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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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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西城街道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翠屏区西城街道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正风肃纪工作的要求和街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有规矩也不成方圆”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加大对违反工作纪律、程序和制度的查处力度,现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范围

街道纪工委将对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社区“三委”常职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违反工作纪律

上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炒股、淘宝、玩牌、玩游戏,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串岗聊天、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的;会议期间开小差、玩手机、打瞌睡、接打电话、交头接耳的。

(二)违反工作程序

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外出,未经科室或社区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且工作指示牌不明确标示的,事后又不科室或社区负责人说明的;科室或社区负责人正常工作外出,未经分管或相应主要领导

同意擅离岗位且工作指示牌不明确标示的,事后又不向分管或主要领导说明的。请假未按事前书面审批程序报批的;科室或社区负责人不按要求执行请假审批权限的。

(三)违反工作制度

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忽悠应付、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对上级决议、决定的事项拖着或顶着不办的;超出限定时限,延误文件、批件、有关材料办理和会议精神传达落实的;参加上级或街道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类活动不到、迟到、早退以及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三、检查主要形式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定期通报。 1. 对各科室、各社区进行明察暗访;

2. 对各科室、社区上下班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和核实;

3、向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 4、采取“回头看”方式,检查各科室、社区工作纪律、程序和执行制度的整改落实管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科室、社区要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要把自查自纠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始终,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工作作风纪律教育,采取多种方法,主动检查发现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自觉解决自身工作纪律、程序和执行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开展抽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街道领导带队分别从社区抽调人员组成一个监督检查组,采取不通知、不定时方式对各科室开展经常性的抽查。设立“曝光台”对每次抽查的结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或纪检专报通报。

(三)整改提高。针对检查和抽查中暴露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科室或社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查摆整改方案和措施,要在问题出现后15天内交街道党政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1、严格督查监督。监督检查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同步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对分管办、室、所、队和联系社区进行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巡查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2、严格查办违纪事件。对于因管理不严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科室或社区自身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有主动认错、及时纠正和表明接受组织处理的,依规依纪从轻处理或处分;涉及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中发现或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问题,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查处和问责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对上级明察暗访中发现并通报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

中共翠屏区西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6月13日

篇二: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xxxx正风肃纪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xxxxxxxxxxxxxxxx2015年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配套规定、整治“四风”问题、

加强机关行业作风问题专项【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全旗更好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不断促进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旗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其公职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

(二)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的问题。

(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拜年、相互宴请等行为。

(四)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的行为。

(五)公款旅游或借会议、研讨、调研和考察为由参观游玩的行为。

— 1 —【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六)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的现象。

(七)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行为。

(八)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

【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九)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现象。

(十)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事难办等问题。

(十一)执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

(十二)“吃空饷”的问题。

(十三)利用职权收“红包”及礼物、礼品的问题。 (十四)参加赌博的行为。

(十五)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上班时间逛淘宝、玩游戏、看电影等。

(十六)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或违反会议、培训纪律和秩序的。

(十七)个人重大事项不向组织报告的。

(十八)不履行外出请假报批手续的。

(十九)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的。

(二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糊弄群众的。

(二十一)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的。【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二十二)值班时间不在岗的。

(二十三)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二十四)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 2 —

(二十五)公款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

(二十六)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二十七)不执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的。

(二十八)不严格落实反腐倡廉有关制度规定的。

(二十九)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 (三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规定的。

三、组织机构

组建四个巡回检查组进行常规检查,分别由旗纪委班子成员任组长,室主任和派驻纪检组长为成员。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xxxxxx

成员:xxxx

第二组:

组长:xxx

成员:xxxx

第三组:

组长:xxxx

成员:xxxx

第四组:

组长:xxxx

成员: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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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一个专项检查组,负责重要节日、重大行动的监督检查。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根据任务从委局机关或纪检组长中抽调。

四、工作措施

一是通过旗电视台、xxxx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7629171,7621218)。

二是检查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要节日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实地查、群众举报查,查实查准查出问题。

三是每个组检查一周后于下周二上午向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报送情况,然后依次巡回;四个组检查完一次,向委局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就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汇总情况,并每季度在全旗范围内通报一次,构成违纪的严肃处理。

四是实行日记录、周报告、月总结、季通报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是安全文明执纪,严厉问责、严肃处理。由于工作不努力、不到位,巡回检查组连续3次汇报工作时没有发现问题的将扣除检查组人员一个月的岗位津贴,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二是认真填写检查表(见附件2),记好工作日志(见附件

3),每日的检查内容都要有记录,连同周汇报材料报党风政风— 4 —

室,党风政风室每月总结上报情况。

三是重要节点、重大行动由专项检查组负责。

四是工作中注意发现线索,分析线索,并及时向信访室移交。 五是工作人员每周巡回检查时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纳入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xxxx严肃工作纪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七、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1.xxxx纪委监察局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2.xxxx纪委监察局专项行动检查表

3.xxxx纪委监察局专项行动工作日志

【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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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2014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经研究,特制定镇机关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一线工作法”为载体,根据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二、督查对象

镇机关在编干部、派驻干部和临聘人员

三、督查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县委“六项规定”、“四条禁令”、周二下村制度等执行情况。

四、督查方式及要求

每星期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并建立督查记录档案。

五、督查结果运用

1.所有被省、市、县、镇查处人员每次扣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责任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2.机关在编人员(派驻人员参照执行)一年内被查到2次,扣除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奖的5%,同时进行问责处理。

3.临聘人员一年内被查到2次,解除劳动合同

方案二: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雅安市雨城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雨委办发〔〕120号)和《雅安市雨城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为切入点,针对我局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任务,严明作风纪律,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树立我局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将监督检查贯穿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安排、重点环节和目标任务,以不断强化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1.健全机构(完成时限:20xx年2月)。成立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督查组),在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对我局和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定期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2.主动跟进(完成时限:活动全程)。监督检查组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按照时间安排,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环节、各阶段确定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督查;要着重加强监督检查台账建设,做到“督查有计划,工作有报告,问题有整改”。

3.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活动全程)。要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强化对民主评议、谈话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的专项检查,使监督检查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

4.开门督查(完成时限:活动全程)。要按照开门搞作风建设的原则,探索建立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发挥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监督主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展监督渠道;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逐步建立适度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方式方法,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效切实交由群众评判。

(二)加强对“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我局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不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

1.专项评估(完成时限:20xx年3月)。按照《关于对滥建楼堂馆所等“四风”突出问题前期清理自查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的工作方案》(已报区委办,未下发)要求,对我局落实“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多占公务用房”等“四风”突出问题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随机核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根据我局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清理自查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等线索,督查组将对我局落实“四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核查。

3.重点抽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对我局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特别要对资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对我局“一把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他领导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少于20%。

4.明察暗访(完成时限:20xx年3月、20xx年6月)。督查组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措施,加强对我局落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住春节重要时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等突出问题。

(三)延伸“四风”问题督查范围(时间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程)。

要在认真落实前期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断延伸“四风”问题整治范围,实现对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意识。

【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1.围绕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要着重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在学风、文风、会风、工作作风上是否存在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表现;是否存在大搞劳民伤财、贪图虚名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行为,促进我局上下形成努力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实在在业绩的工作理念。

2.围绕解决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官僚主义问题,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按照作风和效能建设要求,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四难三病三作为”、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是否存在“慵懒散奢”等现象,着力治庸提能力,着力治懒增效益,着力治散凝合力,着力治奢聚财力,切实提升改进作风、增强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

3.围绕解决享乐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享乐主义问题,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认真执行《雨城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细则(暂行)》,是否存在“八小时外”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不良风气;是否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自觉,切实树立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4.围绕解决奢靡之风问题,深入执行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奢靡之风问题,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讲排场比阔气等情形;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等行为,有效杜绝因奢靡之风导致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强化纪律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3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工作的精神,继续加强对《章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法规的学习,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专项评估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5月)。按照评估工作方案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部署要求,对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健全制度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8月)。在自查清理,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整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消费、公车管理、公务用房配备等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效能长效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推动各监督主体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全面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会议,成员由督查组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落实;要按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统筹安排督促活动,避免重复检查,不给基层增添负担。按照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担负起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进度;要加强对我局党员干部职工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的内部督查,确保各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办信办案。我局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提醒函等方式方法,对作风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要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处理手段,对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对违反“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适当扩大通报范围,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2820000、“96960”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

(三)考核评价。我局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在落实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方案三: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贯彻落实《中共洞头县委关于“领导作表率、作风抓促带”活动工作方案》、《中共洞头县委、县政府“破难攻坚大行动”实施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作用,制定本督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服务群众更加高效、促进发展更加有力、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的工作目标,为推进“三生融合同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督查重点

(一)转作风正作风专项督查

1、开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令行禁止。根据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各类会议活动的数量、审批程序、规模、效率是否符合规定,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改进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规范检查考评等各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

2、开展主题活动落实情况督查,深化作风建设。根据“领导作表率、作风抓促带”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科局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联系群众、破解难题、勤政廉政上的带头表率作用;各街道(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干部驻联制度、每周固定服务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关部门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走亲活动、事权下放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社区有无建立联系村居、网格、农户的制度,社区干部入户走访规定是否落实到位,联动解决难题、为民排忧解难工作有无落到实处。

(二)廉洁从政专项督查

1、开展“三严四禁”督查,严格公务接待。根据《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洞委办〔〕49号)、《关于印发〈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洞委办〔〕70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公示报告制度,是否存在同城接待、超规格接待、午餐饮酒、经费超支等现象。

2、开展“六个严禁”督查,促进廉政勤政。根据《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的紧急通知》(洞委办〔〕1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是否存在向上级部门赠送或收受下级单位的土特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是否存在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是否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

3、开展会议管理督查,制止奢侈浪费。根据《关于加强会议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洞委办〔〕80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超预算使用会议经费,是否存在租借酒店、休闲场所会议设施,是否存在借开会之名赠送礼卡(券)、礼品、纪念品等现象。

4、开展因公外出督查,规范外出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和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洞委办〔〕48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和党团活动有无私自更改路线、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现象。

5、开展公车改革督查,提升廉洁自律。根据《关于洞头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洞委办〔〕107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车改单位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是否存在上下班接送、其他公车私用或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等现象。

(三)依法行政专项督查

1、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保证质量进度。重点针对未按计划推进、相关单位及项目法人标后管理履责不到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察和专项整治,对重点建设项目发生超工期超概算超规模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2、开展招投标行为督查,规范建设程序。重点针对项目建设中规避招标的问题,特别是对肢解工程,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时间紧迫、情况特殊等原因,以会议的形式压缩有关程序,或是以邀代招、违规直接发包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3、开展工程信息公开督查,强化网络监督。重点针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洞头县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在“洞头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栏”建设中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开展重点监察。

4、开展“阳光”执法督查,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权利运作、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问题开展监察,特别是对滥用职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行政责任败诉案件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

5、开展纠风治乱督查,维护群众利益。重点针对教育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等问题开展监察,以行风评议为抓手,以“阳光纠风行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纠风惠民行动”、“纠风助企行动”,严肃纠风问责,加大对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

(四)效能问政专项督查

1、开展效能立项督查,提升执行力。甄选若干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事项,作为效能立项监察项目,通过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2、开展重点岗位督查,破除中梗阻。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相对集中,问题相对突出,评议相对落后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重点监督,通过走访办事企业群众调查取证,切实掌握有关单位及办事人员存在的违规问题。

3、开展审批专项督查,促提速提效。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两提高”目标,实行“服务对象反映审批问题”必查、“投资项目迟迟不落地”排查、“投资业主撤回在洞投资”倒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定期抽查的“四查”倒逼问责制度,加强审批四级联网,事权下放承接,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督查。

4、开展四条禁令督查,治不良风气。围绕省市“四条禁令”要求,以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为抓手,采取明查暗访、模拟办事等形式,对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上下班工作纪律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综合整治“庸懒散慢”等机关不良风气,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三、督查方式

(一)实行四位一体“动态巡察”督查机制。综合运用作风督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等手段,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采取“联合督查、共同会商、即时通报、严肃追责”方式进行四位一体动态联合巡察,重点对作风建设、三公管理、执法纠风、审批改革、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开展动态督查,及时纠偏纠错,快速处理发现的问题。若责任单位有能力解决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若涉及多个部门需协调解决的,由县纪委牵头帮助协调解决;若县纪委层面解决不了的,由县纪委领导出面并提出建议,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

(二)实行多方协同“联动督察”督查机制。加强督查力量整合,形成督查合力。由县纪委负责牵头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邀请县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和媒体记者参加,开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民生问题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负责梳理汇总,并做好问题交办,督促落实。由新闻媒体对破难攻坚跟踪督办情况进行动态宣传报道,曝光反面典型、通报表彰先进,营造大督查大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实行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督查机制。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各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各乡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定期指导、督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落实;按照分片联系、分类指导的办法,由各纪委常委牵头,各联系室负责协办,结合各阶段的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每季度深入街道乡镇和部门开展一次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实行纪委书记“廉效约谈”督查机制。由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针对以下情况开展“廉效约谈”:凡县年度重大审批项目推进缓慢的;县重点工程项目未按时间进度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落后的;年度属实投诉件数量排在前三位的;一段时间内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存在严重效能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一律予以“廉效约谈”。约谈的内容由县纪委各相关科室负责梳理汇总,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直接开展一次多层次、多角度的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责任追究

(一)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洞委发〔〕2号)规定。对违反“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含)违规行为人的单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洞纪〔〕18号)规定。对违反公务用车有关纪律规定的,除责令改正、清退相关费用外,对当事人(直接责任人)作如下处理:违规1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个人3个月公务用车补贴;违规2次,给予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扣发个人半年公务用车补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违规3次,扣发个人全年公务用车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处罚)。单位违规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篇四: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2016乡镇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聚焦“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我镇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以正风肃纪的有力行动保障和推动全县和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为指导,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坚持自检自查与立行立改相结合,明查暗访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作风建设问题,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作风。实现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群众认可程度明显提高、机关干部新风逐步树立,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正风肃纪工作范围

镇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文风会风等形式主义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和县委十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理论学习考核办法。

2.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解决深入基层少、调查研究不够,工作浮在上面、不沾地气、缺乏指导性等方面的问题;解决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文件、活动、评比表彰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

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从严控制检查评比活动。

(二)“三公”经费支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工作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杜绝好面子、喜排场、讲规格的现象。

2.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强化公车维修、油料等实物定额管理和费用管理。

3.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4.定期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审计工作,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

5.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肃查处违规公务接待,坚决纠正安排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财政所牵头,办公室协办

目标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不必要的公务开支,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行政行为监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一律轻车简从,不得要求迎送和陪同,不得接受超规格接待,不得收受土特产品,严禁给基层添麻烦,影响正常工作。

2.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坚决整治衙门作风,着力解决办事毛糙、态度生硬、遇事推诿、缺乏耐心等官本位问题。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实施效能问责,大力提高机关行政效率。

3.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办事流程,严把受理关、审查关和发证关,努力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窗口。

4.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强化组织纪律、责任意识和工作执行力,实行定期绩效考核和业务评价,杜绝人浮于事。

5.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导向,强化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走基层活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方面的具体意见,边听边改、边改边做。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各中心、站、所

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质量和水平,优化办公秩序,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超标配备公车、超标办公用房等享乐主义问题整治。

1.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2.全面清理领导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财政所协办

目标要求:努力实现公务用车总量和公车运行费用只减不增,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规范。

(五)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深入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专项整治。

整改措施:

1.开展会员卡清退专项活动,对隐瞒不报、收多报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集中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加强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卡受贿、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镇纪委

目标要求:肃清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实现干部职工“零持有、零报告”。

(六)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强化规划管控,强化项目审批和管理,在重点水利项目预审环节严格把关。

2.严格执行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坚决叫停违背发展规律、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镇纪委、财政所、统计站、党政办

目标要求:对不遵守发展规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进行督促纠正。

(七)违规选用干部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中组部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和新制定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督促严格执行用人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端正用人导向,规范用人行为。突出问题导向,对选人用人方面举报反映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满意率低的、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新任用干部应就遵守政治纪律、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优良作风、保持勤政廉洁等在适当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任职承诺的主要内容要以书面形式,经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评价,对结果明显偏低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党政办镇纪委

目标要求:把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八)乱发钱物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按照“逐步统一、分步实施”的原则和中省市县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贴补贴。

2.财审股根据工资基金编制人员经费预算,确保县财政镇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其他专项经费及下级部门资金发放津贴补贴,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发放钱物。

3.继续完善“小金库”常态化治理工作,坚决堵塞津贴补贴经费开支的不合规渠道。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财政所

目标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增强财经法纪观念。

(九)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赌博敛财,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工作,开展廉政谈话,明确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促使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筑牢廉政防线。

2.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书面向镇党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操办事宜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范围等,并作出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占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厉行节约、注重社会影响、不大操大办等廉洁自律承诺。事后要报告承诺执行情况,并及时上交未能按照规定谢绝或退还的礼金礼品等。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3.将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和赌博敛财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约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专项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占用公共资源、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镇纪委党政办

目标要求:狠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明纪律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主要措施和有关要求

镇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的要求,针对当前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督促检查,推动我镇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好责任落实。正风肃纪工作由镇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按照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措施,认真完成好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查改并举。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照检查我镇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开展专项举报。为使正风肃纪工作有效推进,我镇开展专项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绝不姑息。举报电话:5447221。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正风肃纪工作的始终。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狠抓正风肃纪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正风肃纪工作推进过程中,由镇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股室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对正风肃纪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领导、工作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篇五: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2016城建局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区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扎实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区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重点

在加强面上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下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狠刹顶风违纪行为。

1.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

2.用公款相互宴请,参与或接受健身、娱乐、桑拿、洗浴、美容、旅游、棋牌等公款消费行为。

3.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发放会议纪念品等行为。

4.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等行为。

5.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生冷硬拖、庸懒散慢等行为。

6.违规占有公有住房、公家车辆,及以其他各种名义侵占公共资源等行为。

7.参与赌博行为。

(二)坚决制止不良风气。

1.大操大办婚丧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个人诚信缺失、生活作风不检点、邻里关系紧张、公众形象不佳的。

3.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并抄告的。

(三)严格监督制度执行。

1.基层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联系基层制度。

2.财务公开、接待费公示等财务管理制度。

3.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4.会议审批、发文立项审批、市外学习考察审批、出国(境)审批等厉行节约制度。

二、工作措施

(一)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局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局门户网站信访举报信箱,拓宽群众信访反映渠道。对署实名的举报信件,坚持快查快结,并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的原则,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的主动性。

(三)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先停职,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捆绑追究办法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警示教育。采取问题通报、案件剖析、廉洁指导、纪律教育等形式,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为正风肃纪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办公室。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建设部门形象的不断提升。

篇六: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2016卫生局正风肃纪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6年7月中旬至月底。

二、检查内容

(一)公务接待费用情况。

(二)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三)禁止公款旅游情况。

(四)减少节会、庆典情况。

(五)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六)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七)“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

(八)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九)从5月1日起医院与住院患者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执行情况。

(十)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合理用药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各单位在7月15日前搞好自查,7月16日至月底由卫生局组织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

(二)卫生局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市。

  • ·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方案(201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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