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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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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一篇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2016风景区基层组织活动年实施方案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二篇

2016风景区基层组织活动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要求,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切实以“活动”为抓手,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重点推进“五化”管理。

1、活动阵地一体化。继续以“评星定级”活动为抓手,重点从规范管理、提升功能、完善服务、集聚人气入手,加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一是逐步对不达标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每年按30%的比例,对三星级以下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逐步实现全面晋位升级。二是完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有条件的村要按照“五务合一”要求,把文体设施、卫生室、农资超市等配套设施集中整合在村部。三是推进村部整洁工程。要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管理、整洁卫生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组织生活制度化。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二是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三是坚持开展“七一”表彰纪念活动。四是坚持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村党组织每年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大会述职1次,接受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双向评价,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工作机制规范化。一是村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村干部每周一召开碰头会、集中办公;周二至周五实行轮流值班制,其他干部应工作需要上班。二是村“两委”月例会制度。村“两委”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小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三是重大事项决策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实施,并确保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是群众大会(代表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群众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群众代表会。五是实事公开承诺制度。村“两委”年初公开承诺当年拟办实事,接受社会监督。

4、主题活动常态化。村里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广场活动,包括各种学教活动、文体活动、纪念活动、公益活动、服务活动。

5、工作档案记实化。所有村级活动,包括各种会议、支部活动、远程教育、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坐班值班等情况,均用专门记录本作好记载,并要有图片资料,年底按照统一标准分类建档。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三、基本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

全市“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现场会后,全区将召开“基层组织活动年”动员大会,传达市现场会精神,成立“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全区“基层组织活动年”工作。各村(场)在动员会后,要结合实际,按照市委组织部和风景区党工委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

(二)调查摸底,查漏补缺

对照全市“基层组织活动年”实施方案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风景区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对照标准逐个查找问题和差距。各村(场)党支部要根据实际,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村级实施方案,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三)发动群众、开展活动

各村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风景区党工委会议精神,切实发动好本村群众,提高活动参与率。“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采取一月一主题活动的方式,确保活动能开展,受欢迎。

(四)总结成绩、表彰先进。

风景区党工委年底将在全区范围对“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进行专项表彰,对各村(场)活动开展进行总结,对活动开展优秀的村(场)进行表彰。

四、活动措施

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风景区党工委组织实施,各村(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一)层层细化方案推进。各村(场)要对照《风景区“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活动步骤和工作措施,工作方案要落实细化到天,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工作责任推进。风景区党工委书记是“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按照包村驻点的要求,定期进村指导“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村支部书记是村“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是本村“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具体责任人。

(三)开展集中活动推进。各村结合工作实际,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集中抓好以下几项活动。一是依托远程教育站点对全村党员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开展每月例会活动,确定每月30日(二月为28日)为村集中例会日,机关包村干部参会指导,总结本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三是开展“七一”集中纪念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在“七一”前后集中开展表彰、走访慰问、上党课等活动。四是开展夏季广场活动。集中在9月到10月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广场文化娱乐活动。五是集中开展年底评议活动。集中在12月份,由风景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场)开展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党员互评活动。

(四)规范资料档案推进。各村(场)要坚持边推进活动边收集资料,收集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和电子影像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活动推进和规范档案同时进行。

(五)加强舆论宣传推进。各村(场)要有“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宣传专栏,深入宣传发动,及时宣传工作动态,提高活动知晓率。

2016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三创三先”进机关、进支部、进岗位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在“三创三先”活动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品牌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校总支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校开展“立学为先,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提能为着力点,倡导育人咨政、服务发展,通过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努力把党校党组织建设成引领发展的先锋队,不断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二、品牌名称、标识及内涵

(一)品牌名称

“立学为先,服务发展”

(二)品牌标识

整体造型是一个佩戴党徽和眼镜的人手握书卷漫步在宽阔整洁的大道上。象征着学习提升能力,知识服务发展。

(三)品牌内涵

1、党建引领,学习提能;时代先锋,服务发展。

2、体现时代特点,把握学用交点。

三、创建措施

(一)坚持立学为先

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基本规律和要求,使品牌创建活动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

1、树科学学习理念,促思想观念转变。以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树立学习是实现“双争”和“冲刺百强”现实需要的理念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全校党员干部做愿学、勤学、真学、深学、善学的模范。市委党校成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各支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并负责具体落实,切实解决品牌创建与党组织建设“贴不上、融不进、两张皮”等问题,通过把学习引入工作、生活,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实现品牌创建活动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兴全员学习热潮,促整体素质提升。全员学习、团队学习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特征,要通过品牌创建活动,形成科学长效的学习机制,在抓好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和普通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在线学习、图片展示、手机短信等各种学习平台扩展理论学习覆盖面,学习内容应涵盖政治、文化、经济各领域,促进学习生活化。

3、树知行合一学风,促创新能力增强。创建“立学为先,服务发展”党建品牌,离不开良好的学风。要坚持学习与研究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学习与创新相结合,实现理论务虚和实践务实的内在统一,切实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五个”建设的新思路、新决策、新举措,着力提高推进实现“双争”和“冲刺百强”目标的实际本领。

(二)突出“四学”带动

品牌创建活动,是充分发挥品牌效应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同事学的“四学”要求,注重品牌特色的培养,力争形成良好品牌创建局面。

1、突出主题,积极服务发展。围绕我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总目标、总任务,坚持以服务发展为核心要素,立足本职,强化学习,以学习凝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动力源泉,把学习与研究贯穿于工作开展、个人成长全过程,通过学习培养一批会学习、会思考、会实践的干部,形成“主动、互动、能动”的学习格局。

2、苦练内功,形成鲜明特色。在品牌创建的过程中,要以呈现岗位工作、学习特色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种沙龙、辩论赛、主题演讲等多种方式,为教职工提供业务技能交流平台,深挖业务技能,锤炼专业素质,积极促进工作效能提高和服务本领提升。

(三)助推“创先争优”

1、以品牌创建助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通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头脑风暴、考察培训、课题调研等方法形式,推进学习与理念创新相结合、与提升能力相结合、与推动发展相结合,实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由知识型向研究型转变,由泛学化向品牌化的转变。

2、以品牌创建助推“三创三先”活动取得实效。要通过品牌创建活动,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意识,促使党员干部务必始终想在先、干在前,不满足、不停步,凝聚创先争优的强大合力。

(四)服务“育人咨政”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找准品牌创建与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打造品牌过程中促进服务中心工作开展,实现党建品牌创建与学校长期发展战略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上的协调一致。

2、学习是前提,服务是目的。要把党建品牌内化为服务中心工作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发挥党校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

四、方法步骤

(一)酝酿发动阶段(2016年3月)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来。组织教职工根据工作职能和群众的要求,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大讨论,集思广益,确定我校党建品牌的名称和定位。把党建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二)品牌申报阶段(2016年4月)

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中共市委党校关于开展“立学为先,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向上级部门申报党建品牌,同时上报创建工作方案。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12月)

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创建载体,发挥品牌效应。

1、把党建品牌创建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活动开展的效果落实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上。

2、培育品牌,加强宣传推介。围绕党建品牌创建,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加创建投入。各支部要围绕“立学为先,服务发展”这一总体党建品牌,结合实际确定各支部具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品牌,切实使党建品牌创建的内涵不断充实、品质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促进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增强党建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效果。

(四)品牌认定阶段(2016年12月至2016年1月)

1、向市直机关工委突出认定申请。

2、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总结创建经验,积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对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长效管理,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不断提高我校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信度。

五、组织领导

为了将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抓紧抓好,落实到位,特成立党校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六、具体要求

(一)各支部要立足本支部特点,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主题,用鲜活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党建品牌的宣传推广。各支部要立足现有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利用不同载体,加大党建品牌和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切实增强“立学为先,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在党建品牌创建过程中,各部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求实的态度去工作、以务实的作风当先锋、以落实的品质作表率,创新党建品牌、创造一流业绩,以党建品牌创建和“三创三先”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党校工作晋位争先。

2016全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促使党员履行权利义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则,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整改,使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讲大局、讲团结,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社会稳定的情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基层和工作第一线,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情况;是否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等情况。

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农村要以争做服务群众贴心人、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着重围绕党员在“三培两带两服务”、“设岗定责”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开展评议。机关事业单位要围绕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参与“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活动、创建“党员先锋岗”为民服务承诺等活动进行评议。

三、评议格次及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好、一般、差三个层次。对个别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定格的党员,可暂不定格,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复议定格。评为差的限期改正的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按程序进行复评复议。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特点和要求,自觉履行好党员义务的,评为合格党员。

一般、差限期改正、不合格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标准,参照《省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基层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党员人数较多,设有党小组的支部,可在党小组会上评议。但形成组织定格意见和处置决议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有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有效。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

各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民主评议工作有关规定,掌握评议工作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打牢思想基础。在学习教育的同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

(二)民主评议

1、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通过谈心,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共识、增强团结的目的。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由党员先自查自评,再开展相互批评。

3、测评确定格次。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和党员的平时表现,确定出每一位党员的格次。对于党员得到“差”票达到30%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可定为不合格党员。年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定为不合格党员,不作限改处置。对年老体弱和因病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加集中评议,但支部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评议结果要在党务公开栏公布。

(三)组织处置

对不合格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作出限改或劝退、除名的决议,写出有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报基层党委进行审查,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再召开党委会形成正式决定,然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处置结果。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预备党员要参加评议,但不定格次,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改处理。

(四)总结提高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组织对表现突出、评价好的党员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组织的和个人的整改措施。要逐级形成工作总结、汇总表格并上报。民主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本单位党组织工作档案。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归入本人党员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在评议前,应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整顿,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单位,要派出得力干部指导、帮助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过场,对放松标准应处置未处置的,要进行重新评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2.把握政策。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遵循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公开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划清界限,做到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党员思想稳定。要认真做好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帮教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劝退、除名的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置决定。

2016党员量化管理工作方案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四个一”的总体思路,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美丽富庶和谐幸福新”打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主要内容

站院党支部根据全体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为三个层面:

领导干部层面:主要是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

中层干部层面:主要是科室主任、副主任的党员干部。

普通干部层面:主要是普通党员干部和预备党员。

针对不同层面的党员干部,设置不同的量化管理标准,并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分解。重点是围绕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爱岗敬业、学习教育、工作绩效、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服务社会等8各方面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其中理想信念10分、宗旨意识10分、爱岗敬业15分、学习教育15分、工作绩效15分、道德品质15分、廉洁自律10分、服务社会10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并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参加日常活动等情况进行,对党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考评办法

站院党员分类量化管理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年度考评制,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审定四个步骤进行。

1、党员自评。年终考评时,由党员对照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活动内容,通过打分的形式进行自我评定。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小组会,在做好公开、公正、民主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结合实际进行互评。

3、群众参评。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群众代表或工作对象,对党员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

4、支部审定。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后,由党小组进行审核后上报党支部并最终确定评定结果。具体形式是将党员个体的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得分进行累加,得出党员平均分,经审核后再将党员的平均分与加分项的得分进行相加得出党员的最终分数。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16年“双重点”工作,是市计生局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是站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抓手,站院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工作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此次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工作要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要通过“党员学习日”、每周五政治学习等形式,将实行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党员参与到分类量化管理工作中。

2016年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
2016年党员活动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文明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构建文明和谐开封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在县文明委的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任总队长,负责具体服务项目召集落实,并争取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围绕“提质增效”的工作主题,扎实稳步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人社部门志愿者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人社干部社会服务意识,促进培育人社机关良好的文明风尚,提高人社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使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成为宣传党员法规政策,宣传人社文化的前沿阵地。

四、工作机制

(一)贯彻落实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有关规,制定活动章程和活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二)落实志愿者服务登记制度。志愿者每次服务活动后,在志愿者服务情况登记表中如实填写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

(三)完善志愿者服务队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纸等传媒,大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党员志愿者的感人事迹,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活动的具体安排

按照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要求,每年至少组织活动2次以上。2016年我局志愿者服务队将开展以下几个活动:

1、结合党员宣传的需要,配合各业务部门上街设点,向社会进行党员宣传,接受党员咨询。

2、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结合“三进三促一提升”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企业,宣传国家各项人社政策。同时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

3、开展扶弱助贫活动,对内向身边生活上、工作上有困难的同事、离退休干部伸出援手;对外走进弱势群体、社会福利机构、校园向社会贫困成员提供帮助。

4、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志愿者行动。在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和结对帮扶村开展清洁活动,积极开展植树活动,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5、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对服务窗口人员进行“三亮”,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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