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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6    阅读:

篇一: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选拔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关于公开选拔中层助理后备人选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以不断适

应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党委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中层助理。实施方案如

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正、

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拓宽识人视野和用人渠道,创新选人用人机

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干部队伍,实现公司更好更快地发

展。

二、 选拔职位及任职方式

(一)职位:中层助理若干名。

(二)任职方式:被确定为中层助理后备人选的,列入公司后备干

部库,进行统一管理,待岗位空缺时,根据个人与岗位匹配情况,直

接进入提名配酿程序。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实绩突出的人员学历可放宽

到中专以上)。

2、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

宽)。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研究生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3年以上;

3)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

4、无违纪现象;

5、身体健康。

6、方式:单位推荐或个人毛遂自荐。

四、后备干部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

研究审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注重应试者的基

本能力和素质。内容包括:公司基本知识、综合管理知识、写作

水平。满分30分。

(二)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备企业管理所要求的

领导能力和素质。演讲要在10分钟以内,现场答题1—2题,满

分为35分。

(三)组织考察实行量化计分。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

【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能力水平、勤政廉洁、工作实绩。满分35分。(其中:公司领导

【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班子占15分,相关中层干部占10分,职工代表占10分。)

(四)研究审定:由公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人选。依据

总成绩次序,最终确定中层助理后备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库,实行

统一管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后备干部选拔活动。要把此次活动

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

抓紧抓好。要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把《方案》精神传达贯

彻到每一位员工,明确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保证符合条件人

员都能够参加后备干部选拔。

六、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并

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现任岗位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

电话:

年月日

篇二: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干部推荐考察实施方案

干部推荐考察实施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考察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推荐考察范围:

2、推荐考察条件:①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年龄 岁以下,在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上工作满2年,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②拟提拔担任科级副职的,年龄一般 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③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工作实绩突出;④身体健康;⑤国家正式干部;⑥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具有《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二、考察内容

考察时,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1、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已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要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在工作"八小时以外"情况,了解其社会交往、生活作风、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3、工作作风

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

了解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

考察实绩,要注意分析客观环境、条件等因素,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对反映工作情况的各种数据要认真核实。

5、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考察办法

1、考察预告。由县委组织部以口头形式向被考察单位发出考察预告通知。

2、书面民主推荐。

3、口头民主推荐。

4、汇总民主推荐情况,与主要领导沟通意见,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5、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会由考察组主持,各单位配合,由参加会议的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的人员范围同民主推荐范围。

评价人要在“综合评价评”、“是否同意提拔”、“价人身份”相应栏内打“ √ ”。民主测评结束后,当场密封,由考察组送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总。

6、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员由考察组确定。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对象一般要在30人以上,不足30人的要听取所有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考察内容,谈话对象要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对是否重用或提拔等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7、综合分析。

考察组对所了解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8、做好汇报。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考察情况。

9、对已确定的提拔任用的科级以上的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按照《吕梁市领导干部任前法规知识考试规定(试行)》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在半年之内补考一次,合格者予以任用,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考察材料要求

考察材料的标题为《XXX同志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的反映考察结果。撰写考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写实。要依据切实的事实和考察组集体研究的综合评价意见,有观点,有事例,选取的素材应具有典型性。反映考察对象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力求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缺点和不足要如实反映,避免笼统抽象。

2、准确。对考察对象的评价要恰如其分,经得起检验。所引用的事例、数据,要认真核实,准确无误。

3、精炼。考察材料应简明扼要。如遇必须说明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题材料。

考察材料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考察材料统一在16K纸上打印,考察组成员必须在考察材料上亲笔签名。

五、工作纪律

考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抽调。考察 人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并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3、熟悉干部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明晰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验;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5、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坚持按党性原则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奋工作,一丝不苟;

2、严守机密,讲究工作方法,对谈话人所提供的情况要严格保密,除向县委汇报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借考察之机索要和购买土特产品。

4、干部考察中接触的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向考察组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情况,发现不讲真话、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认真完成好组织交给的考察任务。考察组工作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结果负责。对在考察工作中不负责任、隐情不报、丧失原则、徇私舞弊,造成用人不当或严重失误的直接责任者,要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篇三: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篇五: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2015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党委决定对我局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试行竞争上岗,先试点,后铺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正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合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处长职务或担任副处长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副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处长职务或在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新任正副处长职务,男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的具体要求

根据不同的职位提出相应的要求。(略)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院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院在职干部、教师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只参加一个职位的演讲答辩。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5.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后进行,参加考试会及民主测评人员为:现任副处以上党政干部、副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竞争者所在单位和竞争职位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XX〕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段 毅

成 员:祝立跃 聂 军 朱家林 陈 蓉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 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中岗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篇六:推荐选拔干部实施方案
2016城管局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方案

为规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适合我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要求的人事管理体制,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队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队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指导竞聘工作,制定相关文件政策,确定竞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人教科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报名、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工作,解答竞聘工作的有关咨询等。

二、竞聘范围

(一)本次竞聘岗位共有12个:

(二)实行内部竞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竞争。

三、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

5.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工龄条件:入职满两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入职);

2.年龄条件:队员25周岁至3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之间出生),现任中队长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竞聘副大队长的,必须是现任中队长以上人员。

四、方法程序

(一)公布方案

下发文件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竞聘。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请报名者携带学历证明及荣誉证书原件,到人教科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表样附后)。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争,总报名人数与竞聘岗位数不得低于1.5︰1。本次竞聘报名不限定具体岗位,待竞聘后实行双向选择。

(三)资格审核(时间:1月7日)

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报名人员名单。

(四)演讲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竞聘人员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的主要内容: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时间5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竞聘者应现场回答评委的提问(5分钟左右)。评委由市局、区纪委、区人社局有关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即为竞聘者得分。

演讲答辩得分占总成绩的50%。

(五)民主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测评对象:参加竞聘人员。

2.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队员代表(除参加竞聘人员外)。

3.测评方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能否胜任作出评价。按照百分制计分,计算平均分值,根据不同的计分权重汇总。

4.分值权重: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占40%,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测评分占30%,队员代表测评分占30%。

民主测评得分占总成绩的50%。

(六)平时考核

竞聘者系现任中队长,所在中队荣获局年度“先进集体”称号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局年度“先进个人”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不重复加分。

(七)确定考察对象

竞聘人员总成绩为演讲成绩(50%)和民主测评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竞聘人员名次,取前12名作为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八)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与不同层次的人员谈话,重点分析考察对象的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并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九)讨论决定

局党组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采用票决制方式,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十)公示人选

将局党组会议决定拟任人选名单在全局范围内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通过,即办理任职手续,并颁发聘书。

五、管理与待遇

(一)新任职人员聘任期为两年。

(二)新任职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三)对德才素质较好,发展潜能较大,但在竞争中未能上岗的人员,列入中队长级后备干部库。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条例》,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竞争上岗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察情况和局党组讨论情况;

(三)竞职演讲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四)考察应当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竞聘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不当行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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