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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7    阅读:

篇一: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食药监局移动执法解决方案

食药监局移动执法解决方案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仅是威胁国人身体健康的问题,更是关系着国计民生、影响建设和谐社会、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经历了“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毒馒头”、“毒胶囊”等一个个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国人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不信任和无奈,也对我国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国人纷纷出国采购包括奶粉在内的食品,国内食品安全频发也对我国食品出口造成影响。譬如“福喜”事件曝光后,其他品牌的肉制品出口也受到影响。而每次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广受诟病的就是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每次食品安全事件无一不是媒体曝光的结果,民众纷纷指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重滞后,因此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呼声不绝于耳。如何在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大环境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部门都要面对的重大问题,而食品药品相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才能共同营造更安全的食品安全环境,提供让百姓放心的食品药品。

国务院明确规定把食品的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监测环节都纳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范围,并把食品安全列为市县级政府领导政绩考核指标范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指导精神,把2014年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元年。因此移动监督执法应运而生,移动监督执法可以有效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效率,并且需要形成常态化、权利化和实质化。本文就介绍一下食药移动监督执法包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软件解决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

系统功能:

一是把省、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信息自动汇总于监管平台,实现自动分析预警,为农业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产销信息,特别是高毒农药的来源和去向信息,以及企业违规经营信息纳入信息平台,便于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监管。

三是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登记(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生产环境信息、作业信息、产品上市前自检和抽检信息纳入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

系统还建立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数据平台、数据资源整合信息平台、舆情信息动态监控平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平台、技术研发转化信息平台等,为省市县三级的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科学预警、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由“农资管理子系统、农产品管理子系统、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内控管理系统”等组成,在图形界面的软件环境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审核处理、控制执行、科学决策的“集成化、可视化、网络化和桌面化”。

系统特点

 B/S架构,省、市、县等全省农业系统组织结构,满足三级监管业务需求。

 系统分内外网,外网提供公共展示、查询服务,内网提供内部专业业务流程处理和监管。  工具化数据接口,自适应多种检测仪器对接,实现检测数据自动上传。

 GIS定位、安全预警、走势分析,提供丰富的统计报表业务。

 基带6大数据库:检测方法库、违禁品库、检测项目库、国家标准库、企业标准库、品

目库。

 从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一键溯源—>一键冻结和召回。

 建立了农资销售台账及索票索证,农资的进、销、存及市场准入,实现一键追溯。  “三品一标”产品最小包装二维赋码,外部为普通老百姓提供多样化的、便捷的防伪查

询方式;内部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仓储管理、市场流向管理、防串货管理方式。

【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软件解决方案

软件解决方案

食药移动监督执法系统解决方案

简介:

食药移动监督执法系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移动监督执法综合服务系统,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动监管执法使用。执法人员可以手持客户端现场检测,录像、录音拍照等证据获取,并依照法律法规对监管对象进行动态出证、等级评审、许可审核和日常巡检等业务工作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数据。监管人员根据执法采集的数据,及系统自动收集到的舆情信息,实现了食药监管部门对所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问题重点监管工作。

业务逻辑:分为云平台中心管理系统和食安宝(移动执法包客户端)。主要业务监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业务。

管理层分:为分省、市、县及乡镇食检所的四级区域管辖执法监管,实现了监管中心和执法检测中心的角色管理和执行上传下达的专项任务指示执行监管工作。

系统功能:现场检测信息管理子系统、食药监督子系统、许可审核子系统、日常巡检子系统、风险预警子系统、添加物质合规判定子系统、库文件管理子系统、抽检任务管理子系统等八大版块内容主体。

篇二: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整体实施方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2015年04月

目录

第一部分方案概述 ............................................................................................... 2

1建设背景................................................................................................................. 2

2建设内容................................................................................................................. 2

3建设目的................................................................................................................. 4

4平台特点................................................................................................................. 6

第二部分方案设计 ............................................................................................... 8

1解决方案设计原则................................................................................................. 8

2平台顶层架构设计............................................................................................... 11

3平台系统逻辑架构设计....................................................................................... 12

4系统接口架构设计............................................................................................... 13

4.1数据流向设计 ................................................................................................................. 13

4.2数据交互与数据同步 ..................................................................................................... 14

4.3国家局对接 ..................................................................................................................... 14

5平台整体网络拓扑............................................................................................... 15

5.1数据服务器 ..................................................................................................................... 15

5.2移动光纤专线——食药监管专网 .................................................................................. 16

第三部分平台功能要求 ....................................................................................... 19

【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1实现技术要求....................................................................................................... 19

2建设需求内容....................................................................................................... 19

3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20

4业务监督管理功能要求....................................................................................... 23

4.1药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 24

4.2餐饮服务电子监管系统 ................................................................................................. 41

4.3肉类流通追溯电子监管系统.......................................................................................... 50

5智能终端应用功能要求....................................................................................... 62

5.1药品安全移动电子监管 ................................................................................................. 62

5.2食品餐饮移动电子监管 ................................................................................................. 64

5.3肉类追溯移动电子监管 ................................................................................................. 65

5.4移动稽查执法 ................................................................................................................. 67【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5.5公众应用 ......................................................................................................................... 68

6平台综合管理功能要求....................................................................................... 70

6.1中心平台管理系统 ......................................................................................................... 70

7技术方案............................................................................................................... 70

8工程服务............................................................................................................... 70

8.1工程服务总体要求 ......................................................................................................... 70

8.2工期要求 ......................................................................................................................... 70

8.3施工要求 ......................................................................................................................... 70

8.4工程验收 ......................................................................................................................... 71

8.5工程整改 ......................................................................................................................... 71

8.6售后服务要求 ................................................................................................................. 71

第一部分 方案概述

1 建设背景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近年来,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为社会关心、党政关切、媒体关注的大背景下,探索建立与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模式,更好地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信息化监管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平台、网络和信息资源,通过信息技术与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有机融合,达到监管需求实时可知,行为规范实时可视,日常管理实时可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省级以下监管业务平台。整合已有业务应用系统,依据事权划分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等业务系统,并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畜牧安全监控与追溯管理系统”是利用射频技术作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并依托网络通讯、系统集成及数据库应用等技术,在企业内建立一套信息化系统,实现在对整个畜牧整个供应链中从屠宰、加工、运输,一直到终端消费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并可以向上游或下游追溯查询。

同时,系统提供技术接口,相关部门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实现对整个畜牧供应链的各种活动进行有效地监控,实现并及时准确的进行数据统计。消费者也能够利用这个系统对购买的肉类产品的信息进行全程追溯。从而确保市场销售的“每一块肉”都通过严密监管,“来源清楚、去向明白,消费者放心”。

2 建设内容

建立统一的药品安全远程电子监管平台

建立起药品安全远程电子监管平台的运行支撑环境和业务应用,包括网络、能支撑网络运行的硬件、数据库系统、平台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等。

篇三: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2016食药监局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总体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推动监管、展示形象、扩大影响的功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局、市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三)贯彻实施《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二五”规划》、《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情况;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举措和成效;

(五)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情况;

(六)加强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电子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七)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情况;

(八)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下三联三交”、“下基层、心连心”等活动情况;

(十)加强队伍建设、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三问三治”情况等。

三、主要项目

(一)注重监管事业宣传,面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

一是开展向社会公开履职情况系列活动。充分依托县级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整治、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等关注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序时进度及结果要求。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以“面向基层、服务监管,挖掘典型、塑造形象”为主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组织邀请本地媒体记者深入监管一线开展走基层采访报道活动。

三是开展日常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重大监管事项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向新闻媒体提供通稿,安排记者采访,及时准确发布监管政策措施和成效。

(二)注重科普知识宣传,面向基层营造人人关注支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设一批宣传载体和阵地。一方面,要发挥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重点借助新闻媒体的品牌栏目宣传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举措,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播放公益广告。与《日报》联办食品药品安全专版;与电视台相关栏目联办“识假辨假”进社区活动,组织专人讲解鉴别真假药品、保健食品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发挥好监管人员、执业药师、协管员、信息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建立科普专家库和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在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建立形式多样的咨询和服务平台。

二是举办一批科普宣传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举办好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好以“谨慎使用抗生素”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质量万里行活动,倡导安全消费,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局关于开展《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执业药师政策宣传的要求,以“发挥执业药师重要作用,服务公众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在全县所有药店和医院药房张贴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宣传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执业药师宣传服务活动。

(三)注重行业建设宣传,面向机关弘扬先进文化树立先进典型

一是学习、宣传、选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进典型。组织学习史俊琴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坚持榜样先行、典型引路,选树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选树创先争优、创新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人物。6月至10月,国家局、省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十大药监之星”评选宣传活动,县级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先进典型。

二是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按照省、市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按照国家局在全系统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构建具有本部门特色的监管文化体系。运用创先争优、文明行业(单位)创建等平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知荣誉、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加以研究,统一作出部署,并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强化全员搞宣传的意识,形成全局统一部署、办公室牵头主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考核机制,把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在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宣传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适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稿酬机制,为高质量地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抓好队伍。要明确主要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健全培训体系,“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宣传意识,大力弘扬担当实干、勇于吃苦的精神。

篇四: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2016食药监局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

第1篇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五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集中活动,切实开展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

于6月份第一周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从6月1日起,以局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日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电话、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下旬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活动,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的购、销、存、及使用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全面排查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导涉药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四)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活动,以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集体性食堂和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以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扎实开展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村、社区、校园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采取开展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排查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基层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务求实效。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善于总结以往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特色,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第2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局、市局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严厉打击“四非”为主要内容,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以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在全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下旬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紧密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指南》,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尤其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增加检查频次。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表》。检查中要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减肥、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降压和改善睡眠类等易被添加和阿胶类、鱼油类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保健食品等为重点。

(二)案件查办阶段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检查整治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在局网站将设立“打击‘四非’专项行动专栏”,对好的做法和经营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扬,并设立“曝光台”,对监督措施不力,知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要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可请公安提前介入。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做好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举报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

【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查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继康通知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专项行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检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与市局、各县、区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3篇

市人大、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两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代表驻会酒店及周边餐饮店食品购销,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提升全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对本区域尤其是驻会酒店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工作重点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体检的检查;二是完善餐饮器具消毒设施,规范操作及消毒记录;三是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四是加强对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监管,要求餐饮单位提供供货者资质及餐饮具检验报告单。对不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单者,现场予以取缔并立案处理;五是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完善“三防”设施,规范灭蝇灯悬挂及使用。六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监督,前厅严禁使用煤气罐,后厨设立煤气罐房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予以取缔。七是加强夜间烧烤的整顿整理,督促引导夜间出店占道烧烤者进店规范经营。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要以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针对本区域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切实把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30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情况,在旅游旺季的学生暑假和“五一”、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篇五: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2016食药监局行政调解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根本,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积极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范围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下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通过说服劝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协议、消除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包括:

(一)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三、工作原则

(一)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

(二)合法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体现公平正义。行政机关作为当事人一方时,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平等。

(四)积极主动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措施和办法,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沟通配合。

(五)注重效果原则。行政调解要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调解程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六)“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行政机关对本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纠纷负责调解。

(七)行政调解优先原则。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调解原则,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行政调解优先原则解决争议。

四、工作任务

(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县局建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局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相关业务科室和餐保所为主要调解力量的工作机制,设立行政调解专门场所,配备专(兼)职调解人员。

(二)强化行政调解宣传,营造有利于行政调解的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行政调解相关知识和技能,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宣传行政调解知识,展示行政调解成果,培养公众参与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营造全社会共同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培训专(兼)职调解人员

强化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和特点,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精心选择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通过案例点评、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四)梳理行政调解工作事项,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对行政调解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行政调解工作事项的依据和范围,细化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制作行政调解文书,建立健全案件登记、立案受理、调解程序、调解规则及岗位责任、重大争议纠纷讨论、档案管理、登记统计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进行。

(五)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

根据案情复杂和调解难易程度,行政调解工作可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对于案情简单、当场能够解决的争议纠纷,适用简易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行政调解书,并交付当事人,同时,备份存查。

2.一般程序。案情复杂、当场不能解决的争议纠纷适用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行政调解可书面申请,也可口头申请。当事人口头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事项、理由、时间和争议纠纷对象等,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行政调解申请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也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提出,但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2)受理。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属于本机关行政管理职权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对已经签订行政调解协议,又重新申请调解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收到同一行政调解申请的,由具有相关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受理;属于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有权管辖的,由最先收到行政调解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对行政调解管辖权产生争议的,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指定管辖;跨县(市、区)的矛盾纠纷,由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指定管辖。

(3)调解。行政机关进行调解,应当提前将调解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社会力量参加调解;重大、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争议纠纷,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保证调解的中立性和客观性。行政机关在行政调解过程中可以采取协商座谈、现场调解、分别劝导、听证等多种方式。行政调解人员应当依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本行政机关调查核实的事实,找准争议纠纷的焦点和各方利益的平衡点,释法明理,开展耐心、细致的劝导协调工作,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结案。行政调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行政机关制作行政调解书,行政调解书加盖调解机关印章或行政调解专用章;行政调解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经调解达成的具有合同效力或给付内容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申请公证机构公证。行政调解结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由行政机关制作终止行政调解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行政机关终止行政调解的,应依法作出处理或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等渠道解决。

(5)归档。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调解应当制作调解文书,全面、客观记载调解过程。行政调解结案后,行政机关应当归档编号,妥善保管。

行政调解时限由各行政调解机关根据行政调解工作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权利的时效确定。

对行政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行政机关要积极引导司法程序解决,并及时与涉事地或部门沟通,做好稳控工作。

(六)建立行政调解信息采集上报等制度

加强行政调解信息的采集并建立信息资料库,要及时分析、上报行政调解信息,特别是涉及突发事件、有重大影响或者群体性事件的行政调解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并确定一名行政调解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行政调解信息汇总、上报、反馈和存档工作。

(七)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对属于行政调解工作范围的事项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八)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制度

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畅通工作渠道,形成调解合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建立案件告知和转送制度,对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主动转送案件,需要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的可商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或联合调解。对于特定的矛盾纠纷,依法依规进行调解,经调解仍难以达成协议的,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经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一?ahref="list-6-1.html"target="_blank"class="keylink">讲话葱槁男幸逦瘢硪环娇梢陨昵肴嗣穹ㄔ呵恐浦葱小?/p>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调解工作是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切实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行政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亲自指导协调化解重大争议与纠纷,定期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主动沟通,搞好协调。加强与同级综治办、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三调联动”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各自的工作优势,妥善化解争议纠纷。

(三)明确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承担行政调解工作任务的机构和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六:食药监局系统方案
2016食药监局干部进村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方案,我局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继续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民生,建设蓝天、绿地、碧水的美丽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全覆盖。努力实现所有农户全覆盖、所有机关干部参与活动全覆盖、环境卫生整治全覆盖,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机关干部普遍受锻炼,收到“财经成本低、政治成效大”的效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不提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所关心的改善农村环境问题,兴办一二件力所能及的实事,严防增加农民负担和新增村级债务。

(三)坚持政府统筹协调。乡(镇)、村委会是实施“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农民群众是清洁家园的建设主体,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要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自觉投身到活动中来,自主筹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资金统筹集中使用。此次活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资金需求量大,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广泛筹措资金,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将各方面筹措的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入。

(五)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筹措的要求,加大组织发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的力度。要对活动开展全过程和实际成效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结账兑现。

三、活动重点

此次活动以完善村庄环境设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促进乡风文明、生态文明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宣传政策。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工作组成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队、工作队;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促进村容整洁、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农村筹资筹劳和“以奖代补”政策,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

(二)走访农户。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前后时间,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温暖”活动,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村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重点是垃圾清运、环境整治、道路维修和村庄绿化等。具体内容包括“两清、两建、两化、两创”。

“两清”,即清垃圾、清沟渠。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村庄及周边的垃圾,整理和清除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疏浚村庄及周边排水沟、下水道、池塘的污泥、杂草和杂物。实现村庄整洁、环境美好,村庄内及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管线乱牵、棚舍乱搭、畜禽乱放现象。

“两建”,即建垃圾池(房)、建村庄道路。在村内按户数配置若干个垃圾桶,社区配备垃圾回收箱,兴建垃圾池。做到每个社区建有垃圾收集设施,村内建有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和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对村庄内损坏的道路进行整修或兴建,达到村庄道路畅通无阻。

“两化”,即美化、绿化。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可考虑在村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及进村道路旁安装路灯。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沟渠两旁以及村庄周边空地进行绿化,结合庭园经济,努力实现“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

“两创”,即创建“幸福村落”、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把“三万”活动与“幸福村落”创建工作充分结合起来。在“三万”活动和“幸福村落”创建中,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星为基础星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做到“三万”活动、“幸福村落”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促进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变,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四)建立机制。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建立健全和不断创新长效保洁机制;建立分级负担、各负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明确县、乡(镇)、村、户的责权,认真落实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正常运转的经费。

四、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至2016年3月5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1.局党组要召开“三万”活动动员部署会,使工作组干部及时掌握联系村环境整治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同时工作组要及时参与联系村所在乡镇的有关动员部署会议,以便安排具体活动计划。

2.工作组要迅速进村入户,采取召开村民会议、党员干部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3.工作组要会同乡(镇)、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整治项目,搞好规划设计,制定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农户整治美化庭院环境卫生。

4.工作组要积极组织开展“支农惠民行动”。动员机关干部、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农村回归创业人员等开展捐赠活动,广泛筹集村庄环境整治资金。

(二)整治落实。(2016年1月4日至3月5日)

1.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和乡(镇)、村环境整治规划,充分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组织实施整治项目,全面启动农户庭院环境卫生整治美化活动。

2.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新一轮“三万”活动的目的和内容,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根据村情,制定适宜的污水处理,以及垃圾收集、贮运、处理办法。认真落实我局“四个一”措施,即一户配置一个垃圾桶、一个社区配置一个垃圾回收箱、村委会附近建一个垃圾池、整治一村委会公共厕所。鼓励和帮助村民再放前屋后种植果树等多年收经济作物。

4.为村委会注入1万元帮扶资金,协助村委会争取农村“一事一议”资金,同时争取从该镇人民政府筹措一定资金,专门用于以上四个措施的落实和村委会的新建工程。

5.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对整治好的项目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局党组要加强对所联系村“三万”活动的指导与督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三万”活动,亲自到驻点村调研指导,活动的组织宣传、资料的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落实政策。要根据农民群众意愿、现实需要和资金筹措情况,整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低效林改造、农村能源与电气化等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支持“三万”活动中的村庄环境整治。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有识之士投身农村各类公益事业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三)建立机制

1.实行属地管理。乡镇党委、政府是本辖区“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工作组要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强化检查督办。工作组要分阶段对联系村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信息交流。工作组要及时向县“三万”活动办上报信息,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典型经验以及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做好活动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收集整理。

(四)创新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抓好四个有机结合,即“三万”活动与“幸福村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有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机结合,与冬季农业综合开发有机结合,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在工作方法上坚持“两带两促两有”,即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充分发挥集镇的窗口与引领示范作用;坚持以点带面,点面互促,努力实现户户有整治效果,组组(社区、村落)有示范户。

六、纪律要求

(一)严明活动纪律。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要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打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强化资金项目监管,相互协同,严防套取、挪用专项资金,严防半拉子工程,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建设,在募捐活动中坚持普遍组织、重在参与原则,不搞强制募捐,不提过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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