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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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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年规划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

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伊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伊宁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伊市教党发【2013】102号文件,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潘津乡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潘津乡中心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

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伊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伊宁市、伊犁州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13年11月24日——2014年1月15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

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等各种活动,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5月)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

2014年1月

篇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和田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三年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策勒县第三小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

三年工作规划(2013—2015)

按照《策勒县教育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策教工委〔201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在我校掀起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的新高潮,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全园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工作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为抓手,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我校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小学教育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牢固,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富成效,干部民族工作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策勒县教育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策教工委〔2013〕9号)文件精神,经2013年11月25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决定成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进(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图送江·麦提阿吾拉(校长)

成 员:阿依古丽罕·艾拜杜拉(副校长)

阿娜尔古丽(德育主任)

古丽如则罕·芒力克(园长)

艾斯凯尔·买提库尔班(教务主任)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阿达来提汗·玉苏普(少先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主任图尔孙古丽.麦提图尔荪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园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日常性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员由办公室成员负责,确保本校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具体形式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

活动的思想基础。坚持在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国家统一、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友爱精神,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等。

我校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线一面”第二条线这个重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对教师的言传身教,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努力把民族团结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宣传各民族开放包容、知恩感恩、团结互助、亲如一家的生动事例;二是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为民办的每一件实事、每一件好事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全体师生,使全体师生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使全体师生更加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三是继续开展好“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中国共产党“三史”(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新疆“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教育。研究策勒历史文化,开展中国共产党“三史”主题宣讲和新疆“三史”百人宣传、知识竞赛和短信等活动。使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四是自觉实践新疆精神。大力弘扬和培育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适应、特别能创新”以及“战天斗地、团结拼搏”的优良传统,引导教职工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使之内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五、开设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课程每周不少于2节;六、积极参加每年由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委共同组织开展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要突出群众性、创造性、特色性和实效性,做到年年有新内容、新载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手拉手”活动周,倾听少数民族专家学者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七、抓好辉煌成就宣传。要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特别是教育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历史性变化。大力宣传中央对策勒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天津对策勒及我校的大力支持。

(二)推进党和国家援疆政策的落实,促进我校教育快速发展。民族问题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民族工作的核心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整体素质。把握好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的机遇,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师生。

(三)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建立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分析预测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四)开展各种专题创建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的实效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点,组织各族师生以参观学习、讲座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教育。围绕开展“三项活动”召开民族团结工作经验交流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为深入推进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提供参考。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理解和团结,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创评活动,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纳入小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在全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正确把握民族工作的规律,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方法,重点在政策措施、教育内容、形式手段和阵地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的能力。各族师生之间要加强相互间的尊重、团结和信任,切实消除存在的隔阂。党员领导干部要尽职尽责,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和表率;汉族领导干部要真正融入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当中,提高工作积极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语言通、感情近、情况明”的优势,真正起到“一面旗帜”作用。

(五)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表彰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活动,树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

篇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20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篇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2015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2015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之年,更是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隆重热烈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事,对于进一步坚定努力工作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推动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要求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评理论、-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大队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促进大队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三、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早点名和晚点名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2、加强学习,提高全体队员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大队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3、结合大队实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通过开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2)在队员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形成团结、友谊、进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3)通过五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民族团结等教育活动,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对队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队员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4、在队员中开展民族帮扶团结活动,使大家在活动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疏勒大队

2015年5月1日

篇五: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2015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安定和谐,是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根据自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15年开始,全州大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全面深化和提升全州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昌吉州劳动就业局按要求、分步骤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落实责任

一是为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得以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成立了州劳动就业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并及时向州创建领导小组进行了申报。

二是积极动员,提升机关创建意识。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安排布置,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树典型,搭建人人创先争优的模范平台,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为契机,努力把就业服务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

三是机关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创建工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中做表率,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带头讲党课,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中来。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机关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我局认真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中,中心组及机关干部学习做到了有安排、有内容、有重点、有记录、有笔记,切实抓好学习落实

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以集中学习和实地参观的教育形式相结合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六史"教育活动。今年5月,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参观了吉木萨尔县地质公园了解了地质演变的宏伟、壮观的过程;参观了奇台县古城商业街,亲眼目睹了古城奇台快速发展的崭新面貌;参观了奇台县博物馆,使机关干部对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发展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深刻认识新疆千百年来各民族和睦共处,繁衍生息是祖国不可分割铁的事实;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昌吉州民族团结有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结合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大力营造促进民族团结的氛围。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活动月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州上组织的形势政策宣讲报告、党史国情区情系列讲座、"爱党、爱祖国、爱家乡"主题诗歌朗诵比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的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大赛、州直机关党建第三片组组织的"新疆民族发展史与民族团结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民族团结电影《乌鲁木齐的天空》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对道德模范,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学习。

三是结合包村支农、帮扶社区工作,贴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今年来,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就业优惠政策和各项补贴政策,让好的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得以充分落实。努力解决好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群体、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稳定就业,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结合开展迎七一活动,深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七一前夕,局党总支积极联系对接帮扶村支农点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牧业村和进驻帮扶的延安南路毛纺厂社区,了解情况,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慰问工作。赞助包村支农点新地牧业村党支部3000元专项活动经费,开展活动庆祝党的生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毛纺厂社区对5户困难群众,其中3户少数民族,进行了走访慰问,折合现金共计2000元,为新地牧业村资助10000元打井资金,解决人畜饮水及田地灌溉困难,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温暖的关怀。

三、立足本职,大力开展创建工作

我局立足本职,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创建力度,结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包村支农、帮扶社区等工作,以丰富的活动为载体,加大创建力度。

一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农牧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少数民族农牧民增收。今年3月,我们结合帮扶东三县对口支援工作,搜集用工信息,租用车辆,带招工企业分别在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与当地就业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会,并将用工信息向各乡镇农牧区发布,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木垒大石头乡捐赠电脑1台,办公桌椅1套、沙发1套哈文就业政策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二是举办农牧民进企业实地考察活动。今年5月,我局与五彩湾煤电煤化工企业对接联系,租用车辆,组织木垒县大石头乡、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牧业村的乡(镇)、村两委班子领导及富余劳动力代表97人(富余劳动力代表全为少数民族),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展览中心、开发区部分煤电煤化工企业以及露天煤矿参观考察和用工对接。这是首次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现场参观考察活动,旨在积极宣传煤电煤化工企业,通过现场参观考察,特别是企业建设情况、职工生活、工作环境情况以及工资待遇情况等,加深农牧民对企业的了解,有力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煤电煤化工企业就业实现增收的同时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是赴南疆三地州招用少数民族员工。为缓解我州用工企业"用工荒"的难题,实施了组织企业跨地州招聘的有力举措,今年分别2次赴伊犁州、2次赴南疆三地州等地开展招聘活动。在南疆三地州开展招聘洽谈活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韩勇、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等自治区领导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专报》"昌吉州在招用南疆三地州富余劳动力工作中显现的问题及建议"上都做了重要批示。一致认为:"昌吉州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各级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把好事办好"。自治区人社厅黄钰副厅长还专程就此来我州开展调研。

四是与帮扶社区联合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今年8月30日,我局与帮扶单位延安南路街道毛纺厂社区,以庆祝2015年肉孜节为契机,邀请辖区少数民族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专题座谈会及肉孜节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社区领导班子和辖区少数民族代表共同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我局与毛纺厂社区签订了《民族团结共建协议书》,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加强少数民族政策宣传,针对有就业需求的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服务,与社区紧密配合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少数民族帮扶台账和帮扶体系。(

五是扎实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局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加强内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值班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在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过程中,做到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分工细致、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会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同街道、社区的合作。落实联系帮扶社区责任制,每逢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深入社区开展维稳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维稳值班、巡逻工作,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维护、整治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目前,我局无信访事件,无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发生,无重大民族矛盾冲突。

目前来看,我局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扎实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

篇六: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划
2016民宗局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重项工作

一是回民公墓建设。规划占地176亩回民公墓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共建坟2300座,迁坟500座,总投资近27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公墓的亮化、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明年将正常运营。另外,我们起草的《回民公墓试行管理办法》已经市长办公室会讨论通过并以红头文件下发。

二是石佛寺建设。经省民宗厅批准建设的石佛寺坐落于齐家务乡同聚村,与古冬枣林园、娘娘河红薯基地接壤,与天津市毗邻,总投资4个亿。截止目前,4个大殿、山门、钟鼓楼、6幢居士楼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毕,现已投资1.2个亿,如果进展顺利,预计明年11月份即可正式运营。石佛寺的建设不仅满足了近万佛教信众的需要,而且对于弘扬佛教文化、聚拢人气、助推区域发展将产生重要积极影响。

二、亮点工作

1、成立回民服务中心。今年以来,羊二庄回族镇后街清真寺自筹资金近200万元建起了回民服务中心。一是改变了1400多年来回族群众的丧葬习俗,由专门一班人马,按照一个标准,无偿为回族群众办丧事,简化了程序,节省了开支,克服了攀比,增进了团结,在**省做出了示范;二是以展牌、图书室为载体,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用鲜活、生动的事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用全国党、政、军、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领域的英雄人物和先进事迹来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了广大穆民的爱国热情。本寺教长张胜军在今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荣获“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称号,获此殊荣在沧州市是唯一,在**市历史上也是唯一。省委统战部先后2次来黄视察调研,刘青部长责呈沧州市委统战部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并计划在我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以此在全省推广。

2、**省民族工作座谈会在我市成功召开。承接全省的会议,作为民宗局尚属首次。我们在人员少、任务重、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从参观踩点到绘制《会议手册》;从食宿安排到会场布置等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细节,环环相扣,展示了**的形象,得到了省厅领导和全体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三、日常工作

1、增加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共下拨18万元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用于民族村修路、改善村容村貌,还向**省民宗厅申报了羊二村打井、前排村修路等6个民族项目。据悉,这6个项目已被省厅全部批准,资金将于12月份全部到位。此外在我局努力争取下,刘皮庄村被省民宗厅确认为**省民族特色村寨,也是沧州市唯一一个特色村寨,每年帮扶48万元,连续10年以上。

2、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稽查力度。每逢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我们对全市清真食品市场都要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个别抽查。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清真餐饮服务网点检查20余次,共取缔违法清真摊点2个,对其他5家不符合规定的商家,责令其依法予以整改,确保了我市清真食品市场的总体安全。

3、果断处理了2起突发事件。一个是“5.14常郭镇清真烧鸡店事件”;一个是“北汽清真食堂食用猪肉饺子的事件”。

4、下基层走访调研为民办实事已成为常态。结合“蹲点服务”、“四个万家”、“六个一”等专题活动,通过走村入户、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形式,集中开展调研活动25次,形成调研报告2篇,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6件,如为小左庄村支部配置了桌子、椅子和电脑,为该村低压改造、排水清污、建清真寺和修路,向上级争取资金8万元。我们还带领刘皮庄村村班子到海兴县小尤村进行参观学习,就抓好刘皮庄村面貌提升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5、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认真开展活动。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活动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二是建立长效阳光制度。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公开性和严肃性,大大提高了制度的约束力。同时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如:《重大事项会议纪要制》《专项资金调配使用公示制》、《机关财务管理公开制》、《推荐干部民主制》等,更加注重公开公平阳光透明。三是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简化了审批流程,并定期公示。

6、确保民宗工作不偏、不移、不漏项。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成功组织举办“民族一家亲”文艺汇演。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对乱建庙宇、私设聚会点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清查和集中整顿。如:我们以红头文件形式给齐家务乡下发通知,责令大科牛村清凉寺严禁开展任何宗教活动。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工作,坚持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及时掌握了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情况和动态,切实维护好宗教界的和谐稳定。三是每逢宗教界重大节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带队前往慰问,并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感染和团结了广大信教群众。四是做好了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的常态化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不断充实完善宗教教职人员档案。五是下大力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我局今年向省厅报送信息120多条,近几年一直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今年我们的目标是“保三、争二”。

7、热情迎接上级领导来我市调研视察。我市民宗工作已经引起省和国家有关媒体的关注。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沧州市政协、中国民族报社等30余人来黄视察调研民族宗教工作。今年8月5日《中国民族报》刊发了有关**民宗工作的信息。

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明了党的纪律,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班子成员间互相谈心,并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整风肃纪”、“十个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决纠正了“四风”,实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进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三是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民宗工作队伍,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良好局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创新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身要求不够高不够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严加要求,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乡镇、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不断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宗局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是建设沿海强市,实现美丽**梦的攻坚年、关键年。民宗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和统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回民公墓硬化、绿化、亮化等剩余工程建设,完善《回民公墓管理办法》,确保公墓正常运营。

2、抓好省级民族特色村寨西段庄村的验收工作,努力做好刘皮庄村作为省乃至全国民族特色村寨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3、积极督导跟进石佛寺建设,将其打造成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亮点之一。

4、扩大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健全和规范其行为准则,加大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5、组织一次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由34个民族村书记、主任参加的观摩交流活动。

6、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致富创业、民族团结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氛围,提供正能量。

7、在排查、调研的基础上,将“七项制度”和“一个责任状”在28处宗教活动场所要全部上墙明示,真正做到依法规范。

8、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民宗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真正让民宗工作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9、认真抓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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