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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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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2016年度换届标语

2016年度换届标语

1.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2.严肃换届纪律 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 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 打击邪气 坚持原则 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6、 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7、 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 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知晓率

9、 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2、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扎实推进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

23、 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 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 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 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 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篇二: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印发《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宣传标语》

印发《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我们拟定了《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宣传标语》,供各地参考借鉴。请各地、各单位迅速行动,通过张贴、悬挂、电子屏播放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编制一些富有地方和单位特色的标语。同时,要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栏、发放提醒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宣传力度。其中,县广播电视台通过在“两台”插播标语的方式,县文明办要充分利用城区已有的电子显示屏通过滚动播出标语的方式,县机关事务局通过在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出标语的方式,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开展期间,每天播出不少于5条(次)标语,加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宣传。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巡视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6日【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宣传标语

(30条)

1、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文化名城

2、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经济强县

3、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4、全面创先争优、加快科学发展,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而努力奋斗

5、以新思路谋求发展、以新举措推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6、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XX乡(镇)第XX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7、抓好乡镇党委换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8、选贤任能保稳定,务实求新促发展

9、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10、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11、选优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培养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

12、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争当科学发展标兵

14、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选优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15、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乡镇党代表选举工作

16、加强监督,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17、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18、积极参加换届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19、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20、增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

21、营造风清气正选举氛围,打造和谐发展有利环境

22、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3、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4、坚决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25、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26、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8条禁令”,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27、严明的纪律是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的重要保证

28、严守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29、坚持惩防并举,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30、增强党性观念,筑牢纪律防线

篇三: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乡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乡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4.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5.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8.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9.人大换届选举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0.参加选举活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体现!

11.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12.坚持依法办事,维护选民权利!

13.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搞好人大换届选举!

14.积极参加选举活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

15.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6.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制裁!

17.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

18.人民政府人民选,人民政府为人民!

19.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

20.依法开好我乡(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实现“ ”的奋斗目标!

篇四: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2016某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

某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6月7日)

基层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贴切的组织,是妇联各项工作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根据市妇联的要求,县妇联对近年来的妇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县妇联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县情概况

**佤族自治县成立于1965年,是全国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全县国土总面积1353.57平方公里,共辖5个乡、2个镇、39个村(社区),367个村民小组,国境线长89.33公里。全县总人口92237人,其中农业人口70215人,占总人口的76.1%。县内居住着佤族、拉祜族和傣族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4%,其中佤族占总人口的71%,拉祜族占总人口的18%。世居的佤族、拉祜族的社会形态是由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1954年创办第一所学校,1958年废除猎人头祭谷的旧习俗,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典型的民族直过县、地处边境一线的边疆县、民族跨境而居的特殊县。

二、**县妇联工作开展情况

县妇联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为工作宗旨,认真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一)妇联参与村"两委"换届暨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县妇联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把参与村"两委"换届暨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全省村妇代会换届选举与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压茬"进行的要求,36个村妇代会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县妇联主席、副主席联系指导7个乡镇妇联组织开展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村级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指导性文件及时下发到各乡(镇)、村,确保此次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合法、有序、顺利完成。三是及时召开换届部署及培训会。四是将村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的摸底调查情况及时与各乡镇党委书记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

2、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的落实。全县36个村党组织、36个村民委员会和36个村妇代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村党组织有女性的村有31个,占86%,村民委员会有女性的村36个,占100%;有16个村选举产生女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共18名;选举村民代表1544名,其中:女代表552名,占35.8%;36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231名,其中:书记36名(女书记2名,占5.6%),副书记22名(女副书记3人,占13.6%。),女委员39名,占16.9%。二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委员244名,其中:主任36名(女主任2名,占5.6%),副主任36名(女副主任11名,占30.6%),女委员59名,占24.2%。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妇代会主任36名,委员208名,其中:妇代会主任由书记(主任)担任的3名,占8.3%,副书记(副主任)担任的10名,占27.8%,村"两委"委员担任的23名,占63.9%。从学历结构来看,大专12名,占4.9%,高中(中专)25名,占10.3%,初中及以下207名,占84.8%。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1岁,25岁以下25名,占10.3%,26-35岁94名,占38.5%,36-45岁103名,占42.2%,46-55岁22名,占9%,平均年龄为36.6岁,村妇代会委员年龄层次、文化程度较上届好。四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110名,其中:女委员11名,占10%,有女性的村10个,占28%。

(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基层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中形成了独特的优势。

1、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构建健全的组织网络。妇联组织建设是妇联开展工作的基础。围绕党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沟通,配强配齐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完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拓展妇女组织在全县的覆盖面。一是结合村(社区)换届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妇联组织,配齐配强村妇代会班子和妇代小组长,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不断完善党建带妇建组织机制。二是在巩固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的同时注意延伸非公有制企业妇委会组织,对全县女职工超过20人的"两新"组织进行摸底造册,先后在南亢彩云茶厂、绿洲茶厂、云南司岗里房地产集团等"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委会5个,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计划年底前在符合组建妇女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中组建妇女组织。目前,**县有7个乡(镇)妇联,36个村妇代会,3个社区妇代会,39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个非公有制企业妇委会。全县共有党员4510名,其中:农村党员2206名,占48.9%;女党员1077名,占23.9%。

2、加强阵地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指导,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妇女之家"建设水平。目前,共创建妇女之家50个(省级3个,市级9个,县级38个),家长学校30所(省级示范学校1所)。一是以"妇女之家"为阵地,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利用"3.8"、"6.26"、"12.4"等宣传日,以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平安家庭"倡议书、播放光碟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禁毒防艾、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等知识,帮助广大家庭成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以家庭为阵地,开展"和谐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邻里在生产发展、生活健康、子女教育、安全防护等方面关爱互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妇联组织的血脉之源、立身之本。

1、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深入推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夯实全县妇女维权和维稳基础,县妇联按照市社管综治办、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的意见精神,依托乡(镇)、社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7个,依托"妇女之家"把妇女儿童维权室建在36个村和3个社区,实现乡、村妇女维权制度上墙,妇女维权站(室)挂牌,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1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妇联干部在接待妇女上访、来访过程中,认真倾听妇女的心声愿望和需求,用心化解她们思想包袱和难题,全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2、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把普法宣传作为妇女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整充实了**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实施办法》,层层签定"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责任书,创建市级示范社区2个,县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546户(挂牌3000户),占全县家庭总数24028户的85%。

3、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运用自身组织和工作优势,把牢家庭这个重要关口,切实把家庭建设成为反腐倡廉的一道牢固防线。通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开展"拒赌毒、反家暴、促廉洁、保平安"签名活动,举办"廉政歌曲大家唱"文艺晚会和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知廉、倡廉、守廉、护廉,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把我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4、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第三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毒拒毒意识,提高群众对毒品和艾滋病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禁毒防艾宣传氛围。一是全力配合县禁毒委、县防艾办在"6.26"、"10.26"、"12.1"、"12.4"、"三下乡"等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在禁毒防艾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成立禁毒防艾巾帼志愿者小分队7支171人。三是在15个边境村举办妇女"面对面"禁毒防艾知识培训15场1292人,发放宣传资料4976份,宣传画44张,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并对全县跨境婚姻人群进行登记造册。

(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行动",把鼓励妇女创业"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妇联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1、全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县妇联把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作为一项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的民生工程来抓,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在认真做好72户"贷免扶补"、20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户的跟踪帮扶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2016年完成58户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发放贷款364万元,带动就业310人。继续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投入项目资金8万元,扶持9名妇女发展种养殖业,解决了想创业而缺乏资金的困难。2016年"贷免扶补"10户,"小额担保贷款"50户正在办理之中。

2、认真开展"巾帼绿色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决策和县委提出的继续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文化兴县、固边稳县"战略,在2016年3月举行"巾帼绿色行动"启动仪式,发出倡议书2500份,积极倡导城乡妇女和家庭实施"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美丽家园"行动,组织妇女参与义务植树、绿化造林、美化家园、生态茶园建设等活动,在勐卡镇、力所乡、翁嘎科乡建立巾帼绿色示范基地3个。

(五)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从科学、统筹、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将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1、推动新两规的实施。县妇联认真覆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通过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形式,全力推进国家新两纲和省、市新两规的实施。一是以第五次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新"两纲"、省、市新"两规"的要求,于2016年开始着手准备,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审议修改、送审五个阶段,在全面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新《规划》,于2016年12月11日提交县人民政府审议,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颁布实施《**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西政发﹤2016﹥54号)。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于6月5日召开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过去十年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表彰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学习资料550本,发放到5乡2镇39个村(社区)367个村民小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县属妇委会,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

2、健全组织机构。县、乡两级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委员,各单位也相继调整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经县编委批准,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单列(1个行政编,副科级领导职数),从2016年将工作经费每年0.5-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办公设施配置到位,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3、及时信息报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通过信息及时将县妇联开展的各项工作,基层意见和呼声汇报给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为上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今年1-5月共上报信息14条。

三、开展工作体会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深刻体会有四点:一是妇联工作必须找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确定重点工作目标。二是必须紧跟发展变化的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三是必须了解妇女儿童的迫切需求,精心选准服务项目。四是必须打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四、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一是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报酬低。目前我县村妇代会主任每月只有20元报酬,在全市是最低的一个县。基层妇代会主任承担着组织妇女创业、调处家庭纠纷、宣传科技知识、提高女性素质、建设文明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任务。但由于待遇很低,队伍很不稳定。二是乡(镇)妇联、村妇代会工作经费无保障。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由于缺少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而村级妇代会的活动更是难以开展。三是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相对专职妇联干部来说,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尤其是村级妇代会干部,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够,在工作中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展妇女工作,在服务弱势人群、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上显得苍白无力。为此,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素质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严峻挑战。

五、对策和建议

(一)把握一个关键,即:党建带妇建。"党建带妇建"是加快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载体,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使妇联组织能够有效开展工作。(

(二)提高村妇代会主任待遇。建议上级妇联组织与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农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提高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资待遇,调动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巩固妇联工作基础,更好地开展妇女工作。

(三)加大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妇女工作任务繁重,对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整合资源,积极与组织、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争取把乡村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

篇五: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2016蓝山县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35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办事。

(二)主要任务

本次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依章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湖南开放的桥头堡、湘南开发的排头兵、永州发展的先行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总体原则

1.要统筹安排换届时间。从2016年1月7日开始到6月30日止,在春节期间广大农民工返乡之际,各乡镇、办事处要有针对性地确定1-2个条件成熟的村,切实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启动村支两委换届探索经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先后顺序由各乡镇、办事处自主确定,因村制宜,一村一策。

2.要严格控制编制职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村支两委必须实行交叉任职,职数要严格控制,村民500人以下的村“两委”职数控制在3人;500-1500人的村控制在3-4人;1500人以上的村控制在4-5人。

3.要同步推进财务清理。按照边清理村级财务边换届的原则有序推进,重点村、难点村必须完成财务清理后,再进行换届选举。

4.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所辖的行政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行政村定等分类,从各行政村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切实安排好换届的日程表,将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纳入重点整顿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5.要严把任职资格审查。村支两委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一是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熟悉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具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农村经济经营理念,有带领村民致富的基本素质和组织能力;三是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民主法律意识较强,能团结共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四是无私奉献精神较好,为民办事、廉洁自律意识较强;五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还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凡政治素质低,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不符合任职条件,50%以上群众不支持,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被推荐为候选人:一是受党纪处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担任党内职务的或受治安处罚的;二是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三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四是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族宗派及宗教活动的,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活动的;五是有“黄、赌、毒”行为或参与非法经济活动,群众反响强烈,事实清楚的;六是财务不清、长期拖欠村里公款、有重大经济问题的,或属失职行为,导致集体财产严重流失的;七是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八是一年内外出时间连续在3个月以上,或累计在6个月以上,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九是主要经济任务指标完不成的。半数以上党员不同意的党员不能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连续3年没有发展一名新党员或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书记,不得作为下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6.要拓宽选拔任用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中选拔村支两委干部。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村支两委干部的选举。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选派干部到村按程序选任党支部书记,机关、企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回村任职的,职务保留,工资照发。

7.要强化换届工作责任。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是村支两委换届的第一责任人,对村支两委换届工作搞不好的乡镇、办事处,一律不提拔、不重用,在村支两委换届过程中,对工作领导不力、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严肃选风选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打招呼,拉关系,干扰正常换届选举。坚决制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要依法严肃查处利用宗教、宗族和黑恶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

9.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领导班子好、工作制度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发展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五个好”为目标,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党员权利,选出群众公认、组织信任、作风过硬的农村党支部班子。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乡镇办事处党委、场党总支对换届的村党支部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村级班子、党员队伍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2.宣传发动。乡镇办事处党委、场总支组织召开党委(总支)会、村党支部和党员大会,充分讲清村党支部换届的意义、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激发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确定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民和党员的数量,确定党支部的领导职数,并向全体党员公开。支部党员7人以下的,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支部书记、委员提倡到村委兼职)。

4.民主推荐。要全面落实“两推一选”制度,由乡镇、办事处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乡镇、办事处党委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确定为委员初步候选人。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自我推荐。

5.审查把关。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委员初步候选人,乡镇、办事处党委要依照任职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及在群众中的威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乡镇、办事处党委应及时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组织选举。选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选举才能有效。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上届村党支部的工作,组织有选举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也可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都要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办事处党委审批。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乡镇办事处党委、场党总支同意,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7.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重点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出本村三年发展规划,促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8.总结培训。选举结束后,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将有关选举材料逐村整理归档。选举结果及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同时,对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遵循以下八项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平等选举权原则。凡被确定为选民的村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即所有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投一张选票,一人一票,而且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3.直接选举原则。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是指凡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可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4.差额选举原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其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都应差额,不得混在一起设差额,必要时可以分层次投票。

5.竞争选举原则。指候选人为了争取村民信任而采取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和相互竞争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6.“四个提倡”原则。提倡将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

7.秘密写票原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秘密的无记名投票,保证选民在没有他人干扰的情况下,秘密填写自己的选票。

8.民主监督原则。民主监督包括村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纪检和司法的监督等。各村可推选群众威信高、诚信度好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组成选举工作监督小组,监督选举的全过程。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选举观察员制度”、“司法公证”等监督力量。【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换届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所辖村,县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各种工作动态和情况信息,为全面启动村委会换届把准脉、确好诊。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35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在宣传教育中,要讲清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讲清中央、省委提出的:“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的原则,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原则和程序,讲清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三是搞好换届试点。在春节期间,各乡镇、办事处要确定1-2个基础好的村,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试点,以试点村的成功经验指导全面开展村委换届选举。

四是组织成立选举委员会。各村由村支部和村委会负责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4-8人组成(小村4人,大村6人或8人)。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依法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应有兄弟民族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外出村民参加选举;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公布选举日期、选举大会地点和投票站地点;组织村民提名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投票活动,组织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办理选举工作其他事项。

五是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在推选村民代表时,要考虑到村民的职业、年龄、民族和居住地比例。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60人。村民代表具体人数,由上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成员任期相同,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六是培训选举骨干。换届选举前,县里重点做好县乡两级负责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驻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决定及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尤其是基层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七是组织财务清理。在换届选举前,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办〔2016〕43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督促各村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开展清理审计,抓好业务指导。乡镇、办事处干部和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要负责督促落实。在选举工作启动前要完成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结果向村民公布。财务清理的内容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务等。

2.选民登记

凡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即“本届选民”:

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要通知到人,本人知道村里选举;本人要有明确表示,口头表示,书面表示,哪一种表示可作依据,视村情由选委会定,但必须要有表示);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①本人要向村选委会申请;②不能在原籍重复参加选举,提供原籍村选委会未登记证明;③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④应当在选举前约定此类选民当选后的报酬以及享受集体经济收益等有关规定)。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选举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张榜公布。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

3.候选人的产生

一是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原则上5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设主任1名、委员1-2名;500-1500人的村由3-4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1-3名;1500人以上的村由4-5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委员职数少的,可实行兼职。村委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二是严格制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委会成员基本条件:各乡镇场、办事处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立本村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例如村委会成员女委员候选人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热爱农村工作。选民登记完成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按条件酝酿和提名候选人。

三是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以上两种方式只能采用一种。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若得票相等,应就得票相等的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公示候选人个人(家庭)履行村民义务情况。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应于选举日的7日前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其任期目标及施政设想。

是否设自荐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自荐人姓名不能印在选票上,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的不能作为自荐人。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自荐申请,说明自荐理由及施政打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自荐人名单。

村委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各项职务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

4.选举阶段工作

一是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各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投票方式;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办理好委托投票;制作好票箱;布置好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分投票站,各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划票处;确定并培训好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二是搞好投票选举。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前要核实参选人数,发放选民证,介绍选票和投票方法。投票选举时,要召开选举大会,上届村委会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在中心会场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委会成员至少要有1名妇女。当选成员的选票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才能当选。选民须在中心会场投票站投票。必须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民确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又不愿意委托其他选民投票的可使用流动票箱,其他一律不准使用流动票箱。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选票上候选人顺序按照姓氏笔划排列,不列自荐候选人姓名。选票凭《选民证》发放,由选民单独填写,选民因文盲等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的委托,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书》方能领取选票,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列为候选人的选民和自荐人不能接受代写和委托。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应选名额以及赞成票多少为序依次确定当选人;如遇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应当在1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选举也应按照差额选举。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但不足应选人数的,应在三个月内补选出缺额。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直到选出副主任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场、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乡镇场、办事处对新当选的全体村委会成员适时召开会议并颁发《当选证书》。

三是选举资料归档。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5.新班子建章立制

一是做好工作交接。新的村委会班子产生后,及时与上届村委会搞好交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2号)规定,换届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对拒不移交的,由乡镇场、办事处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二是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在本小组村民产生,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推选,并获本组半数选民同意。推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报乡镇场、办事处备案。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县农村党员和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关乎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魏湘江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德校,县委副书记蔡建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德荣,县委常委盘炳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发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等同志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民政局、人大内司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监察局、农工部、信访局、经管局、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德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小兰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监督和协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成立相应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时间、选举机构、方法步骤等,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场党总支书记是农村党支部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场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选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2.明确部门职责。组织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并做好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宣传部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报道,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人大、纪检监察、政府办、信访局和县妇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党章监督,接受群众的申诉;农村工作部和农村经管部门负责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好第七届村委会任期财务清理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宣传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维护选举工作正常秩序,各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3.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选举后要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和“四个提倡”原则。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4.严格依法依章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选举工作要坚持依法依章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减少程序,或出现错乱。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6〕59号)文件精神,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和党员依法依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对情节较轻的,由乡镇党委、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依章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监督。

5.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章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场、办事处要认真巩固换届选举工作的成果。对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好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和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委、县政府要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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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贵州省2016年县乡换届宣传标语
2016某县干部挂职工作的调研报告

某县干部挂职工作的调研报告

干部挂职锻炼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干部培养中发挥着致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挂职工作,培养锻炼大批优秀干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XX县干部挂职工作情况

XX县历来高度重视选派党政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把干部挂职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抓手,主动协调帮助解决挂职干部的实际困难,在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挂职干部,为挂职干部在基层安心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力的条件和良好的氛围。在工作岗位安排上,做到了任实职、给实权、压担子、大胆使用,极大地激发了挂职干部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生活安置上,县委组织部门主动协调各接收单位尽最大努力安排好挂职干部的吃住问题,解决其后顾之忧。

各级挂职干部挂职期间,能克服语言交流、生活条件等诸多困难,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与干部群众座谈、深入基层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人口分布等基本情况有了明确的认识,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农村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绝大多数挂职干部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虚心向当地干部群众请教,积累了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机关干部到挂职干部的角色转换,较快的进入了状态,为挂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挂职干部发挥作用情况

挂职干部能从工作实际出发,找准挂职锻炼的切入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有力的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

挂职干部充分发挥个人学历高、知识面广、思想观念新的优势,帮助基层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注重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利用上党课、组织政治学习等方式,加大了党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了农村党员的科学文化水平、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推进了乡村事务的公示、公开工作,把群众关心的事情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村两委班子干部自觉坚守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三是在农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及时向农村干部群众做好宣传。四是积极参与各类党内学习教育活动。挂职干部大多都是原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挂职干部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主动承担起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协助乡村做好党内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督查指导、文件资料处理和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帮助乡村建立健全了公文规范化管理制度。五是推动基层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挂职干部大部分来自上级机关,见多识广、思路清晰、作风严谨,挂职干部通过领导和参与基层事务,给基层干部带来新思路、新方法、新作风。

(二)发挥优势,牵线搭桥,引资引智

挂职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岗位职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大部分挂职干部能够以挂职点为家,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他们在跑项目、争取资金、大力做好引资引智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县委、政府及接收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联系派出单位,给予基层大力支持

挂职干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经常向派出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派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各对口帮扶单位领导也多次到对口帮扶的乡镇、村及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

三、当前挂职干部选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派出单位管理帮扶不够。挂职期间,部分派出单位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一般限于接受挂职干部为数较少的思想汇报,缺乏对他们挂职的跟踪管理和关怀帮助,客观上给挂职干部造成了被疏远、被忽视、被边缘化的不良心态。此外,由于挂职干部主要是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在派出单位都是骨干力量。挂职期间,部分干部由于原单位人员编制较紧、工作任务较重,一时无法完全脱钩而仍然兼顾了原来的工作任务,"两头跑"现象客观存在,这虽然可以考验挂职干部的统筹协调能力,但客观上给挂职干部也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

2、部分挂职干部全身心投入不够。干部挂职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干部。因此对一贯表现不错,挂职期间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挂职干部,挂职期间或期满后,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及时选拔使用,这样才能促进培养与选拔的有机结合。但有些挂职干部担心挂职锻炼一至两年,原单位难免有些人事变动,自己与原单位领导同事工作关系或多或少生疏了一些,即使原本比较优秀的干部,此时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也难以脱颖而出,客观上可能影响正常的选拔使用。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给挂职干部带来了精神压力,导致部分挂职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挂职单位的工作,也有少数干部存在"镀金"思想,没有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挂职干部培养力度不够,挂职干部之间沟通交流不够。挂职干部在挂职前缺乏有效的岗前培训,不利于挂职干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适应接收单位工作,同时挂职干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挂职干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有待进一步搭建。

(二)对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1、进一步拓展干部挂职选派渠道和选派方式。要在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干部挂职锻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干部的挂职交流。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集中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央省属企业挂职锻炼的力度,挂职时间2年左右;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从企业选派一批优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以短期为主;加大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省直部门和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既培养锻炼干部,又促进上下、内外交流。采取竞争性选派的方式选派挂职干部,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强中选强,把好干部挂职工作入口关和质量关。

2、进一步加强干部挂职管理服务。干部挂职期间,由挂职接收单位、派出单位和组织部门共同管理。接收单位负责对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力所能及地搞好后勤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培养,合理安排分工,加强检查考核。接收单位每半年向组织部门、派出单位通报一次干部挂职情况。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每年要对挂职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挂职干部工作汇报,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挂职干部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挂职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派出、接收单位负责人在干部挂职期间相互沟通交流每年不少于一次,及时交流干部挂职情况,共同培养管理干部。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工作督查,每年召开一次至两次干部挂职锻炼情况交流会,每年走访一遍挂职干部,了解工作生活情况,(

3、进一步健全挂职干部培养机制。挂职期间,接收单位要多给挂职干部搭平台、压担子、给机会。要让挂职干部全方位了解挂职单位的情况,尽量安排挂职干部到综合性或业务性较强的岗位进行锻炼,多让其参与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确保干部挂职"真挂"、"实挂",挂出实效。要根据干部挂职锻炼的实际需要和接收单位的工作特点,适时调整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让挂职干部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培养锻炼。对一贯表现优秀、挂职期间表现突出、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干部,无论是挂职期间还是挂职期满后,在干部选拔使用上,要与在原单位工作的干部同等对待,不能以挂职为由影响干部正常的成长进步。对于挂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懈怠思想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问责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挂职期满后,各派出单位要继续做好挂职干部的培养工作,促使其健康成长,对表现优秀的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要重点关注、重点培养,统筹提出干部使用建议,及时择优选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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