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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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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_Word_文档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第一篇

2013年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

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县文明办关于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

作的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结合我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全机关开展“文明有礼”主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标

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

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营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升个人的文明程度,提高我部的创建工作能力。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协调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成员:

设办公室在部办公室,成员为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协调,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文明有礼”活动。推行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五种基本服务规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展示组工干部新形象、新风采。

(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服务的促进作用,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围绕时事和热点,积极参与维护交通秩序、环境治理和公益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习雷锋日、“五四”青年节等纪念日,组织志愿者看望、帮扶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帮助贫困学生、向希望工程捐款,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开展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礼仪规范,倡导文明新风,劝阻不文明行为”为内容,倡导文明风尚,规范干部职工的文明礼仪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重阳、中秋七大节日为主,宣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引导干部职工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春节期间开展“党心连民心,亲情进万家”系列活动,积极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落实“心馨服务”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清明节开展“网上祭先烈”的活动,采取读书、征文的形式,抒发祭奠革命先烈的情怀。利用“国庆节”和“中秋节”,加强文化、体育等文体活动。

(五)开展以“五城联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利用我不宣传阵地的优势资源,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富民兴党组织创建的显著成绩,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二)突出重点,务求落到实处。要以文明礼仪、环境秩序、党员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成效。在组织活动中,要注重培育树立典型,及时将好人好事以信息和图片的形式反馈到基层工作科,通过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文明风尚建设。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宣传报道,展示组工干部热情礼貌、优质服务、文明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文明有礼培育氛围并同时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注重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的采集,应及时反馈。

2013年4月10日

文明有礼培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第二篇

托职中2013年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办和市建委关于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一步巩固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文明有礼培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射阳之年。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文明和谐社会风尚,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按照县文明委相关精神,现制定我校关于开展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文明有礼的托县人”为主题,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行动口号,以“共建文明学校、共享学校文明”为目标,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等六大文明重点工作引导行动为载体,举办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着力加强对干部职工,学生公共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对干部职工公共环境和秩序的文明引导,着力提高学校文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托克托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调动我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

动的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发挥窗口单位优势,努力将文明有礼培育活动作为提升我校干部职工和学生素质、推动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载体,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学生说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全面建设托克托增光添彩。【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三、工作重点

工作之一:言谈举止文明有礼

工作内容:在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大力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提倡行为举止文明谦让,引导人们自觉做到不讲粗话,不说脏话,不恶语相向,远离不文明行为,将文明礼貌用语和良好行为举止从单位带到社区、家庭,带到公共场所,带到人际交往中。发挥我校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校形成一种讲文明、讲礼貌、讲公德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氛围。

活动方案:

1.开展“争当文明有礼教师、争当文明有礼学生”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有礼1234”,即展示一张笑脸;注重两个形象:衣着得体、举止得当;常说三句文明话:“您好”、“谢谢”、“对不起”;常做四件文明事:逢人先礼让、困难热情帮、排队讲秩序、垃圾分类放。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文明有礼1234”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活动由校工政教处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张雄飞)

2.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在校家属区、校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子女中开展争做“小楼门长”、“环保小卫士”、“文明小宣传员”、“文明小引导员”、“爱心小使者”、“家庭小孝星”等“六小”道德实践活动,培育住宅小区文明小使者、文明示范家庭。同时,组织开展新童谣征集、绘画比赛和寻找住宅小区道德榜样等活动。(活动由校办公室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张建军)

3.开展“我们的节目”主题话动。以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契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传统节日文化和节日文明礼

仪。(活动由团委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王志明)

4.开展“做文明有礼教师,做文明有礼学生”大家谈系列活动。发挥我校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发动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和学生围绕如何做文明有礼教师和学生以及我们的节日等专题,大家谈、大家评;寻找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大家讲、大家拍;开展文明用语征集活动,推出一批温情话语和温馨提示语,形成人人争当文明人、争做文明事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由政教处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张雄飞)

5.开展“创文明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做社会满意学生”活动。加强对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和学生个人礼仪、公务交往礼仪、会议礼仪、电话礼仪培训,进一步规范教师和学生文明办公和交往的礼仪。教育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遵守

职业道德,带头学习遵守市民文明行为“三个管住”、“十不”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社会做出表率。(活动由政教处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张雄飞)

6.开展加强教师和学生礼仪教育。围绕“文明礼仪、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积极开展仪表礼仪、语言礼仪、公共礼仪、职业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公关礼仪、诚信建设全员培训和践行道德承诺活动,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推动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活动由团委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李秀坤)

7.开展“城乡统筹,文明先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与农村结对共建活动,发挥城乡资源优势,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由政教处牵头负责,活动牵头负责领导:张雄飞)

重点工作之二:公共场所文明有礼

工作内容:教育和引导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和学生在图书馆、公园、建筑工地、烈士陵园、学校、体育馆、商场、超市、医院、公交站台、汽车站、等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上,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语言美、行为美,文雅得体、文明礼让,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

1.由校工委负责牵头,集中开展以“维护公共秩序,塑造文明形象”为主题的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在公共秩序、公共设施维护、公共观赏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教育和引导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在图书馆、展览馆、医院、礼堂、商场、候车站等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保持安静、文明;在乘坐车船、观看节目等公众场所,有秩序的排队乘车、购票,自觉遵守公众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到行为得体,举止文雅,文明礼让。同时,教育广大市民要爱护各类市政公共设施、工艺美术作品,共同维护公众利益,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

2.由校政教处负责牵头,开展垃圾减量和“零废弃”活动。倡导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减少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日用品等产品的使用,减少购买过度包装产品;开展垃圾减量活动,倡导适量点餐、减少浪费,厉行节约、减少废弃;推行绿色办公,提倡使用再生纸,实行“双面打印”,办公用品重复使用。

3.由校团委负责牵头,开展“假日文明行动”。按照“政府与市民互动,宣传与管理结合”原则,组织由校干部职工和学生志愿者组成的“文明劝导队”,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县城重要公共场所、重点街道和路段,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

2016文明有礼培育工作方案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文明委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营造“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委局干部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现决定组织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市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提高机关干部文明礼仪素养为重点,以“做文明有礼的全椒人”为主题,为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二、活动目的

深化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机关干部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路、当文明人,自觉做到“六个文明有礼”: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合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教育引导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践行公共道德,恪守文明规范,普及文明有礼知识,抵制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依托网站、宣传栏等阵地,采用“不文明行为大家谈”的方式,针对身边不道德、不文明行为,组织座谈、讨论、交流,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增强做文明有礼全椒人的自觉意识。

2、积极劝导。组织文明礼仪志愿者针对存在的随地吐痰、出口成“脏”、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牵乱挂、损坏公物、乱穿马路、践踏绿地等陋习进行文明劝导,教育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现代文明习惯,自觉抵制和克服不文明陋习,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促进全社会文明行为的养成,营造文明有礼时尚、不文明可耻的社会氛围。

3、认真践行。一是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针对公共秩序、公共设施维护、公共观赏等方面一些不文明现象,开展“维护公共秩序,塑造文明形象”教育,教育引导人们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以及自觉排队、自觉礼让、自觉服务,遵守公众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到行为得体,举止文雅,文明礼让。二是行业窗口文明有礼。以“创先争优”、“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科室、争做优秀公务员等为载体,开展“比服务赛和谐”、“比创新赛业绩”、“比作风赛形象”、“比环境赛秩序”、“比礼仪赛文明”等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提升“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水平。三是公共交往文明有礼。以年度“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宣传引导大家在社会做个文明有礼的好公民,在单位做个文明有礼的好职工,在家庭做个文明有礼的好成员。四是交通秩序文明有礼。提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加强驾车礼仪、乘车礼仪、行路礼仪等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营造行路驾车文明有礼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到2016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3月1日—3月31日)。广泛宣传,营造舆论范围,扩大影响,提升意识,号召大家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落实人员,分解内容,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认真总结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深入开展文明有礼活动的长效机制。撰写总结材料,及时上报。

五、活动要求

1、积极动员参与。各科室要做好动员发动工作,把开展活动与完成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深化“做文明有礼的全椒人”建设成果。

2、精心组织安排。“做文明有礼的人”是委局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科室要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组织推进。

3、提高活动实效。各科室要精心实施,注重实效,大力倡导党员和干部带头践行社会公德,引导大家做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16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3篇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为夯实委局文明建设工作基础,传播文明风尚,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开展践行文明风尚活动,全面、快速、持续提升委局干部文明素质,扎实推进文明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成立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徐海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为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从3月起至年底,逐步更新局办公楼及周边宣传栏、宣传牌和宣传标语,在机关显要位置悬挂文明风尚宣传标语,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文明风尚传播氛围。具体实施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二)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小组成员在中央文明网等国家级网站、省文明网等省级网站和市文明网等市级网站注册博客账号,积极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每周在各级网站上发表不少于两条文明风尚博文、评论或报道等;在监察局网页开设文明风尚传播版块,倡导文明风尚,各科室每月投稿一篇,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维护更新,文明办负责文稿和图片编辑。

(三)开展文明风尚传播宣传语征集活动和文明风尚传播我先拍活动,征集优秀的文明风尚宣传语和优秀的文明行为摄影作品及曝光不文明行为摄影作品。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

(四)制定下发《委局机关干部文明上网规范》,各科室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干部室负责监督检查。

(五)对各科室和个人参与文明风尚传播活动进行年度考核表彰,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优秀博文和评论文章,进行宣传表彰。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3月中旬活动全面启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做到日常工作与活动兼顾。

(二)突出特色。针对机关特点,主题活动在形式上丰富多样、贴近实际、喜闻乐见;在内容上要有深度,有广度,彰显财政文化特色。

(三)讲求实效。依据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科室要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布置任务,不打折扣,不拖延,取得明显效果;要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践行文明风尚传播行动,做到人人参与,共同提高文明素质。

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通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力争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四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小车费)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节约增效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初步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各副书记负责落实分管科室的节约工作,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2、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搞好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要主动向党支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相互交流配合,组织联合检查。

3、资料收集、总结报告。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二)办公室牵头贯彻落实的任务

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4、严格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

5、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

三、厉行节约的主要措施

(一)节约用电用水

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做到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无人空调”等能耗空放现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使用空调时,拉开窗帘,尽量使用自然日光,不开或少开电灯。空调温度设置要适当,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并适度关好门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节水卫生洁具,防止“长流水”现象发生。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巡查办公室、会议室和卫生间,发现未关灯和空调等情况,应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或关掉每层楼的总阐。

(二)严格办公经费和物品管理

加强办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从紧控制支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要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建立领取登记签字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文件的印制。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和纸杯的使用。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提倡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提前下,利用电子邮件商洽工作;严禁电话聊天,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拨打资讯电话和私事电话。在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同类采购事项,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大宗印刷要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印刷厂家。

(三)从紧控制会议费开支

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议开支,提倡开会自带包、笔记本和笔。严禁会议主办单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会议上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四)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是严格实行“规范管理、单独列账、实名登记”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三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禁止在机关范围内,上下之间、部门队(处)之间、同事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五是严禁接受来本单位办事等与公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吃请和贿赂;六是严禁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七是禁止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禁止报销各级领导利用职权假公济私的宴请接待餐费;八是严格控制名烟、名酒招待客人;九是严格控制综合服务性支出发票报销入账,严禁公款报销歌舞厅、洗头、洗面、洗澡、洗脚等娱乐保健消费。

(五)加强公车使用和聘用人员管理

一是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二是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严格维修报批和报销手续,坚决杜绝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三是坚决制止公车私用。不用公车为私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不用公车为私人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提供服务;不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用公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不用公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用公车接送子女等亲属。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私借下属单位车辆。五是从严控制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报批和管理,公开选聘。

(六)严格差旅费管理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16〕9号),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预算约束,杜绝假借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通过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院校、办事处等组织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期间发生的旅游景点浏览费用等,一律不准报销。严禁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会议,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和节约提示标志等形式,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决策项目等过程中,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把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杜绝和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引导社会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营造“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坚决克服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良现象。领导以身作则带动职工自觉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注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真正把“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变为实际行动。

第3篇

一、整治范围

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

二、整治内容

(一)公款送礼。重点治理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公款吃喝。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之间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奢侈浪费。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动员(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学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精神,了解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3、区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各纪检监察组织相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监督检查(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

1、自查自纠(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区纪委党风廉政室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自查情况。(落实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专项督查(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等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纪工委)

3、明察暗访(2016年2月23日前完成)。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单位: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区纪委纠风室、各纪工委)

4、财务检查(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财务和审计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会议、培训、节庆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财务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公款、年底突击花钱等行为。(落实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三)总结提高(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对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划出具体“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6年3月22日前报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室。(落实单位:区纪委党风廉政室)

四、责任分工

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二)区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机制。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四)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监督,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等财政、财务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完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消费经费管理。会同县审计局组织开展财务重点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五)区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六)区接待办负责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检查。

(七)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的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活动审批,严肃查处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

(八)区纪委纠风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节会、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活动审批,严肃查处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

(九)区教体局负责部署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二)落实责任分工。有关部门要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结束后3天内将有关情况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察局。

(三)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16文明交通劝导员管理实施方案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交通劝导员是指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统一组织聘用的,负责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协助公安交通民警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依法依规文明通行的人员。

第三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规模与分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二章人员聘用

第四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条件为:

(一)本人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下岗失业人员,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男性年龄为18-58周岁,女性年龄为18-53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和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疾病。

第五条聘用程序:

(一)本人向户口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按聘用条件共同进行审核、上报;

(三)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区民政、公安交警部门参加,根据聘用条件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聘用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各区卫生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五)各区交警大队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文明交通劝导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续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中止劳动合同: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严重违反《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的;

(三)因本人身体条件不能继续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

第七条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出现缺额时,各区应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及时补聘。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文明交通劝导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每周工作5日、轮休2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文明交通劝导员的月工资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日加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节日加班费;

(四)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带头争当文明市民;

(二)严格遵守《市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

(三)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管理。负责制定《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配发工作装备;负责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各区交警大队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员日常具体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包括:文明交通劝导员上岗前培训、工作岗位安排、工作任务布置、工作绩效考核以及文明交通劝导员劳动报酬的发放、相关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市区两级文明办、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指导、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文明劝导员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第五章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岗位系公益性岗位,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工作装备、体检、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规模和需要进行核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五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各区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由市、区相关部门按规定申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1日起实行。

2016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我市第四届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之年、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推进之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广大干警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法律服务城乡统筹、全域文明,为建设“四个”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司法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政治处,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深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推进市局精神文明建设。

把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各项创建工作,结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宣讲教育,真正让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入耳入脑入心,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准备。加强党建,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学习、交流及调研活动,开拓视野,提高水平。

(二)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引导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友善季”、“敬业季”、“诚信季”、“爱国季”等道德实践主题季活动。扎实开展“心动2016·点赞榜样”人物推荐评选活动,做好“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营造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主动参与联系点社区道德讲堂活动,实现道德讲堂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

在全局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社会法治教育课、送法下乡、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各类形式的群众性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关心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及其子女等弱势群体。继续开展献爱心捐款、无偿献血、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实施法治宣传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老年志愿服务、青年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好“法律服务”维权月活动、“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学习雷锋做奉献,法律援助献爱心”系列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把学雷锋情况纳入个人考评机制,切实提升单位文明创建水平。

(四)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传统文化。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在全局大力倡导谦恭有礼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塑造司法局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继续引导干部职工以“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亲切服务。扎实推进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餐桌和文明传播四项行动,弘扬正气,激发奋进力量,推动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以“五在”(即文明在脚下、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眼里、文明在心间)为主要内容,引导人们言谈举止、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短信传递、网上交流文明有礼。围绕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大力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中华经典诵读、传统节日民俗和文体娱乐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文明和谐新风。

(五)巩固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工作宗旨,围绕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以《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单位材料报送要求》为标准,全面推动结对共建活动,参与社会公益,组织志愿法律服务,切实发挥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我局创建成果。严格对照《2016年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内容分解,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作用,形成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定期召开市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落实和推进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工作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体系,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使之更具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各科室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对抓好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11月底)。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迅速行动,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2月)。各科室要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逐条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查漏补缺。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底)。配合局文明办全面做好全市年度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联动,干群齐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各科室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文明创建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要按照局文明创建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安排,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的推进各项工作,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三)加强督查落实。各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局创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对文明创建活动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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