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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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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

【2011】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 各处(室、委)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 每年对各处(室、委)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 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 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 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 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四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第十五条 凡使用非法软件给局机关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处(室、委)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篇二: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维护本单位良好的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2、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系统内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二、职责

1、单位成立以 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州政府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负责本单位正版软件的使用及软件资产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2、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软件保管、升级、版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的管理情况。

三、管理

1、要按照州政府有关要求和本办法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2、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4、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本单位各项管理工作。

5、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6、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2016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实施我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年度工作安排,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苏新出明电[2016]20号)的要求,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决定,从2016年7月起,开展对市党报社,全市各印刷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实施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正版化工作。市党报社、全市各印刷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设计类软件的正版化,并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市党报社、全市印刷企业对目前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计,并将自查情况按照推进时间进度报市版权局。

2、此次软件自查统计工作包括企业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合法书面授权文件等。软件类别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和CAD、财务等专业应用软件。

3、选择正版软件时,在同等性能价格比下,应优先采购国产软件。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

市版权局于7月11日组织召开市党报社和全市印刷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会议。

2、自查清理

2016年7月19日前,各企业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准确填报《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制定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连同自查统计表报送到所属县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市管企业报送到市版权局版权处。

3、学习培训

2016年7月下旬,市版权局组织各县区和企业代表参加省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4、督促检查

2016年8月上旬,市版权局,县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根据各企业填报的自查表进行检查核实。对拒不上报自查表,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不重视,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以及在检查中发现有未如实上报盗版软件的单位,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侵权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

5、落实整改

2016年8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在软件自查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采购正版软件,及时更换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正版化,并将有关软件的购买发票、注册序列号、许可协议等复印件报市版权局备案。

6、行政处罚

2016年8月20日前,对在限期内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对侵权盗版的单位进行曝光。

7、检查验收

2016年8月30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区检查推进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

8、汇总上报

2016年9月6日前,市版权局汇总全市2016年推进党报社、全市印刷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版权局,并迎接省领导小组的检查。

9、宣传表彰

2016年12月31日前,市版权局将对正版化工作领先,成效显著的企业,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版权局,参加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的总结表彰会议。

篇四: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2016党政机关正版软件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正版软件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工作

软件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不仅要充分认识使用正版软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还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自觉抵制盗版软件。为此,我局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李永祥、王娟、张琪珞为成员,负责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二、实施步骤

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6月15日—6月20日)按照局内情况制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6月21日—6月30日)开展自查工作,填写《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调查摸底表》和《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登记表》,并确定同志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责人,张琪珞同志为联络员。

(三)采购安装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31日)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工作,根据信息办提供的推荐政府部门选购正版软件产品的目录,列出我局的采购清单,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安装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

(四)自查、总结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1日)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查缺补漏,并对此次工作认真总结,肯定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正版软件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将软件作为一项重要资产,纳入局系统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逐步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和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本单位此次工作顺利完成。

篇五: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2016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工作计划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稳中求进、竞进提质目标的落实之年。第一季度,各县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市文化工作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年全市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下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城为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全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贴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文化襄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明显发展,文化服务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文化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在全省的位次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我们将重点实施“八大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一)围绕增强建设文化襄阳的自觉和自信,深入推进十八精神学习贯彻行动

党的十八大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作出战略部署而召开的重要会议。十八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深刻阐述,为文化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局。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明确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文化建设四项任务,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坚持学习理论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襄阳、打造区域性文化中心的重大决策上来。针对当前文化襄阳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新思路、制定新对策,努力突破文化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推动襄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围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行动

3、强力推进市区“两馆一院一中心一学校”(博物馆、图书馆、襄阳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艺术学校)等市区地标式文化设施建设。襄阳大剧院、市博物馆、图书馆、艺术中心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博物馆、大剧院今年完成主体工程;艺术学校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动工兴建;各项目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4、全面落实县(市)区“两馆”(文化馆、图书馆)改造和扩建任务。已经纳入省项目库的“两馆”建设项目,今年要如期开工建设;未纳入省项目库的,今年要全部挤进国家计划“笼子”,并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重点启动市区虎头山、南漳雷家坡等8座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2个台站在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6、抓好“乡镇文化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至少有一个乡镇文化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

(三)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施基本文化权益保障行动

7、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申报和建设。进一步优化申报报告、充实创建规划、研究创建制度、完善设计方案,培育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创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创建成功。

8、深入抓好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开展送戏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工厂、进学校“五进”活动,全年完成送戏下乡1000场以上,送电影下乡3万场次以上,开展“欢乐襄阳”文化惠民活动150场;举办“群星音乐厅”活动12场以上,举办“好戏大家看·优秀剧目展演”活动12场,新建社区流动图书站30所;继续做好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流动图书站等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完成城乡“公共文化地图”和“公共文化服务指南”的编制和完善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9、提升基层文化网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启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功能发挥和使用效率;启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数字化建设;继续推进县级数字影院建设。

10、打造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继续打造“十里汉江文化长廊”、“**讲坛”、“欢乐襄阳”、“群星音乐厅”、“文化**好戏大家看”、“书香溢**”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打造培育一批地方文化活动品牌。

(四)围绕提升城市文化氛围和文化品位,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介攻坚行动

11、全面实施“五项文化艺术工程”。即:上映一部电影;力争开拍一部电视剧;创作一批文学艺术作品;推广传唱一组歌颂襄阳的优秀歌曲,完成“歌颂襄阳”歌曲征集综评,挑选优秀作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展演一系列优秀剧目,每月安排一台优秀剧(节)目在襄阳演出。

12、重点打造富有襄阳文化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继续抓好《踏歌襄阳》、《乡村调解员》等优秀剧目、剧本的攻关打磨,将豫剧《水镜先生》立上舞台,力争更多富有襄阳历史积淀和地域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在全国、全省产生影响,成为我市新的文化品牌。

13、鼓励文艺家多出好作品。以优惠的政策措施、宽松的创作条件、必要的资金投入支持本地文艺家参与创作实践,力争在绘画、书法、音乐、地方戏剧等文化艺术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的作品,成为展现襄阳魅力的亮丽名片。

14、积极筹办和参与重大节会及专题展演活动。围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大主题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招商活动,举办好各类专题晚会、专场演出活动;全程参与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的筹备、策划、展演等活动;举办好襄阳市首届文化艺术节。各县(市)区也要在文化艺术节会、展演、文化宣传推介方面,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15、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配合市属媒体与中央及各级主流媒体、境外媒体交流合作;支持本地优秀剧目、文化艺术品、文化遗产精品对外展演;积极引进文艺表演团队及文化名人来襄阳展演、考察、采风、讲学,提高襄阳文化的吸引力。

(五)围绕传承和弘扬襄阳历史文化,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利用行动

16、加大重大文物项目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尽快完成习家池二期工程,加紧展开米公祠改扩建项目建设;做好打通护城河、贯通古城墙、修复襄阳王府、商业会馆等文物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完善襄阳大遗址名录,争取邓城遗址、楚皇城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录,培育大遗址公园。

17、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襄阳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普查,为申报第四批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储备项目;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培养后继人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着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和保护示范基地。同时,启动古籍普查工作,加强古籍修复和保护性利用工作。

18、健全贯通全市文物保护网络。健全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网络,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单位大检查,加强对博物馆、古墓葬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认真执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完善文物保护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东津新区、高新区等重点工程区域内的文物勘探发掘工作,做到服务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两不误。

19、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民间收藏者、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建设参与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民办博物馆,建设汽车博物馆、根雕艺术博物馆、奇石博物馆等小型特色博物馆,争取有2家民办博物馆挂牌;依托博物馆藏品,做好文物交流、展示、复制工作,增加文物展出机会。

20、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推介襄阳。重点是利用带有襄阳三国文化、荆楚文化、汉水文化和古城文化元素的文物资源,开展多种宣传推介活动,扩大襄阳文化的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襄阳文化发展后劲,实施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行动

21、加大项目招商力度。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采取定点招商、驻点招商和大员上阵亲自招商等形式,重点开展对央企、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文化集团的大型招商活动。力争全市引进20家投资规模在亿元以上的文化项目,引进资金总额超过100亿元,全市新增各类文化市场主体100家。

22、强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四园区”、“四基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四区”建设。积极推进中国中部特色文化产业园、唐城、汉城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区也要规划建设各自的文化产业园区。

23、培育和拓展市场主体和文化产业门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降低投资门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等措施,下大力引进娱乐业、会展业、创意动漫产业等文化门类落户襄阳,繁荣襄阳文化市场;注重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培育襄阳文化产业集群,拉长文化产业链条,使襄阳成为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聚集洼地。

24、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文化立市建设文化**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土地政策、财政扶持、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多方面支持文化企业;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拓展投入渠道,促进文化产业诸要素在全市范围内合理流动。

(七)围绕提高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实施行业监管水平提升行动

25、狠抓“扫黄打非”。坚决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以校园周边为重点,重点扫除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有害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违规报刊;重点查处非法进境和非代销场所销售的境外报刊;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强化网络文化产品内容监管,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涉黄涉毒等违法经营行为。

26、加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加强报刊出版秩序管理,依法规范新闻采编和报刊经营秩序;加强印刷管理和发行行业管理;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争创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管理秩序,从制度上、源头上对企业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防范;拓展版权行政执法领域,以软件、网络和教材教辅为版权执法的重点领域,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27、强化广播影视行业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播出审查、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提高调度指挥、技术监测、队伍应急处变能力,确保播出安全。加强宣传管理、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管理和互联网传播试听节目管理,坚决抵制各类低俗之风。加强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广播电视公信力。

(八)围绕提升文化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文化人才引进和培育行动

28、实施文化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将文化人才引进纳入“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做好2016年新公务员和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各县(市)区文化部门也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以优惠的条件,引进优秀的文化人才。

29、实施文化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对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文化管理人才、文化经营人才进行分类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培训1000名文化辅导员、**名农家书屋管理员、100名基层文化站长、100名群众文化骨干,全年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

30、实施襄阳文化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通过培育、挖掘和引进等措施,培育一批在文化艺术界、学术界和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大家和领军人物,打造引领新时期文化潮流的“文化襄军”群体。

四、措施和要求

31、创新工作理念。要从就文化抓文化的工作模式,转变为经济手段和行政管理并重、发展文化事业与壮大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文化改革和文化发展“双管齐下”、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相互结合抓文化的工作模式,力争实现文化建设的“硬件支撑”和“软件提升”双向突破。

32、抢抓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文化立市”、建设文化襄阳战略,抢抓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文化项目挤进国家计划笼子,更多的文化企业落户襄阳。

33、强化服务意识。市县两级文化单位,特别是承担服务、管理及综合执法职能的文化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4、争取领导支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把文化工作放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像抓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及时解决文化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抓文化的良好氛围。

35、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文化**发展战略规划》、《**文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项目建设五年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路径化操作、路线图化落实、倒排工期式结账;市局组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等五大办公室,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通过落实班子成员工作周报制、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重大项目督办落实制、科室干部工作月报制、县(市)区局工作季报制等制度措施,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36、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推行干部绩效综合考评,持续开展“治庸问责”,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行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五字学习法”(写、讲、听、读、研),办好机关夜校和各类学习培训,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执行力,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新新)

篇六: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2016林木种苗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篇

第1篇

为加强我县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促进林木种苗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是森林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资源。开展百日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对于宣传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农依法制种、依法兴种的意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而有序推进森林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突出开展专项行动的重点

本次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将以《种子法》、《省林木种子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为依据,以保证森林建设向纵深推进,建立规范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为目标,全面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无证生产、经营种苗;二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三是虚假林木种苗广告;四是盗用、仿冒授权品种。同时,将林木种苗档案建立、完善、管理作为本次执法行动检查的重要内容。

【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方案】

三、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由副局长杨多新牵头组织,局森防站具体负责,局林政科、营林科、森林公安分局配合。

四、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百日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同时,对查出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要严格按照重点查处的内容和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严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三是加大专项执法行动的信息报送,我地将及时报送执法行动的相关信息。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及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第2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规划,落实2016年度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我县计划安排绿化面积49600亩,完成道路绿化200公里,渠道绿化177公里,村庄居民点绿化200个,水库、塘坝绿化300口,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0000亩,新育苗2000亩,义务植树170万株。

二、工作重点

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目标,以实施国家和省、市林业重点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体制、机制,着力做好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努力争创全省生态县,打造“天蓝、水清、景美”的绿色生态。

(一)国家和省、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

1.江淮分水岭岭脊地带森林长城工程。江淮分水岭岭脊地带在我县涉及等12个乡镇。

2.水库、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造林工程。主要实施范围为我县干渠以南二级保护区,涉及等3镇(区)。

3.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重点在双墩镇实施风景林基地建设。

4.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

(二)渠道、水库、塘坝周边水源涵养林工程。对县内12口中型水库以及瓦东干渠陆域沿岸与河岸的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进行合理规划,建设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水保水能力。

(三)绿色长廊绿化和提升工程。在双墩镇至下塘镇双向8车道两侧20米范围内规划建设高标准绿化景观带;在县城和乡镇政府城镇出入口、高速下道口及县内主干道路的两侧进行绿化升级工作;在提升完善合淮阜高速、外环高速现有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原有企业、大户或招引新企业将两侧产业林带全部扩建至200米范围。

(四)森林城(市)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活动,认真做好示范村村庄绿化工作。以行政村为对象,以自然村为基础,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2016年在确保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全县争创万亩乡镇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5-20个。

(五)现代农业示范园园区绿化工程。结合龙门寺水库和杜集乡、朱巷镇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做好园区内的绿化和苗木花卉种植,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的苗木花卉产业。

三、建设标准

(一)成片造林。每亩栽植密度大于74株以上,栽植株行距可采取4*2米或3*3米。水库上游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江淮分水岭岭脊等市级重点工程造林主要树种苗木米径要达到5厘米以上,规模造林小班起始面积300亩,其他造林小班起始面积1亩。

(二)绿色长廊。高速公路、铁路、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林带宽度30米以上,苗木规格米径12厘米以上。国道、省道每侧林带宽度20米以上,县道每侧林带宽度10米以上,乡道及“村村通”道路每侧林带1-2行。河流、大型渠道每侧2行以上,其它河、渠1行以上。栽植株距3米,苗木米径要达到5厘米以上。

(三)集镇及村庄绿化。按照标准做好主要道路、河、渠、街头空隙地绿化,成片造林面积不少于30亩,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所在集镇绿化覆盖率要达35%以上,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要达45%以上。村庄绿化当年人均植树10株以上;充分利用村庄四旁隙地大力营造“五林四园”(“五林”即:围村林、护路护堤林、庭院林、水口林、游憩林;“四园”即:小果园、小竹园、小桑园、小药园),环村林带、成片造林面积不少于20亩。

(四)农田林网。农田林网网格庇护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树种布局可采取乔灌结合的模式,林带栽植2行以上,栽植株距为3米。

(五)水库及当家塘绿化。水库、当家塘沿上游三面绿化,造林2行以上,每个中型以上水库造林小班面积50亩以上,中型以下水库造林小班面积30亩以下,新建当家塘埂栽植乔木2行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县植树造林的指导、督查、验收和服务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县指导、乡(镇)负责、村(组)落实、企业和大户为主”的要求,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工作的规划设计、检查监督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村村通水泥路、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做好大中型渠道、水库等绿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资金筹措、调度、监管和使用。各乡镇(区)要明确工作班子,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层层分解落实造林任务,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外地有实力的苗木花卉企业入驻建设林业产业园,把生产经营权落实到企业和大户,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规模林业和精品林业;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形成政府、企业、大户、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对造林投资企业或大户所造林木当年成活率、保存率达到85%以上的,县政府及时予以确权发证;对规模化造林的企业或大户,按照长政办〔2016〕8号文件规定,给予解决3%(最多不超过20亩)的附属设施用地;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简化审批手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各类造林绿化主体需求;对所有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申报贷款贴息。

(四)强化考核督查。县政府与各乡镇(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林业生产任务纳入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点考核乡镇(区)当年新造成片林任务完成率、林木绿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三项指标。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兑现奖惩。制定出台《县2016-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等植树造林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植树造林的支持扶持力度。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成立领导组织,制订奖补政策、下发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及造林任务,各乡镇(区)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造林地点规划设计到具体田头地块,并迅速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落实造林主体和用地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各乡镇(区)积极开展外出招商工作,确定造林企业和大户,签订用地协议及建设合同,开展土地流转前的土地丈量等造林前期准备工作。

(三)工程建设阶段(2016年3月底前)。2016年1月20日前,全面开展造林整地工作,并进入栽植阶段;2016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栽植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和9月)。2016年4月,开展春季造林实绩验收,做好工程验收小结,上报省、市主管部门核查;2016年9月,开展秋季验收,上报省、市确认,做好相关政策补助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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