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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3    阅读:

篇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打造文明卫生、宜居宜业魅力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宜居宜游、整洁靓丽的修水县城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县城建成区、在建区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完善管理规定,清理违法违章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彻底改变目前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局面,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行,重点对北城区、南城区、良塘区主次街道和各住宅小区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管理规定

1、编制《修水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引领。

2、出台《修水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水县户外广告(招牌、标示)设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户外广告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严格审批流程。从严把关,严格控制户外广告设置数量,确保户外广告设置质量。

(二)集中整治现有户外广告

1、清除城区墙体喷绘广告和悬挂广告。城区建筑墙体禁止张贴、悬挂商业广告,严格控制公益性广告,现有商业性墙体广告予以全部清除,褪色或破损的公益性墙体广告予以拆除。

2、规范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大型户外广告。严格控制大型市外广告数量,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质量。对现有大型户外广告,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一律拆除;未经审批基本符合设置条件的,责令整改并补办审批手续。已经审批但陈旧或工艺落后的,责令改造升级或予以拆除。

3清除各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各种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

4、严格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广告。建筑工地围档上的广

告,应做到粉白墙底,高度不超过围档高度的四分之三,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对现有建筑围档广告,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5、严禁建筑物立面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6、拆除设置在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

7、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

8、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9、严格控制商业性庆典广告宣传活动。除开业当天外,其他时间禁止进行商业广告庆典活动。对擅自开展商业广告庆典宣传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

10、加强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管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当即清理。

11、城区主干道坚决禁止悬挂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对现有悬挂的一律予以清除。

(三)规范门头店招设置。

1、门头店招设置要求如下:

①、规模:店面长度×1.2m(或1.5m)高度,具体高度由店铺结构和街道整体效果决定。②、材质:必须使用硬质新型材料,禁止喷绘布形式的店招。③、内容:图片、用词必须健康、文明,使用规范汉子。④、亮化:使用霓虹灯形式的广告店招必须符合美化、亮化规定,按时开关灯。⑤、维修与更换:出现破损一周内必须修复到位,褪色或陈旧必须及时更换。⑥、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门头店招必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2、对现有门痁招牌能整改的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在门站改造时限定进行整改。对新开业门店城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宣传,严把审批关,确保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

(四)加强市场化动作广告公司管理。

1、对修水县山谷广告公司和修水县睿智方圆广告公司在其各经营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其不符合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条件的,限期整改或予以拆除。

2、加强对修水县山谷广告公司和修水县睿智方圆广告公司所获得的广告位上的广告设置审批,从严把关,严格控制数量的质量,同时落实其户外广告中20%以上的公益性广告。

3、严格部门单位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审批,并加强后

续管理,做到破损后及时维修或拆除,确保美观完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匡赛林

副组长:匡 斌

成 员:王枕戈 冷怿春 刘 军 樊国勇 黄 平

樊 宸【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大队,由王枕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宣传阶段(2014年3月10日至3月25日)。 对城区主次街道、各住宅小区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本着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县户外广告现状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26日至4月31日)。 各单位认真落实户外广告整治要求。城管执法局各执法大队逐条路段逐个小区、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该补办审批手续的必须按规定予以补办,该更换提升的按期更换提升。对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广告

篇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为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各县区所有户外广告,重点是:商业区、主干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及广告中其他虚假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发动。

1、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辖区违法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

3、制定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4、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发布手续。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措施:

1、查处不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主体。

2、查处未经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4、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追根溯源,对违法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三者要一查到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自查、互查,召开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做法,评比表彰先进先进典型,探索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新路子,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统一指挥和协调,探讨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具体对策。

(三)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宣传、文广新和电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广告审查把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杜绝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沟通和信息交流。

加强对整治行动法规政策、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需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协调。

篇三: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为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各县区所有户外广告,重点是:商业区、主干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及广告中其他虚假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发动。

1、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辖区违法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

3、制定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4、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发布手续。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措施:

1、查处不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主体。

2、查处未经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4、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追根溯源,对违法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三者要一查到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自查、互查,召开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做法,评比表彰先进先进典型,探索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新路子,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统一指挥和协调,探讨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具体对策。

(三)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宣传、文广新和电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广告审查把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杜绝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沟通和信息交流。

加强对整治行动法规政策、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需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协调。

篇四: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2篇

第1篇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16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16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16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10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篇五: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2016交通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条块结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压降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一)道路运输领域。

(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三)工程建设领域。

(四)水上运输领域。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今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五、活动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7日—3月24日)。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展板、横幅,在车站、码头、收费站点等地段,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专门印发宣传资料手册,发放给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月25日—3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广泛深入的进行调查摸底,重点要摸清本部门在一些重点领域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形成的主要原因和工作中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边排查、边研究、边整治”的原则,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并定期召开专题会,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分析。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整个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六、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领域。一是客运方面:重点对道路企业(含农公交、城市公交)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情况,超速超载车辆处罚情况,“三超一疲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驾驶人员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驾驶人员使用审核把关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车辆定期维护和检测制度执行情况,车辆例保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GpS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强制保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在以上领域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投入缺乏,车辆技术性能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集中治理。二是危货运输方面:重点对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驾乘人员录用和管理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年检和技术状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历年危化品车辆发生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在以上领域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投入缺乏,车辆技术性能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集中治理。牵头部门:县运输管理所。

(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对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上的危桥险段、标志标线,通航河流上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的桥梁运营情况,防撞设施完好情况和港口、码头设施、设备运营情况和完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上存在的危桥险段、标志标线,通航河流上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的桥梁没有桥涵标志,没有防撞设施、桥梁存在隐患,港口、码头安全设施、设备不全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和治理。牵头部门:县公路管理站、县航道管理站。

(三)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全县交通工程依法转包、分包情况、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新进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工作台帐整理情况和现场指挥部安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安全投入缺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没有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不经权威部门检验,操作人员不持证上岗,现场指挥部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情况进行集中和排查。牵头部门:县质监站、局工程科。

(四)水上运输领域。一是重点对全县通航水域内的“三超一无”船舶(超长、超宽、超吃水及无船名牌)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航行于洪泽湖河上的超长、超宽、超吃水的船队和单船,以及无船名牌(号)或者船名牌(号)设置不规范的船舶。二是对全县各个水上旅游景点旅游船的专项整治。船舶和船员证书证件是否有效;船舶配员及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船舶安检和定期签证情况;旅游船舶活动水域是否划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三是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要加强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行为。四是对非法采砂船舶进行专项整治,逐一取缔这些船舶非法行动。五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要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情况、渡工配备及消防、救生设备情况。渡运秩序是否良好,是否有违章渡运现象。六是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对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非法行为进行整顿。加强港口清理整顿、整合,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牵头部门:县地方海事处、县航道管理站。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细化方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县局开展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交通系统安全工作整体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安排具体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表彰,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定期上报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各单位每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营造气氛。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提高广大从业人员自觉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积极探索,建立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尽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篇六: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201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进一步提升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结合当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下滑的情况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创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为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通过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组织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建设局组织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三、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公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整治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五、整治内容

1.责任制度:检查各项目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落实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安装、拆卸、顶升、验收、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司机、信号工、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脚手架及模板工程:检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和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公司资质和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检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现场落实情况。

6.施工用电: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执行三相五线制及是否符合TN—S系统要求,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是否规范、电缆线敷设等情况。

7.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围挡作业、大门设置、安全保卫、材料堆放、道路硬化、五牌一图、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分别实施。

1.统一排查阶段: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6日专项整治工作组将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源。

2.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22日各项目施工单位对工作组排查并告知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申请整改验收。

3.组织验收阶段:2016年4月17日至2016年4月26日工作组将对各项目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4.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4月27日至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认清形势。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认清当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肃对待、认真参与和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2.严查深挖,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要进工地、入现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一项,不漏掉每一处,坚决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源排查出,并告知和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消除隐患。

3.严格执法,重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徇私情,对专项整治工作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和不申请整改验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施工单位,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2篇

为强化局机关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局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局工作任务,通过对全局各项工作实施考评和客观评价,进一步提升干职的业务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局规范化管理建设,为创建一流队伍、打造一流业绩、树立建设人新形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考评原则和范围

1、考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奖惩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局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到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力求方案科学、考评客观、结果真实,达到全面准确地评价各股室的工作业绩。

2、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局机关各股室

三、考评内容和计分

主要内容为“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三大类。考评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听、查、看、问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分别对各股室进行检查考评和综合评分,并征求有关股室和局全体班子成员意见,形成考评意见,确定等次,公示考评结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成人员为分管领导,局有关股室负责人,群众代表,每年度一次,其内容及评分标准:股室考评标准分100分,其中业务工作55分,内部管理工作20分,党风廉政建设15分,群众评议10分。

(一)、股室业务工作(55分)

(1)完成局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有收费任务的股室完成任务数不计评),没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完成得20分,未完成计0分;

(2)制定本股室工作管理职责和落实了股室成员工作分工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完成得7分,未完成计0分。

(3)制定股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半年工作汇报和全年工作总结,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书面材料计7分,完成得7分,未完成按逐项扣分;

(4)信息档案工作。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情况,搜集并整理好有关业务资料,做到每月提供不少于5条信息并交办公室汇总,基本分7分,完成得7分,未完成逐项扣分;

(5)计划生育工作。按局计生工作要求和布置抓好落实。基本分7分,完成得7分,未落实计0分;

(6)局下达临时性、指令性工作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基本分7分,完成得7分,未完成计0分。

(二)、日常内部管理(20分)

(1)执行考勤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打卡(以局办每月统计打卡情况为准),遵守请假制度,基本分10分,执行得10分,未执行计0分;

(2)每天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股室干职有学习心得笔记,做到股室长不少于1万字,副股室长和一般干职不少于5000字。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3)积极参与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培训、文体等活动,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15分)

(1)工作人员没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没有违反县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2)按照局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积极参加局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干部落实的责任和义务,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违法违纪行为等。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四)群众评议(10分)

由局考核工作组年终组织局班子成员和服务对象及股室部分成员对各股室一年来的工作目标完成和服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五)加减分。(1)对股室的年度考核内,有下列情形给予加分:受到省、市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工作单项评为先进的;在应对突发事件和重点工作中组织得力,落实迅速,处置得力的,根据情况每项给予5---10分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2)有下列情况给予减分:受到省、市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股室干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损失和一定影响的每人次扣5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减加分由局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确定。(3)凡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反社会治安条例、发生重大事故的当年考核一票否决。

四、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考评结果运用〈1〉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股室,年终由局党委进行表彰和给予适当的奖励;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股室,予以通报批评,由局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2〉连续二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股室,由局党委对股室负责人实行组织处理。

第3篇

一、总体目标要求

开展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结合全县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做到解决“四个着力”: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办事作风不实、行政行为不规、体制机制不全的问题,牢固树立“服务要优、执法要严、纪律要明、干部要廉”的意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制度更健全;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服务群众意识、服务群众本领上取得实效。根据本局特点,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股室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及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与局里主要工作紧密结合,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

三、对象范围

全局各股、室、队、站、中心。

四、时间安排

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6年2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的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不分阶段的办法进行,2016年3月10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五、活动内容

1.开展“三访三解三个全覆盖”活动。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局党员领导干部到挂点帮扶村(乌泥镇铜鼓包村)面对面与村民开展交心、谈心、听取意见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走访10户以上群众,每名党员要联系走访5户以上群众。通过串百家门、问百家事、解百家忧,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2.开通微信“民意直通车”。活动教育期间,在电信部门开通县建设局微信平台,局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50名以上基层干部群众,每名机关干部联系10名以上基层群众,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加强与群众的真诚沟通。

3.开展“十大整治”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在全县集中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水资源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公交行业专项整治、出租车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菜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专项整治等“十大整治”活动。我局重点以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为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深基坑、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和在建工程质量的专项整治。

4.进一步开展创优发展环境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以开展“三促、三亮,三治、三查”活动为内容,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活动,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项目和手续进一步精简,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成本明显降低,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政务环境明显改善。“三促”:促学习,提高识别力。用学习搅动思想,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认识,以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素质,把服务能力做大、把服务本领做强。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月学习制度,股室长月轮流授课制度,定期开展“执法大练兵”和“岗位能手”争创等活动;促勤政,提高履职力。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上“变勤”,保持思想态度端正;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行动上“变勤”,保持脚踏实地为民办事。建立健全局班子成员值周带班制度,干部职工指纹输入考勤制度,制定出台干部职工考核办法;促廉政,增强免疫力。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为主题,以查处典型腐败案例为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警示性。以先进人物为标杆,时时处处作表率,争当优化服务环境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三亮”:亮身份,提高透明度。将班子成员,各业务股室干部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管理范围等信息公开,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拉近干群距离、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找人难”的问题。亮职责,提高公信度。在公示牌上亮明工作职责,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树立为民负责、敢于担当、务实重干的干部队伍形象。着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亮承诺,提高诚信度。在公示牌上亮明服务承诺,对照承诺内容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三治、三查”:治“庸”。查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差;对上级和局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无所作为;业务不精练,作风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对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胆小怕事,不敢承担责任,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的质量不高等问题。治“懒”。查干部职工对领导作出的决定、安排的工作不闻不问、消极抵触;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讲求工作效率,不及时、不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得失,牢骚满腹,消极懈怠等问题。治“散”。查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差,对群众缺乏感情,对工作缺乏责任,对自身缺乏约束,不作为或乱作为,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办理业务,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门难进、脸难看,“吃、拿、卡、要”,损害单位和群众利益,服务意识不强,作风粗暴,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语言生硬,故意刁难,甚至制造激化矛盾;不按章办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或乱作为,群众满意率低等问题。

5.创新活动内容,开展“三对接、三服务”活动

将服务重心下移,深入到农村基层、广大群众、建筑企业中开展面对面服务,变被动为主动登门服务,通过对接帮扶服务,架起密切干群关系“连心桥”,牵起干群携手共创发展“纽带线”。对接建筑企业。成立建筑企业服务工作队,队长:王晓文,副队长:吕丹,成员:章军晖、杨利华、姚国兴、张木明。帮助建筑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助施工企业增项、升级,为建筑从业人员搞好培训、换证,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

局每个班子成员挂点一个建筑企业,每个季度带着一个课题开展一次调研,每半年带着相关股室人员进行大走访,帮企业解困,为企业释疑。(傅江波、冯建平,挂点企业:龙胜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盛群英、李外初,挂点企业: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毛志良、李国根,挂点企业:虹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晓文、吕丹,挂点企业:县建筑工程公司;韩志成、周挺生,挂点企业:省金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方法步骤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分三个环节组织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开展以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注入思想动力。二是认真组织研读中央规定的有关专题学习材料。三是组织“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岗位实际,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内涵要求,确立行动标杆和行为规范,更好地履职尽责。四是开展红色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

2.深入搜集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方面,扑下身子“走出去”。从3月始在全局集中开展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做到上下齐发动、领域全覆盖。全局各单位全员参与,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敞开大门“请进来”。从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角度出发,采取网络征集、信函问答、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听取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重点是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查摆和剖析问题。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和剖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好谈心活动。每个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谈心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3.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一般应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是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四是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就是态度端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流谈心,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程序要严格,环节不能少,步骤不能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讲真话讲实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相互提醒、相互警醒,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民主团结,就是坚持党内人人平等,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讲问题,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满意标准,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有条件改的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三是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先进行自查,局领导小组办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的进展如何、效果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对进展不力、效果不理想、多数群众不认可的,要及时督促改进。

2.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一是整治形式主义,对局里各类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集中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防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节庆、招商会泛滥等问题,着力防治虚报浮夸、搞虚假政绩、掺水分等问题。二是整治官僚主义,对局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防治一些党员、干部“不想事、不干事、不担事、乱干事”的问题,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作风专断蛮横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整治享乐主义,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办公用房,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四是整治奢靡之风,全局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要及时将确属无法拒收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折价款上交。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以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解决制度漏洞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各活动单位要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内容过期不适用的,坚决废止。二是研究制定新制度。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为反对“四风”提供政策依据。注重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制度。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对制度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局党委任务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严防“回潮反弹”。

七、具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见,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把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组织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创出自己特色,要及时掌握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注重实效,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实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网站、短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真抓实干,创出成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努力结合局里业务工作,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为奋力进位赶超、加快绿色崛起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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