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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5    阅读:

篇一: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 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

11

篇二: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合作社报表

附件:

2009年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项目指南

为鼓励和引导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配合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规划的实施,2009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

一、项目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要以当地主导产业和名特优产品的开发为依托,选择工作基础好,对提高农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补助。

项目建设目标,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及技术信息服务中的突出困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拓展辐射带动范围。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初进现代化大农业建设。

二、扶持原则、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扶持原则

1、重点扶持原则。对建设规范、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经济实体,在区域经济或特色产业中具有龙头地位,能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扶持。

2、规模经营原则。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通过项目扶持能实现耕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优先扶持。规模养殖和规模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3、激励原则。对当地政府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出台政策措施、安排财政资金专项扶持的给予重点扶持。

4、绩效挂钩原则。对县(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当地行政村数量80%以上的,可不限制申报数量;对上年扶持的合作社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县,本年度不予扶持。

5、规范化经营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有统一质量标准、注册商标、“三品一标志”认证和“XXX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字样产品包装物的给予优先扶持。

(二)申报条件

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符合以下条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

(2)成员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必须占80%以上。

【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3)成员人数10人以上。

(4)有专职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场所、相应的办公和生产设备。

2、合作社运行机制合理。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宗旨,产权明晰,符合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对成员实行盈余返还。

3、合作社专业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与成员在生产发展、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

4、合作社有成员入股的,股权应相对平均,结构比较合理。

5、种植业粮食生产合作社连片种植、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在1万亩以上。

(三)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扶持资金要体现集中重点扶持和引导普遍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

1、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拓展辐射带动范围

2、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互助合作知识培训,开展科学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

3、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实用技术。

4、购置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机械设备。

5、系统性地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活动,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构建营销网络,举办农产品推介活动,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

6、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三、评审办法和补助资金规模

(一)评审办法

申报材料由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负责汇总整理,并组织有关专家评定论证,最终从申报材料中评选出一部分合作社为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单位。

(二)补助资金规模

1、对符合本项目指南第二条第二款“申报条件”的合作社,择优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15万元。

2、对符合本项目指南第二条第一款“扶持原则”各项要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1万亩以上的 ,每增加1万亩,增加补助资金5万元。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规模最多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本指南,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须认真阅

读“注意事项”。

(二)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项目指南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各市(地)根据本项目指南,负责市(地)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名后,留存一份,将其余四份送当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县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各留存一份,将其余二份上报省农委农经总站和省财政厅农财处各一份。

五、对《项目申报书》附件的要求

(一)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以上程序报送项目申报书时,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 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农产品注册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及QS标识。

4、 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5、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的《合作社成员名细表》及身份证。

篇三: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2015合作社管理制度

第1篇: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技术部工作职责

技术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

二、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

三、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种羊、种牛、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

四、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六、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社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注:本制度中的各项开支数额,可以由合作社理事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后,根据本社情况,自己确定。)

十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社员意见,并解答社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三、社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种植、养殖量超过本社社员平均量;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社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本社主要产品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社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非本社社员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社员,并发给《社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社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社员,用于按社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社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社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社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月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月日前。

(注:本制度中除了按年度盈余不低于60%比例返还社员的规定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以外,其他比例可以由本社自己讨论决定。)

十五、组织活动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或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三、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除名社员等重要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30%以上的社员提议。

五、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六、理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要求,可临时召开理事会。

七、理事会所作决定,须取得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能生效。

八、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

九、监事会所做决定,须有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若参会人只有三分之二的,需全票通过方能生效。

十六、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社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社员;

3、具有较好的种植(养殖)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十七、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对象是本社理事会成员。

二、岗位目标考核的目的是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好地为本社社员服务,增加社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三、岗位目标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一定,包括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次数、人数,优良本社产品品种引进情况,种植(养殖)规模,本社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品牌注册、标准化生产及社员增收金额等。

四、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年终对理事会社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惩实行与工资补贴挂钩,并对不称职者,由理事长提请社员(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十八、定期报表制度

一、本社报表种类有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

二、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

三、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部门报送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

四、年度终了15日内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盈余分配表、种植(养殖)、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表和下年度种植(养殖)、销售计划表。

五、种植(养殖)生产、销售报表由营销部主任负责编报;财务报表由会计人员负责编报。

六、本社报表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填写认真、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十九、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

一、合作社对社员所养殖的肉羊应进行造册登记,并每季度上报工商、税务、动物检疫等部门;

二、社员交售肉羊,由合作社统一租用车辆到社员户就近的地点收取;

三、主要产品销售前三天向动物检疫报检点报检,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出售;

四、合作社统一收购生猪时,要认真填写《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包括社员姓名、时间、地点、只数、重量、品种、交售人员签名。)逐户登记造册;

五、合作社销售肉羊由当日有肉羊出售的社员选出代表2-3人,亲自前往销售;

六、肉羊销售价格按当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七、销售所获的收入,扣除税费、运费等必需开支外,合作社按每只2元收取服务费,并记入财务账目,其余收入按填写的《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中肉羊的品种、重量计算,返还给社员。

(注:本制度是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进行制度设计,不一定符合全县每个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各合作社可以根据本社实际,进行具体约定,但必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社员设3名,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监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社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社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二十一、社员入股退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二、饲养员岗位职责(以养羊合作社为例)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肉羊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羊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羊舍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羊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羊群是否活动自如、好动还是好卧、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草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羊只发病,要及时向合作社领导(或养殖场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病羊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羊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促和检查,月底上交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8、冬春季节,要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对待产母羊,要用温水及时对乳房进行清洗,并及时观察待产母羊的反应,如有产前征兆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并加强营养;对产羔后母羊要加强饲养管理,对初产母羊,要加强对羊羔的哺乳管理。对所有刚诞生的羔羊,要尽快想办法让它吃上初乳,以增强羊羔的疾病抵抗力。

8、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三、无公害养羊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草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草要拾起,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羊场内宰杀病羊,严禁将病死羊在养羊场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并按兽医卫生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2篇: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考勤

第十条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

1、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工龄满一年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在校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已享受了学校寒暑假待遇的,不在另外享受探亲假。

5、探亲假期与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重合的,不在另外计算。探亲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探亲期工资、奖金照发。

6、员工探亲可报销一定的路费,原籍在外省,配偶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员工,每年可报销单位至家乡往返硬卧火车票一次。

第二十二条婚丧假。

1、婚假一般为三天(不包括路途时间),晚婚(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延长至30天。

2、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三天假期(赴外奔丧者给予路途假)。

3、婚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二十四岁)休产假100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产假50天(均包括产前休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女员工在妊娠第七个月起至产前和上班后至婴儿一岁前,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

工作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4、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

5、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办理了有关请假手续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员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四条公休假。

1、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不含临时工),可按下列条件享受公休假待遇。

2、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5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三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3、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4、享受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联社主任批准方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5、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假的,一律视为自愿贡献,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等工资性补贴。

6、公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期满,必须在请假期满次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在本地居住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并报批;在外居住或不能及时赶回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三天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不符合请假手续和规定的或未经领导批准的,无故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

1、员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者,发给原工资。

2、员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

3、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满

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章人事任免及考核

第二十八条联社机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数量,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经年度考核,根据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个人的意见,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员工的调动和奖惩。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各信用社):业务部门负责人(含坐班主任)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能力和年度考核提出建议,由联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任职及奖惩。

第三十条联社机关每年定期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员工的综合能力与工作表现做出全面评价,并作为员工的工资定级、奖惩、调动及部门调整的客观依据。

第三十一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绩效、敬业精神、纪律状况和品德言行等方面;另外坐班主任以上负责人还考核领导能力,其他员工还考核发展潜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合格四类。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报请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每位员工的晋升、加薪或辞退。

第六章工资及福利

第三十二条联社机关员工工资实行信用社等级工资。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聘用工资。

第三十三条每年年初,视上年度财务决算结果,适当发放年终奖金,对员工一年来努力工作做出回报,具体发放方案由联社机关主任决定。

第三十四条工资的计算期为当月一日至月底,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1日。

第三十五条联社机关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及保险待遇。各项福利及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章离职

第三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应于三十日前,其他员工应于十五日前提交“辞职报告”,呈由所在部门和人事部审核并报联社主任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以辞职报告被批准之日起停发。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离开联社机关前,必须退还联社财物,移交有关业务材料。如果其经手的业务有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在收回后方能离职,否则联社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被联社解聘,或因违反联社机关制度或国家法律被联社辞退的,亦应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办理手续时,员工需结清有关部门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八章其他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联社机关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3篇: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户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二)社员一般不少于五百个;

(三)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四)有具备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本条第二、第三款数额可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适当调整,报总行备案。

第十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县(市)支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发起社员名单及出资额;

(五)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安全防范措施、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的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之日起满六个月,仍不具备申请开业条件的,自动失去筹建资格,且六个月内不得再提出筹建申请。

第十二条农村信用社筹建完毕,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其审批程序是: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复审,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审批程序如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

(六)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撤并,由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并颁发或注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农村信用社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资本总额。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农村信用社现存股份需重新登记、确认。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印制股票,只发记名式股金证书,作为入股者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金证书应载明认缴股金数额及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第十八条农村信用社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农村信用社章程;

(二)选举或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事项作出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章程的修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要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5名以上(奇数)理事组成。理事均由社员担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七)批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批准农村信用社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九)拟定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定农村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十一)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一至二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县联社提名,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监事应有社员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

(四)监督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

第二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农村信用社设主任一人,为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农村信用社规模较小的,其主任、副主任可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兼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由县联社推荐并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其任职资格后,由理事会予以聘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提出农村信用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五)拟定农村信用社内部机构设置;

(六)决定对工作人员的奖惩;

(七)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向县联社推荐副主任人选;

(八)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信用社可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险箱业务;

(八)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必须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如需动用存款准备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贷款应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资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员和农村其他产业。

第二十八条农村信用社坚持多存多贷、自求平衡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年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八十;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农村信用社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县联社报送信贷、现金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送统计报表和中国人民银行所需要的其他统计资料。农村信用社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六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农村信用社不得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二条农村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结算规章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办理同城结算,可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同城票据交换和多边结算,也可通过县联社办理;办理异地结算可自由选择开户银行办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以县联社为单位,统一聘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定期向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七章接管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在已经或可能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按有关规定对该信用社实行接管,对其进行整顿,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况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

农村信用社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

第三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因吊销许可证被撤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三十八条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第三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因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农村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分支机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农村信用社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超越部分的经营活动,没收其超越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除依照本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和起诉,处罚决定生效。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期间和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四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生效之前设立的农村信用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三年内依照本规定进行规范。具体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确定。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修改、废止。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1990年10月12日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以前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本规定。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_______合作社:

我自愿加入______合作社,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加入合作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社员证号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退社申请

______合作社:

由于_________原因,本人声明退出本社。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退出本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第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篇四: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2015街道年终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街道年终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2015年度,某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街道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区委二次党代会、区人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优化产业结构为抓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线,以建设"经济、生态、活力、和谐"新某某为目标,基本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1-10月份具体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一)经济建设稳步推进

2015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商税收任务目标为56.75万元,10月份实际完成46.6万元,占年计划的82.11%;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为25077万元,实际完成21988万元,占年计划的87.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为7440万元,实际完成6950万元,占年计划的93.4%;实际利用内资目标为4300万元,实际完3100.3万元,占年计划的72.1%;农业产值目标为5802万元,实际完成5280万元,占年计划的91%。

(二)东部建材基地再创辉煌

在全区工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下,某某街道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顾大局、识大体、同努力、抓落实,街办主要领导和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全体同志主动放弃休假,夜以继日的奋战在项目建设一线,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平稳进展,取得了显着的成效。目前,基地二级公路已建成通车;基地范围内的租地款发放、地面附着物清理、迁坟工作已全部完成;5家企业入驻并动工建设。

(三)耶柿移民搬迁有序开展

某某街道耶柿村全村共498户1804人,其中18户56人居住在相对安全地带,无需搬迁;已累计搬迁146户613人;目前,已为耶柿村65户282人落实了宅基地,正在搬迁;269户853人搬迁用地已经解决,即将实施搬迁。目前统一了按危险程度分批搬迁的工作思路,制定搬迁实施方案;已对269户搬迁户建档;确定了第一批63户搬迁名单;完成了搬迁新址某某村5、6组的勘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新址81.8亩土地征地等工作;制定通过了新村建设规划方案。

(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

1、农村道路建设扎实推进。今年在街村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在"一事一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全街道有7个村的14条路水泥硬化,"南横线"道路建设已全面施工,"南横线引线"道路工程已经立项划界,征地及附着物清理工作已近尾声,道路施工正在正常开展。

2、危房改造工作有条不紊。申报审核了94户群众的危房改造;争取扶持建设资金,对24户群众实施了灾后重建,目前已落实到位,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我们以示范园建设为抓手,鼓励引导发展现代农业,培育优势产业壮大特色产业,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1、浐水源现代农业示范园。积极发挥"浐水源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带动作用,投资270余万元,新建两座10连栋21760平方米智能日光温室,500平方米的观光长廊;新增鑫懋种养殖合作社、果优特农业合作社等设施葡萄产业园区,完成投资550余万元,种植设施葡萄、樱桃300余亩,新打机井2眼,硬化水泥道路4000平方米。

2、白鹿塬优质核桃示范园。我街道结合实际,根据塬坡地带的地理特征,在耶柿村、白庙村、侯一村、侯二村等4个村新植核桃树150亩,累计达到2000余亩,发挥了规模效应,加快推进了示范园的建设。

3、养殖业。完成了李家窑生态养猪厂的建设,年出栏达到1500头,全面壮大我街道传统的生猪养殖业。利用浐河的水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渔业养殖,目前,养殖面积已超过500亩。

(六)社会事业积极推进

1、新农村建设。2015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侯一村、侯二村、崔家街村均按照"六新"标准,累计完成投资254.5万元,累计硬化道路11300平方米、修建广场3860平方米、建排水渠1130米、安装路灯140盏、改厕300余户,各项建设指标基本达到上级要求。顺利完成了2015年朱村、长沟、古刘三个村的新农村建设的申报工作。

2、社会事业。搞好科技培训工作,按照区信息中心统一安排,对全街道十五个村和两个龙头企业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先后组织了技术培训和葡萄栽植培训,有效提高了我街道农户种植的科技化水平。与区相关部门积极联系,认真做好我街道科技知识推广等科级支农工作。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已全部完成,正在实施内部装修。

3、文化产业。按照**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标准,我街道文化站选址工作已结束,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开工建设。全街道15个村已建立9个农家书屋,均配备图书管理员一名。15个村全部建成农民健身广场,文化共享工程器材也已全部发放到位,均已投入使用。组织了4次大型文体活动,积极开展"书香长安·全民悦读"活动,定期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4、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全员人口库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的完整率、准确率和及时率。全面落实了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全街道已婚育龄妇女2490人,新出生82人,一孩64人,二孩1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100%,节育率94.5%,人口出生率5.6‰,死亡率4.78‰,计划生育率为100%,出生统计误差率为零。

(七)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目标为10685元,1-10月份人均纯收入达到9100元,占年计划的85.17%;劳务输出目标为3500人,实际完成3312人,占年计划的95%;劳动力培训年目标为1100人,实际完成1368人,占年计划的124%;技能培训年目标为800人,实际完成960人,占年计划的120%;实用性技术培训年目标为300人,实际完成408人,占年计划的136%;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复审工作已基本完成,省市社会救助管理动态监控体系已开始试运行。全街有农村五保户28户,31人,低保户256户,87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八)环境保护全面加强

1、环境卫生。结合国卫复审,针对个别地段环境卫生整治难度大、强度高、易反复的情况,定期与沿路村庄进行集中大整治活动。以"一次活动,一次成效"为标准,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对15个村和"三线一点"("三线"即魏鸣路、魏耶路、侯白路,一点即街办驻地)环境卫生进行逐村整治。至今共集中开展了7次环境卫生大整治,动用人力600余人次,清运土堆和垃圾1600余立方,清扫道路56公里,清理"三堆"125处,整理垃圾填埋点90多次,清理野广告、门店条幅等210多处。通过多次整治,辖区户外广告设置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村容村貌也同步提升,推进了我街道环境卫生质量的显着提高。在全街道15个村设立了专职保洁员56名,配齐了保洁工具,建立完善了《保洁员管理制度》,全街道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已全面落实。三夏防火工作已圆满完成,达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处烟,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2、土地管理。认真履行政府作为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联系国土管理部门,认真抓好土地管理工作。一是针对目前农村宅基地纠纷较多的具体情况,积极与村干部深入实地,协同土地所妥善解决了多起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出路、水路等具体问题。二是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对我街道涉及的7宗违法用地,与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强硬措施,积极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全面完成卫片执法任务,确保辖区无土地违法行为,确保22180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继续加强省市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启动耶柿村滑坡搬迁工程。

3、道路绿化工程。为更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我们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在塬畔、浐河沿岸及交通干道两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完成共计6000多米的街道村道路绿化工作,生态环境得到提升。

(九)社会管理创新稳步推进。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司法所,投入20000余元,对四位一体办公硬件设施进行完善,确定司法所长1名,四位一体工作人员5名,落实办公面积120平米,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成立调解委员会16个,落实工作人员49名,每个调委会配齐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具,制度、挂牌均已上墙,目前作用发挥良好。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以入户宣传和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成立了某某街道专职治安巡逻队,配齐了警用设备,在全街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落实率达100%;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入户率达100%;平安村创建达95%。被区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多次向辖区内企业和农村自建房户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知识宣传,共向企业下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3份,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9份,到企业实地检查4次,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2次,大大提升了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对辖区内灌装液化气站点和使用户进行检查,形成了每月两次的常规检查机制,责令液化气站点对所有过期液化气罐限期进行更换。

3、信访工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落实领导带班接访制度,建立四位一体工作体制。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4件,调解成功54件,接待群众信访20件次,调查处理了20件次,办理率为100%,落实上级交办信访案件3件次;不稳定因素排查率100%;处理信访事件领导及时到位率100%;信访交办案件按期办成率100%,结案合格率98%以上,息诉息访率达85%以上;有效地维护了全街道社会稳定。无进京非正常访,无赴省到市集体访,无一年以上信访积案。

4、食品安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在经济发展办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岗位,先后组织工作人员15次对辖区内的商店、饭馆、药店、小食品加工厂、幼儿园食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保证了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做好以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主的动物疾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987例,黄牛口蹄疫免疫23例,羊口蹄疫292例,鸡禽流感、新城疫380例,免疫率达到100%。与15个村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先后两次下发了专题文件,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保证了我街道肉、蛋、奶生产、食用安全。

5、校园安全。成立了校园周边安全领导小组,4次组织专人协同中心校,对辖区内5所学校、2个幼儿园周边商店、食品小摊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查获不合格食品11箱,存在安全隐患玩具100多件。4次对辖区内的私人小作坊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查获不合格食品13箱,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7份,建立长效机制,与相关负责人签订安全协议书11份,并对查获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有力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违法行为,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整顿。

6、抓好"四位一体"建设。整合综治、司法、派出所、信访等资源,健全完善治保、调解组织及治安巡逻联防队等社会维稳组织,合理划分防控区域,逐步建立"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门机关和群众组织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在各村建成便民服务站,形成每日坐班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各村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健全,做到制度上墙。组建了维稳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和专职巡防队三支队伍,实现了全街道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

(十)班子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1、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在工作机制上,坚持党工委负责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形成了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坚持依法行政。以工作规范年为载体,迅速组织编撰了《某某街道工作程序汇编》,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严格照章办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全街道23个基层党组织台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成为全区唯一获奖基层党组织。今年共接收预备党员24名,转正15名,使党员结构不断优化。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79名学员全部通过考核。开展庆祝建党91周年大会,认真搞好"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我街道示范村蚕姑沟村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同时实现了2个村党支部向一类晋级,2个村党支部向二类晋级。确保全街道各村远程教育站点的正常工作,切实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好务。

4、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街道党工委与各党支部及机关各站所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观看教育片《燃烧的石榴》、《信仰》,开展"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等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街道15个村全部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监委会人员积极参与村务工作,有效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5、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继续深入开展"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和谐家园"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在彭村创建精神文明一条街,宣传文明乡风。着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新农村建设示范户"、"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创建文明和谐家庭,促进和谐乡村建设。我街道蚕姑沟村李俊杰一家被区委授予"和谐家庭",彭村李开民被授予"好孝子"称号。

6、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工作规范年"活动,我们积极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在学习动员阶段,开展了以"工作规范大家谈"为主题的专题演讲,编印《某某街道工作程序汇编》,开展专题调研,召开问题分析会,完善了制度体系,并开展整改提升。积极开展"五月保密月"活动,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多次对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清理清查。

(十一)扎实开展"工作规范年"活动

在"工作规范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按照区委活动安排,牢牢把握"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提升文明形象"的总体要求,以"三破三立一转变"为载体,结合某某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一是迅速出台了《某某街道工作程序汇编》,并在机关院内醒目位置将涉及群众最切身利益的办事流程设立橱窗,确保机关干部和群众对机关办事的方法和要求了如指掌、清楚明白;同时承诺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日期,透明、清晰所有工作,对全街道两级干部形成约束。二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狠抓机关纪律建设,动真格、出重拳、下猛药、狠下功夫,针对机关干部漠视群众、办事效率不高、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进行严厉整治,并在每月底公布全体机关干部出勤情况,彻底转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三是开展"工作规范年,我该怎么办"主题演讲比赛,让全体干部立足本职,围绕如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改变工作作风、提升个人形象等方面展开论述,进一步提升干部认识,加深了机关干部干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四是营造浓厚活动开展氛围,在机关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并设立"工作规范年活动"专栏,在区级媒体刊播报道16条,并邀请区外宣办组成的采访团,开展了"某某工作规范年活动"采风宣传报道,在全街上下形成了舆论鼓劲、干群互动的浓厚活动氛围。

(十二)扎实开展"进村组、驻农户、听民声、办实事"活动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48户帮扶户进行梳理分类,解决一个问题确定一个办法,确保帮扶活动常态化。在这次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知民情听民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解民忧办实事扎实做好民生工程;解民困送真情,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活动开展至今,共慰问群众147户,发放慰问金38000元,发放春荒救济面粉550袋,为帮扶对象解决问题88个。为蚕姑沟、老凹庄、崔家街等村新修道路5条,总计2220平米,解决了当地村民出行难的问题;提供核桃栽植、核桃修建、残疾人种养殖等技术培训7次,技术短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提供帮扶资金38000元,有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的问题;整修彭村、蚕姑沟等村水利设施1100米,解决村民吃水难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23起,给某某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祥和、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2015年度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抓好对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并在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动某某工作的发展。

(二)抓项目,促进工业发展。抓好东部建材基地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力争再引进10户企业,建成投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幅增加某某经济总量,彻底改变区域产业结构,使某某由一个传统农业之乡成为工业强街。工业化是基础,城市化是目标,通过东部建材基地建设,走出一条某某跨越发展的实践之路。

(三)抓搬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着力抓好耶柿村滑坡搬迁,按照耶柿村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统一进行用水、用电、道路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第二批搬迁群众的安置搬迁工作,为2015年最后一批的安置搬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抓基础,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完成2-3条两村路的道路硬化,确保2015年"南横线"引线贯成通车,形成双"工"字路网。扎实推进朱村、古刘、长沟3个村的新农村建设,积极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健身广场、人饮工程、绿化亮化、改厕等项目,确保达到"六新"标准。

(五)抓产业,加快结构调整。积极发挥"浐水源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带动作用,扶持壮大老凹庄村的设施葡萄种植,力争总面积达到500亩,形成规模化发展。继续巩固长沟、老凹庄、耶柿等生猪养殖专业村,整合资源形成规模养殖,力争全街道年出栏2000头生猪;利用浐河的水资源优势,继续扩大渔业养殖规模,力争达到1000亩,同时带动垂钓、烧烤、休闲、观光等综合项目的发展。大力发展千亩优质核桃林,力争达到3000亩,形成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科学化的优质核桃产业。

(六)抓民生,解决群众困难。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做好抗灾救灾准备工作;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认真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做好新一年的合疗筹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等工作;力争开展5次有针对性的涉及养猪技能、保姆技能、核桃种植技术以及葡萄栽培和水产养殖等方面的劳动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力素质。加强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公办幼儿园的发展,做好第七次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表彰工作。

(七)抓稳定,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积极创建平安某某,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落实率达100%;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入户率达100%;平安村创建达95%;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落实领导带班接访制度,确保四位一体工作体制正常运行。确保2015年全街道无进京非正常访,无赴省到市集体访,无一年以上信访积案,力争连续四年创建"三无"街道。

(八)抓生态,强化环境保护。进一步建立完善保洁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做好"三夏"、"三秋"禁烧工作,力争达到不着一把火,不冒处烟,秸秆禁烧率达到100%;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在塬畔、浐河沿岸及交通干道两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力争完成道路绿化6000多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抓好保洁员队伍建设,创建"环境优美街道",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宅基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毁田挖沙行为。

(九)抓党建,提升执政能力。继续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面提升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新发展预备党员30名,转正党员25名;继续加强四支队伍建设(农村书记、街村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

(十)抓廉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述职述廉,绩效考核等制度,建立教育、监督、预防为一体的反腐败体系。通过"十八大"学习专题、"七一"庆祝活动、学习先进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纯洁思想,筑牢防线,踏实工作。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各村便民服务站等正常运转,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街村干部队伍。

总之,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深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盼及兄弟街道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地域偏远不代表工作水准低,经济欠发达更不代表工作能力差,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诚团结,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推动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长安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五: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2016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2016年,街道8个村、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基层班子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整个换届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好中选优,以选出“有服务激情、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党组织班子,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工作目标,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熟悉党建工作和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充实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上来。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此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用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换届工作中有关程序、内容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举产生班子成员。积极拓宽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渠道,动员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参与村、社区换届选举,确保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调整优化。

三是严格职数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符合条件的全部通过选举进入党组织班子。结合换届,普遍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鼓励热心社区工作、乐于服务群众的驻区单位党员骨干任社区兼职委员,推进区域化党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总支建制的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3名。通过换届,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至少有1名女同志和1名30岁左右年轻同志。

四是按章有序操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按照区委《中共市区委关于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操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纪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工求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参与竞选人选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建立健全换届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方法步骤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总体时间为: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份基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6月11日前)

1、制定方案

(1)街道制定下发实施意见、领导机构、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激励办法和换届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细化换届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报送一份备案。

(3)街道党工委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村、社区调查研究,摸清干部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加强指导。

(4)进行社区、村下属支部换届,确定街道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

2、建立机构

(1)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班子,下设业务组、监督组、宣传组和保障组,全面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街道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联系点,负责联系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工作。

(2)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以村、社区党组织现任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换届选举工作。

(3)街道成立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小组,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经管站、司法所、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以及综治等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联审制度。

(4)街道统一为每个村、社区聘请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

3、宣传发动

(1)街道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对搞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此次换届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街道加强对机关指导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中具体从事这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操作。

(3)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利用横幅、标语、简报、村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社区、村(居)民代表会、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制定鼓励街道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竞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相关政策。

(5)村、社区党组织要撰写工作报告,总结三年的工作措施、成效与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思路与打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信息(6月13日—18日)

各村、社区通过公告、通知以及会议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有关事项,即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报名方法和起止时间等进行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3日—23日)

(1)街道下发党员自荐表、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表,由街道分工干部和现任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广泛发动现任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社团组织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等形式报名。

(2)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报名。下发激励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布置机关干部参与竞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对街道机关干部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筛选确定人员。街道党工委根据梳理报名人员情况,确定人选。

(3)根据街道、村、社区推荐情况,汇总各村、社区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的报名人选,根据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即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村、社区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本次换届重点在配强书记,则按照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委员、副书记程序进行,那么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后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换届重点在配强班子,则按照先选举委员,再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程序进行,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总数按照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

3、驻点调研(6月23日—30日)

(1)民主推荐前,街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选进行驻点调研,提供村、社区有关情况资料,帮助推荐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熟悉情况,做好竞职准备,同时要确保向每位人选提供均等的条件和机会。

(2)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调研,形式一般包括查资料、见面会、座谈会、实地走访、自主调研等。

(3)候选人推荐人选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4、民主推荐(6月25日—7月7日)

(1)做好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的准备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安排民主推荐大会的会务、宣传、被推荐人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分别制作推荐票和信任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包括:村、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同时配比相同数量的群众代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人员:在村、社区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街道党工委和上届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形式,组织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是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二是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三是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四是党员群众进行投票,本村、社区党员投推荐票,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五是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3)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信任票分开计票,街道党工委以推荐票和信任票赞成票数之和为依据,通过差额方式,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数。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5、组织考察(7月8日—12日)

(1)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2)街道召开党工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2的比例票决产生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职数20%的比例票决产生副书记和委员预备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直选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预备人选总数。

(3)对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6、大会选举(7月13日—20日)

(1)准备工作:以书面、电话、手机短信、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等方式通知每位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将五种“可以不计算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街道和村、社区安排选举大会的会务、宣传、候选人预备人选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制作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选票。

(2)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前,要向党员群众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党员群众见面,安排书记候选人介绍竞职目标、现场回答问题、开展辩论,并作出承诺。选举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副书记,最后选举产生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二是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直接由党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委员选举产生后,再在当选委员中按照候选人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比例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来看,如重点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书记,可采取第一种选举方式;如重点突出选优配齐整体班子成员,可采用第二种选举方式。

(3)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总结完善阶段

1、选举结果报批(7月20日—23日)。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街道办理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有关手续,落实到村任职的有关激励政策。

2、健全工作制度(7月21日—26日)。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召开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就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就任期目标作出公开承诺。组织新当选村、社区书记至竹镇镇大泉村李元龙塑像前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组织新当选书记及班子成员签订服务公约。

3、做好工作总结(7月26日—31日)。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做好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4、搞好分类培训(8月底前)。组织新当选书记参加区委组织部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理论业务以及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他们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使他们既能抓党务,又能抓经济,同时又能严格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三、有关选举注意事项

1、村、社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换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新一轮排查,摸清党员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加强指导,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及时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定稿后及时上报。

2、注意做好离职同志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3、街道对竞职承诺要进行审核把关,承诺既要让党员群众看到村、社区发展方向、前景,又要符合各村、社区实际。

4、防止贿选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注意换届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和材料的收集。

篇六:合作社人员分工名单
2015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旬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市文明办毛主任一行来我县检查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首先让我们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扣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主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社会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以"三唱三颂三激励"为主题,扎实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为了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在全县广泛开展"唱红歌,颂扬延安精神,激励革命斗志;唱赞歌,颂扬改革精神,激励创业情怀;唱**之歌,颂扬美好生活,激励建设福利**干劲"为主题的"三唱三颂三激励"活动,5月19日晚,在县体育场举办了"三唱三颂三激励"红歌大串唱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全县"三唱三颂三激励"活动序幕。各镇、社区、园区、各单位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继开展了全民唱红歌活动,使红歌唱响了全县城乡。县及各部门党委先后举办了庆祝建党九十周年"颂歌献给党,红歌大传唱"歌咏大赛及文艺晚会,抒发了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爱党爱国的情怀。《我的祖国》、《四渡**出奇兵》等一首首耳熟能详的红歌,表达了我县广大干部职工、教师对伟大的党、伟大祖国的热爱和祝福,激发了他们爱党爱国的豪情,在全县掀起了全民唱红歌热潮。6月28日,我们在县体育场还隆重举办了庆祝建党90周年暨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仪式专场文艺晚会。

2、以"三义三观三德"宣传教育为主题,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认真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期间,围绕构建福利**组织开展了元宵灯展、焰火晚会、万人灯迷有奖竞猜等活动,凝聚了干部群众士气;清明节期间,组织各文明单位开展了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端午节期间,以屈原的生平事迹为主要内容,指导各镇、社区、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干部群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入到传统节日的庆祝之中,充分彰显了传统节日和现代节日的文化内涵和精神魅力。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3月份,组织科技局、卫生局等13个部门精干力量深入湫**镇集中开展了"四下乡"活动,为群众免费诊病,给农民群众送去了法律法规、卫生保健知识和产业发展方面的科技读书,现场讲解卫生、科技、法律知识,演出了精彩的文艺节目,丰富了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感动**"道德模范暨"十大孝子"、"十大孝媳"和"十佳公婆"评选活动。4月,市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十大孝子"、"十大孝媳"和"十佳公婆"的通知》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成立了评选表彰组委会,设立了办公室,下发了通知,并在中国·**门户网和县电视台就评选时间、范围、标准、步骤及要求等进行了大力宣传,使这一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社区及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认识明确,参与积极,在全县掀起了人人参与评选活动的热潮。文明办安排人员多次深入镇村认真调查了解,各镇、社区、各单位积极推荐,止5月底,全县共推荐各类候选人130多人。经过认真筛选,调查核实,向市评选组委会推荐了袁新海、包亚利等5名孝子,郭小婷、郑芳琴等5名孝媳,袁蛮女、岳志锋等5名好公婆,参加全市模范评选,最终城关镇西关小学教师郑芳琴以其突出的孝行被评为**市"十佳孝媳"。积极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对我市推荐的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银凤投票,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利用网络参与投票人数达88700多人;部分干部、农村群众通过填写选票方式参与投票人数达到144600多人。为配合庆祝建党90周年和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5月份,县文明委组织在全县开展了"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规范活动从日常礼仪,文明旅游礼仪,公共场所礼仪,交通礼仪,文明市场礼仪,门牌、标志牌等6个方面开展,使人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学校,部分宾馆、旅游景区、休闲广场对门牌、标志牌进行了更新,添加了中英文对照,充分展现了**新形象,为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事迹,促使全县各村普遍形成了"人人争做好村民,家家争当文明户"的良好道德氛围。目前,各村文明风尚好的群众户达到总户数的40%以上。

3、以"围绕大局、服务人民"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市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为依据,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评选程序,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常态化水平。积极深入到拟创建单位督促指导,今年,在提交了创建申请的20多个单位中,经检查,重点培养了**县张洪镇鹏旗村、**县国家税务局、**县电力局、**公路段、**县邮政局等16个创建单位,并经常深入单位督促指导他们丰富创建载体,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收集整理各项资料。目前,我县张洪镇鹏旗村已在中央文明委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的公示中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得到公示;**县国家税务局、**县电力局在11月省文明办的检查考核中获得了较高的评价;**公路段、**县邮政局等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13个集体工作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扎实,资料齐全,单位干部职工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升。以执法部门、窗口单位为重点,以"文明执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契机,广泛开展"创佳选优评差"竞赛活动,促使他们在竞赛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科普宣传活动开展扎实,3月24日,县科技、农业、计生、交通等单位,在县城中山街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快富民强县步伐"为主题,集中开展了"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环保、卫生、保健、农资打假、科学生活、计划生育、反对迷信、倡导低碳生活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100多份,摆放展版38个,接受群众咨询1900多人(次)。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6月份,根据市办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出行"活动的通知》,对全县进一步深化"文明出行"活动做了安排部署,县交警大队、交通局等交通执法单位在县城中山街开展"文明出行"集中宣传活动3次,不定期上路、进镇村、煤矿、赶镇逢集日开展宣传。半年来,共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纠违200多人次,处理超载、乱停乱放120余起,在全县掀起了人人注重出行文明的新气象。

4、以"五送五建"为主题,扎实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从培育新农民入手,以"五送五建"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深入调研,结合县情实际,科学确立了"结对送建、帮扶发展、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以"各相关责任单位统一对口支援,各省、市级文明单位一对一支援"为形式,以"五送五建"("五个共建"就是送富民政策到农村,建成一批文明示范村镇;送致富技术到农村,建立一批科技示范户;送道德规范到农村,建乡风文明长效机制;送先进文化到农村,建乡村文化演出小分队;送卫生服务到农村,建立医疗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内容,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目标的工作思路,我们将"五送五建"活动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在去年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职能全方位统一对口支援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安排全县20个省、市级文明单位分别与20个村实行一对一支援,从"送建"对象、"送建"内容、"送建"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承担"五送五建"活动的相关单位和文明单位召开会议,及时下发《关于农村"五送五建"活动任务分解》的通知,公布送建包抓名单,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积极协调、督促各涉农单位和文明单位深入包建村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建立送建账目,落实送建任务,确保了"五送五建"活动的扎实开展。通过检查,20个省市级文明单位都能按照县文明委和市文明办送建活动安排,先后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带队前往包建村,与镇村干部座谈,和村干部群众研究共建工作方案,签订共建协议,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在人才、技术、资源、资金上的优势,积极开展"五送五建"活动。县计生局组织精干力量下乡开展育龄妇女疾病普查42次,县医院免费给农民体检和义诊,接待群众12000多人次,接受健康咨询3000余人次,赠送常见药品,并发放高血压、心脏病防治,白内障、肿瘤、腹腔镜相关医学资料2万余份;县卫生局发挥人才、智力、技术优势,采取外聘专家和现有人才相结合方法,组织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开展培训60多场(次),对医疗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医疗常识培训10场次。县文体局利用文化大篷车开展文艺下乡60多场(次)。据统计,今年以来,各涉农部门和文明单位共支持送建村资金61万9千多元,帮助"送建"村制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20份,累计为"送建"村建起沼气池523座,铺设自来水管道2800米,铺筑水泥路78公里,建便民超市29所,绘制以弘扬传统文化、宣传科学知识为主的宣传画面120个。建成600头商品代种猪场20个,百头育肥场575个;新建设施蔬菜大棚480座;共赠送图书图书76万多册、报刊2000多份、各类音像出版物一万盘,惠及十四万群众。聘请专业人员给农村文艺爱好者辅导,精心培训文艺骨干人才,成立了高平锣鼓队,职田镇车村秧歌队等具备**特色的文化演出小分队20多支;80%以上的行政村建起了医疗卫生室,建立服务农村卫生工作的志愿服务队伍40多支;建成了原底社区、张洪镇等5个文明示范镇区,张洪镇鹏旗村、郑家镇王家社区等138个文明示范新村;成立各类经济合作社46家,培养科计示范户603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8个,科技致富能手961人,使农民真真正正有了致富带头人。建成"一村一品"省级示范村48个、市级示范村38个,"一乡一业"省级示范镇3个,进一步奠定了农民增收基础。

5、以"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县文明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协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县妇联制定健全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运行机制,县关工委发挥"五老"人员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识别不健康的文化要素,使未成年人在"润物细无声"的氛围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积极开展网吧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缴淫秽色情的卡通本200多册,收缴盗版光盘100多张,关闭违规和"地下"电子游戏厅4家,收缴销毁各类电子游戏机及游戏主板15多台块,查处取缔非法"黑网吧"5家,查处证照齐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3家,责令停业整顿3家,为广大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的文化服务环境。我们把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重要契机,围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经典诵读、创编"节日小报"、开展村镇(社区)调查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了未成年人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又培养和树立了他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清明节期间,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板报等形式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开展"网上祭英烈"文明祭祀暨"清明祭英烈、传承民族魂"祭扫短语评比活动,使我县未成年人成功地接受了一次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国庆期间,组织开展了"向国旗敬礼、(

6、以"迎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以"迎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县电视台、信息网站,采取各种形式,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动员更多的公众投身于社会志愿者服务事业,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良好风气。招募青年志愿者120人,对他们从志愿服务知识、县情及红色马栏、文明礼仪知识等7方面进行了专业培训,提高了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了他们的言行,为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前后的服务提供了一支充满活力的青年志愿服务队伍,保障了马栏革命纪念馆开馆顺利进行。8月25至27日,我们以"弘扬马栏精神,展现**新姿"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共计约有300多人进行了献血,充分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友爱精神。

总之,一年来,我们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不足之处,与县委和市文明办要求相比有一定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完善修订考核办法和机制,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新载体,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加大工作力度,使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就,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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