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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6    阅读:

篇一: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关于下发《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下发《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房安„2009‟20号

各有关部门、各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

针对我区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2010年将陆续到期的实际情

况,为防止煤矿安全管理松懈滑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

击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

矿监督检查严防突击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京安监发

„2009‟35号)文件精神,确保年底前及2010年我区煤矿安全

稳定,根据2009年10月26日区政府会议精神,特制定对煤矿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煤矿 督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政府。 房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10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针对我区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2010年将陆续到期的实际情

况,为防止煤矿安全管理松懈滑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

击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

矿监督检查严防突击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京安监发

„2009‟35号)文件精神,确保年底前及2010年我区煤矿安全

稳定,根据2009年10月26日区政府会议精神,特制定对煤矿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国庆复产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指示精神,成立房山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煤矿督查工作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具体工作。

房山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周德运;副组长:区发改委副主任张进海、房山国土分局副局长崔京龙、区安监局副局长刘继承(兼煤矿督查工作组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明新、区整规办副主任张进堂。

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安监局、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区整规办。

二、工作目标

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各有关部门、各产煤乡镇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日前,全区煤矿企业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但是随着节后复产及采矿许可证2010年将陆续到期的实际情况,一些煤矿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出现“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加之习惯性违章等现象,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通过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监督检查严防突击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京安监发„2009‟35号),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产煤乡镇政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减少或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年底前及2010年煤矿企业安全稳定。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一)督查方式

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将采取联合督查及日常督查的方式。联合督查采取由区安监局、区发改牵头,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区整规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煤矿开展专项联合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向被督查煤矿派驻工作人员驻矿或组织突击督查;日常督查为煤矿驻矿安全督导员对被派驻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查,并且每日向督导员管理办公室汇报前日督查情况。

(二)督查内容

对煤矿企业督导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市、区对煤矿文件规定、标准等,监督检查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井下劳动定员工作制度,实际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监督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十

一”节后复产经验收的工作面个数组织生产(煤矿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必须经乡镇煤炭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监督煤矿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月产量不得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全年产量不超过核定年产量;结合煤矿复产“回头看”,监督煤矿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复产标准。

四、督查时间

自2009年10月开始。

联合督查每月开展一次,驻矿时间不定期。

日常督导每日由驻矿安全督导员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

五、督查分工【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结合目前我区实际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组人员由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整规办组成,采取包矿督查的方式,落实责任。

督导工作分为二个小组,具体如下:

第一小组:

负责人:杨志仁(区安监局)

成 员:李金库(区安监局)、张帆(区发改委)、区整规办人员、区安监局执法队人员

督导范围:史家营所辖12个煤矿。

第二小组:

负责人:贺浩峰(区发改委)

篇二: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2011年煤矿检查方案

崇安监发„2011‟13号

崇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为深刻汲取2010年我县发生的4起煤矿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1号明电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县属生产矿井和复产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验收和检查,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推动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

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朱自胜

副组长:杜永春

成 员:局机关责任科室相关人员、各煤矿抽调的专业技术人员

督查检查组深入各矿井生产一线,对县管5户煤矿在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方,职工培训、职业病危害、危化品储存使用、场面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验收检查。【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安全大检查工作自2011年2月11日至2月20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月11日—2月13日),企业自查,由企业负责人牵头,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自查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安监局。第二阶段(2月14日—2月20日),县安监局开展验收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跟踪。

县安监局聘请华煤集团5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煤矿安全大检查技术专家组,对全县5户煤矿进行检查。新柏煤业公司抽调机电技术人员1名,新窑煤业公司抽调采掘技

术人员1名,净石沟煤业公司抽调运输专业人员1名,大柳煤业公司抽调测绘专业人员1名,西沟门煤矿抽调通灭救援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检查内容

(一)煤矿企业自查内容

煤矿企业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煤矿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煤矿“六大员”及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及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

度、公告公示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隐患分析制度、定期报告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矿井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二)县安监局检查内容

1.煤矿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情况。

2.煤矿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情况。

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包括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改扩建矿井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生产矿井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5.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独立、可靠,

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情况;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保证抽、掘、采平衡情况;按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情况;执行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情况;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制度情况等。

6.防治水管理情况。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情况;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情况。

7.火灾防治管理情况。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等情况。

【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8.煤尘管理情况。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

9.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按有关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等情况。

10.机电运输管理情况。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臵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情况等。

11.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建立和严格执行火工品的购买、运输、贮存、领退、使用等制度情况等。

12.采掘布臵情况。煤矿杜绝“剃头下山”开采情况;煤矿严禁以掘代采情况;放顶煤开采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情况等。

13.劳动定员管理情况。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情况;严格执行劳动定员

篇三: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整合重组,控制总量;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提升水平,保障安全”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等工作,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关闭了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四)科技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科技保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着力提高矿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全州已实现采掘机械化的煤矿15处,15处生产矿井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州5县市(除木垒县、奇台县)46处矿井实现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全州煤矿的安全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3个重点项目都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优派能源石庄沟煤矿、优派能源泉水沟煤矿、优派能源小黄山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优派能源洗煤厂项目、优派能源焦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投产。

(六)矿区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按照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准东矿区和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各县市、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矿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在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筹备了资金,开展了绿化工作。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硫磺沟矿区所有生产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局**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16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我们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4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9条,目前已整改1472条,整改率为98%。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3、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4、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5、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6、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5条,已整改581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30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州井工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大力推进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对**年6月30日后未能实现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我州已有34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其中已改造完毕的矿井13处,正在进行改造的矿井14处,待开工建设矿井7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帮扶,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同时,我局在全州树立3处综采综掘机械化改造样板企业,组织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介绍成功经验,努力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工作。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以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为目标,抓好33处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31处矿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7亿元。我们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源头上把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矿井在建设完成后就是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八)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作。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工作中,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神华硫磺沟煤矿、兖矿集团昌吉市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九)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市场供应

1、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州煤炭局对全州42处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和62处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清理无证经营的企业。

2、加快各县市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目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木垒县在建,阜康市在做规划,昌吉市正在选址筹备中。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按照诚信、安全、规范经营的要求,修建了地磅,设置了喷淋、防尘网,开展了绿化工作。

3、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本地注册。按照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在**从事煤炭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在我州注册独立法人,我们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成本地注册。今年我们协助昌吉市1家企业、呼图壁县2家企业将注册地分别由乌市和五家渠市变更到**境内。目前全州只有神华1家企业虽然在我州成立了独立的法人企业,但未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运作,我们正进一步督促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进行运作。

4、为了保证准东地区电厂对南部山区用煤的需求。10月初我们及时到准东地区调研,了解用煤企业对南部山区配煤的需求,合理调配南部山区煤炭生产和销售。

(十)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4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十一)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十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1、在完成州、县(市)及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督促煤矿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矿山顶板压力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煤炭运输系统监控、井下温度监控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控;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安全监测监控检查为主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对阜康市16处、吉木萨尔县1处、呼图壁县2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自2016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已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煤矿企业加大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了功能,为建设现代化数字矿山打下了基础。

2、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州煤炭局坚持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在17:00之前向州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使各级领导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掌握,有效指挥和决策处置。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传达到各县市及煤矿企业,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了煤炭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各县市在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目前,州煤炭局共出煤炭工业信息简报65期,刊发各类信息152条。

三、党建、精神文明及纠风等工作

在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州煤炭局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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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2016煤炭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负责全局煤矿安全、执法监察、事故抢险与救援、事故查除等工作。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切实搞好煤矿停工停产整顿,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履职情况和廉政自律情况做一总结。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一年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在不同时期的先进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有关材料、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落实到实践中去。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利用业余时间努力自学。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又注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煤炭行业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通过不断的学习,自己的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履职,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一)继续做好兼并重组后续工作

2016年是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第三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顺利。我市原有各类地方煤矿160座,截至目前,全市7个产煤县(区)尚有40座兼并重组煤矿(平煤神马集团兼并34座,省煤层气公司兼并5座,郑煤集团兼并1座)。省政府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工停产,积极稳妥地开展“回头看”整改活动。目前全市有2座煤矿经骨干煤业集团批准进入井下隐患整改,每班入井人数不超过49人。38座煤矿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其中30座煤矿采取自行封闭井口或停电措施,停止入井通风排水。兼并重组工作大头落地,做好兼并重组收尾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是今年市煤炭局的工作重心。我们一方面对省政府确定的16个主体移交煤矿,多次召集有关县(区)政府、主体企业对接协商,帮助主体企业解决煤矿经济纠纷,督促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平稳移交。目前,16座移交煤矿全部完成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交,资产移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另一方面对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三真”的煤矿,积极协调主体企业和原投资方,加强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尽早实现“三真”;三是协助主体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煤矿后备资源配置方案的申报。

(二)搞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监管

1、认真贯彻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法规和省政府文件要求,严格监督兼并重组煤矿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把安全办公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规,严格隐患排查、登记、落实整改、验收,严格重大隐患的报告、挂牌督办、公示和社会监督,促进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严格煤矿领导跟班带班的身份确认、井下交接班、安全职责、带班记录和台账档案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督促、指导兼并重组企业搞好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和上级精神,结合兼并重组停工停产整顿的实际,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体企业、兼并重组煤矿认真搞好兼并重组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主体企业高度重视,监督、指导兼并重组煤矿制定具体的方案、计划,认真搞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没有签订正式移交协议的兼并重组煤矿,重点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方针政策执行以及“两到位”、“五控制”的落实情况,查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进入整改维修的矿井重点查证照手续、是否按批准的整改维修方案施工,是否严格落实整改维修安全措施。切实搞好隐患治理,要求各县(区)煤矿监管部门要对各主体企业和兼并重组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督促切实整改,对整改不力依法处理。重大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上报,市煤炭局及县煤炭监管部门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

3、搞好安全督查检查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严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市政府煤矿兼并重组期间整顿措施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兼并重组煤矿实施严格的分类监管。对没有正式移交的兼并重组煤矿,严格督查落实“两到位”、“五控制”措施和我市兼并重组煤矿停工停产六项硬性标准,督查县区政府十人驻矿监管和现场监控,促进兼并重组期间整顿、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正式移交的兼并重组煤矿,严格督查各主体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督查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进行整改维修,禁止违法违规作业。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强“5 2”工作服务站的现场监管工作。对隐患整改的煤矿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现场监管,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和作业地点,严格执法检查,严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停得死”、“管得住”。二是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创新检查方式,组织企业自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检查、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巡查、安监科、行业科督察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煤矿企业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有力促进了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三是坚强安全生产领域督导检查。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今年以来我带领市政府第一督导组对石龙区、第六督导组对宝丰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方案,多次深入到现场进行督导,共到石龙区督导30多次,宝丰县督导20多次,下达督导指令6份。对安全生产网格化模式的建立、地质灾害预防、“打非治违”、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防汛建筑、道理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进行重点督导。特别是是十八大期间吃住在县里、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不间断督导。确保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

4、扎实推进“六大系统”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根据《平顶山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平政(2016)15号)文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并对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进行责任分解。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按照法规和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并向区域公司备案,同时严格督促落实,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在每季度末将“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报主体企业和县区兼并重组指挥部办公室。由于我市多数兼并重组煤矿目前正处于停工停产整顿,只准入井5人进行通风排水,停止井下一切维修采掘活动,不能入井维修,六大系统的建设存在严重困难,部分煤矿原已建成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压风管路系统、洒水降尘系统的维修、维护也受到影响。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督促兼并重组煤矿结合兼并重组停工停产整顿实际,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可能的现有五大系统的完善维护工作,争取在煤矿复工复产前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工作。

5、认真开展兼并重组煤矿“回头看”整改活动。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从4月27日起,全市所有兼并重组煤矿一律停工停产,全面开展“回头看”整改活动,进行再检查、再验收。根据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回头看”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对此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兼并重组煤矿重点围绕“三真”、“三到位”落实情况、退出矿井关闭到位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同时,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将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并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截止目前,共有2座煤矿完成地面隐患排查,进入了井下整改阶段。对前期退出煤矿的关闭到位情况进行了重新排查,发现有关闭不彻底或存在井筒下陷情况的,要求县(区)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处理,确保退出关闭煤矿按关闭标准关闭到位。

6、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按照国家、省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煤矿企业根据方案部署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自查自纠,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严格监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现象整理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动态监控。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市42座兼并重组煤矿共查出隐患2000多条。骨干企业按要求组织兼并重组煤矿进行了认真整改。由于煤矿“打非治违”组织得力,成效显著荣获河南省煤矿“打非治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搞好退出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

一是对劝退矿井关闭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县区政府严格按照关闭标准落实到位,二是对省政府通知批准解散的通平煤业有限公司指导郏县人民政府和平煤集团按关闭标准实施关闭,并对现场关闭情况进行了核查。三是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密切配合,对完成安全主体责任移交的煤矿进行再分析、再论证,论证结果为“无投入价值”的, 继续开展耐心细致的劝退工作,力争劝退关闭工作再有新的突破。目前,全市共计关闭各类兼并重组煤矿76座。其中72座符合政府补偿条件的关闭矿井中有45座煤矿的补偿资金已到位。四是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快了关闭矿井的证照吊销工作;同时还协助主体企业加快重组煤矿后备资源配置方案的申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督促兼并重组煤矿对矿井位置及采区布置进行重新测量,对矿井瓦斯登记重新核定,督促指导矿井摸清采区、掘进工作面周边采空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排水系统、受地表水威胁瓦斯等重大危险源。二是对兼并重组煤矿的三真管理情况,制度建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三是督促企业加快进行隐患整改,要求企业积极制定方案,加快地面和井下隐患整改进度,促进复产复工工作。

(五)指导做好军事化救护队建设

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部署指导救护大队要平时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和模拟训练,始终保持备战状态,一旦出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今年5月份,组织救护大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节大训”练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指战员磨练了意志,得到了锻炼。在今年“4.14”省煤层气公司源通煤业透水事故抢险工作中,我局救护大队表现突出,队员深入危险区域,不怕苦、不怕死成功救出2名遇险、7名遇难人员,受到省市领导的赞誉,得到省救援中心的通报表扬。10月份配合公安部门深入200m深的废弃井筒,完成坠井人员的打捞工作。11月份又在高速公路车祸的突发事件中,自发组织队员营救两名被困人员,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当地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深受市领导的好评。

三、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项禁止和52个不准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严格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没有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在住房和乘车方面没有违反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切实加强对分管单位干部职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对他们严格要求,时刻告诫他们要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不搞特殊,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尽管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但煤矿兼并重组后,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2016年,我一定要加强学习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扎实搞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管得住,管得好,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果宝)

篇五: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2016非煤矿山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6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是:

1.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指标内。

2.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3.完成13座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督促企业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4.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标准化内容的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档和防治工作。

5.加大对“全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稳定。

6.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新安法的宣贯和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理念、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更好地灌输到生产第一线。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目前,县安监局有三名执法人员专门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法定工作日平均每人25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150天,其他工作日100天。附件:2016年月度主要工作安排。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的情况。

2、重点加大对我县铁矿的13座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力度,做到雨季汛期长期驻矿督查;加强对铁矿的6个采区和8家采石场、高岭土矿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3、加大对“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及法定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现场检查执法程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安法的宣贯活动,掀起学新安法高潮。

3.省、市安监局网站上发表通讯报道20篇以上

4.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通讯报道2篇以上

5.全年组织1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全年组织3期从业人员和1期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全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80人次。

六、其他事项

1.配合县政府组织的打击和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行动。

2.配合县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在我县辖区内开展的各项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篇六:关于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方案
2016煤矿企业党员承诺书

煤矿企业党员承诺书

我是xx-xx,中共-党员。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落到实处;我自愿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严于律己,规范行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并结合本岗位实际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

第一.在工作中自我强化党性观念,认真学习“三会一课”精神,针对发展提高党建工作。努力创新宣传和教育,杜绝粗放式的工作方式以及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不仅要解决问题,而且要发挥作用,使党支部更具有影响力和吸引力。

第二.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每日认真学习班前会内容,了解并吸收调度会有关精神。每月坚持写一篇本月学习心得,并及时对所学内容进行比较,努力做到精益求精。

第三.增强自身责任感与业务能力,紧密团结矿工同志;及时响应党组织的号召。技能与责任双管齐下,为建设“四化五型”大神东添砖添瓦。

第四.认真实践党支部基层委员会职责,尊重矿工及群众的劳动果实,按时组织工人学习,倾听工人呼声,争做工人的贴心人。

第五.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与职责,以爱岗敬业明星示范岗的标准来实践自己奉献自己。

第六.积极响应国家及企业的有关决议,服从组织安排提高工作效率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增添力量。

煤矿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

我是xx-xx,中共-党员。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落到实处;我自愿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严于律己,规范行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并结合本岗位实际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 第一.在工作中自我强化党性观念,认真学习“三会一课”精神,针对发展提高党建工作。努力创新宣传和教育,杜绝粗放式的工作方式以及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不仅要解决问题,而且要发挥作用,使党支部更具有影响力和吸引力。

第二.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每日认真学习班前会内容,了解并吸收调度会有关精神。每月坚持写一篇本月学习心得,并及时对所学内容进行比较,努力做到精益求精。

第三.增强自身责任感与业务能力,紧密团结矿工同志;及时响应党组织的号召。技能与责任双管齐下,为建设“四化五型”大神东添砖添瓦。 第四.认真实践党支部基层委员会职责,尊重矿工及群众的劳动果实,按时组织工人学习,倾听工人呼声,争做工人的贴心人。

第五.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与职责,以爱岗敬业明星示范岗的标准来实践自己奉献自己。

第六.积极响应国家及企业的有关决议,服从组织安排提高工作效率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增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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