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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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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重点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重点

通过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游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执业行为,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安全就医宣传暨非法医疗广告整治月”活动(4月20日—5月20日)

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生命安全”为主题,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择医,强化安全就医意识。集中开展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广告整治,全面清查清理辖区农贸市场、集市、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中电线杆、公共广告栏、公共厕所、围墙上张贴的非法行医小广告,有力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消除非法行医的生存空间。

(二)开展非法行医整治(常年)

1.开展日常巡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行医行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以“三个要”为重点,经常性开展非法行医巡访巡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城中村”、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巡查;加强“历史遗留”无证个体医巡访;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

2.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超范围执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全面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活动。

3.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四小行业”整治活动,对生活美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非法医疗美容预警信息,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正确引导健康消费。

(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月、10-12月)

我所要及时于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行医活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联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2016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王伟(小)县卫生监督稽查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文件要求时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违法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以各种合作形式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七)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堕胎。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底排查阶段

县卫生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一方面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畅通举报途径,并主动出击,通过举报线索调查、监测广告、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摸底排查,搜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摸底情况,从城市社区开始,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拓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中力量打掉一批非法行医时间长,行为恶劣,群众反响大的无证机构和人员,必要时可以联合新闻、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卫生局将以暗访为主要手段,深入基层对此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检查评估,对监督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监督机构要统一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衔接,形成严打态势。

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构通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移交案件的全部资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在每个月27日前上报本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2016年9月9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卫生局疾控。

2016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第四篇

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医疗机构的安全责任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诊所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承租、承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在登记地点外开展诊疗活动。

2、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保证不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3、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保证不在非收集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保证不与生活垃圾混放;做到及时焚烧销毁。

如发现从事非法行医,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

保证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杜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做为药店的责任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在药品零售场所内从事各类诊疗活动。

2、坚决杜绝“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健康讲座”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如发现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

保证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打击非法行医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卫生监督科室:

为了使各卫生监督科室更好地完成卫生监督所下达的打击非法行医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把我县今年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圆满完成年度卫生工作监督任务,提高和加强责任意识,特制定2016年度打击非法行医目标责任管理书。要求各相关卫生监督科室必须做到:

一、各科室辖区内无非法行医行为、药店无坐堂行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监督频次不低于2次/户。消毒效果检测每年不低于2次,对采供血、母婴保健机构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不少于4次。并于8月份之前建立健全《商水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对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要达到100%;医疗广告(含非法广告)监督率达到100%。

二、各卫生监督科室必须及时、完整、按规定做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工作。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文书要做到一案一卷,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当月发生的行政处罚案卷卷宗必须于立案之日起15日内上交综合业务科审核并建议所领导给予行政

处罚,并交由档案室存档。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制定科室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分配方案、责任卫生监督员名单应报办公室存档。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和错案追究制。【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上述目标任务如果不能完成,或因工作不力造成辖区内发生非法行医责任事故者,责任人自动辞去科长职务,情节严重者将建议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科长签字: 所长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非法无证行医承诺书41

县卫生监督所:

我叫 ,男(女),现年 岁,民族 家庭住址 镇 村 组(社),于 年毕业 学校 ,现有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我于 年在 村(街道) 房内从事诊疗活动,接诊病人给人诊治疾病至今,主要开展的有 业务,有药品 、 和 三类共 种,医疗器械 等 种, 我场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个人 《执业医师资格证》、 《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略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管科在我处检查曾 次给我发过停业告知书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单,我因 原因 至今未停业,还在接诊诊治患者。

今天略阳县卫生监督所在 镇卫生院举办的分片区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警示教育会,在会上讲了国家及各级政府当前对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的政策、学习打击非法无证

行医的法律法规知识、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案例做了详细分析。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决定当面做出以下承诺:

1、 ;

2、 ;

3、 ;

4、 ;

承诺人:

年 月 日

我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行医

近日,从县卫生局获悉,我县在开展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组织人员深入车站、社区、村居、工地、集贸市场进行“依法执业,文明行医”等专题宣教,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制定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黑诊所”“假医游医”“医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突出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卫生计生、公安、法院、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了部门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五进”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车站、社区、村居、工地、集贸市场进行“依法执业,文明行医”“拒绝黑诊所”“健康人生,远离游医”等专题宣教,提升群众对非法行医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今年以来,已出动宣传人员350余人次,悬挂横幅50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县电视台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

三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抽调专家组实行综合监督检查,落实不良计分记录制度,将检查记分与证件校验挂钩,提升监管效力;对企事业卫生室、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意识,促其自觉落实管理制度,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已检查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城市生活美容机构等552户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51起。

2016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第五篇

朱沱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16〕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三、存在的问题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

2.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2016年医疗服务监督实施方案
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按照省、市201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及市《2016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2016年省、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与协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公众获得安全的就医环境,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区卫生监督所做好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依据《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衔接配合暂行规定》规定,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二)发挥哨点的监测与协管作用,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体系。区所进一步确定哨点单位,统一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并形成网络,明确哨点专职或兼职联系人,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积极配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并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同时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哨点监测的职责、工作制度及信息报告处置流程,努力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认真做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培训工作,认真执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使医疗机构负责人能认清违法行医的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激励和鞭策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继续与卫生局相关科室做好沟通工作,确保记分与校验相挂钩等制度的落实。

(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将群众作为发现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对发现大案要案,要及时邀请公安机关介入,共同调查、严肃处理,进一步做好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动员(4月):

给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推进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职责、工作制度及处置流程。

(二)组织落实(5-8月):

1、区所负责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有声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负责二到八院、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医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等工作;做好非法行医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2、各卫生监督分所负责非法行医哨点的建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落实专(兼)职哨点监测联系人;负责健全完善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开展并完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记分资料8月底前报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评定资料8月底前报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督促落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医疗机构接受日常监督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督促医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负责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报告,并做到常态化管理;负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宣传内容须有影像资料);积极开展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创建工作。

3、区所要对各镇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建立情况、非法行医巡查监测情况、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及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依据《市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考核评分表》,对达到要求的基层哨点鼓励其积极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全区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活动,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区卫生监督所全面负责推进年工作的开展。各卫生监督分所及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推进年活动。

(二)对照要求,强化落实,确保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卫生监督所及各卫生监督分所要根据市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按照时序进度要求,逐一对照落实,注重工作质量,完善资料台账。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及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工作的落实。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要积极开展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考核评分标准,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非法行医的巡查、监测,完善创建资料,以高质量的工作,努力建成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点。

(三)加大力度,强化宣传,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各卫生监督分所及基层卫生监督检查员要积极发挥医疗服务监督哨点作用,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特别是非法行医场所、行为的监管力度和频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上报。要做好对举报案件的突击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严肃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曝光度,震慑不法分子,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从而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全区老百姓医疗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四)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区卫生监督所与各卫生监督分所要齐心协力,整体联动,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合力。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主动与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形成监管合力。注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不以罚代刑,对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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