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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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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一篇

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

1、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20xx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法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逐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文明单位、和谐单位、平安单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干部职工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以单位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培训辅导制度,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大力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强系统法制建设,造就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高素质的队伍,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站、编发简报、印发传单、开设宣传专栏和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着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锻炼干部职工,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2、强化服务,切实转变职能。要按照建立“法制机关、有效机关、效能机关、诚信政府”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行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积极推行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要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

4、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三)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强化行业道德,

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引导行业依法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步伐。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通过采取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媒体曝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自律机制,推动和加强以产品诚信、质量诚信、服务诚信、契约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我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四)积极创建平安机关

依法依规推进企业改革,着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因企制宜,针对企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定期开展分析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注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单位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单位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四、方法步骤

总体进程:2012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12--2016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2016-2018年巩固法治机关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机关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实施步骤: 1.2012年4月底之前,制定建设“法治机关”规划,并完成相关动员、部署工作。

2.2012年为“法治机关”建设的启动年。完成“法治机关”建设动员部署,另一方面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并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机关”建设及本单位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营造“法治机关”建设氛围。

3.从2012年至2018年,力争通过“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机关”的总体目标。每年有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保证“法治单位”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五、组织领导

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法治建始建设实施方案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二篇

法治建始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稳妥地推进法治建始建设,根据宪法、法律和《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法治恩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法治建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构建和谐建始、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通过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多种途径,全面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治化,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要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要求,推进法治建始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建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法制统一。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推进法治建始建设,落实依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法治县的各项措施。

--坚持科学发展。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法治建始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为推进建始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治建始建设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具体目标是: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和行为符合党章和宪法、法律的规定,党的领导方式得到有效改进,执政能力明显增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进步。

--行政决策、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健全规范,县乡两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效果得到社会公认。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司法机关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公正司法

效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公平正义的司法权威充分彰显,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基本形成。

--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社会形成共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广泛增强,信用体系比较健全。旅游、特色产业、工业、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体两翼城市格局基本形成。

--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文化法治体系。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依法确立,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

--社会法治建设大为改善。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住房、饮水、交通、通信、电力、生态环境等方面条件大为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为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法治建始建设的实施进程

第一阶段,在2010年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将本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层层进行目标责任分解,提出并落实具体措施。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全县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建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治化水平。适时举办法治建始建设成果展。

四、法治建始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营造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1、依法监管市场,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机构及其服务市场,促进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运作。加强对公营垄断性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努力将我县建设成为无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地区和放心消费的城市。

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运用道德和法律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政府要率先加强诚信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高全社会信用道德水平,逐步形成诚实

守信的社会环境。

3、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资源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完善和落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有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法规。依法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的发展。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强对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二)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1、稳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按照法治国家对执政党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的关系,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支持国家机关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

2016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法制宣传和法治实事惠民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按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相对人树立食品药品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促进提高社会公正诚信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认真按照《区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常新法治办〔2016〕1号)要求,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情节等事由,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讨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六)加强执法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台帐、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相对人、企信通短信问答、发放《机关公务人员公务行为反馈表》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

(七)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100%。办好法治惠民实事,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创法治惠民优秀实事项目。

(八)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治大讲堂”等活动,以及利用分局网站《法制宣传》、《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栏目,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用好法律武器,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做好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深入发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8月)

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及时收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

(四)迎检测评阶段(11月—12月)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为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组领导、科室负责、上下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保障,确保组织、人员、经费和效果“四到位”,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科室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在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重点工作环节,身体力行,充分履职,彰显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促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016推进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方案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依据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订街道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请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管委会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依法治疆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重点突出,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入推进街道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街道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街道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平安和谐街道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6年—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街道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率100%;依法行政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权力、义务及负面清单街道部门公示率100%;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率100%;社区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全年应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事项,以自治方式开展率60%;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50%。

二、组织保障机制

(一)成立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所需经费由从街道2016年预算列支,足额保障。

(二)建立健全党群及行政系统法制机构(法制人员)

1、在党群办设立法制岗位,专职负责党群系统依法执政工作。

2、在行政办设立法制岗位,专职负责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街道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率100%。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街道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事先公示、专家论证。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决策制定程序,落实决策实施后评估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采用听证会、恳谈会或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依法公开决策结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1、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

2、对重大事项进行划分;

3、建立重大事项律师参与机制。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党群办

完成时限:1—4月建立机制。4—12月组织完成重大事项民主决策。11月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进行评估。

(二)依法行政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权力及负面清单,街道部门公示率100%。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继续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设定的管理、收费、罚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1、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制定“负面清单”管理研究方案,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行政办

完成时限:1—12月

(三)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率100%。

大力实施法治宣传工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魅力”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网页)、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等作用,重点宣传涉及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全年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广泛宣传区委政府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工作措施。

1、各部门开展街道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2、各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月、宪法日开展妇女、儿童、残疾人保护等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3、引导涉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综治办

完成时限:1—12月

(四)社区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全年应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事项,以自治方式开展率60%。

1、对现有社区自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

2、规范社区六大委员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3、以自治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4、对社区自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行政办

完成时限:1—12月

(五)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50%。

1、组织各社区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组织开展申报活动;

3、考核验收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

4、总结、表彰。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司法所

完成时限:1—12月

2016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方案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五篇

按照依法治县办【2016】5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工作,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和服务全镇工作大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彝族自治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突出和巩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实现“法治”建设新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政法书记、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镇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镇法律“七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全镇法律“七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1、推进法律进机关阵地建设,镇政府、镇所属各单位按“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管理”的原则,在各部门内固定区域开辟1各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依法治省纲要及部门法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0日前)

2、推进法治宣传进乡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以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为主题,组织成立镇法治宣传小分队,明确宣传小分队职责任务,在各村积极推进法制宣传专栏建设,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使法律法规的宣传延伸到田间地头,宣传专栏每季度变更一次。(任务完成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

3、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配合县经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镇境内各企业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4、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配合教育局、对镇境内的中学、小学及镇所属各学校开展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检查督促个学校充分利用橱窗、楼道、墙面及各个角落宣传法制格言、警句,做到校园内处处见法的法制氛围。(工作任务完成限时:2016年10月30日)

三、政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律“七进”的重要抓手,是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镇的有效手段,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上重要日程,在全镇形成,齐抓共管,运行有效地工作机制。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村、各单位,要根据不同行业职能,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因地制宜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把法制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等建设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屋地管理的责任机制,依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法制阵地建设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全镇形成大普法、大宣传、大治理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6科技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
大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16年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技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各股室、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对行政执法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县法制局备案。四是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县委提出的“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全覆盖”的要求,完善“六大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六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奖励、惩处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七是要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八是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法制局备案。九是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要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室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五是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二是要规范案件审理规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把好案件审理的事实关、法律关,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促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要加大公开审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四是要坚持从严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五是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规范行政复议文书。要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六是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和全县“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印发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3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县政府法制局。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我局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我局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局办公室要对各股室、单位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并配合好县法制局的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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