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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6    阅读:

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一篇

XX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2012〕XX号)精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建立XX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从2012年起,在我镇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全镇基本建立起先进适用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行政执法排查隐患为主向企业日常管理排查隐患为主转变,由

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掌握企业底数,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摸清本镇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企业底数,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条件,建立监管监察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掌握安全生产状况,为分类分级监管提供基础依据。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企业和职工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明晰安全监管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管什么,怎么管”。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对有关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指导、管理职责。

(四)明确安全监管监察方式。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分类分级,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探索建立有重点有区别的“按类分级、依级监管”模式,对企业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

差异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五)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日常执法检查、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过程管理指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提高安全监管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结合全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办法,吸取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坚持“自下而上、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分别从行业和村(居)两条线推进,注重横向联系和点面结合,先小范围试点,再逐步全面推开。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2年):摸底调查、启动准备阶段

1、建立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库,摸清基本情况。在全面完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开展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掌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2、镇党委、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精神,细化各部门职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3、总结近年来全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借鉴北京顺义等地

的做法,研究制定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暂行办法》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4、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确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各重点监管企业要率先制定各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并先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第二阶段(2013年):逐步推动、探索创新阶段

1、全镇推进四分之一以上的企业和村(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各先期开展企业和村(居)要结合本企业和村(居)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安全隐患动态监管机制。

2、大力推进我镇重点监管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体系。

3、各先期开展企业和村(居)结合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村(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体系,建立互连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4、结合我镇实际,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实施重点监管,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分级确定、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5、积极探索创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引导技术专家、中介机构、职工群众、宣传媒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体系建设工作。探索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及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机制和先进适用的隐患排查方式方法,建立适合本镇特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第三阶段(2014年):全面实施、规范完善阶段

全面推进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包涵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管理,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类分级、依级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大力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监管职责。镇党委、政府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要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二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柳州市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柳安委【2012】22号)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运行及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按照“总体规划、以点带面、分布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为抓手,以公司二级安全标准体系运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为保障,强化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二、体系建设目标

坚持“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和重大

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把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有效稳步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利用3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公司级安全督察小组;细化公司隐患排查的标准;建立健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完善隐患整改工作的考核机制;完善公司隐患整改上报的具体工作。

(一)成立公司级安全督察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创造有利的运营环境,成立公司安全督察组。主要针对公司各单位、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生产作业场所的各类施工作业、生产现场的“三违”现象等公司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落实,采用计划检查、日常巡查、重点区域检查、生产单位抽查、专项督察、隐患整改追查、投诉调查等其中的一种或其组合的方式进行安全督察工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稳步运行打下基础。

(二)细化公司隐患排查的标准

以公司安全类各项指标及公司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为核心,依据《公司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各项要求,完善《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细化公司各类隐患排查的具体内容,做到检查有据可依、有规可

循,在隐患排查的运行中不断完善、细化公司隐患排查的标准。

(三)建立健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围绕《柳州市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柳安委【2012】22号)的工作部署,以公司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基础,明确公司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完善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建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电子档案,完善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公司各单位、部门对各自单位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电子录档,并开展相关的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的监管,定期公布隐患整改治理相关工作的考核情况及整改项完成情况,做到依规考核,有效长周期管理。

(五)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6号)和《柳州市关于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0】12号),成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督察组、各单位安全监管组织机构职责及监管监察方式,并以柳化OA网、内部刊物

等形式进行公告。

(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通过公司内部报刊、LED显示屏、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张贴横幅等宣传形式,向员工积极宣传《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及实时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增强其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基层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事故隐患。

(七)完善隐患整改工作的考核机制

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工效工资考核管理规定》要求,针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月月有考核;通过实行年度安全风险承包金制度,用于奖励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各基层单位,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保驾。

(八)完善公司隐患整改上报的具体工作

及时落实开展好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检查的隐患汇报工作,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及时上报”,对治理不了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同时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重点推进、全面推广、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2013年,重点推进阶段,在全公司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标准规范的制定、明细监管责任和摸底调查工作。将

以公司内各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为重点建设单位,全面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电子档案网络化管理、实时监控和动态化的考核机制。

(二)2014年,全面推广阶段,总结完善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公司,细化各项隐患排查的标准,加强各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工作。

(三)2015年,巩固提高阶段,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起适用公司安全生产运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稳步推进,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从基层抓起,逐级扩大到各单位,扩大覆盖面,最终形成全公司内健全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加强对公司内重点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在系统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细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法创新、考核机制完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四)完善标准,强化培训。结合推进公司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善、细化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开展好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的合规性评价,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整改、评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的培训,重点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2015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深刻吸取瓜州县9.9事故和敦煌市大漠风旅游汽车公司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发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镇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三、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行业、非煤矿山企业、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农机、道路交通;中小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各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许金龙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及安全隐患备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督促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属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各村:重点负责本辖区内各组居民点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

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全镇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农用车辆、农用机械、进行检查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区:负责组织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宿舍、危房的安全检查。

镇文化站: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大型集体会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

镇安监站:负责对我镇棉花收购加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别是在棉花收购期间,加大对棉花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检查棉花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消防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确保棉花企业收购生产安全。

五、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

镇政府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动员会,传达市上会议精神。各村、各部门、各企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对本辖区本企业的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

(三)排查整治督查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

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管工作职责,认真组织相关企业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应及时总结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

(四)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专项行动进行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对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做到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与部门和行业专项指导、分块督促相结合;政府统一督查与部门和行业检查相结合;部门和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自改相结合。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活动的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不留死角。

(二)强化督查,重在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与棉花企业收购加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正常工作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自查自改的核心重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尽快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密切配合,强化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并酿成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从严进行追究,严肃处理。(四)强化安全,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治理。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各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及机构人员名单,请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证全园教职员工及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在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师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索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限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畅通信息,及时统计报告。全园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五)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致力于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具体规定

1.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为固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日。主要内容是进行对教室、办公室、食堂、运动场、宿舍、电器设备、线路(插座)、水管、灭火器、课桌椅、门、窗、电风扇、日光灯、运动场、校园的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为固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日。各负责人必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填写有关纪录,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以及需要整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5:00时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三下午5:00时前向园长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3.园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要进行跟踪、纪录、结论、建档。

4.幼儿园每月要出版一期"安全简报",内容包括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通报;安全知识教育、疾病防控、安全漫画、安全讲座、安全文明文章、图片等。

5.分管责任人名单

方案三: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认识和部署再检查、隐患和漏洞再排查、措施和落实再督查的“三个再查”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整治工作,严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交通安全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生乘坐非客运营运车辆、“三无”车辆及超载车辆的排查工作,做好学校附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要通过张贴图片、观看录像、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努力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校园防雷装置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防雷装置和防雷知识教育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教学楼、办公场所、学生宿舍等建(构)筑物、计算机机房、电教设备、通信系统、金属旗杆等设施,是否按照防雷规范的要求安装防雷装置;是否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并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取得防雷装置合格证后投入使用;学校对师生员工尤其是广大学生的雷电防护知识教育是否到位。

(三)消防火灾隐患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消防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校园用电布线是否规范合理,电线是否老化,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值班管理情况等。

(四)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排查工作。检查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是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情况。重点对食堂的卫生设施、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和采购验收登记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饮用水卫生、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校舍安全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的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年代久远的破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大跨度的老礼堂、老食堂、简易搭建和历年受台风、暴雨严重影响的校舍。对实验室、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也要做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会同房屋鉴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六)校园建筑施工安全排查

要认真做好校园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工地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等情况的检查工作。重点抓好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和大型建筑机械事故的防范工作,检查校园内建设工程的封闭隔离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高温季节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情况等。

(七)校园特种设备安全排查

要认真做好校园内特种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体育器材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监管部门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等情况。

(八)校园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内放射物质、易燃易爆、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等情况的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厨房内液化天然气、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储存环境和使用情况,严防实验室内剧毒化学品被盗和丢失。

(九)校园周边环境状况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情况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受到小流域山洪、滑坡、塌方、泥石流、水库垮坝等灾害袭击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密切监控地质灾害点的动态,积极主动与国土资源部门联系,抓紧治理。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及摊点、网吧等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十)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的排查工作。如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如防溺水、防火防电、防诱骗、防敲诈勒索教育等)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方案四: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开展全市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方案》(安办 [2015]号)文件和安办[2015]号文件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自3月起至4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 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5]4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5]14号)和全国、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至4月,共两个月时间。

三、排查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单位和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步骤方法

(一)动员部署。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切实营造专项行动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 全面排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组织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 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个治理档案。

(三)挂牌督办。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或行业

2016城管局整改检查工作方案5篇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四篇

第1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6月2日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隐患、重在防范”为主题,以整改火灾隐患为重点,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提升消防工作为目的,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全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

局机关:由局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工作,主要做好机关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做好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金润超市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等工作。

执法大队:主要做好大队内部、派驻单位、仓库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拆违、整治过程中的动火安全等工作。

环卫处:主要做好处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油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等工作。

路灯处:主要做好内部和路灯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仓库、彩钢板棚、路灯变压器、控制箱、路灯线路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维护、整改等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和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开展全面自查。

2.开展检查。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适时组织全面检查。

3.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4.消防演练。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的基础上,由路灯处牵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总结提交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认真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置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工作岗位检查,严格落实用电、用火和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建筑防火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通道检查,确保单位防火间距不被占用,消防车道和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充足、完好、有效。明确“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原则,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深入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夏季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观念,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形成消防安全宣传的浓烈舆论氛围。

(四)认真落实整改。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查找消防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完善资料报送。各单位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至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2篇: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城管系统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职工,进一步创新城管工作形式、方法和手段,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城管系统持续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计划

“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31日~6月7日):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并在全系统进行深入宣传发动。系统各单位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6月8日~6月14日):宣传教育阶段。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以及参与安全征文、“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阶段(6月15日~6月21日):应急演练阶段。由环卫处牵头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单位参与观摩学习。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阶段(6月22日~6月28日):检查整改阶段。按照自下而上、从个人到单位、从思想到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发现苗头倾向,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组织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苗头,制定整改措施和预案,逐项整改落实。

第五阶段(6月29日~6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要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观念,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浓烈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系统各单位要以“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行车安全等活动和内容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3篇:环卫工作站规划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改善镇村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人代会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特制订2016年度乡镇环卫工作站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年会精神,按照“集镇无盲区、副中心全覆盖、行政村区域联合”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一批设备新颖、容量更大的乡镇环卫工作站,不断提升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建设方式

由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和序时进度安排自行组织实施。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三、序时安排

(一)开工时间

(二)主体工程竣工时间

(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四)建成运行时间

10座环卫工作站均计划在9月底前建成运行。

四、保障措施

1.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卫工作站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资金、精力、措施“三到位”,确保环卫工作站按照既定时间建成运行。

2.市城市管理局将统筹技术、服务要素,对乡镇环卫工作站在规划选址、设备选购、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最精心的指导(将于近期印发《关于乡镇环卫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将每周进行现场服务(乡镇有需要,可随时服务)。

3.市效能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乡镇环卫工作站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序时进度实施的项目,镇人民政府需书面说明,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建设任务、又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城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全面、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推进城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基础设施及作业机械设备;户外灯饰、广告设施;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危害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易受台风、暴雨、暴雪、雷电等引发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场所;各类占用消防通道,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以及城区公共广场的综合管理情况;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及灯光设施设置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下旬)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治理重点和时间安排,并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抓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五完善”,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突出重点,严密排查治理。要按照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化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要狠抓薄弱环节,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规范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5篇:城管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及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强化法治理念,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制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法治城管、和谐城管、满意城管”的品牌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化法治机关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局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明确年度工作具体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全面依法履职,提升城管执法成效

(一)积极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以执法支撑管理,以业务落实促进队伍提升”的理念,继续以违法建设、市容秩序、建筑渣土、市政绿化、建筑工地噪声、车辆违停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减少和遏制违法违章现象的产生,全面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二)全力做好控违拆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城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控违拆违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立案查处,强化与街道(镇)、社区(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违拆违联动,坚决遏制新违建,逐步消除老违建。

(三)深入开展执法延伸工作。提高城乡统筹管理和服务效能,深化城管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充分发挥镇乡(街道)的城市管理基础作用,推进有序集镇建设,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流程规范办理,提高行政许可案卷制作质量;坚持便民原则,强化服务指导,压缩审核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强化批后监管,实现审批窗口与执法中队的无缝链接,形成合力,及时查处不按许可要求实施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一)进一步规范处罚(许可)裁量。完善局行政处罚(许可)自由裁量标准,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许可)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许可)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的职权项目进行梳理,制作完善权力清单,实现权利阳光运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的立卷归档工作。继续做好城管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加强案源监管,建立行政处罚(许可)案件回访制度、行政处罚(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应立未立、怠于执法、徇私舞弊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队伍;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主动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工作,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

四、健全纠纷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健全信访网络,落实维稳责任。加强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职能作用,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执法纠纷与争议,取信于民。

(二)完善调解制度,狠抓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依法对城管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行政调解。

(三)加强行政指导,转变执法理念。根据《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要求,改进和创新管理和执法方式,加大使用指导、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行政指导的力度,注重运用柔性的方式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实现城管执法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五、开展争先创优,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推行岗位大练兵。评比“办案能手”,树立“办案标杆”,举办模拟执法演练活动,促进规范执法,提升城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建立评查结果建档制度,并将评查结果运用到月度绩效考核中,促进执法人员自觉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监管。组织做好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取证培训工作,确保正式执法人员持证率100%,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规范化。

六、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法制培训教育。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全员轮训”活动,营造“全员学法、全年学法”的氛围。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法制专栏,增强科室与中队、中队与中队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互通有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的法制氛围,有效提升执法能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12.4”法制宣传日、“城管六进”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直播》、《社会正能量》等新闻媒体,大力加强对城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法制理论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理论研究力度,按时完成市政府部署的法治理论研究课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协力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性。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制度,下属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在2016年2月28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下属单位要在2016年12月20日前,向局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6公路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今年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周密部署,切实把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科(室)场、处,各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程情况。各施工工地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施工方案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各科(室)场、处,各施工工地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养护科、路政科突出抓好公路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涵洞等方面隐患的排查整治,施工工地加强对安全警示标志布放、沟槽坍塌防护、机械伤害防护、安全用电等方面隐患的排查整治,沥青场、机械处生产机组、大型机械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三、实施步骤【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至7月31日)。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核实论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有关标准,对辖区内道路、施工工地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进行汇总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专家“会诊”、督导落实阶段(8月1日至11月10日)。在做好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区政府部署要求,聘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专家,深入排查全局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落实区安委会督导检查。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事业的安全发展,全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

2、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责任,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人头,明确时限和标准要求,要早行动、早发现、早治理,对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力求尽早见到实效,尽早消除隐患。

3、认真总结。及时总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指导工作开展,整理完善各类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为今后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2016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样式见附件1),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

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16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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