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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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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第一篇

XX乡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县政府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纲要》作为全乡依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统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以《实施方案》为指导,明确全乡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保障社会公正,维护法制统一。

4、从全乡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全乡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创新政府管理的方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完善和落实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制度。乡政府逐步推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等高效、便民的行政许可管理方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期限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乡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确保政府各部门、各科室、村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以网上办公为手段,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高效。

2、依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职责权限,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

3、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乡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进一步依法完善各类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对安全的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体系、应急指挥处置体系、抢险救援与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

4、规范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明确乡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健全规范化、程序化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依法决策的运行机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拟以乡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由乡党政办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经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

2、推行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和完善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及时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询意见,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3、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实现决策行为的权、责统一。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县政府制定下发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健全和完善。要以健全和完善乡政府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为主要手段,加强对全乡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站、所、办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2、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专业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依法行政程序制度的重点,减少依法行政的随意性。通过规范依法行政程序,解决依法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权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树立良好的依法行政政府形象。

3、继续推行和完善依法行政“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任务和目标,逐年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逐级量化到每个具体每一名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解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双零”考评体系。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4、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加强对国家公务员资格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档案。

(四)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积极防范社会矛盾的产生。以建立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出发点,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制定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措施,及时发现,化解矛盾,发挥积极主动的防范作用。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支持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健全全乡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依法化解各类矛盾。

3、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1、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乡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接受质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和问题要认真对待、热情解答,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关行政机关应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按照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依法行政监督员,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座谈会、邀请依法行政监督员参与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等监督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2、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监督。乡政府通过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跟踪检查、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和督查、抽查行政处罚案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途径,对不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进行纠正,或提出工作改进建议。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依法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制建议制度。发现的依法行政的执法问题,及时向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项工作。重点围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聘请县审计局有关业务科室为业务指导,加强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及税收征管等工作的审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4、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延伸公开领域,拓宽公开内容。通过制板上墙设立法律法规公开自由索取站等公开形式,将政府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执法权限、办事依据和程序、办理结果、举报投诉途径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对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乡政府要进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坚持乡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计划,提出方案;加强协调,统一实施,切实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宪法》、《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本部门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纳入选拔、任用领导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2、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结合我乡实际,按照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进行,确保依法行政方案中的各项任务顺利。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依照《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依法行政 实施方案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第二篇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县《关于印发<***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1】19号文件)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试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3、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中心积极利用信息平台,做好与依法行政紧密联系的各种法律、法规或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事项、裁量标准等的公开工作。

4、建立健全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赔偿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依法保证赔偿费用由财政支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

制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追偿制度,合理确定追偿条件和追偿标准。

5、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的相关制度。完善信访制度,妥善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实施步骤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每年4月30日前):学习传达、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专门培训,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每年5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从制度建设入手,注重制度措施的落实,讲求依法行政的效果,从根本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实现体制创新。

第三阶段(每年9月至10月):阶段性调研,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各村、站所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贯彻实施《意见》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贯彻实施《意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自的法制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办

公,拟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二)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各村、站所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采取悬挂标语、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学习班、研讨班、报告会等方式,加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文件的理解,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决定》和《意见》规定的精神上来,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

***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6年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1、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大办公室)

3、制定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专题法制专题讲座两场,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安排一场。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5、以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二、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完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6、依照《纲要》、《决定》,突出重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7、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继续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会同单位:区编办)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

正确决策是保证区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决策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倾听群众心声,听取专家意见,完善民主集中,才能切合实际、符合规律、反映民意,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9、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通过法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1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部门:区直各部门)

1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建立权力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所在,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大力推进。

1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三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批复,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17、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8、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区征迁办)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丰富监督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1、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部门:区法制办)

22、严格落实《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3、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24、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行政复议专用车辆。

(责任单位:区劳人局、会同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6、完善招标代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7、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制定行政复议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接,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8、落实《区应诉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办责任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9、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八、强化依法行政考核

结合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单位:区目标办)

3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016年依法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和省政府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为我县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组织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依法行政工作检查实行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相结合,其中集中检查占总分70%,日常考核占30%。

1、自查自纠。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0月中旬前,按《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量化评分表》(附后),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式采取查看文件、会议记录,查阅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复议案卷以及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尤其是重点项目企业代表等。

3、日常考核。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投诉、执法案件回访、参加执法培训、矛盾纠纷化解、法制信息报送等情况综合评议出各乡镇各单位得分情况,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检查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五、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0月下旬至11月初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2016质监局依法行政实施方案3篇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学习“围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工作方针,以“质量强市”为主题,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步伐,为构建和谐质监,建设“四个”,推动我市质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质监部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和水平。各项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机制基本建立,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认真学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氛围基本形成,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和实施,全社会质量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公开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程序和结果,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建立决策跟踪评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督管理方式。加强对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对过失违法、情节及后果不严重的违法行为,要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违法者的督促整改、引导扶持和帮助教育。

(三)严肃财经纪律,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严禁以收代罚。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创新和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管理方式。坚持“行政许可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实行限时办结等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五)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外的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

(六)强化信用意识,推进质监信用建设。加强自身信用建设,认真落实社会承诺措施,改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承诺制,提高履行职能的公正性和效率,建立失信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七)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加强执法协调,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

(八)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执法标准。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

(九)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可、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技能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约束机制。

(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体系,完善备案工作机制,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严格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受理和处理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力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十一)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制定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将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具体措施

(一)贯彻实施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完善培训制度,实现培训的制度化、系统化。各县(市)局要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的总体培训计划,保证每个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党组中心组领导每年集中学法2次。要采取各种方法对本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在三年内所有执法人员都能接受一次较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一是由各业务科牵头,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和指导行政相对人申请许可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许可后续监管的制度,制定监督管理和配套办法,逐步建立起以许可机构与稽查机构紧密配合,被许可人自律为主,社会各方监督为辅的监督机制,保证对行政许可的有力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明确由稽查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法规科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县(市)局制定的对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应在发布前报市局审查,公布后在十五日内应当报市局备案。各县(市)局所办案件涉案金额或罚款在15万元以上的,应当在履行告知程序前将有关涉案材料报市局法规科审查。各县(市)局办理的经过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和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应于结案后或移送后一个月内报市局备案。

(五)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利用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络,定期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情况,促进经营者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与所监管企业的联系,主动向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计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与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体制。

(六)进一步探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实施方式。市局每年与各县(市)局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鼓励各县(市)局采取各种措施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内部配合协调机制的研究,完善上级与下级,稽查机构、检验机构与管理机构的有机配合制度,保证行政行为的高效、准确;加强与工商、公安、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两法”衔接机制。

(七)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严格执行华东七省一市以及市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减轻或从轻处罚,在行政决定中说明其理由。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前,应集体讨论决定。各县(市)局必须设立独立的案件审理机构或指定专门的案件审理人员,完善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政首长批准制度,并明确相应职权。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案件审理机构审查后报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决定。对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未经审查或审理的,以程序错误追究相关责任人。

(八)完善执法人员资格核准和年度审核制度。市局负责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未经培训考试或者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持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执法资格,收回执法证件。对徇私枉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人员,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

(九)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详细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和决定,对行政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都必须立卷归档。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继续完善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执法检查制度,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的回访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公开评议和举报制度,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十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各县(市)局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外信息发布,业务机构承担相关专业的工作解释。所有对外管理的行政行为的信息应当采取信息上墙、信息通报、信息上网等方式让行政相对人、执法监督机构或利害相关人知晓。

(十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3.15”、“普法月”、“安全月”、“质量月”、元旦、春节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建设,有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建设,有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并具有高度社会关注度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深入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5月31日至6月30日。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特种设备知识进校园活动

1、活动时间:5月3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特种设备知识进校园活动。市局在市健康路小学开展特种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县(市)局根据当地实际,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观看“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为了明天”宣传教育短片。让广大少年儿童了解特种设备,关注特种设备,增强少年儿童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熟悉乘坐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

3、承办单位:市、县局。

(二)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

2、活动内容: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画册。

3、承办单位:市、县局,市特检中心。

4、备注:各县(市)局在当地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市局特设科、市特检中心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三)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

1、活动时间:6月18-24日

2、活动内容:市局在市公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各县(市)局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一次大型游乐设施(或危化品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演练。

3、承办单位:市、县局。

(四)开展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与违法违规单位集中曝光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其中素材搜集时间为6月1日至29日。

2、活动内容:邀请本地新闻媒体,对本行政区域反映的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与非法违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集中于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媒体曝光。

3、承办单位:市、县局。

(五)集中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2、活动内容: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户外广告等宣传手段和设施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在此期间发送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特种设备安全公益短信。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测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水平的提升。

3、承办单位:市、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市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安全生产月”期间有关活动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局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局今年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并落实好工作经费及具体实施方案。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各县(市)局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工作针对性,可突出做好其中2-3项活动,务必取得实际效果,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县(市)局在组织相关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律意识,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而又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组织领导

市质监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一)非法制造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非法安装、改造、维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三)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和非自有产权气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

(四)擅自将常压锅炉作承压使用、非压力容器作压力容器使用或擅自提高承压类特种设备工作压力等参数的;

(五)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注册(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违章作业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和瞒报特种设备事故的;

(七)事故隐患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和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四、工作安排

㈠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

各县(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是在用设备按期申请了定期检验)的工作内容和本方案的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㈡安全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8月中旬)

在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负责市区、县(市)局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检查、抽查及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辖区内的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始终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度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㈢检查验收阶段(8月下旬—9月)

对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打击治理的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回头看”,逐台逐项进行复查验收,防止出现“回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迎接市政府安委会督查组的专项检查。各(市)局还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局要对此次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在人力、物力和交通工具上要予以切实保障。继续完善“四位一体”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工作要落实到每一道工序,每一台设备,每一个作业人员,到边到拐,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及时治理,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㈡联合执法,依法打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对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存严重事故隐患拒不落实整改的单位,及时报地方政府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整治和关停取缔。

㈢依法依规,严格问责。严格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打非治违的工作决定,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人员要通报评,对玩忽职守,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㈣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大力宣扬,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带有普遍性区域性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履职到位,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查处关于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在全社会营造“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016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第六篇

2016年全街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县有关要求,以“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这一时代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督查督导、改革创新、综合考核、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措施;突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监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立法质量、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四项提升;打造一支“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做好贯彻实施《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交流五年来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筹备并提请街道办事处召开2016年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部门签订《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2.在全街道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5.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以《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6.制定《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7.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8.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

9.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办〔2016〕56号)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宣布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橱窗、文化广场、法制长廊等多种平台,采取专题培训、法制讲座、案例解析、印发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及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督促各部门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备案。开展全街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进网上考试。

13.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街道法制系统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14.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街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15.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所作维持类的复议案件,通

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说服申请人,做到“案结事了”。

对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突出复议监督

职能,使行政机关做到知错能改、知错善改。

16.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与办事处有关单位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前介入”工作。充分利用调解、和

解等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与法庭、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中介入”工作。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后介入”工作。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的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落实司法与行政互动,完善行政与司法合作平台。强化行政复议与信访维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涉法信访、维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把握好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复议监督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通报制度,形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机制;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通报,分析报告和行政复议

案件归档制度。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和研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时转变出庭应诉观念,按规定推动落实复议机关当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法定新要求。

19.完成县法制办指派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20.强化督查督导。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工作特别是列入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任务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月调度、季汇报,随时了解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1.强化改革创新。要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

22.强化综合考核。根据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健全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23.强化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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