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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传销宣传语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9    阅读:

篇一:禁传销宣传语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十条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十条

1、 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 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3、 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4、 禁止传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5、 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6、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7、 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

8、 打击网络传销,铲除网络毒瘤

9、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0、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篇二:禁传销宣传语
禁止传销宣传口号

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口号

1、 禁止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 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 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4、 校园拒绝传销

5、 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6、 规范直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 打击传销,利国利民

8、 全民动手,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9、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10、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11、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禁传销宣传语】

12、珍爱亲情,远离传销

13、守法经营,抵制传销

14、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

15、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16、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7、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8、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9、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提醒您:传销的本质是诈骗,凡假借资本运作、连锁经营、项目投资等名目,要求加纳费用,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的,均属传销诈骗行为。从事传销,害人害己。请警惕传销陷阱。

篇三:禁传销宣传语
诈骗宣传标语

诈骗宣传标语

1、思想防范松,钱财一朝空。

2、天上不会掉馅饼,涉钱信息莫轻信。

3、陌生信息不要理,防止害人又害已。

【禁传销宣传语】

4、电信欠费要核实,大额汇款要当心。

5、不明电话及时挂,可疑短信不要回。

6、卡号密码要保密,个人信息勿泄露。

7、QQ视频可造假,认真核对不轻信。

8、转帐汇款须谨慎,万元以上到柜面。

9、捂紧口袋多留神,资金安全有保障。

10、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洞无底。

11、陌生号码不急回,大额汇款要当心。

12、邮包违禁不要慌,医保欠费要骗你。

13、畅游网络要小心,诈骗手段在翻新。

14、真假网店难分清,购物不慎就被骗。

15、网上购物有风险,别被低价所迷惑

16、莫信短信中大奖,天上不会掉馅饼

17、网络领奖手续费,买个教训实在贵。

18、“好友”借钱莫轻信,打个电话问仔细

19、各种链接别乱点,中了木马后悔迟

20、网上招聘兼职不轻信,让你先期打钱是陷阱

21、电话办案骗局无疑,世上本无“安全账户”

篇四:禁传销宣传语
2016乡镇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打击传销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藁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站在维护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秩序,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和禁止参与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打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克服畏难和松懈情绪,做到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弱,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重点,协作配合,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行动

各乡镇区、市街道办要切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打传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辖区内派出所、工商分局等部门主力军作用,以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招待所等为重点场所,以赴外地传销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区、村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开展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等违法行为。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为名,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加传销行为;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行为等。一经发现,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治安拘留;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同时,各乡镇区、市街道办要在2016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河北省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入抓好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巩固和完善工作,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加强对我市赴外地从事传销人员的说服教育,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抵触情绪,严防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打击传销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严防传销在我市蔓延和扩散。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区、市街道办要认真落实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与所辖各村(居)委会签订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同时,市工商局、公安局也要分别与下属各工商分局、派出所签订相应责任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到人,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依靠责任落实促进打传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及全市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形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传销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开辟专期专栏,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和打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12315、110等现有投诉举报网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传销活动。进一步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具体人员,畅通信息渠道,全面加强信息上报,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812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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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禁传销宣传语
2016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7篇

第1篇:交通局黄赌毒整治方案 【禁传销宣传语】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发动一场全面、彻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的人民战争,全面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打开路、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三个一批”、“两个不发生”和打下“一个良好基础”的总体目标。

“三个一批”,即依法查处一批“黄赌毒”典型案件、整治一批“黄赌毒”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查封取缔一批涉“黄赌毒”问题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

“两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形象的重大“黄赌毒”案件,确保不发生因“黄赌毒”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一个良好基础”,即通过集中打击整治,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为长效治理“黄赌毒”丑恶现象打下一个良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对象。“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者、获利者、为首者、参与者、保护伞等。

(二)解决重点问题。营利性陪侍、卖淫嫖娼、“六合彩”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聚众赌博、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为上述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整治重点场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此次重点对洗浴桑拿、按摩、KTV、电子游戏厅、动漫城、茶楼、棋牌室、旅馆业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群众多次举报或因“黄赌毒”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场所进行重点整治。

(四)整治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举报线索集中或涉丑案件频发的场所、行业单位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集中的区域。【禁传销宣传语】

(五)完善重点机制。实行举报奖励、责任追究、宣传教育等措施并举,建立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参与、协作配合的打击防范“黄赌毒”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六、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

研究制定我局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各职能单位组织专门力量,灵活采取联合执法、明察暗访、日常清查、秘密侦查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辖区内各服务场所,组织开展全面彻底、“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服务场所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梳理群众举报投诉,从中摸排线索,确定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确保打击整治有的放矢。对辖区、单位范围内的人、房、出租商铺开展网格式排查,发现掌握可疑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报告。

(三)严打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对摸排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超常举措,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系统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做好迎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社会治安热切期盼,提升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职能单位一定要充分领会打击黄赌毒问题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保障,夯实基础。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保障力度,在单位资源整合、人员力量配备、专项经费投入、办案装备配置上要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确保成效。局综治办将打击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对各单位、各企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并作为今年全系统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完善问责倒查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打击不力、整治不到位、黄赌毒问题反弹、群众意见强烈、媒体曝光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倒查问责。

(四)灵通信息,浓厚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强化宣传策划,全方位地开展正面宣传,反映战果,展示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发动群众、震慑违法犯罪。要强化网上舆情巡查、研判和导控,传递释放“正能量”。要结合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黄、禁赌、扫毒宣传活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2篇:交通局传销违法犯罪整治方案

当前,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呈复发、多发态势,违法犯罪分子趁以招工、理财为名,诱骗群众参与传销,骗取钱财,传销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从5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局综治委的领导下,动员全系统力量,按照“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维护稳定”为原则,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营造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以摧毁传销犯罪组织、惩治首犯、教育群众为总体目标,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创建一批无传销乡镇、村(社区),坚决铲除我县传销活动得以滋生土壤,增强全社会识别、抵制、防范、打击传销非法活动的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资本运作”、“扶贫投资”、“连锁销售”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聚集型传销犯罪及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重点打击以下人员: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受到打击处理的参与传销人员,为进行传销活动伪造国家证明文件及故意传播虚假文件的人员等;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三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为网络传销活动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区域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以创建无传销企业、无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参与为引领,突出重点,主攻难点,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大力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促进打击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舆论宣传。广泛宣传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传销的特征、危害等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对案件高发场所、人群密集区等重点部位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工作局面。

(四)长效管理。建立完善部门指导、企业负责、上下配合协作机制。构建打击防范传销监管网络体系,共享信息资源,加强日常掌控。依靠和发动各基层组织和群众性社会组织、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加大对社区内传销场所、重点人口、可疑人员等情况的摸排掌控,加强对出租房屋整顿清查,及时搜集上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整体联动,合力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构建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召开动员部暑会议,局属各相关职能单位根据本单位、企业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迅速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暑。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要采取组织宣传车队、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主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刻剖析、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参与打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汇总、梳理、核查、经营线索,确定打击整治重点和区域,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摸排,了解和掌握本单位、企业有无传销活动的窝点、人员等具体情况,积极为公安、工商部门提供排查案件线索,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严打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行动,重点地区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系统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确保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单位、企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职,加强部门、区域协作配合,消除协作障碍,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

(三)加强保障,务实基础。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倾斜,保障打击传销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将打击整治传销活动与平安企业建设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作用,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四)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发动群众,齐抓共管。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止传销工作,广造社会舆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传销、远离传销的防范意识,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禁传销宣传语】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类媒体资源,对此次行动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识别和抵制传销。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更好的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切实把有关精神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找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监督:

1.加强对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加强对县政府重点工程和交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新开工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运行。

3.加强对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局属各单位研究决策重大问题要实行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跟踪,即:决策前要向局党委报告,决策时党委派人参加,决策后要跟踪决策落实的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形象

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这个重点,狠抓作风建设,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解决好脱离群众的问题,切实纠正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主要开展好四个活动。

1.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对作风较差、群众意见较大、工作出现严重差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将依据纪律条规严肃查处。

3.开展公路“三乱”整治活动。巩固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成果,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检查和明查暗访。

4.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强运政、路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以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要抓好四个方面的教育。

1、抓好警示教育。开展“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活动,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深化廉政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线,自觉抓好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2、抓好廉政文化教育。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项目、进家庭为重点,将廉政文化不断向基层延伸,向工地延伸,向企业延伸,提高廉政文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抓好岗位廉政教育。以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领域和岗位为重点,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抓好廉洁从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坚持单位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

四、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能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抓好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因此,各单位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操作性。主要健全完善四个方面的机制。

1、完善交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支部、各单位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重点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各部位、环节、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办法,健全防控网络,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

2、健全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制度。针对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建立设计变更会签制度,规范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制,落实中标单位廉政制度。完善廉洁管理、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监理四项备案制。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厉行勤俭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4、完善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五、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深化各项工作的专项治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去年基础上,主要继续深化四项工作。

1、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借用挂靠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及转包、违规分包行为。积极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拓宽评价范围,认真开展信用评价,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规范工作。在按规定压缩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各30%的同时,积极推进审批工作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严肃纠正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审定以及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局属三个处对下级要求批复的各种事项要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超时默认。

3、继续深化基层单位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的规范化管理,从严治理工作秩序不正规、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现象,严肃查处不听招呼、不守规矩和乱作为、侵占群众利益、赌博等行为。强力推进事务公开、规范单位人、财、物管理制度和程序,促进风气明显好转。

4、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三公”经费检查督促工作,并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按要求上报“三公”经费情况。

第4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平安交通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活动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监股,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相应的落实人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四个两”活动。一是学透两篇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二是观看两部电教片: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三是开展两项活动:查摆身边事故隐患活动、与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或从业人员谈心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要至少深入两家从业人员家中开展夜访和调研,宣讲安全知识,进行谈心活动。四是撰写两方面的建议: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建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2.强化平安交通建设宣传教育。各单位、企业要紧紧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主要内容,多渠道、多方式将宣传工作深入车站、停车场、工地一线;同时要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网络和报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氛围,使“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要推出先进典型、报道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平安交通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参与第九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等全省性重点活动。

3.继续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活动。2016年是“平安交通”建设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企业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和油气管线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各客运企业要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1.2*0.6米)。展板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图片、安全书画等,要特别提出事故案例内容。

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和企业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6.开展“生命的礼赞”征文活动。各单位和企业根据《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命的礼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选送高质量文章,并于6月20日前报局法规安监股,统一选送报省、市安委办。

7.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引导机制。围绕“建体系、通渠道、开微博、敢发声、勤沟通、善处置”六大要素,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包括建立完善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制度、突发事故(事件)舆情处置制度。发挥政务微博的宣传作用,提高政务微博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8.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库。重点客运企业(含城市客运)可利用安全学习日的时间,选择本行业领域的1-2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编成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档案,作为活动资料进行留存。

六、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好的效果。

2.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请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局法规安监股。

第5篇:交通工程事故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交通工程市场秩序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使用程序,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6年无交通工程施工坍塌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所辖范围内交通工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重点内容

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在本身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区域实际,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车辆、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检查安委〔2016〕5号文件明确的安全隐患基础上,重点开展“七看七查”:

(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隧道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三)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

(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五)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七)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覆盖我局所辖范围内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施工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二)检查督导阶段:10月下旬,我局将组织督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企业将严肃处理,同时准备迎接省、市的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上旬为总结分析,归纳评估阶段。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指挥部要加强与有关责任主体单位的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快速启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项目指挥部在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局法规安监股。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局对专项整治检查督导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自觉排查整改,切实落实责任,预防事故发生。

(三)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指挥部要结合各项目实际,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重点抓好夏季、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篇:交通局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禁传销宣传语】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支持、齐抓共管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上级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以“讲法治、话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全县创新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成果,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夯实构建平安、法治的群众基础,为保障全县深化改革系列文件的顺利落实,为迈出“经济再提速、发展快升级、特色更鲜明、实干兴”新步伐,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赣发[2016]6号)精神;

(三)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16年)》精神;

(四)中共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遂办发〔2016〕13号)精神;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六)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八)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九)开展全民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打击非法闹访、缠访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例。

三、宣传时间

本次综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16年3月。

四、宣传形式

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一)开设一块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和政法综治系统内部刊物、简报、网站、微博、微信集中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果。《今日报》、电视台、《人民政府网》、《新闻网》等县内新闻媒体,要在3月份重点开展综治工作宣传,集中刊发、播出一批反映我县综治工作经验、成效的宣传稿件,切实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局属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要运用内部简报、动态等开展集中宣传,并积极向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投稿,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建立一批综治宣传阵地。要结合实际,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电子字幕、公益广告、官方微博、微信以及文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车站和停车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尤其注重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宣传栏和标语栏(宣传参考标语附后)。

(三)举办一场集中学习日活动。要利用干部职工学习日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并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广泛倾听群众意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务实推动综治工作”的原则,征求社会各界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评价,了解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大力推广“红袖标”工程,展示群防群治工作成效。

(四)群发一批综治短信。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协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在3月份向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普发若干条综治宣传短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并将此做法形成常态宣传机制。

(五)开展一次干部夜访和挂点帮扶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委要求,组织人员深入挂点帮扶村、社区开展干部夜访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线,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开展平安建设共建帮扶工作,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影响力,以基层平安促进全县平安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企业)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保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综治宣传工作有声势、有效果。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实效,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真抓实干,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各单位(企业)要在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中,不断总结综治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要在联系群众中,掌握和了解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中,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公平正义。

第7篇:交通局隐患事故查处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2.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3.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范围是:

1.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

2.在建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公路养护施工场所。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站外兜客、揽客、下客,不按核定线路开展经营活动的;

3.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经营的;

4.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设备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

5.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施设备的;

6.违规渡运的;

7.救生、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的;

8.违反操作规程开展生产作业的;

9.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10.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予以整治的;

11.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1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13.抗拒执法行为的;

14.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9.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落实的。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6年1月上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0日以前)

1.各单位、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局法规安监股。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3月底)

1.各单位、企业要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2.我局将适时组织进行督查、重点抽查或暗访检查。各企业要对辖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领域进行自查,运管所、港航所、公路站和渡口站要结合本行业特点,采取巡查、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特别要对本行业内的运输企业(道路、桥梁施工和水上安全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要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信息。

(四)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单位、企业要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企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固化成果,完善制度。这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事故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加以总结提炼。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精神,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严格落实,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吉”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篇六:禁传销宣传语
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将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肉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格的准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更加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使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以及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办公条件等与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相适应,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严打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一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二是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立即封存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三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市工信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商贸局和卫生局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乡镇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一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市质监局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市工商局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市质监局和卫生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卫生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

市直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严打工作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市公安局通报,公安局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局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处理。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一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责任分解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科,落实到岗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市监察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责任范围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责任范围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乡镇及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徇私舞弊、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要正确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及时回答群众问题,防止不实炒作,制止虚假报道。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三是各乡镇区和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要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情况每周两次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每周一、每周四上午9:00时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以上这篇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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