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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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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2016年吉州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吉州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吉州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阶段的治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市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中“一县一站一车多点”的治超路面监控网络的要求,结合我区当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思路与主要目标

坚持依法治超,深入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重点抓好载货车辆非法改装纠正,货运源头管控,路面查处和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超限超载治理等环节,确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迅速下降,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形成有效、规范、公平的道路运输市场,使公路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护。 实施原则: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集中整治,长效治理。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严管重罚,打击违法行为。 总体目标:2016年底努力使全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降至1%以下。无不合格载货车辆非法改装上路行驶,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吉州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吉州区治超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雷开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锡锋 区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黄 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刘万海 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小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造奕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彭万昌 区发改委主任

胡鑫平 区工信委主任

张锦云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瑜 区安监局局长

鄢洪刚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坚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风浪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许小敏 区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同志兼任,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副局长蔡斌担任。

联合执法大队由下列部门人员组成:公路 8 人、公安交警 8人、公安治安 2 人、水利 2 人、交通2人、运管 4 人、国土 2 人、工信委 2 人、市场和质量监督 2 人。各部门要指定本部门的执法队负责人,执法队实行四班三运转,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执法,负责查处吉州区境内超限超载车辆。

三、工作步骤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3日-3月15日)。印发全区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区治超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7年3月31日)。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推动辖区内有关载货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上级治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治超工作中把握方式、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的途径和做法。2017年7月1日后,治超工作转入长效治理。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运输砂砾石、瓷土、矿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超限超载车辆;

(二)重点整治过境吉州区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三)重点整治路段:西四乡联网路、厚莲线、上吉线、朱北线。

五、工作措施

由区政府组织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统一时间、标准的要求,统一行动。

(一) 抓好货运源头管理

1、 取缔非法采砂场(由区水利局负责);取缔非法采矿企业(由区国土分局负责)。

2、 规范货物装载。规范砂砾石装载、严禁运输砂砾石的超限超载车辆出砂场(由区水利局负责);规范瓷土等矿石装载,严禁运输瓷土等矿石的超限超载车辆出矿(由区国土分局负责);规范工商企业货物装载,严禁运输钢材、水泥等货物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由运管部门负责);规范建筑材料装载,严禁运输泥土等建筑材料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3、 加强技术监控。区水利局要在采砂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区国土分局要在矿山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区城管执法局要在拌合站(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

(二)抓好路面治超

1、 设置治超流动稽查点。严厉查处行驶在吉州区境内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公路、交警部门负责)。

2、 设置抛洒滴漏稽查点。严厉查处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三)抓好涉车企业管理

1、 取缔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由工信、市场质量监督部门负责)。

2、 对已经改装、拼装的车辆限期恢复(由工信、市场质量

监督部门负责)。

3、 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由运管部门负责)。

(四)抓好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大队要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执法,统,就是集中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货源地、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整治;分,就是按照源头管理,路面执法,涉车企业管理,分工负责,履行治超职责。要互通信息,货源监管单位要及时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情况及时通报路面执法队伍,由路面执法队伍从严查处;路面执法队伍要讲超限超载车辆的信息通报水利、国土等货源监管单位,由货源监管单位对业主进行处罚。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治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限超载单位和业主,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一个一个突破,实现以点带面,形成震慑效应。流动稽查点要设置专门的卸货场所,坚决做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必须先卸载后处罚,对拒绝接受检查、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共同开展治超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治超工作。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2、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声势。要深入场(矿)、运输企

篇二: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

实 施 方 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政府纠风办

(2013年1月10日)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突出实效”治超执法工作,确保我省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率明显降低、道路运输秩序明显改善。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四)《车辆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五)交通运输部第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577号)。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08]56号)。

(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

(八)《***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永政[2012]3号)。

三、治理内容

(一)强化路面治理。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坚持卸罚并重,推行首查责任制,对上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坚决卸载到位、处罚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公路行驶。对未处理到位放行的,实施责任倒查。

在高速公路入口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行劝返;在普通干线公路流动治超要依照程序审批,必须利用流动检测设备实施检测,并将超限超载车辆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农村公路要完善限高、限宽和限载标志等治超设施。

(二)突出源头监管。交通、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的砂、石、煤矸石等货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货场,严厉打击短途驳载等违规装载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要各司其职,严把超限超载车辆装载关、非法

改装车辆关、货源场站市场主体准入关、车辆入户(年审)关,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登记和发放号牌、行驶证或车辆营运证,严格实行驾驶证扣分制和营运证年审登记制;要规范货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机动车和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

(三)形成治超合力。落实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障治超的路政人员和警力。完善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治理措施。加强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搭建联合监管和执法平台,建立路面执法与货运源头互动机制,实现路面执法信息、营运车辆信息和货运源头监管信息交换和共享,对重点路段、时段、区域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治理活动。

(四)整顿执法队伍。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开展作风整顿,实行以会代训、季度脱产培训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杜绝随意上路查车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杜绝仪容不整和执法服装标识不统一、不齐全现象。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卸、乱罚款不开票、双向拦截、追撵车辆、粗暴执法和以各种形式办理“月票”等违规执法行为。

(五)落实责任追究。实行治超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和交通运输部门分管领导包站制;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台账。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公路行驶

【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的,除追究路面执法部门责任外,进一步追究责任车辆改装入户、年审和货源装载管理等源头监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本次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治超工作情况,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治超舆论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3月20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31日)。做好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接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对省直管试点县(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和验收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二)强化部门协作。抽调公安交警10人,交通运政

18人,公路路政50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有关部门按照职

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依法依规深入开展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抄报制度,及时并规范地将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抄报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强队伍素质教育,提高执法水平,按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治超工作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管理局等部门要分别成立督导组,对本系统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纠察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因超限超载运输导致道路桥梁严重损坏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管理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重治超宣传。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货物场站、物流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对治理效果较好的单位、好的做法要及时宣传,对治理不力、问题严重的要予以曝光。

(五)推进制度创新。有关部门要结合超限超载新趋势,针对当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手段不强、人员管理不规范、志超经费没保障等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提出改革方案。

篇三: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2016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6〕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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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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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中整治的前15天)。稽查“1”号点设在S223线石门阳塘村与中方交界处,配置交警8人、路政8人,主要负责查处辰溪、中方方向入境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鹤城辖区;稽查“2”号点设在蒋家碎石场出口处,配置交警8人,防止碎石场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道行驶;稽查“3”号点设在金海村路口,配置交警12人,主要负责将超限超载车辆导入检测车道。三是卸货场、扣车停放点。“1”号卸货场设在城东停车场内,“2”号卸货场设金海北路施工路段;扣车停放点设在城

东停车场内,雇佣卸货工6-8人。

2.源头治理工作。由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立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源头治理组人员进驻石门乡境内的6家采石场和4家混泥土拌和站,监督和引导货运源头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场。对查获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的采矿企业,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第三次吊销其开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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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东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工作。由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通告》(怀政函办[2016]198号)精神,负责对城东所有工地进行整治:①凡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平装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严禁未实施有效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驶入城区;②每天5:00—19:00严禁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③从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到市交警、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办理《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的大型工地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严查城东城区建设工地设置大型拌合场的行为。开展路面巡查,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通行;从严查处擅自改装的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车辆。从严查处从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4.应急机动工作。由鹤城公安分局牵头,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出动(在集中整治前期的15天全部安排到路面治超固定站驻站)。针对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①聚众堵塞交通。驾驶员故意聚众堵车,由路面治超组向应急机动组通报,应急机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查处,对拒不配合的车辆,依法强制破门开离扣留到指定地点(城东停车场),保障道路畅通,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②弃车锁车。驾驶员拒绝接受执法人员处理,故意弃车锁车离开执法现场逃避处罚,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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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组迅速出动,强制开锁或破门,由交警部门指定的专业驾驶人员依法将车开离现场并予扣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方可放行。③车辆闯关。车辆为逃避检测的闯关行为,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机动组负责拦截,交警部门依法扣车、扣证,交由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④暴力抗法。围攻、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等干扰破坏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秩序,应急机动组及时赶赴现场,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维稳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对恶性事件的依法打击的指导、监督。

四、职责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政法部门:对本次整治行动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恶性事件

的打击进行指导和监督。

2.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工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区政府办:负责各部门综合协调和人员调配。

4.财政部门:负责治超工作的经费保障。

5.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聚众堵路、集体闯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按规定装载的采矿企业,停止炸药等物品的审批供应。

6.交警部门: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强制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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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故意堵塞交通、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7.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管人员深入货物配载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

8.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路面治超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城区。

9.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10.国土资源部门:进驻辖区6个重点场所,监督矿厂企业按规定配装货物,对不按规定装载的企业,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

教育、责令整顿和吊销其采矿权。

11.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厂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有超限超载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筑工地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规范运输,依法查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建材运输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13.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行使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市政道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未配备专用密闭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4.区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超工作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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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协同宣传部门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依法做好负面信息的回应。

15.石门乡、坨院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治超工作的宣传贯彻,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既是治理城区环境卫生的需要,又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需要,更是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区财政全力保障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经费。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协调联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责任人。源头治理工作要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全面实施派驻监管,对年运量5000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治超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追踪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对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企业和驾驶人要及时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3.加强定期调度。定期召开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分析会,不断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4.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和所有参与人员要服从指挥、服从安排,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督查组要对不服从安排的单位、人员及时予以通报。对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作为、乱作为,影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以上这篇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篇四: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小区规范停车宣传标语

小区规范停车宣传标语

1.不准在车库洗车:如果人人都在车库洗手,车库也会变"水库"

2.不准随地乱丢垃圾吐痰,请各位车主别把车库当"垃圾场"

3.禁止乱停车。

4.进出门凭条是作为您机动车进入停车场的唯一证明,请进入时开据进出门凭条,并妥善保管。出停车场时向值勤人员出示进出门凭条。

5.请锁好车门将贵重物品带走:用血汗钱换的贵重物品不要不珍惜哦!

6.细节体现礼貌,停车展现风貌。

7.有序的停放是为了更好地起航。

8.人有人居,车有车位,人住其居,车入其位。

9.禁止明火

【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10.禁止吸烟:此处禁止吸烟“中华”也不例外

11.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带上危险物,别人误认是打劫

12.规范停车:规范停车,别躺"歪"道为了小区的优美整洁有序,请您按顺序停车请您规范停车整齐摆放,美化公共空间。

13.爱护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设施,面容都毁了

14.车卡不得借用否则挂失:借用卡车可是有两个同名同姓哦!!祝福语:

15.轻轻地把我放下,静静地推我离开。

16.车棚装下的不仅有车,还有你的修养。

17.车来车往,人走人欢。

18.确定正确的位置,把握人生的方位。

19.车厅虽小,责任乃大。

20.一切朝齐看。

21.车正方能人正,车齐方能人齐。

22.晨携清风来,晚载彩霞归。

23.请把你的车带回你的家,请把“我”的洁净留下。

24.停车或许不排名次,但道德必排名次。

25.蓬勃,青春的速度;泊车,人格的高度。

26.停车也是一门艺术。

27.人,万物之首;爱,人之通性。

28.洁净的校园需要洁净的车厅,洁净的车厅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29.车,爱之传递,棚,车之所栖。

30.车的姿态——人生姿态的真实写照。

31.收敛一下你的“自由”,让他人自由“行”走。

32.高高兴兴骑着小车来,平平安安载着收获归。

33.你我多费心,车棚更舒心。

34.车轮的弧度需要你来调整,请别让我歪曲了身躯。

35.用行动扞卫素质,用素质方便他人。

36.互相让一让,整齐来排放,心情更舒畅。

37.放慢心情,轻声停车。

38.梳理好车的秩序,梳理好早晨的心情。

39.让人有视觉的享受,让车有心灵的安慰。

40.规范停车,别躺“歪”道。

41.让心栖息,让车停息。停车,为你,为我,为他。

42.人无规矩不圆,车无行列不齐。

43.整齐停车场,舒心你我他。

44.素养第一步,先看停车处。

45.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

46.用洁净澄明环境,用责任营造氛围。

47.整齐的车厅,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48.车让人,让出和-谐;人让人,让出幸福。

49.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50.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51.停车虽是小事,但能体现完美人格。

52.车棚尽显秩序,秩序尽显风度。

53.让我们的进出像车链一样有序;让他们的排列如车条一般整齐。

54.别让停车的随便带来取车的麻烦。

55.三年寒暑来往,车棚见证我成长。

56.请将自己的道德归位。

57.秩序井然,人心安然。

58.真正的优雅不在于一个人的外貌,而在于一个人的行动。

59.不要让你的车孤独的放在一边。

60.点齐成线,车齐成德。

61.让洁净的停车厅带来一天的好心情。

62.态度决定成功,细节体现修养。

63.爱护车棚,爱护校园,爱就马上行动。

64.知德者慧,知行者美。【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65.停下的是车,展现的是素养。

66.停下仆仆风尘,带走奕奕风采。

67.带来整洁的环境,带走愉快的心情。

68.一停二靠三对齐,车辆上锁别忘记。

69.让车归位,为道德归位。

70.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排好车,无以成大事。

71.先到请向里,后到请对齐。

篇五: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2016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受多重因素影响,镇内车辆超限超载愈演愈烈,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触目惊心。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有关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和区关于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16年3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各部门单位与各村组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成果。全镇范围内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过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周密部署,相互配合,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展开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实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取缔;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行为

工商部门牵头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窝点。每半月对维修厂(场)等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对从事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吊销;对无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严厉查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积极配合交通运营、工商、国土资源、煤炭、矿产品税费征收等部门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源头查处,配备人员对货运装载场(站)、煤场、矿产品起运点实行全天候值守,对非法经营的场(站)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的,责令改正并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装超不出场”。对整治期内非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配备力量在镇内的各税费征收站全天候值守,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非法改装车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督下予以解体。全挂车的挂车超过两轴和半挂车、全挂车超过六轴(不含六轴)以及全挂车的挂车长度超过主车长度的货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四)严厉查处路面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1、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超限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对经过称重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配合交警部门引导车辆进站检测,维护交通秩序。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处理。严查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严查未经覆盖的货运车辆驶入和污染城区,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驶入城区。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治超检测站(点)治安秩序,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检测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在S214线进入我镇的两端入口设置劝返点,设立醒目的“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25吨和15吨以上车辆驶入”告示牌,阻截、劝返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各治超检测站(点)对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就地卸载、分装,禁止上路过桥行驶;对卸载车辆不收费、不罚款、不扣车。货运车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超过限定标准,确需上路行驶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对超运输冰箱、彩电、汽车、百货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要强行劝返;超限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和油、汽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法信息抄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司机或货主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克服畏难情绪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治超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统筹部署,严格按照治超治限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及发放“告货运司机的公开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设立治超工作的监督和咨询电话2671148、2672903,依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动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人自行整改。在镇内主干道和各村(社区)道口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加大对治理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归、依程序进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认定标准必须统一执行交通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6]219号)制定的标准,损路赔(补)偿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湘价费[2002]44号文件执行。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认定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对现场所扣车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整治秩序和暂扣车辆安全。现场执法要实事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统一。

(四)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各村、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次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态度坚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综治办要制定应急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政府镇对本次治超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治超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村组或部门单位和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严格实行督察问责和责任倒查制。镇纪委牵头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定期专项督查,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环节实行责任倒查,逐一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了难”、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予以登记并曝光,并严肃作出相应处理。

(五)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及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并定期向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治超信息。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各地集中整治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并向全镇通报

(编辑:新新)

篇六:广西,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2016
2016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方案

为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工业2000亿,城建投入200亿”的战略目标,全县交通系统要努力打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为我市的战略目标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秩序工作意见》和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市场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力度,努力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交通运输市场发展环境,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市场无车匪路霸、无垄断经营、无欺行霸市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为我市“决战工业2000亿,城建投入200亿”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车”从事客运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长客短运、强行拦车或以暴力威胁外地长途客车车主、司机强行倒客、甩客、载客行为;

(三)严厉打击客运市场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的非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私下炒作转让道路客运、出租客运、公交客运经营权行为;

(五)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破坏运输市场秩序或在道路上争道强行、争夺客源的行为,打击以其它非法手段掠取客运、货运,破坏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载客、超载、冒险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原有的县交通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机构和办公地点不变。交通系统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交通系统有关部门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此次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的意义和做法,取得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管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交通运输市场涉恶、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进行认真排查登记,排查结果要及时向县局汇报。

(四)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件要做到受理便捷、处理公正、回复及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通过提高案件办结率来体现整治工作的成效。

(五)各单位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整治办公室。

(六)加大督查力度。县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县交通系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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