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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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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第一篇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第二篇

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 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 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第三篇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6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第四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如何落实好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要求,正确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已成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始终处于零距离状态,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机关采取“开门纳言”的积极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贪腐行为热情,导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量成倍增长。这样,一方面是基层信访举报量的成倍增长,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却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正处于职能定位的改革时期,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目前离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的现实,导致了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如:今年1至9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件(次),上升了23%,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58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196件(次),是2016年同期信访总量的2.1倍,是2016年全年信访总量的1.6倍。大量的信访举报件要批转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办理,而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特别是基层纪委书记还分管很多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攀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过高,大量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和重复举报向纪检监察渠道汇集,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截止9月底,在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196件(次)信访总量中,有19件(次)属业务范围外的,另有51件(次)属重复举报件,导致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同时,有的群众一信多投,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导致信访总量上升,一方面是群众普遍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越大,解决问题也越快,因而不少举报者越级反映问题。另一方面,许多举报者认为,举报部门越多,签批的领导越多,被重视的程度就会越高,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两个部门会重视,于是一信多投,重复举报。也有少部分举报人是涉及个人政治、经济利益,打着正义的幌子来追求个人利益

(三)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强,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急难险重任务的旧观念难转变。多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或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的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应当属于国土、林业、农经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全部包揽;有的还直接参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直接参与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分工当中,过多地分管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有些工作还涉及一票否决问责追究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过多,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根本没有精力完成本职业务,大量信访举报案件严重超期限或者无法处理,造成了大量信访举报案件积压。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造成了纪检监察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很多职能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多,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也从党中央的这一战略决策中受到鼓舞,激发了极大的政治热情及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的自觉性,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揭露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在个人诉求得不到解决时,就转为反映与其问题有关联的干部或单位,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后能够得到解决。

四是多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救火队”、“万金油”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使得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定位过多扩张,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工作,难于专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

三、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这是对我们实现“三转”总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是有利的;但是,大量的重复举报、业务外的举报必然会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物力,影响我们聚焦主业、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总目标,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主业意识,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编辑:圆圆)

2016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第五篇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委提针对党风党纪做的的工作部署,下面是这篇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三转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的工作总结报告,下面是这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一

**年,在市纪委和工业新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推进“三转”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上半年,我们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变角色、移重心、树形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落实“三转”工作开展情况

(一)变角色,促进职能归位

完善纪检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为实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提供组织保障,我们对刚刚整合后的工业新区纪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基层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兼职较多,与日趋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致使一些工作只能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和职能的发挥。针对以上问题,上半年我们把抓组织建设作为落实职能头等大事,认真谋划、深入调研,争取党工委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两园一乡、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真正实现监督工作区、乡、村三级联动,为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优化机构人员配置。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今年,区纪委增加工作人员3名,并对区纪工委职能科室进行了重新调整,充实了办案力量,加大了办案工作领导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归还“责任田”突出主业。针对各基层纪检组织担心权力削弱、利益受损不愿放,担心失去监督抓手不敢放,不知道哪些该放哪些该留不会放等顾虑,我们及时统一认识,厘清职责,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对有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9个,目前正在与新区两委协调退出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园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区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在党委(党组)内部的分工,切实解决其身兼数职的问题,确保他们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办案和监督检查上来。

(二)移重心,强化执纪监督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我们克服人员少、案件多、设施不齐全等困难,推行全员办案制,注重办案质量。截止目前,查办案件6件,已办结5件,有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6人受到告诫批评和诫勉谈话。

开展明察暗访。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严禁公务用车、公款招待,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上半年,组织作风纪律专项检查2次,开展明察暗访4次,发现问题11个,发通报2期,对6人进行了谈话批评。进一步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落实,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关于集中开展清还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活动,共清理拖欠群众资金164.1460万元;牵头组织综合办公室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检查,共清腾超标办公用房225.93平方米。上半年,我们还对学校教师违规办班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教师给予了全校通报批评、退还所收违规费用的处理。并责成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加强对在岗教师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行为。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半年,我局先后春季绿化苗木采购、西区路面维修物资采购、循环经济园区道路招标等重大工程招标活动进行了监督,保证投标人公开、公正参与投标活动,较好的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树形象,不断自我完善

开门纳谏催生作风转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基层蹲点、上门走访、个别谈话以及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途径,征求到各方面的意见建议16条。针对群众反映和自查出来的监督不力、执纪不严等突出问题,我们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强化措施和制度保障,并在今后认真践行。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先后规范了信访、案查、审理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了纪委监察局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行为。

加强学习注重素质提高。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利用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反腐倡廉组织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先后集中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及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共计16个篇目。通过学习,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了做好纪检工作的信念,增强了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三转”当前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参加的会议多,参加的议事机构多,参加的监督检查多。甚至有的部门和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威,一些难度大的工作让纪检监察机关去牵头,复杂的矛盾让纪检监察机关去化解,棘手的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习惯于借助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手段去推动工作、扫清障碍。久而久之,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上,不知不觉地适应了这样的工作局面,导致职能泛化、主业弱化,力量分散。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开发区党工委曾二次听取关于“三转”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清理了协调议事机构和一些不必要的活动,党工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目前看转职能还不到位,还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有些领导同志和部门多年借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工作的依赖思想还没有彻底改变,造成“三转”有一定的难度,有些工作存在“不好转”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与党工委班子成员的沟通,进一步解决惯性思维、依赖思想,强化对部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促进部门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各负其责,职能到位。

2、部门职能不健全,存在“无处转”的问题。多年来,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发区管委会下放了一定的管理权限,但由于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不健全,缺乏与上级单位相对应的部门,致使有些工作不能移交出去,依然需要纪委监察局去组织协调。例如:审改办的职能过去由监察局负责,转职能后改为由编办负责,而开发区不具有编制管理职能,也没有这种机构,因此此项工作转不出去,仍由监察局负责。

3、纪检干部素质不高,存在“不会转”的问题。在执纪监督上能力不足,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尤其是在对需要全过程监督工作事项中,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把握处理的不够好,容易出现在监督中具体参与事务性工作的问题。比如:在工程招投标等监督工作中,由于监督方法把握不好,没有行使对“监督者的监督”,工作中不经意就充当了办事帮手,而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纪委和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为导向,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硬性措施,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选准教育载体,力求在廉政教育上有新成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有新成效。三是严肃惩治腐败,力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有新突破。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在提高履职水平上有新提升。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二

20**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栏,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这是2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个缩影。

转职能:收指成拳,突出主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力量,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

20**年,各级党委不断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和《中央巡视工作20**—20**年规划》。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进一步发展。

为进一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通过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各地纪委纷纷启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经调整,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办案人员数占总数的22%。

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调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精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保留14个,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出现纪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各地纪委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精简。调整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

2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原有较分散的五个网站进行整合,于9月2日正式开通上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网站开通以来,突出纪检监察特色,将网站办成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阵地,严肃、准确、及时、权威传递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声音。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进行了3期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互动,积极主动应对和引导舆论。

转方式:创新方法,增强实效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信访举报是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强化问题线索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等各项制度。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线索,执行分类处置标准。

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办案工作模式。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创新监督方式,约谈派驻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这些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反对“四风”。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如,河南省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监督。5年来,全省共对21357人实施信访监督,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为更好地找出“老虎”和“苍蝇”,中央对巡视工作进行了加强和改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主要任务,强调“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四个重点问题。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实行巡视组组长、被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运用,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转作风: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2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创新调研方式,采取专题会议形式研究问题,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对完善办案制度、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精简会议活动,20**年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有3个,最短的会议仅用时20分钟。大幅精简文件简报,机关公文从原来的41种减少到19种,精简幅度达54%;机关各单位自有文号从78个减少到43个,精简幅度达45%;对外发送纸质公文同比减少60%。加强外事管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分别同比下降38%和26%。

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国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递交了零持有报告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征求到的161条意见全部进行了整改落实。从办案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规定,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

20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第六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年工作任务。

一、**年工作回顾

**年,**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和旗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立改革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规则,细化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转发《鄂尔多斯市推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将7个方面37项改革内容细化分解到委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责成专人负责,分头推进。**年,旗纪委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退出或不再参与23个旗级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和继续参与13个旗级议事协调机构;按照“机构数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三不变的要求,调整优化了旗纪委内部科室设置,新增设了2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新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调整后,纪检监察室增至3个,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达70%以上。

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旗委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旗委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全覆盖。旗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从监督执纪问责入手,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6个方面49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旗委政府各相关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两次,年终进行了考核评价。在苏木镇和部分旗直部门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肃点评,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开展重要节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4次,对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8人进行了通报。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专项督查,对**120多个单位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23次,发现问题16个,下达效能告诫书6份,给予10个单位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现场整改。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专项督查35次,检查苏木镇、旗直部门、窗口单位142个,发现问题47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对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的1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联合相关部门对路政执法、收费站及驾校收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规范服务、文明执法。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学生饮食安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教育收费、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30个涉及民生的重点单位进行了行风评议,查处纠风案件9起,解决惠农惠牧“一卡通”资金发放问题1个。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纪检监察网站群众举报信箱,畅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年,**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7件,信访总量同比上升85%。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通过下达信访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实施信访监督14件。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52件,同比上升271%。了结34件,正在初核9件,立案14件,同比上升366%。结案12件,正在审理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9人,受处分人数同比增加425%。按期解除了4人的行政处分。通过查办案件追缴涉案资金85.69万元。**年,旗纪委办理市纪委转交办案件40件,已了结34件,6件正在办理中。

(四)加大源头治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活动的通知》,在**开展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49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并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联合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举办“践行群众路线,建设绿色**”知识竞赛;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读本等学习资料800余册。邀请自治区纪检监察五室负责人面向**31名县级领导和48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题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完善制度建设,整治突出问题。旗委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扎严了制度笼子,规范了权力运行。在**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集中整治工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承诺书。转发自治区和市《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查处了1起违规操办行为。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开展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市级)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心工作,对**工业交通、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了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牧资金、民政扶贫救灾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由旗纪委牵头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组和专项推进组,对各地、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程督查指导,保证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推进。

(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进行了整改。活动中,发放征求意见表270余份,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30余条,整改问题97个,修订完善各类制度8项,清理机关超标超配车辆2辆,缩减“三公”经费20%,机关干部作风得到极大转变。

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强化内部约束,严格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采取外出培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年,共派出14名干部参加了上级纪委的培训,有5名干部被抽调到上级纪委参与办案。

一年来,在市纪委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基本确立,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不断深化,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各项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纪委和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科学决策,得益于各地各部门的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敢于担当、勇于奉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还不到位。二是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仍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三是一些基层站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仍然存在公车私用、违反财经纪律、上班时间不务正业等问题。四是一些嘎查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村集体账务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不到位。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工作任务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和旗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为把绿色**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新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坚定政治立场。**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旗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决保证政令畅通。**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今年,要重点加强对旗委“加快转型发展,狠抓改革攻坚,建设品质城乡,保障改善民生,推进依法治旗”、争当“三个典范”、推进“十个全覆盖”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服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加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力度,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推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财产公示、函询约谈等有效机制,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改革部署。按照市纪委要求,切实抓好“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等三项自治区级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全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职能部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

深入推进“三转”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要突出查办案件核心职能,通过办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效。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纪检监察机关不得参与已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改革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度,参照市纪委的做法,采取单独或分类归口派驻的方式,逐步向党群部门和政府重点部门派驻纪检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实行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划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作为。

(三)牢记管党治党职责,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纪委将**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推进源头治腐,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各级党组织要树立并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推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好“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同向而行,相互促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律监督,严查违纪案件,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旗纪委将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检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王岐山书记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突出问责,实行重大案件“一案双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曝光,推动责任落实。

加强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拓展深化整改工作,把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督导组发现问题的整改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排查梳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延伸查找相关问题,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效。

(四)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思想,盯住一个个重要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加强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等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以跬步至千里。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传递越来越严、越抓越紧的信号。

严惩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要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穿上“隐形衣”的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对顶风违纪者,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所在苏木镇、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问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嘎查村“两委”班子干部的教育力度,严肃查处躲在“青纱帐”里的“四风”行为,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牢、履职不勤、办事不公、为政不廉、服务不优等问题。拓宽作风问题监督渠道,创新政风行风监督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开展电视问政活动,依靠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反对“四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从人、财、物各个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纪委办案不支持,甚至制造阻力和障碍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同政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实现信息互通、线索共享。旗纪委要采取交办、督办等方式,支持苏木镇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查办案件,督促其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要继续深入开展“拍苍蝇”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要从严、从快查处。要按照市委要求,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等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重拳治理。

依纪依法反腐、安全文明办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大力推进办案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纪律和法律的有机衔接。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案件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重证据、讲程序,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纪的检验。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查处。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

(六)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深化源头防腐工作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之中,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今年,要把遵守政治纪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要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重点打造1处廉政文化长廊;要创新廉政宣传教育方式,改版升级纪检监察门户网站,适时开通廉政微博、微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把以案治本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及时通报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以案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惩治一个、教育一方,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今年,旗纪委将邀请自治区纪委宣传部负责人,围绕我区的典型案例举办旗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监管、矿产和土地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抓好相关的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有关信息,为继续实施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公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以及查办案件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公职人员廉洁高效履职,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并加大对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七)聚焦“三严三实”,持续深化“三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持续转职能,不断夯基础。今年,要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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