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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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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 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林造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局加大了新技术、新药剂的研发、引进和试验力度,特别是在高效、低毒药剂噻虫啉的使用和生物防治试验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结合各项新的研究成果,我局组织专家在原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 为保护我国森林资源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经济和生态建设稳步发展,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提高防治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普查监测

(一)疫情普查

1、普查范围

本行政区辖内的所有松林。重点是与疫区毗邻地带、交通沿线、港口、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地区附近的松林。

2、普查内容

(1)疫情发生区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林以实际面积统计)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表(省级到县级、县级到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经济损失,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非疫情发生区查清发现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表(省级到县级、县级到小班)。

3、普查时间

一般地区每年普查工作不得少于1次。在松褐天牛一年两代的地区普查时间为9-10月份;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地区普查时间8-10月份。

重点区域每年普查工作至少2次,除在秋季开展普查外,在春季还应开展疫情普查工作。松褐天牛一年两代的地区在4-5月份进行;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地区在3-4月份进行。

4、普查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设计出便于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枯死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选择取样对象。

(2)详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进一步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

(二)疫情监测

1、定期巡查监测

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对重点地区(见普查范围)的附近松林进行巡查,凡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

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定点监测

在发生区边缘地带设置固定监测点,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3、其他辅助监测技术

(1)打孔流脂监测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或其边缘,选择外观正常、针叶无明显变色的松树,用直径1厘米-1.5厘米的打孔器或皮带铳子在松树主干上打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孔位尽量选择垂直位置),观察打孔后松脂流出情况,初步判别健康树和疑似罹病树。春、夏、秋季,打孔后24小时即可进行观察,冬季打孔后48小时-72小时进行观察,对流脂情况进行判别:

一级流胶(健康树):松脂从孔口流下,超过孔口边缘;

二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松脂沉积在孔口下缘;

三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松脂渗出到圆孔壁上,呈粒状;

四级流胶(疑似罹病树):孔壁上无松脂流出。

对疑似罹病树进行取样分离镜检,确认是否有松材线虫。要注意松树树种之间的流脂差异,马尾松要较黑松表现迟缓。

(2)诱捕器监测

于松褐天牛羽化期在林间设置诱捕器诱捕松褐天牛活体进行监测。每个诱捕器之间距离为100米,诱捕器下端距地面1.5米左右。将诱捕到的松褐天牛成虫活体剪碎后用贝尔曼漏斗法进行分离,再鉴定是否携带松材线虫。

一旦发现松褐天牛携带松材线虫,则在诱捕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对枯死松树和濒死松树进行取样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

禁止在疫情发生林分边缘使用,防止疫情向外扩散蔓延。

(3)线虫检测管监测

在树干上用电钻(木工钻)钻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插入线虫检测管。1-4天后拔出检测管,通过检视管壁凝结水内有无蠕动线虫,再鉴定是否为松材线虫。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附录1。

(4)航空遥感监测

对地面不易调查的高山密林地区,采用航空遥感技术进行监测,发现枯死树后,再根据全球定位系统指示位置开展实地调查。实施航空遥感监测,要运用差分方法对机上显示的地理位置进行校正。

【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三)取样

1、取样方法

(1)取样部位一般情况下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褐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2)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 厘米厚的圆盘。

(3)取样时应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的枯死树。

(4)取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松材线虫病发病高峰期一般在9-10月,从表现出针叶变黄、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至死亡约1个月至1个半月。

——在松林中一般是优势木先发病。

——由于不同地区种源的松材线虫的致病性、松树的抗性差异等原因,一些松树仅部分枝条表现感病外部症状。这种症状在混交林中表现尤其明显。

——抽取样品要及时并重点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木(针叶呈黄绿或黄褐色,尚未完全枯萎,树皮尚未脱落,材质尚未腐朽)。

(5)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2、抽样数量

以林业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再选取其余数量的1%-5%。

3、样品的保存与处理

取回的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可采取以下方法:将木片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也可直接保存木段、圆盘),放入4℃冰箱。若需长期保存,要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一般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完成分离鉴定)。

样品分离鉴定结束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销毁。

注:松材线虫普查监测工作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国家标准《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 23478—2009)》。

(四)分离鉴定

1、线虫分离

将取回的样品在室内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进行线虫分离,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离心后进行镜检。

2、线虫培养

【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1)疫木保温保湿培养:将样品锯成小段,置于烧杯中加少量清水,木段下端浸在水中,木段上端用湿纱布覆盖,在30℃条件下保温保湿培养3天,倒取杯中水液,可获得较多雌雄成虫;或将样品木段适当浸湿,放于塑料袋里,扎紧袋口,置于30℃培养箱中3天取出重新分离,可获得较多雌雄成虫。

(2)单异活体培养:制备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PDA)平板。用盘多毛孢(Pestalotia spp.)或镰刀孢(Fusarium spp.)或灰葡萄孢(Botrytis cinerea)培养线虫。无菌条件下将多毛孢或镰刀孢或灰葡萄孢接种在PDA平板上,置于25℃-28℃恒温培养4-5天,菌丝长满平板时接种线虫。多毛孢或镰刀孢在30℃恒温条件下保湿培养线虫,接种20条幼虫,48小时即可分离鉴定,线虫量少时可相应延长培养时间。灰葡萄孢在25℃恒温培养线虫,培养时间要加长1-3天。

3、玻片的制作

(1)临时水玻片的制作:在洁净的载玻片中央滴一水滴,水滴的量以加盖玻片后恰好充满盖玻片下的空间为好。用细针挑取,或用毛细滴管吸取线虫置于载玻片的水滴中,并使之沉底。将有线虫的载玻片在酒精灯的火焰上往返通过5-6秒,杀死线虫。用细针摆好水滴中的死线虫,然后用镊子夹盖玻片从一侧轻轻盖下。

(2)半永久玻片的制作:将分离所得的线虫液,转移至离心管中,2000转/分离心3分钟。吸去上部清水并保留底部3-4毫升线虫液,置于53℃热水中15分钟杀死线虫,待冷却后,加入等体积的TAF液固定48小时以上。再用上述方法再离心,用微量移液器吸取离心管底部线虫液,滴加进装有2 毫升棉蓝-乳酚油的钟面皿中,置恒温烘箱中45℃脱水24小时。

在载玻片上加上封片蜡圈,用挑针加一小滴甘油于蜡圈中心位置。解剖镜下挑取脱水后的目标线虫于甘油中,使其沉底并位于甘油滴中心位置。在封片蜡圈上放置盖玻片,转移至控温电热平板上,保持75℃使蜡完全融化,取下并自然冷却后用透明指甲油加封一次。

4、鉴定【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1)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注:松材线虫分离、培养、镜检技术操作规程参见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

篇二: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一、监测措施

(一)全面普查

1、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9-10月份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全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省级绘至乡镇、市县绘至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木材损失,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9-10月份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驻军营房、城镇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二)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省市对未发生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码头、车站、驻军营房、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生态林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或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诱捕器监测

在松褐天牛羽化期(5-8月),每个固定监测点设置一个诱捕器。放置点设在山顶、林道旁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米左右。集虫器用锌铁皮或塑料等加工,防止天牛成虫爬出逃逸。先在诱捕器诱芯内放入清洁棉花,再加入调配好的引诱剂200毫升,以后每隔20日往诱芯添加140毫升。每隔1-2日(羽化后期可5-7日)检查诱捕天牛情况,收集诱捕的天牛进行分离、镜检,检查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天牛携带松材线虫,秋季采用“打孔流胶法”在诱捕点周围1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早期诊断,抽取病树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分析疫情扩散蔓延情况。

二、防治措施

(一)清理病死树

1、病害发生危害历时较长,发生面积大,病死树数量大,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上的病区,在春节前组织专业队,采用一次性全面皆伐,彻底伐除发病山头或地块的感病寄主植物。不能安全、有效处理疫木的地区,全面封山育林。

【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2、松材线虫病危害较轻的松林,病死树数量少且分散,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下,采用全面清理病死树的措施。病木能不下山的尽量不下山。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专业队对发生区边缘病死树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松树实施强度砍伐病死树,形成隔离带,防止病害继续扩散蔓延,并对中心发生区的病死树进行全面清理,以减少病原,压缩受害面积,控制病害的发生。

3、对新发生疫点和孤立疫点要采用皆伐措施,并在4月份前对周围1公里范围内松林采用“流胶法”进行早期诊断,发现松树异常及时伐除,以彻底清除病原,确保拔除效果。

4、实施病区皆伐时,应先伐死树,后伐残余活树,死树和活树要分开放置,分别进行除害处理。

5、为保证除治成效,实施清理病死树和病区皆伐时,所有伐桩高度应低于5厘米,病区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

(二)病木除害处理

1、病死树伐根可罩塑料薄膜后覆土或磷化铝(1-2粒)进行熏蒸处理,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也可采取连根刨除的方法。

2、病区零星分散的病死树,砍伐后就地将树干和树枝砍成小段,装入专用熏蒸袋(凡直径1厘米以

3上的枝条和刨出根桩均要全部装袋),再投放磷化铝(20克/M),密封塑料袋,搁置山上原地至传媒天

牛羽化期结束。对滞留于林间的病枝材,亦采用此法。【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3、清理下山的病枝、根桩等集中指定地点及时烧毁。

4、伐下的病材,在集中指定地点采用如下处理方法:

药物熏蒸:选择平坦坡地或平地,将砍伐材(包括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根桩)集中堆放,覆盖熏蒸帐幕,在堆垛四周挖宽30厘米,深20厘米小沟,把帐幕四边埋入沟中用土压实,再投放硫酰氟或溴甲烷(50克/M3,20℃,24-48小时),或磷化铝(20克/M3,20℃,72小时以上)熏蒸至木材中松褐天牛和松材线虫死亡率达到100%。若杀虫率不到100%,则要再次投药熏蒸,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加热处理:将病树枝、干置于60℃热处理房加热2-3小时(或利用微波处理),取出检查松褐天牛死亡率,若死亡率达不到100%,继续进行处理直至松褐天牛全部死亡为止。变性处理:将病木作成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制浆、烧碳等,消灭其中的病原和传播媒介。切片处理:将病木切成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碎片,以使其中松褐天牛不能成活。

烧毁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地烧毁。 所有病木除害处理必须4月底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全部结束。

(三)传媒天牛防治

1、诱木防治

在除治区的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引诱传媒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每10亩设置1株(松褐天牛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诱木数量),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5月上旬),在诱木基部离地面30-40厘米处的3个方向侧面,用刀砍3-4刀(小树可少些),刀口深入木质部约1-2厘米,刀口与树干大致成30度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诱木引诱剂使用浓度为1∶3(1份引诱剂原液用3倍清水稀释)。施药量(毫升)大致与诱木树干基部直径(厘米)树相当。于每年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杀死其中所诱天牛,减少天牛种群密度。也可采取饵木堆诱杀松墨天牛,在其羽化盛期的6-8月,可设置饵木诱杀。方法是:将中等大小的活松木锯成3段,搭成三角架,堆高1.5米,每公顷林地设2-5堆,待天牛产卵结束后(9月)取回饵木集中烧毁。

2、诱捕器诱杀

在传媒天牛羽化期,在发病林分每隔1000米设置一个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方法同诱捕器监测。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

3、喷药防治

发生区于传媒天牛成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冠部喷洒或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触破式微胶囊剂),50-80毫升/亩(300-400倍液),或其它内吸性好、下导性强的杀虫剂,分别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盛期进行防治。松褐天牛幼龄幼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喷洒虫线清乳油80倍液,喷药量为2-3升/株。

4、树干注药防治

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古树和需保护的松树,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在树干基部打孔注入虫线光A (Emamectin安息香酸盐液剂)400毫升/M3(估计立木材积),或注入虫线清1∶1乳剂400毫升/M3,进行保护。

5、生物防治

(1)除治区在传媒天牛幼虫幼龄期,林间释放松褐天牛的天敌肿腿蜂,也可通过肿腿蜂携带白僵菌的方法感染天牛幼虫,以降低林间天牛数量,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的目的。每年于松褐天牛幼虫期释放天敌,气温最好在25℃以上的晴天进行。放蜂方法采用单株放蜂法、中心放蜂法或分片布点放蜂法,每10亩设一个放蜂点,每点放蜂1万头左右。

(2)防治初龄及寄生在松树皮下的媒介昆虫,在6-7月间,对松林施放白僵菌粉,即用白僵菌粉兑水50倍对松林喷雾。每公顷用粉7.5-15公斤。

三、检疫措施

1、松材线虫病检疫范围包括来自国内外疫情发生区的松属、雪松属、冷杉属、云杉属和落叶松属等植物的苗木、接穗、插条、盆景等生长繁殖材料;来自国内外疫情发生区的上述植物的木材、枝桠、根桩、木片以及它们的制品等;带有松材线虫及其传播媒介昆虫活体的货物、包装材料、铺垫材料及运输工具。

2、各发生区由当地政府发布命令,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松苗、松木、松材调出疫情发生区。

3、发生区要对松属苗木繁育基地、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开展产地疫情调查,详细登记带疫情况,并下发除害处理通知书责令限期对疫情进行除害处理。同时根据产地检疫结果,对要求调运的松属苗木和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数量进行全面核实,严禁带疫苗木、木材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4、调运疫区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繁殖材料、木材及其制品必须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要事先征求调入地森检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调入地的检疫要求书内容,进行严格的现场检疫检验,确认未携带松材线虫病方可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调入地森检部门。

5、实施检疫检查的抽样比例,苗木按一批货物总件数的5%进行抽样、木材按总件数的10%进行抽样。所抽样品的分离鉴定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 1123-93)”进行。

6、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或木材检查站)要配备专职检疫人员,对过往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检疫检查,严禁未通过检疫的松苗、疫木及其制品调运。

7、各地森检部门对来自发生区或来源不明的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要进行复检,发现带疫就地销毁;确认无松材线虫的繁殖材料要经过1年以上隔离试种,确认没携带松材线虫方可分散种植;对松木及其制品活包装材料要实施跟踪调查,严防疫情传入。要定期对本地区用材单位进行检疫检查,杜绝非法购买和使用疫情发生区松材及其制品的行为。

篇三: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2016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工作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EHF)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传染病,病死率高达50%-90%。人主要通过接触病人或感染动物的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而感染,潜伏期2至21天,临床表现主要为突起发热、出血和多脏器损害。埃博拉出血热于1976年在非洲首次发现,今年3月以来,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等西非四国先后发生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目前疫情仍在发展蔓延。8月8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非洲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科学做好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防范埃博拉出血热传入和扩散,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诊断可能传入的病例,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救治、疫情处置、采样送检等工作,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

三、组织体系

县卫生局成立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任务

(一)县卫生局

县卫生局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防治专家组,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目前暂不设立定点医院,如疫情发展需要,将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及市卫生局要求,再行设置确定定点收治医院,做好物资储备,组织培训演练,开展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与信息通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制定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资料分析,做好消杀和疫情处置,对处置效果进行评价,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及时采集病例标本,做好标本保存、运送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定健康宣教工作方案,普及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对下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业务指导。

(三)医疗机构

负责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病例标本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疏导工作。

(四)院前急救机构

负责辖区内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和必要时的密切接触者转运工作,做好转运过程中的防护和消毒隔离工作。需要跨区域转运病人的,要事先报告县卫生局,经向市卫生局请示批准后再行转运。

(五)卫生监督所

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企事业等集体单位落实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防治专家组

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进行趋势研判与风险评估,提出防治策略与措施建议;参与制订、修订工作方案;指导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置、应急响应与终止等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医学观察场所

负责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做好生活垃圾处理,相关场所设施的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规定每日向县疾控中心报送监测观察数据信息;做好心理疏导和健康宣教。

五、应对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和《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等,组织制订本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工作方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防治策略调整,及时更新修订。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实验室采样送检、医疗救治、病例转运、院内感染控制、健康教育等防治技术方案。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工作方案,科学开展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发热病例的症状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接触史以及3周内曾经到过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发热病例及时登记报告。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控制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并立即采样送检。

(三)培训与物资储备。县卫生局要重点加强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病例转运、个人防护、实验室检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等,规范开展病例诊疗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要增强医务人员敏感性,提高识别能力,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抓紧做好各类物资的储备,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各级急救机构要检查车辆、设备、设施、防护用具等,负压救护车要处于备用状态。

(四)实验室检测和生物安全防护。所有涉及埃博拉病毒的实验活动应严格按照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执行。发现可疑病例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采集标本。标本应置于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A类包装运输材料之中,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统一送至市疾控中心,再由市疾控中心送往省疾控中心检测。

(五)病例诊断与发布。县卫生局在接到埃博拉出血热可疑病例报告后,在2小时内派出县级专家组进行会诊;县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按照《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进行初步诊断或排除。县内首例埃博拉出血热确诊病例由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诊断确认,后续病例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授权后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诊断确诊。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获省卫生计生委授权后,由市卫生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相关信息。

(六)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的判定与管理参照中国疾控中心的有关要求执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之日起21天,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咽痛等临床症状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并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七)医疗救治准备。县卫生局要制定专门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提高病例早期发现与诊治能力。县卫生局已成立埃博拉出血热防治专家组,指导县乡村级埃博拉出血热防控、诊断和救治工作,对疑似病例做出初步判断和排查,做好初期医疗救治,二级医院要成立由感染(传染)、ICU、急诊、肾科、呼吸、医院感染管理等专业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地救治病人。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严防疫情扩散。要充分、科学、合理地发挥中医药在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八)病例转运。县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向县卫生局报告,经请示市卫生局获批准后,方可将患者转运至市级定点收治医院。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原则上应在本市定点收治医院(市人民医院)救治,确需跨市转运的,由市卫生局报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后,方可实施转运。对于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应严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九)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县卫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普及埃博拉病毒科普和防护知识,把握好宣传口径。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电台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埃博拉出血热的预防知识,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

(十)联防联控机制。县卫生局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出入境、商务、旅游、教育、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本地在疫区和疫区来我市人员信息,做到本底清楚,及时落实防控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了解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对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在风险,从保护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强化薄弱环节,确保埃博拉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提高应对能力。在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展不同阶段,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疾控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强化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例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应急演练、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做好物资储备。向县政府申请经费的投入,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检测试剂、耗材、消杀器械、防护用具、转运车辆、床位、设备、设施等物资,确保所有物资处于备用状态。

(五)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合作,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埃博拉出血热感染防控及科普知识宣传,指导群众科学对待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知识方面的作用,宣传教育工作适度、稳步、深入开展。

篇四: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2016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好全局2016年度各项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改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县局的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考核任务

1、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好各股室站队的关系;及时处理公文,做好文件的撰写、缮印、对稿、归档、保密、会议记录、劳动工资、人事调配、干部职工报表等各项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机关内部活动;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车辆安排、来往客人接待工作,确保全年的行政运行成本在去年基础上递减20%;督查县局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制度;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营林股: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法》、《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造林绿化意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再造秀美山川,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核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检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完成“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造林4.35万亩,其中山上造林3.93万亩、山下平原造林0.42万亩;

(2)完成义务植树绿化点的幼林抚育500亩;

(3)完成义务植树20万株,并抓好县直机关单位“3·12”植树节示范点造林400亩,湿地公园认种认养基地60亩;

(4)完成育苗30亩;

(5)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

(6)完成中幼林抚育4万亩;

(7)建立以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10000亩并组织实施;

(8)完成全县机关干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植树基地3000亩;

(9)完成速生丰产林建设0.7万亩;

(10)向上争取营造林项目。

3、林政股:宣传贯彻和执行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计划,进一步抓好封山育林、改燃节能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搞好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做好林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各站完成好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办案程序,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抓好各项林业规费的征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宣传执行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加大对饮食服务行业、野生动物驯养单位、珍贵树种培育单位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珍贵树种以及无证贩运野生动物及名贵树种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股: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务法律法规;制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抓好落实;辅导各基层站的财务工作,监督其执行财务制度,健全完善会计制度;做好各项票据的领核、收发及缴存工作,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及专项资金的帐务核算,并提供财务报表;搞好本系统的综合统计测算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森工股:搞好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时向省市行业管理部门报送所需文件、资料、报表,做好多种经营、林区公路、技改项目的申请工作;组织储备调运防汛所需的木材和毛竹;抓好全县森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林场改制工作;搞好全县的商品木材、柴炭经销业务管理工作,做好木、竹及木竹成品半成品经营市场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国有林场改制的收尾工作和负责国有林场县城剩余房屋土地的管理及租金的收取;指导森林公园管理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完成212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稽查队:督促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据《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强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木材来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木竹柴炭运输的检查,发现违章运输的行为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森防站:宣传贯彻森林检疫法规;及时制订森防检疫工作制度;对全县的森林病虫害作出及时准确的预测预报,发现虫情疫情及时进行防治;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的监测防治工作,突出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争取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及时报送各类文件资料及报表;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大力普及森防科技知识;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5‰以内;

(2)无公害总体防治率达到80%;

(3)种苗产地检疫率、木竹材等调运检疫率达到100%以上;(4)测报准确率85%以上。

9、防火办: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教育,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批示和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领导成员到工作联系点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及时通报森林火险天气、火灾信息;严格审批造林整地等生产性用火;根据天气情况建议政府发布禁火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制订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和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组织、调度、协调乡镇政府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及时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建立健全火灾火情信息台帐;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专业队的组织与管理;指导各乡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好验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计育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口计划并检查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做好计划生育培训工作,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保证各项任务都能达标;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当年的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2)环孕检率达到100%;

(3)“四术”落实率达到100%。

11、公益林保护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搞好145.38

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规划、年度计划及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公益林森林资源样地调查和检查,健全各项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建立并落实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和护林员的管理培训,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使用和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管理有关资金;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退耕还林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拟定退耕还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制订退耕还林规划、年度计划及作业设计,组织全县退耕还林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调度统计、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协助各乡镇场抓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做好迎接国家阶段性核查验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木材检查管理站:木材检查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力打造我县木材检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行业新形象;督促木材检查人员忠实履行检查职责,根据各站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巡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林地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林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林地利用规划,建立林地地籍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林地的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按照权限依法审查、核实、报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对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林业调查设计队:认真搞好2016年度伐区作业设计,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收费,严把质量关;做好林改后期工作,对林权证予以及时纠错、改证、补证;做好林地流转的评估服务和权属变更工作;做好林权所有者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服务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的疑难问题,认真调查、公正调处山林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操作规程;做好全县林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宣传办公室:认真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林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做好林业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联系新闻单位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收集好有代表性的图片及资料;组织好局机关刊物的编辑印刷与发送;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8、招商招工办公室:完成好县局的招工招商任务,及时报送招商招工各类报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林业技术推广站(油茶办):认真抓好油茶等优良品种以及其他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利用现有条件抓好林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油茶基地管理、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做好潋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0、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统一办理县林业局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受理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理论及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学习要有笔记,理论应与实际相结合。

(2)各股室(站、队)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制订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及职责,并将各自职责张挂在墙上,便于群众监督检查。

(3)考勤考核制度:各股室(站、队)要坚持考勤考核制度,并建好考勤考核登记表,由局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各股室(站、队)考勤情况。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缺席一次扣工资30元。请假需先写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的由股室(站、队)负责人核准,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核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核准。请假不得超过批准天数,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如超过批准天数,则按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除工资50元;一年旷工达到或超过12天的,则扣除一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爱,不准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不准贪污挪用,侵占公款;不准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不准参与赌博,不准涉足色情场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5)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林业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工作期间不喝酒,严禁酒后执法,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

2、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一是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活动,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摒弃各种错误的、有害于事业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三是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谐的同志关系,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及工作效率。

三、奖惩制度

县局干部职工必须紧紧围绕县局2016年度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模范遵守县局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将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工作出现差错致使事业遭受损失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比例扣除工资。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凡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2016年度的任务数参照2016、2016、2016、2016、2016年度完成数结合资源情况、今年全局收支情况和刚性支出增加情况确定。林政股、野保站、设计队、森防站、森工股、绿化办、扑火队在执法收入及创收收入中按总收入的18.24%提取包干经费、林地办按总收入的19.95%提取包干经费(包干经费包含交通费、差旅费、加班费、车辆修理费、误餐补贴等费用)。以上各股室未完成任务的按总收入的8.5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总收入的20%提取包干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任务部分的收入按28.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超出任务部分总收入的25%提取包干经费)。

(2)没有经济管理目标并已完成各项任务的股室的奖励,视年终全局整体经济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3)各股室(站、队)每年需完成2篇以上稿件,没有完成的按照县局《局宣传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规定执行奖惩。

(4)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局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执行奖惩。

篇五: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2015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建设森林**为中心,以彰显森林为民为根本,以弘扬森林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森林保护和林特产业的全面、持续和科学发展,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重点造林工程和"森林宁波"建设取得新成效

今年,全市共完成造林更新8万亩。其中完成沿海基干林带造林40公里、**亩,完成计划的1倍多;生物防火林带造林152公里,完成计划的101%;珍贵树种造林8371亩,完成计划的209%;开展中幼林抚育4.8万亩,完成计划的**%;重点造林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森林系列创建深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行动目标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仍是各地政府的主要民生工程之一。今年全市"森林**"建设投入资金已达到19.3亿元。**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周巷、鄞州姜山等5个镇乡(街道)的森林城镇创建已通过省级预检,36个村申报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0个镇乡(街道)和180个村申报创建市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镇海也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有效地改变了农村整体面貌。

二是平原绿化成绩显着。今年计划平原造林4.5万亩,实际已完成平原绿化面积4.8万余亩,完成计划的107%。截止目前,我市平原林木覆盖率已接近18%,提前3年基本完成省目标。积极开展"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计划到2015年在全市**个行政村,种植珍贵树种170万株,今年已累计赠送珍贵树种苗木36万株,580个村开展了这项活动,关联农户1.6万户,植树58万株。启动开展了"绿动千里海塘、助推蓝色经济"青少年参与海塘防护林建设活动。全市各地还以不同形式、不同载体开展了"庭院绿化"、"美丽村庄建设"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平原绿化的深入开展。

三是四边绿化取得初步成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督查,积极推进四边绿化工作。今年,已完成森林通道612公里、**亩,其中公路铁路沿线绿化297公里、10041亩,河道绿化**公里、5301亩;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14200亩;共完成省、市、县(区)三级森林村庄建设244个。在绿化同时,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和彩叶树种,实现了绿化、美化、景化、价值化的协调和结合。

四是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推进。继续扩大市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新增公益林建设面积16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大中型水库公益林补偿每亩30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水源涵养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35元。全市公益林补助资金账户管理平台已完成前期建设工作,可接入进行系统试运行。

(二)森林资源资产保护有了新增强

森林资源资产基本安全。森林防火态势稳定。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亩,受害率*‰,火灾发生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0%和73.4%。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明显。病死树数量和发病面积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1.8%和22.9%。

一是森林消防保持较好态势。推进"落责任"行动,强化《宁波市森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督查和考核,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执行力。推进"广宣传"行动,举行了"3.19关注森林消防"活动,春防期间通过各种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张挂(书写)宣传标语15万条,发送短信47万次,发放公开信17万封,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感召力。推进"控火源"行动,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四定原则,强化巡查护林队伍常态化管理;清明等重点时段增设卡点、发布禁火令,增加巡查人员,进行了2个批次的人工增雨作业,降低了局部火险等级,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防控力。推进"强应急"行动,健全预案,开展对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56次,进行森林扑火演练52次,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应急处置力。推进"攻坚"行动,完成了"生物防火林带营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引水上山"工程,全市完成玻璃钢蓄水池144只,**吨,混凝土蓄水池9座,790吨,铺设管网8000多米,安装森林消防栓57个,增设便携式组合消防泵29台,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创新力。继续抓好林业政策性保险。全市森林参保面积383.9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61.1%;生态公益林投保覆盖面达到100%。

二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成效突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除个别地方出现反弹现象外,全市发病面积和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做好病死木清理工作,全市115支专业队伍,累计投入用工4.9万人次,累计清理面积8.39万亩,清理病死树8.74万株,清理下山病疫木、采伐遗留木及火烧木等1.9万吨,全市病死树清理了覆盖率达到100%。下山的疫木全部进入定点加工企业,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加工或熏蒸处理。组织开展春季防治和免疫预防工作,全市注射免疫制剂**万瓶,对区位地段重要的68.3万株松树实施了预防注射。同时配套使用其他防治手段,全市累计喷粉10吨,外挂诱捕器1000套,释放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天敌50万头,施放灭虫药包3000枚,全市春季累计防治面积达15万亩。

同时,组织开展了重点造林工程林木种苗检疫检查、进出境林木种苗检疫监管服务、林木种苗春季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部署开展了"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三是林政管理工作稳步开展。组织开展保护四明山森林生态专项行动,对**山区毁林开垦种花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切实加强**山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具体措施、目标,全面启动四明山区域生态修复。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开展"三访三评",进一步深化"大走访"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积极创建"平安林区"。强化对平安林区创建单位的指导、督查,慈溪、奉化平安林区创建已通过省厅初步验收。相继组织开展了"铁拳二号"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和"铁拳三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铲除毒品原植罂粟**株,查处各类案件194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7起。开展了以"弘扬生态文化,共享自然之美"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救护野生动物55只,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类保护动物13只。督促、指导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修编。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落界工作已全部上报省厅,业内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启动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外业调查已基本结束,全市现存古树名木6867棵。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办理林地征占用218.67亩,组织开展了对县(市)、区林地征占用项目的检查;,采伐蓄积9.79万立方米,占计划的32%。做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

(三)林特产业经济实现新增长

今年,竹、茶、果、花卉林特业4大主导产业尽管不同程度遭受不利气候影响,但仍取得较好收成。全市茶叶总产量**吨,产值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和16.5%,其中名优茶产量2055吨,产值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21%。竹笋产量15.1万吨,同比减6.8%,产值7.4亿元,同比增21.3%,水煮笋加工收购春笋**万吨,产量125.7万罐,同比分别下降21.3%和23.8%,为历史最低。柑桔、葡萄、桃、杨梅等水果产量64.53万吨,同比增1%,产值27.86亿元,同比持平。较大规格苗木销售平稳,小苗及花灌木销售形势下滑,产值28.5亿元,销售24.7亿元,同比减少12%。受"海葵"台风影响,全市132万亩林业面积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今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约320亿元,同比增5%。

一是林业会展经济成效显着。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取得预期成果。5月11-13日举行的第*届中国**国际茶文化节由展示展销、经贸洽谈、茶艺文化、评优评奖4大类15项活动组成,茶艺大赛暨茶艺师职业技能资格赛、首届东亚茶经济茶文化论坛、"海上禅、茶、乐"茶会等活动深受市民欢迎。本届茶文化节突出宣传了明州仙茗品牌,加强了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首次邀请了全国茶叶采购商走进宁波,引进了全国性茶业会议落户宁波,进一步提升了宁波茶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展销现场成交达**万元,意向合同6000多万元,21个项目签约,投资额**亿元,实现明州仙茗采购意向合同额3000万元。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获第*届中国会展之星大奖。

组织企业、大户积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相继参加了第五届森林产品博览会、"笋竹产品华北行"活动、第*届浙江省鲜花展示展销会、**浙江省、**县绿茶博览会和**北京国际茶业展等展会和博览活动,有多个参展企业的几十个产品获得展会的金奖和优质奖等奖项,收到了弘扬**林特产业品牌、宣传形象、外拓市场的成效。

二是林特产业化发展良好。抓好产业基地及标准化认定工作。今年全市6个示范区、16个精品园林特类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面积2.5万亩,总投资1.4亿元,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创建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6项市级地方标准完成修订。推进市级竹产业工业园建设,首批总投资为7.54亿元的6个入园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完成竹林道建设82.8公里,毛竹FSC认证已通过法国BV预审,成为我市第一片认证森林;第一家竹加工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完成柑桔(水果)优化改良项目59个、**亩。完成茶园良种化改造2046亩,茶厂改造22家,新建茶叶加工包装中心2家,新增市内外明州仙茗专卖店27家,新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4家。以"百户万亩"、"进村入户"为载体的林特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起到了服务林农、有效推动林特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百佳精品果园"评选活动的大宗水果项目评选已基本结束,全市"百佳精品果园"总面积1万余亩,占全市水果总面积的1%多一点。

三是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市安排,7-10月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认真组织对鲜笋、茶叶和山地水果的投入品检测工作,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对500多家林特业生产主体进行了培训、约谈、签订承诺书,并建立了管理档案。同时对全市各地开展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是林业规模化经营有所提高。按照《**省集体林权改革验收办法》,组织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查漏补缺和自查工作。今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4.95万亩,全市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68.82万亩,全市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大户已有69家,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突破性增长,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上海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根据各地各行实际,开发了多种符合林业发展特点和林农需求的金融产品、信贷方式,今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71亿元,全市累计达到3.14亿元。

(四)森林生态理念取得新共识。

一是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新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和植树节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武警官兵、师生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起到了表率、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市各地均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种认养认管活动,全市293.5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8.1%。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5个、面积*亩。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植树、珍贵树种进千村、森林消防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茶文化节、古树名木保护等林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重点、有特色、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日报》、《**林业》、《**晚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稿近200篇,5次在宁波电视台《看看看》做专题栏目,组织参加宁波电台阳光热线主题活动,有效宣传了森林科普知识,宣传了我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主要成就,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关注森林"、热爱森林的热忱。

二、下年工作思路

**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更加深入地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产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强化森林保护,更加积极地弘扬森林文化理念,努力实现林业事业两个"双增"和两个"双下降"目标,为美丽宁波建设作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一)以"四边"绿化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原绿化。

继续保持强势推进的工作和投入力度,确保完成新增4万亩建设任务,促进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长。一是深化"森林宁波"建设。全面推进森林系列创建,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市级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143个,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二是抓好"四边"绿化。坚持突出高速公路、铁路绿化的工作重点,坚持确保高速公路、国省道平均单侧绿化宽度15米以上、普通铁路10米以上的绿化标准,坚持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长效化管理的机制,完成森林通道建设396公里、**亩,新增沿海防护林2500亩,完成交通沿线9400亩林相改造。三是提升绿化质量。加强绿化美化景化理念的宣传,进一步形成共识;科学布局,做好绿化美化景化的总体规划。研究确定适地适种的树种名录,着力提高绿化的景观价值,做到乔木灌木相协调、针叶林阔叶林相协调、常青树和彩叶树相协调,使林带层次感分明;着力提高绿化的经济价值,把通道绿化与苗木基地建设相结合,多种珍贵树种,提高绿化带的经济效益;着力提高绿化的环保价值,使绿化带成为环境保护带。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绿化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推动。继续做好"宁波市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促进碳汇林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四是开展"关注森林"活动。依托主流媒体、网络以及各种互动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的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和森林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文明的认知。以植树节为契机,通过植树基地、认养认种、建立冠名纪念林等多种形式,拓展市民参与植绿、护绿的途径,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以综合防控为重点,不断强化森林保护。

立足预防为主,坚持依法保护,努力维护森林资源资产安全。一是抓好森林消防。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的思想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扑救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更加重视巡查队伍、扑火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和重点时段、高危天气的火灾防范。努力完成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引水上山"工程,推广运用高压水泵等适用灭火手段。完成15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政策性保险。努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双下降"的目标。二是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积极推广绩效承包除治模式,提高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加强疫木除害处理和安全利用管理。贯彻落实"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重点松林保护区保护措施。切实抓好"削峰拔点"工程,坚决杜绝病灾反弹现象,确保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三是抓好林政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执法和监管,启动实施禁止开发区的花木种植退出机制,鼓励苗木基地向外拓展,发展森林观光产业,促进限制开发区产业转型和产业提升区的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加强林地及征占用审批管理,强化林木采伐管理。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做好湿地修复、开发利用。配合做好《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切实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

(三)以林下经济为重点,稳定发展林特产业。

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创响品牌,努力促进林特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视森林立体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综合利用,林下集约化经营的转变。研究确定重点培育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做好总体规划,制订出台具体政策意见,大幅度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力争为到2015年全市林下经济生产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山区农民来自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增加300元以上开好局,使林下经济发展成为林特产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亮点。二是继续扶持设施林业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市级设施林业建设计划,有效提升林业产业规模化、设施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抓好现代林业园区等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示范区、精品园的示范带动效应。三是积极搭建产业交易平台。办好各类林业节庆,开展全市"十大森林旅游品牌"和"十大林业节庆"评选,积极鼓励打造有特色、有较高知名度的林业节庆品牌。开展茶文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明州仙茗"一牌化工作,启动宁波市茶文化博览园建设。四是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继续抓好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延伸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鼓励和组织林业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进一步提高宁波林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林地流转,提高规模化水平,更加有力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抓好标准化生产和可食林产品的安全生产。加快**竹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龙头带动效益和集聚效应。继续推进竹林道建设。

(四)以良种、良法引进培育推广为重点,加大科技兴林力度。

一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导向,以科研院校合作为载体,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研究。同时,根据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需求,按照"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抓好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把承担完成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成果,较好地应用于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林特产业发展中,进一步提高科技对林业的支撑度和贡献值。二是积极引进、培育优良品种。切实抓好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林木良种基地。通过引进、选育和推广林特新品种,提高良种化比重,改进林产品的品种结构。三是做好技术推广。通过"百户万亩"和"十大林特产业提升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积极推广适用、实用技术以及现代物流管理等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林特产业经营水平。开展"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为农科技服务,切切实实为林农解难释疑。四是抓好林技队伍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林技术人员开展科技研究和科技推广,重视在职林技干部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林技队伍的自身素质。有计划地引进林业技术人才,逐步解决林技人员青黄不接问题。

篇六: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
2016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计划

根据《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督查通报管理规范(试行)》和省局动植处《2016年度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督查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现制定《2016年度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督查计划》,并提出相关要求,请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工作质量督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整体部署和我局确定的具体工作要求,把工作质量督查作为全面提升辖区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监管水平的有效手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充分调研,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

要根据《督查计划》的相关内容,结合业务实际和管理状况,对目标任务进行进一步的细化量化,确保年度督查计划落实到人。

三、整改验收,全面提高。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验收。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在年度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搞好年度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并于12月20日将科室工作报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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