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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5    阅读:

篇一: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禁毒工作方案

开展“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校园”

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市禁毒办对禁毒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根据《临夏市2012—2014年禁毒工作规划》的精神和按照临夏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夏市2014年禁毒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市禁毒发

【2014】03)号文件要求,不断推进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使小学生认清毒品危害性,增强抵御毒品免疫力,净化成长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禁毒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抓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全面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掀起“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校园”教育活动的新高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禁毒委关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以临夏市教育局创建“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校园”活动为抓手,以开展禁毒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禁毒教育的积极性,掀起禁毒教育活动的高潮,确保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围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主题开展活动,以建立“无毒学校”为目标,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禁毒意识和拒绝毒品自控能力,营造一个文明、净化的学校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我校禁毒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九眼泉小学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禁毒教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组 长:费永明(校长)

副组长:范玉新(教导主任)

成 员:赵芳 黄伟 冯 彦 王艳

左灵芝 马东光 闵军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楼 ,由费永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的禁毒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年6月为禁毒宣传月,我校要以此为契机,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把预防毒品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各班每学期必须落实2个课时的禁毒知识教育课。

1.要成立学校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符合学生心理及生理特点的禁毒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广大师生开展《禁毒法》、《禁毒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宣读,宣传毒品危害,增强师生禁毒意识。要根据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学校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周会等主题班会、学生入队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无毒校园”。

3.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寒暑假放假前通过“告家长书”的形式,积极推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毒品预防教育,争取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进行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工作。

4.各班要继续开展“五个一”禁毒主题教育活动,即读一本禁毒书籍;观看一部禁毒专题教育片;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禁毒手抄报或黑板报;举办一次“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校园”口头知识竞赛;开展一次禁毒拒毒宣誓签名活动。

5.要抓好“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校园”禁毒教育活动。各班

要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利用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对学生开展毒品预防,各班要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毒品预防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专题教育的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情趣、毒品预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自觉“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四、工作措施

(一)各班要充分发挥禁毒教育主阵地作用,在落实禁毒专题教育课的基础上,制定2014年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各班要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组织内容丰富、寓教于乐、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自觉远离毒品的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确保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

(二)将6月份定为“禁毒宣传教育主题月”,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开展读一本禁毒书籍;观看一部禁毒专题教育片;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手抄报;开展一次“禁毒拒毒宣誓签名活动”或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每名学生在家里开展一次“不让毒品进我家”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以创建“无毒学校”为载体,加强对在校学生反毒、拒毒、防毒的教育,认真组织“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 国际禁毒日)、“12.28”( 全国人大颁布禁毒决定纪念日)等相关禁毒纪念日活动,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不同班级的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禁毒意识,强化防范、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真正做到远离毒品。

(四)继续落实“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家长包子女”的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行“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本学校教职工、学生中无吸毒品、麻醉品,无毒品犯罪的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方案,切实把开展禁毒教育、创建“无毒学校”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充分利用本系统的资源并付诸实施,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

(二)各班注重宣传教育质量,开展活动既要在形式上丰富多彩、学生喜闻乐见,更要在内容上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各班要本着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抓落实,要多做调查研究,善于在实践中发现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带动全局,及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互相交流,共同推动我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各班在发挥学校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引导学生积极把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向家庭延伸,组织学生进行调查,参与村社禁毒宣传活动,把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与“不让毒品进我家”以及“构建和谐校园”活动结合起来,通过社会实践,帮助学生增强自觉远离毒品的意识和抵御毒品的能力。

篇二: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镇社会事务办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镇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专职社区开展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依法处理。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的标准统一招聘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启动经费,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名吸毒人员每年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其中年工作经费按该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的,按1万元核定;戒毒专职社区月工资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核定,其社保、医保等缴纳标准参照当地缴费标准确定。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确保在3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70%以上。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负责、县禁毒办配合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

【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我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监护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四)建立奖惩制度。镇政府年终对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视情予以综治工作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篇二: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四)对符合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已经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接受社区康复。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黄启光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邹应溪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办(电话:81332063),负责统一制定社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协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邹应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办吴志权、公安分局陈旭勋同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设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治保主任、警长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人员等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队伍

按照省市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队伍,以本村户籍的吸毒人员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吸毒人员不足20名的应配备1名禁毒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戒毒(康复)对象的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村(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告诫书》等台帐资料,形成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南,指导各村(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完成专兼职人员工作配备、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铺开14个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摸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篇三: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2015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第1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镇社会事务办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镇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专职社区开展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依法处理。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的标准统一招聘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启动经费,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名吸毒人员每年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其中年工作经费按该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的,按1万元核定;戒毒专职社区月工资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核定,其社保、医保等缴纳标准参照当地缴费标准确定。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确保在3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70%以上。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负责、县禁毒办配合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我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监护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四)建立奖惩制度。镇政府年终对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视情予以综治工作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第2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四)对符合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已经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接受社区康复。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黄启光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邹应溪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办(电话:81332063),负责统一制定社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协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邹应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办吴志权、公安分局陈旭勋同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设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治保主任、警长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人员等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队伍

按照省市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队伍,以本村户籍的吸毒人员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吸毒人员不足20名的应配备1名禁毒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戒毒(康复)对象的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村(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告诫书》等台帐资料,形成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南,指导各村(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完成专兼职人员工作配备、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铺开14个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摸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全面总结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五、工作职责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镇委、镇政府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情况;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尿样毒品检测;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下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的管控衔接工作;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组织民警参与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执行社区戒毒规定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毒品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严肃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道滘医院负责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疗;组织医护人员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对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应对措施;会同公安、药监部门共同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向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畴;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宣传教育,为社区康复工作做好铺垫;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

财政分局负责保障我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必要经费。

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技能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帮助其回归社会。

教育办负责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内容,有效提高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子女就学积极提供便利;出现在校生吸毒情况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各村(社区)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经费保障,将本村(社区)的吸毒人员层层分解落实到本村(社区)委会领导干部,落实“多帮一”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和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援助、心理矫治、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要大力给予援助。

六、经费保障

社区戒毒(康复)治疗费用原则上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承担。对无力承担社区戒毒治疗费用的,经社区戒毒的决定机关同意,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或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接受生理脱毒治疗。禁毒宣传、禁毒社工、尿样检测和禁毒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以及委托禁毒社会工作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社区戒毒(康复)是贯彻《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广泛动员,精心部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是《禁毒法》的一个新举措,要结合《禁毒法》,广泛宣传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辅导培训,规范各项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镇社区戒毒(康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台账、档案,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监管;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3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戒毒模式工作,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顺利施行并取得实效,现结合东城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戒毒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

XX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立法精神,坚持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扎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社区戒毒工作的领导,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林

副组长:汪日新

成 员:郑炳正 潘 浩 翁则瑞 柳 音 王巧琴

周福妙 陈新宇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建立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村居指定一人负责村、社区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美沙酮治疗人员、帮教人员、新发现的吸毒人员、新型毒品成瘾人员作为社区戒毒的主要对象,同时开展一次吸毒人员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一批隐性的吸毒人员,尽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中来。【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3、完善禁毒服务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员的特点,继续聘请一批禁毒大使,进一步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

4、街道筹措落实设立禁毒专项基金,并接受社会的捐赠有条件的聘请一批禁毒服务大使,招募一批禁毒社会工作者,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同时解决社工的绩效考核奖励费用、戒毒费用、救助有困难戒毒人员维持基本治疗的费用。

5、加快设置社区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选址要抓紧落实修缮工作,尽可能的提升各种软硬件的标准,方便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的社区戒毒人员,进一步扩大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人员数量。在美沙酮治疗点设立戒毒门诊课目,解决社区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

6、制定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制度、社工工作职责、公安、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在社区戒毒工作的职责。

7、探索建立外来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工作机制。

8、建立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中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各村(社)居要充分认识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禁毒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决心做好这项工作。各村(社)居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深入落实,确保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社区戒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村(社)居要大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宣传,大力加强对社区禁毒工作的宣传,重点要加强对涉毒人员及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毒人员及其家属的禁毒、戒毒意识,扩大社会影响面。要广泛进行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3、加强协调,全力保障。各只能部门要相互联系,紧密协调配合,街道禁毒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只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投入社区戒毒工作之中。各村(社)居要积极发动基层单位和组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4、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各村(社)居必须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出详细社区戒毒工作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勇于创新,及时交流。社区戒毒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各本(社)居和各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要局限条条框框,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实战中探索出多种形式的社区戒毒工作经验,确保我街道戒毒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第4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国家、省禁毒委、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建立试点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依据和目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等有关法律为依据,在区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齐抓共管,街镇具体实施,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工青妇和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体制,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二、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结构。

1、区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社区戒毒工作措施。

2、此次社区戒毒试点工作设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由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北园街道办事处设立“清河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戒毒办),由区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教育、妇联、共青团、社区戒毒专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承担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戒毒方面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社区戒毒办主任。

3、社区戒毒办根据吸毒人员数量情况,组织一个或多个由居委会主任、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及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以下简称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帮教工作。帮教小组可以吸纳禁毒志愿者参加,由居委会主任担任帮教小组的组长。

(二)工作职责。

1、社区戒毒办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

(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

(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5)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上报区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2、区戒毒办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监测工作。

(2)司法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司法援助。

(3)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4)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5)公安机关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6)教育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人员以及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7)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其中,共青团负责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8)社区戒毒专门组织在社区戒毒办的领导下,做好社区戒毒的日常工作。

3、帮教小组职责。

(1)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

(2)戒毒人员的就学、就业援助。

(3)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告诫。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6)发现社区戒毒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7)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

三、社区戒毒的适用对象、期限

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一)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在我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不满十六周岁的。

(四)七十周岁以上的。

篇四: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2016司法局专题建设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市局交办试点项目内容圆满完成,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试点,通过制定岗位目录和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等,实现岗位目标清晰化、岗位标准类别化、过程管理精细化、执法(业)行为规范化、工作绩效最大化。开展建立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试点,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县调处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计划发动阶段(4月3日-4月30日)。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学习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2.召开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体干警认识,营造工作氛围。

3.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指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各科室、处、中心分别编制岗位目录、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由局政工科汇总。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清晰。

2、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科室、处、中心进一步建立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力要求标准,编制培训大纲内容。局政工科汇总定稿。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三)督查完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局政工科具体负责,由局领导小组授权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被查科室要根据整改意见查漏补缺,限期完善到位。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四)迎检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迎检上级验收。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第2篇: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现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就分行业、分地区开展部分项目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确定全面试点地区

在南通市全面开展队伍“三化”试点工作,其中如东县作为司法所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县。

二、分行业确定试点地区(单位)

省厅分行业确定了2016年试点项目及目标要求(附后),其中,第1、2、3项目每个省辖市都要开展试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分别在苏南、苏中、苏北(苏中试点单位建议选择在南通市)确定本行业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单位,监狱局、戒毒局要分别选择1个监所开展试点,同时落实试点项目要求及进度安排,明确试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推进落实措施

1、各市局、两局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协调各地试点情况,重点抓好南通市及如东县的试点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驻点指导、定期督查等方法,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的落实。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第3篇: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以“机关作风整顿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为依托,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生冷横”、“庸懒散”,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混事官”,持续改进作风,积极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面完成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六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善于管理、敢于执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中央、省、市、县各项禁令和局纪律规定等;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

4.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干扰、阻挠、对抗执纪执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二)“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1.敷衍塞责。对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2.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科室(中心)之间、科室(中心)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消极应付,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3.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上班时间打掼蛋、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看电影电视视频;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会执法。

4.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不敢执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权责。进一步明晰权力事项,梳理局机关管理和执法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机关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权限及区域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规范用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全上网、真上网,打造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依托局门户网站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进一步强化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深化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全力打造“101%服务”品牌。

(三)强化督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向服务管理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将“两为”情形作为科室(中心)巡查的重点,多渠道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两为”有关情况。集中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监督检查,科室(中心)自查每半月至少一次,局监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强化第三方巡查,邀请行风监督员暗访,科室(中心)互查,进一步丰富检查方式方法,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严格追责。对“两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党政纪、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做到“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

五、时间步骤

全局“两为”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

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传达学习市、县“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宗旨教育,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对“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营造积极向上、履职担当的浓厚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完成):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基层、企业和群众,对各科室(中心)进行巡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检查督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及时纠正“两为”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主要问题。

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深挖根源,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症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的、措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整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管理制度集中报县纪委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推进、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中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根据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有力有序把握各个阶段推进节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和应付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搪塞,“解剖麻雀”,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寻求对策。注重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加以巩固,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合力推进。“两为”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各相关科室(中心)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第4篇: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方案

为集中展示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亮点成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每年的4月8日开展全县“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并于今年的4月8日,参加全省首届联动的专题活动。

1、时间地点:4月8日上午9∶00----11∶00,县行政广场。

2、标语横幅: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日----县司法局。

3、参加对象: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动,联动实施,我县参加人员为机关工作人员、12348中心人员以及律师、公证、法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单位采访报道。

4、活动内容:(1)按照省、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开展专题活动;(2)发放12348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其中,宣传资料包括省厅统一印制的《宪法宣传单》以及各职能部门宣传资料;(3)开展现场咨询和现场服务。组织12348中心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解答现场咨询,对能够提供现场服务的,如法律援助受理、公证办理等,可以开展现场服务。

5、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融合发展、持续打造12348服务品牌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推动“法润荷都•2016春风行动”的有力举措,局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专项督查考核,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做好活动的有效开展。要积极征询群众法治需求以及对司法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以及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活动效果和服务成效。

【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12348专题活动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引领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预告宣传,增强活动的实效,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第5篇: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省辖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县系统执法管理工作情况。

二、考评项目、分值和考评方法

2016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由综合考评、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三个项目组成,项目内容、所占分值及考评方法如下:

(一)综合考评50分

1、日常执法情况评价,所占分值10分。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日常各类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

此项目由县局根据执法流程和日常监督指导中所掌握的各科室、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综合执法质量评价,所占分值40分。

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等执法质量情况。

执法质量评价采取本单位自评和县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各科室、单位根据本方案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局组织考核评查。

(二)案卷评查35分

根据县局8月份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以35%比重直接计算得分。案件评查加分项目,由县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决定。

(三)专项执法检查15分

本项目主要考评各单位贯彻实施司法行政重点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省市安排,今年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情况。

三、考评活动安排

各科室、单位应于11月27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县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11月28日前组织开展各科室、单位执法质量综合考评检查。

第6篇: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省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要求,坚持民生改善至上、环境优化至上、素质提升至上,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自强不息”新时期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员参与,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进措施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力推进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按照全省“12348”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会议的要求,实施“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在原有法律业务咨询解答、实施法律援助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把“12348”平台建设成为涵盖司法行政四大类职能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立足高起点,精心设计,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地位与形象的提档升级。

2.切实优化县镇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沿街、便民、落地”的建设要求,我县“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现已顺利建成运行。下一步,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能全部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让群众只要走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大门,所有涉法事项都能得到“一条龙”服务;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力量,注入法律服务专业资源,打造功能完善的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在建成镇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和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点。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以“反四风、树五德”为重点,扎实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真功夫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彻底清除,推动司法行政干警不断改进作风,忠实践行群众路线。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特别要加强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扩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在依据市场规则,丰富和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基本服务产品目录,推动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争取把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以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继续实施“法律快车村村通”工程,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打造“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

1.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司法行政“四支队伍”的诚信教育,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取、评估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的教育、引导和培养。

2.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实体公证服务平台,推动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高效的原则,实现阳光操作;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区域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着力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系统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好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工作,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免费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责任分解阶段(8-9月)。【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任务分解,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阶段(9-10月)。

全面对标检查,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三)查漏补缺,备战迎检阶段(11-12月)。

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充分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科室(中心)要在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要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巩固文明机关建设成果,树立文明机关新的形象。

(二)周密部署,高效运作。要细化创建指标,按照上报的指标完成进度要求,分阶段抓好落实。同时要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结合起来。

(三)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局将对各科室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创建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门台帐,做好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将充分利用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定期刊登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全局人员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篇五: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2015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综治委[20XX]5号),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消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范围内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推动全县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具体要求:(一)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二)严打整治斗争扎实推进, 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对动态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明显增强; (四)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充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五)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得到治理;(六)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展开: (一)治安管理复杂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企业、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二)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三)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发廊等重点场所;(四)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批发市场、物流运输、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五)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其中的车站码头、各类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六)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涉枪涉爆等重点行业;(七)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六)赌博、地下钱庄等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治安问题。

四、工作措施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步实施,迅速掀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的强大声势。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坚持着眼建设、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堵疏结合,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一)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要充分运用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的基层工作力量和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发布公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 设立网络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县综治办和公安局要进一步明确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标准,从现在起至3月中旬, 各镇、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大规模拉网式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县将确定一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挂牌整治。各镇至少确立一个治安问题易发地区。

(二)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将重点地区整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冬季侦破攻势”严打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现行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对方面性、倾向性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绝不让其滋生蔓延。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照“两减少、两扩大” (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的原则,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牢固树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切实加大技防金湖建设的推进力度,按照“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城乡覆盖”的要求,以涵盖县城和农村小城镇的技防城建设为载体, 以技防小区、技防家庭、技防场所单位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科技防范网络体系。扎实开展技防入户工程建设,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元延伸,扩大技防建设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县、镇二级技防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技防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转,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技防功能充分发挥。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治乱”与“治瘫”、“治软”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基层党政组织和政法综治组织进行整顿, 特别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改变其软弱涣散的面貌。建立健全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村(居)委会、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警务室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深入推进镇政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大力推进综治组织进单位、进企业、进市场,为巩固整治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加快推进规划建设改造。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治安秩序混乱,集中反映了整体规划缺位、服务管理缺失等问题。要立足于这些地区的长远发展,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等重点地区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中,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制定实施完善配套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整治和规划调整,加快老小区改造步伐, 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创造环境安全、服务优良的局面。要把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改造纳入总体方案,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六)完善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完善和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导出租人员和租用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推进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信息化工作, 并通过做好劳动保障、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切实把各类重点人员管理好、服务好、教育好、转化好、控制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要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网络虚拟社会防控网,提高网上发现、侦察、控制、处置能力,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以及危险品治安管控, 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七)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大力加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积极有序发展壮大保安员、治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户长、治安楼栋长、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不断整合社会防范资源,构建防范打击犯罪的铜墙铁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八)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要把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作为改变治安重点地区面貌和巩固整治成果的有效抓手,将治安重点地区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 通过每个基层单位的平安实现整个地区的平安。进一步完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实现行业经营管理与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五、职责分工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是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各镇、各部门综治机构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广泛动员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机关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管理、服务职能作用和熟悉辖区治安状况等工作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对被实施一票否决地方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民自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村”、“难点村”集中组织整改,切实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司法部门要加强司法所建设,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要积极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改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大力整治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认真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存在公共生产安全隐患地区的排查整治。共青团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助、教育、服务和管理。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动员部署,制订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认真制定本镇、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综治委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重点地区整治办,设在县公安局),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开展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实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并将领导干部抓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记入综治实绩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治安重点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排查不细致、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在省、市、县有较大影响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地方,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根据省综治委制定的《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坚持将其纳入综治与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被省、市、县综治委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要逐个形成专题工作报告。经检查验收,整治工作不力、治安面貌没有明显改变的,要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镇,将取消年度综治与平安建设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三)切实强化督查指导。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综治机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系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地方,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则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也要分别挂钩联系县级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督促整改落实。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动态性、相对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到治安环境好的地区也会有相对薄弱的区域和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虽经打击整治也可能会出现反弹,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排查整治作为加强治安混乱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突破口,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上升为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规范。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滚动排查整治、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排查整治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声势,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要广泛开展社会面预警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 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及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定决心,在全县切实形成“人人关心整治工作,人人支持整治工作,人人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县重点地区整治办报送上月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县重点地区整治办(公安局)要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汇总、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第2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阜康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市政法委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为实现动态环境下对治安的有效控制,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阜康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这次排查整治的重点从范围上主要是各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治安复杂的社区、街巷以及案件高发地区;从问题上主要是敌社情复杂、非法宗教猖獗、各类案件多发、治安秩序混乱、矛盾纠纷突出、黑恶势力活跃、流动人口集中、重点人员较多、黄赌毒问题严重、基础设施落后、服务管理缺失、生活环境脏乱、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础工作薄弱等。通过排查整治,努力实现治安重点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明显加强,“三股势力”和黑恶势力受到有力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各类案件明显下降,治安和安全隐患得到根治,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常态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各级职责。

成立阜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民 阜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富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邢小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凯 阜新街派出所所长

成 员:闫玲 街道综合办副主任

赵国辉 街道综治专干

闫雪

街道综治专干

陈晓燕 文化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舒学红 阜兴苑社区党总支书记

裴爱武 百合村社区党支书记

王艳敏 大桥社区党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富勇 阜新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赵国辉 阜新街道综治干事

闫雪 阜新街道综治干事

各社区要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阜新街派出所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熟悉辖区治安状况等工作优势,积极主动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情况特殊、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事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整治行动的准确性和效果;要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和重点部位、目标的保卫,防范敌人破坏报复。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中旬至11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

(一)安排部署,集中宣传阶段(3月20日前)。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完成组织、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力量,集中摸排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进一步理清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整治重点分别统计填表,明确挂牌重点地区和督办的问题,按时上报。

(三)密切配合,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8月31日)。各社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四)巩固成果,集中规范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社区要根据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在防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符合社区的管理方法,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验收,表彰奖励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社区要依据排查整治方案,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并认真总结。街道将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以上五个阶段的任务全部贯彻排查整治始终,相对分段的目的在于突出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各社区要滚动宣传、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及时规范、适时表彰,做到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规范,实现动态控制。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

一是各社区要按照街道不漏社区、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片区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真正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存在的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认真核实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并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街道综治办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工作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组成联合整治工作队进驻重点地区,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

二是街道将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通过发布通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建立奖励制度等,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组织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

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街道将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或部门,明确协作单位或部门,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清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渗透破坏行动,防止“作窝下蛋”;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解剖典型案件,发现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面巡查、盘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

二是加强治安防范,对重点社区要建立以警务室为主的治安防控体系,成立以社区民警、协警为主、小区保安、巷道长、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等为补充的治安巡逻队,加强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开展邻里守望活动,建立完善居民小区观察员、季节性巡逻等制度,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各社区要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督促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各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混乱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整治和规划调整,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在短期内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创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局面。

二是各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个摸排”工作,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落实“以房管人”和“以证管人”措施,建立流入地、流出地联系沟通制度,对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出租房屋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要坚决取消其出租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租房屋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是要提高服务质量。各社区要通过做好劳动保障、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导出租人员和租住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推进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信息化工作。

四是各社区要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困难,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落实衔接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帮教机制,加强教育、管理和帮扶,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重落实管控责任。

五是各社区要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提高网上发现、控制、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社会动员破坏力量,对网上造谣、煽动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落地查人、公开处理,净化社会环境。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一是各社区要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把“治乱”与“治软”、“治瘫”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片区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从基层党组织班子结构优化、干部配备等方面入手充实基层组织,配齐配强重点片区干部,坚持老、中、青合理搭配,要增加人员(以男性为主)和民族聚居社区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对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其特长优势,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各社区以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有效抓手,构建基层基础管理服务和打防管控结合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街道综治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内保组织和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明确维稳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保卫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确保发挥作用。加强基层政法、综治机构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三是各社区要按照《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推广建立社区维稳综治工作站,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基层政权建设保障机制,从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

(六)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社区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们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有序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保安员、治安楼栋长、治安巡防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人员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切实保障群防群治队伍的经费,确保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从保障社区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社区主要领导要把搞好排查整治作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的具体抓手,亲自动手,深入群众生活困难和社会管理混乱的地方,掌握真实情况,研究整改措施,要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排查整治期间,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广泛宣传,抓好教育。各社区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的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围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人民战争,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街道综治办和督查室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由街道主要领导和包片区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凡派驻工作队和领导干部包点督办的地方,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将采取挂牌整治等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对排查整治效果仍不明显的,由街道综治委挂牌整治。

各社区要严格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责任查究制。对于治安长期混乱,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突出治安问题名义及时解决、治安混乱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则的社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将给予警示,问题严重的由街道综治委实施一票否决。社区领导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社区要根据此方案,结合实际,迅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社区要在上报文字材料的同时,还应准确填报相关表格。3月31日前,各社区应全面汇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填报附件1、附件2两张报表。各社区工作总结请于11月5日前报市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镇东”建设,切实维护我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将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决定在我村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村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梅渚”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全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我村要重点排查具有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或恶势力犯罪严重的区域;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居区;刑事案件上升、治安案件高发、“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多发的区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多发区域;“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突出的区域;治安复杂的村组、村巷;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突出的区域;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发廊等高危重点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涉枪涉爆问题突出的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领域;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阻挠施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黑市交易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制贩假证、假币、假发票、非法传销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强买强卖、强讨强要等问题屡治不绝的区域;工业园区、公路沿线、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等周边治安不好的地区;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路段;盗割输电电线、电缆以及通讯设施现象严重的区域;学校周边治安混乱的区域;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区域;其他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废品收购站点、棋牌室、二手手机、车辆等行业。

(三)重点场所:网吧、游戏厅、发廊等娱乐休闲场所;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

(四)重点人群:容易造成社会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携带艾滋病毒的违法犯罪人员、“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和闲散青少年等。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阶段(3月2日—4月22日)。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我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深入动员,充分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我村委会要我村个村民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员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了解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召开政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群众反映。我村委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群众举报的我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要认真登记梳理。

三是认真分析,深入排查。我村委会要深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和群众自治组织,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村包片干部、民警、维稳综治办工作人员,要走村入户,逐村、逐户的摸排调查,一片一片检查指导,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督促落实,切实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准查清,不留死角和空白。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集中进行排查摸底,逐一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是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排查结束后,我村委会要认真填写《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呈报表》,每季度末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呈报表》汇总上报镇维稳综治办。我村委会都要列出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不得消极应付和隐瞒不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3日—9月30日)。

一是狠抓集中整治。对于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全部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治理,切实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重点问题。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必要时要挂牌督办,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乱点,蹲点整治。特别是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我村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

二是严密治安防控,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其背后的“保护伞”,摧毁其经济基础,决不任其发展蔓延、坐大成势;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制贩毒品、赌博、卖淫嫖娼、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流患犯罪、追捕逃犯等专项行动。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公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地区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旅店、出租房屋、发廊、歌舞厅、网吧、游戏厅、棋牌室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控制,在案件多发地区、农村集镇、水陆通道、乡镇结合部设立治安室、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报警点,落实党政领导机关、新闻宣传机构、金融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确保对违法犯罪活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查处得及时。紧密结合实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责任制等一系列强化防范工作措施,健全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治安巡逻,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被整治地区的社会治安面貌迅速改观。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把重点工作放在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上,通过建立城乡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医疗、卫生、计生、社保、教育、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等各项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互联网等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综治维稳机构等基层政法综治力量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重点整治活动结束后,我村委会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镇综治委。镇综治委将结合年度综治工作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制定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我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尽快对排查整治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并抓紧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督导,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搞好宣传发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协作配合。我村委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能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我村委会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环节,贯穿活动的始终。要把宣传发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真正使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漏洞。

(四)严格落实责任和奖惩措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抓好集中整治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整治成效显著的的村民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该排查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排查整治活动,提供案件线索,踊跃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排查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六)建立长效机制。这次集中排查整治结束后,要继续重视中央、省、市、县、镇综治委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总结排查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制度化、经常化。

(七)加强督导检查。我村委要对各村民组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包片指导,跟踪督查,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我村委要建立健全台帐,及时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活动结束后,要于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第4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综治维稳办《关于印发<新平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综治维稳委〔20XX〕1号)的要求,切 实加强对水塘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经水塘镇研究决定,从20XX年2月5日至3月31日,在全镇 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水塘”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充分 整合各方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排查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为春节期间各项庆祝活动的顺利 举行和各级“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深入摸排,有效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使社会治安面貌得到较大改观,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止,命案侦防工作有新的突破,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

这次排查工作的重点:一是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监外执行罪犯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二是集镇内娱乐场所、网吧、涉爆涉枪以及关系民生的油、电、水、气 行业和区域等部位;三是镇村结合部、治安复杂的村委会、交通沿线、案件高发重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类矛盾隐患;四是民族宗教热点地区的涉稳问题、历史 性和政策性遗留问题、改革发展中所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利益分配不均等引发的一些情绪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等对社会危害性和破坏 性问题以及网络引导、运用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村委会、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各村民小组,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 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细致开展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由水塘镇派出所全部分类登记造册,由镇综治维稳 信访中心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实行分级治理,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 限,边排查边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不安全隐患,由水塘司法所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分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领 导包案制度,登记档案交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作用,使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衔接,切实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尽最大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上访老户,要逐一建 立台帐,逐人见面,落实其身份和现实表现,落实去向,落实管控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确保不漏管失控。同时,做好 教育感化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对敌斗争

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或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形成气候。

篇六:戒毒工作实施方案
2016群众路线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县委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委、市、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部署要求,认真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具体举措,形成践行群众路线、持续反对“四风”、常态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信于民。

二、时间安排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集中安排在9上旬-10月中旬,务求取得阶段性实效。对一些深层次、长期性问题,要做长期安排,实现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重要节点工作

㈠开展“回头看”

1.时间安排:9月上旬。

2.主要内容: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的意见以及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出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对班子和个人确定的立行立改事项落实情况认真检查,找出不足。

㈡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1.时间安排:9月上旬。

2.主要内容:一是突出重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基础上,专门制定整改措施。对查摆剖析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出回应,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的问题认真吸纳,进行再梳理、再归类,搞清楚哪些是班子的,哪些是个人的;哪些是思想层面的,哪些是工作层面的,哪些是制度层面的;哪些是当前能够解决的,哪些是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对准焦距、找准穴位,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明确要求。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每个班子成员既要负起个人的整改责任,又要认领班子的共同责任,对班子的整改任务,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自觉整改、形成合力。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经州局第九督导组审阅后,交县局活动办。四是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方案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接受监督。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主要内容通过文件、公示公告、网站等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开。班子成员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1.时间安排:9月。

2.主要内容:对照省委、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确定重点整治项目,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进度安排,细化推进措施,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对确定的整改项目进行自查,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属于领导班子的问题,领导班子要主动认领;对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对号入座,一项一项查、一人一人清、一个一个纠。

㈣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务求实效建章立制

1.时间安排:9月。

2.主要内容:一是梳理现有制度。要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承接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划红线、立规矩、定标准,认真制定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注意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努力从体制机制上堵住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实现加强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度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力求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使其走向成熟、得以定型。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制度执行意识,注重制度执行机制建设,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问责机制,划出“红线”,标出“雷区”,对违反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有关要求

㈠一把手带头。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防止产生开了民主生活会就等于“闯关”成功、万事大吉的错误思想,带头树立“开端”意识,做到身体力行,直面问题,真整真改,树立标杆。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回头看”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专力抓好重点制度的研究建立。要带头制定个人整改措施,主动接受党员的监督。要狠抓落实,既抓好领导班子整改,又督促班子成员搞好个人和分管领域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推动领导班子整改不力的,督促班子成员整改不严的,解决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效果不好的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问责。

㈡开门整改。整改工作要敞开大门,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吸收群众意见。整改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都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晓,形成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动力和压力。要通过民主评议、随机抽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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