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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7    阅读:

篇一:《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一、 目标

为了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重点规范与提高新入院的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的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 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 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二、 培训对象

1、新入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新入院的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三、 培养规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前三年为第一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作好准备;后二至五年为第二阶段,在三级学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培训安排

(1)医学院校本科毕业进入我院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的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再安排其进入相应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

2、 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再进入第二阶段进行专科培养,其余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科、放射科、五官科、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养。

3、 培训要求

A. 综合素质要求

(1) 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 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5) 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B. 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

第一阶段培训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执行。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养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执行。

四、培训考核

1、 日常考核

(1)住院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临床住院医师的工作日每年应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需在次年内补足。假期应在本年内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安排。

(2)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培训基地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予以登记。2天以上者,还需要由医务科签字后生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培训基地应尽快报告医务科;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5天者,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等处罚。

(3)住院医师每天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表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培训基地兼职管理人员每月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培训基地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医务处。

2、 轮转考核

当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培训基地主任主持,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档案上做好记录。

3、 年度考核

第一阶段培训期间的年度考核每年由医务科聘请医学院系统或系统外专家对住院医师按照医学院规范化培训细则的内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年计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

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期间的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主任组织科室相关带教导师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年计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

五、组织管理

1、 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领导小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全面负责。

2、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要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的指标。完成不好的科室除扣发科主任奖金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作为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资格。

3、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要求每个培训基地都成立专门的住院医师培训核心小组,由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配备培训基地兼职管理人员,同时推荐几位主治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有丰富临床经验和带教经验的医师作为指导老师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为了保证带教质量,每位指导老师每次最多带教两名医生。为了提高指导老师的工作积极性,给予一定的带教津贴,做到责权利的统一,带教效果好的,在以后的职称评聘中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效果不好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带教资格。

4、 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院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临床

技能进行不定期的考核。

篇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为加强我院住院医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实用人才培养,提高临床住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住院医生规范化管理培训计划:

一、培训总论

凡本科和专科医学院毕业生均需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住院医师五年两阶段培养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的三年轮科培养,第二阶段的两年定向培养),如未参加第一阶段住院医生培训,将不安排该医生转科为第二阶段定向培训;如未参加第二阶段住院医生培训,将影响该医生的晋升、进修及继续再升造。

二、培训原则

理论学习与实践,以实践为主;实践与能力培养,以能力培养为主;理论学习方式,以业务自学为主;培养全过程,重视医德医风培养。

三、住院医师制度、规范化培养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医疗道德考核:授予50学分,每年下半年度12月份考评一次,从两个方面进行考核:(1)病人满意调查5分/次;(2)科室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5分/次。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均结合,未达到不给分。

2.临床专业技能

(1)医疗文书书写质量

①病历检查:授予60学分,在住院医生进入临床轮科1年内,不定期抽查每位10份病历,每份病历6分,达甲级病历者得分,未达到不得分。

②医疗文书其他记录书写质量:授予60学分,住院医生进入临床科室第一轮科时间内,完成主任医师查房记录5份,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住院医生进行临床科室第二轮轮科时间内,需完成临床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讨论记录各5份,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会诊讨论记录各5分,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住院医生进入临床科室

抢救记录、死亡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5份,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以上各种记录由医政科组织住院医生考评小组考核。

③基本常规医疗操作:授予30学分,住院医生的在进入临床科室轮科的3年时间内,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胸穿、腹穿、腰穿等。基本常规医疗操作,并将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导尿等5项基本操作、对每项操作5例病人的操作过程进行书面描述,每例病人操作描述授予1.2分,描述内容合格得分。

如未完成以上指标,书面写明原因交至医政科,操作书面描述由医政科组织住院医生考评小组考评。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生所完成的医疗书及基本常规操作描述均以临床实际病人为对象,不得虚构。每份医疗文书、描述中均需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位、入院时间。

3.实践技能考试:授予100分,第一阶段考核项目。每半年考核1次,前4次每次授分15分,后2次每次授分20分,考核合格得分。考核由医政科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三基”、专科知识、临床实践等。

4.医学理论考试:授予100分学分,第一阶段考核项目。每季度考核1次,其中10次每次授8分,另2次每次,理论考核成绩达85分以上者得分。考核由科教科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公共、专业知识“三基”等内容。

5.由医院科教科组织的每周周二、周四的业务知识讲座或每周五的远程教育中心讲座,每听一课获0.5学分,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

6.其他:

①带教质量:授予25学分,每年考评1次,考评合格得5分。

②综述质量:授予12学分,第三年需完成综述1篇,经医院住院医师考评小组考核合格得分。

③论文质量:授予13学分,第五年需完成论文一篇,如已在市级以上医学杂志刊登者得分,未刊登论文经医院专家考评小组考评,合格者得分。

四、轮科培训

1.凡新分配至我院的临床住院医生,均须完成3年的轮科培训计划,住院医生按计划轮科,必须凭由医政科开出的“转科入科通知单”到临床科室轮科。【《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2.每轮转科的出科前一周内住院医生需完成转科自我小结,小结内容包括基础及专业理论学习情况,诊治疾病的能力、基本操作的掌握、病史书写、服务态度、思想及医德医风、工作作风等。完成转科自我小结及科评语交医政科后领取下一轮转科入院通知单,进行下一轮转科。

3.每轮转科的最后一周内,轮科的住院医生将转科自我小结及科评语交医政科后领取下一轮转科入院通知单,进行下一轮转科。

在住院医师培养阶段,我们希望每一位住院医师努力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做一名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

篇三:《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201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第1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XX]27号),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

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1、 将我省已开展多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系统化,并纳入省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培训规模,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并进行培训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4、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启动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县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全省各培训基地从20XX年末开始启动招生培训工作。

2、20XX年开始进入三级以上医院的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XX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进入县医院的且20XX年未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规定和组织的相应培训项目。

在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三年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三级医院及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辽宁省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县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省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县医院。按照卫生部公布的18个普通专科(包括全科医学科)及重症医学专科标准细则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辽宁省毕教委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

3、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6、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审议;

8、承担卫生部毕教委及省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和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9、执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各市由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执行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教师,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申报原则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二)培训基地的评审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和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认定。

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制订《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五、招收对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医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人员;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全科医学属临床二级学科范畴,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招收已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收方式

1、省毕教委每年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送培计划。

2、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获准的培训基地类别及规模,制定招聘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培训学员,并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毕教委。

六、培训模式

(一)培训要求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各培训基地应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培训学员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与外语等五个方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四)考试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按住院医师培养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通过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采取审核培训手册和出科考核结果、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5、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五)发证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应届毕业生直接参加培训的,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前,按见习医生进行管理,一年以后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单位选送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注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二)经费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并采取专款专用的专项管理方式。

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障经费应由政府或送出单位承担。

各个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培训工作的管理费用,包括相关标准制定、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估等,由各级财政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的使用按专款专用方式进行专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所筹集的基金应委托专门机构管理。

(三)其它

1、住院医师作为医院流动层实行动态管理。

2、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培训。

第2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并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过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医师水平。

一、培训对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者,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要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二、 培训规划

<一>培训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拟2+3方案)。

第一阶段时间二年,主要在二级专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时间三年。在亚专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 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 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4、 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培养。

5、 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培养。

6、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则纳入第二阶段的培养。

<二>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其他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放射、五官、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训。

<三>培训要求:

综合素质培训,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

三、 培训考核:

1、日常考核

2、轮转考核

3、年度考核

4、阶段考核

培训期间待遇:

1、 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奖金。当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当月奖金。

2、第一阶段奖金由医务处统一组织发放,第二阶段奖金由所在科室发放。

四、 组织考核: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1、 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人事处主任、科教处主任、质控办主任任副组长,共同参与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处全面负责。

2、 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为了达到培养质量,要求每个科室成立住院医师培训小组,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进行不定期考核。

五、内、外科专业第一阶段培养(第1—2年)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

通过二级学科的轮转培养,旨在打好临床工作的基础,强化临床技能,提高临床处理能力,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熟悉各轮转科室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为下一阶段成为专科医师做好准备。

2、轮转安排要求:

第一年.内科系统必修专业:心脏科(2个月),呼吸内科(2个月),消化内科(2个月),神经内科(2个月),急诊部(1个月),医务处(1个月),儿科(1个月),急诊内科(1个月)。

外科系统必修专业:普外科(5个月),心胸外科(2个月),骨科(2个月),急诊部及急诊外科各1个月(共2个月),医务处(1个月)。

第二年.在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内外科系统必修专业:麻醉科(3个月),EKG(1个月),普放(1个月),B超(1个月),CT室(1个月),ICU(1个月),MRI(1个月),并选修3个月(外科系统为神经外科、急诊外科、病理科等,内科系统为感染科、急诊内科、肾脏内科等。)

本年度以强化临床技能为主,要求能熟练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包括心电图,读片,心肺复苏,呼吸机的使用,气管插管,各类穿刺,无创监护技术等。

3、培训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主治职称以上),专人带教,出科考核由医务处执行。

2)、第一年住院医师必须全部书大病历(我院电子病案?),每月至少五份。第二年可改写入院录,并登记在册,备查备考。

3)、每科分管床位不得少于5张

4、 考核:

第一年,考核内容以临床基本功为主,包括病历质量,体格检查,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二年,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包括读片,EKG,心肺复苏,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份。

考核专家库成员:内科组:胡志涛、韦红、汤海涛、张世群、王秀芬、翁云龙、余龙

外科组:徐皓、谢威、孙良业、霍前伦、谢贻祥 、 李家宽

医技组:张炜芬、汪文生、周祖刚、徐家声、阚小杰、吴宗山

六、内外科专业第二阶段培养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通过二年的各学科培养,进一步巩固专科知识,熟练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重视专科临床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拓展和提高专科诊治能力,能完成专科专年住院医师工作。同时能承担院内会诊,能带实习医生查房,达到专科医师水平。

2. 轮转安排:主要在专科科室完成,在本科室门、急诊、病房间轮转,也可选择在本专科相关的其他专科进行适当轮转。其中完成住院总12个月,门、急诊6个月。

3、 培训方法:

1)、导师负责制,专人带教(副高职称以上)

2)、病历书写以入院录为主

4、 考核:

年度考核:以专科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完成当年培训者)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科室组织考核,培训小组督查)【《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阶段考核:以综合能力为主,包括病例分析,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培训办公室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完成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者

5、 考核专家组

年度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阶段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第3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我市于XX年开始在三级医院试点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XX年制定了《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培训工作;20XX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践,结合未来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发展趋势,现对《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

一、培训范围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XX年及以后获得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20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综合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院的西医类住院医师,按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中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另行执行。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担任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的培训按各学科培训细则要求进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第一阶段应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以上印刷字符;第二阶段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000-3500个以上印刷字符,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个案分析;第二阶段应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教学能力: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医师需承担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年,前3年为第一阶段,后2年为第二阶段。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第一阶段为全科培训阶段,通过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科室和相关专业科室的轮转。其中要安排不少于1年的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的工作,安排不少于3-6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或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目的是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为专科定向培训阶段,主要在今后定向的三级学科工作学习,同时完成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时间一般为1年,最少不得少于8个月。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第二阶段不具备专科培训条件的单位需将住院医师外送到经省卫生厅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六、培训基地

符合《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学科可申请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由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复核认可。

已认可的培训基地须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需承担外单位派送的住院医师的培训任务。

按照培训方案要求必须进行轮转的学科,如所在单位没有设立的,需将住院医师外送至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未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学科,按照本方案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时,对已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应有计划地送到培训基地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定向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七、培训考核

(一)考核项目和要求

1.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

2.临床实践时间:即对住院医师出勤情况进行考核,5年培训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3个月者,延长培训期1年。

3.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对照培训大纲,考核住院医师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情况,如轮转科室及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

4.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

5.专业理论考试

6.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试

7.专业外语考试

以上项目中,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的考核,以评判及资料检查为主,合格者方进行专业理论、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考核。这三项考核均以百分制单项计分,全部合格方为通过。

(二)考核的类型和组织

1.轮转考核

住院医师每轮转一个科室结束时,由科室考核小组,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阶段考核

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阶段考核。

第一阶段的阶段考核:在培训第3年结束时进行。其中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进行第二阶段培训,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时间至考核合格。专业理论考试按照广东省卫生厅要求参加全省公共课程统考,不合格者需补考。

第二阶段的阶段考核:在培训第5年结束时进行。其中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由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外语考核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

(三)培训合格证申领

对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项考核、考试成绩合格的住院医师,可申请领取由卫生部科教司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该学科主治医师的必要条件。

八、组织领导

全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领导,职能处室为科教处,具体负责制订培训规划、管理制度和培训统考的组织工作等。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科教、人事、医政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业务科室主任,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工作。要明确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能科室,并设有专人管理具体事务工作。

科室要建立培训考核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负责指导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并考核培训情况,在第二阶段科室要为住院医师指定相对固定的导师。

九、经费保障

培训经费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日常培训费可按《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即额度不低于科学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的规定执行。培训基地可向选送培训的单位按进修生的标准收取一定的培训经费。

住院医师外送培训基地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篇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2016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严格的规范化、制度化培训,使本科临床住院医师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二、培训对象

本科从事医疗专业的在职的临床住院医师。

三、培训时间

每一周期为五年。临床医学研究生及七年制医科毕业生、专科生根据从事临床工作的年份,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突出态度、强调三基、先宽后专、循序渐进、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

1、临床实践:(由医院负责执行)第一阶段:各科轮转。第二阶段:专业定向培训。

2、理论知识:对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理论课,采取自学或组织集中学习,统一考试的形式。实践考核、理论考试均合格者,发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考试科目

1、公共必修课

(1)医学科研设计原理与方法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2)生物医学伦理学

(3)生物医学信息学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4)重点传染病防治

(5)临床医学英语

上述五门公共必修课均为省统考课程。(1)—(3)科目继教办将组织培训,住院医师可根据自己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培训及参加哪一期的培训;重点传染病防治和专业外语不进行培训,学员根据大纲自学,并参加考试。

2、专业必修课:

(1)专业理论(卷考)

(2)二年临床计算机决策能力(机考)

(3)五年临床计算机决策能力(机考)

说明:专业必修课全部为省统考课程。住院医师根据自己的专业进行报考。报考时请注意报考条件(见省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表)。报考五年决策者必须已通过二年决策考试。专业必修课不培训。

3.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由市继教办选定,并进行培训。今年的选修课内容有:

(1)病历书写的规范

(2)临床药理

1〉要求每位住院医师必须参加培训,上述内容重复培训二轮。请选择任意一次参加。

2〉培训结束时由继教办组织测试。

3〉《病历书写》及《临床药理》必须先按复习提纲或教材讲义进行自学,培训仅对有关内容进行重点讲座。

往年有《临床各科疾病与微生物》课考试不合格的,今年不必再交费,可选《临床药理》学习后考试。

篇五:《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2015医院中长期培训计划

第1篇:医院中长期培训计划

为了加快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发展,紧跟形势,根据两级卫生局的指示和要求,结合通道中心的实际情况,在20XX年到20XX年间将通道中心医务人员培训成为一支全面发展、一支多能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特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具体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规范化培训,使通道中心医护人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一户人解决社区中常见病、多发病和社区危险因素影响主要健康问题的能力,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融预防、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使通道中心医护人员达到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全科医学基础,全科医疗,社区预防,社区保健与康复,护理基本技能中医保健和社区营养为主的培训。

三、陪训对象

计划在20XX年至20XX年对通道中心及下属各站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社区护士进行培训。

四、培训方法、

1. 在通道社区中培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定年度的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和组织实施。

2. 根据通道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的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有计划的选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保健医师、慢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 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由中心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按市、区级自学项目要求,中心每月安排一次业务学习,根据学习情况完成自学任务,并有学习笔记。

5. 每年两次对全职的中级、初级人员进行业务理论考核及技能考核。

6. 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及考核情况做好备案。

7. 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学习要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考绩,做好管理工作。

8. 对新到岗的大中专毕业生,按通道中心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截止到20XX年底通道中心将在岗的医生、护士全部培训提高一次。年青的医护人员经学习培训后均要取得社区岗位合格证。

我相信,通道社区中心的医护人员通过业务培训后,业务水平技术水平将大大的提高,通道社区中心将有一支能胜任社区卫生服务的强有力的队伍。

第2篇:医院中长期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总体素质,促进医院的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依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医院的人才现状

“XX五”期间,为提高人员的素质,医院加大了继续教育和人员进修的工作力度,强化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举办了多层次学术讲座,并邀请院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来院讲课,为医院的人才成长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环境。人才建设取得一定的进展,基本满足了现有临床的人才需求。到20XX年全院正式在编职工已达到280人,各类卫生专业人员242人,卫生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比例为82.6%。其中医师类125人(不含口腔和麻醉科人员),护理类65人,检验类XX人,药剂人员30人;在医师类人员中,中医人员占76人,占医师类60.8%,西学中33人,中医和西学中人员占医师类87.2%。在学历(学位)层次上硕士2人,大学本科98人,专科72人,中专60人,其他48人。

随着医院的发展,现有人才资源与医院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主要是:1、医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人才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需要的卫生专业人才缺口较大;2、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仍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业务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3、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严重短缺,直接影响医院临床工作的开展,专业局限,难以支撑医院安全、高效、健康的运作,制约了医院的进一步发展; 4、人员的结构也不尽合理,中医人员偏少; 5、卫生专业人才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使用、培养、评价或流动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因此,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发医院的人力资源是医院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二、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坚持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理念,按照全面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相结合,结构调整和合理配置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切实搞好医院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充分调动医院人才的积极性,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1、积极推进全员职工培训。全面提高医院职工的学历层次。医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75%达到本科以上,15%达到专科水平。鼓励45岁以下具备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攻读硕士研究生。

2、培养5-XX名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的学科带头人;

3、培养XX-15名具有理论基础比较扎实,临床经验比较丰富,中医特色突出的中医专科(专病)人才;

4、培养20-30名具有较好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和坚实中医经典知识的临床应用型人才;

5、引进XX-15名医院急需的并具备专科特长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

三、主要任务

1、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医院现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的重点是加大理论研修、临床实践、学术交流及科研工作的力度。在理论研修上,要结合本人的学术特色和专业,精读本专业(含西医)相关的书目。在临床实践上,要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全国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点进修深造,提高本专业解决疑难病症的能力。在学术交流和科研上,提倡跨省、跨地区交流,鼓励与上级和同级医疗机构合作,进行基础和临床课题研究。医院将积极创造条件,开通远程教育系统,定期举办培训班,进行科研课题的选项、立项及科研思路,科研方法等培训。

2、高度重视专科(专病)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培养计划。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要确定自身的业务主攻方向,逐步把精力转移到专科(专病)研究的方向上来。要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加大本专科相关理论的研修,全面掌握和熟悉本专业的古典医著及文献资料,同时要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现代医学知识及发展趋势,在临床实践方面要到区内外相应的重点专科(专病)点进修提高,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处置各种疑难病、多发病的实际能力,在科研方面鼓励与上级和同级专业人员共同进行基础与临床课题研究。

3、要切实抓好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强化基础理论的培训,主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的课程设置,并要有相应的读书笔记。二是强化基本技能的训练,要采取院外培训和院内轮训相结合的办法,熟悉和掌握临床各科以及影像、功能检查及检验等医技科室的基本技能。三是要重视基本知识的培训,重点了解和掌握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基本医疗流程以及门诊和住院部管理的相关知识。

4、要积极引进人才。引进高层次临床人才是加快医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引进人才的重点是医院临床急需并在短期内又难以培养的具备专业特长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同时,还将有计划地引进一些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进一步充实医院的重点科室,切实保障内、外、妇、儿科始终具备有一定的人才优势。在未来五年中,拟引进中医药人才80名,其中硕士以上25名,本科35名,大专以上20名,其中中医类人才结构不低于60%。

5、继续加强医技科室人才的培养。医技科室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加强理论学习,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能,并积极开展新技术,同时,要提高本专业的检查、检验水平,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的依据。

6、重视和加强护理人员的培养。护理人员培养要突出“三基”训练,强化无菌操作的意识,同时要及时掌握护理工作的新方法,把基础护理、临床护理、生活护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病人创造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条件。

四、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增加经费投入。

人才培养事关医院的兴衰,高质量的人才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为此,医院要成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医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从组织管理上保障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医院要继续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每年争取安排相应的资金作为人才培养基金。相关职能科室要分别制定《人才培训大纲》,以及《人才培训实施细则》,确保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的评价和考核体系。

首先,要制定《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的重点是理论研修、临床实践和科研能力,考核标准的制定要按照以上三个方面细化制定具体的标准。考核的方法采取考试和评审,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将个人的技术自传、论著、考核考试的成绩、进修学习的鉴定、定期技术评定材料等列入档案内容,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使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逐步使医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深化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为医院人才培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研究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标准,完善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管理制度。要把人才的评价考核结果同岗位聘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打破岗位聘用只能上不能下的僵化模式,要逐步形成有序竞争的生动局面,提高医院的内在活力。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强化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院绩效考核,以及绩效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切实把职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责任、技术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职工收入分配的重要参数。结合单位内部的分配,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差距。鼓励职工“讲学习、重能力、比贡献”,为医院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四)、积极引进人才,为医院的发展储备人才。

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才的需求量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积极引进人才是解决医院目前人才供求矛盾的重要措施。引进人才的关键是要严格选才标准,决不搞滥竽充数。结合医院现有人才的实际情况,今后五年,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较强科研能力、良好医德修养的临床骨干,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发展。

(五)、增加医院编制,为引进人才提供条件。

医院现有的编制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核定的。现有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因此,争取增加医院的编制已成为医院发展的重要条件。要积极争取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把医院编制增加到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标准,为引进人才提供必要的条件。在争取扩编的同时,要改革医院目前的劳动用工制度,逐步建立灵活、便捷的用工机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合同制用工,为医院多渠道吸纳人才资源创造条件。

第3篇:医院中长期培训计划

加强各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

对不同职级的医务人员确定不同的培养重点。对初级职称的医务人员重点抓好“三基”、“三严”训练和外语、计算机培训。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每年组织集中考试考核和不定期抽查,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对新分配的人员实行严格的岗位培训,进行岗前轮转及学科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一周,岗前轮转3—5年学科培训。对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重点进行专业培训,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每年都要组织集中考试、考核和不定期抽查,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对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重点面向高科技领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从科研课题上发挥作用,同时注重传、帮、带,使年轻的医务专业人员尽快成才。

注重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

重点抓好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人才的培养,对学术带头人要严格遴选,定期考核,大胆使用,实现双向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尖,不搞论资排辈和迁就照顾。同时把竞争机制引入管理之中,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充分使用考核结果。对管理内取得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增加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机会,科研优先立项,并提供一定的经费。

深入开展继续教育

要建章立制,形成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人才培养方针,积极支持医、护、医技人员参加各科在职培训和攻读学历和学位,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必要时还可以选派外语水平较高、业务技术较强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外进修学习和考察,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邀请具有一定影响力、经验丰富的名医院的教授学者来院指导和讲课,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全院各类人员的整体水平。建立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健全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制度和学分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今后作为职称申报和职称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加速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培养

各科室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培养计划,落实培养人选名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落实培养措施,一方面要加强他们的实践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尽快成长,使他们早出成绩,快出成果;另一方面要舍得投入,有计划地选送他们到国内名牌大医院培训和进修,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采取政策倾斜的措施

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学术带头人的科研课题及配套经费及时到位。同时,建立人才培养基金,每年从收入中划拨3—5‰用于人才的培养,对具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员实行重奖。

篇六:《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2015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3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于尽快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使群众最大限度体会到改革带来的实惠,立足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探索,立足于当前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为县域居民提供健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二、改革目标

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提高县级医院等级水平、服务能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以改革促发展,适应人民群众需求。

针对XX省卫生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现状,通过扩增医疗资源总量,尤其是增加优质医疗资源并合理分布,着力解决县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在优先满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可适当启动部分公立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为新兴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按照人口数超过20万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和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的要求。

一是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县级医院床位数、核定建筑面积和配备医护人员,使县级医院的土地、人员、设备等硬件因素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二是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制订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四是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2016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三州为30%)的乡、镇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力争40%的县级医院达到XX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发挥省市级城市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指导帮扶区域内民族地区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和培训工作。

五是提高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改革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各地要积极支持,创造条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械采供、治理流通环节商业贿赂、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总结试点经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同时,各地要适时推进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和地区间价格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定价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逐步取代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

二是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含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医院使用药品必须按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县级结算中心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是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同时,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五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省和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财力支持。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深化惠民便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一是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全员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就医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了解自身病情、用药选择、诊疗程序、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实施手术及术中方案变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告知制度;通过设立医疗服务随访热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三长一短”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是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做到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有专人送出病房;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能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患者出院力争做到零等候。

三是深化优质护理。推进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全省100%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

四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实施《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一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90%的县级医院。

二是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各地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县级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全省县级医院100%开展,病种数不少于10个。

三是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公布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各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医院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和我省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规定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由医院按规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医院业务收入用于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有合理增加。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六)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七)上下联动,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一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针对性和稳定性。2016年完善和巩固69个三级综合医院与174个县级综合医院、13个三级专科医院与20个受援医院形成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三级医院每批下派每个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专科医院每批下派人数不少于1人。落实119个内地二甲综合医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59个县的291个中心卫生院,二甲医院每批下派每个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2016年所有下派医务人员诊治基层病人人次比去年增加20%,开展示范手术比去年增加30%,开展新技术项数比去年增加50%。

二是推进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和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三是加强民族地区巡回医疗。完善巡回医疗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整体托管式对口帮扶模式,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16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要比2016年分别增加10%、15%,巡回医疗重心要继续放在牧民定居点、藏区新农村建设新区、寺庙周围和僧侣聚集点。

四是强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全省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技术,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甚至示范手术等。到2016年底,市与县80%实现远程医疗,充分发挥市(州)级医学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区域内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县与乡镇50%实现远程医疗,将较为优质的医疗资源释放到最基层,直接惠及广大农村老百姓。其中,藏区32个县医院与华西、省人民医院要实现直接远程医疗。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指导。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三)完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地(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四)加强协调。卫生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试点市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机构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各级医改办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按进度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各市(州)要组织开展调研,分析梳理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卫生厅、省医改办。

(五)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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