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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宣传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2    阅读:

篇一:合作医疗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

一、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要奔小康,先保健康。

三、一人患病众人帮,每年二十元保健康。

四、每月节省两块钱,合作医疗保一年。

六、办好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

七、参加合作医疗,为你排忧解难。

八、合作医疗,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九、参加合作医疗,感受政府关怀。

十一、合作医疗好,有病不用愁;生病得资助,无病益乡亲。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造福广大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

十三、为小家,为大家,参加合作医疗人人夸。

十四、群众参加,政府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看病难的好形式。 十五、疾病无情人有情,合作医疗解忧愁。

十六、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十七、合作医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十八、办好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农民负担。

十九、发展合作医疗,造福农民群众。

二十、互助共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二十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

1、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支持、农民参与、社会资助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健康保障制度

2、疾病导致贫困,防贫先保健康

3、看病治病有难,合作医疗分忧【合作医疗宣传】

4、参加合作医疗,家庭幸福安康

7、一人有病众人帮,合作医疗保健康

12、参加合作医疗是为人为已的善举

14、无病先投入,健康新时尚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的有效措施

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18、奔小康,要健康,合作医疗是保障

19、不怕难,合作医疗办起来;不怕亏,无病助人功德高

22、今年无病我为他人,明年有病他人为我

24、发展合作医疗,造福农民群众

25、自己交小头,国家补大头,住院有保障,确保不返贫

26、每年交20元,健康有保障

篇二:合作医疗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栏

一、人均筹资标准

2011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3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中央财政补助124元/人•年,地方财政补助76元/人•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人•年。

二、住院补偿方案

(一)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

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的项目,其余全部列入补偿范围。以下服务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戒烟、食疗、性病、戒毒等。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3、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5、就(转)诊交通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合作医疗宣传】 【合作医疗宣传】

6、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抢救、工伤、交通事故(经当地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证明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责任的除外)、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

(二)为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让困难群体享受关爱,对患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可按下列标准享受“大病特补”:

1、住院总费用在2万元~5万元的,超出2万元部分在原有报销比例

的基础上提高10%予以补助。

2、住院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超出5万元部分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予以补助。

(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报销比例在非基本药物基础上提高5%。【合作医疗宣传】

(四)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新农合可报销范围内中医药费用(含中成药)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5%进行补偿。

(五)对已参加新农合的民政资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精退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即指7—10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0日前入伍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进行补偿。

(六)对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建卡绝对贫困户、各类残疾中的Ⅰ级和Ⅱ级残疾人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进行补偿。

(七)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规定的各种特殊补偿政策后的补偿总额不得超过实际住院总费用。对已参加新农合的民政资助对象和农村建卡绝对贫困户、各类残疾中的Ⅰ级和Ⅱ级残疾人身份有重复的,只能享受一次提高10%的补偿政策。

(八)一次性手术用特殊材料(包括心脏起搏器、人工瓣膜、人工关节、各种支架、各种吻合器、各种导管、埋植式给药装置、体内置放材料),报销限额3000元(一种或几种特殊材料合计数)。

(九)住院补偿其他有关规定:

1、参合农民急诊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当日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2、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进行疾病所必需的检查后又返回住院的,其发生的检查费用按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住院补偿比例计算。

3、农村孕产妇在取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的医药费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剩余费用不足200元的按实报销,超过200元的顺产定额报销 200元,一般剖宫产定额报销400元;产科并发症和病理产科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后剩余的医药费按住院比例报销。

4、当年出生婴儿可随参合母亲在母亲参合地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政策,其住院补偿只包括住院、诊疗、药品、检查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包括生活及预防保健类的其他费用。享受时间从出生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下年度应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并缴纳个人缴费,方可继续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三、规范住院补偿行为

(一)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务工医疗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只能选择一个险种予以报销。

(二)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先在保险公司报销,再按新农合相应比例报销,但其报销总额不得超过实际住院

费用,参合农民需提供保险公司报销凭据和保险公司签字盖章后的报销联发票复印件。

(三)外伤参合农民住院的补偿规定:

1、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新农合均不予报账。

2、所有外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报销时均需向医疗机构提供证明材料。一般意外伤害需提供受伤当地村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交通事故的需出具受伤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外伤证明材料内容为:患者受伤的具体时间、地点、受伤原因、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的具体医疗费用数目等。

3、刑事案件受伤的,还应凭公安及司法机关出具的有效侦查、案件审理终结证明,方可按规定报销。案件终结后,获得民事赔偿的,应扣除已报销的医疗费用。

4、受伤的参合农民不得隐瞒受伤原因,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需要转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手续经县合管中心审批同意的,其起付线按最高级别医院标准计算一次。

四、门诊补偿方案

(一) 门诊统筹补偿

1、补偿标准: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范围内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县级补偿50%,乡镇级补偿55%,村级补偿60%。封顶线每人每年80元,家庭成员可共用。

2、补偿办法:

(1)参合农民须持《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及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就诊病人直接垫付规定补偿资金,并在《医疗证》上进行登记。获得补偿的参合农民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登记表》上签字并记录住址和联系电话号码。

(3)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每月定期将《门诊补偿登记表》、处方、发票等资料交乡镇合管办,乡镇合管办初审和录入新农合网络后,于次月2日前汇总造册报县合管中心审核拨款。

(4)乡镇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资料录入新农合网络后于次月2日前汇总造册报县合管中心审核拨款。

3、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

对定点医疗机构控制门诊费用,实行平均处方限额。月平均处方限额村级控制在50元,乡镇级控制在60元,县级控制在80元。

4、普通门诊补偿就诊范围:只限于本县内定点的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特殊门诊慢性病补偿:

根据慢性病治疗补偿的相关规定,对以下十一类慢性病的门诊治疗纳入门诊基金报销,补偿比例为7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恶性肿瘤病人的补充化疗及晚期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病人为7000元,其他病人为1500元。

1、恶性肿瘤病人的补充化疗及晚期治疗(包括慢性白血病)。

2、慢性肾脏疾病(包括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紫癜性肾炎)。

3、高血压病及其并发症。

4、糖尿病。

5、肝硬化晚期(失代偿期)。

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7、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8、风湿性心脏病

9、精神疾病患者。

10、骨性关节炎。

11、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个别少见特殊病种(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地中海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

【合作医疗宣传】

参合农民持《珙县新农合特殊门诊慢性病就医证》,在县内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医即报,在县外二级乙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的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销。

特殊门诊慢性病补偿申报审批程序:

(1)参合农民到县内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鉴定,由首诊专家检查确诊后,填写《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管理办法细则和表格见医保科共享文档),并签署意见。

(2)“医院意见”栏由各指定机构中的分管副院长、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科长签字生效,医保科盖章。

(3)《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医保科留底,一份由病人交县合管中心审批,并办理“慢病门诊医疗证”,以后凭证报销。

3、补偿办法:参合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珙县新农合慢性病门诊医疗证》就诊,缴费当时即可按规定报账。

五、就医流程

(一)门诊流程

1、参合农民持《新农合医疗证》就诊,证件信息与网上参合信息吻合,其门诊费用可实行网络直接报账。

2、“新农合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在新农合网上输入报账信息,并记入“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登记表”内,患方在“补偿人签名”栏签上姓名,同时窗口人员将本次金额记入《珙合医疗证》相应栏内。

(二)入院流程

我院新农合报账政策与珙县县级医疗机构一样,住院起付金额(即门槛费)200

元,报销比例75%,最高报销限额7万元/人.年。

1、参合农民出具本人参合家庭《新农合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诊治医师认真核实身份,开具《入院证》到住院处(住院大楼底楼)办理入院手续,并缴纳预交金。

2、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证件信息是否与新农合网上信息一致,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个人编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遇不一致的即时告知患方到相关部门更正。即:巡场镇的参合农民持证到巡场镇合管办更正;其他乡镇的可持证到珙县合管中心(珙县卫生局三楼)更正。

3、因急诊住院当时未带证件者,须将确切的身份证(或户口)姓名、户籍地址、家庭其他人员姓名等情况,详细告知医师和住院手续办理人员,以在新农合网上查询后正确办理住院手续,并于3日内带来证件交住院处核对信息。

4、住院后,所住科室进一步核实身份,验《新农合医疗证》、户口薄、身份证(未成年人除外)原件,收复印件;系外伤且符合报销规定者到村委会出具外伤证明,且需乡镇合管办审批签字并加鲜章。

5、住院过程中,若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范围以外药品及其他自费项目,诊治医生告知征得同意,并签知情同意书。

6、新生儿出生当年患病住院的,其父母可持出生证及母亲参合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新生儿免费入网和报账手续。即:巡场镇的参合农民持证到巡场镇政府合管办办理;其他乡镇的可持证到珙县合管中心(珙县卫生局三楼)办理。

(三)出院流程

1、病房通知出院当日,若医师开有出院带药,科室(或患方)须先持药品处方到住院药房划价记账。

2、医生开具《出院证》并完善医嘱及各项记录,住院处完善各项数据最终输入,新农合办审核,等待结账。

3、结账时患方先到住院费用结算处完清现金结账手续,再持发票到“新农合结算窗口”办理住院费用补偿手续,并按规定在补偿表上签署姓名及联系电话。

4、出院结算,原则上当日完清结算和补偿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即时结算和补偿(如证件不齐或信息不符或网络故障等),住院处必须在当日办成“出院待补偿”状态,患方须在出院后2周内到医院办理出院结算,超过14天将影响到新农合的正常结算或视为自动放弃新农合补偿。

5、完清结算手续后,归还《新农合医疗证》,患方妥善保存票据、出院证等。

6、住院处结算经办人员随时清理“出院待补偿”信息,超过14天未结账者,通知医保科向合管中心申请清除。

温馨提示:

●若《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时,请患方及时持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更正,否则出院结算时将影响到费用的正常报销。

●住院预交金根据具体情况预交,并视治疗情况追缴。

篇三:合作医疗宣传
合作医疗宣传标语

合作医疗宣传标语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健康奔向小康

2、参加新农合,看病不用愁

3、农民脱贫致富,合作医疗帮忙

4、发扬互助共济精神,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5、合作医疗利国利民,合作医疗情系万家

6、合作医疗,保您健康,一家有难,八方支援

7、看病治病有难,合作医疗分忧

8、一人有病众人帮,合作医疗保健康

9、为小家,为大家,参加合作医疗人人夸

10、合作医疗好,有病不用愁;生病得资助,无病益乡亲

11、合作医疗就是好,门诊住院都报销

12、镇级医院单病种,合疗住院零付费

13、农民生病不用愁,合作医疗解忧愁

14、新农合,手牵手,健康路上一起走

15、为父母参加合作医疗体现儿女一片孝心

16、发展合作医疗造福农民群众

17、保大病,顾小病,合作医疗见真情

18、合作医疗,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篇四:合作医疗宣传
20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市合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文秘部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管理办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市补偿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宣传】

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考察交流团10余次,这些考察交流团参观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了解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补偿2264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156人次,门诊补偿7441人次,慢病补偿4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10391865.41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9903841.33元,门诊补偿总额421718.08元,慢病补偿66306.00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25%左右,得到2000元以上补偿金967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71人次,最高补偿金达33877元。

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300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40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们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在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我们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二)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筹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篇五:合作医疗宣传
示范卫生院宣传标语

示范卫生院宣传标语

1. 要奔小康,先保健康

2. 保护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

3. 合作医疗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4. 办好合作医疗,减轻农民治病负担

5. 一人有病众人帮,合作医疗保健康

6. 每年缴纳五十元,合作医疗保一年

7. 大家身体要健康,合作医疗可帮忙。

8. 合作医疗是个宝,患病住院有钱补。

9. 为小家,为大家,合作医疗人人夸。

10. 合作医疗是个宝,永远参加有着数。

11. 金山,银山,合作医疗是靠山。

12. 一人有病众人帮,合作医疗保健康。

13. 合作医疗合民心,互助共济一条心。

14. 加强职业病防治,关爱劳动者健康。

15. 加强农村卫生改革,促进农民身体健康

16. 响应中央号召,将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17. 提高农民健康素质,促进农村卫生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8. 农民生病不用愁,合作医疗解忧愁

19.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 新农合的惠民政策,诚心诚意的为百姓服务

21. 看中医,吃中药,费用低,疗效好

22. 推广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3. 提高卫生意识,建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24.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25. 把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公益性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6. 落实政府职能,建立稳定的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27. 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提高乡镇卫生院效率

28. 严格执行农村卫生站用药目录,规范用药行为

2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的有效措施

3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31. 合作医疗好,有病不用愁;生病得资助,无病益乡亲

32. 合作医疗,政府支持,农民参与,家庭受益

33. 实施合作医疗,发扬互助精神,惠及千家万户,保障农民健康

34. 金山银山,合作医疗是靠山;千好万好,惠民政策是最好

35. 合作医疗好,看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为您解烦忧

36. 合作医疗好,个人出钱少,政府补助多,报销比例高

37. 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患大病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万元

38.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看中医吃中药,费用全报销

39. 参合农民就诊实行一卡-通,群众就医报销方便多

40. 用心服务,有爱相助,公共卫生铸就健康之路

41. 树公共卫生服务新理念,创居民就医医疗好氛围

42. 公共卫生服务时时处处,保障健康惠及家家户户

43. 乡镇卫生院全面负责九项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44. 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减轻农民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45. 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站服务行为

46. 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47. 合作医疗好,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农民患病不用忧。

48. 合作医疗人气旺,你帮我帮政府帮,家家户户保健康。

49.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50. 每日节省一角钱,合作医疗保一年,最高可报一万元,还有特困救助钱。

篇六:合作医疗宣传
2016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xxxx县人大常委会xx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深入到xxxx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听取汇报,对全县新农合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新农合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高标准启动,高水平服务,高要求管理,创全省一流”的工作目标,围绕“巩固、完善、提高、创新”的总体思路,认真践行“为民、惠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积极推进,取得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效果,新农合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

(一)加强政策宣传,改进筹资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合积极性

为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支持,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邀请参合群众“现身说法”在卫生部门和定点医院开辟“合作医疗宣传专栏”,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为解决筹资难的问题,积极学习阆中经验,将收取现金与委托信用社代收代缴筹资相结合,不但方便了群众缴款,而且减轻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2016年参合人数达57.9万人,筹资达2894.8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86.36万元,中省配套12309万元,全年基金达16790.18万元。参合率达100%。xxxx年参合人数57.35万人,筹资3441.29万元,县级配套1720.34万元,中省配套14339万元,全年基金达19500.63万元。参合率达100%,筹资标准从2016年每人80元提高到xxxx年的每人350元;补偿标准乡镇卫生院、县级各定点医院、辖外就医均有大幅度提高,封顶线由2016年3万元提高到xxxx年12万元,仅2016年住院补偿达11478.11万元,分娩定补73.31万元,大额慢性病补偿99.8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3875.44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偿1141.36万元,全年支出基金16668.1万元,基金结余122万元,基金使用,基金沉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新农合已成为一项普惠百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缓解了农民群众过去“小病扛,大病拖”的问题,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突出社会现象得到基本解决,为推进“三农”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促进了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新农合自启动实施以来,县乡镇人民政府高度,始终坚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联动,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设置了新农合管理中心,对机构人员编制,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经费给予了适当的落实。新农合管理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适时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简化报销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报帐,对普通门诊补偿,正常分娩补偿,重大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县外住院补偿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简单易懂,操作性强,群众乐于接受。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普惠百姓的惠民政策更加惠民、更加深入人心。

(三)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

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对基金运行管理实行了县统筹、设立基金专户。坚持“管用分离,封闭运行”和“财政管钱不管帐,中心管帐不管钱”的新农合统筹资金管理原则,对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使用上严格按国家财政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承付,定期核算,按月结算,帐目公开,接受监督。对新农合补偿实行三级公示监督制,凡住院病人出院,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都必须在医院大厅醒目处公示病人补偿信息。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开通了南充卫生监督在线投诉平台,在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中心设置意见簿,举报箱,聘请了80名新农合义务监督员。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一票退出机制,出台了新农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确保了不出现骗、套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发生。同时严格实行告知制度,明确了各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最高限额,严格抗生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住院人次,建立现场稽核与回访制度,交叉审核监督,实行专家评审和网络信息平台等措施,加大了对新农合的运行监管。同时县政府近年来加快了乡级卫生院、村级卫生站的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人再转诊”的就医需求,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和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新农合的宣传只注重在筹资和管理上,对新农合的补偿政策群众了解最多的是住院和门诊补偿,对分娩补偿、重大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和县外住院补偿的政策规定了解不多,致使外出务工人员,慢性病人对新农合筹资有抵触情绪。

(二)存在垫缴筹资款现象

县政府每年按统计人口下达各乡镇新农合筹资任务,而乡镇人口存在迁进迁出的变动,死亡人员未下户,外出部分人员在外购买了五险一金等情况,因此,筹资任务与实际参合人数有一定的差距,存在村干部垫缴筹资款现象。

(三)基层基本药物难于保障

省级基药采购平台不完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过窄。基药配送企业对基层医疗机构供药不及时、不齐全,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用药短缺,参合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治疗,门诊用药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四)监管力量不足

新农合管理中心承担着全县57万余人的参合筹资、每年近2亿元的基金管理,6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而管理人员仅有12人,专业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监管手段滞后,难于实现全面高效监管。

(五)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

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私立医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有待加强。医院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将门诊病人收入住院治疗,滥用抗生素,开大补方,延长住院时间,过渡检查和治疗等不规范行为。部分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价格偏高。部分定点医院住院病人结构严重不合理,村级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不够规范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打牢群众基础

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合工作的全过程,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质量,进村入户宣传到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行专题宣传和重点宣传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新农合这一利民政策带来的好处。

2、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完善筹资办法,将新农合筹资群众缴纳现金与信用社在群众专用帐户上代收代缴相结合,方便群众筹资,减轻村干部工作压力。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健全基金管理的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防止骗取套取基金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加强监管的业务技能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3、加强协调,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要面对现实,积极向上反映,合理扩大基药目录范围,尽快完善基药采购平台,更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尽量缓解现阶段存在的村级卫生站点有医无药、门诊用药难的问题。

4、强化医疗监管,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

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一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努力提高医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使患者在医院有家一样的温暖,充满希望与自信。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新农合准入和退出机制,使医院按规操作不踩新农合管理红线。三要建立科学的结算方式,加强对医院新农合管理人员的培训,统一结算口径,建立网上结算监管平台,促进参合住院群众补偿方便快捷,减少因医院新农合管理人员业务差异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一要适当增加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编制,选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监管队伍。二要保障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经费,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使所有新农合管理人员都能准确掌握新农合政策,熟悉报帐流程,科学使用结算方式,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四要加强廉政教育,打牢思想防线,守住新农合管理工作底线。努力提高经办人员的思想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经办能和服务水平,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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