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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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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强打击无证行医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遏制无证行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打击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厉打击“黑B超点”和“黑B超车”等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非法行医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单位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科目的超范围行医、任用非卫技人员、发布无证医疗广告及违规医疗广告等不规范行医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

制定下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调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辖区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形成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各村(社区)、非法B超点和其他非法行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非法行医点详细情况,为下阶段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监、卫协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实非法行医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完善非法行医定期排摸与报告制度,采取发现一家打击一家的形式,建立打非台帐,对打击过的窝点进行不定期回访,防止非法行医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街道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本街道内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尽心尽职,密切配合,争取形成部门合力,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注重程序。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法,查实非法行医现象,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同时要注重执法程序,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礼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四年六月

篇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香城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香城镇卫生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邹城市卫生局邹卫防字【2011】1号文件精神及具体工作部署,确保2011年春节期间社会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卫生院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打击非法医疗违法行为,防止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组织领导

成立香城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香城镇镇长田野任组长,卫生院院长詹昭珠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派出所所长及镇法制科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汇总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由镇派出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镇派出所负责专项行动中各项具体执法工作的落实和辖区内有关行动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行动时间

2011年2月3日至2011年6月20日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非法行医问题的底数 由派出所执法人员组织人员,联合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尤其是外来人员集中村庄和人口

密集的采矿企业集中区域)的黑诊所、药店坐堂行医、非法设置医疗广告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的详细情况,摸清非法行医问题的底数,建立管理台帐。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二)深入开展专项打击,严格执法,取缔非法行医活动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黑诊所,严厉处罚坐堂行医行为,坚决拆除、清理非法设置的医疗广告招牌、条幅以及其他各种非法医疗广告,认真查处卫生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移送的非法行医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非法行医行为的纵深打击 主动加强与卫生、药监、工商、街道城管办的联动,全面收集信息,强化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实施纵深打击。对持有合法证照的药店内存在的坐堂行医行为,在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药监、工商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吊销其证照;通报街道城管办,严禁非法医疗广告的设置审批;通报出租屋管理部门加强出租屋管理,对容纳非法行医行为的出租屋业主给予相应的严厉制裁。

(四)强化监管,严密监控非法行医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由镇街派出所执法队组织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活动严防死守,精确打击。由卫生院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对非法行医及相关问题的专项监察,并在2011年2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月份的下旬组织开展对各街道执法队查处非法行医工作的任务部署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台帐管理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各街道实际工作绩效纳入综合执法考评。

(五)梳理线索,复查全年查处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 由各街道执法队组织人员对2010年全年查处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进行梳理,查找线索,对涉及多次处理的药店、诊所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进行重点复查,对屡犯不改、顶风作案的要给予重点打击,对其中有正规手续的药店,及时通报药监部门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加强医疗安全知识宣传和就医引导

镇相关科室及各街道执法队要主动协调卫生及街道城管部门,加强医疗安全卫生宣传引导工作,指导辖区内的合法诊所在显著位置设置就医指示标识,为正规医疗指引标识的设置开通绿色通道。

四、工作要求

(一)非法行医问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政治高度看待这一问题,各执法队队长要高度负责,真抓实干,亲自牵头组织措施制定和工作落实。

(二)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行动期间,各街道执法队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执法人员全天值班,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群众投诉、部门移送等渠道转来的所有涉及非法行医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予以

查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三)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妥善组织公共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诱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对行动的战况要主动联系媒体给予正面报道。

(四)要保持高度责任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及时、稳妥地处理非法行医案件。查处坐堂行医行为时,要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拍照并复印;对2010年度查处非法行医案件的卷宗要及时整理归类,单独存档,妥善保管。

(五)要及时通报信息,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中午12时将上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报送专项办公室;2011年3月13日将前月行动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4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整体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送市卫生局。

镇卫生院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0537-5733120 0537-5738076

香城镇卫生院

2011-1-24

篇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2016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王伟(小)县卫生监督稽查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文件要求时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违法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以各种合作形式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七)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堕胎。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底排查阶段

县卫生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一方面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畅通举报途径,并主动出击,通过举报线索调查、监测广告、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摸底排查,搜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摸底情况,从城市社区开始,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拓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中力量打掉一批非法行医时间长,行为恶劣,群众反响大的无证机构和人员,必要时可以联合新闻、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卫生局将以暗访为主要手段,深入基层对此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检查评估,对监督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监督机构要统一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衔接,形成严打态势。

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构通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移交案件的全部资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在每个月27日前上报本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2016年9月9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卫生局疾控。

篇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2016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朱沱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16〕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

2.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篇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2016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医疗机构的安全责任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诊所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承租、承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在登记地点外开展诊疗活动。

2、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保证不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3、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保证不在非收集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保证不与生活垃圾混放;做到及时焚烧销毁。

如发现从事非法行医,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

保证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杜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做为药店的责任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在药品零售场所内从事各类诊疗活动。

2、坚决杜绝“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健康讲座”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如发现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

保证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打击非法行医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卫生监督科室:

为了使各卫生监督科室更好地完成卫生监督所下达的打击非法行医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把我县今年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圆满完成年度卫生工作监督任务,提高和加强责任意识,特制定2016年度打击非法行医目标责任管理书。要求各相关卫生监督科室必须做到:

一、各科室辖区内无非法行医行为、药店无坐堂行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监督频次不低于2次/户。消毒效果检测每年不低于2次,对采供血、母婴保健机构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不少于4次。并于8月份之前建立健全《商水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对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要达到100%;医疗广告(含非法广告)监督率达到100%。

二、各卫生监督科室必须及时、完整、按规定做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工作。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文书要做到一案一卷,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当月发生的行政处罚案卷卷宗必须于立案之日起15日内上交综合业务科审核并建议所领导给予行政

处罚,并交由档案室存档。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制定科室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分配方案、责任卫生监督员名单应报办公室存档。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和错案追究制。

上述目标任务如果不能完成,或因工作不力造成辖区内发生非法行医责任事故者,责任人自动辞去科长职务,情节严重者将建议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科长签字: 所长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非法无证行医承诺书41

县卫生监督所:

我叫 ,男(女),现年 岁,民族 家庭住址 镇 村 组(社),于 年毕业 学校 ,现有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我于 年在 村(街道) 房内从事诊疗活动,接诊病人给人诊治疾病至今,主要开展的有 业务,有药品 、 和 三类共 种,医疗器械 等 种, 我场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个人 《执业医师资格证》、 《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略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管科在我处检查曾 次给我发过停业告知书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单,我因 原因 至今未停业,还在接诊诊治患者。

今天略阳县卫生监督所在 镇卫生院举办的分片区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警示教育会,在会上讲了国家及各级政府当前对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的政策、学习打击非法无证

行医的法律法规知识、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案例做了详细分析。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决定当面做出以下承诺:

1、 ;

2、 ;

3、 ;

4、 ;

承诺人:

年 月 日

我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行医

近日,从县卫生局获悉,我县在开展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组织人员深入车站、社区、村居、工地、集贸市场进行“依法执业,文明行医”等专题宣教,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制定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黑诊所”“假医游医”“医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突出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卫生计生、公安、法院、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了部门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五进”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车站、社区、村居、工地、集贸市场进行“依法执业,文明行医”“拒绝黑诊所”“健康人生,远离游医”等专题宣教,提升群众对非法行医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今年以来,已出动宣传人员350余人次,悬挂横幅50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县电视台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

三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抽调专家组实行综合监督检查,落实不良计分记录制度,将检查记分与证件校验挂钩,提升监管效力;对企事业卫生室、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意识,促其自觉落实管理制度,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已检查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城市生活美容机构等552户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51起。

篇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2016年医疗服务监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按照省、市201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及市《2016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2016年省、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与协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公众获得安全的就医环境,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区卫生监督所做好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依据《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衔接配合暂行规定》规定,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二)发挥哨点的监测与协管作用,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体系。区所进一步确定哨点单位,统一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并形成网络,明确哨点专职或兼职联系人,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积极配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并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同时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哨点监测的职责、工作制度及信息报告处置流程,努力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认真做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培训工作,认真执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使医疗机构负责人能认清违法行医的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激励和鞭策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继续与卫生局相关科室做好沟通工作,确保记分与校验相挂钩等制度的落实。

(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将群众作为发现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对发现大案要案,要及时邀请公安机关介入,共同调查、严肃处理,进一步做好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动员(4月):

给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推进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职责、工作制度及处置流程。

(二)组织落实(5-8月):

1、区所负责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有声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负责二到八院、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医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等工作;做好非法行医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2、各卫生监督分所负责非法行医哨点的建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落实专(兼)职哨点监测联系人;负责健全完善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开展并完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记分资料8月底前报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评定资料8月底前报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督促落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医疗机构接受日常监督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督促医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负责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报告,并做到常态化管理;负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宣传内容须有影像资料);积极开展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创建工作。

3、区所要对各镇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建立情况、非法行医巡查监测情况、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及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依据《市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考核评分表》,对达到要求的基层哨点鼓励其积极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全区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活动,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区卫生监督所全面负责推进年工作的开展。各卫生监督分所及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推进年活动。

(二)对照要求,强化落实,确保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卫生监督所及各卫生监督分所要根据市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按照时序进度要求,逐一对照落实,注重工作质量,完善资料台账。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及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工作的落实。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要积极开展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考核评分标准,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非法行医的巡查、监测,完善创建资料,以高质量的工作,努力建成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点。

(三)加大力度,强化宣传,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各卫生监督分所及基层卫生监督检查员要积极发挥医疗服务监督哨点作用,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特别是非法行医场所、行为的监管力度和频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上报。要做好对举报案件的突击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严肃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曝光度,震慑不法分子,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从而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全区老百姓医疗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四)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区卫生监督所与各卫生监督分所要齐心协力,整体联动,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合力。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主动与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形成监管合力。注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不以罚代刑,对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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