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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3    阅读:

篇一: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西陵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针对西陵辖区铁路沿线突出的治安环境问题,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保障铁路运输持续安全为目的,以整治突出治安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改善铁路沿线城乡环境面貌,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增强铁路沿线居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确保西陵辖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安全有序、环境整洁优美。

二、整治目标

围绕不发生拦车断道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盗窃、破坏铁路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关、提、拆、放、击”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案事件,不发生路外行人、车辆、牲畜上道造成交通事故的总体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务期实现以下重点工作目标:一是排查化解各类涉铁矛盾纠纷,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层层建立铁路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二是全面清理整治行人、牲畜、车辆上道,以及沿线非法开采、种植及乱搭乱建、损毁防护栅栏(墙)等安全隐患,净化铁路安全环境。三是依法打击涉铁违法犯罪,侦破一批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以强有力手段打造铁路的“安全屏障”。四是依法清理整治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收购铁路器材的站点得到全面取缔,并建立

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大力弘扬爱路护路风气,纠正影响列车安全的不良行为,使沿线广大群众、中小学生熟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培养爱路护路意识和行为规范。六是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沿线层层建立护路联防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铁路治安防控体系。

三、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地毯式排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铁路沿线涉铁矛盾、涉铁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重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逐件排查造册;对涉铁治安管理的重点单位、重点物品以及重点对象,包括“五残”人员、机动车辆及牲畜等,逐个统计建档;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逐一清理登记。在排查的同时,依托社区宣传栏、市民学校等阵地,多种形式宣传铁路安全知识、铁路法规和爱路护路要求。各单位于8月26日前,将摸底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前期宣传发动情况书面上报区护路办。

整治期限:8月18日—8月25日

牵头单位:区护路办、西陵公安分局、平湖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云集街办、西陵街办、窑湾乡、西陵经济开发区

(二)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整治突出问题阶段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存在的问题,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三项重点整治活动。

1、铁路沿线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主要任务:根据前期摸底排查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逐个整改销号,全面搞好辖区内铁路沿线的卫生整治活动。对铁路沿线视觉范围内现有积存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乱堆、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及时进行处理。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依法拆除铁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设和破旧废弃建筑,实现铁路两侧无新发生违章建筑、无残墙断壁,改善沿线建筑环境面貌。

完成期限:8月26日—9月30日

牵头单位:区建管局

责任单位:云集街办、西陵街办、窑湾乡、西陵经济开发区

2、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集中整治。

主要任务:根据前期摸底排查存在的各类涉铁治安问题和治安隐患,归口分类,逐个整改销号,全面营造铁路沿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对发现的各类涉铁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依法打击处理。做到化解一批矛盾,消除一批隐患,查处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收到净化环境,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效果。

完成期限:8月26日—9月30日

牵头单位:西陵公安分局、平湖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云集街办、西陵街办、窑湾乡、西陵经济开发区

3、开展中小学校铁路护路主题教育活动

主要任务:辖区铁路沿线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订详细工作方案,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爱路护路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通过举办黑板报、制作展板等学生喜闻乐见、直观形象的形

式,大力宣传爱路护路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常识,强化学生安全出行意识,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使爱路、护路成为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要加强中小学生的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翻越围墙、在铁道上摆放路障、石击列车、上道逗留等危险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登记,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铁路沿线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完成期限:9月1日—9月30日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云集街办、西陵街办、窑湾乡、西陵经济开发区、辖区铁路沿线小学、幼儿园

(三)认真检查总结,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主要任务: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的工作措施,建立并完善铁路沿线护路联防工作长效机制,落实联系会议、信息交流、联防联控等工作制度。

完成时限:10月1日—10月20日

牵头单位:区护路办、区建管局、区教育局、西陵公安分局、平湖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云集街办、西陵街办、窑湾乡、西陵经济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与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提高整治水平。今年,宜昌市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认真整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营造和谐、优美的环境,全面提升我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参与整治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向三峡日报、三峡晚报、区政务网站等新闻媒体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做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整治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5天内向区护路办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时,要迅速向牵头部门进行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收集、整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活动报道及相关宣传新闻图片,于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报区护路办。

篇二: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铁路沿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XXX铁路沿线社会治安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按照XXX护路办[2015]6号文件要求和部署,XXX护路办坚持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强化铁路沿线治安立体化防控能力,突出做好吉图珲高速铁路安全工作,确保铁路沿线安全持续稳定、运输畅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XXX护路办为扎实推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开展,调度全市相关单位召开铁路护路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职护路干部负责督导。制定出台《XXX铁路沿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细致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工作细化、措施可行、责任到人”。

二、坚持齐抓共管,健全护路制度。

XXX综治办、护路办将护路联防工作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同奖惩,严格实行护路工作责任制。一是完善组织机构。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各相关单位领导担任,

通过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各单位在思想上形成共识,措施上形成合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了护路信息反馈制度、地铁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各单位共同探讨涉及铁路治安稳定问题的解决办法,建立起沿线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上报护路工作进展情况及辖区治安信息,对当地治安动向提出合理性建议或解决方案,为全市护路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三、坚持打防结合,确保安全畅通

XXX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加大对护路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确保打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铁路动脉的安全畅通。一是对沿线村屯进行全面摸排,掌握重点人员及矛盾隐患。通过村屯(社区)工作人员的细致走访,沿线居民中共排查出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员81人,市护路办联合沿线各单位研究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的管控办法,及时与重点人员的家属、监护人进行沟通联系,坚决杜绝发生重点人员肇祸事件。二是加强治安巡控。XXX铁路沿线的村屯(社区)都成立了护路联防小队。在广泛巡逻的基础上,护路联防小队还对易发案及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的重点村、无人看守道口等重点部位开展了重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快速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三是明确责任监管。与各单位分别

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将铁路护路工作列为考核内容,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为了加强护路联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市护路办要求各单位定期自检自查、上报反馈信息。同时,市护路办不定期地深入铁路沿线村屯(社区)和重点路段、重点村组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限期解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评、排列名次、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坚持开展多形式地宣传教育,创造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 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我们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性宣传。市护路办通过不定期地编发新闻稿件等方式,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站、宣传专栏等媒体的宣传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广泛地护路宣传活动。同时采取在铁路附近的村设立护路宣传板、宣传条幅、在普法宣传中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对铁路护路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了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培养了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路的社会责任感。二是抓住重点对象,开展包保性宣传。督促高铁沿线村屯针对不同对象,经常深

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有前科劣迹人员户等重点户中进行包保性宣传,建档簿册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减少偷盗、破坏铁路设备的可能性;预防流动人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偷盗、破坏铁路设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三是开展教育性宣传。为扩大法制教育的宣传面,在暑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专题铁路护路宣讲活动。法制宣传人员通过深入村、组、农户,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向广大群众宣传爱路护路知识,开展科普宣传和法制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篇三: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6铁路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铁路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维护铁路治安秩序,切实保障铁路运营的安全,根据分局规定,薛家湾站派出所于2016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大准铁路薛家湾段开展百日安全线路治安专项行动,

继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摸排清查,进一步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加大对流散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收缴清剿力度,强化枪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强化重点地区整治和行业场所管控,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单位企业治安秩序的整治和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守护;加强路处宣传力度,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篇四: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5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第1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湖南”和“实施绿色工程,建设生态永州”精神,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永州市“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道县“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现就建设绿色道州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弘扬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生态家园为主线,以推进山地造林、“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河渠岸边)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道州为目标,统一思想,集聚力量,科学规划,高效推进,打造山川秀丽、风光旖旎、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新道州,建设生态环境最优的新城区。

二、建设任务及规划布局

(一)五年造林规划任务及规划布局

全县“五年绿色行动”造林总任务为19.25 万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16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10200亩,其它造林12000亩;封山育林110000亩,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1115000亩。实施范围为道县25个乡镇场。

1.森林城市及“三边”造林绿化:科学规划、高标准完成县乡结合部外延5公里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加快厦蓉、道贺高速公路,G207、S323、S325道州段,洛湛铁路道州段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标准绿化林带建设;抓好潇水、泡水、伏水、濂溪河、永明河沿岸风光带的绿化美化,展示绿色道州新景观。20XX年“三边”造林绿化5000亩,其中:路边重点放在省道S323道洲北路大转盘至永安关段、G207、洛湛铁路;江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湘江一级支流潇水沿线的白马渡镇、上关乡;城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县城周边;其它乡镇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以道路两旁、河流两岸、库区、城镇、村庄周围为重点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2.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主要规划在月岩林场、桥头林场、洪塘营乡、横岭乡的荒山造林和历年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低质低效、疏残次林改造,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

3.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主要规划在梅花镇、寿雁镇、仙子脚镇、清塘镇、祥霖铺镇、蚣坝镇、四马桥镇、白马渡镇、新车乡等油茶种植基础较好的乡镇。

4.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22200亩。主要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四马桥镇、井塘乡等。

5.封山育林11000万亩。主要是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较脆弱地区。

6.公益林管护111.5万亩。以潇水两岸、国省道两侧、铁路两侧及生态脆弱区为重点。

7.油茶垦复低改。主要以G207国道、S323省道两旁和祥霖铺镇、审章塘乡等油茶重点产区为主.

(二)五年城市建设任务及绿化规划

“十二五”期末,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2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主干道两边绿化率达到95%以上。实施范围为濂溪、西洲两个街道办事处。

1.公园建设

①西洲公园。对西洲公园进行升级改造,修建风光桥二座,建设防洪堤,完成公园内绿化建设,完善园内道路和照明设施建设,使其与潇水河滨江风光带融为一体。

②白马公园。新建白马公园,占地面积240亩,建成后城区人均可增加公共绿化面积1㎡。

③东洲公园。新建东洲公园,建设东洲草堂和防洪堤、道路广场等,修通园内道路、照明等公用设施,对东洲公园内的名木实行保护。建成后,可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约30万㎡(按现在人口计人均2㎡)。

④松林苑公园。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⑤城北城郊公园。完成公园的征地、规划设计和建设,保护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

2.城区道路绿化

对城区所有的道路进行绿化建设,总长约40公里。按照“一街一树”的原则进行干道绿化,选择樟树、桂花树作为城市绿化骨干树种。根据实际路幅宽情况建设绿化带,绿化带采取色彩明亮的灌木突出植物本身的特点和季节性的变化,形成鲜明的视觉冲击效果。

3.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建设

对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进行绿化,建设绿地面积10万㎡。风光带从三桥至二桥,将城东片纳入绿化带,带宽5—15米,可人均增加公共绿地0.5—1㎡。

4.庭院绿化

见缝插绿搞好单位内绿化,新建院址绿地率必须保证35%以上。新建院址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5.各类房产开发区的绿化

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本开发区的绿化。规划部门在办理设计时要预留35%以上的面积用作绿化,同时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6.苗圃基地建设

在上关乡平塘村征收30—50亩水田作为苗圃种植基地。

三、建设步骤和时间

(一)林业部分年度计划。五年造林总任务19.25 万亩。

1.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5000亩,补植补造32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8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7000亩,封山育林8600亩.

2.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6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700亩,封山育林17200亩。

3.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5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4.20XX年建设任务为37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2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5.20XX年建设任务为355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9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5500亩,封山育林15400亩。

(二)城市部分年度计划

1.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任务。高标准建设好火车站广场绿地,基本种植大树,树种以大叶樟和桂花树为主,种植100株,绿篱1000㎡;完成月岩西路行道树种植,以大叶樟种植为主,数量500株;完成两边绿化带建设,以金叶女贞和红桎木为主,按色块绿化,面积16000㎡;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2)修复西洲公园。结合防洪工程和河道清理工程,完成公园南端护坡砌筑1000立方米,砂土方回填18000立方米,爱莲阁基础和护栏修复。具体由水利局负责筹资和实施。

(3)完成城南小广场绿化建设。建设好潇水南路的小广场,占地面积30亩,广场绿化以草皮、乔木、造型为主。

(4)完成道州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主要改造绿化带,总面积约10000㎡,种植行道树1000株,突出以多层次造型为主。

(5)完成潇水北路、南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潇水北路和长征路种植桂青树800株;潇水南路补种桂青树100株。

(6)完成营江路行道树补种。补种大叶樟100株。

(7)完成东洲大道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1000株,主要以桂青树为主;根据湘源路建设进度,适时完成行道树的种植。

(8)完成滨江路二段沿河风光带建设及相应园林小品建设。资金由该路段开发商负责。

(9)工业园绿化。园内已建成厂房的企业,按照以草皮为主,灌木为辅的设计,完成工厂外墙至人行道内侧的绿化,在人行道宽阔地段设置大的盆花、盆景点缀。未建厂房空地,可种植Ф12cm的樟树、桂花和冠幅20cm的红桎木,近期可作绿地使用,今后可作行道绿化树种。由工业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10)小区绿化。重点抓好华城新域和松林苑,其余各开发区的绿化,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实地核实并抓好落实。

(11)绿化苗木基地。在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选择一处面积约20亩的临水土地作为绿化苗木基地。

(12)城区内挂牌出让土地绿化。在未建设前可临时种植Ф12cm以上的樟树和桂花,当时可增绿,日后可作行道树种来源。由国土局督促摘牌者落实。

2.20XX年工作任务

(1)白马公园建设。完成白马公园征地拆迁、围墙、道路、入口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招商的方式,全面启动公园内景点建设。

(2)湘源大道绿化建设。完成2000株行道树(桂花树)的种植,高标准建设好道路两边30000㎡绿化带。

(3)工业园扩大部分绿化建设。行道树以桂花树为主。

(4)火车站站前大道绿化。行道树以大叶樟为主,数量2000株,两边建设绿化带10000㎡,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5)松林苑公园建设。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3.20XX年工作任务

(1)城北公园建设。在城北建设一处城郊公园,占地面积100公顷,完成围墙、园内道路、入口广场等设施建设,基本维持公园规划内的生态不变。

(2)东洲公园建设。完成东洲公园入口广场、道路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好园内各种景点、路灯等设施。

(3)苗圃基地建设。完成上关平塘苗圃基地建设,基本满足县城绿化所需苗木。

4.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潇水河、濂溪河风光带建设。

(2)完成东洲公园护坡建设。

(3)月岩东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500株。

5.20XX年工作任务

(1)县“四大家”新址绿化建设。种植绿化树、草皮、景点造型等。

(2) 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公园的提质建设。

(3)新建道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

四、投资预算

(一)投资预算

按照湖南省营造林工作手册中的《工程造林投资概算》的标准执行,此次项目总投资54940万元,其中造林投资25997万元,城市部分建设28943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式

工程建设标准高,投入大,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资金:

①地方财政投入:36443万元;

②项目资金投入:7800万元;

③社会、企业或大户投入:10697万元。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唐湘林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先荣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周新辉,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蒋新祥,县委常委乌进甫,副县长蒋俊善任副组长的“绿色道州”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开办、移民局、团县委、水利局、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组织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

2.办点示范、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样榜的示范、推动作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各科局和乡镇场、办事处也要集中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绿色道州”工程的全面推进,确保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建设绿色道州,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强有力的投入支撑,必须统筹安排,多渠道筹资。五年规划总投入5.5亿元,其中2015年规划投入603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一是设法从项目资金中投入。主要从长(珠)防林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生态公益林项目等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资金向林业倾斜政策,每年切块136万元用于造林苗木供应。二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向森林、生态领域聚焦,尤其是鼓励造林大户投资建设一批上千亩的林场,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规模林业基地,支持县内龙头企业自办或联办基地。要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要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晨鸣、贺达等大公司来我县投资造林建基地。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在稳定现有造林绿化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经费用于绿色道州建设工程(主要用于油茶供苗及种植油茶200亩以上大户每亩补助150元),每年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养护、管理城市公共绿地和绿化树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建设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好项目配套资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林、水、国土、城管、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要积极跑部进厅,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造林、防洪、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

4.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项目责任书,制定奖惩办法,并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场,经考核前3名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经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比例在分配任务70%以下的乡镇场,按所欠面积处以每亩5元的罚款,由县财政从下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第2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布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其优势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程度地减少气、液、固体废弃物对大气、水、生态循环、自然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做到人与建筑和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因此,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建设领域加强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有利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深入推进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步伐。各区建设局和市城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建筑业发展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建立政策法规、管理体制、标准规范,从规划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材推广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全面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研究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运用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2、坚持依法推进,规范管理

以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作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3、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低星级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重点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王家墩绿色CBD示范区,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光谷伊托邦绿色小城镇等集中示范区建设,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建立发展绿色建筑可推广、可复制、成本可承担的技术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及20XX年发展目标

(一)绿色建筑、绿色城市照明发展目标

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十二·五”规划期未,新建建筑应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心乡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2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万吨。

20XX年通过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6万吨标准煤,其中各区新增建筑节能量分别达到2.5万吨(黄陂、东湖高新)、2万吨(洪山、江夏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和1.2万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汉南、蔡甸、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

2、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未,30%的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年度新建绿色建筑将达1000万平方米。

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城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各区应确定1-2个绿色生态建筑集中示范区。

3、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约1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万吨的目标。

201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6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新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

4、通过科学的照明规划与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产品,实施高效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提升城市的照明品质,创造安全、舒适、经济、健康的照明环境。

2015年建立有利于城市照明节能、城市照明品质提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市照明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城市照明能耗管理考核制度;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照明,逐步消灭社区、道路无灯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应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应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达到97%,总体能耗较去年减少3%。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城市照明节电率较“十一·五”期末累计达到15%以上。

(二)绿色建筑材料发展目标

1、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禁止粘土类墙体材料的使用,大力发展绿色墙材;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80亿标准砖,通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节约标准煤115万吨,节约土地5.9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渣3000万吨。

2、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十二·五”末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0%以上;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100%,新城区使用率98%;预拌砂浆中心城区使用覆盖率90%,启动新城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2015年散装水泥供应量680万吨,散装率达到76%;在20XX—2015年度内各新城区每年至少1个街(乡、镇)达到我市新城区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示范街(乡、镇)要求;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达100%,新城区使用率达97%;预拌砂浆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使用覆盖率达70%。

(三)绿色文明施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发展目标

1、全市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十二·五”末,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90%。

2015年,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70%。

2、积极推广绿色文明施工,“十二·五”期间文明施工提档升级,逐步拓展文明施工有关控制污染排放、节约资源的工作内涵,推进文明施工与绿色施工有机结合。“十二·五”末,新建绿色建筑应达到绿色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各区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集中示范区。

2015年,启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全市创建16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各区、开发区应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

3、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做好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机制和标准的研究,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十二·五”期末三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2015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及沿线36家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及考核验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促进行业绿色生产。

四、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1、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各区应组织1-2次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与建筑节能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建筑节能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节能标准的技术水平。

2、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应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129号)、《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253号),加强建筑节能设计与施工阶段监管,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1-2次专项检查,对未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应依法查处。

3、进一步严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从20XX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应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二)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闭合监督管理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建立绿色墙体材料、绿色节能材料、绿色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评价备案制度,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

从2015年7用1日起,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单位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着力打造1-2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各新城区在规划阶段,应将绿色建筑纳入规划范围。重点推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CBD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推动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建设;光谷?伊托邦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小城镇示范区;桥口区生态滨江社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示范区。

指导和协助江夏区五里界、汉南区欧洲风情小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示范小城镇标准开展工作。

(三)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

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一体化应用。严格执行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同步设计、同期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内容;研究制定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技术要求;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验收的工作;市、区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新建和改造建筑要积极推广应用热泵空调技术、高效节能控制技术和高效照明灯具。【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四)推进城市道路绿色照明和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全面促进我市城市道路及社区照明绿色发展

依据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拟对13条城市道路路灯灯具、电缆、灯杆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改造灯具944盏;对106个社区更新改造路灯线缆,更换节能型路灯7643盏,LED灯具1456盏;对城市道路路灯设备进行节能试点改造,改造路灯设备2449盏;对道路路灯设施线路控制方式进行改造,试点示范有选择性停运部分路灯的功能应用;选择我市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周边及市、区文明创建社区进行绿色照明改造示范工作;以武汉路灯管理局现有路灯智能监控系统为平台,更新GIS信息数据和电子地图,改进系统功能模块,应用路灯灯杆精确定位技术等手段,对现有路灯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引入物联网技术,逐步实现单灯控制,建成先进的路灯智能管理系统。

(五)加强民用建筑用能管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区应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并与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实时传输,已建立用能分项计量系统的建筑,应纳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积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既有建筑能源消耗调查,重点查清既有高耗能建筑情况,制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应结合建筑维护、长江大道、雄楚大街等城市街道整治、“平改坡”等旧区改善工程等,对相应的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等进行分部分时改造。

(六)加强新型建材质量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等绿色建筑技术

1、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和建筑材料备案管理工作。开展1-2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质量检查和抽查,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技术成熟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重点推广精确砂加气混凝土墙体自保温体系、高效节能门窗、活动外遮阳等新型节能技术,鼓励其他建筑工程和农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2、积极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开展新城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示范街(镇、乡)活动,推进新城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工作;运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预拌砂浆企业规范发展,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升级改造;印发宣传册,组织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和调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我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1-2次全市范围内“禁现”工作的专项检查,对“禁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推广应用建筑节水技术。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积极探索小区内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路径。小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洁用水和景观用水等应采用雨水和再生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结合住宅产业化和低碳科技、智能化科技的开发应用,推广物联网、智能化楼宇、集成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加快绿色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应用。

(七)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

1、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封闭施工。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围墙(围挡),并保证雨水排放正常,做到干净、整洁、美化。施工段面倒边施工实施二次打围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拆除原施工段面围挡,更换残破围挡,二次打围围挡及时安装到位。

2、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冲洗保洁设施。硬化场内进出道口、安装冲洗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明确冲洗保洁责任人。二环线以内所有工地,二环线以外城市主干道临街工地,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临街工地应安装自动冲洗设备进行冲洗和保洁。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安装冲洗设施的工程,采取铺钢板、垫地毡等方式保证道口干净,同时加强人工保洁,保证不污染城市道路。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工程主体进入二层后(含二层),应使用密度网实施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设置围栏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并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必须入库保管,砂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必须封闭、包扎、覆盖。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控制扬尘专项检查,每月公布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工地,及时查处并曝光问题突出的工地。

4、研究制定《武汉市绿色文明施工指导意见》,初步构建绿色文明施工指标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广泛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宣传,初步形成绿色文明施工的氛围;组织开展绿色文明施工知识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初步掌握绿色文明施工的骨干队伍。结合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加强引导,选定绿色文明施工试点工地,主动服务,跟踪指导,扎实推进,打造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八)继续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点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各区应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告》(武政规[20XX]17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专班,督导本辖区内搅拌站按整治目标完成整治工作。市、区整治专班要紧密联系,综合执法,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与巡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治的搅拌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治不达标的予以处罚,确保三环线以内及沿线的36家搅拌站整治达标。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完成“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加快制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步伐,为推动行业进行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提供标准和样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照明、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负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建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实施奖励;对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政策,经评审确定为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和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第209号市长令),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三星级证书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建设单位向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申请奖励。建筑能效测评获得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志的节能建筑项目和绿色建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能效测评证书,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办法进行补贴。

(三)完善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配套的标准、规范和图集,完善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绿色建筑的实施。

组织力量,结合我市气候、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本地化策略研究,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施工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和《武汉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与验收规定》等标准规范,为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行政,强有力地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材发展。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施工及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销售许可、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闭合机制。严格执行发展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费用纳入概预算、投标报价中。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大“禁现”工作的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相关部门将推散与禁现作为工程验收内容。

(五)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退付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推进墙材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预拌砂浆的作用,促进我市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达不到提升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提高建筑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其缴纳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予返退。

(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武汉地区的人才、技术优势,加强绿色关键技术研究,注重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加强新型墙体材料、自然通风、节能门窗、外遮阳措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雨水收集等建筑适宜性技术的研发。完善以企业为主、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机融合。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推动节能减排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成熟科技项目推广。

积极开展发展绿色建筑有关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参观展览、合作研究、考察访问、举办研讨会等途径,学习国内外发展绿色建筑,创建绿色、低碳、生态城市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为武汉城市圈发展绿色建筑搭建平台。

(七)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促进绿色文明施工开展

1、明确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总责;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切实有效控制工地因施工造成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管理部门与工程参建各方签订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2、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标准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按标准落实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露余土覆盖、建筑渣土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开工前管线交底和交叉作业阶段的管理,认真做好施工关键环节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和现场踏勘,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挡、冲洗设备活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不发放文明施工踏勘手续,不准开工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出土工地检查,对发生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

4、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增加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巡查。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土余土覆盖、建筑垃圾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到位。

5、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查不文明施工行为,凡未落实打围、保洁、洒水降尘的建设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有关单位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布。

【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6、将绿色文明施工纳入绿色建筑评价内容,一起策划、一起设计,一起评价。鼓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创建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年内工程投标免资格审查。研究制定绿色文明施工定额标准,加强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的资金保障。大力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有效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八)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节能意识。加大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加强绿色建筑的节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宣传,用真实可靠的数据对比,分析和展示绿色建筑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影响。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做好技术指导与社会服务,保证节能技术措施应用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益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努力构建和谐益阳”主题,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联动联创,传播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建设更加文明,节能减排更加有力,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的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环省会中心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和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确保我市绿色环保事业进入省级先进行列,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二、目标任务

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绿色环保行动的具体目标是:

生态建设目标:到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06%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60.8万公顷以上;建成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达5%,省级园林式单位达20%以上,市级花园式单位达60%以上,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色村庄达45%以上;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

环境管理目标:到20XX年,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节能减排目标:到20XX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06吨和3.15吨标准煤,比20XX年分别下降20%和26%。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3万吨和7.02万吨,比20XX年分别削减1.9万吨和0.79万吨,削减率分别为18.6%和10.1%。镉排放总量控制在0.08吨,砷排放总量控制在0.04吨。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16个,结构减排项目10个;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5个,结构减排项目6个,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率100%,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率达75%,全面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各项考核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实施步骤

绿色环保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2月)。市、区(县、市)两级林业、环保、建设、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益阳”的重要意义及开展“绿色环保行动”必要性的宣传。要通过采取制作公益广告、出动宣传车、组织新闻宣传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的社会氛围。市直各部门要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医院、进村庄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 “绿色环保行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XX年1月—2月)。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绿色建设以及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并造册登记,在调查基础上,按照既绿色又环保的要求,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20XX年3月—12月)。针对调查摸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城区绿化,确保城区主次干道、铁路沿线、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等场所的绿化达标,争创一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和绿色通道工程;加快“三边”(城边、路边、水边)增绿步伐,切实消灭荒山、荒洲、荒滩,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大力开展以环境隐患大排查为重点的环境监管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程,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保水平。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XX年12月)。市、区(县、市)两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绿色环保行动论坛和相互参观学习等活动,及时总结造林绿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树立典型示范单位,以典型示范带动 “绿色环保行动”向纵深开展。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建设绿色生态。按照绿化、美化城市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和大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扩大城市绿地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在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乡村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绿色通道工程、绿色家园“五创”活动。在全市努力创建5家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20%,创建市级花园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60%,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到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保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各类环保违法案件。强化涉纸、涉麻、涉锑和涉钒企业的监管和整治,防止死灰复燃和污染反弹。重点加强对矿山的整治,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新建矿准入条件,大力查处非法开采和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行为。强化水功能区及水源地保护。加强资水干流、九大中型水库、志溪河、琼湖、南茅运河、沱江和大通湖的保护,重点保护好33个省定饮用水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具有生态教育、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等多种功能的环境教育基地,加大对六步溪自然保护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力度,抓好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关,坚决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节能审批意见建设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加大对造纸、建材、冶金、麻纺、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巩固造纸、麻纺、涉锑、涉钒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水泥厂、小铁合金厂、小冶炼厂和粘土实心砖厂,改造提升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四大生产工艺;为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服务信息,引导和支持企业在生产、建设、改造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必要的奖罚措施,促进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6大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余热压利用、空调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程的实施。着力抓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城基本建成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目标;争取国家和省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确保节能减排项目取得实效。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益阳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邓志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绿色环保行动。要按照活动的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出详尽的行动方案,上报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直部门对本行业、本单位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并依据职能履行相关职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督查验收,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目标任务不及时的,按市有关文件精神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4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建设绿色永州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植树造林,加强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构筑生态屏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绿色永州的意见》(永发[20XX]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确保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意见》为指导,围绕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突出五大绿化工程建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倡导植绿护绿,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以科学的规划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谋好开局,加快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成效,推动绿色永州建设健康、高效、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至2015年,中心城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300亩,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建设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类公园;全市城乡完成新造林任务面积200万亩,其中:“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江河岸边)造林18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82万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100万亩;完成山林封育、管护1000万亩。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5%,有林地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活立木总蓄积达到5760万立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0平方米和7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及县城周边、江河两岸和主要交通干线两旁绿化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点、线、面相结合的国土绿化体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

(二)主要任务

1、中心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冷水滩长丰公园、宋家洲公园、紫霞公园、岚角山民族风情园、岚角山公园及零陵萍岛公园、小石城山公园、柳子公园等8个综合性公园,冷水滩将军岭公园、珍珠公园、梧桐公园、城东公园及零陵神仙岭公园、黄古山公园等6个社区公园,永州植物园、张飞公园等2个专类公园;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改造提质城区主要道路,每500米建设一处8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抓好单位、社区庭院及新建单位、居住小区绿化。

2、“三边”绿化工程:完成城市周边绿化4.7万亩,抓好中心城区以城郊结合部为起点外延5公里(重点做好冷零两区城乡结合部20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县城外延3公里(重点做好城郊60-8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范围内以大苗为主的造林绿化,力争三年完成造林,五年实现绿化;完成道路两边绿化9.8万亩,重点抓好永州大道、潇湘大道、阳明大道,衡枣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和道贺高速、冷东路、永连公路、207国道、322国道、洛湛铁路、湘桂铁路复线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00米和县、乡主要道路两侧各30米的高标准林带建设,实现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的造林全覆盖。完成江河岸边绿化3.5万亩,重点抓好潇水、湘江及潇湘平湖、南津渡平湖、太洲平湖、浯溪平湖等“两江四湖”100米范围内的风光带建设和其他支流、堤坝两岸的造林绿化。五年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

3、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高产油茶基地建设,按照“两大产业群”和“四条产业带”的战略布局,建成以祁阳、零陵、东安、宁远、道县为中心的油茶产业核心区,五年新建基地60万亩,其中以祁阳和零陵为中心的零祁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27万亩,以道县和宁远为中心的宁道江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林33万亩。木本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在道县、宁远、江华、东安和双牌等发展以黄柏、杜仲、厚朴、金银花为主的10万亩木本药材林。经济果木林基地建设,五年完成82万亩。重点在冷水滩、祁阳、零陵、江永、道县、宁远等县区发展以桔、柚为主12万亩经济果木林。

4、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发展杉木、国外松、马尾松、毛竹、杨树、桉树等速生丰产林100万亩。南边6县区以发展松、杉、桉为主,北边5县区及金洞林场以发展松、杨为主,毛竹基地重点布局零陵、东安、双牌、蓝山等县区。

5、封育管护工程:严格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抓好江河源头、江河两岸和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的封育管护。潇水源头及其支流等完成封育管护44万亩,重要江河两岸完成封育管护683万亩,生态脆弱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完成封育管护273万亩。到2015年底实现封育管护1000万亩的目标。

三、计划安排

(一)建设时间

从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绿化、“三边”造林绿化、特色经济林、速丰林和封育管护五大建设任务。

(二)年度计划

1、中心城区绿地建设:20XX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000亩, 5年共新增绿地5000亩以上;从20XX年开始,对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题公园及街道小游园建设,在完成规划的基础上,分年度安排实施,2015年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2、 20万株大苗进城: 20XX年完成5万株,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完成4万株,20XX年完成3万株,五年全面完成任务并确保成活率、保存率达标。

3、“三边”造林绿化:20XX年完成4.7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5万亩,20XX年完成3.3万亩,五年计划四年完成。

4、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20XX年完成15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16.75万亩,5年完成任务。

5、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从20XX年开始,每年完成20万亩,5年完成100万亩任务。

6、封育管护:按照计划逐年扩大封山育林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到2015年管护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

四、全面实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建设绿色永州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全社会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宣传,增强全民造绿意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使命感。【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编制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按照五大工程建设任务及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建设任务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地类标准、林种树种等,并分别抓好落实。各县区、各单位五年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前报市绿色永州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批转执行。

(三)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将五年绿色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到山头地块。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造林绿化、封育管护负总责,乡镇、行政村及部门按分配任务具体负责。冷水滩、零陵两区的城市周边绿化,采取全民义务植树和机关单位“联村建绿”的方式实施,市直及中央、省驻永单位在冷水滩区、零陵区城郊联系80个村、两区直属单位各联系60个村,共计200个村。联村部门由负责人率队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帮助支持,确保3年内完成造林任务,5年内实现高标准全面绿化。各县行政中心周边绿化参照此方式进行,具体联村数量由各地根据周边现状自行确定。

(四)创新实施方式,培育示范带动。基于林地使用权分散和造管分离的现实,各地要深入调研,创新实施方式。大力推行林地向营造林能手(造林大户)集中,实行规模经营。要建立造管一体化新机制,做到荒山有人造,造后专人管,造管措施实,限期保绿化。同时,各级要加大示范基地培育力度,以高标准的示范效应促进全面绿化目标的实现。

篇五: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5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建设森林**为中心,以彰显森林为民为根本,以弘扬森林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森林保护和林特产业的全面、持续和科学发展,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重点造林工程和"森林宁波"建设取得新成效

今年,全市共完成造林更新8万亩。其中完成沿海基干林带造林40公里、**亩,完成计划的1倍多;生物防火林带造林152公里,完成计划的101%;珍贵树种造林8371亩,完成计划的209%;开展中幼林抚育4.8万亩,完成计划的**%;重点造林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森林系列创建深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行动目标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仍是各地政府的主要民生工程之一。今年全市"森林**"建设投入资金已达到19.3亿元。**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周巷、鄞州姜山等5个镇乡(街道)的森林城镇创建已通过省级预检,36个村申报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0个镇乡(街道)和180个村申报创建市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镇海也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有效地改变了农村整体面貌。

二是平原绿化成绩显着。今年计划平原造林4.5万亩,实际已完成平原绿化面积4.8万余亩,完成计划的107%。截止目前,我市平原林木覆盖率已接近18%,提前3年基本完成省目标。积极开展"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计划到2015年在全市**个行政村,种植珍贵树种170万株,今年已累计赠送珍贵树种苗木36万株,580个村开展了这项活动,关联农户1.6万户,植树58万株。启动开展了"绿动千里海塘、助推蓝色经济"青少年参与海塘防护林建设活动。全市各地还以不同形式、不同载体开展了"庭院绿化"、"美丽村庄建设"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平原绿化的深入开展。

三是四边绿化取得初步成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督查,积极推进四边绿化工作。今年,已完成森林通道612公里、**亩,其中公路铁路沿线绿化297公里、10041亩,河道绿化**公里、5301亩;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14200亩;共完成省、市、县(区)三级森林村庄建设244个。在绿化同时,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和彩叶树种,实现了绿化、美化、景化、价值化的协调和结合。

四是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推进。继续扩大市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新增公益林建设面积16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大中型水库公益林补偿每亩30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水源涵养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35元。全市公益林补助资金账户管理平台已完成前期建设工作,可接入进行系统试运行。

(二)森林资源资产保护有了新增强

森林资源资产基本安全。森林防火态势稳定。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亩,受害率*‰,火灾发生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0%和73.4%。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明显。病死树数量和发病面积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1.8%和22.9%。

一是森林消防保持较好态势。推进"落责任"行动,强化《宁波市森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督查和考核,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执行力。推进"广宣传"行动,举行了"3.19关注森林消防"活动,春防期间通过各种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张挂(书写)宣传标语15万条,发送短信47万次,发放公开信17万封,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感召力。推进"控火源"行动,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四定原则,强化巡查护林队伍常态化管理;清明等重点时段增设卡点、发布禁火令,增加巡查人员,进行了2个批次的人工增雨作业,降低了局部火险等级,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防控力。推进"强应急"行动,健全预案,开展对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56次,进行森林扑火演练52次,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应急处置力。推进"攻坚"行动,完成了"生物防火林带营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引水上山"工程,全市完成玻璃钢蓄水池144只,**吨,混凝土蓄水池9座,790吨,铺设管网8000多米,安装森林消防栓57个,增设便携式组合消防泵29台,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创新力。继续抓好林业政策性保险。全市森林参保面积383.9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61.1%;生态公益林投保覆盖面达到100%。

二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成效突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除个别地方出现反弹现象外,全市发病面积和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做好病死木清理工作,全市115支专业队伍,累计投入用工4.9万人次,累计清理面积8.39万亩,清理病死树8.74万株,清理下山病疫木、采伐遗留木及火烧木等1.9万吨,全市病死树清理了覆盖率达到100%。下山的疫木全部进入定点加工企业,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加工或熏蒸处理。组织开展春季防治和免疫预防工作,全市注射免疫制剂**万瓶,对区位地段重要的68.3万株松树实施了预防注射。同时配套使用其他防治手段,全市累计喷粉10吨,外挂诱捕器1000套,释放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天敌50万头,施放灭虫药包3000枚,全市春季累计防治面积达15万亩。

同时,组织开展了重点造林工程林木种苗检疫检查、进出境林木种苗检疫监管服务、林木种苗春季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部署开展了"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三是林政管理工作稳步开展。组织开展保护四明山森林生态专项行动,对**山区毁林开垦种花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切实加强**山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具体措施、目标,全面启动四明山区域生态修复。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开展"三访三评",进一步深化"大走访"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积极创建"平安林区"。强化对平安林区创建单位的指导、督查,慈溪、奉化平安林区创建已通过省厅初步验收。相继组织开展了"铁拳二号"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和"铁拳三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铲除毒品原植罂粟**株,查处各类案件194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7起。开展了以"弘扬生态文化,共享自然之美"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救护野生动物55只,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类保护动物13只。督促、指导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修编。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落界工作已全部上报省厅,业内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启动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外业调查已基本结束,全市现存古树名木6867棵。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办理林地征占用218.67亩,组织开展了对县(市)、区林地征占用项目的检查;,采伐蓄积9.79万立方米,占计划的32%。做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

(三)林特产业经济实现新增长

今年,竹、茶、果、花卉林特业4大主导产业尽管不同程度遭受不利气候影响,但仍取得较好收成。全市茶叶总产量**吨,产值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和16.5%,其中名优茶产量2055吨,产值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21%。竹笋产量15.1万吨,同比减6.8%,产值7.4亿元,同比增21.3%,水煮笋加工收购春笋**万吨,产量125.7万罐,同比分别下降21.3%和23.8%,为历史最低。柑桔、葡萄、桃、杨梅等水果产量64.53万吨,同比增1%,产值27.86亿元,同比持平。较大规格苗木销售平稳,小苗及花灌木销售形势下滑,产值28.5亿元,销售24.7亿元,同比减少12%。受"海葵"台风影响,全市132万亩林业面积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今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约320亿元,同比增5%。

一是林业会展经济成效显着。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取得预期成果。5月11-13日举行的第*届中国**国际茶文化节由展示展销、经贸洽谈、茶艺文化、评优评奖4大类15项活动组成,茶艺大赛暨茶艺师职业技能资格赛、首届东亚茶经济茶文化论坛、"海上禅、茶、乐"茶会等活动深受市民欢迎。本届茶文化节突出宣传了明州仙茗品牌,加强了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首次邀请了全国茶叶采购商走进宁波,引进了全国性茶业会议落户宁波,进一步提升了宁波茶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展销现场成交达**万元,意向合同6000多万元,21个项目签约,投资额**亿元,实现明州仙茗采购意向合同额3000万元。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获第*届中国会展之星大奖。

组织企业、大户积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相继参加了第五届森林产品博览会、"笋竹产品华北行"活动、第*届浙江省鲜花展示展销会、**浙江省、**县绿茶博览会和**北京国际茶业展等展会和博览活动,有多个参展企业的几十个产品获得展会的金奖和优质奖等奖项,收到了弘扬**林特产业品牌、宣传形象、外拓市场的成效。

二是林特产业化发展良好。抓好产业基地及标准化认定工作。今年全市6个示范区、16个精品园林特类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面积2.5万亩,总投资1.4亿元,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创建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6项市级地方标准完成修订。推进市级竹产业工业园建设,首批总投资为7.54亿元的6个入园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完成竹林道建设82.8公里,毛竹FSC认证已通过法国BV预审,成为我市第一片认证森林;第一家竹加工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完成柑桔(水果)优化改良项目59个、**亩。完成茶园良种化改造2046亩,茶厂改造22家,新建茶叶加工包装中心2家,新增市内外明州仙茗专卖店27家,新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4家。以"百户万亩"、"进村入户"为载体的林特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起到了服务林农、有效推动林特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百佳精品果园"评选活动的大宗水果项目评选已基本结束,全市"百佳精品果园"总面积1万余亩,占全市水果总面积的1%多一点。

三是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市安排,7-10月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认真组织对鲜笋、茶叶和山地水果的投入品检测工作,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对500多家林特业生产主体进行了培训、约谈、签订承诺书,并建立了管理档案。同时对全市各地开展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是林业规模化经营有所提高。按照《**省集体林权改革验收办法》,组织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查漏补缺和自查工作。今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4.95万亩,全市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68.82万亩,全市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大户已有69家,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突破性增长,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上海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根据各地各行实际,开发了多种符合林业发展特点和林农需求的金融产品、信贷方式,今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71亿元,全市累计达到3.14亿元。

(四)森林生态理念取得新共识。

一是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新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和植树节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武警官兵、师生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起到了表率、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市各地均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种认养认管活动,全市293.5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8.1%。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5个、面积*亩。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植树、珍贵树种进千村、森林消防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茶文化节、古树名木保护等林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重点、有特色、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日报》、《**林业》、《**晚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稿近200篇,5次在宁波电视台《看看看》做专题栏目,组织参加宁波电台阳光热线主题活动,有效宣传了森林科普知识,宣传了我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主要成就,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关注森林"、热爱森林的热忱。

二、下年工作思路

**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更加深入地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产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强化森林保护,更加积极地弘扬森林文化理念,努力实现林业事业两个"双增"和两个"双下降"目标,为美丽宁波建设作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一)以"四边"绿化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原绿化。

继续保持强势推进的工作和投入力度,确保完成新增4万亩建设任务,促进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长。一是深化"森林宁波"建设。全面推进森林系列创建,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市级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143个,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二是抓好"四边"绿化。坚持突出高速公路、铁路绿化的工作重点,坚持确保高速公路、国省道平均单侧绿化宽度15米以上、普通铁路10米以上的绿化标准,坚持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长效化管理的机制,完成森林通道建设396公里、**亩,新增沿海防护林2500亩,完成交通沿线9400亩林相改造。三是提升绿化质量。加强绿化美化景化理念的宣传,进一步形成共识;科学布局,做好绿化美化景化的总体规划。研究确定适地适种的树种名录,着力提高绿化的景观价值,做到乔木灌木相协调、针叶林阔叶林相协调、常青树和彩叶树相协调,使林带层次感分明;着力提高绿化的经济价值,把通道绿化与苗木基地建设相结合,多种珍贵树种,提高绿化带的经济效益;着力提高绿化的环保价值,使绿化带成为环境保护带。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绿化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推动。继续做好"宁波市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促进碳汇林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四是开展"关注森林"活动。依托主流媒体、网络以及各种互动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的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和森林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文明的认知。以植树节为契机,通过植树基地、认养认种、建立冠名纪念林等多种形式,拓展市民参与植绿、护绿的途径,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以综合防控为重点,不断强化森林保护。

立足预防为主,坚持依法保护,努力维护森林资源资产安全。一是抓好森林消防。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的思想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扑救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更加重视巡查队伍、扑火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和重点时段、高危天气的火灾防范。努力完成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引水上山"工程,推广运用高压水泵等适用灭火手段。完成15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政策性保险。努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双下降"的目标。二是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积极推广绩效承包除治模式,提高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加强疫木除害处理和安全利用管理。贯彻落实"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重点松林保护区保护措施。切实抓好"削峰拔点"工程,坚决杜绝病灾反弹现象,确保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三是抓好林政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执法和监管,启动实施禁止开发区的花木种植退出机制,鼓励苗木基地向外拓展,发展森林观光产业,促进限制开发区产业转型和产业提升区的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加强林地及征占用审批管理,强化林木采伐管理。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做好湿地修复、开发利用。配合做好《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切实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

(三)以林下经济为重点,稳定发展林特产业。

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创响品牌,努力促进林特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视森林立体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综合利用,林下集约化经营的转变。研究确定重点培育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做好总体规划,制订出台具体政策意见,大幅度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力争为到2015年全市林下经济生产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山区农民来自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增加300元以上开好局,使林下经济发展成为林特产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亮点。二是继续扶持设施林业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市级设施林业建设计划,有效提升林业产业规模化、设施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抓好现代林业园区等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示范区、精品园的示范带动效应。三是积极搭建产业交易平台。办好各类林业节庆,开展全市"十大森林旅游品牌"和"十大林业节庆"评选,积极鼓励打造有特色、有较高知名度的林业节庆品牌。开展茶文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明州仙茗"一牌化工作,启动宁波市茶文化博览园建设。四是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继续抓好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延伸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鼓励和组织林业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进一步提高宁波林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林地流转,提高规模化水平,更加有力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抓好标准化生产和可食林产品的安全生产。加快**竹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龙头带动效益和集聚效应。继续推进竹林道建设。

(四)以良种、良法引进培育推广为重点,加大科技兴林力度。

一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导向,以科研院校合作为载体,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研究。同时,根据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需求,按照"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抓好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把承担完成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成果,较好地应用于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林特产业发展中,进一步提高科技对林业的支撑度和贡献值。二是积极引进、培育优良品种。切实抓好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林木良种基地。通过引进、选育和推广林特新品种,提高良种化比重,改进林产品的品种结构。三是做好技术推广。通过"百户万亩"和"十大林特产业提升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积极推广适用、实用技术以及现代物流管理等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林特产业经营水平。开展"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为农科技服务,切切实实为林农解难释疑。四是抓好林技队伍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林技术人员开展科技研究和科技推广,重视在职林技干部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林技队伍的自身素质。有计划地引进林业技术人才,逐步解决林技人员青黄不接问题。

篇六:铁路沿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5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1篇: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县综治委《关于开展XX年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乡党委十分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我乡党委高度重视。于XX年年3月5日调整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做组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委[XX年]19号),并指定了2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联络员,3月6日由乡综治委下发了《****乡关于组织开展XX年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综委[XX年]2号),3月8日乡党委组织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3月23日在乡综治委召集的两员培训会上又进行了查缺补漏、对照不足再动员。各村、各成员单位都按照乡党委的安排,认真筹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专门力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使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在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中,我乡注重把宣传月活动与综治日常相结合,突出了四大重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把宣传月活动与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平安**”、“平安****”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及时大力宣传我乡党委、政府以及各单位、各村在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制中的好措施、好经验、好效果。全乡共制作综治简报3期,召开平安创建座谈会20多场次,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100多份,张贴标语150多条,为推进“平安****”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把宣传月活动与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相结合。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计划,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培训会2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50多份。同时,还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在学校开办法制课7堂次,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运用了5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使群众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净化社会环境,拓展宣传的社会效能。

(三)把宣传月活动与禁种铲毒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抓住罂粟播种生长的季节,全乡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以禁种铲毒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毒品的危害,广泛动员和组织人员120多名大规模开展上山踏查行动,召开座谈会10多场次,教育群众不种毒。认真落实以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为宣传重点,堵源头,抓预防,发放禁毒宣传品300多份,努力实现毒品种植零的目标。各村、各部门也能联系实际,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把宣传月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相结合。全面了解和掌握了XX年至XX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和情况,与65名刑释解教人员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查找登记、掌握去向。对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的,需要重点管控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推进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信息化进程。同时还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各村都召开了至少1场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题会议,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杜绝了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众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巩固工作成果。

三、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为了使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各地不同实际采取不同的宣传。在人口稠密、流动性大的****、****、**等村重点采取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提纲、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在**、**等村人口少、流动性小的村重点采取开座谈会、办板报等形式,使这次宣传月活动规模大、领域宽、形式多样。一个月来,全乡共制作简报3期,悬挂横幅4条,在****中学、**十中、****学区等开办法制课7堂次,开展宣传中央一号文件及平安创建座谈会30多场次,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100多份,张贴各类标语300多条,发放禁止野外用火的禁火令及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提纲10000多张。

四、强化措施,形成合力

对此次宣传月活动我乡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并把各村、各部门的开展情况作为今年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措施,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等4人组成的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并把宣

传月活动当作一件大事狠抓落实,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宣传月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各村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相互支持,形成了合力,使这次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虽然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实现了预期的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各村的活动开展不平衡,部分群众对这次活动表现淡漠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XX年四月

第2篇:学校综治宣传月总结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建设“平安xxxx”、“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xxxx县教育局《关于扎实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文件通知精神,我校积极响应,精密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力度,狠抓责任落实

1、我校对这次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随即成立创建此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2、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实际制订了《中太初中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3、建立校长室——行政——班主任——学生班队干部层层负责的链条式管理,分工明确,加强督查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宣传月活动顺利完成。

二、营造宣教氛围,提高“三率”水平

1、接到文件的当天,学校立即召开全体师生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强调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并对本次宣传月活动进行部署。

2、在校外主要路口、校园显眼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平安xxxx”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3、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和周五时事报告的时间举行安全专题讲座。第三周邓昌辉校长所做的《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把交通安全常识与鲜活的事例相结合,既对学生进行正面的引导,又对学生常见的交通问题加以疹断,给学生上了一节生动交通安全课;第四周涂国珉校长的所做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针对当前春夏季节即将交替,清明节也将临近,正值火灾事故高发阶段,从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和安全用电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了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教育;第五周母枞彪主任的《学习法律法规,提高防患意识》,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禁毒、治安、消防等安全知识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患意识;第六周李菊兰校长的《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则从生命学、生理学、心理学的角度,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生命,树立科学的生命观,让学生懂得如何尊重与珍爱自己或他人的生命。

4、通过学校宣传栏、墙报、校刊、班刊等媒体对法律和安全知识大力宣传。平时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5、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社会实践活动生动活泼地开展“创安”教育活动,使创“平安校园”的观念深入学生中,潜移默化。

6、开展“防鼠疫和防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讲座、图片展、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全体师生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加深他们对这些疾病的认知程度,提高学校师生的健康水平。

三、结合“创安”建设,务求收到实效

1、开展一次全校性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堂、板房教室、学生寝室、疏散通道等要害部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整个校园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巡逻,对私自进入校园的社会闲杂人员,坚决给予“谢绝”或“劝退”,以遏制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

3、坚持一手抓学校常规管理,一手抓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家庭破裂子女、“留守”儿童、后进生、人格障碍学生的管理教育。

这次活动,在方式上,我们努力做到“四结合”,即安全教育与常规管理相结合,与日常教学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和分散教育相结合。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了自我保护的防患意识和基本方法,懂得了面对灾害和遇到突发事件的正确处理方法,开创了我校“平安校园”建设的新格局,为全体教职员工营造了一个安定稳定的工作环境,为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蔚蓝的天空。

第3篇:县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总结

3月份以来,为了进一步深化“平安高台”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创建和谐社会的热潮,高台县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高台,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按照市政法委[2015]13号文件精神,在各级领导关心重视和各乡镇、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接到市活动安排意见后,县综治委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政法工作集中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对全县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3月10日县综治委组织召开了各乡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了宣传的形式和采取的措施,并要求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会后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二、集中宣传,声势浩大

3月14日,市综治委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日。当天,县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政法部门负责人上街进行巡回检查指导,并散发宣传材料,亲自为观看群众答疑解惑。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也亲自到各自宣传站、咨询台检查指导工作。县综治委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等27个综治成员单位、6个行政执法单位,以县城大什字为中心划分具体路段,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综治成员单位和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挂图、贴图、展出牌板、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其中:出动法制宣传车7辆,在主要街道巡回滚动播放《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平安建设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等录音,悬挂平安创建和反邪教内容的挂图50多幅,禁毒、严打整治、交通安全、消防、铁路护路等方面内容挂图80多幅,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及打击经济犯罪等挂图20多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普法展览挂图30多幅。展出农业技术、林业、园艺等内容的展板挂图4块。散发《揭穿“门徒会”的本来面目》画册120本,反邪教宣传材料3000多份,铁路护路宣传材料XX份,流动人口管理、禁毒、交通、消防安全等宣传材料5000多份,《110便民措施》、《当事人须知》、《怎样打官司》等刑事、民事有关法律条文宣传材料2500多份,《诉讼指南》180本,普法宣传材料3200多份,《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6000多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低保条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伤保险、城市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XX份。工商局设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台,向围观群众展出了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并予以当众销毁,受到了围观群众的一致称赞。同时,利用客运站、县城中心什字、税务系统、各银行的6块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标语,协调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群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短信4条,移动用户31000户,电信用户19600户接收到了短信,扩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突出主题,效果明显

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高台,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突出了八个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有关法规文件;宣传受到中央和省市县表彰的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宣传平安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二是以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在校学生犯罪为重点,大力宣传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三是以减少单位内部发案和居民住宅区发案为重点,大力宣传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突出成效,推进技术防范工作,不断提高科技防范工作的水平。四是大力宣传政法部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五是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做法。六是进一步宣传揭露各类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关爱家庭、珍惜生命的良好风尚。七是深入开展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八是大力宣传有关铁路护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铁路沿线村社、学校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管路护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四、结合实际,形式多样

这次宣传月活动中,紧紧围绕贯彻党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综治工作实际,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工具,采取设立法律宣传台、广播讲话、印发宣传材料、出专栏、橱窗、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编排文艺节目、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活动期间,教体局充分利用中小学春季开学有利时机,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以“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法德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综治、公安、司法、教育、团县委等部门组成宣讲组,到学校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法制巡回宣讲和法律咨询;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制课。开展了举办一次德育礼仪教育专题讲座,一次有奖征文活动,一次弘扬美德演讲比赛,一次“关爱老人”活动,一次“一帮一”的“五个一”为载体的法德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了法制教育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第4篇:综治维稳宣传月工作总结

根据总队《2015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大队坚持以“服务大局、强基固本、预防为主、创建为民、争先创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大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力度。3月份“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把“创安”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

我们及时传达学习了总队《2015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并调整了大队综合治理和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大队教导员专门负责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建立了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覆盖大队的综合治理和平创建工作网络;大队领导班子每季度就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召开一次队务会,每月一次的全大队干部职工大会都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简明扼要的总结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要求,真正做到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人人关心,时时关注,事事关联,积极营造大队上下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平安月”宣传活动。

2015年3月5日,我大队组织召开了由大队党支部书记***主持、全大队干部职工参加的“综治维稳宣传月”专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为营造“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社会环境,确保大队持续和谐稳定,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结合公路保护实际,倡导“爱护公路,人人有责”。宣传方式主要以悬挂标语、散发《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安全意识要加强,防偷防盗靠大家》、《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等宣传材料为主,并在沿线乡、镇粘贴宣传海报,解答群众对毒品、公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疑问,入户散发宣传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禁毒、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出动10车次,60人次,悬挂标语2块,粘贴宣传海报20多份,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提供咨询服务1000多人次。

通过本此次活动使我们更好的为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奠定了基础,维护了公路安全,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有效推进平安路政,和谐路政建设。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缺乏,影响了活动的深入开展。由于无专项活动经费,加之大队经费十分困难,没有条件印制宣传资料,活动所需的宣传画、宣传折页等,致使宣传活动不能深入到每家每户,影响了活动的覆盖面。

(二)法制宣传任务仍十分艰巨。由于群众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不强,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既不懂法也不守法,甚至违法不知,法制宣传任务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综治维稳和法制宣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创新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做好综治维稳和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公路治安环境。

第5篇: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5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平安西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调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对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局实际,在六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开展此项活动预期的目的,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宣传主题,营造平安和谐氛围

我局以推进“五五”普法的顺利验收,推动“平安灞桥”的建设,在宣传内容上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宣传“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灞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三是向广大群众展示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法律援助条件、人民调解程序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成效显著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

  • ·铁路沿线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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