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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1    阅读:

乡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第一篇

XXX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

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切实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根据西双版纳州综治办《关于迅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西综办明电【2014】25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综治办牵头,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组织镇直各部门和村(街)的干部,动员全镇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排查整治重点领域治安秩序,全面深化行业、企业、村居、单位、农村平安建设,努力提高平安XX建设的整体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安定有序,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全镇范围内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全镇综治与平安XX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有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社会治安落后村居和重点地区面貌明显改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力量进一步整合、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健全,普法、治保、调解、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软、散、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犯罪问题得到依法处理,各类痞霸分子得到有效打击;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防范体系更加完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群众对全镇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确实加强对全镇集中排查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工作的领导,调整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派出所所长

交警中队长

司法所所长

四、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重点地区和部位。治安管理复杂的城乡结合部、企业、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

(二)重点领域和行业。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市场、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及重点村居;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其中的各类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涉枪涉爆等重点行业。

(三)重点群体和矛盾隐患。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赌博等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治安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等重大矛盾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

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要充分运用基层工作力量和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摸清、摸全、摸透,并逐一核实,统一汇总,分类梳理,登记造册。

(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的情况,组织专门力量,逐人、逐事、逐案进行分析,科学评估风险。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要派驻工作组,进点驻扎,蹲点整治。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

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牢固树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切实加大“技防xxx”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快建立镇技防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技防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转,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技防功能充分发挥。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治乱”与“治瘫”、“治软”有机结合起来,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和综治办进行整顿,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改变其软弱涣散的面貌,不断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的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深入推进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整合社会防范资源,构建防范打击犯罪的铜墙铁壁。

(五)完善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切实完善和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

敦仁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全市、全区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区综治委《关于印发〈2014年平安涪陵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4年涪陵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敦仁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将其作为今年平安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安排部署。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个地方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那个地方”的原则,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范围是乌杨树1号- 22号;整治重点是盗窃违法犯罪活动。

工作目标:一是重点地区(部位)的抢劫、抢夺、盗窃、扒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立案同比明显下降;二是重点地区的黄赌毒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安秩序混乱现象明显好转;三是重点地区的重大治安、交通、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四是重点地区的社会管理、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动态管控社会的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治安管理防控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治地区的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嚣张气焰,使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案件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海陵厂片区的社会治安稳定,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配合、支持整治工作,努力在全辖区形成打击盗窃、抢劫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

(二)界定挂牌整治地区范围,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地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开展清理登记,通过定人定位,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将无工作的、无固定收入的、有过违法犯罪纪录的纳入高危群体实行重点管控,运用多种工作手段掌握其动态。同时,在流动人口中设立治安信息员、治安耳目等。

(三)通过对辖区居民的座谈走访、案件梳理,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找准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对案件高发地区,采取技防和人防,重点路段、路口采取蹲点伏击;加强对兴华花园一带及沿线社区的巡逻防控,针对发案时间由民警、警务文员、治安协勤、社区巡逻队员、兴华花园物业保安等组成巡逻防控小组,加强对兴华花园一带及周边进行治安巡逻防控,做到打防管控为一体的整治体系。

(四)集中优势警力,攻坚克难,切实加强侦查破案,主动出击,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对群众举报、报警反映及工作中发现的“一盗两抢”案件线索,要依法、及时立为刑事案件,并迅速进行调查、侦办。对在侦的“一盗两抢”案件,要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加大侦讯力度,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力求取得新的战果。

四、实施步骤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一)排查梳理阶段(2月21日至3月5日)。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对问题进一步梳理,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逐一亮牌挂牌整治,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至10月20日)。对挂牌的整治地区,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

整治。按照边整边建的原则,建立健全治安防控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1日)。市、区整治办将对其挂牌整治地区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街道应先按照要求和检查标准进行自查总结以做好迎检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为民生工程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排查整治的全面工作,在组织领导、工作部署、经费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协作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实行“一个重点、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整治方法,多方联动,集中整治。要坚持每月对挂牌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措施,有的放矢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作,整体推进。街道整治办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综治办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把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打方针,以打促整、以打促治,解决突出问题、严密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民政、市政、综合执法、司法、文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发挥应有作用。

(三)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坚持实行公开亮牌整治。借助报刊杂志、街面和社区宣传栏、标语、宣传单、《致居民的一封公开信》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整治工作进社区、进街巷、进楼院活动,通过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发放公开信、问卷调查、法律咨询、有奖举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成果,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邀请群众监督员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以检验整治效果。

按照全市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结合当前我镇社会治安形势,为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改变部分村居治安问题严重的实际状况,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1. 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2. 全镇案件发案数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5%以上;

3. 突出治安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得到有效整治,群众满意;

4. 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 群众对挂牌整治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6. 建立完善重点整治村居成效巩固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月21日至12月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4年2月21日—3月5日)

按照区综治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的通知》(津综治办〔2014〕4号)要求,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和各村居,认真开展好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4年3月6日—10月15日)

各村居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和工作指标,迅速召开部署会议,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整体推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治理突出问题、打击违法犯罪、严密治安防范、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变治安面貌。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排查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范围通报,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确保

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4年10月16日—12月20日)

各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挂牌整治地区进行自检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镇综治办组织对排查整治工作以及挂牌村居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总结,检查验收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各村居要通过分析警情、关注舆情、走访群众、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等方式,真正把刑事案件高发、治安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排查出来实施整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重点治乱、惠及民生的决心和力度。排查中,一是防止避重就轻,坚决杜绝“为摘牌而挂牌”等弄虚作假现象,对各村居排查结果镇整治办要及时予以核查;二是坚持滚动排查,对整治工作中新发现的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挂牌,开展整治工作;三是搞好回访检查,对发现问题反弹、工作滑坡的将直接重新列为2014年挂牌整治单位继续整治。

(三)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各村居要坚持综合施治的一贯原则,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在宣传发动方面,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走访行业单位、入户进行宣传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整治工作,做到“开门整治”;二是在综合治理方面,要切实做到综合施治,不能单就治安问题而整治治安问题,而应兼顾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市容秩序、校园及周边秩序等其它民生问题;三是在具体行动方面,挂牌村(社区)必须配备专职社区民警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有效整治治安问题,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四)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导向。各村居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利民政策、落实利民措施,把解决和改善挂牌整治地区人民群众民生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抓落实,特别是要重点帮助在生产、生活方面有困难的村(居)民和流动暂住人员。在就业上,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在保障上,健全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劳动争议,不断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在服务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培育文明健康的文化生活。通过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排查整治的成果,不断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

(五)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以固化,以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党政领导机制、综治牵头机制、部门协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奖励惩罚机制以及滚动排查机制,真正做到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从而破解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和难题,继而实现整治一个地区、改变一个地区,巩固一个地区、造福一个地区,确保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同时,在长效机制建设中,要不断加强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和社区警务室建设,整合力量,形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整体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担起本地区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在排查上,要深入细致。各村居要进行全方位、滚动式排查,真正找准本辖区的突出问题;二是在整治上,要及时斗硬。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治,坚持实行“一个重点、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综治办要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解决突出问题、严密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设办、国土所、民政办、司法所、文化站、工商所、安办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其它平安建设和综治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参与,发挥应有作用。

(三)强化督检。镇综治办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挂牌单位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四大行动”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保障到位、效果明显的村居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村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通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四)加强宣传。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宣传活动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村社,贴近群众,倾听民意,为民服务;宣传活动要与平安嘉平、法治嘉平宣传活动结合起来,深入重点村居,宣传防盗、防抢、防诈骗、防火、禁毒等基本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自防意识和防范水平,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特别是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要与宣传办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街面、村居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开展排查整治的坚强决心,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措施、战果,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的强大合力。

(五)灵通消息。各村居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按照“日常情况定期报、重要情况随时报、突发情况及时报”的原则,按照要求及时、主动的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按要求上报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报告:1.在2014年3月31日前,各村居上报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在2014年12月16日前,各村居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2013年度首南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关会议精神,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我街道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综治委统一部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局面,着力解决开发建设项目多、人流物流密集、流动人口聚集地区、重要公复场所等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平安首南”建设,努力争创平安先进街道。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治安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根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充实加强,常态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细致地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对辖区内容易发生治安问题部位、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之地出租房屋要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通过基层社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相关情况将列入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公安派出所要对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之地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星级宾馆等重点部位,容易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事故的涉爆涉枪、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等重点场所,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批发市场、物流运输、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

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案件多发高发的地方,全方位进行摸排调查。通过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及组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切实把本地治安乱点的基本情况搞清楚,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并实行动态排查控制。

(二)扎实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公安派出所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重点地区,由街道综治委牵头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拟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对被确定为市级、区级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要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工作组进行驻点督导。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由街面巡逻网、社区群防网、重点部位监控网、卡点堵截网、区域协作网组成的动态治安防控网络,有效挤压犯罪活动空间。治安巡逻队、两抢队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志愿者和民兵应急小分队等群防群治力量,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公安派出所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开展巡查、盘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综治科要在2013年度完成街道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街道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村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把治害、治乱与“治软”、“治瘫”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发挥专群结合优势,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抓好“和谐促进工程”等多种有效载体的完善和普及,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要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切实做好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教育、管控、帮扶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今年全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和启动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主要是研究制订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基础性大排查,有针对性地落实打击整治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整治阶段(3月中旬至4月底)。主要是围绕排查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进行深入排查,实行重点整治、驻点整治,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力求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尤其是对区级治安重点地区,要详细制定方案,集中力量大力推进各项整治活动,实行该地区治安状况明显改观。

第三阶段:源头治理和完善机制阶段(5月上旬至8月中旬)。 主要是由街道综治委牵头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滚动排查、滚动整治;针对排查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和源头治理;及时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8月下旬)。街道综治委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总结验收,确保专项治理效果明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街道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筹组织、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016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第三篇

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切实解决当前我县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创建蓝山和谐、平安和可持续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自5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居三中全会精神,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收缴土枪土炮和大量法爆炸物品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摸查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严惩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全面收缴土枪土炮、非法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过整治,少数农村地区治安状况不良局面明显好转,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各种不安定因素和隐患明显消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治安大局和谐稳定和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唐小明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海潮,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席晓刚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吴忠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梁社忠,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彭忠奖,县公安局副局长成乔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少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雷玉明,县司法局副局长欧阳任昌,县财政局副局长段忠生,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党组书记陈流现,县民政局副局长黄邵武,教育局副局长李劲松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忠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乔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电话:2213216)。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和考评考核工作。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村痞村霸和恶势力、宗法势和猖獗,把持或对抗农村基层政权,经常引发宗族械斗、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制造、私藏爆炸物品、非法持有土枪土炮和管制刀具;各类刑事犯罪逃犯长期藏匿乡村,对抗抓捕;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等问题突出;爆炸、投毒、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多发;损毁林木和农作物等违法犯罪严重;涉农伤农犯罪行为、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窝藏赃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邪教和利用邪教进行非法活动情况严重;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是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问题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人员:农村地痞、地霸、市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把持农村政权的恶势力头目和骨干成员;宗法势力的首恶分子;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等违法犯罪人员;大量法制造私藏爆炸物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人员;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吸食毒品等人员。

(三)整治的重点乡镇(村):根据县政法部门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初步确定以下乡镇(村)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新圩镇、竹管寺镇、毛俊镇、土市乡。

五、责任单位

各乡镇、办事处以及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工作责任单位。

组织部门: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宣传部门:组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和强大舆论导向。

综治委:组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县乡两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做好督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

公安部门:组织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破获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打掉有影响的黑恶团伙,抓捕和追回一批逃犯;组织公安机关收缴土枪土炮、非法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并及时做好销毁工作;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督促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快捕快诉。

人民法院:提前介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做到快审快判。

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和司法教育工作,以公检法司四部门名义联合出台和发布《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颁发的《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安排相应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法采矿场点和烟花鞭竹地下作坊进行专项排查和重点整治,会同公安机关收缴非法爆炸物品。

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护工作,严防涉及农村留守儿童被侵害事件的发生。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全县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为平安农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5月20日-5月31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农村社会治安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乡镇村组,拉网式摸底排查农村治安问题。工作任务:一是要对调查反映的一般治安问题和纠纷,及时予以查处和调解。二是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并搞好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基础材料。三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确定县、乡镇二级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登记造册分别报县、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6月1日-6月15日)

各责任单位要把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动员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新闻发布会。三是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月活动。四是要始终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司法机关以公检法司四部门名义联合发布《通告》。要通过发布通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播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6月16日-9月30日)

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区域,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分工合作,协同配合,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收缴危爆物品,破积案、打现行、追逃犯,快侦快捕快判,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对治安状况长期混乱或经过整治又出现反复的市级和县级重点整治村,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重点承包整治或派出工作驻点整治,限期整改。四是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上报县整治办,由县委县政府派出工作组,驻地督办,必要时集中人力,重点攻坚克难,确保整治到位。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10月1日-10月20日)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积极探索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思路、新举措,建立健全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村支“两委”和治保、调解组织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中的基础作用。二是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深入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依靠群众、专群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严打整治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农村刑事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抓基层、打基础的原则,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建立群防群治、专群结合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工作格局。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10月21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县委督查室、县综治办、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根据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行劝战果和整治成效,分类考核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县地处湘粤交界之地,农村人口比重大,部分地方民风强悍,特别是新圩镇、竹管寺镇、毛俊镇、土市乡等地大村大姓多,宗族和边界纠纷多,农村违法犯罪活动频发,聚众械斗事件时有发生,土枪土炮、非法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仍大量存在,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维护蓝山社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及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抓,精心组织,把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工作取得实施,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蓝山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与各村(居委会)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把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对于排查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问题已经暴露,却没有开展整治或整治不彻底,导致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半年内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纠纷械斗的,必须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追究。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治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治安面貌。一要把治“乱”与除“恶”结合起来。要把“打黑除恶”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打早打小,严厉打击各类横行一方的流氓恶势力团伙,防止其坐大成势,并以此为突破口,破大案、追逃犯,有声势、快节奏地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力,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二是把治“乱”与治“本”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社会治安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把治“乱”与治“瘫”结合起来。事实证明,一个地方尤其在农村,治安不好、秩序混乱,又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往往与当地基础领导班子不团结、组织涣散、不起作用有关。因此,要大力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础组织建设,健全治保、调解、妇联等群众组织,切实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四要把治“乱”与治“散”结合起来。要把综治工作措施贯穿于重点整治工作的始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采取宣传栏、墙报、张贴标语、设置举报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重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四)部门协作,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面临的情况复杂,政法机关、组织、民政、教育、综治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治优势,同时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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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乡镇)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的工作办法 第四篇

各村(社区):

根据《2016年长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街道综治工作的现状,为着力解决突出区域性治安与稳定问题,力争实现“四个有效”,巩固提升“平安营前”创建成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刑事案件高发的营前社区实行重点整治,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指导思想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至关重要。各村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改善民生、保障民安,坚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坚持基层基础、实干实效,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区域性治安与稳定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为加快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整治对象

1、被长乐市综治委确定为挂牌督办的治安重点整治单位:营前社区(刑事案件高发)。

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综治副书记陈世招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黄永、派出所所长陈振翔、司法所所长陈宝美为副组长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抽调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段警及包村工作队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化解、打击、整治、管控、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要求,确保层层措施到位,环环责任联动,以严格的责任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工作目标(重点整治为期一年)

1、当地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刑事案件和盗抢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

2、有效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分类梳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3、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健全并发挥作用,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形成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格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

4、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妥善化解事关民生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平安营前”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同比提高。

5、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定期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对各类信访问题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化解稳控责任,确保不出现越级访、非正常访。

主要措施

1、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深入重点整治村居,认真分析当地治安情况,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和具体办法,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开展。要通过走访群众,向群众发公开信,制作简报、专栏,召开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群众反映,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件核实情况、登记造册、梳理归类、跟踪督办。

2、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季度分析制度,把握社会治安的特点及规律,及时解决突出治安与稳定问题。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在破大案、清积案、挖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及时开展针对性强、力度大、见效快的区域性专项行动。特别对“两盗”、“两抢”和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3、要完善基层综治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发挥综治管理员、平安中心户长和治安巡逻队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技防水平。

4、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平安营前”、“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减少漏管失控面,努力降低犯罪率。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要把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活动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对重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治安问题依然突出或未通过检查验收的,要给予综治黄牌警告,问题严重的实施一票否决。

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5月-6月):从实际出发,层层摸排,确定重点整治单位。

2、第二阶段(7月-10月):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和下派工作组、挂牌督办、明察暗访等方法,力争使突出区域性治安与稳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村每月汇报一次整治情况。

3、第三阶段(11月-12月):按照考评验收标准,对重点整治单位存在的问题逐项检查对突出区域性治安与稳定问题没有解决、社会治安混乱局面没有改变的,严格责任倒查,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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