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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6    阅读:

篇一: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及工程实践的现状研究

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及工程实践的现状研究

1我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定位

在我国工程建设制度中,基本的建设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其中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地位毋庸置疑,但其他相关主体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依然存在较大争议。

1.1建设单位的定位

在Fidic和AIA的合同标准文本中,都明确规定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完全的责任,而业主的合同义务则仅仅是支付义务、现场提供义务、工程师任命义务、发布指示及披露信息义务、获得许可义务、允许承包商完成全部工作的义务等。受此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市场中的“买方”地位得到工程业者的普遍认可,建设单位作为消费者,通过市场采购相应的

“货物”,并对其享有所有权。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工程项目的生产者。根据萨缪尔森等的观点,生产者系由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构成,目的在于管理生产过程。显然承担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也具有这样的特征,是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如各类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指挥部、代建制公司、房地产企业和设立了工程部的生产企业等。

在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是将建设工程中的人力、物力和知识产权等资源集成为工程实体或建筑产品的总组织者,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具有强势地位,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在内的生产管理活动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如图1)。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显然不能仅仅局限于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

行为,还取决于建设单位为保证整个施工过程无事故而采取的一切行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主导、引导、督促、服务与参与、制约、资金投入等。

尽管在诸多工程安全事故处理中,一些建设单位

由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被追究了相关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的责任,但从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的规定来看,更多的是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消费者属性,如《安全生产法》所说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筑行业通常被视为施工单位而非建设单位。在《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基本限于发包程序和合同约定,而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要求很少。建设单位采购阶段的消费者角色与施工阶段的生产者角色的责任界定不清,为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不合理干预提供了事后推卸责任的借口。因此,将建设单位的生产者属性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挥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图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与关系

Fig.1 Position and relation of owners in project

1.2勘察设计单位的定位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角色一直非常模糊。尽管要求“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但是仅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的情况下,才可能在

事故发生后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仍固守于传统的要求,而未认真思考施工安全技术的发展与创新。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得设计单位很少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这从目前公开的事故处罚中很少见到设计单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得以证明。

但是,设计阶段却是主动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关键 (如图2),设计阶段对安全的影响类似于对项目其他目标(如费用、进度和质量)的影响,即设计单位通常可以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从项目内在本质上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方面因为设计方案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施工的方法及工序,也基本上确定了项目可能存在的危害与必然面临的风险来源;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能实行的安全控制方法,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如果在设计阶段没有考虑施工阶段的作业活动和机具设备等本质安全需求,施工单位就只能被动地采取安全措施,去处理施工过程中面临的所有风险。

1.3监理单位的定位

在我国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下,监理单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但是,从监理制度设立以来,对监理单位角色的认识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

在理论上,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的一切工程管理活动统称为监理,即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工程咨询的一部分。因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基于代理合同形成的委托关系,监理单位的属性是中介服务单位。显然其管理的范围只能是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之内,在建设单位不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责的前提下,监理单位无疑应仅对影响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费用等传统目标的施工单位行为行使监督权力,而不应对施工单位的不安全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不应承担由施工单位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仅承担由于监理单位自身违法或错误指令引起的工程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但是,由于政府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时,由于自身人员和资源的不足,在制定部门规章、日常执法和事故处理中,政府部门对监理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的要求和意图日益明显,希望监理单位能对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的行为起监督制约作用,期望监理单位能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提升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成为政府执法功能的辅助和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力帮手。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身兼建设单位业务委托和政府部门监管辅助两种角色。

2我国工程建设各主体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定位组合与改进方案

2.1我国工程建设主体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定位组合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计中,除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实施方的角色无可争议外建设单位可以假定为完全消费者,也可以假定为部分生产者;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假定为安全无关方,也可以假定为完全参与方;监理单位可以假定为咨询服务方,也可假定为执法监督的辅助方。相应的可以形成8种主体定

位假定的组合(如表1)。

2.1.1由于建设单位的复杂定位,当前的我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排并非以上8种组合的任何一种,而是“建设单位(消费者+生产者)+勘察设计单位(无关方)+监理单位(执法监督辅助)”组合。在传统的质量、进度和费用目标管理中,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建设单位(部分生产者)+设计单位(参与方)+监理单位(咨询服务)这与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即组合3)不同。由于作为“部分生产者”的建设单位在关注质量等传统目标时,需要依赖勘察设计单位的专业能力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能力,建设单位的需求与其他单位的供给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尽管有着多样化的项目发包方式,但制度安排的主体定位前提并没有变化,因此建设管理的其他目标管理体系运转并未出现争议。

2.1.2由于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关系到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属于政府的管理职能之一。在政府问责的压力和自身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下,寻求已经形成“强制监理”地位的社会监督力量协助就成为必然。但在将监理的工作范围扩大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架构中,由于忽视了安全并非是建设单位的主动需求(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对监理的主动需求主要是质量进度和费用三大传统目标),而是在政府重视安全且将建设单位纳入事故追责情况下的被动需求,从而造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在制度框架上的“形似”而制度假定的“神不似”。解决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的困惑和争议,需要根据各建设主体定位和管理目标性质进行全面考虑。

2.2制度改进方案1:建设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管理

该方案主要考虑了监理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压力无动力的问题。 实际上,从监理单位近年来发挥的作用来看,监理单位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基础和能力。因此,当安全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单位有主动寻求外部服务并愿意为此支付费用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可以承担一部分安全监管的职责。为此,需要统一传统工程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和成本)与安全管理之间矛盾的制度前提,即选择组合5或组合6的主体定位假定。

在具体制度设计中,可以借鉴英国Construction(design&management)regulations 2007(CDM 2007)的做法,如明确建设单位的项目安全责任和设立项目CDM协调人(CDM-C)等。其中相对于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要做出的变动主要包括:

2.2.1增加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可以考虑对建设单位实行安全抵押金制度、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及考核制度、项目安全考核评估及通报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2.2.2明确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地位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程和

要求,如在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安全生产监理技术从深度与细节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赋予监理更多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力。

2.2.3引入专业安全顾问,为建设单位对有关涉及安全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决策建议,并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代表在现场与监理单位共同工作,确保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相应权力的落实。

2.3制度改进方案

政府部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

2.3.1该方案主要考虑:①监理单位承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责任无权利的问题;②政府部门责任大而力量薄弱的问题。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监理单位常常因建设单位不重视安全,造成相关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得不到施工单位有效落实,上报安全隐患时又常常遇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两面否定,出现安全事故时政府部门常以监理单位未能“遇到问题上报”而给予处罚,造成监理在监督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中处于举步维艰的困境。由于安全管理的公共职能属性,可以考虑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职责回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可采用社会委托的形式解决当前政府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如由安全监督站收取安全监督咨询费用,并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机构)直接参与安全监督管理咨询,借助于行政强制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此方案下,相应的主体定位假定为组合3、组合4、组合7、组合8,监理单位真正成为政府安全监督职能的辅助。

2.3.2相对于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要做出的变动主要包括:

(1)安全监理费用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统收,并直接支付给承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理企业或其他咨询单位。

(2)承担安全监理的单位可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招标选定,或者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提供名单,由建设单位选择。

(3)类似美国OSHA检查人员的安全管理做法,安全监理的单位除可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结果通知、处罚和咨询服务等职权外,还可具有报告和临时停工等职权,各项处罚与施工单位安全信用评价指标挂钩。

2.4制度改进方案3:激励施工单位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该方案主要考虑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如何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的问题。

2.4.1制度经济学认为,依靠普遍存在的自利动机才能最有效的让人们为他人利益而努力。Heinrich曾指出,经济手段是阻止事故的最好办法。无论是政府监管,建设单位重视,还是监理单位监督,都仅是一种外部力量,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终依赖于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能力状况。只有充分利用经济激励和约束机制,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市场评价、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等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4.2为此,可考虑试推行由商业保险机构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与费率调整、保险赔付和评标标准等挂钩,是可能的激励手段之一。在该方案下,监理单位回归咨询服务的定位,相应的主体假定为组合1、组合2、组合5、组合6。与目前管理框架相比,作出的主要变动包括:

(1)保险机构从目前的事故调查和赔付介入施工过程的监督,以作为事后赔付和保险费率再确定的参考依据,建立有效的事前预防和评估环节。

篇二: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外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国际通用有关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国(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国外工程项目部、参与国外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第三条 驻国外项目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国际劳工167号公约等国际法律、法规、公约的相关规定、遵守项目所在国(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四条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展和管理国外项目业务时,同时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国外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外所在项目部是集团公司海外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国外项目的安全管理纳入到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范畴,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抓好抓实,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合同、协议规定,对国外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国外项目部、参与国外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国外项目部必须依据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和完善国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国际公司应成立以总经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国际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际公司和各海外项目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 国外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定期召开主持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管理形势、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督促并组织安全管理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防范措施,制订灾害及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六、保证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建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定期检查安全监督部门工作;

八、组织安全管理教育培训;

九、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第九条 承担国外项目建设的各单位应明确国外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国外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所管辖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第十一条 国外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正确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 所有外派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我国和驻在国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守集团公司、国际公司、项目部、原单位本部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履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尊重当地民族习惯,保障自身和集体安全,对一切个人行为负责。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职责:

一、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防范安全措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上级工作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及人身安全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和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

五、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六、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考核、评比;

七、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建档、管理、保存工作;

八、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积极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持续改进安全管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根据国外项目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投入和使用管理保障制度

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制度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七、设备及检测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 安全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第十五条 国外项目部应设立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处理。

【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国外项目部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要注重与业主、当地政府、警方、我国使(领)馆、国外本部建立顺畅的安全联系渠道,为项目的安全提供切实的保障。【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对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原则上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原则上按照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第六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国外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国外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其负责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领导。

第二十一条国外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所有外派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宗教、民风民俗、社会治安;自然灾害、地方病及传染病;工程简介、反恐常识、防病常识、安全知识、自救措施、安全工作须知等,并作好相关记录。

项目经理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30小时安全教育培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50小时安全教育培训;其他岗位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新入厂员工及时获得入厂安全教育,坚持实行三级安

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对当地雇工要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并保存相关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 国外项目部在对国际工程投标前,要对工程所在地的民风、民俗、治安情况;对工程所在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安全评估,在施工过程中,海外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组织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国外项目部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实际,按照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教育在先的原则,结合当地千变万化的敌情、社情动态,对我方人员经常开展以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恐怖以及各种自救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教育,不断提高项目部常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十四条 为规避风险,对派出人员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列入有关项目成本。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还应考虑投保工程险。

第二十五条国外项目部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

第二十六条 国外项目部在雇用当地工人时,必须遵守所在国劳工法律,履行必要的审查手续,依照当地法律签订劳动合同,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对国外项目部安全管理的考核检查与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篇三: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2015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1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完成平安创建整体推进阶段的工作,确保我镇平安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平安乡镇”的标准,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提高平安创建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以建立健全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工作目标:实现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能力增强,发展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得到加强。实现“六大奋斗目标”

1、社会政治稳定。矛盾纠纷的查处率达95%以上,防邪工作实现“三零”目标,不稳定信息预警率达90%,不发生在全市、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众的群体,重大群众性事件。

2、社会秩序良好。全镇80%以上的基层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八类命案的破案达到90%以上,治安案件得到及时的查处,发案率同比下降,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不发生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恶性案件。

3、防控能力增强。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措施“两抢一盗”等侵犯性案件明显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4、发展环境优化。平安创建宣传广泛深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健全,见义勇为者能得到及时表彰,各类经济犯罪得到及时有力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5、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经统计部门公众安全感测评,对社会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0%以上。

6、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比例达60%在上。

二、主要任务

1、提高平安创建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以开创平安村为抓手,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大力提高和谐台城建设。

进一步加大基层平安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工地等各种形势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创建的基础。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农村“严打” 整治斗争,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农村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公共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通过有效开展农村平安创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村、各单位支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平安创建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包村镇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指导,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进一步形成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综治办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要认真总结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今年全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2、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在平安创建中,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落实县委、县政府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责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学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解化解。加强村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和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增强定纷止争意识和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社会查实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要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场镇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利体性事件,加大对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中,要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犯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群众安全感。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斗争,坚决打击禁毒犯罪和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加强社会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和治安乱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

4、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全有序。

在平安创建中,要按照“党领导、行政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调整社会管理思路,研究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

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各村、各单位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坚决打击流窜犯罪。

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切实加强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和管理,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有未成年子女等的摸排建档、教育、服务以及救助工作。

5、完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防控体系,增强防范实效,在治安复杂场所广泛推广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措施。

大力推进治安防范专业化,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健全以公安机关为主力,治安巡逻为辅助的管理模式。在农村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警务制度,广泛开展群众自防自治活动,巩固治安防范网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中来。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创建基础。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平安创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会议精神,保证平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措施

1、继续健全领导责任制。

坚持平安创建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继续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进一步发挥各村、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的职能作用,在齐抓共管上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参与辖区内平安创建活动,继续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推动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继续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工作被动的村要通报批评。

4、继续健全舆论宣传机制

在创建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重点宣传宪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2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局“平安市”创建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崇委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综治办平安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精神,坚持“打预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力量,齐抓共管,全面抓好我局社会治安、单位稳定、防火防盗、群体性事件等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内保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力争经过扎实的工作,20XX年我局完成“平安市”创建目标的各项任务,把我局建成秩序良好、平安和谐、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单位,并努力争取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具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对这次平安 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稳定的生力军,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和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全局要做到以下四点:(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设防、保稳;(2)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3)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快速反应能力提高;(4)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时解决干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综治委平安创建活动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市安监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孙志彬任组长,市安办副主作、安监局副局长李智、谢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创建提供组织保障。设立了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由张杰同志担任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创建日常协调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三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值班登记制度、机关保密管理制度、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要害岗位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同进,要积极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层层落实平安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对所属重点岗位、要害部门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做好防范和控制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对易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实行有效遏制,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有力和正确处理,圆满完成全年的平安创建任务。

(三)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按照市委20XX年创平安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崇州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我们还将利用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积极做好有关平安创建活动的知识宣传,通过散发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氛围,大力提高全市人民的平安创建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构建“稳定、繁荣、和谐”的新崇州。

第3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和乐山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为全面推动20XX年“平安峨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峨社综【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创建“平安新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 、组织保障

为确保新平乡平安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张显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荣华、副乡长杨智强、副乡长凌志为副组长,司法所、安全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雷国元任办公室主任,杨玉江、田雪琴、张智丽、袁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二 、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推动治安防范网络化。制定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健全街面、村、单位和行业场所、区域边际、虚拟社会、“三电”设施线路及铁路、公路、治安防控六张防控网。基本形成以“六张网”为骨架、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支撑、打防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防控实效。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安,严防发生侵害师生的恶性案(事)件。

2.推动治安防范社会化。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和群众义务巡逻队伍。充分发挥专兼职治安巡逻队、综治维稳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志愿者的作用,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防网络。各村各单位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规范化建设,对群防群治队伍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重点人员管控、重点部位看护、安全信息报送、治安秩序维护等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分层级、分类别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为核心,构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协同、重点突出、内外联动的重点目标和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安全防范制度建设,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办公、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督促指导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维护内部安全稳定。

3.推动治安防范信息化。积极推动建设布局合理、技术标准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街面“天网”监控系统、城区道路监控网络、视频监控网络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同时,要推广建设简易实用的防盗报警设施,建设技术防控网络,实现政府、社会、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的各类监控图像资源及其它技术信息的整合、共享。

(二)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1.坚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实行分级挂牌整治。

2.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毒品问题综合整治,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拐卖儿童妇女、金融(电信)诈骗、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保持刑事发案平稳。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扫黄打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暴力恐怖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提升基层、行业和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平安建设水平

1.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乡、平安村等基层创建活动,强化社区(村)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深化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三电”、平安铁道线(车站)等创建活动,健全创建标准,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3.确保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平安。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两创”活动,加强元旦、春节“两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四)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推动加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强党组织领导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居民自治体系、社会力量参与体系、管理保障体系等 “六个体系”建设。

(五)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展标准地址清理编排,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推进以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或享受同城化待遇。

(六)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工作

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戒)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人群、社会闲散人员及“法轮功”邪教痴迷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精神病院(安康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戒毒场所及康复安置场所等建设。

三 、工作要求

各村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具体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各村及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准备迎接市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的抽查复核和季度及全年目标考评。

第4篇:交通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 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 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

篇四: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20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社区、村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安全生产参与率、知晓率达到80%。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

区局宣教法制科、办公室、监督管理一科具体负责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区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宣讲队伍,乡镇(街道)选定安全生产宣传员,社区、村征集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常识,采取举案说法、现场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安全培训机构、规模企业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广社区、村与企业安全共建模式;每个社区、村设立不少于1处固定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开展家居防火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同时,每年组织对村、居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积极作用。在《大众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刊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通报和生产、生活的安全常识等,经常性组织新闻媒体下社区、下农村,通过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制作专题节目,以案说法,警醒教育群众;同时,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收听)率较高的节目中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标语。

4、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各镇区(园)要不断创新对村、居民宣传教育的方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区安监局办好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每个栏目动态;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定期发送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群发公益性安全生产常识或安全温馨提示短信;编印以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事故灾害应对为主要内容的《市民安全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向社区、农村和群众发放;借助区法制、科普、文艺汇演等有关宣传资源,向市民发放有关生活、生产安全知识读本,因地制宜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要把做好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社会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改进宣传方式与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拓宽安全宣传途径。各镇区(园)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整合优化安全宣传资源。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警示教育室创建等形式,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做好社区、村的安全宣传工作。特别要利用社会的宣传资源和阵地,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各镇区(园)要量化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各项目标顺利完成。区安委会将对各地落实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

请各镇区(园)将本辖区社区、村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区局宣教法制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法制建设,继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正常化,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2、积极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

5、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6、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重点做到“四个围绕”,即: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围绕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围绕事故调查和查处,广泛开展宣教工作,加大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的宣传力度,用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围绕生产企业、一线职工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自身,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2、创新内容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创新;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文化“六进”等主题活动,重点培育安全文化活动知名品牌,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3、依靠主流媒体,营造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提高《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杂志等报刊的订阅数量,逐步扩大阅读人群。

4、典型示范引路,不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

建设的载体,指导各镇区园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宣传栏,扩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覆盖面。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5、强化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参加的安全生产宣传会议,通报和部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建立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继续完善充实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大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宣传报道质量。今年我们将各镇区园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道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每季度各单位至少要有2篇信息报道。

6、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拓展工伤事故预防联动项目,深化内容和形式,构筑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7、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按照通政办〔2016〕37号文的要求,强势推进第二轮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完成4万名职工培训任务,依托远程网络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保护、现场作业“三违”行为防范等知识水平,促进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8、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员工“三级安全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农民工和外包工上岗、转岗的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树立企业开展班组长培训样板,广泛督促企业认真组织班组长培训工作;拟在全区20家大中型船舶修造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整治活动,力争通过抓重点企业提升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覆盖率、持证上岗率。

9、强化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申报、教培备案和培训考核三个环节。严格执行考官考核员制度,实施考培分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工作。

【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10、继续推进安全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推进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考核等方面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创新培训方法,严格培训程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11、举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在全区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区第四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拓宽竞赛选拔的面和范围,扩大技能竞赛活动的参与率和影响力,以竞赛促培训。

12、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基地)。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挑选在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基地),以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3、加强法制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的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不断提高执法计划执行的实效;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4、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权工作。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法制监督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的程序管理,推进移动执法的实施和运行,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和管理。

15、加强法制监督工作。提高法制审核工作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100%的案件核审率,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信访检查无错案、复查无违法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对及时纠正备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件初审、疑难案件跟踪等形式,不断完善预防机制。

1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坚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发生。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按程序、时效、事实,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切实落实行政应诉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7、完善委托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委托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安监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18、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开展镇区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集训;组织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第3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区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主任王克华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检查组。大检查期间区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由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杭维民担任,负责与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联络协调相关事宜,掌握检查动态。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工作。

三、检查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8月20日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为检查督查阶段,9月初为总结汇报阶段。

(二)检查范围:全区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把地下管道、化工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船舶修造(钢结构)、特种设备(重点承压容器、管道等)、海洋渔业、水上交通(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参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安委〔2016〕4号)以及通安委办〔2016〕19号、20号有关开展对涉危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还要特别注意如下几方面检查内容。

地下管道方面:要针对城镇地下水、电、风、油(气)、化学品运输管道分布密集、危及管道安全的违规地面开挖施工现象增多的特点,以及违章搭建压占管道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安全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各镇区园要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清理违章建筑,严防管道挤压破裂引发泄漏、爆燃等事故。管道业主单位要全面开展检测,加强日常巡线,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施工项目管理单位要全面准确摸清施工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配备专业施工人员,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区域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化工企业方面:当前极端天气增多,夏季又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季节,必须立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企业全面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和整治,特别要突出对城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地区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要针对夏季高温、雨季汛期的特点,重点开展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立即采取针对性整顿措施,开展集中突击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建筑施工方面: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在建非报监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严查严管,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铁的手腕、过硬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采取严厉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

水上交通(施工)及渔业船舶方面:交通运输、水利、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水域及船舶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非法营运、违章航行、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水上交通事故。

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烟花爆竹、电力、船舶修造(钢结构)等行业(领域)要扎实认真、从严过细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在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上见到实实在在成效。

四、行业(领域)检查分工安排

1、交通运输检查组(包括检查水上交通;道路、内河运输企业):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区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

2、建筑施工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建管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

4、消防安全检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配合。

5、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质监局、建管局、卫生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

6、城市燃气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检查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8、渔业捕捞、滩涂养殖检查组: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

9、学校检查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0、电力检查组:由区发改委组织实施。

11、水利检查组:由区水利局组织实施。

12、农业机械检查组:由区农机局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对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镇区园、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协调整合力量,对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凡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依法彻查严处,绝不姑息,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镇区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研究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镇区园、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所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要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园、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情况,同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材料签名存档工作,以此作为督查和责任追究依据。区安委办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镇区园、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六)加强协调,及时反馈。8月30日前,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整改隐患数等具体数据)进行总结,并将由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报送区安委办。

篇五: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201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隐患治理阶段从5月份开始到6月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情况汇总,并通知各个班组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从6月份到8月份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8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的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业余消防队的建设情况;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

(4)加强安全与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5)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6)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

检查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是否落实等。

(2)施工机械车辆的安全状况。

主要依照执行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与登记备案情况,其中包括:

对施工机械车辆的技术参数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对执行施工机械车辆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施工机械车辆在施工现场使用;

对施工机械车辆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三宝”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5)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对施工现场前一段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 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进行停工处理,并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排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填写及时上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督办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报告做好存档保存。

方案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各部门,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结合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发动全体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隐患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方案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上政办[2015]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20x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牵头负责部门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三、排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2015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方案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生产作业现场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4、设备设施验收、安全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篇六: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
2015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按照《国家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应急预案体系”的规定,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各预案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其整体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综合性的,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制定的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与综合性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协调一致,互相配套,一旦启动能够顺畅运行,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相互协作、配合。同时,通过组织演练,也能够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若企业关键、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演练活动,并考虑增加演练频次,使相关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应急知识,提高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法》中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明确规定为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坚决纠正重演轻练的错误倾向,真正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6条关于演练次数的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

  • ·怎样设计安全生产的规则和制度(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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