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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31    阅读:

篇一: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沙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销售成品油,违规建设加油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偷逃税收和严重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办字[2010]62号)和邢台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严厉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的行为;

(六)查处成品油零售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其他加油站

(点)的行为;

(七)查处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5日至7月9日)我市专项整治办公司要认真对本地成品油市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资料。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市商务、公安消防、工商、安监、质监、国税、地税、规划、土地等部门,对我市成品油市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拉网式自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各部门将各自的查处情况于7月26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对问题严重且又拒不整改的加油站(点)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从严进行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迎接邢台市政府督导检查组,对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8月21日至8月23日)。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限期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于23日前上报沙河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市政

府审定后,报邢台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巩固提升阶段(8月23日一9月30日)。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章建制和规范完善,确保实际效果。

四、部门职责

(一)商务部门:负责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功牵头联系。重点检查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具体查处超范围经营,未经批准擅自改、扩建加油站(点)等行为。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加油站(点)消防安全清况进行检查。

(三)工商部门:重点检查无照经营,包括各企业及运输大户私购私存柴油为自己车队车辆加油,和流动油罐车售油等行为,以及销售劣质油品、缺斤短两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

(四)安监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储存企业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私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 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质量、计量情况进行检查。

(六)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各站(点)加油

机安装税控装置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偷税、逃税行为进行处理。

(七)规划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国土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对非法擅自占用土地、超批准面积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责令用地单位自行拆除并恢复地貌。

(九)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安全及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沙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因此,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此次专项整治时间短、任务重,涉及内容较多,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达到专项整治效果,使我市成品油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将市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

(四)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及成品油零售企业要加强内控,不得向无经营资格的成品油企业销售成品油,要依法经营,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一)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品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由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召集商务、公安消防、工商、安监、质监、国税、地税、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物价、中石化、中石油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沟通

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处理。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及时处置解决问题。

(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市成品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 公室和市直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成品油市场进行 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各 自职能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问题经常反 弹的部门和单位,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 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沙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0一0年七月一日

篇二: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市“百日千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品油市场秩

序整治督办工作成果,按照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8月15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秩序,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检查内容

【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重点查处打击以下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成品油经营

的行为;

2、未经批准私设油罐非法储油和私装加油机非法加油

【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的行为;

3、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再次无证从事成品油经营行

为;

4、超许可和批准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5、因违法经营或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而拒不执行

或整改到位的行为;

6、未经许可擅自改建、扩建、迁建加油站行为;

7、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不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的规定,向没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供应成品油的行为;

8、查处和打击成品油经营企业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资

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进行销售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良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检查、市商务局

抽查、市安办组织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2日。

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集中检查、督查阶段:11月23日至12月10日。

1、各相关加油站(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检查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县(市、区)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和专

家深入加油站(点),帮助指导和推动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 市商务局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暗访抽查、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 市安办组织暗访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将暗访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署、协调、督办工作。

二是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各县(市、区)商务

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和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对其中不能立

即整改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对省、市督查组检查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和督办责任领导,加强跟踪督办,除个别隐患外,所有隐患必须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办理销号手续;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加油站(点),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3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12345678

电子邮箱:XXXXXXXX@qq.com

2013年8月22日

篇三: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2016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

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31864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以上这篇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资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篇四: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2016质监局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方案(共8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宗旨,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中心,以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着力解决当前重点产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的遏制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和黑窝点,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者和造假团伙。着力整治以白酒为主的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质量问题,揭露和打击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工作

1、开展食品打假整治行动。严禁生产销售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假冒食品、使用回收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地沟油行为。进一步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制售假名优白酒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行为和标识欺诈行为。坚决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检查。

2、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业机械、农机配件等重点产品为检查对象,严厉打击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用非尿素产品冒充尿素产品等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掺杂掺假及虚假标识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和劣质的农机具,集中查处一批农资坑农害农的大要案。

3、开展汽配打假整治行动。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润滑油、安全玻璃、灯具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未经认证出厂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

4、开展建材打假整治行动。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校安工程用建材为重点,突出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关键项目,重点检查钢筋、水泥、电线电缆、塑料窗、进户门、开关柜(低压电器)、灯具、人造板、砖、混凝土预制件等产品,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不合格建材和假冒的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瘦身钢筋”、“粉末砖头”、“水泥”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甲醛、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违法行为。

5、开展化妆品打假整治行动。以美白祛斑产品、防晒化妆品、婴幼儿护肤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重金属含量超标以及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6、组织与百姓生产生活相关产品的检查。进一步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加强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定量包装商品、电表、水表、煤气表、加油机、成品油等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高能耗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及淘汰落后工艺,开展能效标识管理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土炼油”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行为,坚决铲除“黑窝点”;开展絮用纤维制品检查,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黑心棉制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学校、医院用校服、棉被进行检查;继续开展商品条形码执法检查。

7、认真开展节日产品检查。组织开展“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热销商品的执法检查,确保人民过上幸福祥和的节日。

8、依法查处其它违法案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深入摸排线索,打好情报战。一是以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和有质量违法记录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质量违法活动的线索。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12365”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12365”提供案件线索。三是以辖区为单位组织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地区,深入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四是与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扩大获取线索范围。

(三)加强案件查办,打好查办大要案的攻坚战。要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对每一起大案要案都要明确主办单位、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要求。对涉刑线索要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对涉刑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需要通报有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

(四)坚持打治建结合,打好区域整治的阵地战。确定无证生产以及产品质量问题反映较突出的地区,深入开展区域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端掉一批黑窝点,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以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入手,推动治理一般质量问题工作,以治理促进地方产业的规范发展。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承办部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局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对不落实工作要求,瞒报问题、不按要求报送执法检查、案件信息和不依法移送涉刑案件等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六)加强舆论引导,打好新闻宣传战。坚持主动宣传,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切实形成打假声势。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鼓舞士气,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及总结工作。

第2篇

一、活动主题

凝聚诚信力量实现中国梦想

二、宣传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三)2016年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四)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五)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提高效益、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

(六)2016年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

三、主要活动

举办“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以“质量第一,诚信至上”为主题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认证认可在传递信任、指导消费、促贸惠民及增强社会诚信中发挥的作用;以“诚信检测,公正检测”为主题开展“全国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展现检验检测机构保障质量安全的能力,增强公众对检测机构的信心;开展“计量惠民,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适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商品条码和物品编码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宣传推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与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典型案例和经验。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各自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协调工作由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承担,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注重落实。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切实可行的诚信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积极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参与诚信主题活动的宣传报导,扩大宣传声势,发动各级商贸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活动期间,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要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发现和推广好的经验典型,并做好经验总结,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以严格机关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落实服务承诺,建立监督机制为重点,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努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开展效能建设的基本原则是:⑴依法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⑵实事求是。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客观公正,有理有据;⑶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⑷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运行机制、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实现政务服务提速提效;⑸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围绕“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弘扬“开明开放、创新创业”的精神,着力解决“六个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五个工作目标”,为深入实施“1356”行动提供作风保障。

(一)整治懒散庸奢: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作风散漫、纪律涣散、敷衍塞责、擅离职守;服务不规范、在编不在岗、出工不出勤、出勤不出力;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工作时间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和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网站;不思进取、能力平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漏洞迭出,以及无故缺席会议、未经批准安排代会等行为;着力解决在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整治拖拉迟缓:重点治理存在的教条主义严重,办事受条条框框制约大,不敢创新,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对工作不负责任、应付了事、得过且过;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以及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整治推诿扯皮: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工作不主动,缺乏全局意识,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局部利益;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复杂,互为制约,协作不够,导致企业东奔西跑;能办、好办、有利的事抢着办,难办、无利可图的事踢皮球,推着不办,职责不明,争利诿过等问题。

(四)整治弄虚作假:重点治理存在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欺骗组织、欺骗群众等问题。

(五)整治冷漠蛮横:重点治理存在的对企业、对群众冷淡,无视企业和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盛气凌人,习惯于发号施令,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语言生硬;刁难基层、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居高临下,官腔十足,该解释的不解释,该提供方便的不提供,不能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等问题。

(六)整治脏差凌乱:重点治理存在的不修边幅,衣着不整,礼仪礼貌素养不足;对工作场所卫生管理不重视,在墙壁上涂画和粘贴、悬挂杂物,死角不清扫;办公室内凌乱不整,办公环境脏乱差,影响机关形象;对公共环境卫生维护不够,垃圾乱丢乱放,厕所不卫生,车辆停放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以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为目标,着重提高“即办率”和“办结率”,在各类行政许可、核准和备案的办理中,减少环节、简化流程、缩短时间、加快速度,建立重大项目审批(许可)服务“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行政许可中的对接问题,有效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全县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和软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首问服务室,挂牌办公。设立首问服务室,旨在设立“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体系,做到“找得到门、见得到人、办得了事。”使办事者“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能完成多项服务。制定《首问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安排值班领导,并制成牌匾上墙。

(二)加强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首先在本单位窗口确立“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目标,建立健全适合工作需要、具有行政服务中心特色的服务标准化体系,持续运行和不断改进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实现“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三)继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创造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花大力气做好办公场所的卫生工作。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重视窗口、大厅环境建设,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配置齐全,服务规范等软环境设置合理、美观。工作条件优良,服务设施配套,卫生防疫等达到国家要求。加强“质监园地”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稳步发展。

(四)推行服务满意工程,实现窗口限时提速。在代码中心、12365举报投诉中心、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办证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服务满意工程”,既要“脸好看”,更要“事好办”。推进行政审批提速,优化重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对重点项目和急办事项,则开通短时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前三分之一以上,代码办证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若超出办结时限,依据制度追究责任。

(五)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提高质监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限时办结范围包含: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质量安全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来信来访、投诉举报、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企业标准登记备案,资料齐备7个工作日内办理。产品质量申诉、质量争议和行政执法,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移送或不予处理的决定;接到质量争议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终结调解。行政案件办理在,1个月内结案(不含检验时间),不能按期结案,报上一级批准延长办理期限。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资料齐备当场办理。凡能一次办结的事项,要坚决做到一次办结。凡不能一次办结的事项,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要求和所需材料等,不得让服务对象反复多次来回跑。

(六)信息限时上报,快速传送信息。在效能建设工作中,制定《信息限时上报制度》,成立信息限时上报办公室,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县政府如实报告,信息具有时效性,必须真实、可靠,撰写人要对涉及的内容及数据负责。重要信息及上网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质量事故或特种安全事故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七)开展桌面清扫行动,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个别干部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影响了干部形象和工作效率,增加了单位运行成本。为此,我局将开展一次“电脑桌面清扫行动”,对单位电脑中的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全部删除,于10月19日前开展自查,自行删除电脑游戏、聊天及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纪检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逾期未按要求删除软件的,一经查实,按照县效能办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严肃工作纪律,查处突出问题。要坚持有错必查、有过必纠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进行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效能建设顺利进行。实行有效监督是推进效能建设的保证,局纪检组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部门机关效能问题。同时,在效能建设中注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保证效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办事人员和职责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深入宣传推进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树立行业形象。要充分利用简报、版报、网络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势力营造“凝心抓效能,聚力促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水平。要针对核心职能履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和措施,改进机关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下决心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暗作为等问题,特别是群众期盼的难点、重点问题。

第4篇

一、检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4、《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5、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6、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7、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检查目的

把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于今年的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中,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气瓶、建材行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以及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四、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情况等。

(三)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予以记录的情况。是否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件上岗。

(四)涉氨企业、液化气充装站等单位所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之前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和反馈情况。

(五)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1.医用压力容器: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压力容器是否有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是否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等。2.中小学校锅炉: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检(校)验,司炉工是否持证上岗,锅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3.电梯: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电梯司机或管理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与维保公司签订有效维保合同并正常维保,电梯内是否张贴使用须知、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责任公示栏。

五、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企业自查与质监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7日至7月15日)。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隐患自我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质监部门。

(二)县局督查和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县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派安全监察人员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电梯、锅炉、气瓶、建材行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以及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系统性、倾向性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和会诊,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企业限期解决。

(三)开展回头看工作阶段(8月21日至9月5日)。待集中检查结束后,县局会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隐患治理形成闭环。

(四)总结迎查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县特设部门须将大检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认真总结,分别于9月5日和9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和市局特设科。同时,准备检查材料,迎接省市局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迅速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并建立大检查档案,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县政府安委办备案。

(二)边查边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重实效,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应和检验检测机构及时沟通,加强信息共享,相互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对检验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通报县质监局,县质监局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查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建议,不断提高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另须将大检查有关情况(见附件)每月底前报市局特设科及县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优化观赏石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现结合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制定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与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从五城连创的战略高度扎实推进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为提高我县石的知名度、信誉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推动石产业化、标准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6年底前,省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局实验室资质认证。

(二)在2016年底前,省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级检验中心验收。

(三)在2016年底前,对我县境内的石实施有效保护。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石监管与服务办公室,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股室队所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与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组织领导和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

利用广播、互联网及电视台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报刊、网络和电视等相关媒体介绍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并积极争取上级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县形成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保证投入,加强培训

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管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需费用较高,根据工作要求,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的支持,用于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管与服务

石的开发较晚,人们对石的认识较薄弱,市场销售信息不灵,为此,一是加强对石的普及推广,组织举办不同层次的知识培训;二是加强职业资格培训,鼓励石从业人员参加“观赏石鉴评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定。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省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好石的检验检测工作。

2.局稽查队做好石的监督管理。

3.局计财股做好石保护工作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的经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局办公室做好石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工作。

(五)加强监管与服务力度

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申报成功,要进一步加大监管与服务力度。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与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更多经营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通过申请石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二是对石产地范围和名称,特色,等级,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和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是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或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违法行为,维持良好有序的市场秩序。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与爱国教育、养成教育、感恩教育、饮食文化传承相结合,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风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质监局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

文明餐饮俭以养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要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大力宣传、推介好典型、好做法和好经验,使“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3、积极开展“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我光盘我快乐”和“文明餐桌,俭以养德”倡议活动,单位职工食堂在显著位置展示“文明餐桌”宣传语以及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的名言警句,餐桌上,要摆放“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宣传提示牌。在接待活动中做到“吃多少、点多少”,做到“不剩饭、不剩菜”,树立“适度点餐、合理消费”的理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培育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

第7篇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按照市质监局、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和安监局统一部署,县质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联合县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和安监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县电梯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电梯安全各环节(住宅房屋设计、采购、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的主体责任,实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同建设全社会文明、有序、安全乘梯用梯环境。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电梯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检验单位、使用单位;

(二)整治重点。各类学校、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公共领域电梯和住宅电梯。

四、整治内容

(一)建筑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GB50096-2016《住宅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制定与房屋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的电梯配置方案。

(二)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安全配置要求采购电梯,并对电梯安装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是否在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之前,对电梯的安全管理负责。

(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展相应工作前是否获得电梯制造单位的委托或同意,其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质量情况如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是否由取得许可、具备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四)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明确了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电梯运行情况检查。

(五)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是否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是否将检验中发现电梯安全的有关问题和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质监部门。

(六)安全大检查及电梯检验、日常维保、自行检查中发现电梯隐患的消除情况。

电梯使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自行管理电梯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2.多方共有的电梯,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托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3.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4.电梯使用单位未明确的,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督促电梯所有权人明确使用单位。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区域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电梯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县质监部门牵头负责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察职责,对全县电梯使用、检验、维保单位法定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电梯使用、检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7月,县质监局联合住建、规划、房管和安监局共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各有关电梯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6年9月上旬,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2016年9月中下旬,迎接省、市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督查细则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当前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紧紧抓住电梯安全管理各环节的主要问题和特点,突出抓好各环节有关各方的责任落实,并依据各自职能严肃责任追究。

(三)注重预防,强化整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全面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应积极行动,大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乘梯和用梯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电梯安全的社会氛围。

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质量发展纲要》),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县,根据省市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省《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以建设“质量强县”为目标,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重点,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纲要》学习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省《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皖政z2016{19号)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五进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解读《纲要》,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省局首届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者《质量安全征文》活动。

(二)质量管理培训。

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市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施行20周年纪念宣传系列活动。

(三)开展计量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缺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计量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度宣传活动。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服务活动。由计量所牵头,组织技术人员形成“计量门诊小分队”进社区开展计量器具(血压计、电子秤等)免费检定活动,同时宣传如何识别作弊电子秤,提高人民群众识别能力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开展认证专项检查。

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施行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重点检查获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和出具虚假报告,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等。

(五)开展纺织纤维制品检查。

重点检查絮棉制品的纤维含量、填充物质量和安全性能指标,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活动,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结合“中秋”、“国庆”两节特点,组织对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

(七)开展食品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重点针对中秋节前月饼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规行为,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排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强化对投诉举报的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依法取缔生产黑窝点,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组织开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汽车制动液、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等专项打假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在“质量月”活动中,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把“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务求实效。

篇五:安监局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方案
2016煤矸石开采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在全县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乡、乡、乡等开采煤矸石(含碳页岩)秩序混乱,同时存在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开采各类矿产资源行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切实推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平安,根据国务院、省、市打非治违和县政府“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为调度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开采煤矸石(含碳页岩)开采秩序进行专项整顿。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煤矸石(含碳页岩)开采秩序专项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非法加工和运输、破坏林地、严重污染环境、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和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顿范围及任务

整顿范围:所有煤矸石(含碳页岩)开采企业和个人。

主要任务:一是打击非法开采、加工运输煤矸石(含碳页岩)行为;二是规范煤矸石开采、加工运输秩序;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专项整顿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安委会成立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矿管局局长、乡乡长任副组长,县矿管局、县水保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交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水利局、县商务局、乡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钟保华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负责本次专项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煤矸石矿山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制度执行落实及“三同时”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侵占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环境、污染环境及其他违法行为。

县水保局:负责依法查处水土流失及其他违法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破坏植被及其他违法行为。

县交运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运输许可证、擅自改装车辆运输煤矸石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煤矸石车辆。

县矿管局: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

乡、乡、乡等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煤矸石开采秩序的巡查,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积极配合有关职能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煤矸石开采秩序专项整顿工作。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顿从10月开始,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整顿。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提高对煤矸石开采秩序进行专项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强化领导,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顿达到预期效果。

(二)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此次专项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抓,负总责,真正做到领导有力、组织周密、措施有效、责任落实,形成各方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沟通,强化协调。专项整顿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工作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与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四)加强巡查、严厉查处。乡、矿管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村、组国土监察信息员、地质灾害信息员的作用,对非法开采煤矸石和非法运输加工销售煤矸石等行为要及时报告,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矿管、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开采煤矸石和非法运输加工销售煤矸石行为,还要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及黑恶势力。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确保全县煤矸石开采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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