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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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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最新组织机构与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第一篇

中央纪委监察部最新组织机构及职责简介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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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室: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 2

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部直接检查处理和省(部)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部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等。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王岐山表示,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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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当好“三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纪检监察干部都知道,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角色上定位不准,大包大揽,越权越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中央、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开展好“三转”研讨,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三转”,当好“护航员”、“清障员”和“示范员”。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护航员”。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及制度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任务。换言之,纪检监察干部要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参谋和助手。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清障员”。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克难阶段,也处于矛盾的凸现期。应该说,容易改的都改革掉了,留下来的要不是难点,就是阻力很大的。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任由其发展下去,终会愈演愈烈,影响党的事业。腐败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腐蚀性,如果不严加惩治,就会像瘟疫一般迅速传播。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员”。习近平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伟大事业与国家的发展存亡,最为关键的基础是我们的干部队伍。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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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要守住纪律底线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第二篇

纪检监察机关要守住纪律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提出:“纪律检查机关要回归本职,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纪律的底线。”纪律检查机关守住纪律底线,是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最近,中央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我们要抓住学习贯彻三部法规的契机,不断创新监督审查方式,切实把纪律底线维护好、坚守好。

一、守住纪律底线是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执纪,只有把纪律底线守住了,才能管住党员干部中的绝大多数,才能更好地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切实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一)党章有规定。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就要切实承担起纪律审查的任务。从过去情况看,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定位不准确,没有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职能范围过于宽泛,干了许多干不了、干不好、也不该干的事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清晰。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回归到自己的职责本位上来,才能守住纪律底线。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任务出发,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战略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对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和担当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从严是态度,是标准,更是行动。目前看,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这既有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检查不到位和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原因。纪律检查机关要担负起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就必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背后的违纪行为,切实守住纪律底线。

(三)反腐败形势有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花样翻新,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还在增多;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还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纪律检查机关处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要回归本位,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抓早

抓小。要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有针对性地提出从严治党的办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用更加严明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三转”有定位。纪律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做出的重要部署。“三转”后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党的纪律。从实践看,中央纪委在提出“三转”伊始,就蕴含着严明纪律的要求,把过去的案件室改称为纪检监察室,就是要从过去单纯的查办案件转为严格的纪律审查;把案件线索规范地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就是要由重点查办案件改为全面调查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深化“三转”,把握依“纪”履行职责这个定位,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

二、要多角度全方位守住纪律底线

守住纪律底线,是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任务。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多角度、全方位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切实守住纪律底线。

(一)要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突出纪律审查的重点。党的纪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重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但根本是政治纪律。守住纪律底线,首要的是守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方面,加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审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当成“事件”来看待,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严格审查党员干部的行为,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要严肃对待、严格追究,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一方面,注意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小问题”。把握违反纪律行为的边界,买官卖官不能当作一般的行贿受贿来对待,要作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来处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篡改档案等,要作为欺瞒组织、违反政治纪律来处理。

(二)在监督执纪中体现遵纪守纪。纪律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也是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的尺子。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转入“地下”、穿上“隐身衣”、出现“新变种”的“四风”问题,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都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巡视监督要把《巡视工作条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纪律这条红线来开展,着力发现巡视对象在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违纪问题。要突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要突出纪律审查的专业性,把依“纪”开展纪律审查和依“法”开展司法检控区别开来,在问题线索梳理、初核重点、谈话取证、审查报告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纪律审查的特色。

(三)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执纪方针,坚持抓早抓小。改变以往“纪委就是办案”、“以查办大要案论英雄”、“小节不是问题”、“只重视查办能够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等观念,牢

固树立“抓早抓小”的理念,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严格的纪律审查上,既要查处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不放过违反纪律的“小问题”。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巡查、作风监督、查办案件、审计要情、网络舆情等渠道,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通过谈话谈心、开展批评等方式来处理,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督促他们改正错误;对于反映问题轻微的党员干部,可以通过约谈、函询、诫勉、通报等方式来处理,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对于有违纪问题、不适合从事现职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协调组织部门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方式;对于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处理,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四)把党纪条规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知纪守纪。学纪懂纪,才能明纪守纪。守住纪律底线,就要强化党的纪律教育。一方面,要加强纪律条规教育。当前要通过集中教育、专题培训等形式,突出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了解“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增强守住纪律底线的自觉性。要突出纪律教育的强制性,加大党纪知识抽查和测试力度,督促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要突出纪律教育的层次性,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开展分层分岗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知晓本领域、本行业、本岗位必须遵守的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防止他们稀里糊涂地犯错误。另一方面,要利用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违纪党员干部撰写忏悔录,剖析违纪根源,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组织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参观警示教育展览,深刻感受遵纪守规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的重要性,相互督促和提醒,共同守住纪律底线。

(五)把问责作为维护纪律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纪律松弛的问题。没有问责,纪律就难以立起来、严起来。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责虚化有很大的关系。守住纪律底线,问责必须跟上。要强化违纪问题责任倒查,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顶风违纪的,组织纪律涣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出现塌方式腐败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建立问责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问责追究情况,以严明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第三篇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第四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年工作任务。

一、**年工作回顾

**年,**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和旗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立改革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规则,细化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转发《鄂尔多斯市推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将7个方面37项改革内容细化分解到委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责成专人负责,分头推进。**年,旗纪委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退出或不再参与23个旗级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和继续参与13个旗级议事协调机构;按照“机构数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三不变的要求,调整优化了旗纪委内部科室设置,新增设了2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新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调整后,纪检监察室增至3个,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达70%以上。

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旗委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旗委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全覆盖。旗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从监督执纪问责入手,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6个方面49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旗委政府各相关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两次,年终进行了考核评价。在苏木镇和部分旗直部门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肃点评,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开展重要节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4次,对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8人进行了通报。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专项督查,对**120多个单位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23次,发现问题16个,下达效能告诫书6份,给予10个单位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现场整改。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专项督查35次,检查苏木镇、旗直部门、窗口单位142个,发现问题47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对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的1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联合相关部门对路政执法、收费站及驾校收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规范服务、文明执法。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学生饮食安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教育收费、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30个涉及民生的重点单位进行了行风评议,查处纠风案件9起,解决惠农惠牧“一卡通”资金发放问题1个。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纪检监察网站群众举报信箱,畅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年,**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7件,信访总量同比上升85%。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通过下达信访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实施信访监督14件。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52件,同比上升271%。了结34件,正在初核9件,立案14件,同比上升366%。结案12件,正在审理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9人,受处分人数同比增加425%。按期解除了4人的行政处分。通过查办案件追缴涉案资金85.69万元。**年,旗纪委办理市纪委转交办案件40件,已了结34件,6件正在办理中。

(四)加大源头治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活动的通知》,在**开展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49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并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联合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举办“践行群众路线,建设绿色**”知识竞赛;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读本等学习资料800余册。邀请自治区纪检监察五室负责人面向**31名县级领导和48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题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完善制度建设,整治突出问题。旗委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扎严了制度笼子,规范了权力运行。在**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集中整治工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承诺书。转发自治区和市《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查处了1起违规操办行为。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开展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市级)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心工作,对**工业交通、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了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牧资金、民政扶贫救灾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由旗纪委牵头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组和专项推进组,对各地、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程督查指导,保证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推进。

(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进行了整改。活动中,发放征求意见表270余份,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30余条,整改问题97个,修订完善各类制度8项,清理机关超标超配车辆2辆,缩减“三公”经费20%,机关干部作风得到极大转变。

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强化内部约束,严格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采取外出培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年,共派出14名干部参加了上级纪委的培训,有5名干部被抽调到上级纪委参与办案。

一年来,在市纪委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基本确立,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不断深化,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各项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纪委和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科学决策,得益于各地各部门的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敢于担当、勇于奉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还不到位。二是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仍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三是一些基层站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仍然存在公车私用、违反财经纪律、上班时间不务正业等问题。四是一些嘎查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村集体账务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不到位。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工作任务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和旗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为把绿色**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新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坚定政治立场。**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旗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决保证政令畅通。**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今年,要重点加强对旗委“加快转型发展,狠抓改革攻坚,建设品质城乡,保障改善民生,推进依法治旗”、争当“三个典范”、推进“十个全覆盖”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服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加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力度,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推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财产公示、函询约谈等有效机制,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改革部署。按照市纪委要求,切实抓好“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等三项自治区级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全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职能部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

深入推进“三转”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要突出查办案件核心职能,通过办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效。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纪检监察机关不得参与已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改革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度,参照市纪委的做法,采取单独或分类归口派驻的方式,逐步向党群部门和政府重点部门派驻纪检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实行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划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作为。

(三)牢记管党治党职责,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纪委将**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推进源头治腐,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各级党组织要树立并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推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好“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同向而行,相互促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律监督,严查违纪案件,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旗纪委将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检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王岐山书记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突出问责,实行重大案件“一案双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曝光,推动责任落实。

加强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拓展深化整改工作,把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督导组发现问题的整改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排查梳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延伸查找相关问题,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效。

(四)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思想,盯住一个个重要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加强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等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以跬步至千里。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传递越来越严、越抓越紧的信号。

严惩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要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穿上“隐形衣”的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对顶风违纪者,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所在苏木镇、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问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嘎查村“两委”班子干部的教育力度,严肃查处躲在“青纱帐”里的“四风”行为,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牢、履职不勤、办事不公、为政不廉、服务不优等问题。拓宽作风问题监督渠道,创新政风行风监督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开展电视问政活动,依靠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反对“四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从人、财、物各个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纪委办案不支持,甚至制造阻力和障碍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同政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实现信息互通、线索共享。旗纪委要采取交办、督办等方式,支持苏木镇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查办案件,督促其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要继续深入开展“拍苍蝇”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要从严、从快查处。要按照市委要求,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等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重拳治理。

依纪依法反腐、安全文明办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大力推进办案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纪律和法律的有机衔接。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案件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重证据、讲程序,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纪的检验。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查处。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

(六)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深化源头防腐工作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之中,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今年,要把遵守政治纪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要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重点打造1处廉政文化长廊;要创新廉政宣传教育方式,改版升级纪检监察门户网站,适时开通廉政微博、微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把以案治本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及时通报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以案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惩治一个、教育一方,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今年,旗纪委将邀请自治区纪委宣传部负责人,围绕我区的典型案例举办旗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监管、矿产和土地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抓好相关的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有关信息,为继续实施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公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以及查办案件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公职人员廉洁高效履职,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并加大对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七)聚焦“三严三实”,持续深化“三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持续转职能,不断夯基础。今年,要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1 2 下一页

2016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第五篇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督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制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聚焦监督主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重点、聚焦主业是关键。紧扣“龙头”,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攥紧拳头,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是纪委的主业,也是主责。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打出去。将力量向办案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于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要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提高监督水平。从根本上把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重要保证。进一步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清理调整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转方式。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必须摒弃惯性思维,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进一步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就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用法治思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谈个人的思考。

定位要准确,严格把握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问题。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纪委的首要职责,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2016年5月,局纪委协助党委健全文化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纪委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8月,局纪委组织开展了关于对全市文化系统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项工作,通过督查,局属各单位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纪委的专门职责,就是开展执纪监督。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局纪委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等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查处那些“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今年以来,局纪委已通报3起共6人违反纪律的现象。

方法要妥当,不断加强部门纪委的监督工作。善于沟通。部门纪委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与指导下、在本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在全局干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部门纪委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形式多样。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依法监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学深学透,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从更深层次学习掌握各类法纪条规,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措施要具体,扎实推进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个人素质和党性修养;严格自律,勤政廉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带头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好各项纪律和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一个很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不断纠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深入实际,及早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部门纪委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二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部门纪委的业务指导,推进部门纪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创建部门纪委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激发部门纪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六条禁令”,开展“净化队伍”行动,解决“灯下黑”。

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笔者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要求、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的提出,不仅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标之举,更是治本之策。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呢?最精练的概括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这点中了纪委监督责任的核心和要害,是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决定的,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重庆市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纪委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七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巡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作风督查、推进改革创新。这七项内容,是对“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要求的丰富和细化,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同时,也有利于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衔接,达到两者相互促进的目的。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是要紧紧围绕这七项内容来做抓落实,做到目标不偏、措施不虚、精力不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越到基层表现越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于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不逗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未完全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二)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作风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是抓早抓小功夫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紧时松,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一些单位的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三)自身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大多数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无专职人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成为“光杆司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的基层纪委主业不突出,工作精力未有效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漂浮、律己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良风气不但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开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片区(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区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岐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把执纪监督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不同历史时期,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职责始终是执纪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指导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监督责任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力不足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主体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反之,纪委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二、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首要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重要职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专门职责,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

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响应社会关切。

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对各乡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纪委应当充分发挥作为专门机关的优势,对地方、部门反腐-败工作存在体制机制漏洞或工作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对政策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包办和替代,应当把首次监督权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主要通过“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以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四、切实加强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

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执纪监督的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认真落实的重大任务。

强化党委的组织领导。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揭丑、敢于亮-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完善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部署。“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举措,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认真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

加强执纪监督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理顺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关系,科学配置人员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从《党章》中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纪委负监督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各级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正确认识纪委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检机关的法定职责。《党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都涉及到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无论具体任务如何改变、工作范围如何确定,从法律授权和要求来看、从机构设定目的来看,落实监督责任都是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纪检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纪检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无法绕过的重要环节。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有利于纪检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准确定位、正确履职,实现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有利于明确国家治理体系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通过强化监督,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落实,提高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内涵外延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内容的再明确。当前纪律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根源都在责任不清。强调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从履责到底“管什么”入手,紧扣纪律强化监督,把主要力量放到对“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的监督和案件查处上来;紧扣作风强化监督,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曝光上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温床;紧扣责任强化监督,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方式的再调整。诚于中形于外,职能的调整最终要落实到工作方式的转变上。强化监督责任,就是要从“怎样履责”破题,站准站稳监督的位置。要把握好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之间的“位差”,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把握好执纪监督与业务监管之间的“位差”,不断探索监督主管部门正确履责、对其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的有效途径;把握好执纪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位差”,积极探索对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成果进行再监督的方式。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要求的再强调。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不是“揽权”也不是“推责”,而是更加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更加明确对纪委履责的基本要求,即依法履责,既要有所为,真退实转,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又要有所不为,不能表面上退出具体事务,实际上仍然还在“种别人的田”;高效履责,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通过零遗漏查案增强办案的震慑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廉洁履责,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三转”,强化监督责任。“三转”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使然,是纪检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必然选择。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当务之急就是统一思想、付诸行动,与时俱进,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深化“三转”。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要深化机构改革,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责主业上来;要改进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工作重心、工作力量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

创新监督机制,确保履责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转变纪委职能,并不是一转了之,更重要地要在破除旧有惯性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免形成监督空白。要在比照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工作机构、配置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使工作力量集中化的同时提升集约化程度;要在退出“一线监督”、“全程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结果报送审查和再调查机制,切实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应体现在“问责”上,通过加大纪律兑现切实强化震慑。

强化主体责任,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与党委主体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要为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对其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

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担当,以强力问责追责为保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监督职责。

一、全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监督责任有统领

一是目标化管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协助县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为落实八项规定、加强纪律建设等“规定动作”,层层签字背书,明确问责依据。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分解,排出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并明确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协助县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实施细则,列明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责任清单”,并通过严格的“责任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性措施,敦促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二是个性化巡查考核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各乡镇、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制定各有侧重的个性化考核细则。采取季度跟踪巡查、党委(党组)负责人向纪委常委会勤廉汇报、勤廉综合考评的巡查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党委、22个重点部门党委(党组)改进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巡查先后发现个别乡镇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全方位协调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反腐工作计划,确定执纪监督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任务落实。坚持资源共享、手段互补、力量共用,上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3次,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办案6件,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7条。在审批职权多、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住建、国土等5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减少职务犯罪空间。通过一系列举措,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聚力“三转”落实,确保监督责任有担当

一是转职能,厘清职能定位,突出主业。调整内设机构优布局,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整第五工作室为法规研究室,专职研究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增加2名检察室工作人员,并坚持“全员办案”,使全委从事办案、执纪、监督一线的人员占总编制数的80%以上。清理议事机构脱副业,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原先参与的144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后目前仅保留12个,将涉医、涉教、涉农等问题坚决交还主责部门。规范工作分工明主责,组织落实“三转”座谈会、专题培训班,明确要求基层纪委书记不得再分管招商、计生等辅业副业,并通过履职周报、月度通报、季度例会等方式,推动基层纪委集中精力抓主业。二是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突出主责。强化作风监督,重申系列规定。实施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盯住重要环节、重点时段,派出11个督察组开展明察暗访27次,查处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13件次,严查、快处、重办10件,转立案2件,纪律处分7人。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瞄准重点部门的重点事项、关键岗位的“炙手”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三个关键环节抓好责任落实,6部门因履职不规范被追责。狠抓案件查办,由“抓大放小”向“大小并重”转变,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1件,同比上升9%;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上升400%。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黄牌”预警提醒,对具有发案规律的案件帮助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先后发出“黄牌”20件次,约谈函询30人次,建章立制11项。注重标本兼治,开设“法·德讲堂”,选取14起典型案例在全县巡回宣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三报告”,实施“一案多警示”,并通过“三警一线”、旁听庭审现场等方式,不断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应。三是转作风,进一步严明纪律,锻造铁军。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业务专家专题辅导,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培训、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开设“主任讲堂”,室主任言传身教,推动年轻干部“内外兼修”。同时,通过征文比赛、模拟竞赛等活动,努力培养“多面手”。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沉下身子接地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登门回访,累计接受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梳理案件调查、定性量纪、追究问责等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纪监督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出台“十个一律”、“三个严守”,架起自我监督的“高压线”。抽调专人成立内部监督小组,对纪检干部工作、生活、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严防“灯下黑”,先后在系统内明察暗访5次,提醒谈话3人,党纪处分1人,调离1人,以铁的纪律维护了铁军形象。

三、强力问责追责,确保监督责任“落地有声”

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问责整改,狠抓责任追究。一是主动出击,突出问责的及时性。坚持主动追责,在问责的提起上,由事发后根据上级指示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常态追责转变。针对矿产资源无序开采、违法占用耕地、串标围标多发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强力追责。二是丰富方式,突出问责的针对性。坚持宽严相济,在问责的方式上,由以纪律处分为主向约谈、质询、批评等多种方式并用转变。针对教育领域乱收费、“执窗服”单位“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科级干部。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构建作风建设“一台三书”问责曝光机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点名道姓曝光问责4起。三是责任倒查,突出问责的警示性。坚持“一案双查”,在问责的对象上,由单独追究责任人向一并倒查领导责任转变。在机关效能提升、整治乡镇干部“走读”等工作中,在问责当事人的同时,通报批评分管领导6人,诫勉谈话责任领导3人。

落实中纪委八条禁令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纪委八条禁令,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昌宁镇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我特向党组织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年以来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而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还注重抓好党政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

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无论是在干部任免上还是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暗箱操作。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凡须讨论通过的,一律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在集中讨论、反复酝酿、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拍板决定,尽力避免决策失误。在工作中、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不脱离群众。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问题,时刻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保持自身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更是给予了一种责任。为此,我谨慎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严于律己,一尘不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始终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也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尽量把有限财力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上。今年以来,我镇的招待费用等支出项目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对于家中的私事我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一年中,我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和子女调动工作岗位,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没有组织或参加公费旅游,更没有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承诺人: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四

中共宁阳县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突出纪律检查首要之责,维护纪律权威;盯住“四风”不放松,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责任担当,严肃问责追究。

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不折不扣抓好监督检查。围绕各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重拳出击,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督促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查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

三是实施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健全监督检查网络,聚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盯住重要时间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持续发力用劲,完善“四风”问题发现、查处、曝光监督机制。

四是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办案件。深化全员办案机制,完善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主办人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探索乡镇划片办案和交叉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水平。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实现监督前移。坚持“一案双查”,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是大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调整内设机构,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深化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落实监督责任承诺书

今年以来,平桥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牵好“牛鼻子”、种好“责任田”、练好“硬身板”,全力抓好主业主责。

一、牵好“牛鼻子”,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上,组织全区105个基层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与区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制定《2016年平桥区党风工作要点》,明确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对党委领导班子必须承担的8项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的8条任务进行细化,推进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化和实体化,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5个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是本职,不抓是失职,阻挠是渎职的意识。

二、种好“责任田”,紧抓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聚力监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盛市具体工作意见和反对“四风”等工作重点,严格监督,常态化进行明查暗访,查处相关案事件22起,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1人。围绕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脖早医。围绕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征兵、高中招等民生热点问题,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监督职能部门履好职、尽好责,查处案件9起,处理11人。二是全力执纪。握紧办案“拳头”,把工作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调整3名年轻干部到案件检查室工作,并推行全员办案、个人包案。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办案人才库74人、办案陪护人才库47人、医疗人才库8人,并采取业务培训、上挂锻炼、联合办案、抽调办案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办案件52起,党政纪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均有较大增长。三是有力问责。今年以来,共实施责任追究5起,党政纪处分1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练好“硬身板”,改进作风建好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牢为民宗旨。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学理论、学讲话、学先进、学选编、学红廉、学党纪,共组织集中学习21次,观看电教片8次,记录学习笔记200多万字,撰写心得体会60多篇、近10万字。到大别山红廉文化苑参观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是公仆,我是卫士”学习讨论活动。组织4批次11人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干部理论水平和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百姓诉求。今年以来,委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建立联系点19个,深入基层开展调研56次,走访农户100多户、企业11个,开展谈心谈话10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26条,并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开通“@清风平桥”官方微博,增强与群众互动。坚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重点约访,解决各类信访问题38个,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带头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在今年开展的整治会所歪风等一系列专项治理中,首先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摆进去,带好头、立标杆、做表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2016纪委案件调查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第六篇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一)

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xx市纪委监察局于20**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积极组织人员对**年以来的案件认真展开了案件质量调查活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现将案件审理工作及这次调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审理调查工作高位展开

一直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把案件审理作为案件查办工作收尾重头戏,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臵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讲科学”的新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在接到《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纪委、保定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又专门成立了。

以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主抓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任副组长、审理工作人员为具体成员的案件质量调查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二乐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优化配置。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并确定了3名年轻干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成立专门科室,切实承担起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为审理室配备专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治审理人员6名。通过不断优化审理工作软硬件办公环境,有利于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部署,审理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对照调查要求逐一进行查摆,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保证了审理调查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合理配置,提高审理水平。我市多年来严格落实查审分开的原则,审理和检查分别由不同两个纪委常务分管,其中审理工作由吕金山常务分管,同时主抓廉政、纠风等项工作,审理室主任由从事纪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同时安排了两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副科级检查员从事审理工作,使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创新机制,提升服务高度。我们把征求意见、协审、审理助辩等审理模式应用于审理过程中,保证了案件质量,同时还维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审理实践中还创新了“特聘助审员制度”、“监督审理制度”,此举受到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的批示,要求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严肃执纪,做好申诉复查。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多年来,未出现一起因审理不规范导致申请复议案件。

(四)认真剖析,确保审理质量。我们这次调查采取边查阅边解决的方式进行,共查阅了714个卷宗,基本上都达到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发现的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如在乡镇纪委所办案件中多数存在卷宗文书欠规范的问题,为此我们立刻制定出一个规范的模板下发各乡镇,就在刚上交的卷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严格把关,审理调查工作扎实有效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调查工作中,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调查活动中国共产党查结案件643件,其中20**年查结案件91件,20**年查结案件96件,20**年查结案件90件,20**年查结案件90件,20**年查结案件163件,20**年至今查结案件113件。共给予607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531人,政纪处分97人,双重处分21人。通过调查自纠,我市查结的案件均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案卷规范化要求,案件审结率和党政纪处分执行率均达到了100%。调查活动使我们在审理程序上更加规范、定性量纪上更加严格、证据使用上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了审理工作水平。

通过调查,也暴露出我们在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比如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强,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充分履行案件审理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二)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管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

会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了正确认识纪委办案、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为充分调动我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

(一)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镇纪委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

(二)建立办案审查汇报制。要求镇纪委独立查办的案件,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于县纪委帮助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镇纪委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对镇纪委从挖掘案源、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帮助案件查办成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职能职责】

(三)拓宽案源渠道。通过从检察、审计、信访等传统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的同时,镇纪委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一是深入站、办、所了解情况,通过与财政所、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城监中队、派出所等座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反村财管理、破坏森林资源、违反计划生育、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摸排。目前,已结案3件,其中侵犯党员选举权1件,给予其免于党纪处分;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1件,给予其记大过处分;诈骗案件1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立案3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2件、窝藏罪1件。二是主动与

各执法部门沟通,积极挖掘案源。通过与法院、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衔接,掌握党员犯刑事案2件,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三是从基层走访中发现情况。把查办经济和选举类案件作为镇纪委办案的重点,通过走访村社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等,了解发现问题。发现拉票贿选案1件,已进入审理阶段。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一)大力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了纪委专门谈话室与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案设施,包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电话、保密柜等。

(二)充分保障办案经费。为办案人员落实工作经费24500元,提高了纪委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办案质量。我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克服困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有效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积极完善农村惩防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三)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1、高度重视,扎实安排。我县在接到市纪委的活动方案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从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组织领导、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对此项活动进行扎实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调查的范围、调查的内容及工作要求。

2、认真学习,熟悉政策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洛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审标准(试行)》、《商洛市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商洛市纪委监察局对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教育试行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又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印发至各办案单位,要求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政策法规,掌握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办案本领,为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

3、对照案件质量评审内容,认真开展调查。20**年1月至20**年3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案件81件,处分88人。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查结案件32件,处分37人;乡镇纪委查结案件48件,处分50人;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查结案件1件,处分1人。有查结案件的单位对照评查内容、标准和要求逐卷进行调查。采取承办人调查、单位内部互查、办案协作区之间互查、联系领导抽查等形式,查找不足和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为第二阶段组织整改打下基础。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按照《“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内容后,有查结案件的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对照《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审标准(试行)》,逐卷进行调查,从上报的调查结果看,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程序方面存在问题:个别案件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初核时间超过“一般案件初核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延长初核时间未经审批;个别案件没有专门立案报告,用案件初核报告代替;个别案件存在立结一次过现象,案卷中无法显现调查的期限;基层提请协审案件仍存在先定后审的现象,甚至有个别案件未经协审就已下达处分决定。

二是手续方面存在问题:个别案件调查机关决定立案后,未

将《立案决定书》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本人;案件初核报告只以案件调查组名义落款,未经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支部处理意见未经本人签字;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后未填写《送达回执》。

三是案件实体方面存在问题:有个别办案人员证据意识不强,不注重调查取证,过于依赖被调查人的交代;有的不注意依纪依法搜集证据;有的案件搜集证据不全面,不注重搜集有利于被调查人的证据;有的不注重证据保全工作,造成搜集证据丢失;有的不认真鉴别斟酌证据,搜集证据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证明力极小等;个别案卷提取证据未注明出处、没有原保管单位(个人)签字;有个别案卷没收、追缴违纪资金票据存根没有入卷。

四是案卷归档方面存在问题:个别案件处分决定未入案卷;有部分案卷未按顺序装订、未填写案卷目录、未编写页码、案卷装订顺序凌乱;个别案卷材料和公文不符合纪检监察办案文书的要求。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梳理归纳查找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在调查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按照统一印制《挂牌销号情况统计表》逐卷进行统计,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的内容、明确整改的措施、明确包抓的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对查找出来手续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立即着手整

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查找出来的事实和证据上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要求各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要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学习查办案件知识、办案技巧,提高依法依纪办案能力。

二是由常委包抓,进行检查指导。在各办案单位调查、办案协作区互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按照班子分工,分别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和联系镇、部门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坚持深入到办案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三是定期汇报,促进活动开展。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各个阶段工作结束的五日前,将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县纪委。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定期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四是完善制度,提高办案质量。通过“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对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围绕影响案件质量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对现有的《重要案件线索备案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办案定期沟通制度》、《一案双报告制度》、《案件评查制度》、《案件协审制度》等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努力把案件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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