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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5    阅读:

篇一: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检查表

旅游娱乐区安全管理检查表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篇二: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景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安全包括护林防火、森林资源、游客人身和财产、公私财产以及特种设备、游道、景点的运行等方面的安全。

第二条 安全工作要做到定人、定岗、定地段、定责任,明确责任与权利,公司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成员组成,各经营部必须建二健全各项值班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安全工作买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经营管理邵、站负责人为其辖区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在公司内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讲解、演练。

第五条 各景点售票处应设立火种存放点,将游客火种存放于售票处,并向游客宣传安全旅游方面的注意事项。

第六条 安保稽查部定期对各类特种设备、游道、景点、索桥、游船、林区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巡山护林日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危险地段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旅客在此逗留、攀爬,安保人员和景区工作人员发现游客在此逗留、攀爬必须加以制止,并对游客讲清危害及后果。

第八条 索道站妥全生产遵照行业管理的要求执行。森林资源安全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严格执行。

第九条 景区一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火源及野外用火的管理,把诱发火警火灾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条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各经营管理部必须按公司事故预案的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在其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生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受理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1)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2))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3)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5)其它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4、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

(2)原因及责任;

(3)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4)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的反映;

(5)事故联系电话:火警电话:119;森林火警电话: ;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行政办: ;总经理办公室: 。

第十一条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2、有伤亡情况的,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立即组抢救。

3、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认真清理和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4、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人员看守火灾现场,防止灰复燃。

第十二条安全工作值班制度

各部门应安排人员值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建立严格检查登记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行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篇三: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2016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6篇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重点为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

3、涉旅餐饮安全方面:旅游景区(点)餐饮安全监管情况。

4、隐患整改方面:市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市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31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旅游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二)集中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旅游局深入旅游单位,指导和推动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接受市督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的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各旅游单位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旅游局归纳总结专项行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各旅游单位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到位。

(二)落实整改,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后续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或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如实上报市安委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市旅游局。

第2篇

按照当消委【2016】19号文件精神,制定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集中行动时间从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行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定岗定责。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管理办法》,督促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任务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性、经常性、常态化消防管理工作。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星级宾馆,落实每八小时1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的制度,明确控制室值班人员专项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不得挪用值班人员安排其它工作任务。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实操测试。对宾馆、景区所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宾馆和景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维护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所有建筑固定设施进行以现场报警、实地出水、应急广播为主要内容的操作和测试,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准确启用。

(三)灭火疏散逃生全员全练。聘请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指导所辖宾馆、景区全员灭火逃生演练,实地设定灾情,正确报警呼救,实时组织疏散,及时控制初起火灾,有效开展自救互救,使员工和群众知道火灾情况时“怎么防、怎么跑、怎么灭”。

三、行动措施

(一)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告知所属单位开展集中行动的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部署“平安三号”集中行动,督促旅游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做到定岗定责,严格履职。依法督促旅游单位落实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完整好用。组织开展全员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确保人人得到体验,个个受到教育。

(二)单位自主管理。督促旅游单位巩固前段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定岗定责”为抓手,切实履行旅游单位的自主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录入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信息,认真组织或参加专业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要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及时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切合实际修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并开展实地演练。

(三)广泛宣传造势。利用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和旅游门户网站开展“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宣传,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改动群众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利用“96119”火灾隐患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不断净化消防安全。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5日到2016年12月15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对“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集中行动,是专项行动的治本措施,是预防群死群伤火灾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切实措施,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将“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提档升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并实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将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旅游局。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其中:

6月3日至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0至6月16日——安全文化周。

6月17日至6月23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1.开办安全专栏;2.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3.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一)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1、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内部悬挂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扩大安全生产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群发安全短信。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范围内群发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和暑期,各旅游景区要对安全设施、构筑物进行全面排险处理,加强防范并做好安全提示。旅行社要根据天气预报和汛情,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合理安排游程,主动规避风险,禁止到正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开展全面认真、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旅游局对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进行排查。

(三)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普及应急避险救援知识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组织收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全国“2016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召开事故反思会和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以应急避险救援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普及旅游安全应急避险、救援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个层面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不断强化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此外,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安全文化下乡”、“有奖征集安全生产格言、漫画、挂图和摄影作品”、“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各旅游单位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旅游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特别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旅游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突出旅游用车、旅游保险、旅游合同、消防安全、旅游食品安全等行业重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并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力求取得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成效。要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旅游局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强化考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涉旅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旅游局的统一部署,自现在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通道等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旅游局成立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旅游部门配合公安部门,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范围: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到位、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56”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旅游局配合公安部门对整治范围与重点,进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治、销案。加强工作指导和协作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旅游局。旅游局组织对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广泛发动,认真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广大员工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针对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定期研判,强化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旅游局要认真分析研判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治责任,认真登记、检查、整改。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6月7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办公室6月17日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于2016年6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等旅游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底。

三、检查范围

A级景区(玉泉风景区、关陵景区、百宝寨景区)、星级宾馆(宾馆、长坂坡宾馆、国际大酒店)、旅行社及有关旅行社门市部(关公文化旅行社、春秋旅行社;紫荆花旅行社门市部、康辉旅行社门市部和天马旅行社门市部)。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A级景区:

1、旅游景区用电防火、防盗防灾、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危险地段的防护设施牢固情况;

3、安全提示、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应急演练、安全巡查、定点防护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星级饭店

1、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2、员工的消防意识与操作技能情况;

3、机电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与维护保养情况;

4、贵重物品存放室等重点部位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5、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情况;

6、燃气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全员应急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物品保管、重点部位巡检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

旅行社

1、投保情况;

2、质量保证金交纳情况;

3、旅游车辆的使用情况:是否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看有无租用没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客运企业或其它机构及个人的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是否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看有无与旅游客运企业驾驶员私自签订用车合同现象;是否与旅游客运企业实行“公对公”结算,看有无在与旅游客运企业结算运输费用时,交由驾驶人员或其它社会中介人员结算现象;是否在用车前确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安排的车辆和驾驶人的“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看有无租用无证无牌客运车辆现象;是否对于旅游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看有无以各种理由拒绝旅游客运企业派出双班驾驶员情况;是否在租用车辆时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看有无没有向交警部门报告的情况;

4、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导游员履行安全监督责任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善里德全面评估。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二)全面检查阶段。旅游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及有关旅行社门市部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整改督查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保障经费、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政府督查组将对有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全过程督导和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于9月20日前报旅游局,由旅游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检查验收专班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安排部署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各旅游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整改。

2、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自查,及时整改。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台帐,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单位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6篇

一、成立防汛工作专班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玉泉风景区管理处防汛工作专班。

二、防汛工作职责和要求

1、防汛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随时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令,随时听从调遣,在接到有关树木倒伏或折断影响交通和园林设施损坏、山体滑坡等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排险。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合力抢险”的方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设备、车辆三落实。要做好抢险工具的准备工作,梯子、绳索、斧、沙袋、雨衣、雨鞋等工具备齐到位,一旦发生汛情,抢险救援工具要能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汛期结束后,负责工具收回,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

3、根据往年汛情,重点防范区域有朝阳湖,由于大量的雨水流入湖区,水位高于安全水位后要及时排水;三干渠要防止滑坡和渗漏;十里长冲和部队湾方向来水凶猛,需增设警戒线、警示牌,防止游客进入;寺庙后方坡度较大,要避免雨水冲刷后形成大的冲沟、汇水。

4、要加强监测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连续暴雨天气时,及时疏散游客,做好安全防范。

5、汛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报汛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遇有汛情,及时报告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汛期工作安排部署

(一)汛前检查

由景区管理处联合组织农业队和驻景区单位对办公区、寺庙、商户区、宿舍区、村民住房的屋顶防雨、防漏设施和景区的水面、排水管道、渠道、警示牌等集中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做好登记造册,并立足自身抓紧整治。

(二)汛期工作实施

汛期期间,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超前收集掌握预测信息,密切关注恶劣天候动态,适情做出应急抢险反应。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毫米以上)时,应及时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部门认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各部门要尽快收拢人员,盘点物质器材储备,适情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积极做好备战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保持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通信联系;接到出险命令,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抢险任务,快速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汛后工作

1、及时上报漏雨点、积水区、排水管道不畅、通信电力设备故障等情况并及时检查维修,保证景区恢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

2、对景区财产受损情况统一汇总,报上级领导部门和保险公司,做好后期救助和理赔工作。

3、调查评估受灾损失,研究恢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

4、认真总结防汛工作,深入查找暴露出的问题。

篇四: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2016旅游行业例行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其他例行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每季度一次,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前夕重点督查(抽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检查方式

采取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业例行检查。以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提问等方法进行,以实地查看为主。【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三、检查范围

(一)A级景区:

(二)星级酒店:

(三)星级农家乐:

(四)旅行社: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旅游局质监所、业务科、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邀请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环保局、质监局、物价局、食药局、民宗委相关工作人员支持配合,共同组成检查组。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景区、农家乐主要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指示标识设立、消防值班巡查人员在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设立游泳场馆的旅游企业馆内安全管理、安全标识设立情况;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等。

酒店(宾馆)主要检查内容:消防系统配备,包括烟感、喷淋、燃气自动报警,消防栓、灭火器配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消防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等。

旅行社主要检查内容:旅行社租(使)用车辆、责任险投保、导游和领队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二)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服务人员培训,操作间内外环境卫生,厨房用具、刀、案板生熟分开,主副食品的采购、加工、储藏保鲜等卫生状况,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等。

(三)质量等级创建:对照A级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创建评分细则,检查景区、饭店、农家乐各项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情况。重点检查质量等级创建(复核)工作开展、档案准备情况,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标识系统、旅游厕所、信息咨询、导游讲解、人性化服务、餐饮住宿、安全设施及制度落实等方面。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四)落实旅游政策: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门票、区间车、停车、商品等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情况,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以及“敬老文明号”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

(五)维稳值班:重点检查企业干部职工值班、带班制度安排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执行,以及定期巡逻排查安全隐患情况。

(六)环境保护:重点检查企业厕所污水、餐饮污水排放达标,固体垃圾分类处理,环评手续办理,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

(七)用语用字规范:重点检查旅游企业题词字体、各类标识牌、宣传广告牌等用语用字规范情况,导服人员、工作人员用语规范情况等。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行业例行检查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推进旅游开发提速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县旅游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改进作风,严格执法。县旅游行业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公正执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清理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帮助、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检查结束后,要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汇总形成检查通报,下发各旅游企业。

(三)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检查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和工作通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各类问题,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篇五: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2016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篇

第1篇: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旅游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在行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的同时,加强对《旅游法》的宣贯,提高全民旅游安全素养,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县各旅游企业及景区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旅游局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相关旅游企业相应成立“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㈠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国家、省及省旅游局编印的安全生产学习材料等。组织局全体人员及全县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干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故事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县旅游行业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一步增强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报道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宣传安全生产常识。通过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组织相关旅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为旅游企业、旅游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推进做好《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的播放。同时县旅游局将主动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相关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和相关旅游企业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

㈣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结合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县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周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和周边环境整治,各星级饭店火灾预防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旅行社旅游广告宣传及旅游合同和用车合同规范签订等情况。

五、活动要求

㈠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旅游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对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㈡立足创新,注重实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安全生产年”的工作思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注重活动实效,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旅游网等媒体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员参与,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传活动,扩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

第2篇: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维护平安稳定、确保旅游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全面深化平安旅游建设,积极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夯实旅游安全保障基础

㈠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实施分类辅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等方法途径,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法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承担相应的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与各旅游企业书面签订《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加强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确保我县旅游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旅游企业要与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签订旅游安全、综治责任书。

二、完善相关机制,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㈠规范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旅游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创建活动,及时更新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台帐,做到有效管理。星级饭店要按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县安监局联系申报评定等级;新设旅行社,要在营业之前履行好安全管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等相关台帐,规范经营安全。

㈡实施安全管理企业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多次且不力的旅游企业,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情况说明和解释,及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提醒教育,实施监督与惩戒等。

三、强化综合治理,保障重点时段、环节和领域的安全

第一,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计划、常态化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健全暗查暗访、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制度,使检查督查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安全隐患将按要求及时上报督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第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体系。在各黄金周、特殊气候情况等重点时间段,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假日及特定季节时期,做好应对大客流及应对特定自然气候专项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随时畅通。

第三,旅行社要严格执行“五证一单”用车规定、即:《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旅游标志牌(包车标志牌)》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客运公司盖章的《行车路单》。使用《省旅游团队监督平台》派团单。严谨驾驶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现象;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做好出游安全防范提示,采取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景区(点)要重点监控设施设备安全状态和高空溜索等特殊项目安全。在危险区域设置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对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指导、督促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举办大型活动时,做好交通疏导、游客疏散以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星级宾馆饭店要强化高层区域、消防通道、客房、走道、厨房、监控室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救援演练。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升旅游应急能力

积极加强对各旅游企业的指导,完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各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增强应急防范能力。各旅游企业要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协调演练,演练情况以图文并茂形式归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景区索道应急演练和星级饭店消防救援演练活动。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素质

1、加强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营造全行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2、积极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告栏、简报、标语、横幅,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3篇: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旅游局、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旅游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跃。

二、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按照省旅游局、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神,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

㈠时间要求:

从5月份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集中深入开展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㈡重点内容:

1、非法经营行为:

⑴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

⑵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⑶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2、违法经营行为:

⑴旅行社网点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⑵旅行社不投保责任险的;

⑶旅行社网点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⑷旅行社网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⑸旅游社与旅游车(船)公司未签订旅游车(船)租使用合同,以及合同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

⑹星级酒店、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⑺A级旅游景区(点)不建立健全游客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制度、规定不落实的;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

⑻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9)旅游安全教育制度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的。

三、实施步骤

㈠自查自检阶段(5月)

即日起至5月底,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做出部署,开展打击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行业自查。

㈡联合整治阶段(6-7月)

县旅游局将协调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条块结合,整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行动中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旅游企业,报请县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采取以下执法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㈢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阶段(7-8月)

县旅游局督促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安全用餐等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监管责任。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针对本县旅游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旅游质监所、行业管理股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由旅游质监所负责。

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结合2016年以来开展的旅游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对旅行社、星级酒店等单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着重做好“四个结合”的工作:一是“打非治违”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二是旅游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三是“打非治违”与“三项建设”(旅游安全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四是“打非治违”与旅游安全日常工作相结合。

㈢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㈣严厉打击,严处事故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篇六: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细则
2016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为切实保障全乡旅游景区优美清洁的环境,全面改善旅游景点及山庄的环境卫生,从而提升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洁化、清新、有序”为标准,重点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进而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促进全乡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各旅游景点及山庄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求纳入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即进行垃圾分类袋装堆放在指定地点,再由垃圾清洁车运至乡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处理。严禁景区范围内随意乱丢乱堆垃圾。要求各旅游景点及山庄严格执行,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届时由乡政府牵头,协调各旅游责任单位与垃圾清运车的垃圾清运工作。

三、时间安排

垃圾清运时间从5月1日至10月15日。

四、责任要求

各旅游责任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保护和爱护好我们的旅游环境。乡政府将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环境卫生督查,如一经发现有随意倾倒垃圾,随处可见垃圾现象,决不姑息,责令停业整改,待整改达标后再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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