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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9    阅读:

2016年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第一篇

2016年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委、市安委会、市消防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落实制度为保证,以加强预防和隐患整治为重点,以责任追究为抓手,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发生严重治安和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QQ群联系、突发事件报告、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联合执法通报、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失职渎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2、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职能分工,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

3、加强工作协调。各地校园周边办要经常性地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类,经常性地和各成员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努力提高安全隐患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安全防范,建设学校防控体系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4、加强校园保安队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员信息采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校园保安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做好新上岗校园保安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提升保安服务质量,切实增强护校能力。

5、加强技防建设。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3]38号)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安保经费,确保公办学校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配齐安保器材和设施设备。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学校幼儿园视频探头的监管、维护和利用,确保技防设施运行的有效性,提升校园及周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两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平台,不断提升学校安

全管理水平。

6、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国家、省、市下发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预防踩踏、心理健康等教育。积极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活动。要充分发挥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弥补学校难于完成的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三、严格日常监管,创造良好校园环境

7、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地公安机关继续会同教育、综治、交通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保障上下学高峰时段良好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在校安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违规鸣号、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8、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城管、文化、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执法部门加强联动,依法依规对学校及周边违规经营单位进行打击和取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9、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县(市、区)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整治消除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于3月底和9月底前报市学校及周边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10、明确维护稳定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把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与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建立基层工作网络,分解矛盾联动化解任务,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11、落实维稳管理目标。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大规模的聚集、上访等群体事件,不发生在全国、省、市有影响的案件,不发生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12、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方针,着力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一线访实情、理民意、作指导,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密切关注绩效工资发放、教师职称评审、中考高考招生等动态,特别关注重要节日、重要会议、重大事件期间的不稳定动向,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加强教育网络舆情监督管理,防止恶意不良信息传播。对重大不稳定情况,特别是学校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要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弄清事件基本情况,分清责任,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异常情况及时向综治、维稳、公安、安监、应急、信访等部门和事件所涉辖区政府报告,控制事态发展方向,耐心细

致做好诉求方的思想工作,宣讲有关法规政策,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人道主义原则,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2016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方案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第二篇

2016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无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无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师生意外伤亡和“擂肥”等事件;三是无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涉黄书刊音像制品危害学生等现象;四是无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现象和校车安全交通事故;五是无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行为危害学生现象。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动员会。党委、政府于11月2日召开一次由中小学校长(园长)、相关部门及村(居)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在全镇动员会后,组织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讯区、不走过场。

3、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将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方式,消除问题和隐患,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一事一策”,挂牌督办。

4、开展一次暗访督查。活动过程中,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整改问题,督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5、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在活动过程中,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逐校逐园进行排查整治,力争解决一批学校周边环境和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1、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校园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危房校舍,畅通教学楼、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基本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团伙、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监控,确保在学生上放学及晚自习等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路口有人值班巡逻,打击学校周边敲诈、骚扰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3、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点、彩票店、棋牌室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按摩等场所。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场所,全面落实网吧“零点断网”规定,坚决杜绝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室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打击音像书刊店非法经营活动,从严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4、对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无证流动饮食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各类店铺、各类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坚决查处向学生出售

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对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各校车服务公司的校车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是否超速超员,校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校门口及周边有学校领导轮流守护,各类交通标示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等。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面落实各校车服务公司停车场所和办公场所建设,扎实推进校车公司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现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警示牌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和路段配备值班领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交通安全。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6、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门面出租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以及因学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等引发的内部矛盾纠纷等。全面落实各地各校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充分利用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妥善调处校园及周边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决处置封堵校门、打砸学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防涉校纠纷酿成重大群体事件。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月从2016年11月2日开始,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2日至11月6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教办要按要求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势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范围深入细致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排查工作,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整治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要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镇委、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镇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档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平安校园建设是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活动负总责,要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活动,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3、精心组织实施。镇综治办要按照全市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公安、司法、文卫、教育、安监、城建、文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团委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全镇要至少确定10个及以上的重点整治项目,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上报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上报表格附后)。

4、认真总结结帐。活动结束后,全镇要对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进行一次总结。将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情况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挂钩,各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和“整治月”活动将与学校评先评优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第三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工商局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第四篇

为切实提高集贸市场监管水平,全面打造消费安全集贸市场,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贸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市场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贸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以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确保上市商品质量,人民群众能够放心消费,进一步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交易行为混乱的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做好市场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把我区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活动以区各市场为整治范围,重点放在城区各类农贸市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诚信经营、打击欺行霸市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内容,以各农贸市场为重点整治领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证照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短尺少秤、掺杂使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各工商所作为辖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直接负责,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将协调组织各科室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负责对重大违法案件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一)清查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清理检查,认真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资格不完备的限期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各市场开办单位明确,相关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认真开展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设立宣传栏,对各项相关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责任、文明规范化诚信市场标准及上市商品各项规范进行公示。

(三)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布局科学合理,商品摆放整齐,无店外、摊外经营;实施定期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活鸡宰杀、鲜鱼、肉类、熟食等重点摊位和业户,严格卫生管理,达到有关食品行业卫生标准和五小行业卫生标准。市场环境整洁。市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箱外观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现象;市场下水道畅通无淤,场内无积水;市场公厕有专人保洁,卫生良好。

(四)强化上市商品监管,确保质量合格安全。严格检查上市商品的质量,认真开展菜单式巡查工作,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合格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销售的变质产品、失效产品等。同时,组织对集贸市场中的重点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商品逐出市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综合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尺少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场内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

(六)健全落实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市场预警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认真做好市场检查工作,积极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由各工商所会同市场主办方对市场经营户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信息表,及时掌握市场经营户状况,分类开展市场秩序整治。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科(室)工商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类市场逐个进行整顿治理,深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市场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抓出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分局将对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工商所也要适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工作到位。同时将本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后上报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分局成立由盛宏才副局长任组长,消保科、监管科、经检大队、监察室、办公室、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并成立以消保科、经检大队、监管科为骨干的专项整治队伍。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二)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各单位在市场综合整治行动中,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岗位责任制”,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监察室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对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分局将组织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6工商局依法行政活动计划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第五篇

2016年,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政府《2016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在市委、市政府和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提升标杆,突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创新工作举措,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的生命线”,“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理念,更好地履行工商职能,确保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真正实现依法行政,领导是关键。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构,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部门其他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定期对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建设,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工商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项目,通过实施情况的民意调查和社会效果评价等多种途径,进行决策后评估,并将实施的评估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完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3、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执行市政府和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发布等程序。加大备案审查的力度,坚持实质性审查,重点对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内容,越权规定优惠政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效果和权威。同时做好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二、规范日常执法行为,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牢牢把握市场监管这一根本职能,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1、围绕无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的建立,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继续深入落实“星级网格区”创建和“优秀网格员”评选等监管新机制,充分依托二版软件系统,推动各项业务、各类专项检查更好地融入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力争全市三星级网格区达标率达90%以上。探索建立无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将无证无照经营分门别类,实行差别管理,推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分类整治,力争做到严格执法与和谐监管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发挥两级治无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取缔力度,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对符合办照条件的,引导办照,规范经营,实现证照管理长效化。

2、围绕一般程序案件相对集中查办机制的深化,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权威。以推进经济检查专业化建设为指引,深化一般程序案件相对集中查办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由大队统一牵头组织相邻分局之间的执法办案联动,全局上下联动和区域联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限制竞争、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要积极帮助本地企业打假维权,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继续以关系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要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措施,努力实现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有效监管。要积极参加社会管理和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黑网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3、深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化12315“四个平台”建设,整合业务职能,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咨询投诉分流、信息分析通报、企业约谈等制度,打造工商部门规范统一、高效便民的对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12315远程维权系统建设,在第一批15家软件应用单位中逐步推广。按照“五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一会两站”的业务素质和运作能力,确保全市样板企业监督站和示范村级投诉站覆盖面达50%。深入推进消费纠纷和解机制,以行业为单位开展“消费纠纷和解”大联盟签约,大力推进“零投诉企业”争创和“消费纠纷和解示范街”建设活动,组织好“3·15”年主题“消费与安全”活动。

4、深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要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所(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规范》,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化完善食品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核发一体化机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要完善局、分局、网格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落实局领导分区督办责任制、机关科室与基层分局挂钩责任制、分局属地监管责任制、网格责任人分片检查责任制等“四项责任”制度。要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快检、法检、执法办案联动的监管模式,要在港区分局成立食品流通行业分会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区镇食品流通领域安全行业协会,逐步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引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5、深入健全消费放心和市场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红盾维权示范岗”创建,探索对消费潜规则、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新举措,加大消费体察、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力度,严格整治虚假促销、误导消费、强制消费、格式合同侵权等违法行为,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师”职称评定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维权组织的“话语权”作用。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行业创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向常态化建设转变,做好争创省级先进市工作。全面落实《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发挥工商部门牵头作用,全力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逐步探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新模式。

6、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制定本部门行政调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

1、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和案件评审活动,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零违法、零错案目标,加强对案卷审查人员的培训,加强与被评查单位的沟通,提高案卷评查的公信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加大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

2、构建综合部门督查长效机制,提升落实执行力。切实增强人教、办公室、监察等综合部门督查工作的联动性,充分发挥管理在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党组决策权威中的保障作用,加大对制度执行、工作落实、难点处理的督察,对工作态度不正、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成效不好的干部,要敢于动用组织程序进行人事调整,加强责任追究。要重点建立“四定方案”、完善“三项机制”。即,要建立定期督查、定期考核、定期述职、定期评议的工作方案,对党组作出的每一项决策,对会议部署的每一项任务,都要根据方案推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大力完善责任细分机制、工作倒逼机制和奖优罚劣机制,对每一项工作落实要求有时间表、有责任人,坚决杜绝消极应付、阳奉阴违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复议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使用复议软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及其效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推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由主要负责人或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部门的分管领导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法维护好工商机关公正廉明的执法形象。

4、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报告。严格执法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热线等方式在内的民意反应机制,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要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为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加快建立透明政府奠定重要基础。

四、加强法规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1、构建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干部履职力。着重开展“五项教育”培训:一要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紧扣局“规范建设年”的目标要求,以正确对待职务升迁、岗位交流、利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完善组织谈心、领导谈话、家庭走访等各项制度。二要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全面落实专职副书记制度,大张旗鼓地开展“优秀支部”、“优秀书记”、“优秀党员”创建评选活动,加强两级班子和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在推进履职到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加强典型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典型宣传力度,按照“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选择一批主旋律题材、组织一批精品报道”的要求,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系统内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在系统内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思想导向。四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继续抓好“勤廉指数”测评体系工作,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五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深化“互动式岗位教学法”和人人争当小教员活动,构建“业务学习相互帮教、前沿难题相互探讨、工作经验相互分享”的学习机制。全面培养“会管理、会服务、会维权、会执法、会创新”的复合型人才,落实以会代训、以案学法、集中培训与单项考核等手段。全面开展以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主题的“双争活动”,树立和表彰一批学习标兵。加强工商文化建设,落实责任,搞活工商文化网、基层建设网建设。

2、构建绩效考核激励长效机制,激活队伍创新力。一要完善“绩效考核网格化”机制。把绩效考核与星级网格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设置考核体系,优化量化考核标准,突出对履职能力、规范管理、重点指标、争先创优工作的考核。二要按照“以能论岗,以绩定位,突出激励”的原则,针对分局规格升级后的新特点,探索中层干部使用考核交流办法,使队伍永远充满活力、充满竞争、充满创新,以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三要打造创先争优“先行示范区”。以基层分局为基地探索构建创先争优“先行示范区”,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使基层成为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的重要生力军。

2016县工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案 第六篇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规划,我局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紧抓监管与服务不放松,提升工商形象

(一)尽职尽责抓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半年来,我局参与筹备承办全市系统“红盾护农”启动仪式,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红盾护农行动、打击传销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打击商标侵权、治理商业贿赂、整治虚假广告、整治“霸王条款”、整治无照经营、整治烟草市场等十大“亮剑行动”,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整治。一是紧绷食品整治不放松。切实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加工市场、添加剂市场整治、流通环节婴幼儿乳制品市场、现场制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流通类食品摊贩、不合格食品专项市场等15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二是强化科技手段“补短板”。为每个工商所配齐了食品快速检测试剂,指导工商所开展日常检测工作,深入开展食品抽样监测工作。1月,我局通过快速检测发现流入市场的“毒银耳”,并由此层层追溯到了郴州七星市场和长沙高桥市场,湖南经视和都市频道连续5天追踪报道。

2、着力推进行业规范。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不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切实做到检查一类,规范一类,逐步层层推进。3月,我局抽检了全县流通领域细木工板,近六成不合格。我局通过市场整治、行政约谈等措施,依法查扣600余张不合格板材,700多张标识不合格的板材下架退市。

3、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双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系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日常协作制度,实现了工商、公安“无缝”衔接。如今年我局在查处一起销售假冒真心空气源案件中,因当事人已停业半年,无法联系,我局利用公安部门信息资源查找到此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

(二)聚精会神抓好服务发展,服务科学发展崭现新水平

我局立足职能,拓展功能,提高效能,出实招、办实事,在经济社会事务中“有为有位”。截止今年5月底,我局新登记个体工商户900多户,内资企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7家,私营企业72家,帮助企业成功申报省著名商标2件,指导申请商标注册13件,办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5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1、提速增效,服务发展更加有为。严格执行免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惠民政策,发布市场主体报告,强化对县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园区建设的对接,开辟“绿色通道”。如我局通过延时服务审核**投资有限公司、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项目登记材料,特事特办,不涉及原则性材料允许补交,为企业当日颁发营业执照,深受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2、教育消费引导有创新,聚集消费维权“正能量”。通过县政府网、县新闻网、县电视台广泛宣传十大维权案例、十大维权热点,发放消费维权蓝皮书,消费维权理念深入人心。同时,为加大教育消费引导力度,强化消费维权效果,根据商品质量抽样监测的结果、监管执法发现的问题、当前消费的热点,我局通过《**手机报》向社会公布消费提示、警示3条,接收者近5万人次。

二、坚持垂直领导与地方大局双服从,提高部门威望

今年以来,我局及时传达和落实省市局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年前民工工资上访纠纷,认真落实“两会”期间综治维稳工作。

1、落实发展政策,丰富服务发展内涵。一是个转企工作上升政府行为。我局迅速出台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的若干意见》,建立了指导员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为实现个转企发展进一步增速提效。二是搭建融资平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我局加强与金融部门、信用担保公司、企业之间协调与沟通,构建金融部门、信用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桥梁,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解决抵押贷款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办理动产抵押6件、股权质押9件,为企业融资2.8亿元。

2、开展各项工作,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我局立足职责,积极为全市旅游节和中小学生运动会在我县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多次组织了对校园及周边经营户的检查,开展了对校园内超市食品抽样监测,加强了县内特产店、超市、食杂店等行业的监管,收缴非法彩票2000余张、高仿真纸币96套,收缴或责令下架过期、“三无”等食品共800余公斤。其次,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了文化市场、成品油、矿山、烟花爆竹、校园及周边、客运市场、治超、小餐饮等各项专项整治共20余次,积极做好三清一化、文明劝导、计划生育等工作,有效维护了我县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

三、狠抓工作作风与工作保障落实,确保事业兴旺

1、狠抓干部任用机制促基层建设。继续以考核评优机制为抓手,把一线工作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继续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始终贯彻“三个不吃亏”(不让长期扎根基层的同志吃亏、不让在一线奋战的同志吃亏、不让学有所长的业务尖子吃亏),一批优秀同志得到了优待,3名长期在基层工商所的同志解决了副科级待遇,2名长期在偏远工商所的同志被轮换到离城较近的工商所、2名优秀年轻干部被提拔为农村工商所所长,全局营造出了一种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力争上游的良好局面。

2、狠抓政务公开促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局所政务公开,完善了局所工作牌、岗位牌、去向牌,强调了上班着装等工作纪律。实行了局领导值班制,工作人员每天的去向都要在去向牌上登记。在局机关、各工商局作风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监督体系。其次。不断完善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制度,切实开展纪检监察队伍的纪检监察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水平。

3、狠抓作风纪律促工作落实。一是积极整改,强化作风整治。我局认真反思市局、县纪委明查暗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作风整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约谈了相关单位责任人,严肃处理了相关人员,责令整改,并在全局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二是强化工作督察。为深入推进“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局领导下基层每季度不少于2次;强化工作督察,督察内容延伸至“八小时”之外,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工作督察,发布《督察通报》。半年来,我局发布《督察通报》2期,诫勉谈话3人,对接受企业宴请、行政不作为、上班迟到、不按规定着装等情况作出了通报批评。三是实行朝九晚五提效能。今年,根据基层工商所监管的实际情况,我局基层工商所工作时间实行朝九晚五,方便群众前来办事。

4、狠抓文明创建促干部职工教育。今年,我局以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商行政学院、省局、市局、红盾讲坛等各类培训10期,培训320人次。党组书记、局长贺晖带头讲党课,主讲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平安网络考试,自学人数达140人次。二是开展了“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职业道德讨论,全体干部职工职业道德理念更深入人心。

5、狠抓基层基础促进工作保障。今年,我局部分车辆老旧、已到淘汰期限,我局克服资金紧张压力,为城南城北两个工商所配备了两台执法车辆。同时,我局积极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建立了机关职工食堂,逐步推动工商所小食堂建设。

四、善抓节约主线,确保部门高效运转

今年上半年,我局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精打细算,确保部门高效运转。我局完善了《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制定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减少会议召开,减少纸张文件,定点就餐设在单位食堂,大力压缩接待费、会议费等一般费用支出。上半年,全系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同期下降31.78%。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服从垂直领导与服务地方大局两手抓,工作作风与工作保障两手抓,增收与节支两手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深化民本工商、法治工商、责任工商、效能工商、廉洁工商建设,为建设幸福美丽桂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依法监管敢于亮剑,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作出新贡献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红盾护农行动、打击传销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打击商标侵权、治理商业贿赂、整治虚假广告、整治“霸王条款”、整治无照经营、整治烟草市场等十大“亮剑行动”,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

以“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和队伍素质;积极开展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中介行为;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力争年内申报1件中国驰名商标,再新增2件著名商标;当好“红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高效服务,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量提质。

3、结合“道德课堂”建设,继续推进文明建设工作

结合“道德课堂”建设,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大力开展文明集市、诚信市场评选活动,规范行业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广泛开展“三满意”活动,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服务标兵”、“学习标兵”等评选活动,营造勇争一流的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力争年内通过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评审。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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