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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宣传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3    阅读:

质量月宣传方案
质量月宣传方案 第一篇

磴 口 县 委 宣 传 部

磴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磴 口 县 经 济 局 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磴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磴 口 县 卫 生 局

磴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磴口县农业局

磴 口 县 畜 牧 局

磴 口 县 环 保 局

磴口县工商业联合会

磴 口 县 工 会

共青团磴口县委员会

磴质局发„2010‟115文件 号

磴口县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巴彦淖尔市经济委员会、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局、环保局、工商业联合会、总工会、团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巴

质监质发﹝2010﹞124号)要求,磴口县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局、建设局、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工商联合会、工会、团委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品牌、标准、信誉、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质量提升”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调整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市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由磴口县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局、建设局、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工商联合会、工会、团委组成“磴口县2010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

2010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着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8月31日,制作、发放宣传材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通过媒体发布“质量月活动倡议书”。

【质量月宣传方案】

(二)9月10日,开展“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免费手里质量投诉。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免费进行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突出质量问题,切实提高我县工业企业的质量水平。

(三)配合市局举办“全区质量论坛”及相关活动。

(四)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材料,做好以“抓质量水平,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县的内蒙古名牌产品,推动名牌战略发展。

(五)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召开各类座谈会、研讨会。交流各企业在提高质量上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问题。【质量月宣传方案】

(六)组织动员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发动企业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宣传画和标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开展企业质量隐患排查整改、技术革新活动;促进企业采取先进科学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组织企业开展以“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差保证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差激灵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为主要内容的“七查一访”活动,通过采用调查表、电话交流、网上收集信息等方式进行了解企业产品质量情况,不断提高企业的长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

(七)积极组织各企业参加自治区质监局、市质监局开展的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志、计量、认证、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八)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五、活动要求

(一)围绕市局部署的“质量提升”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质量月”各项活动。

(二)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标准贯彻实施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在活动中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质量月宣传方案】

(三)充分发挥我县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让企业成为活动主体,以“民生为本,民信为天”为指导,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附件:1、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2、磴口县2010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磴口县党委宣传部 磴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磴口县经济局 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磴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磴口县卫生局

磴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磴口县农业局

磴口县畜牧局

磴口县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磴口县委员会

磴口县环保局 磴口县工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质量月宣传方案 第二篇

关于开展公司2014年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安排,结合公司年初工作会和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决定在9月份开展“质量月”活动。本次活动要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将质量管理工作与经营转型紧密结合,继续推进提高质量的攻关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竞争力和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打造“中冶建工钢构品牌”。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公司2014年质量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引导各项目、各班组、各分包作业队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努力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品牌及形象,争创优质名牌工程,提高企业的声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不断增强的企业实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为主要的追求目标,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总要求

结合公司上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对下半年工作的安排及公司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对钢构厂的加工过程、项目部现场安装过程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风险及相关薄弱环节,全方位地制定缩小差距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和动员全体员工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工作,对标挖潜,降低生产消

耗,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的目标。

四、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日~9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集团公司的活动要求并结合公司各项目经理部、钢构厂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如下:

(一)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开展全员质量知识普及教育

1.钢构厂、各项目经理部要以“质量月”活动为主题,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学习、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会等时间,学习公司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我剖析,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深入讨论,让每一个员工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质量与企业、质量与市场、质量与成本、质量与员工的根本利益之间的关系,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不断追求和实现“高质量”的目标,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和质量文化。

2.钢构厂、各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以提升产品(工程)质量为中心的学习活动。钢构厂厂长、各项目部经理应亲自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班长等作业人员讲解在生产过程易出现的质量通病以及应对措施,通过此种以点带面的方式从而让每个作业员工都懂得如何将质量通病发生率降到最低,如何使用最好的方法来降低质量通病发生率。

3.钢构厂、各项目经理部应选择适宜的区域悬挂 “质量月”宣传横幅,质量工作宣传展牌,发放宣传画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职工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品牌、责任”,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文化氛围。

4.质监部利用公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等企业文化阵地,全面传播先进质量方法、质量知识和技术,以提升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岗位技能。

(二)开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质量意识的活动

钢构厂、各项目部经理部要进行质量问题专项排查,组织开展质量大检查。首先要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部位要认真检查,对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对质量保证体系、制度的完善与明职责确、资料齐全情况和项目现阶段施工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加大对现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和反馈制度,增强责任心,从本质上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公司质监部对本次“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开展QC小组活动,提高员工解决质量问题的手段和方法

钢构厂、各项目经理部要结合公司质量年度工作规划,针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通病和质量问题,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活动成果并形成有效措施加以推广应用,以培养和提高员工解决质量问题的手段和方法,为公司2014年度QC发布会输送优秀QC成果。【质量月宣传方案】

(四)活动要求

1.钢构厂、各项目经理部要按照公司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2.钢构厂技术厂长、各项目经理部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提高了员工自主质量管理的意识。【质量月宣传方案】

3.钢构厂、各项目经理部应对“质量月”活动中的成果和取得的实效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报告和电子版资料报送质监部。

质量监督管理部 2014年9月3日

2014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质量月宣传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351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建工〔〕94号)的要求,我站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站“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我站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市管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组织指导工作。

组 长:庄毅伟

副组长:邹志洪、蔡森林、陈隽峰(常务副组长)、戴荣典

成 员:刘海天、林联泉、夏世林、林梁、刘文若、杨苏帆、傅玄征、汤瑾、林其超、郭军、黄胜、陈文锋、张元安、詹乃志、何伯奇、陈荣别、林金典、谢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本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活动内容与工作要求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氛围。我站计划于9月组织1次“咨询日”暨观摩会活动。各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有关“质量月”活动,积极主动参加主管、监管部门开展的咨询、宣传、现场观摩活动以及工程质量管理岗位技能竞赛,张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氛围。

2、针对性活动,提高管理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各参建企业要重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组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有关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3、宣贯、实施《 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按照市局《关于颁布〈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的通知》(厦建总[]2号)文的通知要求,将其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市质安协会等部门协作,组织若干场次的宣贯会和培训班,让全体监督人员学习掌握《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为10月1日以后的试行创造条件。

4、参与拍摄制作“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扣件式钢管支撑系统施工安全”两个主题宣传片,在全市宣贯。

5、企业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自查自纠。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并整改,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质量通病防治技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标准;住宅工程按照我市分户验收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和申报验收;坚决消除市政桥梁等大型公建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重大危险源。

6、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我站将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偏差抽检、加气混凝土使用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办,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上新台阶。

7、贯彻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和我站《关于加强模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厦建质监[]38号),组织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住宅工程)模板施工中要求采用100*100mm方木和“U”型顶托向钢管支撑有效传递竖向施工荷载。

8、推进分户验收制度。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市建设与管理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我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厦建质监[]33号),学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防范质量通病导致的住宅质量投诉,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

9、以 “质量月”为契机,积极创建优质优良工程。企业要增强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创建“鲁班奖”和省市级优良优质工程。

10、认真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号)。

三、各参建企业要及时汇总“质量月”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总结材料于年10月10日前报至我站。本站各监督科于10月12日前将小结汇总至站综合管理室。

四、我站将通报表扬 “质量月”活动开展较好的企业和项目,通报批评较差企业和项目。

五、我站与各区监督站实行“质量月”期间的工作联动,届时互相派人参加工程观摩、点评会和监督检查等各项活动。

第2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形成重视质量管理、推进自主创新、节约建设资源的良好环境,塑造精品工程,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城市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曾焕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阿卜杜热西提 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鲁旭斌 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

艾明超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苗沛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蒋协瑞 克拉玛依区建设局局长

丁友全 白碱滩区建设局局长

泉体民 独山子区建设局局长

胡世文 独山子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谭志军 乌尔禾区建设局局长

刘小赞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潘 圣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巴 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柳运波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张 旭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刘 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杨国艳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沟通、综合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方要结合“质量月”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年“质量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进一步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的条幅、横幅。

(三)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抗震防灾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抗震要求,注重防灾减灾,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应邀请业主(用户)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工程责任主体应认真对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克建发[]80号)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某些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未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节能设计及节能建筑构造图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六)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拟于年下半年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望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领导,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加强“质量月”6项主要任务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同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动员。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要组织企业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

各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区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打好基础。

五、时间要求

9月1日-9月25日,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工作阶段。

9月26日-10月5日,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阶段。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3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有声势的“质量月”宣传活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内容和宣传口号,并积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

报刊杂志等媒介,通过醒目位置悬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机构诚信服务的宣传,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大力提升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二)重点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要继续组织好住宅分户验收工作,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有效组织和协调,确保分户验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和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同时,要努力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投诉、举报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既要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

(三)做好校安工程及民生工程建设

今年,我市中小学校舍加固全面启动,现部分校舍工程正在建设中,为保障校安工程质量,定于9月中旬在全市,组织一次校安工程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工程控制资料核查以及对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将校安工程建设,作为推进“质量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等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各县区建设局,应加强监管,提高监督巡查频次,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

(四)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质量自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从“质量就是生命”的高度,对各自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重点检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和行为人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情况;工序报验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行为人能力的评估,加强方案审批和材料进场检验报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数据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检查。

(五)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和名牌战略,通过质量月活动,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诚信服务、用户满意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村镇农民自建房的指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16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管332号)精神,并结合实际,建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农房建设通用图推广使用力度,以开展的“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将《市农村建房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指南》在各乡镇进行宣传发放,为农村建房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并参与农村危房的普查工作,努力消除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隐患。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抽出专人负责,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安排,紧扣“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有关单位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打好基础。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及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和任务区分,积极组织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宣传单、版面要按规定时间悬放到位。

第二阶段为深入开

展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

按照任务要求,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是推进一项制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组织两项检查(校安工程检查及民生工程检查),落实全面自查自纠(在建工程质量),开展一项活动(精品工程观摩活动)。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总结,要求有书面材料,并于9月30日前报市建委。

第4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典型,问题曝光,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次活动主题是:保质量、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查处个别施工单位曲解政府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搞“特区”,规避监管,无视生产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开展。

(三)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市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众利益。

(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要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月”、“安全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加大对“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力度。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制定下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重要

2016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
质量月宣传方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全面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目的

(一)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加强质量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宣传和推动质量强市工作,配合《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共创美好生活

四、主要内容

(一)市局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对2016年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典型经验巡回报告活动。

2、组织我市食品许可、工业产品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企业参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家巡讲活动,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开展企业质量访谈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对我市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名牌企业进行专题访谈,介绍其在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品牌打造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自主品牌。

4、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助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各市局、开发区分局,市局稽查局及直属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材料,开展专场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以省局《建设法治质监知识读本》为教材,抓好质监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市质监系统法律法规意识;举办全市质监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宣贯《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

6、组织举办电机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质量分析会;组织举办全市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知应履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消费品安全,积极开展对机动车刹车片、危化品、电线电缆等18种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全市企业开展“百家企业标准创新贡献”争创活动;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组织工作成熟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试点验收。

8、组织全市召开热量表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质量分析座谈会,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热量表安装首次检定工作的开展;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到热量表生产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计量水平。

9、配合省局组织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按不少于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数的10%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及时分析我市冶金、化工等行业发展对计量检定工作提出的需求,全面规范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图片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及发放特种设备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投诉台,及时解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人员深入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11、为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2、组织好“2016年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根据总局及省局活动方案安排邀请省级及当地新闻媒体、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食品专家等深入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与酒类生产企业及质监系统检验机构观摩分析,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做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全市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获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基本状况;严格海参制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海参加工小作坊监管。

14、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且在我市分布较多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轮胎、装饰装修产品、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等产品。

15、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管理体系自查,组织各市、区局,市局稽查局对重点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能否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抽查。

16、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质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调味品的能力验证工作。

17、组织开展全市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材类实验室的检测水平,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

18、开展质量服务进百企活动,向企业发放计量、特种设备、产品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发放质监法律法规手册,倾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困难,帮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19、开展“质量月”计量现场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场所,现场设置宣传展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并为市民免费开展检定、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计量工作氛围。

20、组织全市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的验配眼镜技术人员,对《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督促企业重视和开展认证活动,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市验配眼镜企业整体水平。

21、9月9日,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质监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发放宣传材料,普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质监系统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质监形象。

22、围绕食品、消费品安全,积极承担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秋节前的月饼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中秋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为百姓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学生装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不发生恶性和区域性“黑心棉”等重大质量问题。

23、组织举办标准化检查员培训班,聘请省标准院的专家对全市的标准化检查员进行培训,重点宣传《标准化法》、《省实施办法>》、《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检查员的法律意识。

24、组织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班,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探讨保证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管理措施;召开重要设备和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一期院内实际操作技术比武,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能力。

(二)各市、区应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市、区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参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开展的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市、区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落实好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三)各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在推进质量强市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的同时,抓好“中秋”和“国庆”两节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四)各市、区局要积极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地方主要媒体,及时报道质量月期间的重大活动。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普及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各市、区局要根据省局、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市、区局,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应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2016年质量月活动总结报送市局质量科。

20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质量月宣传方案 第五篇

方案一: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全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科学、准确、全面报道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五)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兽药。

(六)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形式

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网、信息网建设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2、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在推广“四个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三优”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新闻媒体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信心。

(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设宣传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都要进行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

(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注重发挥行业组织、食品企业、科研教育机构和消费者的参与作用,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宣传我市食品行业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维护我市食品行业信誉;强化社会监督,严惩不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实现全方位监管,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拓宽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树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典型,有选择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是狠抓落实。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和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五是及时总结。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相关数据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便集中宣传。3月25日前报送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

六是检查评价。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方案二:杨凌示范区《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示范区食品安委办决定于20xx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在杨陵区区政府门前开展《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活动。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畜牧、商务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准备,按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在街道主要路段悬挂横幅;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图版;展示假劣食品,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形式,帮助群众解疑释惑,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示范区食品安委会决定将六月份确定为《食品安全法》宣传月。要求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成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取得的成效。质检、工商、卫生、农林、商务等部门要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工作。

1、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

2、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作为“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的重要内容,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安全法》以及消费维权和科普知识,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消费、科学消费观念,提高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宣传活动。由各单位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厨师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和科学合理饮食的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公布服务电话等形式向全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

3、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4、各成员单位请于20xx年7月5日前将《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总结报示范区食品安委会办公室。

方案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宣传周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1日-17日。

三、内容

(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在6月11日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结合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有序安排宣传周活动内容。

【质量月宣传方案】

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1.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6周年主题纪念活动。

2.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年”相关活动。

3.启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的检查。

4.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食品工业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等。

5.举办“食品安全标准日”系列活动,组织专家面向广大公众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热点解读、科普培训和消费指导。

6.动员各级科协组织、所属相关学会在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高校、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7.通过产品展示、举办科普展览、专家咨询、印发食品安全相关宣传资料和消费指导等多种形式直接向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二)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要发动食品企业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督促大中型食品企业要组织至少一次集中活动。

四、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离不开食品行业道德诚信素质的提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师、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同时要同步部署防踩踏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报道手段,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又要推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活动进团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三)创新活动形式。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通过报道参与者体会等形式,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宣传先进单位,为传播食品安全诚信文化挖掘资源。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方案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地位。以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宣传教育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校园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持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形成师生员工、学校食堂、商店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1、学生参与覆盖率达到100%;

2、学生参与受教育率达到100%以上;

3、学生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4、不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的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5、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四、主要任务

1、班主任利用每周的班会课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陈兆梅老师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师生员工和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各相关负责人应形成的资料要上交备查。

2、在全体教师会上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学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师生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3、通过板报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学校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学校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五、宣传形式

1、组织全校师生及后勤工作人员系统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学校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

2、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进行食品安全常识的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学习园地、班团活动、广播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学习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并以此监督学校食品生产与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培养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

组长:赵飞

成员:陈兆梅高冲开龚占任吕春雨王庸娟

领导小组由赵飞负责。

2、确保食品卫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狠抓落实工作。

3、及时总结。

2015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
质量月宣传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关于2015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建设部(建质[2015]217号),省建设厅(闽建建[2015]37及南建管[2015]51号)《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和开展紧扣“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活动主题,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了2015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此次“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简洁、明确的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在质量安全例会上进行了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质量月”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营造气氛,广泛宣传

10月8日在质量安全例会上,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学习有关“质量月”活动的文件,细心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监理企业督促具体实施,本次活动。共发放工程质量基本常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0余条,张帖宣传标语100余张,内容主要涉及“质量月”的宣传口号,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等,较好地营造了“质量月”的气氛,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重拳出击,整治风暴

本次的“质量月”活动,结合了我市的具体情况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展开的,一是积极开展了现场自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专项检查;二是宣传贯彻南平市南建管[2015]41号文《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2015年4月1日起,严格限制人工挖孔桩的使用,这一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得到基本控制,桩长也限定在15米规定的范围内,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这一工作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加大了查处力度,也已完全禁止使用;三是针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的内容,组织了施工质量、施工临时用电等的专项检查,共发出20份隐患整改通知,其中4份为暂停工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84条,现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为96%。

“质量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要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创优工程的活动,以推动我市的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而努力奋斗。

第2篇:201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十二个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施工企业和监督系统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本市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提高质量意识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上海建工、城建集团,江苏、浙江、中建、四川、广东等沪办建管处分别召开了在沪施工企业负责人质量月活动动员会,传达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落实责任。施工企业纷纷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分析本单位质量工作状况,寻找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宣传和动员职工,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组织职工进行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各企业及其工地共展出黑板报3100块,宣传标语、横幅3500条。各企业组织开展了各类质量方面的培训、知识竞赛、讲座、宣传会共250场(次)。

2、加强质量自查,促进质量管理。

上海建工集团,城建集团,浙江、江苏、四川、中建等沪办建管处在9月份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开展条块结合的质量月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对在建的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安装工程开展有重点地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以文件、简报及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据各单位不完全统计,共检查在建项目的单位工程7500个(次)。

3、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质量培训班。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等进行培训,参与培训的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共有150余人次,切实从理论上提高了企业质量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建筑市场,提升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宅建筑工程专项检查,共抽查了40个工地,共开具局部停工整改指令单4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9份。被查工程以二、三级企业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总包的工程为主,检查表明,工程的现场质量状况总体受控,基本能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总体规范。但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部分工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运转不正常。

2、组织开展全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本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理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本市建筑工地30个,涉及监理企业30家,其中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13家,丙级资质2家。签发局部停工指令书1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5份。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监理单位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实物、现场建材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质量问题能封闭。但全市监理企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低资质监理企业,质量监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组织开展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市预制构件生产和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了本市二级构件生产企业24家、三级构件生产企业6家、住宅烟道生产企业8家,外省市进沪预制构件生产企业24家,开具3份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对生产质量控制不严,钢筋无生产许可证,实物质量合格率低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分别作出了整改要求。

4、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及原材料使用的行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抽查36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1份。大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原材料进场验证、复试;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配合比设计、调整;试验室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环节能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也暴露出个别商品混凝土生产由于企业管理层变更较大,质量负责人更迭频繁,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在原材料复试、混凝土生产中严重违规;对原材料备案证明现场使用验证单不够重视;尤其在质量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5、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市场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市安质监总站对本市部分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进行了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包括建筑材料、基桩、钢结构、室内环境在内的20家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检查表明通过对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宣贯和执行,检测机构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检测行为和检测工作质量得到规范和提高,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松懈,缺乏必要的自检措施;检测人员放松自身要求,导致在一些基础管理上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问题的性质还很严重。对此检查小组作出了查处和整改要求,共开具了7份整改指令单。

6、组织开展全市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安装工程的重视与检查,规范安装工程的质量行为,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全市安装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本市在建项目安装工程40个,其中大型工业装置4个,厂房10个,轨道交通车站2个,办公楼公建项目14个和住宅高层10个,共开具了质量问题整改单23份。这次专项检查是本市近十来安装工程的一次综合检查,首次将安装设计、安装材料纳入到检查范围。检查表明,本市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工程质量总体基本上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标准出现稳步提升态势;有关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各方,能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重视安装工程管理和施工。但同时也暴露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发展的不平衡,少数工程在管理上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违规施工、违章操作仍有出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意识不强。

三、聚焦重点,严格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控。

1、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效能监察大检查

为贯彻《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意识,推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安质监总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了10条轨道交通线的36项工程。检查发现,效能监察的文件精神得到了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并基本得到落实,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基本受控。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编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工程对施工过程中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制定不够严密,以及招投标文件对人员资格要求在现场执行不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建设参与各方要制定切实措施,保证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2、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

随着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大规模、高速发展期的到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难度日趋增加,技术风险居高不下。其中承压水的风险控制一直是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一大难题。为了减少和消除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总站邀请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轨道交通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等有关单位,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组,对承压水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控制措施,防范承压水风险。

第3篇:区建设交通委认真总结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

为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201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建设交通委在九月份开展了“质量月”活动,主要做了“六个一”工作:

1、召开一次“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利用日常抽巡查工作时机,督促施工单位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组织一次大型技术业务培训。组织了《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施工控制及质量验收要求》业务讲座,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苑麒高级工程师主讲,针对建筑节能从材料、施工直至验收全过程进行讲解,我区共有80名项目经理参加了培训,对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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