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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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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一篇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要点及分工

为贯彻落实2016年宜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查纠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扎实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行医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医院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防范,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建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形成实际有效制约,着力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惩防体系,着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着力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医院事业发展新跨越。

(二)医院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服务行为得到全面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增强,群众满意率、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要点

(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教育上有针对性地下功夫,把思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经常抓、反复抓。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院耗材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等相关制度,继续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牵头领导:周福民;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各支部)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调研,结合医院实际,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宜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分工》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医院改革后的职责、职能,重新设定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牵头领导: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分室、各支部)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治理腐败。医院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牵头领导:刘子龙;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委做好党的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医院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加大党委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力度,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牵头领导:【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公室、各支部)

(五)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研究制定党委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约谈、诫勉谈话、问责制度,使监督,执纪、问责等主要工作有章可循。(牵头领导:李青青;牵头单位;办公室、医务科)

(六)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来;改变全方位、全领域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对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结果进行延伸查处上来;改变一竿子插到底、从头查起的做法,把重点放在督促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上来,确保宜春学院及市卫计委 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牵头领导: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

(七)深化落实八项规定。落实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切实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从具体问题抓起,及时提醒、督促和检查,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防范。要严格执纪问责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牵头领导:刘子龙;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

(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树立不办案就是失职、压案不查就是渎职的意识,集中力量查办违纪案件。要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外,对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而导致医院发生重大违

纪违法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牵头领导:林德康;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抓牢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卫计委等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四)严格贯彻执行。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对医院党委确定的本年度重点工作要落实到底,共同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总支部委员会【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利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结合太原市少年宫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切实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继续实施“做社会各界满意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之目标,为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阵地纪律建设

(一)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组织开展以“认真学习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纪律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加强对党员政治纪律特别是遵守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维护中央权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加强对宫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自查、监督。 要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保证宫务畅通、令行禁止,要加宫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执行和宫管委会议事规则的执行,对全宫重大情况决策部署,实行廉政建设情况的自查、监督。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财务支出制度等事务的逐项检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党章》、《党规》,贯彻中共中央“两学一做”活动精神,继续做好“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具体实施,真正把“党员一面旗”的作用发挥好。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国家、省、市“两会”精神;学习宫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

(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深厚氛围,切实做到干部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

二、保持良好宫风传承,继续加强作风建设

(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教育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团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一系列要求,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有力举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意义十分重大。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重点检查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学习落实、厉行节约习惯养成、服务组员家长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少年宫的

各项工作中去。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切实保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优良传统,做好自查、自省、自勉、自励。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单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杜绝庸懒散奢浮,开展好“马上就办——增强服务意识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工作机制,推进服务效能提升,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估方法,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使用、管理党员干部、教职工的重要依据。加大服务效能评价、直查快办力度,强化投诉问责。

三、惩治与预防并举,加强少年宫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勤政廉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切实通过大讨论,促进广大干部加快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形成反对“庸、懒、散、奢、浮”,倡导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好风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场所的特色的廉政文化。

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全面推进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行政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反腐倡廉政治责任。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宫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紧紧抓住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督促分析、查找和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

四、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心,不断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研讨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为公正廉洁执纪奠定坚实基础。纪检干部要紧贴工作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

2016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一、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

(一)加强党组统一领导

1.局党组(支部)按照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支部纪检委员承担监督责任。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二)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按照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执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纳入绩效考评共性目标内容。加强日常督办,年终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二、严明党的纪律建设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组织管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严格遵守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能力,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三、深化党的作风建设

(一)推进作风改进

5.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格厉行节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制止奢侈浪费。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7.制定常态化监督办法,从严查纠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品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放纵“两违”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风景名胜区开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从事高利贷活动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二)切实推进纠风惠民工作

8.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畅通渠道,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要求做好“12369”环保热线、“12345”公众诉求热线和民生服务监督台热线栏目等工作,努力改进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管理,转变作风,重点纠正在环境审批、执法、资金补助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9.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完善民主听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等制度,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协调工作难点,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站、大队

(三)保障改革发展

10.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推进窗口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认真落实效能建设九项制度,既合法合规,又讲求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和缩短审批时限,探索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扎实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开发股、污控股、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11.制定出台局效能建设管理规定、实行问责程序规范化管理;加大效能投诉办理力度,集中整治庸懒梗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12.健全绩效管理和差异性考评机制,树立正确的绩效管理导向。分解工作任务目标,细化绩效考评内容,落实每个考评对象责任。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坚持惩防体系建设

13.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精神,完善内部奖惩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早发现早纠错。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二)注重监督监察

14.深入开展以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问责、问廉、问效为主要内容的“三察三问”活动,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15.严格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三)注重制度创新

16.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456”工作模式,落实各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做好示范点工作,认真查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措施,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17.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行阳光决策。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落实环评公众参与制度,实行阳光审批。规范排污费核定、环评收费,实行阳光收费,推进环保权利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党支部、办公室、开发股、污控股、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18.进一步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及权力运行工作手册,规范自由裁量权及行政权力运行。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法制股、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19.积极参与网上审批、网上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和完善,落实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接受检查监督。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开发股、污控股、法制股、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20.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接受上级抽查核实。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四)注重教育提醒

2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党纪党风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腐败风险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政纪律意识。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22.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大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支部委员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及早提醒、防范决策风险。注重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用好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廉政责任谈话,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扯扯袖子提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本局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五)健全网络推进科技反腐

23.加快行政业务、公共事务流程化、数字化进程,全面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推动审批、执法等事项网上办理和服务。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开发股、污控股、法制股、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本局相关各股(室)、大队、信息中心

24.以局门户网站为平台,开设廉政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廉政信息,扩大影响力。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党支部、宣教股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指引,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总部署,按照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内容,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责任分工

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局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情况汇报。此项工作由党委负责,人事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人事政工科、办公室负责。

(三)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重点加强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方案、制止奢侈浪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着力制度创新等工作;扎实组织开展“一创双优”及“开门纳谏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此项工作由人事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负责。

(四)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现象。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节日病”综合治理工作。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压缩本单位会议费、招待费支出,禁止超编配备小汽车。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科、办公室负责。

(五)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党委负责,人事政工科具体落实。

(六)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单位内部的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所属二级机构),严格执行财务标准。此项工作由财务审计科负责,纪检监察室监督配合。

(七)坚持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查办一般案件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大要案不超过三个月。大要案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上报市纪委,上级要结果的案件必须按要求报结。此项工作由局纪委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

(八)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竭尽全力给予帮助解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此项工作由项目科负责。

(九)开展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十)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监督。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将机关以及所属二级机构的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会议费、小汽车燃修费、办公费、项目支出和单位“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财务审计科、办公室及各科室配合。

三、存在问题及分解台账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现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建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分解台账》,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来,按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切实改进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改进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分担的工作和存在问题分解台账任务要一项一项抓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合力,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扎实有效。

(三)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履行职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的领导是分管责任人,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做到半年有小结,年度有总结,对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016政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为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1、继续构建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实行全方位信息收集、深层次风险分析、动态化层级预警和严问责追究化险。今年要完善体系、提升功能、延伸覆盖,进一步宣传推进并建全长效管理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参与。

2、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

3、加强对“吨粮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审计局参与。

4、加强对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参与。

5、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武十中同志负责,县委群工部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

6、加强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和闫春波同志负责,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参与。

7、加强对财政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同志负责,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参与。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闫春波同志负责,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

9、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同志负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参与。

10、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省委“约法八章”和市委《实施细则》,狠刹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之风。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参与。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的改革,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平台试点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市县审批和电子监察联网互动,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由王现坤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12、加强效能监察,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大倒逼落实力度,严格问责。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13、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加强从政道德和权力风险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参与。

14、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市《廉政准则》实施细则,加强对“52个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参与。

15、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银监办、县妇联参与。

16、整治领导干部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参与。

17、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放贷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银监办、人行成安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参与。

18、加大公务用车治理力度。建立和落实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参与。

19、加大公款出国(境)旅游治理力度。从严审批、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参与。

20、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使用情况专项清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参与。

21、纠正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参与。

22、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撤换、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

23、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来伟、马洪广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审计局参与。

24、开展党风廉政巡察监督活动。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参与。

25、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基层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和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继续推广完善“四双”和“两委+监委”机制,规范农村干部权力行使。由来伟、马洪广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部、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参与。

26、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治理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等问题。由乔向华、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国资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参与。

27、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五类案件:一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扰乱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二是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案件;三是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四是商业贿赂案件;五是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参与。

28、加强案件查处和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线索共享、组织协调、办案保障和以惩促防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参与。

29、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刹精力不集中、干事不认真、工作不作为之风,解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飘浮、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参与。

3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参与。

3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由武十中同志负责,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参与。

3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扎实稳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工委参与;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由陈惠永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委研究室、各乡镇、工业区参与。

33、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纠风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4、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由陈惠永同志负责,县总工会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县监察局参与。

35、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6、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重点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谋划制定全县2016—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7、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国土、交通、水利、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违规转包、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和建设工程背后的腐败问题。由乔向华、来伟、于占习、安跃兵、曹虎林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8、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进场交易,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人行成安支行参与。

39、开展征地补偿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工作的监管。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农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参与。

40、开展住房保障问题专项治理。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杜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参与。

4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完善食品药品案件监管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曹虎林同志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42、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由李冰凡同志负责,县教体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监察局参与。

43、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由曹虎林同志负责,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参与。

44、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参与。

45、深化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把审批关口、严控数量规模、严格经费监管。由乔向华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参与。

46、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安管理部、人行成安支行参与。

47、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和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成安支行、县银监办参与。

48、创新和改进民主评议工作。不断创新评议形式,畅通评议渠道,完善考核办法,防止和纠正评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由乔向华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

4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严格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制度。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参与执行。

50、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内部管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参与。

51、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局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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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水利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案
水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第六篇

2016年全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十八大和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水利管理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纪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巩固深化“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具有水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利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各级纪委会议精神,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一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头脑清醒、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十二五”时期水利管理的基本思路,持续推进“双安”工程,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把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利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丰富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涵,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培养廉洁从政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系统开展以“廉洁水利”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大力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二是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强化问责力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突出监督的重点,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监督,加强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制度的创新力度。三是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充分发挥电子廉政档案的动态监督作用。进一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严格遵守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

三、开展专项治理,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涉水民生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水利领域的腐败行为,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16年工作部署,加强对水利领域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继续推进水利管理改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县局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督促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定期接访等制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常态化,加强自查自纠,认真治理慵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提升队伍的执行力和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切实解决涉水民生问题,坚决纠正征地补偿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防止随意改变或降低补偿标准,使补偿及时足额到位。

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制度,持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完善机制制度,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具有水利部门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推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规范交易市场、全程公开、全面监管、及时查处、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二是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明确水利部门的牵头任务。积极推进水利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配置、管理创新、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六大机制,强化流程监管、节点控制、动态防控、制度规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加快构建具有水利部门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五、做好信访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突出信访重点,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权益。一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强化信访监督作用。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实名信访举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程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调查,依法处理来信来访案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重复访、越级访和网络举报等棘手案件;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密制度;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机制,重点协助纪检、司法部门查处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重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促进水利和谐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和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有效杜绝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及时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本部门、化解在基层。三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和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防控并举的信访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对待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疏导和化解力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创新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和汇集分析机制,做到抓重点、抓全面、抓平衡,及时梳理反馈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从源头堵塞漏洞。

六、强化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综合素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抓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以巩固和深化“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为重点,毫不放松地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2016-07-15)
  •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2016-07-25)
  •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检测站(2016-07-26)
  •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16-08-08)
  • ·盐务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2016-09-05)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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