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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1    阅读:

篇一: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

实验室人员培训程序

1. 目的

通过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持续保持工作人员的能力,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保证本实验室的质量和技术活动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人员教育、质量体系培训和检测技能培训等活动。

3. 职责

3.1各岗位人员必须保证结果的真实性,不受任何来自外界的压力和影响

3.2总监负责执行本程序,负责实验室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3.3实验室按“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招聘人员。

3.4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确定实验室人员的培训需求和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检测技术的培训及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

4.程序

4.1实验室负责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分别收集实验室人员在管理体系和检测技术方面的培训需求,结合实际工作的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交领导审核,领导根据提出的培训需求、对照实验室当前及将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培训计划进行补充,“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经审批后开始实施。

4.2确定培训内容时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测技术、产品标准、数据处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方面的内容;

(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文件方面的内容;

(3)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内容。

(4)消防知识、机械操作安全、用电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5)计算机应用、专业外语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4.3培训方式应根据内容、人数、效果、培训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包括实验室自行组织培训班或研讨会、参加外单位培训班或研讨会、参观考察、个别辅导操作技能等。培训后将培训考核结果记录于“培训考核登记表”中。

4.4开展新的检测项目或由于标准修订增加新内容时,应及时编制相应的作业指

导书,并对从事该检测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4.5新进实验室人员应接受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按要求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1对于公正行为的培训,实验室经理要不定时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公正行为的详细规定如下:

4.5.1.1有关上级部门不得对实验室施加行政压力,总监严加审核后方可发结果报告。

4.5.1.2实验室负责人按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授权令,要抵制并保证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免受来自于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影响以及压力而影响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如受到这些压力而影响工作上的判断时,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级请示。最终决策人员要对后果负责。

4.5.1.3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教育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确保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参加与本实验室工作和服务内容相关的经商行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因财经问题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如发现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这些不良行为,实验室经理要立即报告,并马上停止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时、尽量挽回对生产及客户造成的影响(如存在)。

4.5.1.4实验室管理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实验室质量手册的要求。公司领导监督实验室经理的管理行为;实验室经理负责监督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行为及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规人员,应马上逐级上报处理。

4.5.1.5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人员进行停止工作、工作岗位调整等处理并上报。由公司领导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进行最终行政处理。如发现由于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对客户造成了影响,还要负责挽回对客户所造成的影响。实验室负责人要记录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

4.5.1.6培训计划及实施记录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整理归档;与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立“人员档案”,内容包括培训与考核记录、授权任职文件、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等。

5.相关记录

5.1“实验室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5.2“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5.3“人员档案”

篇二: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初中化学实验员技能培训班课程安排

初中化学实验员技能培训班课程安排

初中化学实验员技能培训班分组实验安排

篇三: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2015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县以新型农民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实现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共举办服装缝纫、数控机床、电焊工、电脑、电子电工等各类技能培训班13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645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4.5%(全年任务为培训10000人)。其中持农民培训券参加培训人数32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专设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小组,并依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办公室,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扶贫、农业、农工办等部门将年度培训目标(含省下达的转移培训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培训机构,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有计划地开展转移培训工作。

2、发展培训载体,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目标,大力发展培训载体,建立健全转移培训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发展到32家,年培训能力达到1.5万人,其中有17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本地特色,创新转移培训模式。积极创造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的转移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转移培训、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努力打造培训专业、培训学校和外出劳务新品牌。有效整合[你阅读的文章来自:126范文网

4、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培训就业对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抓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镇镇通”工程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对KJ流的工作部署,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为经过转移培训的学员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5、加强培训监管,提高转移培训效果。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减免费培训。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并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工种,对参培学员发放不同面额的培训券。补贴标准为一般工种每人200-300元,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工种每人400-500元。为防止培训券流失,采取到培训班现场发放的办法,确保培训券发放到确实参加培训和最需要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应属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发放。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的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和兑现工作程序,确实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篇四: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2015消防安全制度

第1篇: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2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篇五: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2016困难户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这一主题,以提高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及困难户家庭成员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就业致富为目标,积极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中初级专门技术能力的劳动者,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全县当年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95%以上;全县当年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全县25周岁以下的未就业困难户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95%以上;全县具有劳动能力并能够接受培训的适龄特殊、残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县实训基地达到容纳2000人的办学规模,培训和实习基地达到3—5个。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原则

在摸清生源底数、突出培训重点的基础上,坚持“四个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方便群众与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精确设计、定点落实的要求,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确保全县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困难户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推进。

(二)培训机构

以县职高、县实训基地为主要平台,积极整合县内其他职业院校、职业中学以及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并确保所有结业学员都能掌握一项或两项技能,至少获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对象

1.当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满16周岁的未升学初中毕业生应该全部参加免费培训;当年年满16周岁的未升学初中毕业生原则要求全部参加免费培训。

2.16周岁以上初、高中毕业生、肄业生,其他无业、失业青年可自愿参加培训;25周岁以下的孤儿、困难家庭子女,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自愿参加免费培训。

3.上述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全免。

(四)培训内容

围绕培育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后备技能人才需求和县培训基地、中职学校专业实际,针对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所需人才设置专业,坚持以技能操作为重点,主要开设: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制造业、汽车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物流业、护理业、旅游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等相关的专业(工种);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建筑业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量大的服务业等行业、产业相关的专业(工种),如机械加工、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建筑施工、汽车运用与维修、家政与社区服务、酒店与餐饮服务、保健与美容等。同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诚实守信等内容的培训。

(五)培训形式和时间

1.职业技能培训:一学期或一学年,分春季班、秋季班,原则上春季班3月份开班,秋季班9月份开班。

2.“订单式”培训:培训基地按照市场需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使培训直接与就业挂钩,实现“先培训,后就业”。技能培训一般为3—6个月。

3.以师带徒培训:对不适用办培训班方式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性强、实际动手能力强的专业技术工种,按照以师带徒的方式进行培训。通过设立政府津贴等方式鼓励技工导师培养更多的高级技工。同时,对培训考评出的优秀技工给予一定的政策优待。

4.顶岗实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将学员安置到企业相对应岗位进行实习,将理论用于实践,并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六)培训经费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职业教育发展相关补贴资金,合理安排“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

(七)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一是开展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摸底。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开发区(新区)、银三角、县教体局、县民政局。二是开展县内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摸底。责任单位:小蓝经开区、向塘开发区,县人社局。

2.招生宣传。做好初、高中毕业生的分流和分类统计工作,动员和引导全县符合培训条件的对象到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或短期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开发区(新区)、银三角、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

3.制定计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下达培训任务;完成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师资配备等软硬件建设;确定除县职高、县实训基地之外的培训实训基地;培训学员用工协议签订等工作。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4.教育教学。妥善安排培训人员参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实训基地日常管理及基地实训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培训基地。

5.结业考核。对培训学员的职业技能进行鉴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并做好培训基地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拨付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培训基地。

6.就业推荐及跟踪服务。制定安置就业和跟踪服务的工作规程,统筹组织签订订单、参训人员选送、推荐就业、劳务派遣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积极拓展就业服务渠道,建立劳务派遣组织网络,提高培训后安置就业和跟踪服务的组织化程度,确保经技能培训后就业比例不低于9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开发区、银三角)、各培训基地。

7.统计建档。对培训人员的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建立完整档案和培训学员专门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各培训基地。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困难户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我县重大惠民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对于促进、稳定就业和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作用,自觉把做好技能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及困难户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摸底调查、组织培训、推荐就业、跟踪服务等关键环节,又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商工作措施,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紧紧抓住中、高考结束前后的黄金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培训展示、就业展示等各种形式,开展大规模招生宣传工作,引导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及时总结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典型示范作用,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落实资金,专款专用。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筹措,做到合理调配、捆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由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提供免费食宿、免费技能培训、免费技能鉴定、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跟踪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实训设备,聘请教师授课,满足教学需求;对学校和实训基地的支持、补助资金与培训业绩挂钩,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专款专用。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为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由县纪委牵头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不到目标任务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在培训工作中工作不力以及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或扩大开支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篇六: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2015农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1篇:农业技能培训计划

为切实实施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促进农业增产、品质优化和农民增收,不断推动我县“三农”加快发展,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庐江县20XX年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

二、培训任务

20XX年,全县共实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192人,其中:水稻专业1100人(万山镇400人、乐桥镇400人、泥河镇200人、同大镇100人);油菜专业92人(白山镇92人)。

三、培训对象、内容

结合今年全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全县共在12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对示范方内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方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内容将紧紧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四、补助标准

根据皖农科〔20XX〕199号文件精神,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人均100元的标准执行(中央财政补助)。

五、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训机构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高产创建方建设情况认定培训机构,我县拟确定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县共1192人的培训任务。

(二)开展培训工作

1、制订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2、遴选培训师资。培训机构要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师资。

3、编发培训教材。培训机构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包括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每人一套。

4、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应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

5、项目管理和验收。要加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照阳光工程规定的培训台帐、资料档案、验收考核等管理要求执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好各行业的关系,逐级落实责任。

(二)强化信息公开。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将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技术服务。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聘请在我省的全国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成员为首席专家;由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农业科、项目科,县农技推广中心推广股、土肥站,县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农机局等单位的技术骨干为成员。同时,建立技术服务目标责任制,明确技术组每名成员的职责,采取包项目、包面积、包技术培训指导、包产量质量指标、包技术总结,并实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

(四)强化现场观摩。在水稻、油菜关键管理时期和收割前,组织县镇农技人员、技术专家、示范农户、种稻(油)大户到粮油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现场观摩,总结创建经验,发挥示范片宣传、辐射和培训的作用。

(五)规范经费使用。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XX〕58号),明确资金开支内容和审核拨付程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审核拨付过程中应出具教学计划、教材讲义、《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和培训现场照片。

(六)加强监督检查。县农委、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完善信息报送。培训机构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8月份报送阶段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

第2篇:农业技能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业科技意识,加快科技兴农,科技强镇的步伐,我镇决定6月15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这次培训,在全镇掀起科技兴农的高潮,为广大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为我镇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我镇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镇20XX年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农作物播种面积46518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2318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200亩;全镇生猪存栏12715头、牛存栏5956条、羊存栏7723只、鸡存栏30883只;黑桃栽培面积60000亩,已经成果10000亩左右。【实验员技能培训调查】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

今年农业技术培训的指导思想是:大力宣传和推广新技术、实用技术,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增强农民科技意识。

2、目标要求

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因地制宜使农民掌握一、二门实用技术,做到懂政策、有技术,户有科技明白人,组有科技示范户、村有科技带头人,加强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三、组织方式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村安排培训内容,授课人由镇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及外请专家组成。

四、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内容:1、农作物栽培技术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玉米栽培技术及主要病虫害诊断及防治;水稻栽培技术及主要病虫害诊断及防治);宣传?良种良法?。2、猪、牛、羊、鸡的常见疾病预防与治疗。3、黑桃栽培技术(培育方法、嫁接方法、管理方法)。

五、培训对象

基层农技推广员及村委会组织(每村委会参训人员11人)的种养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员、农户当家人和返乡农民工,共120人参加此次培训。

六、培训方式

采取“两个一”(即讲一堂技术辅导课,办一个现场培训示范点)的形式。请有关专家和农技人员对农户及相关从业人面对面传授理论技术与现场指导,手把手传授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办法。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22日—6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培训讲师团,部署培训内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5日),各培训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6月16日—6月20日)。这一阶段主要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查漏补缺。要对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并通报,写出培训工作总结并自下而上逐级报告。

八、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这次培训工作是农业生产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现实需要。各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力协作,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努力完成培训任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为组长,涉及培训内容的各站所长为副组长,相关技术人员及外请专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村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拟定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组建工作队伍,发动培训对象,形成农业技术大培训的氛围,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九、经费预算

在培训期间免费给培训人员提供伙食,费用预算为5000元,补助给农村培训人员每人误工费50元/天,费用预算为3850元。

第3篇:农业技能培训计划

为全面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领、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及科技示范户建设为重点,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党的农村政策、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知识结构合理、掌握农业新技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推广服务能力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一轮知识更新培训,20XX年全区培训21人。其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21人;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娴熟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镇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村级科技示范户。

(二)培训内容:高效种植实用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信息技术和统计技术等。具体培训内容,各培训单位可根据生产实际,结合主导产业、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状况,因地制宜地自行确定。

(三)培训方式: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员的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三种方式。

四、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高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初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由县农业局农技推广站牵头;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力求培训实效。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考核(考试)方法由牵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鼓励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技术员参加职业技术鉴定,对考核合格者,要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班主办部门要对参训学员分班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并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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