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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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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梯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中国电梯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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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梯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国电梯概况与基本安全状况 (一)概述

伴随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城市化水平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作为住宅楼、写字楼等楼宇内的垂直运输工具,已经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样,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据1999年《电梯世界》杂志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电梯保有量一般在30台以上/万人,瑞典等国家电梯保有量甚至达到120台以上/万人,全球电梯保有量估计也已达到10台以上/万人。而截止到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数量为527,329台(不含港澳台地区),电梯保有量仅约有4台/万人。在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追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中国电梯保有量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我国电梯数量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20%。2003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81,332台,增长速度约为23.50%;2004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99,930台,增长速度约为23.38%;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近年这一增长态势仍将延续。

受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吸引,世界所有知名电梯品牌纷纷涉足中国市场,目前占世界电梯市场份额较大的电梯品牌企业,均已在中国独资或合资建立了制造工厂,并纷纷将各自诸如无机房电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智能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等最新技术投入中国市场,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巨大的市场也造就了巨大的工厂生产量,年产量上万台的电梯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中国既营造了全球最大的电梯市场,也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与此同时,价格的优势,也使中国制造的电梯走出国门,从2003年中国电梯对外贸易首次出现设备数量的“顺差”,到去年中国电梯出现对外贸易额上的顺差,体现当今中国电梯制造业及其产品已经走向成熟。 (二)近年电梯事故情况

在令人振奋的市场发展氛围下,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电梯事故,偶有见诸媒体的电梯质量纠纷有关报导,显示中国电梯行业仍然存在不尽和谐之音。请看以下近年的电梯事故数据:

近年电梯事故数据表

注:2005年数据为2005年1月1日至10月28日的数据,下表同。

各类电梯事故数据表

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2002年的1.56起/万台,下降到2003年的1.25起/万台,2004年甚至下降到0.42起/万台。固然从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有一定偶然性,2005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0.65起/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5个层级的

法规文件构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的行政法却有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91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业的条款有61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30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目前正拟修订。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为形式的技术法规。目前与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36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28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规范检验行为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目前中国共计14项国家标准中,有12项标准的技术内容分别等效采用了ISO和EN的相应标准,几项主要的电梯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采用了欧洲的相应标准。如:《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81.1-199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115-1993。 三、政府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主要采取制造单位许可和产品型式试验备案,制造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典型样品的型式试

验、制造条件评审(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方式许可无此项)、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制造单位共有319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单位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共有2,693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要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其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目前,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有527,329台;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核准: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技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经核准的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共有4家,经核准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机构共有374家;

5.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通过资料审核、检测验证和功能测试,确认电梯设计及被试验样机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规定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质量与最终交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经监督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在用电梯必须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周期(1年),定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许可: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目前,经考核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检验员有3905名,其中,有878名电梯检验师和53名机电类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主要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和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规定电梯的作业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目前,经考核合格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作业人员共有108,079名。 (二)现场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并根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统一部署,抵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和事故现场所开展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执行法规规定,纠正并查处违反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专项调查

2015年电梯安全整治方案(20150401)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2015年无锡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截至2014年底,全市电梯总量达到5.6万台,并继续保持每年20%左右增长速度。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但是,由于目前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逐步增多等原因,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电梯困人等故障增多,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公众安全乘梯、便利乘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拟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所有在用电梯明确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在电梯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二)开展风险排查,对“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单独建档,集中整治;

(三)推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完善电梯应急社会救援网络,提高电梯故障处置能力,提升故障信息汇总分析水平;

(五)60%以上在用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六)逐步建立“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市质监局牵头成立无锡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监、住建、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特设处,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一是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对“问题电梯”进行评估建档,逐一评估安全风险,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二是针对管理薄弱的“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上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三是对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按照市政府旧住宅电梯整治意见,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二)落实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按照《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确定,无法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要督促电梯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使用单位。所有在用电梯必须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住宅电梯一个物业区域至少配备一名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职责。在轿厢内张贴统一制作的《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确定电梯救援编号,公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供社会监督。

(三)严打违法违规维保行为。开展对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抽查。各地对辖区内的电梯维保质量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重点对维保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维保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急救援时间等内容开展检查。集中开展打击“使用非本单位人员维保”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履行维保义务,维保质量低下,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维保单位,除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外,还将视情况建议发证机关给予降级、暂停或取消其许可资质。开展开工告知后设备安装现场的抽查;继续开展外地维保单位备案工作。

(四)继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锡政办发„2014‟112 号),加快推进全市在用电梯参保工作,实现“新装电梯投保率100%,2015年底全市在用电梯参保率达到60%”的目标,进一步丰富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提高电梯相关单位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抵御能力。

(五)有计划的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以“业主自愿、政府支持、管理落实”为原则,开展全市老

旧住宅电梯整治工作。做好老旧住宅风险评估及安全检验工作,为住建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强电梯安全检验工作。严格开展电梯安全检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特别是老旧住宅电梯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检验过程中,注重对《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相关内容的查验,加强对电梯安全责任险等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七)完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按照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救援网格化平台,规范救援流程;优化“电梯110”联动车辆和救援网格的布局,运用信息化手段统计分析救援信息,提升电梯社会救援网络成员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4月15日之前)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各地向当地政府汇报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建立健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系工作机制。各地要成立电梯安全整治领导机构,结合本地电梯安全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集中部署整治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动员有关部门和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单位,以及行业协会、业委

会、保险机构等积极参加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4月15日-6月30日)自查自纠,消除隐患。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一梯一表”逐台填写自查记录表格(参考表格见附件1,液压电梯等其它梯种可参照执行),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应如实填写;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应采取停用或监控运行等措施,并如实填写原因。使用和维保单位要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自查记录表格经使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汇总表(附件2)一并上报当地市场监管(质监)部门。

市场监管(质监)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筛选,将难以整改的隐患电梯作为下阶段的检查重点。要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查自纠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对投诉举报属实或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市场监管(质监)部门应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第三阶段(7月1日-9月30日)分类建档,重点督查。

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各地根据当地情况,组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人员,结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第1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zhèng fǔ 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zhèng fǔ 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zhèng fǔ 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zhèng fǔ 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2篇: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3篇:酒店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电梯维保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每季度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并做好记录。

四、每半年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七、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八、当火灾、地震、水淹等灾害发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应做好记录,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几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定期报检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第4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20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1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前言

1、1制定本汇编的目的

1、1、1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2在全区范围推进特种设备系统性管理工作。

1、1、3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本汇编的依据

1、2、1《安全生产法》

1、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3其他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规章、技术法规和标准

1、3本汇编的适用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机动车辆。

2、岗位责任制度

2、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2、1、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1、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1、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2、1、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1、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2、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2、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2、2、2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2、2、3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2、4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2、5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2、2、6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2、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2、3、1操作时,随身携带证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不脱岗、不离岗,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3、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3、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3、4拒绝违章指挥。

2、3、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2、3、6应按规定保管好设备的钥匙,在交接班时,做好设备卫生和例行保养工作。

3、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3、1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3、3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内容:

3、3、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3、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3、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3、3、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3、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4借用、调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要有记录,并做到及时归还,做到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4、1每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2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固定特种设备,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移动式(或流动式)特种设备,均由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3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4、4、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4、4、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4、4、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4、4、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4、4、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4、4、6存在事故隐患的。

4、4、7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4、5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5、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制度

5、1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的定义

5、1、1验收检验是指: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或重大维修竣工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

5、1、2定期检验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的周期检验。

5、1、3报验是指:由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所委托的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向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法定检验的行为。

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是申报所属特种设备检验事项的职能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具体负责人。

5、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第2篇:特种设备相关职责、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一)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使用单位应明确以下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

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

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或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实施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拒绝违章指挥;

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做好工作记录;

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5、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

第3篇: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梨园河煤矿生产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海石湾煤矿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忻州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矿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海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梨园河矿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调整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操作、检验检测、报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使用单位总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质监部门职责]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重点对使用单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五条[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基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针对事故多发设备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第二章使用单位界定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使用单位定义]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第七条[出租设备使用单位界定]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共有产权设备使用单位界定]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合同管理界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三章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

第十条[使用单位总体义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十二)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规定]下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

(二)长输管道运营单位;

(三)使用2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石化、电力、冶金企业;

(四)使用5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其他企业。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责任工程师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任命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工程师,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作为本单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工程师可以从本单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并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中选聘,也可以从为本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门技术服务机构聘用。

责任工程师应当取得所在地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确保制度切实可行;

(二)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或者提出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配合质检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六)向质监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由使用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质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制度建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采购、安装、使用登记、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安全会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特种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五条[采购要求]采购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二)所采购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三)所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第十六条[采购旧设备规定]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经定期检验合格。

第十七条[采购进口设备要求]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附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验证书等中文出厂文件。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义务]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时,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二)督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三)验收特种设备,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证书,将其存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五章作业人员配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配备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出厂文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使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类别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人员管理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下列管理:

(一)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三)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四)督促作业人员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使用登记证办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下列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登记标志:

(一)跨省长输管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办理登记,其他长输管道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二)1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客运索道、A级大型游乐设施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三)流动式特种设备在产权单位所在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四)其他特种设备由使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根据需要,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可以将登记事项委托下一级质监部门实施。

第二十二条[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资料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为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完整的出厂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等。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相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使用登证作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应当注明特种设备所有人和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取得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仅表明该特种设备符合使用登记的条件,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还应当执行本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四条[使用登记证或标志的放置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各类设备具体放置位置见附件1、

第二十五条[变更停用报废规定]特种设备移装、过户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行为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在停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报停;恢复启用前,应当向登记机关报告,并申请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报废,应当在报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2015管理制度汇编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1篇:物业管理制度汇编

一、中央智能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区安全动态,指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处工作指挥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订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区最核心部位,闲人不得内进。

2、智能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管理人实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够的机动人员待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无尘,保养完好无损。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时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5、随时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有报警派员以最快速度核查报警真伪情况,并随时与智能控制中心联系,以便随时调度,合理处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动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遇真实报警时控制室人员应立即通知主任、各负责人员、机构到场处理,并时刻监视住宅区内的各部位呼叫,组织协调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较大,应立即与“120、119”等联网机构通报情况,求援,事后总结事件经验教训。

9、定期对每种信号、报警做累计、分析,总结工作不足,改善系统工作态势,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加强管理工作。

二、智能停车场管理制度

1、枫白露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丹枫白露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三、配电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制度

1、配电房重地要特别注意安全,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及其他杂物以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2、绝缘工具要保持完好,绝缘等级要符合安全要求。仪表、操作手柄、指示灯、按钮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电阻要符合安全规范,灭火器材要配备到位。

3、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其证件必须在审验有效期内并与操作内容相符方可上岗。同时,持证人必须自觉参加年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要执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带电操作、登高必须有保护人在常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5、需要机组运行时,机房负责人一定要到达现场,与保护人一起检查线路无误后方能投入运行。机组必须处在良好的预备状态,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电房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均要执行以上制度,违反者将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直接责任。执行中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电设备保养规定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未经许可,任何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按时检查配电室的温度、湿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六、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其完好运行。

七、每月按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并按计划检修配电设备一次。

八、每个季度检查各开关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保证接触良好。

九、每年对接地网检查、测试一次。

十、各类开关触头出现不平或毛刺时,将不平处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补偿低于0、9时,应及时修复。

十二、设备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堆放杂物。

五、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消防用水的关健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住户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作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六、风机房管理制度

风机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为加强风机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风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路线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三、风机房内应有灭火器,放置于易取处。

四、每半月同消防检查一起,试运行一次。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七、开关平时应置于高速状态。

七、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

2、检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检查机油油位。

4、检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检查油箱开关及有无渗漏。

5、检查蓄电池是否充足。蓄电池内液体是否足够。

(二)、启动及运行:

1、启动电机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0秒,如一次启动不成功,应于二分钟后再作第二次启动,三次无法启动应检查原因。

2、试运行时,可用手动启动,平时应置于自动位置。

3、手动启动时,启动后应调整手柄。使电压达到380V至420V,频率达到50HZ-51HZ。

4、试运行期间做好各项记录。

5、水温合成至60度时,方可带动负载。

6、每15日应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三)、停机:

1、停机前应先御去负荷。

2、先将转速降至800转/分(此时相电压约为240V)。

3、停机后,将开关转至自动状态。

(四)、自动起动参数:

1、市区断电后,延时5秒起动。

2、起动后延时2分钟自动送电至配电房。

3、停机须手动进行。

八、低压配电房操作规程

(一)、合闸送电操作规范:

1、非机电组人员不得进行合闸操作作业。

2、合闸前,应断开各分路全部空气开关。

3、确定整个线路无人进行操作,无短路现象。

4、合闸后检查各表指示,并观察五分钟。

(二)、停电操作规范:

1、断开各分回路的空气开关,拉下各回路刀闸开关。

2、断开低压配电柜总开关。

3、挂好禁止合闸标志

(三)、维护作业:

1、严禁带电操作。

2、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管-理-员必须熟悉电梯的性能、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知识,定期对电梯进行巡查,注意防盗、防热、防潮,掌握常见故障原因,重点解决。

(一)、电梯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机电设备工程师,必要时通知保修单位派人修理。同时要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请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启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护秩序,妥善安排,分批搭乘,以免超载而发生危险。

(三)、禁止幼儿单独进入电梯。

(四)、经常清理电梯门导轨内外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电梯门开关。

(五)、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立即通知机电设备工程师人员进行处理。当修理员到达时,管理人员需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查究毛病,一切情况必须详细记录。

(六)、遇大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水渗入时,应立即尽量阻止雨水流入电梯槽,暴风雨过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七)、凡有水渗入电梯,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八)、电梯机房锁匙及电梯门锁匙,除维修员、电梯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

(九)、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组织清理,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查究水的来源,尽早修理。

(十)、冲洗走廊及楼梯时,禁止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破坏电梯设备。

(十一)、火警发生时,严禁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途停电,而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后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十二)、经常检查电梯机房通气是否足够,门窗是否完好,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加上“机房重地,闲人勿进”之警告的字样。

(十三)、电梯内求救警钟、电扇必须正常运转,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导致窒息。

九、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一、电梯运行应由专人负责,并对运行情况作出记录。

二、出现运行异常,及时关闭电梯,并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问题严重时,应及时与电梯公司联系。

三、当电梯出现故障,乘客被困时,应将动力电源断开,先以善言安慰乘客,同时请专业人员尽快解决。

四、楼层水管破裂或因其他原因引起水流入电梯进道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将电梯停至顶层。

五、台风、暴雨来临时,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六、定期检查坑道有无积水,应做到坑道无积水、清洁。如有积水杂物应及时排除。随时保持轿顶及门槛的清洁。

七、定期检查电梯的安全保护设施,做到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八、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对问题应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九、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电梯,不得进入非乘客空间。

十、做好电梯运行记录,以及维修运行报表。

十一、电梯实行二十四小时运行制。

十二、进行电梯维修时,应在首层电梯口注明,通知各住户。

十三、电梯维修应尽快进行。

十四、按“电梯保养管理与维护制度”,“电梯月保养制度”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十、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为电梯的心脏部位。为保障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加强对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线路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门窗完好。

三、机房内应备有灭火器,放置在易取处。

四、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每日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七、做好机房的记录(含检查记录,维修记录)。

八、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做好机房的防风、防雨准备,并在风雨过后,及时进行检查。

十一、电梯保养管理与维护制度

电梯的运行操作虽然简单,但是其机械控制、电气结构相当复杂。为保证电梯运行良好,延长其寿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保养管理

1、每日应进行一次来回运转测试,确认对讲装置及应急灯保持正常功能。

2、对搭乘处与车厢的门沟内的杂物要做到随有随清。

3、电梯门的门启钥匙须由专人妥善保管。

二、外观的维护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车厢室壁,搭乘处与车厢门上的脏污应做到随有随清以免被腐蚀变色,处理方式如下:

●灰尘或尘埃

每日须用羽毛或法兰绒的刷子清扫一次。

●中性污渍

用中性清洗剂轻轻擦拭,把污渍擦掉后,再用水擦拭,注意不可造成伤痕。没有污渍的地方尽可能不要擦拭。

●油性污渍

蜡笔或油漆等用中性洗洁剂无法洗掉的污渍,先用汽油洗去污渍,以中性洗洁剂擦拭掉汽油,再用水擦拭,然后用干布擦干。

●铅笔印

用橡皮擦谨慎擦掉。

●涂装面顽固的污渍

用天那水在污处轻轻的揉擦,再用水擦拭并用布轻轻的擦拭。注意:天那水不宜使用过于频繁,否则对涂装面有不良影响。

2、搭乘处按钮以及车厢操作盘的维护

污渍严重时可用柔软的布沾上中性清洁剂进行擦拭。

(注:碱性的肥皂水、油性的稀薄剂等,绝对禁止使用。

十二、电梯月保养制度

一、电梯的月保养应与具有专业保养资格的公司签订保养合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

二、每月严格按照“月保养单”上的项目进行保养,使各项数据达到规定要求。

三、“月保”完毕后,由“月保”单位填写“月保单”,并由电梯责任人签字确认。

四、电梯责任人必须对每部电梯按“月保单”上的项目进行检查后,方可在“月保单”上签字,严禁未经检查签字确认。

五、“月保”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六、在“月保”中发现问题,“月保”人有义务向电梯责任人说明,并加以解决。责任人则必须将此记录备案。

十三、高压环网柜安全操作

一、必须由管理处主任批准的、或持有高压操作许可证的人员方可进入高压环网柜室。

二、保持室内清洁,设备干净无尘,不得堆放杂物。

三、严禁在室内吸烟。

四、操作环网柜前,应仔细阅读环网柜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五、断电后,必须进行接地保护。

六、合闸前,必须断开接地保护。

十四、给排水管理制度

一、给排水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熟悉楼宇内的供水系统,如:水管、水池、水箱、水泵,开关阀门及分阀门位置。

二、应定期巡视水泵操作是否正常,供水系统有无损坏或滴漏,水箱是否清洁,必须定期安排清洗水池,使水箱每三个月清洗一次,以保持卫生。

三、发现水管爆裂时,必须尽快关上相关的阀门,大水管爆裂,则总阀门关闭,并即时发出通告,受影响的住户,立即安排紧急维修。

四、注意水池的保养,预防破裂和渗漏,并且紧盖水池,防止蚊虫滋生。

五、救火用的输水设备,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同时严禁使用消防喉作其他用途。

六、经常检查沟渠及沙井是否畅通,及时清理渠道盖上的垃圾,以防止下雨时渠水受阻而水浸。

七、楼宇外墙的公用下水管渠发生破裂,应立即维修,以免污水流出影响环境卫生。

八、楼宇底层沟渠有臭味溢出时,应立即检查及维修。

九、安装及维修楼宇外的供水系统设备,应与自来水公司联系修理。

十、楼宇内的水表发生故障时,应告知用户,并立即检修。

十一、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时,应及时向住户发出通知,使住户有所准备。

十二、化粪池每年进行四次检查,写出书面材料,定出抽粪方案,并做好记录备案。

财务管理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运作,加强群众监督,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处需定期向全部业主公布的财务帐包括:管理服务费和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称本体基金)、电梯、智能系统运行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管理服务费的收入包括部分商业用房租金、向业主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有偿维修费等其他合法收入;管理服务费的支出包括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管理处人员津贴、福利及办公费用、公用设施、设备必要的保险费、税费、社区文化活动费用。

三、本体基金的收入参照深圳市指导标准按0、25元/平方米向全体业主收缴;其支出用于房屋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本体基金3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零星小修,其余7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维护工程;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时须经业主管委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

四、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帐管理,并设立专用帐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五、管理服务费、本体基金的收支项目,由财务人员依照帐本的实际情况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和咨询。

六、财务管理公开采用定期在花园宣传栏内张榜公布,过期到管理处查询的形式。

七、如有重大事项或认为有必要须提前或推后公布财务帐目,须向全体业主书面说明。

八、如有关部门或业主对所公布的帐目有质疑,请到管理处查询。如需对帐目进行说明或必要的更正,须另行在宣传栏内公布。

十五、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工作服:凡新到岗人员均发放两套工作服,工作满两年后,可更换新工作服。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以外着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转借给其他人。

三、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书面报告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作服的费用。

五、冬、夏之交需更换工作服时,需由领用人将工作服清洗干净,交还管理处后,由管理处统一发放。

六、如员工办理离、辞手续时,需将工作服洗净后交回管理处,并作为离、辞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十六、工程临时用电制度

为了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防止用电不当而发生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小区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前来联系临时用电者,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方可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二、必须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负荷大孝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线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M。

三、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四、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五、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六、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其绝缘强度是否达到0、5MΩ以上,不得戴手套,长袖衣服要扣钮扣,违反者后果自负。

七、烧电焊前须检查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品。电焊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作业,至少配备1211灭火器一个。

八、电焊作业完成后,必须详细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种,确定无热源后方可离开现常违者重罚并赔偿经济损失。

九、不得改动煤气管道,不得用电焊烧煤气管道,违者重罚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员工工作指引及行为规范

(一)管理人员守则

一、守则

1、三九精神:艰苦创业,实业报国。

2、价值观:以人为本,服务社会。

3、团队精神:忠诚、和-谐、求实、创新。

4、服务宗旨: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5、经营方针:优质服务,保本微利。

6、管理理念:以业主为中心,以业主满意度为标准,全心全意为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服务。

7、员工管理:以人为本,善待员工,规范管理,人尽其才。

8、工作观念:挑战平凡,无限创新。

第一章员工行为守则

1、勉敬业,忠于三九事业,服从公司利益;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已奉公;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5、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6、诚信守时,勤奋学习,精益求精;

7、热情主动,忠诚本分,宽以待人;

8、“五讲、四美”,尊重业主,关爱社区;

9、顾全大局,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三章管理原则

1、一个中心:以业主为中心

2、二种手段:一手抓业主服务,即全程全面全方位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其精神上、物质上和生活上的需求和便利;一手抓物业管理,即确保物业保值、升值、环境优雅、安全舒适。

3、三个满意:业主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

4、三个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第四章管理规则

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高质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注重品德和文明素质的修养,自觉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对待业主彬彬有礼;住户上门办事要主动起立相迎;必须言谈得体,切忌粗俗、粗暴、举止轻福

3、在业务作业进程中,要按照本行业的特点,使用礼仪用语与住户沟通,树立本企业友好、礼貌、专业的形象。礼仪用语见附件一。

4、遵守考勤制度,上班签到,因公离开办公室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事假须提前一天报请主管主任或经理批准。审批权限主管级为半天,主任二天。做好事前工作安排。每周一上午9:00管理处每周例会;周五下午14:00管理处各部门每周例会及业务学习周二、四、六下午16:00军体训练;周五下午16:00保中队业务学习。

5、接听电话: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接听以“您好!服务中心,有什么事能帮到您?”开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

6、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规章,维护国家尊严。

7、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热爱本职工作,维护公司声誉,遵守劳动纪律。

8、敬业乐业、积极进娶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忠于职守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下班后未经允许不得在小区(大厦)内逗留。

2、上、下班必须行走员工通道、乘员工电梯,进入岗位必须穿工作制服。

3、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陪带亲友到工作区域参观游逛,操作人员不得会客。紧急的私人电话则由所在部门或人事部接收转告。

4、在工作岗位上不准吃东西、不准阅读书报、不准聊天、唱歌、听收录音机。

5、未经部门主管指派,员工不准进入本岗位工作区外的宾客接待所或餐厅、客房楼面等地;非工作指派,不得行走大厦前门、不得进入大堂、不得乘客梯、不得使用洗手间。

6、不准与客人争辩、不准用粗言秽语对待客人与同事、不得讥讽或嘲笑客人、不允许存在不理睬客人的怠慢行为、不得在公共场合与人争辩或大声喧哗。

7、在工作(服务)岗位,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使用敬语。当值时要按公司要求的标准姿式站立服务,不准倚靠墙壁或家私,不准高声谈话或聊天,不许当着宾客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梳理头发、掏耳朵、触摸鼻孔等。

8、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给亲友以特殊优惠。

三、工作态度

1、礼貌。礼貌是公司员工最起码的准则。无论对待客人还是对待同事都要以礼相待,使用敬语。在对客服务时,还要做到:迎客要问候声、离别客人要有致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微笑。微笑服务是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自然、得体、要发自内心,使客人感到宾至如归、温馨和-谐、轻松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情都讲效率,说到就要做到,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4、责任。对各项工作要有责任心,要有对客人、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

5、诚实。诚实、可靠、正直、不循私情、不行贿受贿、不贪图别人的钱财和物品、不向客人索要小费。

6、细致。认真、耐心、细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四、仪表仪容

1、员工进入岗位必须穿着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领花、袖口要扣好,衬衣要将下摆放入裤(裙)内,西装要系领带,皮鞋要保持光亮,袜头不可外露,不可穿破损的袜子,衣裤的纽扣要扣好,拉链应拉紧。

2、保持身体清洁、勤洗澡冲身,勤更换内衣、勤洗头剪发、勤修剪指甲;工作期间不吃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3、不准梳留怪异发型,女员工不准披头散发,头发长度不宜过肩;男员工头发发脚不遮耳部,发长不盖衣领,每天须剃胡须,不准烫发、不准留小胡子、不准留大鬓角。

4、站立要端正,挺胸、收腹、抬头、两眼平视。男子两臂自然下垂于体前交叉,右手放在左手上。女子将双手背于背后;男子双脚开立与肩同宽,脚尖向前;女子双脚呈"V"字形,膝和后脚跟要靠紧。

5、就坐姿式要保持上体挺直,两肩放松,下巴向内收,胸部挺起,使背部与臀成一直角,双手自然地放在膝上,坐在椅子面积的三分之二处为宜。

6、行走要轻松稳舰挺胸抬头、两眼平视、步距要符合标准。

7、在岗位上行为要规范。不准在客人面前打喷嚏、打哈欠、伸懒腰、挖耳鼻、梳头发、剔牙、打饱咯、挖眼屎、搓泥垢、修指甲;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说笑聊天。

五、电话接听:电话铃声响三声之内必须接听,先说“您好,振业物业公司某某部门或管理处”,然后再询问对方有什么可以帮助的。不得使用不礼貌或粗鲁的语言。

六、言谈:与客户交谈时,应不卑不亢,两眼平视对方,不时点头,以示在认真倾听。

七、服从上司

1、各级员工必须有强烈的服从意识。每一位员工必须明确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时完成本职任务。

2、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疑难或不满可按正常程序向领导或人事部门投诉。

3、若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而自己的直属上司不在场,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可越级向上级主管请示或反映。

八、合作精神

公司和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依赖于多个部门或岗位共同合作。各部门的工作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员工必须树立合作的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下一岗位或部门创建条件,保证业主(住户)对我们工作的满意。

九、工作行为与规范

公司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序和规范,作为约束和指导员工的工作步聚。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由公司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更改。

十、服务准则

业主至上,宾至如归,使业主(住户)对我们的服务无可挑剔,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准则。

十一、上、下班及签到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无故早退,员工必须按部门主管编排的时间表进行工作,若需对值班时间做出调整或更改,必须事先得到主管的批准,否则均按旷工论处。

2、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签到。

3、代人或托人签到,均属舞弊行为,将会受到公司的严厉处分。

十二、证件及工号牌、员工工作证

员工证是员工当值的证件和标志,仅供员工当值使用,不准借给他人,员工证和工号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管理部报告并办理补领手续。

员工离职时应将员工证交回管理部。

十三、员工工作制服

1、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统一工作制服,所有工作制服均属公司财产,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签领并按照公司的制服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保管。

2、员工在上岗当值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工装整洁、端庄。除在公司规定范围内的因公或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公司。

3、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制服交回公司,并按规定办清退还手续,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失,则需按规定赔偿。

十四、公司财物

1、爱护公司财物是每位员工的义务,每一位员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和节约使用其它易耗品的良好习惯。

2、未经批准员工不得擅自取用公司内的各类物品作个人自用,否则,以偷盗论处。员工如因蓄意疏忽或恶意而引致公司的财产损失,将会受到所损坏物价值之10倍的索赔,并受到严厉的处分。

3、如果员工犯有盗窃财物行为,将会被立即开除职务并送公安部门查办。

十五、人事资料

员工入职后为了便于公司考察、使用,需要填交各种人事资料。员工填交的各种表格必须真实,不得隐瞒伪造,如有隐瞒或伪造,一经发现公司立即作出严厉的处理,并保留追究行政责任的权力。

十六、拾遗

员工在小区(大厦)范围内,拾到任何财务,都应即时送交部门主管或转送公司管理部,并将详细情形记录在拾遗本内。若拾遣不报,据为已有,则以盗窃论处;拾金不昧者,则将受到奖励。

十七、员工通道

员工上下班,必须行走指定的员工通道,工作期间亦应搭乘员工电梯,行走员工楼梯或通道。

十八、员工餐厅

1、员工当值期间必须在公司员工饭堂用膳,并执行公司规定的就餐规则,不得在饭堂以外的地方进膳。(经管理部门批准者除外)

2、员工进膳必须按部门主管安排的时间进行。用餐时应出示餐卡,接受饭堂有关人员的核实。

3、员工每月将获公司颁发餐卡一张,餐卡只限持卡员工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有遗失,应即上报部门主管并知会管理部,办理补领手续,并按规定补交费用。

十九、员工宿舍

1、员工入职后,可根据个人生活的需要,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宿舍申请报告,并由所属部门统一向管理部申请,公司会根据情况为员工提供一人床位的住宿条件。

2、员工办妥入住宿舍手续的同时,可收到一份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应认真阅读此规定,并在《住宿须知》上签字,以表确认。如有违反,将会按规定的情节受到处分。

二十、保密

未经公司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或提供公司的内部资料,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通过正常手续与管理部联系。

(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中所遵循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准则和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就是员工在接待业主(住户)时所应遵循的职业行为准则。它的核心是为业主(住户)服务,并通过全体员工的一言一行,表达出企业对业主(住户)的服务精神,反映出企业的精神面貌。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包括对员工在思想基储服务精神、经营作风、工作态度以及职业修养等方面的规范要求。这是调节员工在其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

一、思想基础方面的规范要求

首先要树立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的思想。热爱本职,主要是指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维护本职业的利益,在技术上精益求精,力求掌握最好的职业技能;忠于职守,主要是指要认识到自己从事的职业对社会、对他人应履行的义务,具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发扬职业献身精神。

二、服务精神方面的规范要求

物业管理行业是服务行业,其根本宗旨是为业主(住户)服务。因此,所有员工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业主(住户)服务。

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应逐步建立规范服务,即正常服务、多功能服务、专项服务、现代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正常服务就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热情、公平、周到、负责;多功能服务就是提供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连带服务以满足多种需要;专项服务就是为服务对象提供特殊的需要;现代技术服务就是随着商业技术装备的逐步改进,扩大科学技术服务。

要热爱业主(住户),把他们当亲人,要以平等的态度接待他们,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不以衣帽取人,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职务高低一个样。

三、经营作风方面的规范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因此,每一个员工必须端正经营作风,做到"信誉第一,诚信无欺"。

四、工作态度方面的规范要求

廉洁奉公,公私分明,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每一个员工必须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要敢于同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做斗争。要始终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五、职业修养方面的规范要求

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观解决人为什么活着,怎样活着的问题,是指导人们思想言行的"总开关"。人生的目的、理想和信念,对人生起着精神推动力的作用。

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光有为业主(住户)服务的思想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为业主(住户)服务的本领。这就要求员工必须抓住一切机会和时间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要有高度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敢于抵制一切违反-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行为,做到不敷衍,不放任,不采取自由主义态度,为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做出自己的贡献。

十八、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宗旨:

向管理要效益、向培训要人才

通过短期密集培训及中长期培训,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造就新型的适合丹枫白露智能化物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为行业造就一批精通管理与现代技术的专业队伍。

二、培训目标:

100%的持证上岗率

100%的精通智能化网络,成功掌握2-3门相关专业

通过2-3年造就一批现代物业管理的高素质队伍

三、培训内容:

1、智能化住宅的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智能住宅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

2、各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操作及新技术、技能培训;

3、服务质量服务技巧培训;

4、企业形象及住户满意系统CS培训;

5、丹枫白露管理模式培训;

6、电脑基本操作技能培训;

7、法律、法规、物业发展动态培训。

四、培训方式:

集中密度的短期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自办培训与联办、代训相结合,知识结构原理培训与具体实践操作相结合。

五、培训机构建立、监督、奖罚办法及培训经费

培训由公司领导专职负责,专设培训部、层级落实,统筹安排。

入住前期培训:每日培训、周末考评

入住后期培训:每周培训,月月考核

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将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严格按照优秀、及格、不及格等级别处以不同程度奖罚,不合格者将予以调换岗位甚至辞退。

在所有培训的管理人员中,实行10%的淘汰率,能者上,庸者下,力争通过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将物业管理推向更高的境界。

培训经费:聘请老师、场租、书籍等费用,原则上由管理服务费中提取,根据实际情况可由被培训人员补充部分不足经费。

十九、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为增强管理人员服务意识,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管理人员给予应有的惩处,管理处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一、奖励

1、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管理处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在完成工作、任务及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3)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的;

4)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管理处及住宅区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见义勇为,舍已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2、奖励方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向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建议申请书》呈报管理处主任办公室,经公司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1、过失种类:

管理人员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以相应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5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已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6)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7)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8)使用亵渎性或辱骂语言的;

9)服务态度差,遭业主(住户)合理投诉的;

10)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丙类过失:

1)连续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5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管理人员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外罚方式: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降级、撤职、罚款;

4)辞退或开除;

3、公司正式职工触犯国家法令法规,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其他人员如下规定:

1)责令停止履行职务(岗位)职权,停职期间取消浮动工资及奖金,直至另行安排工作后按新的岗位计发工资、奖金;

2)员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期间,只按本人原工资标准的60%发给生活费;

3)被收留审查、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留用察看处分或被判处徒刑期间的工资参照《深圳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条例执行;

4)在给予员工行政处分的同时,如需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金在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

公司聘用工、临时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除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外,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二十、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搞好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管理处及公司的形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修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认真维护并合理使用宿舍内智能系统,收到指令立即投入工作。

三、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有人值日,负责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监督他人搞好内务卫生,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的要向队长汇报,经管理处同意后方能留宿,并做好登记。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住,如有不汇报又不听劝阻者,以扣罚工资至开除为止。

五、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在具体要求的起床时间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班后外出一律执行请、销假制度,晚上12点后,除上班人员外,其他队员必须就寝。

六、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七、严禁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作除名处理,并酌情交有关部门处理。单车禁止放在寝室内。

七、自觉做好节约用水、用电。

二十一、回访制度

为了加强梅林住宅区管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物业管理能力,特制定回访制度。

一、管理处主任不定期进行访问住户,解释管理处的内部管理程序,运作情况,住宅区管理制度,人员的责任范围。

二、上门征求业主和住户对管理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善我们工作方法,使我们能够进一步为住户服务。

三、上门征求业主和住户对管理处员工的意见、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大力协助我们进行人事安排。

四、管理处人员接到住户的投诉电话或口头投诉,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小问题立即处理,大问题上报管理处主任,并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三天内解决完毕,并记录解决的方法,告知住户解决问题的程度。

五、住户有偿服务较大项目审报单须请住户填写服务意见的评语,管理处依据住户的评语,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开,收费标准严禁超出收费标准,对超收标准者,管理处应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第2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一、会议制度

(一)jú长办公会

1、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及市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并落实具体工作方案;

(2)研究决定本局干部调动、工作调整以及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机关内部重大事宜;

(3)研究决定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临时性任务的落实方案等;

(4)研究决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安排;

(5)研究决定本局党组、各股室及支委请示的重大问题;

(6)研究较大的财务开支。

2、会议规程

(1)jú长办公会由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以及涉及工作业务的股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时间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由jú长召集、主持(

(4)会议议题由jú长会同副jú长提出,办公室负责整理并报jú长确定,特殊情况也可由jú长委托副jú长确定;

(5)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若议题需要发放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准备;

(6)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印发《jú长办公会议纪要》,报jú长或副jú长签发;

(7)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局务会议

1、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重要情况;

(2)研究部署本局年度、季度及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重点工作情况;

(3)研究讨论需要在本局协调的重大活动安排、中心工作和突击性工作的落实计划、措施;

(4)制定修改本局规章制度;

(5)研究须经局务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2、会议规程

(1)会议由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由jú长或jú长委托副jú长召集和主持;

(2)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议题由jú长会同副jú长提出,各股室拟定议题在向分管副jú长汇报后,统一报办公室整理汇总,由办公室提交jú长或副jú长确定;

(4)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和记录;

(5)各股室负责人应按会议讨论形成的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三)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

1、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2)通报本局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3)部署局机关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计划和措施;

(4)宣布对局机关干部调整和奖惩的决定;

(5)需要讨论或宣布的其它问题。

2、会议规程

(1)会议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2)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会议议题由jú长办公会、局务会或局班子成员提出;

(4)会议由副jú长主持,jú长做总结,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考勤和记录等其它会务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jú长全面负责本局行政领导工作,对主管市长的工作负责,副jú长负责所分管的工作,对jú长的工作负责,股长及工作人员对分管副jú长的工作负责,一切工作按程序办理。

(二)建立局党组领导下的局党组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干职工会议制度。局党组办公会,由党组书记、jú长及召集党组成员组成,对本局行政、人事、财务、执法等重大事项进行决定;局务会在局党组办公会的基础上吸收股室负责人组成,对本局阶段性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全局干职工会,全局人员参加,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听取意见。局党组办公会、局务会不定期举行,但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全局干职工会议每月2—3次。做到月初有布置、月中有检查、月底有小结,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年度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局内按岗位责任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方式,干职工必须认真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评、年有总结。

(四)严守工作秘密,不做违反工作原则的事;严格依法办事,不做超越权责范围的事;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做违反工作程序的事;为政清廉、办事公道,不做循私舞弊、违纪违法的事。

(五)每位干部职工在工作接待方面力争做到“五个一”:献上一个微笑,送上一句问候,递上一条椅凳,端上一杯热茶,给上一个答复。工作不分轻重,严格按法律按程序办理,不拖拉,不推诿,办事做到既热情主动,又廉洁高效。

三、学习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局里的集体学习,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每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集中学习一次。

(二)学习采取阅读文件和报刊文章、看电教片、请人授课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

(三)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各项政策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发改、统计工作业务知识和计算机实用知识等。年度学习计划由机关支部会同办公室制订。

(四)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如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学习材料,可随时组织传达、学习。支部每月召开两次以上学习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位干职工年初选一本书和一部法律法规作为阅读内容报办公室备案,学习过程中做好读书笔记,看完后写一篇心得体会,在年底由办公室统一收集送局党组检查审阅。

(五)每次学习要考勤登记,除到外地出差和下乡外,均应按时参加,如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六)学习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鼓励全体干职工向各级刊物投稿,给予适当奖励。

四、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旷工,无故请假。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绩效考核手册》。每季度由办公室检查一次《绩效考核手册》,干职工因工作外出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和时间。

(三)请假一天由主管jú长批准。请假两天由jú长批准,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须书面请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是批准后方可离岗,并由办公室登记。

(四)未经请假和不能说明工作去向而未到岗者,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处理。

(五)上班时间,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串岗、闲谈、高声喧哗,不得做与公务无关的事。

(六)局内组织学习及各项集体活动、劳动,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违者纳入考勤制度考核。

五、办公室制度

(一)日常事务

1、办公室是本局的综合性、服务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体现全局的工作面貌和业务水平,因此全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

2、办公室必须搞好上传下达和局里各项活动的安排布置,后勤安排、劳动人事、安全保卫、电话记录、文件撰写、收发、归档、内部考核、办公用品管理、接待来访来信、信息综合、各种会议的记录、车辆派用、接待安排等工作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工作井井有条。

3、文件流转,必须按部门,业务类别入档,交jú长审阅,由jú长交办,承办者必须阅文签名,并写明承办情况,除政策性较强的文件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外,每个星期文件流转完毕交办公室归档。各股室应在当天将阅文夹送还办公室。

4、本局行政发文,一律由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字审核,jú长签发,再行打印分发。业务发文由各股室拟稿,主管副jú长审稿会签,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复核、编印文号,经jú长签发后方可发文。所有文件必须底稿一份,文件2份,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存档。

(二)物资采购制度

1、物品采购范围

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文化用品、车辆用品、日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列入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维修车辆、购买汽油按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接待费用按接待管理制度实行)。

2、物品审批程序

(1)各股室按照需求,提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报办公室汇总。

(2)物品价值总额在2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定;总额在200—1000的由分管副jú长审定;总额在1000—5000元由jú长审定。价值5000元以上由党组研究确定。

3、日常消耗品采购办法

(1)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包括:打印机使用的纸张、硒鼓、墨盒、墨水;传真机使用的硒鼓、墨粉;办公用存贮介质(不包括移动硬盘、U盘);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用品、日用品(卷纸、垃圾袋、一次性纸杯)等。

(2)办公室随时了解全局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

(3)由办公室及时按需求报主管领导批示进行购买;

(4)使用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定期结算。

4、大宗物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由办公室汇总,报jú长办公会同意后,由办公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统一采购结算。

5、物品的管理

(1)一般物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股室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本股室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物资由使用股室提出书面申请,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鉴批后,直接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3)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物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4)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办公室分管领导不予签字,财务不予报销。

(5)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6、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印章管理

1、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印章不得随意携带外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外出人员不准带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纸。

3、印章的使用应坚持“严格把关,专人使用”的原则,严禁任何股室以及无关人员私用印章。日常行文用章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掌握;如有重要信函或文书材料加盖公章,须由分管副jú长审批。

六、财务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

(二)认真搞好财务审批工作。坚持如下原则:

1、局内财务实行jú长“一支笔”审批。单项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jú长办公会议研究,jú长审批。原始报销凭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财务分管领导审核、jú长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2、各种会议、活动等开支,必须事先编制经费预算计划,经办公室报财务分管领导预审后,报jú长审批。

3、凡因工作需要,向单位借款,须经jú长或分管财务工作副jú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领取,在完成工作后及时报结。

4、接待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来韶人员,一律按标准从简接待。

5、差旅费报销按财政局开支规定标准审批,如特殊情况超过标准的,由jú长审批后方可报支(须经国库集中支付局审核)。

6、财务人员要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手续不全或凭证不实的,不予办理付款。

(三)及时认真做好收入及经费的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和银行、出纳对好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及时编制和上报会计报表,搞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必须经验收入库、登记,方可报销。

(四)提高办事效率,因公参加会议、检查、报表等出差至湘潭、长沙等地,要请示局领导及办公室,说明事由、时间、地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差人数及出差事项。外出差旅费、在外用餐等费用每月下旬(周五)报销一次,由办公室主任预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jú长审批,月月清报,不得拖延。未经同意的出差事项,不能申报出差补贴。

(五)财务部门每月向财务分管领导汇报本局各项经费收支、财务状况,财务分管领导分析整理相关财务资料后再上报jú长。

(六)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执行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会计、出纳应依照会计法规作出职能回避(如会计不经手现金,出纳不经手账务等),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办公室执行外部监督。

七、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用车原则是优先公务,优先急事,优先远程,优先领导工作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行用车。

2、实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各股室工作用车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市内提前半天,市外提前一天),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尽可能做到合并用车。市内用车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出湘潭、长沙等报分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车,司机也不得擅自出车。

3、用车范围,去省市办理重大事项的,接待上级来韶检查指导工作的,工作检查调查及其它需用车的事项,提倡勤俭节约,可派可不派的车次坚决不派,控制出车次数,交通便利的地方,鼓励乘座公共汽车。局领导因公到省、市办事,无特殊情况报请jú长批准后方可派车,其他工作人员需有2人以上的集体会议或其他特殊情况方可派车。节假日用车须先报用车计划。

4、单位职工因私事用车,原则上严格控制,本市范围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出市范围由分管领导审批,本局职工因父母、配偶、小孩有病等特殊情况应予以照顾。

5、车辆停放要遵守行政中心行政科的相关规定,若违章停放影响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的,年终扣发司机个人奖金。

(二)车辆使用及维护

1、实行车辆油卡充值与里程复核制度。单位油卡主卡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副卡交由司机使用,油卡每次充值后必须复核公车驾驶里程数,办公室负责登记入档,以备查询需要。

2、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前,司机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具体情况,如部件损坏程度、配件价格等,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副jú长同意后,安排司机本着节俭、安全的原则在指定地点维修。司机未经请示或擅自做主维修的,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出差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维修车辆时,司机应及时电话告知办公室。

3、司机应当爱护车辆,勤洗擦、勤检查、勤保养,始终保持车容整洁和安全运行,妥善保管车上的财物。不得带故障出车,不得疲劳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车辆外借。

4、司机必须安全出车,遵守交通法规,若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和有关部门和局领导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未经办公室及局领导同意,私自用车的事故由司机及用车人负担责任,并扣除司机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司机必须填好出车记录,以便考核出勤。司机安全行车,按年度考核,安全奖按规定核算,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安全奖。

5、司机在正常工作日及节假日都应保证通讯畅通,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范围

1、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

2、公务性接待。包括各级、上级部门及当地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我局的公务活动(视察、指导、检查、调查、联系工作等)。

3、非公务性接待。主要是参观旅游接待,包括各地本系统及友好单位的来客、上级通知要求接待的客人、局领导交办应接待的客人等。

(二)接待程序

1、会议接待。综合性培训、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的接待,经jú长或jú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公务接待。各股室应事先将来客情况告之分管副jú长,由分管副jú长向jú长报告,办公室根据jú长批准的标准进行定点就餐或住宿。

3、非公务性接待。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标准接待,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接待标准

1、用餐标准

(1)会议接待

包括培训、其他的专题会议等,每日80元/人,其中:早餐20元/人,中晚餐各30元/人。(上级安排的培训、会议,由上级部门负责经费的,按上级要求办)。

(2)公务接待

市局机关人员到我局办理公务,每日80元/人,其中:早餐20元/人,中晚餐各30元/人,或按最低标准200元/桌,最高标准400元/桌接待(不含烟酒)。特殊情况由局领导视情确定。

省级客人,每日100元/人,其中:早餐20元/人,中晚餐各40元/人,或按最低标准300元/桌,最高标准500元/桌接待(不含烟酒)。特殊情况由局领导视情确定。

中央部级来客。每日140元/人。其中:早餐20元/人,中晚餐各60元/人,或按最低标准400元/桌,最高标准800元/桌接待(不含烟酒)。特殊情况由局领导视情确定。

(3)非公务性接待

一般客人,就餐标准按中、晚餐25元/人标准或按150—200元/桌。原则不安排烟酒。

友好单位及兄弟单位的客人,就餐标准按30元/人或按200—250元/桌(不含烟酒)。

重要客人及局领导指定的客人,就餐标准按50元/人或按300—500元/桌(不含烟酒)。或按jú长指定的标准执行。

2、旅游及住宿标准

(1)本系统的一般来客,由我局负责开具景点的优惠介绍信,需住宿的,由我局联系宾馆,参观、住宿费用由来客自理。

(2)上级领导部门来电来人需接待的,及友好单位和有关兄弟单位的客人,由我局负责主要景点门票,安排陪同人员及车辆。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来客负责,特殊情况报局领导审批。

(3)重要客人和局领导指定接待的客人,门票、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由我局承担,并安排车辆和陪同人员。

3、用酒标准

用酒标准原则上按接待的客人等级确定。未经局领导同意,只能用办公室指定用酒,接待外地客人原则上用本地酒。上级领导部门、党政部门及其重要客人考察、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部门联谊活动或重大、特殊的座谈会,可适当安排水果、香烟等。

(四)接待管理

1、用餐、住宿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定点用餐和住宿,由办公室通知各定点单位、餐馆做好接待工作,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到宾馆、酒家签单,遇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或jú长报告。

2、实行烟、酒、槟榔办公室统一购领登记制度。批发采购,专人管理,领取登记,并及时核好库存,防止浪费和流失。由各股室负责人到办公室申请领用。办公室接待原则上不发放整包烟,如有特殊情况,报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接待人员不准擅自在就餐等消费处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其他物品。未经局领导批准,不报销高档酒水、物品和高消费的发票。不得在各种娱乐场所、商店、纪念品店等处签单。

3、纪念品实行统一购领制度。纪念品原则上不赠送,如上级领导有要求或局领导要求,按要求赠送纪念品,并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到办公室领用。

(五)监督管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实施和解释,各股室负责监督。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采取可行的技术保护措施,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有效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2、建立健全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移出、整理、鉴定、利用等均须有记录,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

3、定期检查室内档案,做好“八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分管领导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4、档案室要保持整齐、清洁,根据需要做好通风工作;保管档案要根据保管期限按期鉴定。

5、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对所管理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监交。

(二)查、借阅制度

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2、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绝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才可借阅。

3、只准查阅与本人工作相关的内容,不得查阅无关的档案材料,更不得乱翻和乱看。

4、要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得撕页涂改,如有损坏,应接受处理。

5、凡外单位需要利用本单位档案、资料的,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取证。

(三)各部门省、市级下发文件原件统一交办公室存档管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十、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清廉为政,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公开公正、讲求实绩、群众公认、领导评价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其他有关方面。重点考核实绩,考核层次为股室所考核,年终评比先进的股室所;个人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三)个人考核,按德、能、勤、绩相结合进行考核。必须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遵守考勤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填写《考勤纪实手册》。本人从事的专业,年终在省、湘潭市的评比排队,作重要的评审依据,在湘潭市五县市区业务考评中,名列后2名的不得评优岗。在日常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重大失误,对全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得评优岗。

十一、福利及医疗费报销制度

(一)在政策及财务纪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努力提高全局干职工的福利待遇,局行政在经费上、政策上积极支持本局支部、女工委、工会的活动,局工会应定期向局党组办公会汇报活动及经费情况。

(二)积极关心职工学习、生活、工作,创造条件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局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逝世可动用本局的车辆,局行政以本局名义慰问并探视,以示关怀;局内干部职工生日,以局名义送一束鲜花;局内职工工作异动,以局名义开欢送会。

(三)医疗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第3篇: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集团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证,合理配置企业集团资产,发挥集团优势,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企业集团公司对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可分为“集权式”、“分权式”和“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三种。

(一)“集权式”管理模式

采用本模式的企业集团,财权绝大部分集中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集权式的特点:财务管理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少部分的财务决策权,其人财物及供产销统一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资本筹集、投资、资产重组、贷款、利润分配、费用开支、工资及奖金分配、财务人员任免等重大财务事项都由母公司统一管理。母公司通常下达生产经营任务,并以直接管理的方式控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子公司只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直属分厂或分公司,投资功能完全集中于母公司。

集权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优点:(1)便于指挥和安排统一的财务政策,降低行政管理成本;(2)有利于母公司发挥财务调控功能,完成集团统一财务目标;(3)有利于发挥母公司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4)有利于统一调剂集团资金,保证资金头寸,降低资金成本。集权式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的缺陷:(1)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容易挫伤子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2)高度集权虽能降低或规避子公司某些风险,但决策压力集中于母公司,一旦决策失误,将产生巨大损失。

(二)“分权式”管理模式

采用本模式的企业集团,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以间接管理为主。分权式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在财权上,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费用开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做出更大的财务决策;在管理上,母公司不采用指令性计划方式来干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以间接管理为主;在业务上,鼓励子公司积极参与竞争,抢占市场份额;在利益上,母公司往往把利益倾向于子公司,以增强其实力。

财务管理权限集中与分散互为反正,由此产生的利弊也大致相反。分权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优点;(1)子公司有充分的积极性,决策快捷,易于捕捉商业机会,增加创利机会;(2)减轻母公司的决策压力,减少母公司直接干预的负面效应。分权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缺陷:(1)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有的子公司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公司整体利益;(2)弱化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不能及时发现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重大问题;(3)难以有效约束经营者,从而造成子公司“内部控制人”问题,挫伤广大职工积极性。

(三)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

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是没有的,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模式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集资金筹集、运用、回收与分配于一体,参与市场竞争,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的集权模式。此模式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是很多企业集团追求的相对理想模式。

(四)选择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三种模式各有千秋,企业集团应依据自身状况权衡利弊。一般而言,企业集团选择财务管理模式时应主要考虑股权集中度、子公司性质、集团规模、母公司经营者风格等因素。

二、企业集团管理模式选择的现实构想

针对一个具体的企业集团不同财务管理内容,对其财务管理的集权分散程度应加以权衡,进行选择,为解决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选择以及企业集团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一个突破口。

(一)强有力的集权

1、现金管理。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流转的起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现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如何把母子公司分散的现金集中起来,降低现金的持有水平,保证集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是集团财务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对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条件。必须加强:

(1)银行账户管理。针对目前企业集团出现的子公司私自在银行开户截留现金的问题,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开户的控制,子公司在银行开户须经母公司审批,所开账户必须由母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现金预测。为了使现金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短期行为,母公司应通过整体预测,对集团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财务部门而言,则要随时掌握每一个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

(3)筹资管理。母公司在现金预测基础上,研究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子公司所须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而须在集团内部筹集,并由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此项业务,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借助价值规律,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的有偿使用即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时支付利息。

2、预算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的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提出一定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二)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

1、投资管理。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予采用集中管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占集团投资很小的一部分。有的集团是根据子公司等级来划分投资权限,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2、利润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主体,其利润分配是集团分配的核心内容。母公司可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母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在母公司,以便满足集团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得到逐步增加,这是集团凝聚力的动力源泉。对于子公司的工资,资金的分配应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三)广泛彻底的分权

母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家核算,而母子公司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为财务管理的分权化提供了依据,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子公司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留存受益的核算上,均体现了子公司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制单、审查、记账和报表系统均由子公司按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

四大误区阻碍财务管理误区一:片面追求财务数据集中,缺少对集中财务的集中式和分布式应用需求的全面理解

误区二:对企业绩效管理在集团财务中的核心作用认识不足

误区三:集团财务解决方案的业务导向重视不足,财务业务一体化发展缓慢

误区四:平台化概念泛滥,基础平台的实际应用与领先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绝大部分企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企业的重组、分立、合并频繁发生,并处在全球化的起步阶段,“一套账”无疑会使企业的重组和调整更加艰难

近两年,国外跨国集团集中财务的管理模式日益为中国企业熟悉,国内各大软件供应商迅速跟进,“集团财务”管理软件由此发展起来,成为管理软件厂商占领高端市场的必争之地。

调查显示,世界前500强的公司,实现财务集中控制的已达80%。在中国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集中财务管理模式被企业集团普遍接受。一时间,“集团财务管理”成为了热门话题。

随着更多的管理软件厂商关注集团财务,大家对集中财务的理解开始出现偏差。有一种代表性的观点如此解释集中财务:“由集团总部统一设立‘一账式'会计账簿、统一制定会计科目、人员权限、业务流程等,各子公司在上级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增设会计科目、人员等,并基于互联网在异地独立录入数据,电子数据集中存储于集团总部数据库,并由集团总部统一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的管理模式就是集中财务。”

显然这种解释将集中财务的集中式应用的一种实现模式等同于集中财务,对集团财务的理解与企业管理需求和实际情况脱节,使分布式应用和混合式应用成为集中财务的盲点,这是在集团财务的应用模式上存在误区。

事实上,专家认为,财务集中的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要实现每笔业务的实时控制,其出发点是整合集团资源、降低财务费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增强业务透明度、提高决策支持水平、提升企业绩效,企业不能舍本求末,为追求“一套账”而付出庞大的总体拥有成本代价。

而更加重要的是,中国绝大部分企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企业的重组、分立、合并频繁发生,并处在全球化的起步阶段,“一套账”无疑会使企业的重组和调整更加艰难。

企业绩效管理对集团财务的创新意义早已经为国际权威机构所认可。但很大一部分国内集团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绩效管理”给企业带来的价值,绝大部分集团财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还处在犹豫和观望中。

国内集团财务管理软件的诞生比普通财务管理软件晚,当普通财务软件向财务业务一体化方向演进的时候,集团财务管理软件还处在萌芽之中。所以,虽然部分企业集团的子公司有比较完善的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但大部分集团财务管理软件并没有实现对业务系统的支持。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计世资讯发布的《2015-2015中国集团财务管理软件发展报告》认为,一方面目前部分集团财务软件厂商一味炒作概念,另一方面集团财务的应用方则普遍不了解集团财务软件,80%的用户都表示,他们对厂商所宣传的技术和产品都并不熟悉,这为部分集团财务解决方案的“技术盲点”留下了市场空间。

集团财务软件的平台化发展趋势不可避免,但遗憾的是,“平台化”这一概念被一些厂商作为卖点,而国内少有厂商可以提供真正平台化的集团财务管理软件。

第4篇: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的要求和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单位独立统一核算、统一记账、统一审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要求,同时为把规范权力运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三条调动全委干部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增强机关工作活力,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第四条统一账户、统一预算、统一台账、统一审核,不允许私设账目,规范建账,会计和出纳职责明确,分别设定,严格监管。下属单位咨询公司按原市财政核算中心管理办法,纳入委财务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支预算,目标考核

第五条委属各科室对口各项经费收入及费用支出以科室为单位按月按进度核报,由委财务设立台账统一管理,各科室明确报账负责人按月核对收支金额,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报账程序实行报账。

第六条收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确定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经费争取任务数。

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招投标罚没收入由委财务开具非税收款收据,督促各科室及时入账、财政及时返还。

2、因各种特殊情况各科室向市领导、市财政局申请特批的工作经费、追加预算和各项专项经费申请拨付的报告,经市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必须留存财务室备查,便于委财务和相关科室与财政衔接,督促及时拨付到位。

第七条支出:根据各科室和单位工作职能,每年确定基本费用支出控制指标,分别下达给各科室和单位。支出指标核定依据为:以近几年来各科室和单位实际发生费用为基数,综合考虑业务科室和单位工作实际需要以及各科室的实际情况。基本费用支出包括科室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和印刷费等,各科室支出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突破。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开支,由科室提出计划,说明事由,经分管领导审签,财务领导审核,报主任批准或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实行目标考核。各科室争创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争取工作经费和支出指标每年年初下达,各科室工作经费与支出挂钩,体现在经费收支预算中。

第三章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第九条委机关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体制改革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不谋私利,坚持原则,做到日清(出纳帐务)、月结(会计财务)、三相符,即: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不经领导批示的发票不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报,一切按规定办事。在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上,坚持“划分事权,分工负责,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十条开支范围及规定:

1、属委开支的包括:全委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含司机出差补助)、医疗保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以发改委名义的接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委主要领导的办公费、差旅费等。设备购置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经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列支,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由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经分管财务领导请示主任后核批。10000元以上由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财务领导提交委务会研究决定。车辆维修费用由委统一开支。车辆维修,由车队提出申请,按政府采购定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委财务人员核结,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科室包干经费,主要用于科室人员办公、出差、接待等工作开支。

3、各分管领导的各项工作开支(含司机差旅费用、路桥费、油费,不含车辆维修费)由各分管科室对应包干。

4、车船燃料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控制,不在办公室管理并通过政府采购认定的油票不予报销。

5、委各项会议组织和经费结算、上级领导及各兄弟地市的接待经费按照《市发改委机关会议、接待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6、各科室争创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当年超任务完成部分,按超收部分的20%作为科室当年工作经费。

7、在接待开支上,其费用标准可视情况适度掌握,由分管领导把关。

8、差旅费开支,除司机按规定给予出差补助,其他人员实行实报制。凡在市内、省内、省外入住五星级宾馆,须与主任报告,原则上按委领导300元/天以下,科级干部260元/天以下标准报销。

9、单项单次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需报告分管财务领导并请示主任同意后列支。

10、按照财政审核要求,办公用品、烟酒、礼品、打印费等必须附清单。

11、凡属于全委机关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奖金补贴等方面的开支,统一由委政工科按人事工资管理规定办理核定审批。办公室按政工科核定通知的数额,逐人登记造册支付。支付情况每年至少由政工科审核一次。

12、委内各科室所有大件物件采购必须通过办公室集中采购。

13、严格控制参加各种类型的考察、培训、研讨会等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经主任或委务会研究批准。

14、因工作需要各科室需请专家编制规划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和主任审签同意后,由主任(或指定代签人)与其聘请专家签订合同方可财务报账。

第十一条报账要求

1、所有费用开支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2、经费开支由科长签字,财务核定,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监,分管财务领导签报;

3、支出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印章清晰,大小金额一致;

4、支出票据按科目分类,按要求粘贴;

5、招待费、差旅费一次一贴;

6、各科室发生的费用不得跨季审核,否则不予报账;

7、出差、学习或其它公务活动需要现金数额较大时,经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同意后可由经办人到办公室办理借款手续,但借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请示委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对原来账龄较长的借款,委出纳人员要加强清查并督促归还,对接到催还通知后仍不归还的,于次月从本人津补贴中逐步扣还。

8、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9、报账时间要求:每周星期一、星期三。

第十二条报账程序

1、开支经办人按要求归类粘贴好票据。

2、委财务审核票据合法、真实性,并加盖审核章。

3、委分管科室领导审核签字。

4、主任审监。

5、委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报账。

6、各科室科长为报账负责人。

7、签报后的票据交委财务会计报账,登记科室台账并记账。没有特殊情况下,本周会计业务原则上在本周周五办理完,由出纳提现或转账交付报账人,及时处理好会计业务。

第十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所有专项经费的收支全部由委里统一集中管理,凡重大活动、重大开支等专项经费支出须先拟定支出方案,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查,报主任批准,并在委务会上通报。

第十四条建立财务监督和报告制度

1、主办或承办有关会议,应按规模、规格确定标准,由相关科室造成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任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备案。

2、科室个人和集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任何款项,一经发现,由组织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对重大支出的监督,纪检组、监察室对有关会议费、汽车维修、重大接待费等进行监督。

4、实行财务月报制度。委机关及咨询公司财务报表、科室经费开支情况按月向委务会通报;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向全委干部职工通报,接受民主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市发改委。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制定的《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15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2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第3篇:交通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根本好转,为促进西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交通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水平。

三、交通局范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及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春运工作、“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先进达标单位”等竞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基层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再培训。

五、一般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执行上述内容应承担的责任;懂得一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懂得怎样支持专兼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施工、运输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七、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业安全教育、复工和调岗教育五个方面的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八、针对各岗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法规、文件有规定的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保证职工的持证上岗率100%,杜绝一切违规无证上岗现象发生,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九、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要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好转。

第4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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