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2    阅读:

城管体制改革方案9.15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第一篇

X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建议方案(草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蓬溪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规定,根据《遂宁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遂目督„2014‟33号)精神,结合蓬溪县实际,特制定蓬溪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实行和城市管理工作改革的精神,按照严格执法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集中执法、属地管理、完善机制、保障有力”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优化运行模式,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考评措施,逐步形成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此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 - 1 -

(一)精简高效原则。实行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统

一、精简、协调、高效运转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管理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二)权责一致原则。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稳步推进原则。改革要做到既要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又要做到部门平稳整合,人员和职能职责科学划分,平稳过渡。

三、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改革内容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自2011年4月环卫、园林、市政三所从城管执法局分离出去以后,造成了管理和执法上的脱节,管理层次增加,许多原本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处理起来变得更加复杂,影响了行政效率,且我市其他区县均实行将市政、园林、环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内的大城管体系。为了理顺管理体制,降低管理成本,建议将与城市管理有直接关系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职能和部门归并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成立县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整治办、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城南经管局、县城管执法局为成员单位。县城市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具体承担指挥、协调、考核等工作。县政府分管城管执法的***担任领导小 - 2 -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组办公室主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切实明确城管执法部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信息交流、联合调度平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互协助、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建立社区城管工作考核机制。借鉴市城管考核经验,由县政府拿一笔专项资金对社区进行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社区的职能职责,充分调动积极性,真正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四)建立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健全许可联席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建立共同审批机制,对户外广告、户外商业活动、开挖路口、破路面、占用市政道路、占用绿地、迁移树木、开设疏导区、开设洗车场、临时建筑报建、闲置土地使用等事项进行共同审批,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局和相关移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和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

(六)加强对乡镇政府城管执法工作的考核。对乡镇政府实行绩效挂钩奖惩制和效能监察问责制,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风险抵押的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四、机构设置改革内容

- 3 -

随着职能职责的进一步强化,工作范围的进一步延伸,工作强度进一步增强,需要对2011年设置的三股一室(法规股、综合股、督查股、办公室)职能职责进行调整,并增设乡镇指导股,便于理顺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效能,提高工作实效。建议重新设置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单位新闻宣传、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文秘工作、政务信息、安全保卫、机关和下设机构目标考核、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组织研究局机关内层机构和下属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编制和公务员、城管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管理、劳保福利管理,专业技术、工人技师人员等级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经费管理、后勤保障、资产设备设施管理;监督指导下属机构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监督检查下层机构票据管理、现金管理、资金和装备使用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法律知识、专业业务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社会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群众举报、群众信访、普法、法治工作;法律 - 4 -

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市民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办案、违规执法问题的举报并及时上报局领导阅示工作;做好县长热线转办、交办、督办事项和应急值班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合同制人员、公益性协管员及企业军转干部协管员的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督查股。负责制定、修改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依据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各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工作绩效和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队容风纪、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全局部署的中心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和局党组领导的有关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履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好县委、县府督查各科室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情况报告工作。完善城管执法督查、监察制度,建立督查管理体系;负责主城区、工业园结合部位出现管理空档、管理脱节等具体问题的处理;负责制定全县城乡一体化城管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城区大型活动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临时占道、促销、庆典活动的审批及相关城管执法业务工作的管理;负责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城管各类业务数据的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园 - 5 -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摘要目录)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第二篇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内容摘要)

行政执法体制既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法律实施体制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本课题采用理论研究、实证分析等方法,从六个方面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了研究:

一、分析了行政执法体制的基本内涵,对与行政执法体制相关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对行政执法体制的概念、分类以及与行政执法、行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二、梳理了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历程,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特别详细回顾并分析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及其主要特点;

三、实证研究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产生原因进行多方面的分析研究;

四、比较研究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国行政执法体制,分析了三国行政执法体制的主要特点;

五、阐释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提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当遵循合法、效率、协调、规范和权责统一等原则;

六、阐述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了调整执法职能配置、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转变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同时,本课题根据课题成果转化要求,还提出了全省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目 录

绪 论„„„„„„„„„„„„„„„„„„„„„„„„„„„„1

第一章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涵„„„„„„„„„„„„„„2

一、行政执法体制相关概念„„„„„„„„„„„„„„„„„2

二、行政执法体制的内涵„„„„„„„„„„„„„„„„„„6

第二章 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程„„„„„„„„„„„„„„„9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回顾„„„„„„„„„„„„„„„„„9

二、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程回顾„„„„„„„„„„„„„11

三、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特点及分析„„„„„„„„„„„13

第三章 我国行政执法体制存在问题分析 „„„„„„„„„„„„16

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6

二、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17

三、我国行政执法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第四章 国外行政执法体制分析 „„„„„„„„„„„„„„„„22

一、美国行政执法体制„„„„„„„„„„„„„„„„„„„23【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二、日本行政执法体制„„„„„„„„„„„„„„„„„„„23

三、德国行政执法体制„„„„„„„„„„„„„„„„„„„24

四、美、日、德三国行政执法体制的特点分析„„„„„„„„„25

第五章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原则 „„„„„„„„„25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26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原则„„„„„„„„„„„„„„27

第六章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 „„„„„„„„„„„28【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一、调整执法职能配置 „„„„„„„„„„„„„„„„„„29

二、相对集中执法权„„„„„„„„„„„„„„„„„„„„29

三、推进执法重心下移„„„„„„„„„„„„„„„„„„„30

四、转变执法方式„„„„„„„„„„„„„„„„„„„„„31

五、完善执法机制„„„„„„„„„„„„„„„„„„„„„31

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32

七、加强执法经费财政保障„„„„„„„„„„„„„„„„„32

八、健全“两法衔接”机制„„„„„„„„„„„„„„„„„33 结 论 „„„„„„„„„„„„„„„„„„„„„„„„„„„33 附 件 „„„„„„„„„„„„„„„„„„„„„„„„„„„35 参考文献 „„„„„„„„„„„„„„„„„„„„„„„„„„40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第三篇

2016年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1、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大办公室)

3、制定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专题法制专题讲座两场,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安排一场。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5、以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二、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完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6、依照《纲要》、《决定》,突出重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7、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继续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会同单位:区编办)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

正确决策是保证区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决策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倾听群众心声,听取专家意见,完善民主集中,才能切合实际、符合规律、反映民意,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9、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通过法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1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部门:区直各部门)

1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建立权力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所在,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大力推进。

1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三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批复,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17、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8、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区征迁办)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丰富监督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1、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部门:区法制办)

22、严格落实《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3、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24、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行政复议专用车辆。

(责任单位:区劳人局、会同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6、完善招标代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7、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制定行政复议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接,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8、落实《区应诉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办责任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9、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八、强化依法行政考核

结合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单位:区目标办)

3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016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第四篇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地税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2016〕83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素质教育。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市、县组织法制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市局将有针对性地举办1期法制业务培训。二是强化人才培养。促进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法律、会计等资质资格考试,提升专业人才比例。各单位要加强人才库及执法标兵管理,通过建立税务学堂、成立业务兴趣班、开展“依法治税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传帮带和示范表率作用。三是逗硬业务考试。建立业务部门学习考试联动工作机制,以各业务科(股)室为主定期报送考题,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及税收业务知识考试。市局今年将组织对2个基层单位进行税收执法能力考试。四是丰富练兵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情景模拟、岗位练兵、岗位比武等活动不少于2次。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力度,对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调离执法岗位,对经清理确认了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华蓥、岳池和邻水县局为市局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单位,市局已通过文件明确示范的具体工作。省局今年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与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深入实践,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市局将在省局的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评,择优向省局推荐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各单位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重大涉税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税收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收政策制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专家咨询指导,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降低地税机关执法风险。积极建立决策反馈制度,决策机关要跟踪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重大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

(五)深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结合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积极推行重点税源、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公开透明,强化阳光办税。建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税执法和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完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完善关于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并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相关制度。严格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各项程序制度,特别是要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救济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短、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实施许可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在采取强制行为时,要选择实施伤害最小的措施,严禁暴力执法。

(八)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各单位应使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

(九)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告、评估、清理和修改、废止工作,从源头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始终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形式。重视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加强对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并全面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自动化管理程序。严格按照省局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修订完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办法和税务案卷评查办法。积极做好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度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开展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监督,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

(十一)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按照“全面清理、把握重点、注重实际、突出实效”的思路,以“查找、分类、监控”为重点,在华蓥市局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落实风险防控工作部署。5月底前将《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下发各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进一步清理查找风险点,思考、总结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将清理完善的情况于8月底前分类汇总上报市局;华蓥市局着重于防控手册的实践操作,要针对梳理出的高级别风险,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研究具体防控操作措施;市局于12月底前完成全市《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的编写。

(十二)建立执法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稳步推进岳池县局的执法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一是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二是选择适当评价方法;三是明确评价结果运用。今年年底,市局将结合岳池县局执法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组织一次执法现状评估,并进行通报,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实施步骤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自2016年5月23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包括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23日至6月14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机构,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送市局。

(二)实施阶段(6月17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活动组织发动、指导落实、检查验收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

市局组织检查组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税收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要起好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三)严格考评。市局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纳入2016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同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月影)

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1、法制教育扎实深入,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2、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

3、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5、行政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制定工作,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纳入公务员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

2、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努力营造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将依法行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遵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行为准则。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专家咨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举行听证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过本单位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制度。除突发、紧急事件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用程序规范决策工作,用程序提升决策质量。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要研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了解、评估的工作机制。对已发布执行的重大决策,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于违法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并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制度。要杜绝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要组织对依法授权开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法律依据、事项和程序重新进行梳理,查找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现象,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将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听证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现场审查(核查)、审核和批准、观察员和审查员委派、行政许可公开以及行政许可责任考核追究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网上电子审批,落实行政许可“八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追究。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保证规范执法。要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遵守过罚相当原则,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保证公正执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文明执法。要继续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以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基础,以网上办案、开门审案为手段,以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载体,逐步构建完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和公开。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本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本部门行政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提高执法管理效能,打造执法信息平台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案”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动态管理”系统,做到依法优化、统一规范、高效便民,杜绝暗箱操作,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内部定期培训、委派培训、自学等有效形式,加强质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学习,加强办案实践技巧的研讨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结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班,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8、规范技术机构检验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技术机构的检验行为,促使其依法办事、依法检验、依法运营。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建立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检验管理检验制度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检验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促进技术机构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监督问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质监部门应当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考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责任指标考评、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作用,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部门负责人离职审计等工作,有效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2、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所反映的问题,要迅速组织研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直至本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质量安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大力倡导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认真调解。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对依法不属于调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解释,告知其法定解决途径。要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对当事人通过信访方式反映的行政纠纷等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清是非,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限要求向当事人反馈意见。要研究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2、加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办理复议案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公信力。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庇护。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需要出庭应诉的,要指派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必要时,单位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对本部门法律素质高并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要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重点培养。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保证行政争议的依法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局直属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考核等工作。

各县局、开发区分局以及市局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把建设法治质监工作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保障基础

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法制机构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质监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建设法治质监中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县级质监部门要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须经法制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制队伍。要舍得投入,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行政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积极推进质监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应当公开、可以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事项。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质监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要加强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根据实际条件,要设立电子信息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增强保障能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把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工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依法理顺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完善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业务监管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法治质监建设的全面推进。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任用制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自觉和善于依法办事、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市质监部门要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法律六进”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监督,抓好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则》职责分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和对口监督。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系统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七)加强总结,有效推动法治质监建设

各单位要定期总结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对依法行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随时上报。通过典型引路,促使全市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深刻领会法治思想、法治价值观、法治精神的内涵,使法治成为我们依法行政的准则,使之成为质监干部职工守法、依法行使职权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为,将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20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全国行政执法人员改革方案 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的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组织部门每年组织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县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与改“旧”并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修订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县乡政府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程序正当与行政效率兼顾、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三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窗口创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比、行政执法单项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创建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四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六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意见,对案卷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监督和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本辖区、本系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加强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县政府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内部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包括:复议应诉办案经费、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调解办案经费、执法证和罚没证工本费、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经费、制度建设经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经费等。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这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