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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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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

司发[2016]第10号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职工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财务室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厂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司实际,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5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治理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查看更多与本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的文章。 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5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公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排查隐患台账,尚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

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同时,要及时上报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篇二: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2016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篇三: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在近期全国严峻的安全形势下,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领导安全工作批示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控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股室按职能切实做好相应工作并加强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工业园区环保站负责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加强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迎接检查和督察工作。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7月10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1)。

(二)复核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25日),组织业务骨干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报告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及时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签字认可。

(三)县政府督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迎接县政府督查组的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信访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增强环境风险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境安全活动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与调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次调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的出发点,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现状为重点,为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化学品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

(二)调查目标

通过本次调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及有关环境基础信息,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系统。为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确定重点区域和行业、筛选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清单、定期排查新化学物质、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梳理评估化学品项目布局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具本调查目标如下:

1、基本掌握生产化学品的种类、产量、区域分布等情况;

2、初步掌握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区域和行业分布特征情况;

3、初步了解特征化学污染物种类等情况;

4、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动态数据库。

二、调查原则与技术路线

(一)调查原则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调查工作部门和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细化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逐步落实,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全面调查,突出重点。本次调查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一次针对化学品的摸底调查,重点查明制造化学品的企业及其生产、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数量。

3、加强监督,保证质量。加强督导,仔细审核,按照调查工作有关质量控制要求,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分步实施,定期更新。摸清并持续掌握我县化学品生产、使用及环境情况是完善我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突出重点、保障工作质量,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化学品调查工作分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和使用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两部分实施,之后每五年定期更新。

(二)技术路线

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路线见图1。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本次调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总体指导、调度下进行。为保证我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宜丰县环境保护局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调查办具体负责对调查工作的实施和组织协调,审定和报送调查结果,及时汇总调查数据,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工作任务

1、制订实施方案。我们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本县实际,制订《宜丰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本地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2、确定调查企业名单。通过筛选,确定调查企业名单,并报市环保部门复核。在确定调查企业名单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如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登记、环境统计、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全省汞污染排放现状调查评估、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等工作掌握的已有企业名单。同时还应协调本地安监、工信、质检、工商等,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筛选。

3、企业填报。组织实施本次调查工作,发放调查表,并组织指导企业填报。

4、数据审核及上报。按照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有关数据质量和审核要求审核数据,合格方可逐级上报。对于不合格的,应形成审核意见,要求企业重新填报。

5、调查资料的保管与使用。妥善保管本辖区调查企业的纸质调查表及相关资料。调查所得资料仅用于掌握全县化学品生产及环境情况,不与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挂钩。

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宜春,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提升市民素质,构建幸福宜春为目标,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宽领域,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三、服务项目及对象

1、服务项目

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社区及城乡区域开展废气废水监督、植被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2、服务范围

以中心城区各街道、社区为重点,适度延伸到周边乡镇、企业。

四、工作安排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建分队(2016年11月)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2016年1月至11月)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2016年11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

动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单位队员推荐、报送工作。为本单位队员参加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2、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活动参与的覆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积极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加强宣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激励措施,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四: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防范和杜绝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食品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

根据辖区内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黄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使用添加剂单位为重点产品,以食品企业集中的镇为重点区域,以蜜饯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滥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为重点问题。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深化去年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履责能力,将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巡查的力度和宽度,全覆盖地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查是监管工作的规定动作,按照要求,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性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添加物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场区卫生状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同时积极指导乡镇质监站工作,充分利用乡镇质监站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将巡查任务分解到镇(开发区),使其尽快融入工作当中,增强监管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由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转型。

3、定期调整、完善、充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一是坚持每季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企业产品质量、对企业巡查等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记录档案。做到每开展一项工作都有完整记录可查,及时做好工作的小结、汇总和整理。

4、突出重点,实施专项检查。针对重点产品加大力度进行突击检查,对于重点区域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于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取证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申办和取证情况,帮扶企业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指导企业做好申报QS证的相关工作。

6、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做好长效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途径。一要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二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三要强化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2篇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通过此次“百日行动”,在全区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要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全面完成省政府“6个100%”目标和“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二个突出隐患专项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食品原料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不安全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严重损害消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食品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我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二、整治重点

确定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蜂蜜及干制蔬菜、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酒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十大类产品为“百日整治”的重点产品。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是:

(一)乳制品:违法添加三聚氰胺、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革皮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阪崎氏杆菌、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污染等问题。

(二)蜜饯:蜜饯中滥用着色剂、甜蜜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中违法使用塑化剂,变性淀粉生产中使用未经批准的辅料,食用明胶产品中铬含量超标等问题。

(四)调味品:辣椒制品等“有色”食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等工业染料,以及酱油等调味品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

(五)食用植物油:违法使用“地沟油”、以及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标、山茶油等掺杂掺假等问题。

(六)蜂蜜及干制蔬菜:蜂蜜中掺杂使假、以及产品中氯霉素超标等问题,干制蔬菜中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漂白、及铅和镉金属污染。

(七)饮料及饮用水: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微生和溴酸盐超标等问题。

(八)肉制品: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来历不明原料肉、以及原料肉中“瘦肉精”、抗生素、火腿肠中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九)酒类: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负责此次“百日行动”。2、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省市局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组长全面总抓,副组长协助抓,组员具体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和“进村、进企、进户”等措施,形成“厂厂三人管、责任各落实”的格局。3、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要高度认识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此次行动不仅仅是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的行动,更是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关乎国家大局的政治行动,要集全局之力,统一认识,打好这一仗。

(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1、制定方案。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科学、细致、可行的行动方案。2、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乡镇质监站监管工作人员大会,布置此次行动任务。3、全面排查。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原则,全区食品生产领域按乡镇划分,各乡镇要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摸底,做到“两清”,底数清,情况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培训,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组织一次约谈,开展一次培训、签订一份承诺书,以促使企业真正把好厂门,落实责任。召开辖区内各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通过签订承诺书、企业代表发言等措施,提高业主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

(四)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突出蜜饯、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单位,黄白酒三类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整治。采取增加巡查频次,日常检查结合突击检查,强化专项抽查等手段,以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回收食品为原料、食品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确保区域内食品安全。

(五)奖优惩劣,整顿秩序。对排查发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符合、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产、暂扣许可证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借助媒体,树立正面典型,对于好的企业要进行支持保护。

(六)探索机制,长效管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原则,划清监管边界,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责任不清等问题。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注重发挥“三员”作用,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工作责任网。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站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结合监管需要,强化基层站所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分级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基层站所人员食品监管业务素质。推进实施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价制度,增强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并做到早预防、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3篇 【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精神,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黄白酒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二、整治目的

(一)确保人体健康。宣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宣贯黄白酒强制性卫生标准,制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生产、销售。

(二)提高产品质量。按计划对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样。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恶性低价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步骤

(一)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进行统一监督抽样,摸清产品质量状况。根据市局2016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任务,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实施监督检验。

(二)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执行QS标准,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

(三)按计划进行巡查和监督抽样。制定定期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计划,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抽样,统一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整治工作标准

(一)全区黄白酒生产企业不存在制造假冒伪劣及无证、无照、无标准生产行为。

(二)企业生产必须满足QS食品市场准入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三)通过整治,黄白酒的合格率不低于85%。

(四)合格产品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和扩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特种设备区域性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防范体系建设,配合市局集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坚决消除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完善“打非治违”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违法充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非法充装、检验和供应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

(二)起重机械非法安装、改造、非法使用、无证作业。

(三)锅炉非法安装、修理、无证作业。

(四)电梯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维保质量低下,应急响应不及时。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要把此次开展的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作为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的契机。集中时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导相结合,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对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消除到位,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从2016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上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在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该查封的特种设备一律查封整治。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持续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督促指导整改阶段(8月)。对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堵塞漏洞,推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对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打非治违”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分局相关科室,各镇(开发区)质监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切实抓实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的部署要求,把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分局成立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切实发挥各镇(开发区)质监站人员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的“四定”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市局,要加强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联合排查,对需查处特种设备事故、追究责任的,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追究到位,要强化合作监管,形成齐抓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合力。

(三)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要把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诚信不达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制约。

(四)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媒体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宣传推广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继续大力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切实提高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率。

(五)坚持标本兼治。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对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能上升为制度的要上升为制度,能转化为工作机制的要转化为工作机制,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六)确保信息畅通。每周四(从6月4日起)中午12:00前汇总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和(见附件3);6月29日、7月30日、8月30日前活动总结;重大活动、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活动材料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加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战略实施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关注产品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产品为重点关注产品。

三、工作目标

(一)列入重点关注产品达到4个100%。

重点关注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挡案;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100%年检;获证产品100%全部实施监督抽查。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细木工板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二)推动“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

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乡镇质监站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由明显提高。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份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至10月31日)

全面落实重点关注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关注产品区域整治,切实解决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验收。

五、内容和措施

(一)内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

根据省市局开展2016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关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两类生产许可证产品获证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着重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二)实施措施

1、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调查摸底,100%建档。

2、加大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甲醛释放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

3、开展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加强标准法律法规的宣传。

4、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获证产品抽样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1、围绕区域块状经济特点,从规范着手,通过调查走访,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的数量、特点、重点区域,把握规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100%建档。

2、不断探索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使块状经济不断提升。

3、通过监管措施,细木工板合格率不低于85%,电线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5%。

六、积极构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长效机制

(一)加强监测分析,确定监管重点,推动执法工作

通过对重点关注产品的抽检及日常监测结果、申诉举报数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确定辖区监管重点,及时对问题单位和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加强行政指导,完善准入机制,强化自律建设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等产品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市场准入中的普遍指导、经营中的特定指导、事发后的建议指导等措施,将服务中寓监管,监管中有服务,引导经营者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准入制度,完善产品进货查验、重要产品登记备案、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促进企业间协议准入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协会、学会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及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让产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工地、进科技园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参与,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不断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等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沟通信息,加强宣传

围绕重点关注产品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产品质量信息。对重大信息、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工作亮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等也要注意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对整治成果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五: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街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3.25”火灾教训,扎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是的发生,经街道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信息上传下达,收集活动资料。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强化“生命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针对“3.25”火灾,要举一反三做好重点区域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大风天不允许使用明火等防火要求,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能力。

(二)强化重点区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各单位、社区、管委会要深刻查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六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演练,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交由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1.安监办负责检查10人以上具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

2.各社区、管委会负责检查辖区10人以下私企、所有经营场所、居民楼道、出租房屋、车库及“六小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严禁住宿,且需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的情况;辖区内棚户区、出租房、地下室的冬季“三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情况。

3.废旧物品交易市场、三公寓、苑泉社区的供销社大院、通讯社区的桑达公司大院及银河公司出租房等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区域恶劣天气强制断电和禁止明火落实情况;居民安全使用明火情况;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情况;居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情况;树立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疏散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室外疏散集结点设置情况;大风天气应急值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在落实,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逐一整改。

(二)各社区、管委会、辖区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在视线范围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在检查中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治理到位。

(四)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应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五)各社区、管委会要制定本社区、片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包括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治理内容等),并于4月30日前将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街道安监办。

篇六:2016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16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5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30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社区(村)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目标任务。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小区,督促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而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级监管”机制。由包抓领导带队,各单位(小区)对本单位(小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网格;各网格对网格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各单位(小区)进行自我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社区;对各社区(村)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办事处安监办;由办事处安监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由安监办牵头,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小区、网格、社区(村)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并对此次活动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确保活动有效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决定成立以主任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具体指导、协调各社区、村和企业开展活动,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检查范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校园等行业和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要以“人、车、路、企、管”五要素和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30条措施为抓手,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尤其突出对“两客一危”的治理,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消防领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对未达到验收条件和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露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落实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安全措施情况等。

4、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领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突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防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同时要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5、校园领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上下学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及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溺亡等。

6、食品领域:由安监办牵头,食药局配合,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原始记录、出厂报告、采购室三证、销售记录、出入库台账、现场卫生、企业证照并深入摊位、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对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继续深化液化气瓶治理、坚决取缔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瓶从事经营的行为,实现全区餐饮业无使用液化气瓶目标。

7、特种设备领域: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抓好安全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当前全区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确保当前我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我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和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及时公开曝光。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个吴办”建设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全办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和综合协调能力,做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和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九条意见;将食品安全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放心街道办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2.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4.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奖励制度健全、渠道畅通、受理及时,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监督管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及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严查蛋糕房等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坚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辖区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率达100%。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100%。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提高食品监测品种覆盖率,全面扩大食品质量监督范围,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监管。

4.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无证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100%;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对超标准使用添加剂的查处率100%,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查处率达100%。

5.加大对肉品的监管,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

6.对涉及食品违法经营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向刑事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四)应急管理

1.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建立区、办、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分工明确,工作落实。

2.完善应急预案、企业有专门预案。

3.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五)宣传教育

1.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及时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

2.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

3.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信心,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4.及时向人民群众及时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辖区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五、主要责任

(一)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综合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指导食品流通规范化管理;负责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活动,取缔私宰窝点;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创建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负责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负责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保证人员安全。

(六)负责筹集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对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规范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开展农产品的整治;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九)负责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对全辖区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食堂、学生课间餐、学生食用蛋奶、饮用水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督促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查验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

(十三)负责指导、检查粮油食品经营门店管理工作,维护粮油食品安全。

(十四)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十五)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含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以及公开举办农村家宴等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餐饮消费环节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含食品零售摊贩)以及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承担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现场制售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并实施监管;负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5日---4月30日)。成立街道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村、社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7月31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标准,认真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健全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工作制度,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自查,对不达标项及时改进,确保创建工作成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逐一排查、扎实推进,全面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综合政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环节、本辖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认真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1日)。对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按时完成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三)夯实工作责任。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投入,保障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应急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2016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4篇

为认真落实《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街道办决定,3-6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街道办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同志担任。食药所人员和各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药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村)、食药所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抓落实。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重点环节及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质监部门。积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中小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对于不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二)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谢小玲,协调联系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和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食品餐饮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区食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学校食堂、小饭桌)。要以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农家乐、乡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红白自办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进行查处。

(四)农产品及牲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协调联系农牧局、区商务办。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经营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含量等专项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上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依法坚决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加强对农贸市场肉品的监管,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督促检查,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毫不手软,对农残超标的坚决予以退市。

协调联系卫生、粮食、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要利用宣传车、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一切有效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5日)。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限期。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要尽快拿出处置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系。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针对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区食安办将组织力量,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的评价性抽检,并做好迎接省、市食安办抽查验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村、食药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要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确保人民健康的攻坚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层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农村食品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具有地域广、隐藏深、参与人员多等特性。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力争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食品典型案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

(三)加强沟通,推进整治。要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每月8日和23日前向街道办报送整治工作信息和整治进展情况,以便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对整治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开展诚信经营,争当诚信标兵。

第5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现根据辖区实际,办事处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办事处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农产品监督管理站站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食品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辖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依法科学监管,强化餐饮业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督查督办、警示告诫和问责追究,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

药品方面

(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二)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

(三)诊所的整治。严查诊所的药品质量和购药台账,坚决取缔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

(四)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农产品方面:

(一)加大对辖区水果批发市场和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检测信息出示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无公害农产品证明等相关资料,督促商家完善准入制度。

(二)加大对农贸市场肉品“三章两证”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检查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

“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整治。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为公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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