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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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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2016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

2016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纪委《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现制定本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查处职能作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二、任务目标

1、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办关系案、人情案行为。

2、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从严查处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接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3、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暗箱操作”问题,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等问题。

4、着力解决惠民政策不落实和打折扣问题。

5、切实解决侵犯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党政单位和机关干部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6、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在治理税费违规征缴、公路“三乱”和教育、医疗乱收费上取得突破。

三、工作步骤

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两个专项行动自4月10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由县纪委党风室牵头,按照市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对县纪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所负责工作的实施办法,于4月2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113房间。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26日——8月20日)

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1、开展专项检查。以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机关病”。查处挂名“吃空响”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适时抽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问题。

2、开展专项审计。自4月份开始,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大宗购物、行政处罚(收费)等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线索,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3、加大惩处力度。组织力量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案件、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案件、司法腐败的案件和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对顶风违纪者,从快从重查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举报、热线举报电话等平台,全面受理群众投诉,并做到有诉必查,

有查必果。定期召开案件发布会,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既定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县纪委全年工作相关部署,选准工作时间节点,找准工作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于每周末向县纪委党风室报送工作小结及相关报表。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责任部门按要求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纪委党风室。同时,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上升为制度,长期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对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群众有需求,但制度存在缺位的,抓紧建立完善新制度。结合我县实际,重点研究制定“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纪委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具体事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谋划工作,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

篇二: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渝工程职院党发„2013‟42号

中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现将《中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7日

中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针对教育系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我校领导班子,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动摇;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

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不承担责任。

(二)治理奢侈浪费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治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公款公物及公共资源;超标准接待,安排高档宴席、高档酒店,送土特产等礼品;中秋、国庆等节日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安排喝夜啤酒、洗脚、按摩、唱歌或者到风景区游山玩水等活动;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以公务接待为名,套取公款私分、请客送礼、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费用;借参加学习考察、会议培训、调研检查之机进行公款旅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驾公车;违规建设、豪华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违反职务消费规定配备秘书、年度定额报销等行为。

(三)治理大操大办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纪律规定,重点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生日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治理打牌赌博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重点治理赌博以及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等活动。

(五)治理生活作风问题。对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要求,重点治理不讲党性原则,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热衷于傍大款;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传播“黄色”信息及其它低俗文化、与异性开低俗玩笑;到夜总会、会所等场所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酗酒或发生有损形象、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行;不讲诚信,不守承诺,不履行民事合同或约定,引发纠纷等。

(六)治理信仰缺失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信风水,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搞封建迷信,求神问卦;参与或传播封建迷信,或为封建迷信提供场所;缺乏是非观念和辨别能力,不能客观、辩证地认识和对待社会现象,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七)治理滥办节庆展会问题。对照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精神,重点治理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高价聘请演艺人员,高价请“明星”、“大腕”,用财政资金为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

(八)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对照教育收费管理等规定,集中治理滥订教辅资料、服务性乱收费等,规范二级院系“专套本”收费。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活动的统一领导。

组长:张亚杭 易 俊

成员:孙天才 李海燕 李慧民 朱毓高 唐继红 吴再生 喻方成

(二)成立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反馈。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

主任:朱毓高

成员:何 翱 刘 铭 李国强 陈文彬

四、实施步骤

从9月12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纪律阶段(2013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

1.转发《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学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3.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篇三: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2016基层职工民主评议及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五个强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分局决定将于2016年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基层职工评议党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解决制约我分局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促进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公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基层职工评议党员及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分局评议工作。基层职工评议党员及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评议内容

(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促进科学发展。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发展理念,突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主题,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努力做到社会形象好,群众满意率高,营造文明优质服务环境。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服务和谐社会。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刁难职工的问题。把评议工作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弘扬正气,抵制、摒弃不良习气和不正之风。

(三)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对职工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帮助解决。

(四)认真抓好评议工作,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科室要把评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评议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评议时间和步骤

评议工作自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10日前,制定分局2016年评议活动工作方案。2月2日至2月28日对2016年度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活动。3至12月份,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认真抓好以下经常性工作:聘请评议代表、组织查纠活动、开展走访和征求意见活动等。

(三)年终总评。结合平时基层走访调查和测评情况,年底对机关人员逐个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机关人员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结论。对优秀者给与适当的奖励,对不称职者,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各科室、机修站和各养护中心要对评议工作加于重视,按照方案认真做好工作、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凝心聚力、团结一心,使分局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四: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篇五: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2015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整治我县机关部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决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25条办法”和县委相关规定,以教育监督、问责问效为手段,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推卸责任、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讲大局、有令不行,漠视群众、办事拖拉,贪图享乐、自律不严”等“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政风、净化民风,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落实。

二、活动内容

1.整饬工作纪律。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不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遵守请假制度;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视频、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乡镇干部不按制度规定值班住夜;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随意派人代会,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

2.规范公务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深化“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受下属、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的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3.杜绝高消费和“两局”问题。根据《廉洁从政准则》、《正风提效促发展》等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进会所、出入健身娱乐场所和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等问题。狠刹“酒局、牌局”问题,严查工作用餐饮酒行为,禁止在单位、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禁止在棋牌室、茶室、咖啡厅、酒店餐厅包房等公共场所打牌、打麻将;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4.整治机关“三难”顽疾。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顽疾,重点在服务受理、审批过程、现场办公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强、震慑力大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优化流程。实施“365”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办结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工作问责,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无障碍办事”。扩大督查深度和广度,加大投诉督查、明察暗访、服务对象回访等工作的力度。

5.深化“效能亮剑”行动。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严查四项内容:一查政令畅通情况,看是否“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二查工作效率情况,看是否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查依法行政情况,看是否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四查工作执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看是否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6.开展“双重”工作专项监察。以“五水共治” 、“无违建县”创建为着力点,把正风肃纪与办实事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工作推进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察。选取部分县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督查,重点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7.深化三级创业承诺项目推进。通过开展“看指标比质量、看举措比实招、看进度比效率、看业绩比实效”创业竞赛活动,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创业承诺项目落实。采用面上通报、例会推进、媒体报道等措施,定期公开公布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局面。

8.开展群教活动推进情况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 “十项整治”和“七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围绕三个阶段对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台帐资料、规定环节、时间进度及活动中的新举措、新亮点等开展检查。对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督导职责落实、督导纪律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制定并下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正风肃纪工作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

2.检查实施阶段(3月底—8月中旬)。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对照此次行动的工作任务,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正风肃纪工作组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对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3.建章立制阶段(8月下旬—9月底)。认真总结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和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努力解决“四风”问题的有力举措,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月有计划、周有行动、日有巡查”目标,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媒体公示、重点监控、实地巡查、专项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活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肃通报问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以反面典型促警示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受到触动,心灵受到震撼。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加大作风和效能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对正风肃纪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把纠正“四风”的成果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有效解决监督工作中的死角、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法有规可依。

(五)狠抓工作落实。要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与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相结合,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开展“正风气、优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方案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正风肃纪《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局级领导班子和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并将执法执纪、行政审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科室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作范围,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县“双提双优、跨越赶超”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强势开局“再翻番、促倔起”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内容

重点开展“十对照、十整治”专项行动。【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1. 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庆典等问题;

3.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执行备案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5.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6.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执法不公不廉、办人情案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7.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

8.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立“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9.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整治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婚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以及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10.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7月25日-7月31日)

1、对照自查。各级党员干部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分别如实填报《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

2、单位清查。各站室要对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不如实填报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填报,确保清查全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3、 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和各站室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各站室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填写《自查表》,于7月27日前汇总至局办公室。

(二)公开公示(8月1日-8月10日)

各站室要通过公开栏等平台,对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监督检查(8月11日-8月20日)

1、随机核查。根据各站室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公开公示、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我局纪律监察室将对各站室进行随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2、重点抽查。对各站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对各站室“一把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它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少于20%。

3、明察暗访。由纪律监察室联合办公室,对各站室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站室“一把手”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完善机制(8月21日-9月20日)

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自我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形成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到干部日常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各站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双提双优、跨越赶超”活动、改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有机结合,切实让社会各界深刻感受到专项行动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新变化。

(二)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各站室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既抓大的反面典型,也抓小的反面典型,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各站室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并做好接受县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我局进行的民主评议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各站室要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综合报告于9月20日前报纪律监察室。

方案三: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按照县纪委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认识,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实施范围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直属司法所、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

三、主要内容

(一)狠刹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形象。

在加强面上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

1、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

2、私设“小金库”,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礼品,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讲排场、摆阔气、超规格接待,搞“年夜饭”等活动,用公款制作发布礼节性、拜年性广告(贺卡),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休闲活动等行为。

3、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发放误餐费、纪念品、土特产等行为。

4、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把外出学习考察当作惯例性的福利待遇,擅自变更出行线路、组团随意扩大参加人员范围等行为。

5、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集资、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行为。

6、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等行为。

7、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生冷硬拖、庸懒散慢,违反“四条禁令”等行为。

8、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9、编外购车、超标配车、豪华装修、公车私用等行为。

10、参与赌博、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等行为。

(二)坚决制止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个人品质。

在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同时,重点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以下不良风气和违背社会公德行为:

1、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

2、虚报工作业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行为。落实有关弄虚作假骗取利益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3、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活动的行为。落实有关规定,通过制度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公职行为和道德品行形成双重约束。

(三)严格监督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机制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抓好《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5〕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以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基层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联系基层制度。

2、接待费公示、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制度。

3、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4、会议审批、发文立项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出国(境)审批、庆典活动报告审批等厉行节约制度。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4—5月份),重点抓好5个环节。

1、宣传造势。利用司法简报、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等宣传媒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摸底调研。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本系统内作风建设的基本状况,明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送到县作风办。

4、组织发动。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5、“五个一”活动。围绕近年来下发的作风建设、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等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以“发放一张提示卡、观看一组电教片、上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大讨论、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活动,抓好学习教育。

(1)发放一张提示卡。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内容、投诉电话等制作成“正风肃纪提示卡”发放。

(2)观看一组电教片。结合周一学习夜,集中组织观看5—10部《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

(3)上一堂廉政党课。依托廉政文化宣讲团,组织1次廉政党课。

(4)组织一次大讨论。围绕新时期党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作用发挥、作风建设等方面专题开展讨论,并梳理出司法行政系统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

(5)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各科室、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围绕自己在学习教育阶段的收获,结合思想认识,认真作好学习总结,写好心得体会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阶段(6—7月份),重点抓好3个环节。

1、“三查三看”。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在机关作风、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在个人风气、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做好“三查三看”:一查狠刹顶风违纪情况,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外出、公款挥霍等有损形象问题;二查制止不良风气情况,看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有悖厉行节约、公序良俗问题;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各行其是、另搞一套等政令不畅问题。

2、公开承诺。在“三查三看”活动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内干部职工要如实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和签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承诺书,并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县作风办。

3、落实整改。各科室、下属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制订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抓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重点检查、严肃纪律阶段(8—11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监督检查。局效能监察小组对系统内执行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基层蹲点、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等情况定时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

2、警示教育。采取会议通报、廉政短信、报刊网络、公开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12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回头看”。围绕薄弱环节,组织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

2、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作风问题的发生、不良风气的形成,建立起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以及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密切配合,形成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实际,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拔钉破难优服务”结合起来,与“三县三城”联创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努力达到互相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玉环司法局微博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先进人物和先进工作成效,树立典型,鞭笞后进,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篇六:公路管理局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2016防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字〔2016〕23号)要求,县防震减灾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对象范围。县防震减灾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行政审批窗口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时间安排。本次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6年2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活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更不能影响服务群众,特别是行政审批窗口服务。

(四)基本原则。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庸懒散拖、迟到早退、醉心玩乐、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办事“中梗阻”,得过且过、玩风盛行,心浮气躁、追名逐利等问题。行政审批窗口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随意性执法,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出工不出力、“懒政”现象突出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好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群众和客商关切的问题,让群众100%满意。帮助解决挂点村“三网”建设和镇村联动活动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继续深化拓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三)着力解决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推动形成党组织坚强有力、奋发有为,领导干部朝气蓬勃、凝心聚力,干部群众心情舒畅、干事创业的政治局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讲条件、搞变通,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纪律观念不强,自由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坚决惩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解决干部不琢磨事、专琢磨人和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规范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主要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6年2—4月)。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市委和县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道德素质、精神状态等方面有新的提高,进一步端正思想态度、筑牢群众观念、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作风。

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要与群众面对面、心交心地交流,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查找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6年4—6月)。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和剖析“四风”方面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围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基层反映、群众诉求、街谈巷议和网民热议中查找“四风”问题,普通党员要在组织的帮助下,结合听取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找党性党风上的差距。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个人成长经历,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上级督导组、上级纪检、组织部门派员参加,邀请党员群众列席,会期不少于1天。会前做好准备工作,以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意见建议;督导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都要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把班子问题、个人问题谈深谈透,消除隔阂、形成共识,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班子成员彼此之间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批评意见。会上采取“先班子、后个人,先一把手、后班子成员,先开展自我批评、再逐一开展批评,一个一个过”的方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评功摆好,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纪委、组织部。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6年7—9月)。重点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坚持开门整改、标本兼治。

1.制定整改方案。既要制定总的整改方案,又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以下简称“两方案、一计划”),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并建立具体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制度建设等3个整改工作台账。“两方案、一计划”须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制定和落实个人整改措施,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审阅;普通党员也应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2.强化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管理汽车燃油消耗;简化接待工作,控制陪同人员;改进调查研究,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开短会、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各类活动要简化简约,提高效率和质量。精简文件简报,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控制篇幅。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窗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牢固树立震情意识,强化周末、节假日地震台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建立“干部预警管理制度”,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3.健全落实制度。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已有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等。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加强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四、推进措施

坚持把从严从实的要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体现到活动各方面,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坚持以上率下,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主要领导要立标杆、作示范,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找和剖析“四风”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做表率;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对窗口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建立“马上就办”、“群众服务热线”和引进竞争机制等便民为民服务措施,改进服务。

(二)坚持求真务实,贯彻实施不走样。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

(三)坚持开门整风,接受群众监督。全过程都要发动群众参与,整个活动都要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要开门会诊,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请群众提意见,会中要邀请群众参加,会后要通报情况请群众评议。要开门整改,坚持整改方案向群众问计,整改措施为群众着想,整改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动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展板及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学习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积极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剖析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和县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做好和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既要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又要把活动成效体现在单位改革发展上和促进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上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 ·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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