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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2    阅读: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方案
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第一篇

薛关镇纪检干部学习培训方案

根据上级安排,我镇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面结束,镇纪委班子得到全面加强。为进一步提高全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结合我镇纪检干部队伍现状,使新同志尽快进入角色,尽快熟悉业务,尽快开展工作;老同志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跟上形势,更好地履行好镇纪委职能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及反腐倡廉建设实际,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为重点,加强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开展我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学习培训,使全镇基层纪检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纪意识和政策观念进一步得到强化,思想政治水平、纪检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依纪依法秉公执纪的本领显著增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各村委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监督员)等。

2、培训时间:2012年1月14、15、16日,为期三天。

3、培训地点:薛关镇会议室

4、培训议程: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纪委监察局培训计划
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第二篇

纪委监察局培训计划

为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牵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干部工作“五种能力”有明显增强,工作水平起到全面提升,干部有的形象表率作用明显。【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显著增强。努力造就一支掌握党的基本理论、注重科学发展、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形象佳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全体党员干部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措施要到位,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主要内容

(一)学习教育方面

1、“三个代表”主要思想

2、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3、中央、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4、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5、区委有关重大会议和文件精神

6、《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7、办案工作业务知识

8、《党章》、党史

9、现代经济、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其它相关文件精神

(二)培训方面

1、年内安排至少5名干部参加中央、省纪委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班。【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2、对新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进行培训。

3、组织实施机关干部外出考察活动。

四、教育培训形式

(一)根据中共同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实施意见和贯彻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安排好教育培训活动。

(二)坚持正面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增强干部的光荣感,表现感和使命感。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新路子和新形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四)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

(五)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能过教育培训教材,进一步加深对自身道德素质提高、必要性认识,在自己岗位上和社会生活中做表率。

2016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和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业务骨干,经研究,特制订2016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每2月一课(自3月份开始)

二、授课人及培训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四、培训内容:

1、办案流程、证据获取、财务查账、谈话突破等内容培训。拟安排3课时,邀请上级纪委、反贪、审计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2、公文及新闻信息写作培训。拟安排2课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查信办案相关文书的写作,纪检监察新闻及信息稿的采集、写作和舆情研判等内容进行培训。

3、理论考核。以闭卷测试的形式,考核党纪法规及办案规程方面的内容。

4、实战模拟。根据案例,独立撰写初核或初查方案、草拟谈话提纲、撰写调查报告;随机编组进行模拟谈话、制作谈话笔录。

为确保培训实效和参训率,区纪委、监察局将对每次培训进行考勤。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每次业务培训。

2016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规范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行为,促进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基层纪委执纪监督能力和依法依纪反腐水平,为建设廉洁XX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促进全县基层纪委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制完善、队伍结构优化、履职能力提升、保障水平提高、制度约束规范,努力建设一支组织信任、各方信服、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各基层纪(工)纪委、纪检组(以下统称为纪委)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以下任务的落实:

(一)完善五项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各基层纪委在接受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的同时,自觉接受县纪委的领导,其中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

2.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完善反腐败协调体制。各镇(街道)党(工)委均要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党政办、监察、综治、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的协调会议,交流案件线索,通报办案情况,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

4.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任体制。认真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实施细则》(洪纪发〔2016〕75号)精神,各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协商后提出任免人选建议,报县委研究;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由县纪委提出建议人选,商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县委研究;镇(街道)及县直单位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由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提出建议人选,经县纪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纪委组织考察,县纪委监察局任免。

5.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体制。县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各基层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含纪委委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年度述职测评制度、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制度、回应处置网络诉求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四项要求,优化基层组织。

1.落实纪委书记“提位次”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各基层纪委书记无论资历先后,均排在副书记之后,列其他行政副职之前。

2.落实监察干部“全覆盖”要求。各镇(街道)要配备一名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行政监察职能。

3.落实纪委委员“足额配”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要按要求配备3-5名纪委委员,保证基层纪委有条件依纪依法开展信访调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县直纪委(不含纪检组)配备2-3名纪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作调整的要及时调配到位,并向县纪委干部管理室报告。

4.落实纪委委员“担实责”要求。基层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各基层纪委委员要主动履行所在纪委分配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信访调查、案件检查、集体审理、作风督查等工作。对于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纪委委员,所在党委、纪委要在评先评优、选拔推荐中予以倾斜。

(三)严格四项交流,净化干部队伍。

1.抓好定期交流。在同一镇(街道)领导班子中,纪(工)委书记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进行交流。县直单位纪委书记任职满5年且在48周岁以下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应当进行交流。

2.抓好履职交流。连续两年在全县纪检监察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中列末位的纪委书记,提请县委调整出纪检监察系统。

3.抓好信访交流。对于信访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建设、道德建设、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进行交流。

4.抓好问责交流。受到党政纪处理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一律进行交流。

(四)抓好四项措施,深化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三转”。各基层纪委要切实转职能,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主业;要切实转方式,强化再监督、再问责,创新立项监察、专项巡查、进驻调查等方式,提升执纪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转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群众信访,高效化解群众矛盾,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

2.抓好职责“瘦身”。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统一要求,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不得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审批。【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3.加强学习培训。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按照县纪委安排参加“两规”案件查办、案件审理跟班培训、信访跟班接待处理,不断提升执纪监督的实战能力。

4.强化知识测试。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对连续两次知识测评成绩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

(五)改进三项条件,硬化办案保障。

1.改进办公条件。各基层纪委应有一个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专门用于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电话机;配置一组档案柜,用于存放案件档案、信访档案和本单位管辖干部廉政档案。镇(街道)纪(工)委还应有1间设在一楼的信访接待(谈话)室。

2.改进办案装备。各镇(街道)纪(工)委应配置一套办案专用装备(含数码照相机、微型录音机、暗访摄录机),谈话室应配备一套监控设备。县公安局、教育局、交运局、水利局、卫计委等系统大、案件检查任务重的纪委可参照配备相关装备。

3.改进保密装备。各镇(街道)纪(工)委以及案件检查任务重的县直纪委应配置专用电脑、打印机、碎纸机、保密柜。

(六)健全五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

1.健全行为规范制度。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树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2.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围绕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六项长效制度、六项创新举措,有针对性地细化建立相关制度,切实抓好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3.健全执纪监督制度。健全信访接处、案件检查、监督检查、问责追责、案件审理、舆情处置等六项工作流程,用制度规范执纪监督行为。

4.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重点信访、重点案件、重点问责处理等结果按权限及时公开,开展警示教育,放大惩戒作用。

5.健全一案双查制度。对在案件查办、信访调查、监督检查等监督执纪问责中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基层纪委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相关要求,加强请示汇报;各基层纪委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活动要求。实施方案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后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各基层纪委对照六项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完善计划,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间、整改要求。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底前):各基层纪委针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发现不足进一步予以整改,并于11月底前对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典型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同级党委和县纪委。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纪委的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县纪委成立以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验收。活动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活动的宣传发动、学习讨论、督查推进,整改完善。各基层纪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要加强指导,督查推进。县纪委将于5月底、7月底、9月底前进行三次过堂检查和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重点单位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确保活动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2016年乡镇纪检监察考评工作方案
纪检委员培训方案 第五篇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85分)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查办信访案件,其中镇纪委完成3件、乡纪委2件。严肃查处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每个镇完成立案案件2件,每个乡完成立案案件1件。同时,各乡镇纪委每年至少要查办1起自办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民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公共资源交易中违法违纪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未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倒扣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5分)

6、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委、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城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以上计3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3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3分)。监督党委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强化对乡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积极配合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纪检干部轮训和纪检业务专题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以上计5分)。突出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以上计5分)。加强村(居)委会纪检组织建设,强化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教育培训材料等为准。(共计13分)

乡镇纪委要做到“四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以上计3分)。配齐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每个乡镇纪委都要配备1名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干事。(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要确保4万元以上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要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事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按220元/人/月发放到位。(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实地检查结果为准。(共计12分)

二、宣教、信息、调研工作任务(15分)

1.按要求征订、配备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宣教资料,并认真学习讨论的,以会议记录、征订记录等为准。(共计2分)。

2.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的,以文件、材料、会议记录为准。(共计2分)。

3.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纪检监察业务刊物、网站发表反腐倡廉内容稿件2篇以上,需见复印件。(共计2分)。

4.全年向县纪委报送反腐倡廉信息12条。以县纪委办公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5.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课题专题调研,并完成一篇以上反腐倡廉调研文章,以县纪委调研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6、乡镇纪委要在半年、年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纪委及对口纪工委。(共计3分)

三、加分项目

1、反腐倡廉单项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表彰,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10分、5分、3分。以相关表彰文件、奖牌、证书等为准。

2、完成立案案件查办任务外,每超办1件立案案件,加5分;若超办案件为自办立案案件,则加10分;若相关案件移送司法,则加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统计数据为准。

3、反腐倡廉相关稿件文章被上级官方纸质报刊杂志采用,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如被纪检监察系统网络采用,相应减半加分。以县纪委宣教室统计为准。

4、按要求参加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陪护工作,每10天每件(项)次加记3分。以县纪委办公室、干部室统计数据为准。

四、减分项目

1、反腐倡廉相关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扣10、5、3分。以文件为准。

2、本单位发现属大要案类的腐败案件未向县纪委及时报告并被县纪委查处的,或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扣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统计数据为准。

3、对辖区内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造成重信重访、越级访的每件次扣10分,若属越级集体上访的则每件次扣1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数据为准。

4、不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的每项(次)扣10分。集体活动不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以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不按时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报送相关报表、案卷材料的,每次扣2分。以县纪委各科室、各纪工委统计数据为准。

五、其它事项

1.评先评优实行“乡镇纪委没有完成查办立案案件任务”一票否决制度。

2.对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提拔或重用,特别优秀的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场)党政主要正职或部门负责人。对特别优秀的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纪委书记或副科级干部。

3.考评工作由各乡镇纪委将考核的事项形成材料,进行自查自评后,交县纪委核实或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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