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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8    阅读:

篇一: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商贸类专业单招联考实施方案

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财经

商贸类专业单招联考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财经商贸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财经商贸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财经商贸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财经商贸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同时负责本校单考单招的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织实施组、命题阅卷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考务组织实施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大类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

财经商贸大类专业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4.纪检监察组【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00时至3月14日10:00时(全省统一时间)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

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金额:缴费金额150元/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

报名成功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10:00时至3月25日10:00时可登陆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的网站“2016年单招”专栏进行缴费。

(五)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日—6日可登陆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2016年单招”专栏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阶段教育专家、参加联考院校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水平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水平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拟设置五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乘车路线:秦皇岛火车站34路公交车至终点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国语学院下车。

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国语学院下车。

第二考点 面向邢台、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市桥西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第三考点 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保定市莲池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K2路、游1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2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第五考点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第六考点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张家口南火车站,出站乘坐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张家口汽车站转乘坐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第七考点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承德市双桥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乘车路线:承德市火车站、汽车东站乘29路、市内乘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①中职(中专、技校、职教中心)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联考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本人在领取准考证时提出申请,参加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适应性考试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职业适应性考试由该大类专业联考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升学考试的专业成绩代替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普通高中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的中职考生、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的中职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免试成绩折算办法:文化考试计3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计390分。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篇二: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2016年河北省单招联考主办院校名单

2016年河北省单招联考主办院校名单

篇三: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1.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3.国标代码:12796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录 取

1、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数学、语文、外语)依次成绩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

4、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6、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其他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9653599、89653588、89653577

网址:

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107路、北国商城、火车站乘坐70路,至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下车即到。

篇四: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邮编:2500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第七条 基本情况: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隶属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院占地170亩,建筑面积375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1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3万余册。有53个多媒体教室,全部配备多功能交互智能平板,兼容多媒体、电脑、电视等功能,为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促进教学信息化,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普遍运用提供了有力支撑;有电子阅览室8个,其中视障阅览室1个,共有电子阅览位476个。引进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电子图书库和工具书检索、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等系统,数字资源容量达到49125GB,校园因特网、有线电视网、教学与安全监控网覆盖全校,学生宿舍内每人一个网络端口,实现上网全免费。学院有校内实训车间47个、校外实训基地49个;学生公寓配套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完善,能适应各类学生需要;文体教学馆内有校史馆及展览馆、影视报告厅、综合球类馆、国际标准的乒乓球馆、专业篮球场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资源能有效保证教学、实践及师生学习生活需要。学校专任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占教师总数的30.76%;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占教师总数的29.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70.9%。

学院注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测评和保障体系,构建了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模式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和改革实践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建立专业技能课程以评代考、考评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学院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理念,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教师参与科研,积极争取科研项目,营造了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有效带动了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2015年学院立项2个省级课题,教师发表有较高价值的论文百余篇,各专业累计自主开发校本教材35套(本),出版28本。其中,计算机专业新出版全国规划教材2本、计算机课程改革实验系列教材1本。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工艺美术行业设计创新进步奖,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学院本着“以市场为导向,适合学生特点,依托行业建专业”的思路,通过市场调研和论证,积极构建学生特点与社会职业岗位需求相互适应、协调发展、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专业格局,并实施“教室车间化、专业产业化、学生作品商品化”的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专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专业方向,增设新专业。学院还积极发挥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的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培训鉴定工种27个,提高了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和就业率;积极开展“选修课”和“第二课堂”活动,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职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中高等职业教育兼容,多种社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相结合的教育结构布局。

第八条 办学经验和社会效应

1.办学经验。学校自1994年开始校本部招生,至今已有2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学校在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招生就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锻炼了一大批专业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

2.学校在全国特教领域发挥着引领和辐射作用。

学校在全国特教系统中在校生人数最多,学科门类最多,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管理、专业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学院深入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实践和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异,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自2003年以来,毕业生连年供不应求,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超过92%。有的毕业生已成为奉献特教事业的骨干教师;有的已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有的自主创业开拓出自己的天地,成为劳动模范或当地残疾人群体中的杰出代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的荣获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2011—2015年,学校连续4次代表山东参加全国中职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承担特殊教育专项成果展,是获奖最多的学校。2012年,学校作为全国特教学校和山东职业院校中的唯一代表参加了教育部在德国举办的首届中国职业教育展。

学校先后荣获一系列荣誉: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2年被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教育部、民政部、中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人社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人社部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学校2009年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五一劳动奖状、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振兴山东残疾人体育突出贡献奖、2014年被省人社厅、教育厅、公务员局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代码:14545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学院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学金情况

第十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积极解决学生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有关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文件要求,对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设立学校助学、奖学金。分别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助学和奖学,其中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比例达50%。提供勤工助学岗,从不同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毕业证书名称及类别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学院颁发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7198317 传真:0531-87198300

学校网址:

邮箱:t87198317@126.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

邮政编码:250022

篇五: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2016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被评为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是河北省高校金属材料加工与数字化成型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所在单位,学院国标代码13393。

学院现占地近800亩,固定资产 4.5亿元,藏书47万册。学院校区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全空调配置,无线网络全覆盖。现有教职工404人,教授25人,副教授75人,在校生8000余人,生源遍布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2014年我院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三方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获得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本科招生。学院将积极探索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发展的路线和模式,为打通从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奠定基础,为区域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院立足行业,构建了特色鲜明的机电专业群,开设36个专业,其中5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河北省贯标样板专业。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数控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示范性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国家级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汽车电子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信息技术职业能力培训网络培训中心以及材料、模具、会计等36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学生获得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等省级以上赛项奖励167项,与数百家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二、录取规则

1.录取专业以志愿优先;

2.投档时,同分考生按照语数外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

6.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生源省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要求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学历证书:

学制三年,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

五、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八人间6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六、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等次)、特殊奖学金(最高5000元/生、次);有20余家企业在我院设立企业奖学金;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邮政编码:054000

联系电话:0319—8769861、8769862、8769859、8769860(兼传真)

长途免费电话:4001098860

学院招生网址:http: //

电子邮箱:hbjd666@163.com

篇六: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 学院概况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1978年设立为潍坊教育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1998年成为山东省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被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省自考委、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被潍坊市政府表彰为“科教兴潍先进单位” ,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04年,学院参加省教育厅第一轮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2013年,成为原总参谋部和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4所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之一,2013年学院获批山东省第二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获批全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

(二)办学条件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青州市云门山风景区内,环境优雅,教学设施先进。目前,校园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学院有一支由两院院士引领的优秀教学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闻邦椿为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周世宁、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院士曹群、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庄洪春、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鞠萍等为特聘教授。图书馆藏书近80万册,电子图书3844.8GB,中外文现期期刊800多种;创办有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和山东省优秀期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现有10个教学院(系、部),开设48个高职专业,高职在校生9500余人。学院建有世界500强企业卡特彼勒亚太地区培训中心,与山东圣世鸿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15000平方米的食品研究所和生产性食品实训车间,与青州市人民政府共建花卉学院,与潍坊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建学前教育实训中心,与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共建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与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合作共建潍坊地理信息产业培训基地等。

(三)院系设置

设有山工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会计与统计学院、应用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花卉学院、基础教学部10个教学系(院、部)。

(四)办学特色

学院秉承“做精做实,创业创造”的校训精神,坚持“先于企业、高于企业、严于企业”的人才培养理念,以“为了学生的就业和可持续发展”为办学宗旨,坚持“国际化、集团化、特色化”的办学方向,深化“校政行企军”多元协同发展的办学机制,以培养“专长突出,技能过硬,素质全面”的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创新“SQC”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即一项专长(S)、两种素质(Q)、三种能力(C)的一体化培养模式),建设以课程、活动、文化、网络和职场五个平台为主线的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凸显“严谨博爱,务实创新”的育人特色,保证了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拥有5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专业、2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0个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46门省级精品(特色)课程。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特等奖2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72项,三等奖116项。

(五)毕业生就业

学院始终把学生的成才、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将毕业生作为学院努力打造的终极品牌。先后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和就业基地工程,用就业引领各项工作,积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层次就业岗位,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一次签约率一直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近两年平均就业率99.8%。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打造出了省级品牌。先后与深圳、上海、广州、青岛、烟台等大中城市建立稳固的就业联系,开辟了世界500强美国卡特彼勒(青州)公司、潍柴集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等50多个大型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每年举办多场不同规模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积极探索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途径,学生由于综合能力强、岗位适应快、职业素质高,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人员。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下达的男女比例,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专科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普通高中毕业生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考生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总分高的考生。

(三)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需按规定进行政审、体检和面试。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工科类专业5000元。部分与企业合作的定向招生班按协议由企业收取培养费,分年度交纳,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激励、助学政策:

学校通过“奖、勤、助、减、贷”等多种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履行“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的庄严承诺。

(一)奖助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占学生总数的14%左右)、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总奖助面达到30%以上。

(二)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实际各省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联系人:孟强、武杰

学院网址:

  •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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