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编辑:chen15372000260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1 阅读: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 申报时间: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 申报时间: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费款所属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缴费性质 | □正常申报 □稽核补缴 □年度结算 □缓缴补缴 □预缴 □后延补缴 | ||||||||||||||||
社会保险号码或医保ID号 | 参保人员 姓 名 |
缴费对象 (供选择) |
缴费月数 | 缴费情况 | |||||||||||||
基本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医疗保险费 | 工伤保险费 | 生育保险费 | 缴费金额 合计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 | ||||||||||||||||
缴费基数 | 费率 | 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 | 费率 | 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 | 费率 | 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 |
缴费基数 |
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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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合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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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合计 | 分险种人数合计 | — | |||||||||||||||
分缴费对象人数合计 | 职工个人 人、个体户本人 人、个体户雇工 人、农民工(缴费) 人、农民工(不缴费) 人、灵活就业人员 人。 | ||||||||||||||||
填表说明:
1、 “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1、 “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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