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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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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乡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第一篇

城东乡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创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按照区委、区政府双办字【2012】79号文件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经济环境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全乡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规范疏导,服务先行。通过综合整治,攻克一批影响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解决一批影响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办好几件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事,让老百姓在短期内感受到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长期享受城市文明的丰硕成果。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成立城东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乡党委书记谢旺任政委,乡长汤宝莲任指挥长,贺学华、岳旭明、覃灿、李楚梁、王志军、胡定宝、彭亚玲、任副指挥长,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乡城管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

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6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乡城管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李楚梁,副主任:李海滨,成员:杨培、肖荣。

主要负责城管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督导考核工作。

2、宣传教育组。组长:李楚梁,成员:王迪娜。

主要负责城管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3、维稳保障组。组长:覃灿,副主任:刘丰,成员:曾伟、吴炯、蒋泽华。

主要负责城管综合整治执法保障、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市容秩序整治组。组长:李楚梁,副主任:李海滨,成员:石朋,刘军,刘亮,邓家祥。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

5、环境卫生整治组。组长:李楚梁,副主任:李海滨,成员:岳勇胜,毕郴,陶岳衡,李斌。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6、违法建设整治组。组长:李楚梁,副主任:李海滨,

成员:石朋,刘军,刘亮,邓家祥。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环境卫生

1、抓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重点落实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沿街单位、门店对建筑地面进行清洗,确保门前“牛皮癣”和暴露垃圾。

2、辖区内路段全天候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路、定时,定责的“四定”清扫保洁制度,垃圾围(屋)设置合理,确保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达到“六无”: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淤泥、无乱堆杂物、无违法建设、无违禁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3、重点加强对五里段、金台段、佘湖段、洋溪段的检查、监督。着重清理五里段的废品店,将废品店纳入规范管理;清除金台段的沿线垃圾及路边的违法建筑;修建佘湖段的垃圾小屋,清扫路段的垃圾死角。

4、开展“五小行业”整治行动,对厨房面积不足、缺少餐具洗涤消毒功能分区、无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不落实、无保洁设施的饮食店进行整改乃至关停。

5、加强公厕管理和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健全管理制度。

6、组织开展干部上路“大清扫”活动,消除卫生死角,消除牛皮癣,清冼主干道和人行道。

(二)整治违法建设

1、建立完善拆违控违台账,进一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应对措施,落实违法建设一律不给予补偿的规定,坚决落实全市统一考核追责办法。

2、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拆违大行动,查处一批顶风作案、幕后支持纵容搞违法建设的人和事,优化重点工和、重大项目建设环境。

四、工作要求

我乡要按照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城管办具体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为主,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形成全乡“一盘棋”。

1、信息互通,加大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卫生、城管、计生、环保、农业部门互相交换、互相补充综合整治信息,各部门还要与管理服务对象相互交流信息。即各部门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倡议书等形成向市民宣传综合整治精神,而广

大市民要将好的建议向社区反映,将严重影响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和事向乡创建办举报。

2、资源互享,充分发挥创卫基础设施作用

广大市民要充分利用政府投入建设的垃圾围、垃圾屋、垃圾站,严格按要求将生产,生活垃圾入屋、入围、入站、乡创卫办要以“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载体,要求门店,住户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准备好扫把、铁夹、箕,为保洁人员服务。

3、管理互补,落实“以社区为主”的创卫职责

社区要严格按照综合整治主阵地的职责,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好市民保护环境,爱护卫生,并管理好保洁人员,保洁员不仅保洁,还要当好创卫的宣传者,环境的保护者,市容的监督者,乡城管办要当好综合整治的主力军,为市民服好务,为政府分忧,对严格影响创卫工作的人和事要从严处罚。

4、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综合整治行动中,要自始至终以责任制为抓手,强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及驻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和乡辖单位要逐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将指标细化到每个人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指挥部要对重大问题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整治。各部门抽

城市管理整治方案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篇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建设宜居海城的步伐,全力打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道路畅通、管理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世界客属第24届恳亲大会在北海市召开,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1]52号)的要求,结合海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树立现代城市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倾力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社会,推进海城区跨越发展,助推北海市经济建设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洁、有序、美观、文明、安全”的基本标准,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维护北海市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秩序,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严格管理、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为世界客属第24届恳亲大会在北海成功举办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领导机构及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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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决定成立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祝小东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书记【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李海文 游君宇 陈以良 林桂明 陈国林 梁 华 陈海龙 王 陆 马 林 傅志忠 张 伟 李 军 张文强 陈 彪 李松山 刘宏谋 陈崇武 周 畅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北海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北海市交通局副局长 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北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北海市旅游局副局长 北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北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委书记 北海市规划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北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区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2

李远军 区政府办主任

黄全富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胡荣健 区委宣传部外宣办副主任

麦运庄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真海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谢东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莫积俊 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 斌 区交通局局长

陈 洪 海城工商分局副局长【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陈智伟 区民政局局长

李世平 区卫生局局长

蒙海涛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黄 哲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李其圆 区建设局局长

梁 源 高德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邓章辉 驿马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莫肇元 东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梁嘉勰 中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谭宝磊 西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邓炳忠 海角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何开华 地角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门成立一支联合执法队,队长由陈海龙同 3

志兼任,副队长由杨真海、刘振兴、莫积俊兼任,成员由公安、城管、交通、工商、技术监督、民政、旅游、卫生、文化、水产畜牧兽医、规划等行政执法部门选派和海城区对应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组成,并根据今后工作量对人员进行合理调增。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各执法队开展各类市容违章行为的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联合执法队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二个组:

1.联合执法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城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陈海龙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谢东波、麦运庄等两位同志担任。

2、综合协调组。由李远军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信息,联系协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综合整治督查组。由周畅担任组长,主要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掌握全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各相关单位工作到位,综合整治活动有成效。

四、活动内容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一)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要开展好四项治理活动:

1.文化服务场所清理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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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海城工商分局、辖区街道办事处。

整治内容:对酒吧、网吧、桑拿、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清理和整治;规范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经营秩序,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服务场所“黄、赌、毒”现象,实现无黄、无赌、无毒目标;确保文化娱乐服务场所不发生恶性案件和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减少由治安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

2.城市秩序整治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配合)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客运处、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区交通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整治内容一:市内车辆停放整治(市交警支队牵头负责)

整治乱停乱放、交通堵塞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市区各大市场、广场、商场、旅游景点及学校周边等车辆乱停现象;加强增设和修补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的工作,在中心城区的人行道、车道上增设车辆临时停车位一批,缓解因缺乏停车位而造成乱停放现象,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

整治内容二:市容环境整治(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清理整顿街面上跨门槛、违章占道经营、沿街乱摆乱卖现象;清理各类乱写、乱涂、乱张贴、乱悬挂的广告;清理道理两侧未经审批的广告牌、指示牌、灯箱等;规范商铺门前车辆停放,加强整 5

2014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我区环境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XX年北京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环境秩序为主线,坚持奥运环境建设标准,以“打造八大亮点工程、突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为抓手,以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全面整治五大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群众回访满意率85%以上、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八大亮点工程。

1.分级分类管理工程。一是对城区府前街及延长线、光明街及延长线、新顺街及延长线等道路周边地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杜绝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社区、新国展、花博会主场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和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加强管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聚集的现象;三是其他地区实现有序管理。

2.精品街区工程。各镇、街道推出精品大街3~4条,各街道推出精品社区2个,各镇辖区内有居民小区的,至少申报1个精品社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区各类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黑摩的、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4.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周边无照经营、非法运营、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5.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6.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和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7.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垃圾源头,消灭垃圾坑,打击乱倒垃圾行为,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等。大力开展便民停车场、市场、菜站、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继续开展扫雪铲冰和捡拾白色污染等清洁活动,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城市环境秩序正常运行。

8.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铁路、轨道交通、高速路、公路和首都机场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秩序脏乱点位,并加强日常环境秩序管理。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照摊群、机动车售货、马车售货扰民、扰序等问题。

2.取缔非法小广告,包括街道、医院、学校、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4.严查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包括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重点治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等“六乱”问题。商场、门店、医院、影剧院、学校、M15号线车站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加强责任区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坚决制止“六乱”行为。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月29日)。开展宣传动员,区、镇(街道)两级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同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全面完成八大亮点工程任务。二是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和校园、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同时,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联勤联动,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资源,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八个亮点工程建设及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亮点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四)冲刺达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区、镇(街道)两级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群防群控,确保区域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XX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总结、固化、推广环境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区环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包括城管、宣传、综治、教育、民宗侨、公安、监察、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市政、交通、水务、商务、外事旅游、卫生、对外联络、社会建设、工商、园林绿化、法制、政府督查、文化、药监、规划、公路、园林中心和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管副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环境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推动、督导检查及验收整治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成员单位,报送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顺利完成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能,发挥监督、检查、告知、指导、督办、通报等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年环境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3.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区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5.区民宗侨办: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救助。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环卫等单位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宽小广告发布渠道。

9.区交通局: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

10.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工作;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

11.区外事旅游局和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引导性服务。

1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区政府外联办: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市属机关、驻顺部队和驻区企业等的协调联络工作。

14.区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15.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等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6.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区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1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治安、巡警、交通):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和马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2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按照全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站等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整合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会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固化三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位协调机制。区政府主管区长牵头,综治、公安、城管、工商、商务、督查、监察等部门行政正职参与的环境秩序整治高位协调机制,研究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任务,统一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联合执法机制。镇、街道统筹协调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分队及相关职能科室,组建联合执法分队,通过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监察反馈机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反馈;属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向执法部门通报。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以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五大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行为,重点抓好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和医院周边、黑车、视觉污染、牌匾标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整治等,并逐一建立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要亲自部署,提前实地勘察整治部位;职能部门要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是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过激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四是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保障执法安全。五是深入打击,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清掏窝点,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市政、住建、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单位,要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融合,不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医院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二是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属地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三是结合群众热线举报、来信来访和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环境整治重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督办解决。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参与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卫生监督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城市环境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对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审批内容,如广告牌匾、小修业、大排档、临建、活动宣传(店外经营)等,在审批之前,应征求城管监察部门的意见,避免新增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导;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促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障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区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实现“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乱点、依法行政无违规、文明执法无冲突、精细管理无缝隙、严格管控无隐患”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法纪律,避免激化矛盾。一是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肃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安全;二是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周密制定行动预案,确保整治平稳推进;三是整治过程中一线执法人员要理性、平和,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情况。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重大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利,李梅;联系电话:60417144)。

第2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提出的城市管理年的要求,为了规范管理中心城区的市场及洗车场,提高珠晖区的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年要求,严格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四城同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晖区城管大队规范整治中心城区市场及洗车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夏生 区城管大队长

常务副组长:段智勇 区城管大队教导员

副 组 长:周新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谢 萍 区城管大队工会主席

江 波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王 钧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黄代梨 区城管大队副主任科员

具体组织实施由教导员段智勇总负责,分管路段的副大队长周新华负责规范整治中心城区的市场,由分管机动中队的副大队长张永虎负责规范整治洗车场,大队所有路段中队及机动中队共同参与执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行整治确保中心城区市场规范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缔;对洗车场进行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

四、具体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金泉路、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大队在春运期间已经组织进行了综合整治,金泉路的马路市场已经取缔,每天都有专人值守;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也已经整治规范,占道经营的现象基本消灭,大队将督促各责任中队加强管理,防止防弹。

(二)丰收市场地处背街小巷,不是城区主干道,人流量、车流量都小,且原有市场建设规模过小,容纳不下现有的经营户。大队将组织引导他们到人行道上有序经营,保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三)和平小区内市场,由于小区本身没有配套的市场,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要,大队将组织街道社区对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引导他们在人行道上有序经营,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四)唐家巷市场,大队将联系粤汉街道,共同进行整治,争取在5月20日前整治到位。

(五)龙家坪市场,由于冶金街道的管理权尚未移交,是历史遗留问题,我队将向区里主管部门汇报,督促有关责任乡镇和街道拿出整治方案,尽快整治到位。

(六)洗车场的整治,我区中心城区洗车场不多,大队目前在“大走访”活动中,根据社区举报已经在4月5日取缔了“三角线”的一家洗车场。其他的洗车场将按照要求,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先查处相关营业执照,有照的将要求其规范经营,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店外洗车,外排污水;无照的将坚决予以取缔。此项工作将在6月初完成。

五、方法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狠抓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市场进行清理规范,保证城市管理效果。

(三)积极宣传发动,利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力量多做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3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区市容管理,改善城区市容环境,进一步规范城区各种秩序,大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优化经济和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区交通良好,道路通畅,市容卫生、整洁,市民文明这一目标而开展进一步强化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城区道路整洁通畅;交通安全规范;市容秩序良好;环境清洁卫生;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市民素质普遍提高;城市品位切实提升。

二、整治内容

1、严禁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纠正各路口、街口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占道候客、阻碍交通;

2、查处大中型货车违规进城;

3、主要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查处出店经营、门前脏乱差;

4、拆除门前炉灶和向街面设置的抽油烟机、排风扇,整治门牌、招牌、破损店牌、取缔落地灯箱;

5、打击流动摊点、违规占道。规范游摊散贩(取缔北港水务局入口水果摊点、农贸市场(龙山路)水果摊点,铁路桥水果摊点入市场经营,雨帆处水果摊点不得在红绿灯下经营),对安排的临时性占道实行统一挂牌;

6、拆除临街面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设电缆电线;

7、严格生活垃圾袋装化。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

8、清理临街巷口占道摊点。确属特困人员摊点,必须做好登记,做到合理安排,挂牌明示,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

9、整治城乡结合部自发性菜市占道现象,还路于民。规范铁路桥下菜市,整治老火车站占道为市菜市场;

10、清理城市“牛皮癣”,保持临街立面整洁;

11、东红路洗车点限时搬迁到物流园,摩托车修理店限时搬迁到偏街。取缔农民街洗车点、雨帆洗车点;

12、东红路全路段、粮青路全路段、德政街全路段全面整治;

13、坚决取缔铁路下两处卖砂点,改为占圩、马圩等西行农客停车场并派专人管理。;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片区针对管辖路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做到边宣传边纠正,力求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016城市管理翻身仗实施方案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真抓实干、破解难题、开拓创新,促使全区市容环境快速改变,城市形象显著提升,打好城市管理翻身仗,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和维护整洁、规范、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实现城管工作在全市主城区“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为创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月-9月);

第二阶段: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0月-12月)。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促使城市面貌快速改变。

以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为工作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突出治路、突出治乱、突出环卫保洁,集中力量,通过全方位连续不断的综合整治,促使市容环境快速改观。

1、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对辖区内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集中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夜市烧烤、停洗车场、门头字号(户外广告)、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问题。加大便民疏导点建设力度,疏堵结合,有效疏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缓解城市管理压力。(各专项整治方案附后)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环卫保洁。在深入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全覆盖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提高保洁质量。加大区域清扫保洁力度,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花坛树穴,严厉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加大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在市中心区主要道路解放北路、民主北路、牌楼商业街周边率先实施人行道冲刷试点工作,打造全市的亮点。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相关保洁公司

3、打造示范道路。一是全力打造省级示范路。严格对照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考核标准,加大民主北路、中山北路整治力度,确保把这两条道路打造成为精品管理道路。二是利用30天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复兴北路,把复兴北路打造成全区“严管街”样板,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其它道路综合管理水平。通过集中整治,使复兴北路达到:(1)无占道摊点、店外经营,无落地广告牌(灯箱)、无马路市场(摊点群);(2)道路两侧及各类设施上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3)沿街外墙立面、门(橱)窗无乱贴、乱涂、乱画;(4)规范保洁,定时清扫,做到六净八无。(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石净、树根净、电线杆根净、墙根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杂物、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痰迹和浮土、无污水脏物、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无抛撒滴漏)。复兴北路整治涉及丰财、环城、琵琶三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其余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拿出一条较差道路集中进行整治,其中黄楼办事处整治大马路,铜沛办事处整治黄河北路,牌楼办事处整治中山北路牌楼段,九里办事处整治襄王路。到月底,由区城管办组织统一验收,凡是能够达到市级示范路标准的,在年底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总成绩中加5分,反之则扣5分。三是总结经验复兴北路综合整治经验,2016年底前完成二环北路、解放北路两条道路的整治工作。二环北路同步进行沿街外立面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扎实开展幸福家园与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幸福家园小区的范围,集中抓好小区环境卫生、违章搭建、乱停乱放、破墙开店等违规现象的查处,努力打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积极推动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按照物业管理、准物业和社区管理小区分类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分别确定10个物业小区、10个准物业小区、10个社区管理小区参加创建。重点在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治安防护、设施配套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居民小区管理上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机制建设,落实长效管理。

积极构建符合城管实际情况的体制、机制,大力探索科学管理城市的思路和方法,破解难题,增强活力,力求实效。

1、进一步完善“大城管”体制机制。借助“大城管”平台优势,积极协调统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建立“大城管”工作例会制度,区城管委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报至区城管办汇总,区城管办每月10日对汇总问题进行疏理,提交区城管委领导。区城管委领导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每月15日左右召开“大城管”工作例会,集中协调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难题,解决各类推诿扯皮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

2、深入推行街长、片长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抓好对街长、片长的考核,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促使城市管理工作朝着精细化、长效化方向发展。一是细分网格责任区,按标准配备片长、街长,明确街、片长工作职责,签订岗位管理责任状,实行“问责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路段(区域)管理效果差、群众满意率低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特别是对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破墙开店、乱上门头、毁绿占绿等突出违章现象,街片长、路段长不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的,出现一起就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二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全区统一街、片长巡查记录格式,要求街、片长每天详细记录工作情况。街、片长有责任对巡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直接进行处理,对难以处理的问题,上报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凡因居民小区物业撤出,垃圾无人清运,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而相关分片长未能及时报告的,对分片长作待岗处理。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行街、片长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兑现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予以处罚。为确保奖惩到位,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利用1个月的时间,重新调整城市管理街、片长,按照标准确保人员到位,在人员的配备上,不搞统一标准,每条道路、每个片区需要多少人员能管理到位,就要配备多少管理人员,并要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四是街片长必须专职化。建议所有分片长不能由社委会主任兼职,必须安排专门的分片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五是机动队要确保独立设置。每个街道办事处必须配备一支不少于10人机动队,确保遇到各类突发问题、需要集中力量整治的问题,能够有充足的人员来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完善数字化城管机制。一是强化问题督办和信息反馈。区数字化城管中心每天向区分管领导、城管办报送数字化案件日报表,分析各单位处置、结案情况,并将分析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办事处和相关职能局,督促其及时整改,提高结案率,确保全区数字化案件结案率在年底考核中位列全市第一。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对街道办事处每月数字化结案率低于90%的,扣除该办事处全体城管人员当月特岗津贴,对区职能部门每月数字化结案率低于90%的,要求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对全年在全市25个办事处排名进入前3名的办事处各奖励5万元,对全年全区排名前3名的办事处(部门)各奖励1万元。

责任单位:区数字化城管中心

4、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确立“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管理模式,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社区、街道、区职能局三级控违、拆违职责。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片长、街长及其它巡查人员按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对于巡查不到位或者巡查发现不上报,造成新增违法建设1处的,扣除该路段(区域)责任人全额执法津贴,并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二是规范信息上报。巡查人员按照统一格式(时间、地点、处数、面积、违建结构性质、制止过程)每天上报巡查信息,各街道办事处每天将辖区巡查情况汇总报至区城管局,区城管局每周汇总一次报区城管办,区城管办每半月通报一次全区违建巡查、新增、拆除以及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同时报区主要领导。三是加强属地管理,完善防控体系。按照违法建设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辖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是控违、拆违工作直接责任人。当月发现1处新增违建为黄色预警;当月发现2处以上新增违建为红色预警,涉及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办事处年度控违工作不力的,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提拔重用。四是实行控违保证金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向区政府交纳10万元(牌楼商业街区交纳2万元)控违、拆违责任保证金,由区城管局按月度控违、拆违实绩上报区城管办进行考核扣除。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5、创新实行车辆停放市场化管理机制。积极借鉴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经验,对全区部分主干道试点委托路段保洁公司招聘1-2名非机动车摆放管理员,专职负责非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人员由保洁公司管理考核,以解决车辆无序停放问题。借助全市停车场泊位管理办法,在我区设置450处收费停车泊位、80处免费停车泊位,安排专人划线管理,并积极与交巡警部门联系,对乱停放的机动车辆及时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6、建立全区城市管理问题曝光机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设置城市管理问题曝光栏,对全区城市管理脏乱差问题、市、区领导批示,以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仍未落实的问题进行曝光。对全区城市管理问题的曝光,由区城管办结合日常考核和督查,定期对责任单位(部门)进行曝光,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为曝光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城管办

7、建立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制定重大活动保障预案,摸排线路、点位,明确市容秩序、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等管理标准,精心组织,分解任务,周密安排,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城管工作纵深发展。

1、建立中队长、执法队员轮岗、待岗机制。遵循人员合理流动的原则,定期对执法中队长、执法队员实行轮岗制度,切实优化人员结构,形成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各执法中队中队长原则上在一个中队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及时进行轮岗调整。各城管中队长的选任,采取竟聘上岗的办法,择优录用,切实使在岗不尽责的人产生危机感。各执法中队每年要确保20%的人员实现岗位流动,并建立淘汰机制。严格落实执法队员待岗制度,对工作能力低,难以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作风散漫,工作纪律松弛,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队员要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三个月,待岗期内,由执法中队统一安排学习或充实到环卫保洁人员当中,发放基本生活费。待岗期满,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对确实不胜任城市管理工作,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通过严格的考核,每年按照2%的比例,淘汰一部分不称职人员。

2、积极对标找差,扎实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狠抓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要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使城管人员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只有在强烈责任心的引导下,才能克服困难、勇于担当,才能敬业、勤业,城市管理工作才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标准。针对一些城管人员业务不熟,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多的问题,要深入开展岗位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大练兵和管理标兵创争活动,比谁的管理行为更规范,比谁的难题解决更彻底,通过执法实践精通业务、提升能力。三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到位。要整顿队容风纪,改善执法形象。要强化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刚性约束,对违法乱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强化工作效能,实行限时督办制。充分发挥区城管办的考核督办职能,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管理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卡,限时处理。如责任单位在要求时限内未处理,责任单位要以书面形式上报考核督组说明原因,凡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严肃追究有关城管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城市管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五是狠抓检查考核,确保奖惩到位。严格兑现《区街长、片长考核办法》及其它工作督查办法,依据考核情况对相关人员落实奖惩,切实调动城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投入,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

1、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预拨100万元,设置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定点街道办事处创建、便民疏导点设置等,通过资金配套、以奖代补等有效方式,调动街道办事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2、核拨环卫设施维修、车辆购置经费。

(1)维修拉臂式垃圾箱体。全区现有100座拉臂式垃圾箱体,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和损坏,初步核算维修经费计17万元。

(2)购置环卫应急抢修车辆(小型客货)1辆。主要用于非物业小区内的窨井盖(化粪池)盖板更换、垃圾中转站故障抢修、各类环卫应急保障。预计10万元。

(3)更换环卫检查车辆2辆。目前2辆环卫检查车磨损严重,已近报废年限,无法满足当前的环卫检查工作要求。预计10万元。

(4)购置5T自卸车两辆。目前区环卫处仅有两台车辆清理全区的建筑垃圾,这两辆车均是2016年购置,因车况问题已无法满足需要,拟购置2台5T自卸车,预计资金30万元。

3、重新调整特岗津贴。市政府已同意市城管局特岗津贴由原来的350元调整为480元,建议我区重新核实人员,按照市城管局每人每月480元的标准发放,从6月1开始执行。

4、招聘协管人员,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根据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充实城市管理人员,建议所招聘人员工资按1:1的比例,由区政府给街道办事处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保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强化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想实招、下狠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点,责任落实到人。责任部门要牵好头,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全区城管系统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天在一线的时间不能少于3个小时,分管领导不能少于4个小时,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每天在一线的时间不能少于2个小时,分管领导不能少于5个小时(对在一线工作情况,要备有相关记录本,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情况,整改情况)。各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在工作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下大力气扭转被动局面,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打赢城市管理翻身仗。

(二)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按照“三级督察、属地管理、条块负责”的原则,由区城管办对全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对城市管理重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区城管局对日常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区城管办日常督查情况每周汇总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办专项工作督办情况直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治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进行警告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构建监督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大考核、监督、问责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城管执法活动,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对于各类城管事件,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问责,对于处置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等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出现重大问题,在单位评先、个人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纪的,按照规定程序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2篇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16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16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16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10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2016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
城管专项整治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重拳出击,强力攻坚,大力开展马路市场集中清理,全面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影响环境容貌的难点顽症,实现全区市容市貌的明显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较大提升。

二、任务分工

(一)清理整顿各类占道经营。全面清理、整顿各种违章占道、违法摆摊、乱摆乱放等行为。集中整治店外占道经营与店外生产加工,占用道路维修、清洗车辆及汽车美容,无证照违章占道餐饮点,各种违章占道堆放杂物,利用车辆在路边进行商品销售等违章占道行为。

(二)取缔日用百货和餐饮类马路市场。取缔怡园街、水院北路等路段日用百货市场,适当保留蔬菜瓜果类经营摊点,并严格划线定位,占用便道不得超过50%。

(三)拆除违章棚亭。对所有街路违章棚亭坚决予以清理取缔,主城区范围内的违章棚亭做到应拆尽拆,不留死角,防止反弹。

(四)整治成型农贸市场。对经批准的12个成型农贸市场实施分类治理。对目前建设标准较高的8个市场,通过加强管理,严禁摊点外溢和店外占道经营,达到市场干净有序、便民、畅通的目标;对标准较低的6个农贸市场,要进行改造升级,统一制作高标准的彩钢板房,达到有门有窗,摆放整齐。

公安分局负责对集中整治全程提供外围保障。

三、整治标准

(一)街路治理标准:(1)样板路: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点,无私搭乱建,无占道洗车。(2)严管路:无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无私搭乱建。(3)规范路:合理规范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无私搭乱建。

(二)马路市场治理标准:(1)无占道经营摊点、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装修、占道储物、店外经营摆放现象;(2)无占道洗车、擦车现象;(3)无占道餐饮、占道露天烧烤;(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现象;(5)无未经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性商业户外促销活动。

(三)违章棚亭治理标准:次干道、小街巷未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批设置及临时搭建的简易篷布棚亭全部拆除。

(四)成型农贸市场治理标准:(1)要划线定位,规范设置,不得店外经营。(2)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与保洁人员,确保每天早、中、晚三次清扫,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市场内保证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4)所有商户必须配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5)市场内及周边保持环境卫生良好,无积存垃圾。(6)在市场两端设置界线标志牌,公开管理标准和举报电话。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使广大居民群众形成共识,自觉维护城市秩序,积极支持、参与、配合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8月20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每天集中精力开展联合执法,同时有针对性地对辖区重点地段、问题多发区域,实施错时突击整治,务求整治实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本次活动进行评估考核,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区成立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组长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志担任,区环卫局局长、区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区市容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区市容环卫局、市容监察大队、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商务局、公安分局主管负责同志及马庄乡、各街道办事处主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海金同志兼任。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集中力量。本次集中整治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各相关单位负责抽调人员、车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并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带队。其中,市容环卫局抽调10名骨干人员,2部执法车辆;市容监察大队80名执法人员,12部执法车辆;卫生局抽调10名工作人员,2部执法车辆;商务局抽调5名工作人员,1部执法车辆;工商局抽调10名工作人员,2部执法车辆;公安分局抽调20名干警,2部执法车辆;马庄乡和街道办事处各抽调5名工作人员。执法队伍每天早8点在体育场集合点名。

(三)突出重点。要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路段、繁华场所和窗口部位为重点整治范围,实行精细化管理,坚持严格执法,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打造亮点,树立样板,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改变城区整体形象。

(四)严格督导。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在全区给予通报批评。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重要依据计入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成绩。

(五)长效监管。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弥补工作差距,不断健全长效、常态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城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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