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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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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改革行动方案
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

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 经过深入研究和讨论,我们初步提出简称为“383方案”的改革设想,即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经过深入研究和讨论,我们初步提出简称为“383方案”的改革设想,即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

经济体制新“三位一体”的改革思路

(1)新一轮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富有活力、创新导向、包容有序、法治保障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富有活力,就是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通过完善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新导向,就是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完善创新激励机制,促进转型升级,更大范围地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创造性;包容有序,就是大力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全体人民通过勤奋努力公正分享发展成果;法治保障,就是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各类经济活动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和保护,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经过改革,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环境,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升级版。

(2)实现上述目标,要在以往市场、政府和企业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体制的新“三位一体”改革。完善市场体系,重点是深化基础产业领域和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市场的改革,使市场更大范围、更为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减少审批,理顺事权,提高透明度,促进财税体制的重要转型,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新企业体制,重点是放宽准入、鼓励竞争,营造各类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的外部环境,使企业由主要依托低成本要素组合优势,转向更多地依托转型升级、创新驱动。

(3)在上述“三位一体”的改革中,关键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而应当形成互补共生的关系。国内外历史经验表明,有效的市场通常对应着有效的政府,反之亦然。政府应在外部性强、自身具备优势、能够给企业和市场带来补充支撑效应的领域发挥作用。这样,随着市场和企业的成长,政府的作用也会相应增长。政府发挥作用的合理范围也是随着经济增长阶段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在经济发展的较低阶段,政府在外部性突出、确定性较强的领域,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支持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当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时期结束,更多依靠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的时候,政府就应当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主要致力于培育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在某些特殊情景如应对金融危机

冲击时,政府有必要采取一些行政措施,但转入常规增长后,就要把本应由企业和市场来办的事情交还给企业和市场。

改革的八个重点领域

(1)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大幅度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为重点,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社会转型,迫切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应抓住当前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推进各项职能转变,大幅度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增强政府运作透明度,尽快使依法行政取得实质性进展。 ——有针对性地调整或完善政府基本职能。减少贷款规模、土地指标、产能数量等行政性直接干预手段,主要运用货币、财税等总量手段改善宏观调控。调整市场监管重心,减少行业进入的前置性审批,加强质量、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一线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对监管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需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采取得力措施,大幅度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已明确要清理和减少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必须按期完成。对仍需审批的项目,规定审批时限,到期不批复视为同意。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企业秘密的审批,在网上公布审批流程、条件和进度,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质询。建立审批事项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对审批失当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提高政府决策效率和科学性。改进政府决策协调机制,将部门会签制度改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决策前应组织相关机构、智库等进行必要论证,有的要举行听证会;事中要有跟进评估、反馈调整;事后应组织包括第三方机构在内的有关方面评估政策效果,并公布评估结果。

——提高政府运行透明度。扩大各级政府在三公经费、转移支付等领域的公开内容,详细公布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建立人民银行、统计部门、审计部门向全国人大定期汇报制度,凡不涉及国家安全的统计数据及其计算方法,应及时公开。总结有关地方经验,完善地方政府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机制,推行电视、网上直播等做法,有效提高政府运行透明度。

——真正落实依法行政。引导、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选取“民告官”典型判例,进行适当宣传。鼓励公益诉讼,允许集体诉讼,以减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完善公职人员薪酬体系。根据经济增长、物价变动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政府部门和公立机构职工收入水平及其增长机制。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规范岗位权责,减少政府官员自由裁量权,构建“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防腐机制。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2)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重塑监管为重点,加快基础产业领域改革。基础产业的垄断弊端,已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了日益明显的负面影响。大力度推进基础行业改革刻不容缓。改革的重点是放宽准入,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同时在自然垄断环节形成有效监管。

——开放投资,探索适合国情的铁路运营模式。在原铁道部改革、初步实现政企分开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发展潜力较大、业务边界清晰、适合于成立干线公司的项目,率先引入外部投资或者直接上市融资,同时进行其他市场化的融资试点,保障铁路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借鉴国际上“网运分离”“区域竞争”“干线公司+平行线竞争”等运营模式,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铁路运营模式。铁路监管部门应制定并实施通路权开放等相关规则。

——以形成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放宽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准入为突破口,推进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改革。建立国内与国际市场连通、具有重要定价影响力、以中国原油为标准产品的石油现货和期货交易市场。放开对进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限制。政府有关部门不再直接规定成品油价格,改为在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放宽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市场准入,完善矿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将页岩油等非常规油气资源作为独立矿种,纳入矿权管理,加速相关资源的勘探开发。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并建立对油气管网的政府监管制度。

——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开展“竞价上网”,形成以双边合同市场为主、实时竞争市场为辅的竞争性电力市场。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上网电价由发电市场竞争或发电企业与大用户双边合同确定;输配电价实行政府管制,形成直接反映电网企业效率的独立输配电价;居民和中小工商业销售电价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率先实现输配业务的财务分开,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输配完全分开。

——加快业务相互开放,实质性推进三网融合。实现电信、互联网、广电主体业务相互开放和相互进入。整合分散的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再次重组电信企业,形成多家竞争实力相当的电信运营商,以利于有效竞争。

(3)以权利平等、放开准入、公平分享为重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现行土地制度存在权利二元、市场进入不平等、价格扭曲和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等弊端。改革目标是建立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提供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设施。以落实集体成员权时点和量化集体资产为核心,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房屋等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到每个农民。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

——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随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相应收缩政府征地范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供应。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建立公平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对被政府征收土地,改原用途补偿为公平补偿,农民房屋按市价补偿,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模式,合理确定城市土地用于建设与农民留用比例。建立国家土地基金制度。

——建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财产税制度。建立土地价值评估体系。将土地税收计征重点从流转环节转向保有环节,实施从价计征。率先对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土地和囤积土地征收土地增值税。

——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制度和土地融资制度。改政府卖地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政府以国有土地所有者身份获得土地权益,成立国有土地资产公司从事国有土地经营。改造国有土地储备机构,建立国有土地资产交易市场。完善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收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收益不得当期使用,其用途和绩效由人大审议监督。完善国有土地融资制度,用于抵押融资的土地必须权证和主体明确,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建立以权属管理和用途管制为核心的现代土地管理体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刚性,依法落实用途管制。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建立统一地籍管理体系。逐步取消土地指标审批和年度计划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权责对等的土地管理责任制度。

(4)以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为重点,推动金融体系改革。应当抓住全球经济再平衡的有利时机,建立一个市场导向、高效而富有弹性的金融体系,支持转型升级和城镇化进程;化解潜在金融风险;与财税体制和要素价格改革等相配合,形成协同效应。

——深化金融机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改革。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形成多元化竞争性的金融体系,满足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需要。大幅降低各级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通过金股等国际通行的股权形式和有效监管,体现国家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在城市商业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及早推进并购重组和股权多元化,以控制和化解风险隐患。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能满足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兴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别是鼓励有实力的互联网机构发挥自身独特优势进入小微金融领域,鼓励社会资金设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倒逼金融机构提升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奠定基础。推动大额可转让存单(CD)的利率市场化,取消贷款利【改革行动方案】

率下浮限制,扩大市场化定价的金融产品规模,形成完整的市场化基准收益率曲线。

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以并购重组方式处置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金融机构。

——推进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十年内使人民币成为主要的国际结算和投资计价货币,在局部市场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以此倒逼外汇市场、跨境投资、债券市场、金融机构本外币综合经营等领域的改革。

——以适应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建设需要为重点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重点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板、新三板、场外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幅度提高债券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实现场内外市场、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债券监管体系。深化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重点从发行环节实质审核转向信息披露。监管重点从行政性审批和保护金融机构,转向防控风险为本和保护金融消费者。针对日趋活跃的跨市场金融创新活动,强化央行对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协调职能。构建中央与地方分层有序的金融管理体系。

(5)以优先调整事权、带动财力重新配置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税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适应,总体方向需继续坚持。针对现存的政府事权不清、收支结构不合理、地方债务风险突出等问题,应在维持宏观税负和中央财力集中度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中央政府上划部分事权建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为突破口,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收支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中长期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以事权合理划分重新确定财力配置。合理确定中央事务、地方事务、中央与地方共同事务、中央委托事务、中央引导和鼓励性事务的边界,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边界。将基础养老金、司法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边防、海域、跨地区流域管理等划为中央事权。按事权优先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税收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

——实施“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制度。为促进人口自由流动,保障国民基本社会权益,带动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率提高,可设计并实施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责任的、低标准均等化的“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制度。起步阶段该保障包的内容可包括:用名义账户制统一各类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医保参保补贴实现费随人走,人口跨行政区流动时补贴由上级政府承担;中央政府对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实行按在校生人数均一定额投入;对全国低保对象按人头实行均一定额补贴。这些待遇都记录到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中,全体人民均可享受。社会保障卡具有补贴结算功能,并实现全国范围的可携带。这样就可形成与原有户籍制度双轨并行的新社会保障制度,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扩展内容、提高水平,并最终取代户籍制度。

——积极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按照消费地原则将国内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由生产环

篇二:改革行动方案
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晋办发[xxxx]xx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朔办发[xxxx]xx号)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乡镇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整合事业站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乡镇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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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力,增强乡镇服务能力;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行动方案】

(一)着力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同时,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资金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二)切实理顺县乡权责关系

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之间的事权和各自的职责,使权责趋于一致。改革对乡镇的考核办法,按照乡镇的主要职责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积极探索县直部门和乡镇在管理农村事务、服务“三农”方面相互结合的有效形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科学设置乡镇机构 1、乡镇综合办事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各乡镇统一设置3个综合办事机构,即:【改革行动方案】

党政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2、乡镇事业机构 将各乡镇现有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乡镇政府,生产经营性职能分离到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公益性服务职能进行重新整合。即:

─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利水保、林业管理、农机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卫生监督、财政所等以技术服务或行政执法为主的机构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的服务网络建设,按区域综合设置,其机构、人员及经费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将其它中心站所进行整合,整合后各乡镇统一设置2个事业机构,即: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其人、财、物由乡镇管理。今后,乡镇一律不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

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额维持现状,即:全县乡镇行政编制总额xx名,事业编制总额xx名。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具体核定为: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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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职数

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控制在9名以内。其中: 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乡镇长、1名兼任政协联络组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不计职数),副乡镇长4名(其中2名兼任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1名(不计职数),纪检书记1名。 各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的领导职数均为1正1副。

4、超编人员分流

各乡镇按机构改革中新确定的机构和编制进行人员定岗后,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分流富余人员,争取在2011年底前完成富余人员消化任务。

(六)建立机构编制监督约束机制

为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各乡镇要实行编制实名制和公示制,定编到人,人编对应,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确保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干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对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进人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把关作用。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三定”( 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争取在2010 年底完成。

篇三:改革行动方案
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改革行动方案】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篇四:改革行动方案
201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第2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15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改革行动方案】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第3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第4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XX]17号)、秀洲委办[20XX]38号及秀洲农[20XX]101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篇五:改革行动方案
2015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基础教育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是“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这表明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制,将由原先过于集中的国家课程管理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学校将有一定程度的课程自主权,共同参与课程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切实有效地履行课程管理的权责,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提高学校课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全体学生主动地发展,提升教师课程管理意识。开创学校办学特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课程改革的培养目标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新课程体现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

1、均衡性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将其教育内容全部纳入,有利于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及认知规律,把课内外、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把间接的书本知识学习和直接经验体验结合起来,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知识和地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设置综合课程。如:一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一年级设艺术课程,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改革行动方案】

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四、三级课程设置表

几点说明:

1、教学时间

全年52周,教学时间40周,每期分别20周,假期(寒暑假、节假日)10—11周;机动1—2周。各学期20周教学时间安排:各年级每期上课18周,复习考试1周,综合实践活动1周。

2、每周活动总量: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周课时总量为30课时(一、二年级分别为26课时、28课时),每课时上课40分钟。

3、国家规定的学科类课程、活动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均在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时间内按课表进行。

4、班队活动每周安排一课时(周一第六节),主要进行常规教育、开展中队活动,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进行环境教育、心理教育。

5、在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同时,必须努力探索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即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融合在其他学科学习中。

6、一至六年级的体育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7、各门课程均应相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也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新课程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即学校校务会,它是学校课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明确本校的培养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上级颁发的课程计划制度《学校年度课程实施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同时指导各处室工作。教导处是学校课程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计划、执行、检查、指导、评估全校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联手各学科教师间的合作,以促进课程合力的形成。

2、经费保障

学校管理,不管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还是校本课程的合理开发,都需要必需的设备和经费上的支持。学校有新课程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各室的建设、教师培训、课程实施于开发等方面

3、制度保障

学校建立相应制度。如:校本教研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教师、学生评价方案等。学校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课程计划的真正执行。

第2篇: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课程实施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为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学校新课程实验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涛

副组长:孙金伟

成 员:郭方旭、赵祥涛

三、新课程实验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1、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要求,以新的课程标准组织本次实验,为新课程体系的完整积累经验。

2、完善开发和整合我校课程资源,特别是加强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校本课程资源的建设的力度,开发适合我校师生的校本课程。

3、探索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逐步形成、完善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改革,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不断发展的课程评价体系和机制。

4、以素质教育的三个维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达成为导向,变革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校的教学模式,构成教学相长、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特别鼓励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大力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探索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教研新模式。

5、加强德育探索与实践,开辟在学科学习过程中形成正确价值观的德育新渠道,努力开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科技人文教育等校本德育课程,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现代学校德育体系。

6、构建具有组织管理、学术支撑、操作实施功能的新课程推进组织体系,探索有效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管理形式,以促进全体教职工树立新的教育观念,提高管理、研究、指导和教育教学能力,形成一支实施新课程的优秀教师队伍。

四、新课程实施计划表

五、实施新课程理念评价

(一)对教师的评价

传统课堂教学中的教师只是知识传授者的“单一角色”。而在新课标理念下,教师要贯彻教学设计的“五核心原则”就必须从“单一角色”向“多元化角色”转变。即:

1、教师是给学生一个独立探索知识的空间和多元化信息渠道的提供者;

2、教师是丰富生动的问题情境的创设者;

3、教师是课堂研讨氛围的营造者;

4、教师是学生的探索计划的指导者;

5、教师是学生探索过程中的鼓励者;

6、教师是学生实验过程中的合作者;

7、教师是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者;

8、教师是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者。

(二)对教学手段的评价

(1)是否成为既是教师的教学工具又是学生的学习工具;

(2)是否给学生构建了一个自主科学探究的平台;

(3)是否扩展了学生获得知识的渠道;

(4)是否实现了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互动;

(5)是否有效的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6)是否给学生课后通过网络自学加以指导和创设了条件。

(三)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

1、学生的自主学习状态是否体现出来;

2、是否每个层面的学生都参与到课堂教学各个环节;

3、教师与学生能否交融情感,体现师生互动;

4、学生是否主动参与;

5、活动过程中学生是否有体验,学生注意力是否集中;

6、学生能否独立思考,能否发现问题,能否从多角度解决问题;

7、学生是否有创新思维的火花,是否能提出探究性问题,是否有独到见解。

六、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开展教研活动

在新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不仅认真学习新课程改革的理论,还要根据新课标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扎实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关注教师自身发展,提高老师整体素质,不断把老师个人智慧、经验转化为老师集体的财富。

实施新课标要求教师的教应由“教教材”的传统方向向“用教材”的理念转变。

1、各学科实行集体备课制。在教学中,广大教师要基于校本教研,针对教材不同章节的地位及作用,实现“设计——实施——评价——反思”的教学循环。

2、邀请课改专家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亲临指导。

3、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做到教师每周至少互听一节课,加强教师间的相互观摩、交流、提高。

4、认真抓好校本课程的开发研究,做到有针对性和高效性。

5、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6、每学期教师小结课改的经验,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七、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保障新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标,领会新课程改革的基本概念和指导思想。《基础课程改革纲要》是指导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课程标准是实施新课程的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组织老师和有关人员加强学习。

2、成立培训组织,制定考评细则

①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为组织单位。

②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定点定时定人定主讲,并定期进行检查及考核。

③把课程培训做为今后几年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并将具体培训情况记录到教师的业务档案中。

3、组织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学校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按年级分学科、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教师参加新课标的培训学习。

4、周到具体安排培训内容

①要求教师要了解新课程改革的背景,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目标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②学习研究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课程评价方法、教学评价标准、学生评价标准、学科评价标准、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③了解新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

④学习研究教材的编写思路、学科教学方法。

⑤探索学生日常活动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八、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工作

校本教研是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所在,要坚持 “以研促教、科研兴校”的发展理念,在全校营造学术研究氛围。

1、加强课程的组织管理,成立课程工作领导小组和课程开发工作研究小组,前者以校长为组长,把握方向,后者以教研组为单位,负责落实,并对老师进行相关培训。

2、具体实施中坚持教研与日常教学紧密结合,做到“研有物”、“研有质”,一切围绕学生的学来开展,不做空洞研究。同时,教研要广面积,做到人人有方向,人人有课题。

九、做好实施新课程理念、标准、评价工作的宣传、总结工作

认真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让评价促进学生的发展,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创造性地发挥,使每一个学生具有自信心和持续发展能力。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业情况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个性发展和健全人格作为评价的重点,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内容包括:个人成长过程各个阶段的表彰、优秀作业、作品、好人好事、反思与体会、成长的规划等,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个人成长记录袋》作为今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之一。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新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从四个角度进行宣传即对教师宣传、对社会宣传、对家长宣传、对学生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家长、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意义、内容及阶段成果,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通过宣传和教育,让学生了解新课程在内容、结构、实施、评价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新变化而引发的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了解新课程给他们带来哪些好处和挑战,掌握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

通过校园网页,供大家学习参考,并与兄弟学校进行交流。通过各级各类各层次的课程改革会议以及家长会与校本培训会等,加深教师、家长和学生对新课程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在校园醒目的地方悬挂与课改有关的条幅标语,定期出有关新课程活动的黑板报等方式营造新课程改革的浓厚氛围。

第3篇: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针对我镇小学实际情况,经镇中心小学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我镇小学将学习蒙山县中小学的管理模式,强化常规管理,改革课堂教学,优化教学过程,努力实现高效课堂,逐步建立、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小学办学水平的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目标

(一)树立科学的质量观。

1.树立“以学促教,以学定教”的教学评价观,通过“先学后教,当堂训练”评价课堂教学效率。

2.树立人人“有尊严、有追求、有潜能、可造就”的学生发展观,凸现学校“发掘学生潜能、发展学生个性、发现学生价值”的办学理念。

(二)重建课堂教学模式。

1.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努力克服教学随意性和无效性,激发学生主体意识和学习责任感,落实“学为主体、教为主导、练为主线、当堂达标”的教学原则,做到因材施教、因学施教。

2.改革课堂教学结构,切实遵守教学规范,努力优化教与学的时空与流程,以“学到了什么、学到什么程度、学得好不好、会不会学”为教学原点,完善课堂教学环节。

(三)促进师生素质提升。

1.提升教师素质,让教师更新观念,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要关注学生获取知识的思维过程,从而发展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使教师在师生交往中学会尊重和赏识,在教学过程中学会帮助和引领,在自我发展中学会反思和感悟,在同事协作中学会合作和共进。

2.提升学生素质,积极倡导自主、探究和合作学习,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让学习“乐”起来,让效果“好”起来;使学习过程成为学生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和提升的过程,使学生形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三、实施过程和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16日)

1. 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裕漂

副组长:黄绍笔 黄主堂 唐凯英

组 员: 凌秉帅 磨光平 梁护兴 农林巧 黎子程 姚子文 韦照远 王秀瑾 王 瑾 吕麒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校长(1),办公室主任由黄绍笔副校长担任,负责组织处理我镇小学新课改的日常事务工作,联系电话:07708517631。

校长为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员要积极示范,深入开展课堂调研,关注教学过程,为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组织及教学资源的保障。

2. 制定出适合本校实际的课堂改革实施方案,教师上课标准,学生的组织要求和课堂评价标准等;制定课程改革的相关管理制度。

3. 召开全体学校领导会议、教研组组长、教师骨干代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随后召开全校教师教改动员大会,更新观念,明确目标。

4.组织全镇骨干教师先到蒙山县进行培训、听课取经。

5. 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教师研讨会,开设相关讲座,探讨学习蒙山中小学课改经验的心得体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教改氛围。

6.搜集课改的相关资料,并编印下发到老师手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

7. 课改领导小组组织实验教师集体进行讨论交流,初步确定备课样式,设计出预习案、导学案、练习案格式。

8. 总务处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增加黑板面积,按蒙山课改教学模式的要求布置好教室。

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模式探索和实验阶段(20XX年12月19日—20XX年1月20日)

搞试点。经过“课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首先在全镇18个教学班试行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具体安排如下:

(1)思阳镇中心小学的四年级5个班,任课老师分别为黄剑平、陈为民、曾小丹、韦升球、李佩芳、农小敏、邓建昭、李博、王佐心、陈继民;

(2)江平村小学三年级3个班,任课老师分别为:梁琼娥、黄景超、刘逢庆、吕小联、胡璧玉、梁江怀;

(3)广元村小学三年级和五年级各1个班,任课老师分别为:吴静娴、凌广、农林巧、潘德超;

(4)高加村小学四年级1个班,任课老师是:黄绍球、胡安天;

(5)华加村小学三年级和五年级各1个班,任课老师分别是:梁福珊、李科、施善群、黄秀英;

(6)明哲村小学二至五年级各1个班,任课老师分别是:江领、李根、苏丽华、林生民、黄美、甘维民、吴娇民、陆燕波;

(7)昌墩村小学二年级1个班,任课老师是:赵卫忠、王谨。

试点班级要先行先试,大胆实践。同时也采用自愿原则,欢迎其他班级积极主动参与新课改模式,实验班成功的经验将在全镇小学逐步推广。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7月)

1.抓好备课,利用假期提前编写导学案,导学案要提前一周完成。

2.抓好预习,教师要加强在预习课上小组合作交流的指导,深入研究指导学生预习的有效方法,不断培养学生的自觉能力;

3.积极研究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要经过组织公开课、示范课、课堂教学比赛、经验交流会、校本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运用新的课堂教学模式的能力,制定课改课堂教学模式评估标准,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巩固学习成果,不断深化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使广大教师学习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准确高效地指导学生自学,信心十足的进行展示,精练高效地进行反馈矫正,保证课堂教学的优质高效。

4.抓好检查落实,全面提高质量,全面抓好对各教师实验过程的检查、督促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偏。要切实保证每节课的教学效率,防止课堂出现失控现象。教导处要加大对各备课组的检查和指导力度,通过抓集体备课活动来提高教师对教材的把握和学法的研究,在备课研讨中要重视学法的研讨,要多研究学生的学习方法,要多方预设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办法,以此提高在课堂上对学生学习的有效指导能力。防止在课堂上,因教师对教材重难点把握不准,学生的学习思考浮于表面,学习不深入,甚至出现错误。

5.加强对教师全程跟踪听评课指导活动,即教导处在进行听课安排时,对每一位教师的课要从预习课、展示课、反馈课三个课型进行全程听课指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交流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对新课堂教学模式进行阶段总结、反思。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形成相对成熟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并进行推广。

1.总结经验。及时总结学习推广课改活动中的成功经验,以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予以交流推广,供教师学习借鉴,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体教师共同提高。

2.深入研究。在实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学校及时总结实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措施,深入开展研究,特别就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中的细节问题加强研究,把实验引向深入,取得更大的成绩。

3.奖励先进。学校召开阶段性成果表彰会,对课改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教师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为掀起进一步深化学习的新高潮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为实现学校新的跨越发展再做新贡献。

四、实施策略

(一)课改班级要对学生科学分组。

以落实小组合作教学为主要形式,构建合理的多渠道的学习互动平台,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组内互动,组组互动。落实互帮、互查,小组内联动,人人充当检查者和被查者,教人者与被教者的多重身份。

根据班级的大小, 把学生均衡地分为7—8组(兼顾小组成员的学习能力、学习兴趣、个性等方面),每组6—8人,小组中包括学习中各层次的学生,编号1、2、3、4…,每个成员在小组中都被赋予特定的职责。每组选拔组长一正一副,负责维持学习纪律,作业通查,纠错、辅导等。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以小组为单位展示本课的学习成果、通过组内探究交流来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当学生的合作活动结束,教师根据自己对合作学习的监控情况和合作学习小组对合作学习的反馈情况(包括口头和书面的反馈),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学生的合作学习进行评价。评价合作学习小组的学习质量和数量,评价合作学习小组的合作过程和效果,并对有效合作、成功合作的小组进行表扬和奖励,把个人之间的竞争变成小组之间的竞争,从而认识到相互合作、共同进步的意义。

(二) 重点抓好小组合作学习。

1.宁少勿滥,抓住契机。要把学习重点和难点作为合作学习的内容,可要可不要的不安排,不合适的不安排。另外要抓住合作的时机,让学生有效的参与合作学习。

2.教给技巧,变换形式。教师应教给学生合作的技巧,如怎样组织,怎样倾听,怎样发言,怎样质疑、怎样追问等。

3.备好合作,参与合作。教师在备课时应备合作的内容、合作的形式,合作的时机等。小组合作学习不是学生的参与、教师的旁观,而是学生与教师的共同参与,教师可以把自己也当成小组中的一员参加到某个小组的学习中。

4.培养小组长。要对小组长进行培训,让组长知道如何组织小组成员进行交流学习,充分发挥小组长的组织协调能力,保证小组的有序合作。

5.组织好小组的发言顺序,先让学困生发言,再让中游生发言,最后让优等生发言,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6.加强小组展示的组织,如小组黑板展示时,注意组内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负责订正和评价,充分利用学生资源,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三)加大教师讲解时间的调控力度。

课堂要严格做到“三讲三不讲”,“三讲”即:讲学生提出的问题、讲学生自己讨论仍解决不了的问题、易混易错的知识;“三不讲”即:学生不预习之前不讲、没问题不讲、有问题学生没研究之前不讲。课堂上要及时纠正错误,给出正确答案。

(四)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课改领导小组成员对课改班级要做好服务性指导工作,每周定时定量在课改班级听课,及时了解课改信息和课改动向,时刻把握课改方向,指导课改方法,研究复杂问题的对策。同时,加大推门听课的力度,加强监督和指导。

全校教师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课例研究或案例研究为基础,积极探讨课堂教学的典型课例、案例。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体备课、说课、典型课例观摩课和评课等学科教研活动。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持骨干先行,借鉴蒙山课堂教学模式,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各个学科要根据各自学科的特点,创新各自的模式。构建适合小学生特点的、符合课堂教学规律的、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益的模式。

(五) 以常规管理促课改。

一方面,要夯实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努力做到“三个整合”,将教案改革、课堂改革、作业改革整合在一起进行。要从教案改革切入,从重视“教”到关注“学”,走“导、学、练”三案统一的路子。实行教学常规月查制度,月查成绩记入教师考核。

(六)严格把握训练环节。

增强作业布置和批改的科学合理性课前预习作业及课堂作业要精选。控制内容及作业量,以精选提高实效,减轻学生负担。课前预习作业与当堂达标作业内容要与课堂教学紧密相连,很好地落实教学核心内容;在保证基础的基础上,要适当采取分层作业的形式,供学生根据自己水平选用;作业形式要多样,既有书面形式,又有口头、实践作业等,并注意及时评价。

要进行课前预习作业的实践与研究。要求教师必须提前找准本课时的作业任务、学习要点,集体确定作业内容,早给学生布置下去,以便学生有更多时间完成预习作业。完善作业检查制度。在第二天上学后采取组长查、组内互查、教师抽查等形式确保学生都参与到课前预习中,并且保证效果;课前二分钟进课堂,教师再次确定作业完成情况,为上课做好铺垫和准备。

(七)扎实开展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的重点要放在研讨每课时的预习作业、教学设计(钻研教材时遇到的疑难问题;如何引导学生自学;学生自学后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如何针对这些问题点拨、归纳等)课堂作业内容等。

实行课堂改革,是一种实验,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操作,只有外校的先进经验可供参考,为了更好实行绩效考核,根据新要求,修订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4篇:小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及《琼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精神,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开展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为加快实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累经验。

二、条件分析:

1、我校系博鳌镇中心小学。我校积极实施“科研兴校”、“质量兴校”的战略,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培植与发展优质教育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近几年来,我校投资校园的软、硬件环境的建设,先后建成了校园网、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信息技术设备。学校在资源库建设初见成效,为实施新课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学校重视了教师的培训工作,多年来学校每年均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各类教师,目前拥有省、市级骨干教师多名,为实施新课程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

三、组织领导:

组长:夏志云

成员:学校全体教师

四、实验目标及任务:

1、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公民。

使学生具有爱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健康的身心。

2、培养一支能够胜任新课程环境下教育教学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实施新课程的最重要、最积极的因素,我们不但要引领着所有的教师走进新课程、实践新课程,而且要通过这一场革命与洗礼,彻底更新教育观念,使所有的教师与新课程一起成长。

3、开发具有地方文化内涵、具有一定的亲和力的校本课程,初步建立起合理并不断完善的课程体系。

在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进程中,我们除了要用好新教材外,还应适应新的要求,开发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满足学生实际需要的校本课程,以课程开发为突破口,真正实现教师不仅是教材的利用者、执行者,更是教材的开发者的课改目标。

五、实验措施及手段:

(一) 加强校本培训工作,以培训促新课程的实施。

学校将针对教师的实际情况,注重发挥教师个体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专家引路、教师自主学习和自我反思相结合,进行新课程的校本培训工作。

观念是行动的灵魂,教育观念对教学起着指导和统率的作用,一切先进的教学改革都是从新的教育理念中发生出来的,一切教学改革的困难都来至旧的观念的束缚,一切教学改革的尝试都是新旧观念斗争的结果。我们首先要注重改革旧的教育观念,真正确立起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观念。力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组织教师开展反思与讨论,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进行一次教育理念的“启蒙运动”,把我们自身的教育思想统一到素质教育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新课程的方向上来,从而使我们的教学真正焕发出生命力和创造力。

其次,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了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学改革既要重视观念改革的先导作用,又要重视方式改革的载体作用。全体教师不仅要注意改变自己的教学理念,还应注意改变我们每天正在进行着的习以为常的教学方式和教育行为。在新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通过名师联动、专家引路、教师研讨的方式,加强课堂教学的研究,力求通过自身行为的转变来使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真正的张扬和提升。

篇六:改革行动方案
2016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

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现在各地政府对于基层的社区工作都是十分重视的,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以促进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以行政管理体制和国土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以建立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科学发展机制为核心,以金融创新为支撑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突出综合性,注重操作性,力求示范性,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16年取得明显成效。

(二)基本原则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突破的原则;

2、在服从全市整体布局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的原则;

3、在坚持综合配套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改革内容

重点推进行政管理、国土管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金融五大领域的体制改革创新。

(一)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重推动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流畅、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转变。

1、建立与“五统一”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先导区管委会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权限,争取市委市政府授予先导区管委会统筹组织先导区范围内“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职责,建立起相应制度措施保障“五统一”及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的实施与落实;完善组织机构设置,设立先导区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长沙农村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国土分局、长沙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国土规划环保所等机构;探索“两型社会”考核评价新模式,由市委组织部和先导区管委会,在先导区范围内“两区两县”、乡镇(街道)和产业园区试行“两型社会”考核评价新机制,改革现行以考核GDp增长为核心的传统模式,改革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的政绩评价方式。

2、再造政府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审批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设计审批流程,实行接(卷)审(批)分离,网上审批,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改柔性审批为刚性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实行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效益社会评价制等制度,为企业和投资者精简流程,提高效率;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制定代建制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凡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符合代建条件的均实行代建制。

3、建立新型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体系。在先导区管委会机关推行“全员聘用”制度,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争取在先导区管委会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探索建立现行公务员制度与市场用工制相结合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实行以岗定薪、以绩定薪、以效定薪。

(二)改革国土管理体制

国土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相结合、依法依规与大胆创新相结合、加强行政管理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保障农民利益与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探索7大机制。

1、探索土地征收供应新机制。先导区所有用地均由先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转、统一储备、统一安置补偿、统一供应土地,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土地不论划拨还是出让,均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宗地开发进度,由政府主导供应熟地;所有出让土地由先导区管委会根据先导区总体规划做好宗地规划,科学提供规划要点,出让成交后不再变更;在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科学测算土地出让金及供地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税费,一并纳入土地成本,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同时收取,项目用地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任何费用。

2、探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新机制。编制先导区专项土地利用规划,报请省人民政府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一次性审批给先导区管委会,由其在规划期内统筹安排,在总指标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先导区农用地转用数量调整权,即根据“一次审批,规划期内平衡”的原则审批用地计划;对专项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由储备中心按照“先征收后转用”的原则,合理确定范围,以村为单元,分期分批先行予以征收;争取省人民政府将先导区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单列。

3、探索农村土地管理新机制。积极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工作;以先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为基础,创设长沙农村土地交易中心,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先导区农用地转用需补充的耕地在充分利用本区域土地综合整理新增耕地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实行异地补充。

4、探索土地综合整理新模式。编制先导区土地综合整理规划,把土地综合治理与土地管理综合配套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结合起来;整合涉农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投资体系,分片有序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积极探索土地综合整理市场化,将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引入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培育多种形式的土地开发整理公司,加快土地整理进度,加大土地整理规模。

5、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出台《长沙市各主要地类用地控制指标》,在先导区先行先试,严格控制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达不到控制指标的项目禁止进入先导区用地;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对城镇用地实行共享集中方式和内涵挖潜方式,提高城镇居民点用地的集约水平,盘活城市内部低效用地;对工业用地实行园区集中制、准入控制方式、零增地技改方式节约用地;对农村居民点用地实行社区集中方式、中心村集聚方式、农村特色居民点方式集约用地;对综合性项目用地,整合地下、地面与地上空间资源,优化建筑、道路、绿化等土地空间布局;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避免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6、探索拆迁安置补偿新机制。取消征收土地留地安置模式,采取转变土地性质、转变农民身份、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两转变一纳入”的安置办法;拆迁安置方式由零星拆迁向板块拆迁转变,由分散安置向集中安置转变,由实物补偿向货币补偿转变,由临时保障向制度保障转变;推行农民以宅基地换住宅,以承包地换社保;推行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7、探索执法管理新机制。建立相应综合执法机构,做到对建设项目从土地的征转、拆迁、供应、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直至联合竣工验收的全程跟踪监管,保障监管到位。制定规范的综合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三)改革环境保护体制

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生态城区、生态园区和生态农村,突出建立和完善6大机制,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1、完善管理和考核机制。在先导区26个乡镇及城郊街道国土所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将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机制。明晰环境准入标准政策,制订和发布《先导区产业发展环境准入目录》、《先导区产业发展环境禁入目录》、《鼓励工业企业入园发展管理办法》、《招商引资环境管理办法》,组建先导区产业发展环境准入专家库,确保项目准入有章可循。落实环保前置审批,贯彻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把好片区土地规划环保关,合理布局用地类别,强化功能分区,实行厂居分离;把好工业项目用地预审环保关,确保选址符合环保要求;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把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保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建立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机制。制定先导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划分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制定相应的生态控制要求。先导区范围内面积大于2公顷的湿地,风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相对高差大于30米的山林地,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生态廊道等属于禁建区,除市政公用设施外禁止非生态项目建设。

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保护者接受补贴,受益者给予补偿,损害者支付赔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生态资源效益化使用。建立禁止开发区生态补偿机制。弱化对禁止开发区的经济考核,并按照同类区域发展水平、全市人均收入、人均财政收入等制定补偿标准,对其予以经济补偿。建立跨境河流水环境资源补偿机制,制定先导区五大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实施流域交接断面水质负责制和生态补偿制。

5、建立环境保护项目化机制。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项目化,开展先导区战略环评、建设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实施龙王港水系综合整治、实施坪塘老工业基地退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提质改造和洋湖垸湿地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

6、探索环境资源交易机制。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通过限量使用和交易将排污权产权化和市场化,使其成为一种生产要素进入企业的生产过程,达到全社会总的污染治理成本的最小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成立长沙市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在先导区进行试点。

(四)改革资源节约体制

资源节约体制改革以保证和促进先导区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为重点,通过最低的环境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考核体系。

1、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形成总体低密度、局部高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确定高强度开发利用土地的总面积和比例,划定高强度利用开发土地的具体区域,并分类确定高强度利用开发区域单位土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面积;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建立投入产出关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奖罚制度,明确先导区内各主要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单位面积土地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标准,并建立相应奖罚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的惩罚、回收处理力度,确定先导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的总体处理标准,制定新批土地的闲置预防范方案,从源头上减少、杜绝土地闲置的可能。

2、全面开展节约用水。加强工业节水,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非居民用水实行定额计划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推进城市节水,完善生活节水法规及管理,建立合理水价体系,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加强城市节水器具普及、供水管网完善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促进农业节水,淘汰落后机械,改革农业灌溉方式,加速推进大中型节水改造和配套,结合土地整理,建立农田排灌分离设施。

3、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逐步强制推广能评制度,通过重点企业节能示范作用,有步骤地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抓好民用和商业节能,开发利用城市供热和制冷技术、民用能源优质化技术、风光互补照明技术、家用节能电器、农村沼气等新能源技术产品;推进建筑节能降耗,优化建筑结构设计,实行建筑工程节能降耗准入制,制定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及超定额梯级加价电费制度,建立废弃物管理监督体制,对先导区范围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度;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开发利用节约材料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4、着力降低商务成本。大力推进道路、水、电、气、信和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先导区完善的企业商务硬环境,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先进制造及配套产业、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五大产业的配套功能,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与高新技术相配套的产业园区建设,发挥规模集中优势,降低商务硬成本;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与省市经济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信用服务体系,降低商务软成本。

5、大力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在先导区范围内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生物质能源技术推广示范工程,雨水利用示范工程,商品混凝土、砂浆推广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示范工程等重点示范工程,以示范效应促进节能降耗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五)改革金融体制

金融体制改革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着力构建相对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系。

1、推动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构建新型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做优先导投资公司。聚合优质资产,组建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此作为大河西先导区改革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和推动金融创新的主体。综合利用“城市资源综合运营商”的强大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打造主营业务突出,经营现金流充沛,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大型优质上市公司;支持长沙银行全面提升业务,快速发展成为优质区域性银行并实现上市;整合相关壳资源,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成功增发新股,扩大再融资能力;盘活湖南机场公司股权、土地房产和市政收费项目及大河西先导区旅游资源,实现先导区旅游产业借壳上市。争取3年内把先导投资公司初步建成以“长沙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产业基金”为主体的金融资本集团,控股2至3家上市公司。

创设金融机构。以先导投资公司为主体,联合其他大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先导产业基金公司,以发起人身份做好“长沙市产权交易市场、长沙稻米期货交易所”等机构的筹建工作,参股在省内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争取创立科技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以大项目为载体,引进国内外一流城市运营商为战略投资者或信托资金,同时与银行总部合作,争取巨额项目贷款或银团(社团)贷款。以优化建设项目的财务安排为目的,进行包括银行汇票、银行信用、租赁、短中长期贷款等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内需的契机,创造条件发行企业债券或其他固定收益债券。

2、创新产业发展思路,构建两型产业支持平台。以先导投资公司和先导产业基金为主体,通过参股或帮助拓展市场网络等方式扶持“两型产业”优势企业、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并补充企业商业信用及金融资源。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和集合融资等手段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先导投资公司或先导产业基金牵头组成若干优势企业联合体与金融机构对接,实现产融结合,双方共赢。充分发挥先导投资公司和产业基金的资本运作能力,引导“两型”优势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直接上市融资。

3、创新资本运营手段,构建新型交易平台。健全长沙市产权交易市场,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整合长沙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在先导区设立统一产权交易平台,并不断扩大和增强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范围和功能。积极引进全国性产权交易机构在先导区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授权开展辖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托管。夯实基础工作,在市场容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成立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农产品期货品种。加快以“长沙稻米期货交易所”为主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进程,建立健全促进农产品期货市场顺利运转的各项机制,逐步扩展农产品期货品种,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种类。

4、创新金融发展模式,建立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争取上级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组织专项招商活动,吸引金融机构后援部门入驻先导区,把先导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乃至中南地区最大的金融后援服务基地,着力建设“三个基地,五个中心”:即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集聚基地、外包企业集聚基地、人才集聚基地和区域票据结算中心、金融创新产品研发中心、信息资料备份处理中心、后台服务新技术开发中心、高级人才培训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全市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宣传活动,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改革决定上来,加强全市干部群众对具体改革方案的认知和认同。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改革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先导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高新区、岳麓区、望城县、宁乡县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参与改革,市直有关部门要承担起相关的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五统一分”工作机制。完善改革必须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强化先导区管委会在“五统一”方面的领导权和管理权,树立先导区管委会在推进先导区综合配套改革中的权威性。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资源节约联席会议制度、先导区“两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机制。

以上这篇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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