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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6    阅读:

篇一: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WHH-CW-02-06-00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8—11—27 实施日期:2008—11—27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和规范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按规定应当建帐的各部、分公司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规定。 三、职责

1、总经办档案室和集团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及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验收。

2、总经办档案室负责杭州总部会计档案的接收、库房管理和借阅利用、销毁组织等管理工作。 3、集团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规范下属各财务机构会计档案的组织、立卷、存放保管等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4、各会计机构(财务部、财务科)按规定建立和移交会计档案。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整理规则

1、各类会计档案代号及案卷号的填制

会计档案代号:P-会计凭证;Z-会计账册;B-会计报表;F-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如销售公司数量大则单独编号,其它会计主体量少可并到Q类);Q-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其他。

案卷号格式:识别码—代号-年份-顺序号。识别码为各会计主体的代码,且是唯一的代码,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分配并通知。例如:2000年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该会计主体代码为3151)会计档案一共有7卷(册),其中凭证有3册,账本有2册,报表有1卷,其它有1卷,则编号依次是:3151-P-2000-1、3151-P-2000-2、3151-P-2000-3、3151-Z-2000-1、3151-Z-2000-2、3151-B-2000-1、3151-Q-2000-1。

2、会计档案的装订和卷盒封面的填制要求

1)要求装订整齐,规范。无论凭证、报表每本不得超过200张,要求装订者在封面上盖章或者签字。 2)档案盒封面填制要求:内容栏内填写盒内会计档案的种类如:******公司会计凭证、总帐等,并填写盒内会计档案反映的时间和盒内卷数、保管期限。

3) 档案盒脊背写法:脊背最上端加盖会计主体名称的蓝色印章;全宗号和目录号空白,由档案室人员填写;案卷号按照会计档案编号规则编写,如一盒里面有两卷或两卷以上的案卷,则所有案卷号都必须在此处注明。如果凭证等需要标明月度等便于查找的,一律填写在案卷号下方的空白处。即盒内所有的内容都应该反映在卷盒表面。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各会计机构可视经营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期限(具体参见附表一)。

2)各会计主体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财务部或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具体参见附表二)。会计保管清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的会计机构永久保存,一份同会计档案移交时一并交与档案室。

3)会计档案应装入国家统一的会计档案盒内,档案盒封面和背脊面按规范书写清楚各项内容,以便于保管和利用查找。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不得装在同一盒内。 三、会计档案归档移交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可暂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也可以第二年就移交,具体视保管条件和利用情况而定(杭州总部会计档案统一移交集团档案室保管,外地公司由财务科或档案室统一保管)。同一会计年度产生的会计档案要求一次性移交完整,不得分成几次移交。

2、各会计部门向档案室移交会计档案时,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具体参见附表三)一式两份,并在移交前先向档案室提供移交清单和保管清册的电子文档。档案室审查电子表格信息(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后再予通知接收会计档案实物。

3、档案接收部门对移交的会计档案案卷质量、手续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填写整理,合格后再予办理移交手续。并对照档案保管清册逐项核对无误后,按会计档案分类方法排列上架,办理移交清单签字手续,纸质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以备查考。 四、会计档案借阅

1、本公司财务人员可以查阅与其工作有关的会计档案,若工作需要须带出档案室,必须办理借阅登记。借阅人要注意保持档案整洁,严禁在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材料,不准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2、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的,要讲明查阅目的,并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将会计档案带出档案室,审计单位除外。 五、会计档案销毁

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总经办档案室会同相应的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办会审,集团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2、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室(外地办公室)和财务部(科)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

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存档,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档案室和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 附表/图【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移交清单》

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总经办档案室 制度相关部门:各部分公司 修订次数:0次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7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27日

表一: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篇二: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浅谈会计档案管理

浅谈会计档案管理

【摘 要】

本文分析了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销毁、调阅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使会计档案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出几点建议:1、提高档案意识,加强规范管理;2、落实责任,明确分工;3、与国际接轨,实现现代化管理;4、引进人才,加强培训;5、即使实现了财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在归档中也需要实行所谓的“双套制”,即将同一份档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归档。

一、论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理论意义

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是会计档案管理的组织、制度和机构、机制或组织结构的形成,是会计档案管理的样式,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是随时代发展而不断优化的。将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手段不断吸收,用来改善会计档案管理环境,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是时代的要求。会计档案管理的环境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和电子技术不断发展,对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的研究,可以给会计档案管理实际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的研究有利于形成先进的会计档案管理体系,能将先进理论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为会计档案管理效率的提高奠定理论基础。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的研究也是会计档案管理实践不断适应社会需要的表现。优化的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也可以让档案更好的走向社会,使全社会档案信息意识不断提高优化的会计档案管理的研究成果有利于不同科学的结合,既有利于档案学的发展,也符合当代科学的发展趋势。

2.实践意义

会计档案管理模式的观察与研究有利于全面认识与了解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新时期会计档案管理体制、模式的构建、程序,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特别是对变化中的会计档案管理研究有助于了解新变化对会计档案管理的冲级,了解这些新变化冲击下的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所发生的改变将更有助于提高会计档案管理的效率。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的观察与研究也对企业管理效益的全面提高起了促进作用。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的观察与研究有助于建立一套新的会计档案管理体系,在新的会计档案管理体系中,各个要素可以相互弥补不足,发挥更大的作用与功效,这

将有助于促进会计档案管理自身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也有助于发现在管理模式变化、指导理论变化与数字化、网络化冲击下的会计档案管理变化和采取相应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的观察与研究有助于会计档案管理部门了解会计档案管理概况、发现本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的途径,促进企业管理的全面提高。其次,会计档案管理的不断优化是实现企业信息一体化的奠基石,是实现企业知识管理的基础。只有优化了的会计档案管理才能将企业管理带上一个新的台阶。会计档案管理、企业信息化、企业管理的全面优化这三个部分是紧密相关的。

二、目前研究评述

1.国外对会计档案管理体制、模式的研究现状新石器会计档案管理体制模式的建构

会计档案管理作为档案事业的一个分支,从起源上来说,首先是在世界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起来的。世纪初瑞士、荷兰等一些欧洲国家和美国开始大规模地收集和保存会计档案。世纪中叶以后,大部分的其他欧洲国家,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也纷纷开展了这项工作。世纪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会计档案管理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由于私有制决定了国外的大部分会计档案属于属于私有财产,企业有权自行处理自己的档案,国家没有制定同意的会计档案管理体系、管理要求和标准。国外的会计档案管理自主性强,随意性大,个体特色突出,没有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企业一般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立档案部门,配备管理人员,制定企业文件的归档范围、文件分类表及保管期限表等。所以国外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与模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2.国内对会计档案管理体制、模式的研究现状

我国会计档案工作作为国家档案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国家档案局的领导下,自上而下的组建了规模庞大的会计档案室管网。长期以来,各企业采用了基本相同的方式开展档案工作。档案管理整体水平甚至高于其他国家,但这种带有前苏联痕迹的会计档案管理体制产生发展于计划经济时代,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并不相适应。我国现行会计档案管理体制、模式是在所有制形式单一即国家所有制形式的环境下,从国有工业会计档案管理模式演化来的。“集中统一,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企业自主”是我国档案管理制度的概括。

我国的会计档案管理的具体模式进行策划的管理体制以及对会计档案管理模式的规定。这对于我国会计档案工作的建立、发展功不可没,这一阶段档案界主要是学习、模仿的阶段,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还是学习和

总结。随着经济体制和企业改个的深入及企业所处环境的诸多变化如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资源管理和知识管理观念的影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这种旧有的管理体制开始发生细微变化。大多数学者主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赋予企业自助舍利的权利,避免那种不顾新时期会计档案管理体制、模式的建构企业行业特点、企业自身情况而实行的“一刀切”式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异军突起,非公经济会计档案管理模式也呈现出多样性。但其管理模式主要还是有:

1、会计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指由档案部门对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但在具体实施中往往受到企业规模、企业管理体制、企业技术水平的制约。其优点是便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档案信息利用中心。

2、档案分级管理。指在企业内对档案实行分级管理。该管理模式的优点是管理灵活、职责明确、利用方便。

3、档案分散管理。指在企业内由不同部门对各自形成的档案进行管理。该管理模式的有点是分工明确不足之处是对会计档案管理缺乏整体规划,对跨类别或新型档案的管理往往会出现管理上的空白或交叉。

4、会计档案信息集成化管理、一体化管理和知识管理。这些都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产生的新观点。

5、会计档案委托代管,这指企业委托专业档案管理机构,代管其档案。但企业并不放弃其档案的所有权。

三、会计档案的内涵

会计档案是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在经济管理和各项会计核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下来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专业资料。它以丰富的原始数据和恒定不变的价值量为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为单位制定规划、计划,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决策提供一局和咨询材料。它是记录和反应各单位经济业务、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结果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会计档案是历史的真凭实证,它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决定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必要性。但事实上,由于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意识还比较薄弱。会计档案作为新兴档案学科还缺乏深入研究,在日常会计工作中,很多单位重核算、轻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混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收集资料方面

由于对会计档案概念的不明确,一些财务人员没有将会计部门形成的全部文件归入会计档案,只是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核算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而将法规、制度类文件,如上级财政部门的来文、本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工作计划、会计工作总结;预测、决策类文件,如财务分析报告、市场预测、会计决策设计等等,放在其他部门,造成会计资料收集不全。有些会计档案是属于不耐久的复写纸、传真纸或圆珠笔的字迹材料。这些材料在高温高湿度条件下自己很快氧化而看不清楚,失去保存的意义。

2.整理、销毁方面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但一些单位的财务人员在月末、年度终了没有按规定将已形成的会计档案及时整理立卷,装订成册,随随便便放在箱内,造成资料遗失等问题。有的虽然进行了整理立卷,但是案卷质量不符合规范。会计档案保管到达一定年限之后。经过鉴定、审查,报经批准,可以销毁。但是,很多单位那些已失去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任然长年累月占据着库房和设备。究其原因,是一些人怕麻烦、怕负责人,担心会计档案销毁之后,今后一旦有什么经济问题,无凭无据,到时说不清楚。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会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3.移交、存放方面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有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与档案部门配合得并不协调。财务部门担心移交后利用不便,不愿移交;而档案部门以不懂会计业务为由,不愿接收。由此造成会计档案长期在财务部门,没有被广泛利用。由于财务部门缺乏一定的档案知识,对于会计档案的存放不够重视,例如。很多单位的会计档案都没有专门的存放地点,甚至与其他杂物一起堆放;有的档案室没有严格控制温度、湿度,认真做好“七防”,严重影响了会计档案的寿命。

4.人员素质方面

目前,大多数单位的财务人员虽然熟悉财务处理,但是缺乏会计档案管理知识。甚至有些领导还不认可财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不重视财务档

案管理的培训。在实际操作中,每个财务人员都按自己的一套方法去管理,造成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因财务人员变动而变化,没有一套固定而完整的管理制度,从而影响了整个单位的管理。

5.电子财务档案

垫子财务档案是指存贮于磁盘、光盘等嗲你介质中的各种票据、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数据资料。较之传统的财务档案,垫子财务档案有许多特点:电子财务档案易于修正、拷贝和重置,便于纠错、携带和传递。但也有不足的一面。如,具有系统依赖性,即需要一定的软硬件环境支持,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打开,不具备传统档案的直接可视性,还具有易遭损毁、难查痕迹的特点,此项档案的管理还不规范。

五、对会计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社会经济越来越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先带经济活动中,很多时候因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的不到位,早晨领导决策失误,影响到整个单位的运作,给集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基础,为适应经济管理需要,必须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建立新的管理体系,提供高治疗的会计信息。因此,就如何是会计档案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档案意识,加强规范管理

时间证明,要管理好会计档案,首先,要改变传统管理年,对会计档案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要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档案意识。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会计档案管理标准,对会计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为单位领导的决策提供真是、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2、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审核、壮丁、借阅制度。因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所以单靠一个管理员的历练是不行的。财务处各单位都应按标准要求制作凭单、报表及财务资料等。还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服务网络,按照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落实责任,相互协调,保证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与国际接轨,实现现代化管理

现在大多数单位已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由于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目前基本上处于手工检索阶段。所以,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该共同合作,与国外先进的会计档案管理模式接轨,开发研制会计档案计算

篇三: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2015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对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上作为单位经济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己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的要求。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在总结《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会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84年6月l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新办法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请布置所属单位贯彻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

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人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益章。

第十八条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1984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发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第3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明,也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更是单位重要档案之一。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使会计档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归卷制度

公司所属会计人员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划、预算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指定专人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二、会计档案的调阅制度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和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应征得单位同意。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一般为15年,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四、会计档案的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等问题,由原移交人负责。

2、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4篇: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二)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报表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第5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四: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2016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第1篇: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xx年年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财务股全体同志紧紧围绕省局、市局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局 xx年工作“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开展五项执法行动,推进五项改革,加大五大建设” 这一总体要求,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会计法》、工商法律法规。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财务工作实际,加强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强化监督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职能。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加强理论与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认真搞好“廉洁执法,永葆先进”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分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财务股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学习了xx的讲话、社会主义荣辱观、温总理对工商工作的重要批示、《党章》、《公务员法》、六项禁令等,并按要求认真作了笔记,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廉洁执法,永葆先进”主题实践活动,财务股全体党员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团结的气氛进一步浓厚,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同时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于今年8月发展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

2、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为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3月份财务股全体同志参加了市局财务科组织的会计电算化培训,10月份全局财务人员参加了红花岗区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二、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罚没款收缴严格执行“罚缴分离”。

1、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按照黔工商财(1999)24号文件规定,每月所收行政性经费都于次月8日前上缴到市局,同时将上级局拨入经费拨款到位。所有收费全部纳入财务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工商所人员工作业绩、收入不允许与收费、罚没款数额挂钩。工商所经费开支严格实行报账制,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会签报销程序,凭单据、发票经局财务股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报销,报销后的单据由局财务股统一保管。

2、罚没款严格按规定实行处罚与收缴分离,简易程序案件由办案人员开具定额罚款收据给当事人,并当场收取现金交内勤于当天存入农行罚没款专户;一般程序案件本应由办案人员在下达处罚决定后,开具《处罚缴款通知书》给当事人到指定的农行代收代缴网点缴款,并由银行开具《代收罚没款收据》给当事人,但由于一是担心当事人不去缴款,罚没款流失,二是现在农行代收代缴网点不愿意代收、开票,票据易丢失。基于以上原因,工商所在办理一般案件时对当事人暂扣部分资金(上缴局财务),在下达处罚决定后将其暂扣款转入罚没款专户。再由当地代收代缴机构将罚款直接划入农业银行贵阳市中北支行的“工商罚款收缴专户”,由贵阳市中北支行按规定时间统一入库。

3、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罚款。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取行政性收费,在《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内,运用“阳光收费”平台,实行定额征收,并按规定的渠道及时、足额上缴上级局,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4、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实行一点一证。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5、凡不属于国家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在登记注册、年度检验、评比检查中坚决杜绝了代其他部门、社团、企业、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积极争取地方经费,保障系统经费供给。

积极筹措与运作资金,努力确保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由于今年市局对分局实行定额拨款后,比以前年度经费供给量有所减少,我们的执法办案围绕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创卫工作等进行。财务状况本身就很困难,这些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局党委化压力为动力,积极向地方政府申请资金,今年向政府申请到16万元经费,缓解了资金缺口的压力。

四、做好经费分配工作,保障全局工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全局收支实行预算管理,下属各部门均不设支出账户,支出执行报账制,收费、罚款数额的多少与工作业绩、个人收入不挂钩,不存在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没有将收费、罚款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年初做好年度总预算,重点保证人员工资及执法办案经费,工商所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开支严格实行报账制,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会签报销程序,凭单据、发票经局财务股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报销,报销后的单据由局财务股统一保管。单位重大开支及专项开支报局党组审批进行分配。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及财务基础工作,加强审计监督。

1、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制度。重申了票证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市局下发的接待制度。全面、真实、及时的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为领导决策等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今年5月份,全局干部调整,财务股人员减少,财务股内部进行了岗位轮换,在减员不减量(工作量)的情况下,将原来手工做的公积金账和医保金账全部纳入电算化,通过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顺利的完成了年度会计核算目标,每月按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了财务核算资料并报送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手中,为领导的决策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大量真实、完整、及时、有用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每月我们按时向市工商局财务科上报工商系统财务报表及编报说明,通过各种数据的说明及分析,能够反映我局每月、每季度的收支与上一年同期比的增减,从中可以看出工商管理工作上的成绩和不足之处,为监管工作找到突破口。

今年1——11月份我局完成工商管理各种行政性收费***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6%。其中“两费”收缴***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7%,规费收缴***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70%。罚没款入库****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局已完成各项经费拨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8%。其他收入**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53%。

今年1——11月份,我局已完成各项开支***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4%,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含工资、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补贴、临工工资及抚恤费等),比上年同期增长9.3%。

公用支出***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2%。其中交通费**万元(含车辆维修、油料、养路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费),比上年同期减少48.91%,修善费**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4.44%;招待费***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1%。

2、认真落实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会计出纳分设、银行印鉴分管和按月监督核对的原则。财务工作坚持规范化,制度化,账务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基础规范要求。财务股坚持从细微处入手,按国家财务规定对每一笔收支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控制现金的支出,对超过现金限额的支出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进行控制,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定期与银行核对,确保本局资金的安全、完整。

3、以审计法规和财经法规为依据,增强依法理财意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工商系统的廉政建设。

xx年年4月份,基层工商所6位负责人工作变动,财务股和监察室对负责人的变动进行了离任审计,进一步的促进了廉政建设。

六、严格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票证的管理使用。

票证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局的要求,统一使用由省财政厅印制的各种工商行政管理专用票证,局财务股设票证会计和票证出纳岗位进行票证管理,做好票证的领发、保管、使用、填制、结报、记帐、制表、缴销、归类装订、保存等工作,并对使用票证的部门的票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每月按时、准确向市局报送票证报表。要求各部门使用的各种专用票证不能混用,必须规范填写票据,每月按时向局财务解缴。在保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基层单位的票证库存量。每季度进行一次票证检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钱票两清。年终结票,做到有票见票,无票缴钱。

七、加强资产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搞好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家底。结合我局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xx年年11月,财务股起草制定了《***工商分局xx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全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打下良好的基础。清理资产工作预计到11年4月结束。

八、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系统的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努力改善基层工商所的办公条件,今年,**工商所办公楼在经过市局批准审批后进行了装修,进一步的改善了老城工商所的办公条件。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所、**所、**所进行了维修。

九、认真完成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按市局要求,xx年年1——10月按时、保质完成了下列工作: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的清理、在用车辆情况清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收缴情况清理、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报送、xx式工商制服的发放工作等。

十、明年工作打算

1、增强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控制分析,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进一步加强财务日常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的真实、完整,维护全局整体利益。

2、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推行机关、基层工商所财务管理明朗化。严格按部门职责做好本质工作,围绕全局工作重心,努力工作,给领导当好参谋。

3、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及固定资产帐卡的的明细登记。

4、认真完成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第2篇: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2016年,我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协作下,按照国家《会计法》以及金融管理规范的一系列要求和文件精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年来,我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业务知识和财务业务能力,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款项复核、系统复核以及资金的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资金运作程序的规范和各项资金运用的安全,特别是如何用好财、管好财、理好财,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进行了一点研究和分析,全面完成了公司交给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一点贡献和力量,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部分 2016工作回顾

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近几年来,我国会计行业发展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随着实际业务变化以及国际通用规则的日益完善而在变化,作为一名资金复核人员,只有不断的加强财务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各项资金的运用、分析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一年来,我先后自学了国家新出台的财务管理要求的一系列规则和办法,还有新调整的一些会计管理的实务等,同时我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认真听老师讲课,并注重要在业务工作的实践和运用,使自己能紧跟行业发展的形势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际工作能力都得到明显提高。

二、具体的工作情况。

我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职责银行划款复核、前台交易系统复核、中央国债系统复核。这些工作都是资金管理的重要过程,就是通过对各项业务的再次审核,保证资金的安全,帐务处理的规范,为企业把好资金运作关。今年以来,我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工作。

1、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年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去工作,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和懈怠,否则将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形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我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每天我对各项银行划款复核、前台交易系统复核以及中央国债系统复核工作进行认真严格的复核,每一笔业务,每一项资金的流动及确认都是在反复的核对之后进行的,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帐务处理及业务回购、债券买卖、收款付款等业务一律不予确认,严格把关,发挥好职能作用,力保企业的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今年以来,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共检查复核业务笔,保证 项业务的规范有序。

2、完成了重大项目的资金核算工作。

今年先后完成了债权投资国电项目的核算工作,华发债权投资项目成立的前期准备工作等,由于项目核算工作事关企业资金投入及使用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也是项目投资中资金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项目投资的发展,我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程序以及公司投资国电项目核算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把好资金使用关,主要的业务是应付利息、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的支付,今年共进行了两次,即3月份和9月份各付息一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与托管银行以及公司相关部门加强交流和沟通,做好协调工作,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运作,有效防范了资金使用的风险。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今年,配合创新部完成了托管银行开立托管户的工作,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认真复核后,按照要求划转至项目方,使该项目及时按照预定的计划成立。我多次与托管银行以及公司的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实现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为公司的业务开展奠定的基础。

我还根据投资部的工作需要和指令,办理了通知存款的相关手续,我按银行规定的要求对每笔业务办理了开户手续。为了有效做好上半年的降息预期的准备工作,我们还多次与投资部沟通,做好利息波动的防范风险后,通知所有存款都以七天为周期进行滚存,虽然大大增加了我们的业务工作量,但是全面保证了公司资金的使用安全。今年,在同事的帮助协作下,共完成了各银行存款业务达205笔,总金额达2100亿元,为公司创造收益6100万元。

4、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财务档案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期限要求进行规范存档备案,我作为资金复核工作人员,今年还承担了财务部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各项凭证、各项帐务、报表以及各项分析报告等都严格按照财务档案管理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登记存档,存放有序,方便存查,完整标准,同时还接待了外来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工作,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同时我还与人事部门交接了XX年年底以前的凭证,通过认真对照,签字登记,推动了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

5、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在具体的工作中,防范突发应急事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保证财务管理的有序进行,防止出现故障等原因形成业务的中断或者造资金管理的其它不良后果。今年,在一些领域做了积极的研究和分析,实现了工作的顺畅和有序。特别在网上银行的帐户的管理上,通过日常分析和研究,我们都准备了纸质划款凭证,一旦发生网银故障时即随时都可以通过人工划款,保证业务的连续性。还有在中央国债系统的密押器的使用上,为了防范中央国债系统发生故障,引起帐务管理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加强了系统密押器的管理和操作,保证了系统顺利完成交易。

特别是在自有资金托管帐户及定期存款帐户、招行三家支行开户并办理网上银行、浦发徐汇支行开户、建行第一支行、第五支行开户。中国银行浦东开发区支行。自有资金帐户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提高资金收益率。因法人更改,变更自有户印鉴。

6、其它工作。

另外我还按照公司的要求和上级的安排,做好中央国债公司开立的券款对付业务,认真细致的进行业务核对,一是要保证和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今年1至4月份还承担了华力公司投资报表的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按照财务报表程充有序进行,为企业经营决策及时提供了依据和基础。由于5月其它工作的需要,移交至其他同事。

第二部分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认真严格负责的工作,并且圆满完成了领导交付的其它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自己还存一些不足和差距,例如还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还需要在财务复核管理上下功夫,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部分 下一部工作打算和计划

2016年,将是我公司经营发展新的历史时期,也是新的关键阶段,作公司一名财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应该有自己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工作。因此,我对自己在二0一0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直仔细的规划,我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的帮助协作下,创新性的做好财务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具体的工作计划及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计的概念越来越抽象,它不再局限于某个学科,在税务、计算机应用、公司法、企业管理等诸多领域都有所涉及,企业的财务管理对财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时在,我将进一步加大学习的力度,提高自己财务业务水平,特别要结合企业行业发展及自己的岗位工作需求,加强相关业务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财务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以适应工作的需求,特别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还要参加一些重要的会计培训部门组织的专家培训,使自己的财务业务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更加认真负责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对各项财务资金的管理都要严格把关,不能有半点疏忽和大意,银行划款复核(资金划转、新股申购、债券买卖、基金申购、回购、定期及通知存款资金划转)前台交易系统复核(资金增减、债券兑息兑付、定期存款确认、定期存款到期确认)中央国债系统复核(债券买卖、债券回购、收款付款确认、dvp交易资金划转),要加强一些账目、帐务处理的研究和分析,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三是做好一些重大项目的投资核算。重大经营项目事关企业今后的发展,资金安全性与项目投资的可行性以及企业发展的后续性息息相关,特别是2016年两个债权项目的投资核算、付息等工作,要保证时间性和规范性。我将大力加强与托管银行的沟通和协调,不断探索和总结合作和业务联系的新方法和途径,保证各方合作程序和业务往来的顺畅。在华发项目上,除要做一些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以外,还在2016年召开受益人大会以后,时行资金建帐,并做好ta系统的操作工作,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作。

四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我们虽然在二00九年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严格的整理,在二0一0年,我将在二00九年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要保证目录、各项帐本的存放等都高度的一致性,特别是一些重要帐户和原始凭证等业务帐本都要严格备案登记存查。

五是加强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沟通和交流,才能达到业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实现合作紧密,工作有序,防止发生推诿扯皮等现象。造成工作的延迟和业务的疏漏。

六是加强应急管理的研究和分析。资金管理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这对于财务管理来说是一个大忌,甚至会影响到企业整个资金链的管理,所以就加强应急管理的研究,积极出一些财务资金管理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紧急启对应急预案,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正常进行。

七是一些建议:应抓好“节支”工作,采取具体措施,抓住关键环节,针对资金周转过程中的每个关键点和关键程序,建立相应的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费用标准,将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提高预算的编制水平。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在对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上,同时也要体现在对资金的节约上;其次,在预算执行中,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支出控制制度,并结合单位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少费用支出的各项措施,努力把各项费用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第三,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项财务支出事项要追踪问效,要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建设节约型行业中的作用。第四,要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促进全行业节约活动的开展,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行业氛围。

##第3篇:财务会计工作总结

2016年是机关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项目管理的一年,我在中心党委及各级领导的正确率领下,在全体同志的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工作,有必要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利于在新的一年里扬长弊短,不断进步。

一、学习方面

(1)理论学习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深刻理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不断坚持政治学习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所提高,对自己的业务工作也有了不少的帮助。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的思想作风。在今年,我还有幸参加了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我知道这是我学习的大好时机。在讨论和集体学习中,我静心聆听大家的发言,并认真做笔记,力图在这个有限的时间里,最大限度地与同志们交流,以充实自己。党员同志相互间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通过这些学习和讨论,我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许多以前认识模糊的问题得到了澄清,存在的疑问得到了解答,同时对一些现象和问题有了进一步认识。

(2)业务学习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深感业务学习的重要性,不仅要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财务政策法规,还要结合财务制度的不断变革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以适应新形式、新发展的需要。所以,自己对财务专业的业务学习一直比较重视,经常请教上级主管部门,与同行沟通,并结合中心实际进行学习和提高。

今年6月,参加了由长江委财务经济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认真学习了会计业务知识,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案例等。

二、业务方面

包括两方面:在计划财务处和交通中心的工作

在计划财务处工作:

(一) 税务管理工作

在税务核算的工作中,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保证我中心及其单位的利益。准确确定税目,税率,依法、合理、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二)食堂核算工作

在对机关食堂帐的日常核算中,每一笔业务我认真核对附件、准确计算金额,还常常找与业务相关的人员核实内容,掌握每次收入和支出的准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前台会计核算

在前台的会计核算工作中,重点注意会计的基础工作。对各个单位的报销单据认真地审核, 正确制定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遇到问题及时向科长反映,以便于工作顺利,正确地开展。

在交通中心工作:

(一) 预算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管理规定办事,

1、负责编制交通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完成了交通中心部门预算的“二上二下”工作。

2、预算的执行

按照预算控制数控制交通中心的开支情况,做好财政资金支出的旬月工作,做到账目清楚。

3、完成了2016年中央部门“三项经费”预算表工作。

(二)会计核算工作

在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中,重点注意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对会计报销凭证进行认真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把信息予以反馈。

自己的工作态度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常常与同事一起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1、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大胆管理的主动性,今后我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

2、与同事交流较少,联系不够,工作中对同事们的关心不够主动,关心力度不够。所以我还需进一步努力改进。

【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3,工作还要细致一些、开动脑筋想办法的点子不多、对学习的深入程度不够,这都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综上所叙,我深深地感触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干好财务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把位置认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

篇五: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2015会计核算制度

第1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2篇: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报帐单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运行工作,加强教育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核算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依法理财,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协助报帐单位编制预算,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更多资料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好报账单位的各项资金,确保报账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统一办理和审核报帐单位的财务收支。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办理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监督管理报账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防止资金的浪费、挪用和挤占。

3、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统一为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对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等财会事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保证核算操作规范合法达标。

4、统一编制会计报表,为报账单位和各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并提供各种会计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接受报账单位对会计事项的查询和资金核对等。

5、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知悉情况。

6、负责报帐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取、保管、分发和核销。为报账单位保管会计档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则

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会计服务业务中知悉的报帐单位经济(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报帐单位示意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予以拒绝。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对报帐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指导、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核算中心人员学习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以及思想教育;

3、负责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领导报告工作信息;

4、管理报帐单位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调度资金;

5、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6、负责有关财务审批事项,控制资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运作情况,研究报帐单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优化收支结构的政策性建议;

8、完成本局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协调部门关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会计主管)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具体办理核算中心的有关行政事务,管理核算中心日常业务工作;

3、负责审核报帐单位收支凭证,以及各项申请、报告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4、负责建立制订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把关;

5、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

6、督促检查指导核算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确定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分工,指导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核算中心审核员(兼总会计、会计档案、票据、核算系统管理)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负责审核报帐单位各项收支凭证、委托单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3、负责监督执行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

4、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以及规范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回收、核销等工作,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6、负责计算机录入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帐务结账工作,以及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作;

7、检查指导会计组、出纳组开展业务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核算中心会计员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办理会计业务;

2、负责指导报帐单位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方案,并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汇报,编制各种会计报表、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3、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一律予以退回更正、补充。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一切经济收支,一律不予受理;

4、负责依照法规在计算机上录入记账凭证,进行帐簿登记工作,正确按会计制度办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按电算化的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5、会计年度内保管会计档案资料,负责财务稽核工作;

6、维护财经纪律,监督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报帐单位的帐务和资产进行核算和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报帐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为报帐单位提供预算决策,对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8、负责向报帐单位通报财务状况。接受审计、税务机关和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档案资料;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出纳员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好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任何一切支付,必须以处理完善的凭证为依据。否则,均予以拒绝。

2、登记好银行日记账。对未达账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存款账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3、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据逐日逐笔登记帐务,并按计算机管理规定操作。按时记帐、结帐交付单据。

4、做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流动资金的安全,尽可能减少现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单位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遵纪守法,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等,按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办事。

6、出纳人员将所有的支出凭证复核,必须是经会计主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是否与印鉴卡相符,查清确认真实准确后方能支付。

7、凡经审核后报销的发票原则上以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形式支付,未经审核人员审核的支出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任何形式的支付业务。

8、支付款项必须由领款人在凭证上签字,支付后加盖“付讫”章和出纳员印章。及时与会计组核对帐款是否相符。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产核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避免国家财产的流失,管好、用好公有财产,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指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对单位原有的财产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发现盘点损失或盘点盈余财产,应报告单位领导,研究处理。

3、对单位新购买财产,必须由实物验收人验收,验收无误后进行登记,单位财产要全部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建立财产的保管、领用、交还等制度或办法,对领用财产进行分类登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谁归还。

4、在每年的年底,应由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单位有关人员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做到实物与帐册相符。

5、对有人员变动的,要将保管、使用的财产移交,不能出现无人使用、无人管理的财产。

6、使用人员要珍惜爱护国家财产,尽量保证其使用价值的完好,为做好工作提供条件。对造成资产损坏、损失和浪费的,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

7、大额财产的修缮、更新,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

8、财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必须登记造册,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处理所得收入应作为单位其他收入记帐。

9、财产不允许出借、出租、转让。

五、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使用管理,保障计算机正常运行及会计资料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操作,正确使用计算机,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执行上机操作规程,遵守注意事项,按岗位分工和系统授权处理会计业务,不得越权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置。

2、计算机要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允许无关人员操作。

3、会计用计算机出现硬件、软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检修,立即报系统管理员派专人或联系软件供应商处理。

4、操作人员要做好电算会计的安全。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将硬盘内的数据删除;本单位软盘或光盘不得带出,使用时注意保护数据安全性;使用外单位软盘或光盘,要先进行病毒监测,发现病毒立即封机并及时上报系统管理员。重要数据资料要及时进行备份,以保持与业务实际一致。一般要求软盘或光盘双备份,异地存放。

5、要加强会计电算数据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机房内的软件、资料等转借或提供给外单位和他人,作废的数据资料要到指定地点集中销毁。

6、不允许在计算机上进行与财会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得在计算机上使用游戏软件或非正常使用光盘,防止病毒侵入。

7、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注意防火;出入要注意关门,做好防盗工作。

8、对于操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核算中心操作规程

1、单位报帐员将有关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统计、整理粘贴好,分别填写《收入凭证汇总单》或《现金支出报批单》。《现金支出报批单》要经单位负责人批示签字后,由报帐员填报《支出凭证汇总单》,送核算中心审核员审核。

2、审核员根据单位资金情况(预算指标),审核其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符合规定的,由审核员签章确认。属于收入事项的,由审核员将收入凭证汇总单送出纳组;属于支出事项的,经审核员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核算中心主任审批,由审核员交给出纳组办理相关的支出手续。如不符合规定,退回单位报帐员处理。

3、报帐单位需委托核算中心通过银行转款给其他单位时,填写《付款委托单》报审核员批准后予以办理。

4、出纳组收到经会计核算组审核并完备有关手续的收支原始凭证后,再进行复核。如属于报帐单位直接缴入的收入,由出纳在资金帐套录入凭证并由审核员审核后,记入到各报帐单位帐套,并在《收入凭证汇总单》上加盖“收讫”章退回各核算组。如属于报帐单位报销的支出,则与原领备用金一起清算。

5、核算中心收到从财政局拨来各单位款项时,由会计根据财政局拨款明细单,由总会计通过收入分割单将收入划分到各单位,会计据此作为单位的入帐依据进行登记入帐。

6、会计核算组对出纳组传递过来的加盖“收、付讫”章后的原始凭证进行登记入帐、打印报表等帐务处理。

7、核算中心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计核算组、出纳组的工作及帐务进行监督检查。

七、报帐员工作规则

1、单位报帐员必须由专人担任,人员由报帐单位指定,确定后报核算中心备案。如因工作调整更换报帐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核算中心。

2、单位报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实施细则办理业务工作。

3、报帐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一个备用金的数额,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核算中心审批;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报帐,并保持备用金有一定的数额;按计划使用,不得透支;收入资金要及时缴存,严禁一切座支行为。

4、认真审核支出的原始凭证,保证原始凭证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发票或收据。

5、支出凭证必须手续齐备,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与预留印鉴相符,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齐全。

6、报帐员要配合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收支票据和结算款项要当场核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或专项支出须银行转帐结算,属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范围的,要实行政府采购办理。

7、每个月的前5天(节假日顺延)编制会计报表,不办理报帐。报帐单位每月按时领取报表,及时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核算中心核对清楚。

8、妥善保管单位资金手册,严禁涂改、割补。违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银行帐户管理规则

1、将委托单位的帐务核实,银行日记帐与开户银行余额核对相符后,取消银行帐户,把余额转入核算中心帐户。报帐单位原则上只能保留工资统发帐户,不得再保留其他任何银行帐户。

2、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用于核算各集中核算单位的经费及有关的往来资金;帐户的印鉴应分别由会计主管、出纳保管,实行内部互相牵制。

3、出纳人员负责支票的填写及办理有关转帐业务,并做好支票及印鉴的保管工作,确保资金划拨的安全性,负责银行日记帐的登记,月底与会计和银行核对帐款。

4、每月底出纳人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对未达帐项进行调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银行帐户禁止出租、出借,对每一笔转帐支出,必须有正当、明确的用途,不允许开具无用途的支票。

九、报帐管理制度

1、报帐单位财务收支实行报帐制度。各单位设置报帐员,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报帐事务。报帐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2、报帐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各单位维持日常公务支出所需经费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金融部门规定的限额确定。在各单位预算和结余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保障必须的程序安排资金。备用金的支付使用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3、报帐单位按核算中心规定的时间领取备用金,报帐员要填制《备用金申请表》,按规定办理好单位备用金领用手续,1000元以上大额支出或专项支出须填写《付款委托书》委托核算中心办理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现金支付。因特殊需要而预借款项的先填写《借款单》,单位领导批示,报核算中心审核后支付,事毕借款人要及时报帐结清往来款项。

4、报帐单位收取款项要及时缴到核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各单位根据财力作出计划或预算使用经费,不得透支。

5、报帐单位发生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发票或收据,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规定,不得白条报帐。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填报《现金支出报批单》必须手续齐备,单位盖章,单位法人签字与预留印鉴卡相符。每张原始凭证须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报帐员和单位法人必须签字齐全。

6、前一笔备用金报帐结算后方可领取第二笔备用金。

十、核算中心报帐程序

凡在核算中心报帐的单位,需预留一张盖有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印鉴片。核算中心发给报帐单位《资金核算手册》,手册填写单位名称、编号。报帐单位在手册上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字,要与印鉴片一致。

(一)、一般报帐程序

报帐单位报帐时,其报帐单据由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记入单位流水帐和资金核算手册。每月1至5日制作报表(节假日顺延),不办理报帐工作,每月6日报帐员领回本单位报表一式三份,核对相符后盖章退回一份存档。若有疑问到中心查询核实。

【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二)、收入报帐程序

1、预算外资金收入(这里指除财政预算经费之外的所有收入)。报帐单位在收取预算外收入时,由单位填制解款单直接缴入核算中心银行帐户。并及时将缴款单和有关收据统计好报送核算中心进行登记入帐。

2、预算内经费拨款。正常开支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或人大批复单位的预算指标)和专项经费财政划拨后,由核算中心在收到预算拨款单后,按收入性质进行分帐分户核算,报帐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

(三)、支出报帐程序

1、工资支出

报帐员统计好本单位工资发放额,报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由银行统一代发。如有发生人员变动,由报帐员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核算中心每月定期同代发工资银行联系,将报帐单位的代发工资凭据取回进行核对入帐。

2、其他费用支出

报帐员办理报帐业务时,核算中心首先审核其报销发票印章(签名)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报销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金额与附件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办理转(付)款业务并登记入帐,同时记入报帐单位资金核算手册,核减资金结余数,严格控制报帐单位支出,杜绝透支。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会计档案由总会计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主管监督实行,会计员具体操作,档案管理员专职保管。

2、会计档案的管理要达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保管安全、完整的要求。

3、会计员核算完当月帐务后,要及时将会计凭证整理装订好,会计报表按单位装订,会计年度终了分别将各单位帐薄打印装订。

4、会计员经手的会计资料在会计年度终了都要整理立卷,填制好封面,编制档案保管清册,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期限保存。

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国家规定办法销毁,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及其他未了结重要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结事项终为止。

7、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以防档案资料发生虫咬、潮湿霉烂、丢失等情况。

8、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的,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会计工作移交办法

为了保障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会计工作的延续性,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1、报帐单位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核算中心受理,2015年6月30日会计帐务结转2015年7月1日余额数据、出纳资产款项、会计档案等需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工作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由核算中心主任和报帐单位负责人担任。

2、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长期保存的证照、文件、会议记录、备查簿等。2015年6月30日以前的会计档案存放在原单位保管,由专人负责管理。2015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由核算中心集中保管。

3、报帐单位移交前必须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报帐单位对移交的有关档案资料列出清单,一式四份,核准后由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

5、核算中心派人核实准确报帐单位的财务数据和资产数量,并办理接收手续。接收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金,在核算中心建帐过录会计帐务结转2015年度数据。

6、报帐单位将银行存款(报帐单位现金有余额的应先存入银行帐户)、有价证券移交给核算中心,由移交、接收双方盘点移交,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7、对往来帐的处理,提供往来款项明细清单和债权债务列出祥细清单,应尽可能的减少暂存款、暂付款的余额。对于未了事项要作移交说明。

8、银行支票退回银行,并撤消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原领用的财政票据由报帐单位退回财政局注销。

第3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4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本系统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高效廉洁、团结协作的会计群体,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及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技工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对本单位的一切收支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五条本单位财务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对本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一切财务经济活动负领导责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立及会计岗位职责的划分

第七条本局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财务中心),为单位唯一财务机构,在jú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内设经费和基金两个核算组,每个核算组分别配备一名副主任,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业务工作,另设总账会计、辅助会计、出纳会计岗位。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换。

第八条经费核算组岗位职责

经费核算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一、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支付、公务卡结报、转账结算等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不得将公款擅自借与他人和挪作他用,不得白条抵库。

2、严格按手续制度办事,做到收支有据,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3、整理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辅助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按月编制现金结报单。

4、及时申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送工资报表等。

5、协助做好单位财产物资、财政票据的登记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助会计岗位职责

1、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经费的辅助核算。

2、根据合法有效、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给总账会计。

3、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登记指标、计划台账,并负责按月与财政核对收入支出及计划指标结余,编制余额调节表。

4、负责各类票据、单证的领用、保管、登记、核销工作,保证票据安全,票款一致。

5、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协助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回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按照核定的部门预算执行。

2、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做好凭证的复核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齐全、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表的编报工作,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完整;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3、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根据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追加指标的建议;负责经费计划额度的申报、核对;定期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对账单。

4、按规定负责整理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5、负责做好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往来款项的清理回收及票据管理工作。协助副主任做好各单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6、根据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定期参与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协助搞好系统内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基金核算组岗位职责

基金核算组负责本局所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

一、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支付、转账结算等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不得将公款擅自借与他人和挪作他用,不得白条抵库。

2、严格按手续制度办事,做到收支有据,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整理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辅助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按月编制现金结报单。

4、协助做好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的登记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助会计岗位职责

1、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各项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类社保基金的辅助核算。

2、根据合法有效、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给总账会计。

3、登记各类社保基金支出明细账和指标、计划台账,并负责按月与财政核对收入支出及计划指标结余,编制余额调节表。

4、负责各类社会保险专用票据、单证的领用、保管、登记、核销工作,保证票据安全,票款一致。

5、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协助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回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2、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做好凭证的复核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齐全、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表的编报工作,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完整;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3、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根据各项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追加指标的建议;负责基金计划额度的申报、核对;定期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对账单。

4、按规定负责整理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5、负责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回收及票据管理工作。协助副主任做好各项基金的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

6、根据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定期参与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协助搞好基金监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财务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财务中心设两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分别兼任经费和基金核算组总账,负责管理各核算组的具体业务工作。

一、经费核算组副主任(兼总账)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2、审核会计凭证和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追加预算指标,及时向财政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筹集资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4、定期向各单位负责人报告收支结余和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增收节支。

5、定期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和往来款清理,做好票据管理。

6、根据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搞好系统内审工作。

7、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本组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统筹调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金核算组副主任(兼总账)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编制各项社保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2、审核会计凭证和基金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追加预算指标,及时向财政申报、基金使用计划,筹集资金,保证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

4、提出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定期向局领导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报告基金收支结余和使用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

5、定期组织对社保基金的检查监督,保证社保基金健康安全运行。

6、负责与各经办机构业务科室以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本组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统筹调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人员内部管理。定期召开内部会议,将局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具体化。负责各项基金及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局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宣传贯彻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组织业务辅导、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3、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对单位的一切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检查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协同基金监督管理科一起做好局机关、各事业单位的经费及社保基金的内审工作。

4、抽查、复核两个核算组编制的会计凭证;审核各种会计报表、账册、经费及基金预算、政府采购计划、年终决算等等;审核、控制预算执行。

5、定期对收、支、决算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局领导报告资金运行和财务管理等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增收节支。

6、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全中心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制约,凭证的传递、保管、账务处理及报表稽查、复核程序规范。

7、管好、用好社会保障基金和各项经费,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8、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并接受考核和监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出纳会计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数据录入员不得兼任系统维护员、管理员和数据审核员。

第十四条实行原始凭证先审核后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会计凭证复核制度,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财务中心主任(财务科长)审核,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审批人)审批方为有效。

出纳会计根据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账,并传递给辅助会计编制记账凭证,总账会计进行凭证复核,同时检查原始凭证及附件的齐全性,副主任审核会计凭证的合法有效性。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登记账簿。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印鉴和支票分开保管制度,各单位的支票和印鉴不得为同一人保管。

第十七条实行票据领用登记制度。各单位所需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领用,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结旧领新。

第四章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适应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实行部门预算。

第十九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规范性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支出行为的随意性。

2、完整性原则。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和安排的所有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不得设立账外账。

3、应收尽收的原则。各单位应对照政策,挖掘潜力,积极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力争超收。

4、优先保障的原则。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支出顺序上先安排人员经费,再安排公用经费,后安排项目经费。

5、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对人员经费按编制人数和规定标准核定到人;日常公用经费按部门分类分档确定定额标准,按人员编制、项目核定;对项目支出,在充分论证及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财力状况,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

6、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编制预算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努力实现综合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二十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1、根据本预算年度行政事业计划,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各项增减因素对收支的影响,结合单位实际提出本年度预算收支建议数,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转财务中心(财务科)汇总报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对所报送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提出分配意见,汇总并综合平衡后形成预算方案报县政府审查,并确定预算控制数,下达各单位。

3、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部门预算,经单位领导审核,财务中心(财务科)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4、财政部门报请有权部门审批后的下达数,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预算执行中,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数额、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过程中,除因收入超收,国家、省、市出台增资项目、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外,支出预算一律不予追加。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规定报请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项收入要按政策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同时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不得截留、挪用社会保险费收入。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收费政策依据,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监制票据,依法收费。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未经集体研究批准不得擅自减免收费,不得私存公款,不得坐收坐支。

第六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局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各类支出应严格按预算数控制,局各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支出;重大支出项目由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支出项目报局负责人研究确定。涉及重大资金的调剂及支付业务,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实行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各项基金、资金、款项的支付均需手续齐全,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审批人)审批,财务复核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除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补助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补助等必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其他工资福利性经费开支标准:

1、职工困难补助由领导研究决定。

2、夏季清凉饮料费按财政规定的统一标准发放,每年一次。

3、独生子女保健费:须凭独生子女证,每年发给40元,直至小孩14周岁,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20元,一方无工作或离异,另一方单位负担40元。

4、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根据海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定额报销的通知》(海财行〔2015〕1号)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入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定额报销的办法。职工凭幼儿园出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保育教育费收据,向所在单位按入园子女每人每学期报销200元,单亲家庭、配偶为现役军人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凭票报销400元。

5、劳务人员的使用及待遇均要报经jú长办公会议研究,否则不得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由单位代缴应向个人收取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有关资金,应按实分解到个人及时向职工收取,不得列作支出。

第三十条公用经费支出,必须精打细算,注意节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对无预算、超标准,手续不全,不符合制度的开支,坚决不予办理。

1、办公经费:办公用品、材料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保管、发放,小额办公用品一般直接列报支出,大额或数量较多的可通过“库存材料”科目核算,领用出库时再列作支出。采购办公用品、材料时坚持比质比价,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根据《海安县县镇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海财行〔2015〕41号)执行,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3、会议费:各科室、单位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进行。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范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开支标准。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安排食宿,并凭会议、伙食费和住宿费发票,按实有人数和天数,根据会议人员花名册,按规定报销费用。

4、业务招待费:(1)业务接待范围:主要接待上级来人,县外来本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来本局进行公务活动的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2)公务接待的原则:①小额、适度、从紧的原则。②事前审批的原则。事前由负责接待的分管负责人提出,办公室核定标准并填写安排通知单,接待人员凭通知单安排就餐。③定额包干的原则。经核定的接待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如出现超支,谁经手谁负责。④对口接待原则。经批准安排的接待,均由业务对口人员参加,从严控制参陪人员。(3)公务接待标准:乡镇一般人员因公来本局就餐的,凭办公室发给的就餐券安排客饭。

5、车辆燃料、修理费和设备购置费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局各单位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七章政府采购制度

第三十二条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

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依法委托本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助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采购活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有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本级集中采购机构或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实施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须经权威部门认定),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采购。

第三十五条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备案,政府采购资金要按采购合同和财政国库管理的统一要求及时支付。

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详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海安县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177号)。政府采购应编制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并编制,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八章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严格控制暂付款的的发生,并及时办理结算。对个人因公出差或因病转院治疗且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予借款。借款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与支出审批相同,对不符合规定的借款一律不得借出。出差借款应于出差回来后5日内结清所借款项。前款未还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

第三十八条财务中心(财务科)应建立催缴借款结算通知单制度,对不按期归还欠款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通知单,限期结账还款。借款当事人无故超过一个月不还的,财务中心(财务科)有权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九条对单位发生的暂存款,应区别情况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属于收入的,不得作为暂存款核算和管理,不得在暂存款中列支列收。

第九章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或单价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是批量较大的同类财产,须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局办公室、各事业单位办公室为单位财产物资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实行财产物资定期清查制度,由财务中心(财务科)会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现金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收付合法、钱物分管、日清月结、确保安全。财务负责人和总账会计应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出纳人员应积极配合,以确保账款相符。

第四十四条出纳会计应凭审核和批报准后的原始凭证及领(交)款人的签字办理收付款手续,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得坐支。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核定出纳会计库存现金限额1000元,如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否则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十六条下列情况必须禁止:

1、用白条顶替抵库存现金;

2、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3、编制用途套取现金;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用现金;

5、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6、保留账外公款;

7、私自挪用公款。

第四十七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只能办理自身业务,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不得透支,银行结算票据填制必须准确规范。

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定期、逐项目核对银行存款(财政专户存款)发生额,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账项,辅助会计或总账及时核对余额调节表,查明原因,确保相符。

第四十八条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加大财政及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消费行为的监督力度,简化公务支出结算的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通知》(海办发〔2015〕46号)要求,本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第四十九条公务卡结算范围:主要为公务接待支出和其他零星公务支出,做到应刷尽刷。

1、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实行“刷卡制”和“实名制”的管理办法,一餐一刷,不再办理现金结算和转账支付。

2、其他零星公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小型会议费、劳务费等公务支出中原需要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第五十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保管期限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中心(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中心(财务科)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各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第五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并定期对数据信息进行备份。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调阅、移交和销毁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开支标准随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会计人员岗位职责随工作情况、岗位变化适时调整。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5篇: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办会计职责

(一)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三)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好保管工作;

(五)协助、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

篇六:会计档案管理考核
2016国库收付核算中心述职报告

国库收付核算中心述职报告

2016年以来,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市财政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的指导,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以及各预算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年以来,中心将先进性教育进一步深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增强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依法理财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中心将全县8xxxx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集中统一核算建财务账套14xxxx、资金账套18xxxx进行集中核算管理。

(一)按时完成2016年年终部门决算工作。

为使部门年终决算工作能及时、准确、全面完成,采取早布置早安排,首先做好年终决算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多,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加班加点与财政对账,为年终决算的顺利完成夯实基础。在年终决算期间,中心人员更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全力以赴投入到决算工作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圆满完成了单位部门决算及汇总工作,为完成我县财政年终决算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对乡镇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指导力度。

为了解乡镇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开展情况,结合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的检查考核工作,中心于2016年2月21日起,由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财政所,对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检查结果所反映的问题,中心于3月16日举行乡镇零户会计、村级会计、出纳业务及会计电算化业务培训,对于增强财政所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切实规范乡镇财务行为。

(三)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与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紧密结合,加大财政资金监控力度。

中心在坚持纳入集中核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责任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将纳入统一核算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与财政部门外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把报账关,给****现象亮起了红灯。中心干部职工在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保持“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和“热情、高效”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认真细致地办理每一笔业务,在报账的基础上,规范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会计账簿,以确保编制的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显著提高,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全过程监督,达到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全方位监控。截止12月底共办理各项报账业务7524笔,平均每天办理业务28笔,最多一天办理业务高达121笔,累计办理收入业务金额4010xxxx元,支出业务金额3908xxxx元,确保了纳入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会计单位正常运转及工作业务开展的需要。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的部分公共支出实行代扣代缴,2016年共代扣建安营业税23xxxx元,个人所得税9.xxxx元,民兵训练费4.xxxx元,医疗保险金94.xxxx元,失业保险金30.xxxx元,植树造林款16.xxxx元,为单位提供切实的服务,减轻了报账员的工作量,也提高了会计中心的工作效率。

国库集中收付工作与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紧密结合,截止12月底,财政部门累计下达额度1803xxxx元,其中直接支付574xxxx元,授权支付1229xxxx元,国库收付中心累计办理支付业务4681笔,共1803xxxx元,其中直接支付2069笔,574xxxx元,授权支付2612笔,1229xxxx元。在县人行、代理商业银行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运行正常。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加大了从源头上管好财政资金、防治****的工作力度,对于财政资金在各个环节的运行起到了更强的监督管理作用,同时加大了政府对于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最大限度避免财政资金“库外沉淀”,促进了财政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配合县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是财政工作的重大改革,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遏制采购中的****现象具有积极作用,中心按照x府办发(2016)x号文件精神,结合县财政局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于2016年5月在中心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加强了对采购资金的监管力度,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从制度得到保证。

(五)扎实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2016年财政工作的一件头等大事,对于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财政统计新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将于2016年1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由于改革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需要在06年下半年较短时间内完成多项准备工作,而做好2016年预算执行分月数据新旧科目转换工作是推进改革的关键环节,为抓好分月数据新旧科目转换工作,中心精心安排,切实做好各纳入中心核算单位分月数据转换编报工作,并确保数据准确,为改革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内部稽核工作。

在做好会计规范核算的同时,今年中心加强了内部稽核工作,稽核部增加人员,拟订详细的稽核计划,对各会计部核算的单位共抽取55套会计业务进行稽核,占全部会计业务的3xxxx,并每季度对结算部、支付部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稽核。一年以来共出具稽核报告5份,通过内部稽核实施有效的事后监督,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资金的安全性。

(七)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及印鉴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对于《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由稽核部专人专柜负责管理,领用时登记号码,定期核销,确保重要票据的安全。

会计核算中心及国库收付中心使用的财务印鉴及支票等凭证由结算部三名工作人员分别保管,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杜绝重要空白凭证及支票签发由一人经办的现象,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业务处理的合法、规范,客观上既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又起到了保护干部的作用,确保了业务处理的合法、规范与资金的安全,使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中心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了保证。

(八)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严肃财经纪律。

中心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始终以财经法纪为准绳,在工作中以满腔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和认真的态度搞好服务,同时把服务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规范财务支出,同时做好财务分析服务,处理好集中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充分调动单位的理财积极性,为各单位理好财,为县委、政府把好关。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强化了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依照财经法规实施会计监督职能,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节约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九)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

2002年下半年将专项资金纳入中心集中统一核算后,根据项目资金的性质归口设立专户,建立专项资金专户6xxxx,“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

实行县级报账制杜绝了专项资金脱离财政部门监管的状况,中心今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专项资金报账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防出现挪作他用或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核算有力加强了监督,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预防干部越轨行为,遏制****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加强学习,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每周一上午坚持理论业务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财经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和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增强行业竞争实力,提高干部科技文化素质,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文化理论的深造学习。多数青年干部参加财会方面学历提升进修学习,全单位1xxxx职工共有注册资产评估师xxxx,会计师xxxx,经济师xxxx,助理会计师xxxx。今年以来又有多位同志参加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学习考试,单位上下掀起了学科学、学文化、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的热潮,为促进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工作中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善于思考,在实际工作中多做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真正建立一支能吃苦,高素质,高效益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搞好系统维护工作是保证财政国库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系统维护工作质量,建议加强对系统维护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利于系统维护工作科学化、正规化。

(二)乡镇财务及会计电算化工作有待加强,建议加强对乡镇财务人员业务及计算机技能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电子财务数据作为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备份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自身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导,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搞好优质、高效服务,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报账制,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防出现挪作他用或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对乡镇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按照中心对乡镇财政所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的具体考核要求,加强对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使工作趋向正规化,进一步规范乡镇财务工作。

(四)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顺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为档案的规范管理及每年会计档案移交会计单位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加强会计中心内部稽核工作,稽核部按照稽核计划,加大稽核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使证、账、表、业务处理的每个环节和报账程序都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对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的稽核进行积极探索,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运行仅两年,许多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需要在进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完善、研究、探讨、解决,中心将在以往取得的扎实基础上,继续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得圆满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七)进一步加强系统维护工作。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在原有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对于系统维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中心将加强系统维护工作,以利于系统维护工作的正规化、科学化,保证计算机软、硬件的正常运行和财政资金的安全。

中心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清晰的工作思路,周密的工作计划,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与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更好地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服务。

  •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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