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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1    阅读:

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口号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第一篇

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口号

1.不销售、不购买、不让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泰城蓝天。

2.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3.不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4.不放烟花爆竹,守护泰城蓝天。

5.不放烟花爆竹,共度绿色环保春节。

6.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发出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俭、环保、文明的春节。

严禁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第二篇

关于禁止在油库周围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知【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各友邻单位、各位居民:

重庆市大为能源有限公司蒿枝坝油库存有数百吨成品油,一旦引起火灾,将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值新春佳节之际,为确保你和你的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请各友邻单位、各位居民不要在油库重地周边区域(离厂区围墙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火灾,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敬请各位居民转告家中拜年的亲朋好友,看护好自己的小孩,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充天响爆竹。祝福大家平平安安、幸福安康。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为能源有限公司宣

2013年2月6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第三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烟花爆竹安全文明燃放宣传标语

1、烟花关系你我他,文明燃放靠大家【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2、安全燃放最重要,和-谐家庭大家创

3、限放规定牢记心,和-谐社会大家创

4、重点单位要远离,防范事故责任大

5、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6、不购买不放飞“孔明灯”、“许愿灯”

7、请到合法经营网点购买烟花爆竹

8、禁止购买、燃放大品种规格烟花爆竹

9、购买烟花爆竹请认准专用封箱签和防伪标识

10、请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用语,按规范操作

11、不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12、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禁止在人群密集区燃放烟花爆竹

14、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2016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活动方案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第四篇

为维护县城公共秩序,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切实做好县城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防范、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县城开展坚决打击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以解决烟花爆竹燃放扰民为重点,以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合执法,县、镇、社区三级联动,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建设文明卫生县城。

二、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为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南政告〔2016〕8号)规定的禁限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27日—2016年元月15日):

1、召开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制定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召开相关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

2、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常务副县长童琼英发表的电视讲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南政告〔2016〕8号)和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活动的公益广告。二是组织宣传车在城区巡回宣传。三是指派专人(城管队员和环卫工人)到大街小巷、菜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发放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的各类宣传资料1万份。四是县教育局组织南洲镇所有中小学校学生开展宣传,通过发动学生向其家庭进行宣传。五是利用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向全县手机用户进行宣传。六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机关干部职工、机关院落内的住户开展面对面、门对门的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或横幅。七是南洲镇动员组织各社区、街道居委会对其辖区内的居民开展上门宣传活动。

3、组织对县城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限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元月16日—2016年3月15日)

1、开展集中整治,取缔县城禁限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和零售网点。

2、按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和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值守和巡查。

3、严厉查处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着重抓好县城禁限放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劝阻、制止和依法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案例教育广大居民。

4、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畅通信息渠道,设立有奖举报电话(0737-5226810)。在集中整治期间,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处罚金额20%、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

5、组织对各部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开展进行督查,按月通报和及时查处,并向县监察部门就有关违法燃放行为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3月16日以后)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多种监管办法,巩固工作成果,确保不反弹。一是建立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评估监管水平,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二是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民政等职能部门要组成专业执法分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县城禁限放区内烟花鞭炮燃放管理的日常监管,采取分散执法与定期联合执法方式,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对落实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情况实行考核。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被动或严重后果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南洲镇要对整治工作制定考核办法,纳入对社区的管理考核之中,直接与经费及评先评优挂钩,进一步增强社区干部及社区民警的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实行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四、组织领导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成立南县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童琼英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晏再明、县政府办副主任周曙光、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曹小军任副组长,孔建新、周晓舟、陈跃进、陈文清、蔡远发、宋晓林、殴又保、刘胜茂、游涛、汪福礼、蔡伏田、罗学雷、郭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城监大队三楼(电话:0737-5226810),由周曙光任办公室主任,曹小军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方案具体实施中的综合协调、组织指挥、督查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大队)各抽调4人,县政府法制办、安监局、民政局各抽调1人,工作用车从县公安局和民政局各抽调1台。

五、部门职责

(一)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负责协调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审核有关法律文件。

2、县公安局:负责查处在县城禁限放区内违法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查处搭建灵堂架设高音喇叭播放哀乐扰民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阻挠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负责制定查处执法程序和处突方案;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在县城禁限放区占道搭建灵堂和出殡沿途抛撒花圈、花篮、冥纸、冥钞等影响市容市貌违法行为;负责取缔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4、县民政局:负责查处在县城禁限放区搭建灵堂举办丧事和违规土葬等违法行为;负责对灵柩、灵车及其他运输车辆(含送葬车辆)禁限放责任落实、禁限放宣传和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5、县安监局:负责取缔县城禁限放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点;负责禁限放区内不得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控管;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6、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县城禁限放区内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禁限放区内不得办理烟花爆竹经营工商营业执照的控管;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7、县环保局:负责监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架设高音喇叭播放哀乐造成的社会噪声污染技术参数,受理和处置噪声污染投诉,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烟花鞭炮燃放管理的通告》(南政告〔2016〕8号)和2条烟花鞭炮燃放整治的公益广告在县数字电视开机广告及换频广告连续播放2周,并派记者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实行跟踪报道,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

9、县信息中心:负责通过县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活动的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妥善处理社会各界通过县长信箱对烟花爆竹燃放整治的关注和投诉。

10、县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禁限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把禁限放要求、南政告〔2016〕8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及家庭。

11、南洲镇:负责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成立有党政领导、包点干部、社区、街道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等多层次参与的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制止等各项工作。

12、县监察局:参与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考核;负责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员的问责和查处。

13、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按月通报督查结果。

(二)县城禁限放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的参与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落实本系统内部“一把手”负责制和内部责任追究制,负责开展宣传教育和禁限放工作,对本系统所属人员及机关院内居民违法燃放行为进行教育、制止和处理;接受领导小组对本系统开展禁限放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认识,真正认识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是顺民情、体民意、重民生的举措,是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尽全力抓好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责任单位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进行深入广泛的发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和内容。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一律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群众的依法燃放意识。

(四)突出重点,整合职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沟通信息,自觉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确保措施落实。

(五)客观公正,严格执法。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民政等部门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占道搭建灵堂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这篇县城禁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活动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小学生森林防火保证书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第五篇

小学生森林防火保证书

为了保证冬季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学校防火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我保证做到:

1.、保证不玩火、不携带火种,没有家长的陪同,不私自进入林区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家长或打火警电话119。发生火灾一律不参与扑火。

2、劝阻家人上坟不烧纸,不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 不燃放烟花爆竹。

6、 爱护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1、对液化气钢瓶,不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2、和家长一起清理家中的危险物品,不在家中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不在重要通道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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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森林防火保证书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玩火、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 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 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 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保证人: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林区鞭炮不能放宣传标语】

××小学

××××.××.××

森林防火责任书职责保证书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莲海学校学生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森林保护,人人有责。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到位,特制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引导家长和亲朋好友以身作则。

三、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同学间,要相互监督,共同预防火灾的发生。

五、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提醒家长自觉将自家的墓地杂草清除干净。向家长宣传文明祭祀,如家里遇红白事等,确需要到墓地祭祀的,一般要在烧纸池内焚烧,特殊情况由两委成员带领灭火队员一并前往,要自觉备好灭火桶、铁锨等必要的防火、灭火工具。

六、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七、要积极学习护森林防火知识,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八、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村民或村委会报告,禁止学生参与围观或擅自参与救火。

火警电话:119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级:班主任签名:

莲海学校

2016年11月13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校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济南市经五路小学

2016年3月

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了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促进林业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结合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学校特制定以下责任状。

一、各班班主任为该班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对当前的防火形势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学生中切实做好有关森林防火知识的深入宣传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广大学生在做好自身护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学生在放学回家后,要告知其家长多看禁火令,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山火事故的发生。

四、在重点防火期内,严禁组织学生或学生自行组织外出郊游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组织学生扑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在本班开展火源(如打火机等)清查及校内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堵住火源,防止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火警报告电话:12119)。

七、各班在重点防火期内按照学校安排,切实落实“六个一”,即各班上好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办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给家长写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学生写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书写一条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组织学生每人植一株树。

八、凡因班主任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深入,导致学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或发生山火组织学生扑火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班主任各一份。

十、本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张石门小学(章) 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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