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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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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开展检查方案 第一篇

山西新天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

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城县安全监督局关于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交安监字„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公司决定在全公司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查处违章违纪行为。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达到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去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二、 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3月20

三、 检查范围

全公司各生产车间,动力(锅炉、配电、污水站、制冷站)车间,研发部,品管部,物控部(各库房),餐厅,行政办公场所,职工公寓,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新旧厂区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

四、 组织领导

为组织协调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局,直接指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解决突出的问

题。

组 长:苏斌林

副组长:郭计和 苏 蔚 刘树祥 王名荔 康福堂

汤芝平 王雪飞

成 员:樊爱花 庞亚文 闫云莲 李殿国 王军军

张小强 郭永富 李康龙 郑亚飞 褚丕明

郝彦涛 王利杰 侯福明 王一岩 梁 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协调工作。

五、 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方针的分解落实情况,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的执行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班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状等工作的实施情况,领导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执行情况。各部门、车间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规定的情况。

3、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包括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上岗人员的培训教育、新工的三级教育落实情况、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培训经费的保证情况。

4.生产设施方面。包括:(1)防静电跨接和接地的完好情况;(2)各类管线、阀门有无跑冒滴漏现象;(3)各排空阀、呼吸法、安全阀是否正

【开展检查方案】

常;(4)各类升降设备(电葫芦、电梯)的完好性;(5)动火工具(减压阀、气管、电焊机、焊线、焊枪)的完好性;(6)原料储存位臵、储存量是否符合要求;(7)各类用电设备有无故障和缺陷;(8)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处于完好可用状态;(9)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计等计量器具的完好情况;(10)各类防护罩、护栏等安全防护装臵是否可靠;(11)各类放料管线、抽料管线的可靠性; (12) 玻璃液位计护罩的完好情况;(13)报警设施、气体探测设施的可靠性;(14)库房、车间的通风是否有效;(15)车辆禁止进入防火区和阻火器佩戴情况;(16)试剂存放是否规范;(17)实验仪器、设备的存放和使用是否存在风险;(18)食堂、宿舍、活动中心、图书室等区域的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违规违章行为纠正。隐患的日常安全检查整改是否落实,重大危险因素监控是否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6.特种作业规程的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等作业的审批,对生产、设施、人员、工艺等的变更审批及变更后的风险分析和评价。

7.现场作业方面。杜绝违章作业、脱岗、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情况;加强现场管理,对“跑、冒、滴、漏”现象的治理情况。

8.物料安全与危害告知情况。是否对属地内化学品储存定期巡查,建立应急处臵和隐患上报程序。化学品的“一书一签”、岗位上MSDS资料配备是否齐全,是否进行了化学品的危害告知(周知卡)和职业危害安全警示说明。【开展检查方案】

9.安全投入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类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到位。各种防护用品是否定点存放,登记使用情况并建档。定期检查其完好性、可用性。

10. 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修订、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情况。

11.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加强事故查处,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 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施工现场的监督、安全协议的签订、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及人员对相关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制定有效的防火、防冻等措施。

【开展检查方案】

13. 保卫部门加强对外来人员和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厂内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禁烟制度等安全要求的告知,加强机动车佩戴阻火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对全公司的巡逻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故发生,并按要求做好详细的记录。

14.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各用工部门、车间对外来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及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情况。

15. 物料采购安全管理。采购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向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化学

品的运输需签订转运协议并办理运输通行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16.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情况。

六、 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各部门、车间组织自查、公司安环部监督检查、公司督查组综合检查、以及接受省市县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部门、车间自查要做到全方位覆盖。各单位要将检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起来,明确本单位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将其纳入检查范围,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自查及整改结果经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全部做记录,并在安环部备案。

(二)检查组要做到全方面的覆盖。公司检查组要按照分工不同,做好所查范围和所属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积极督促所辖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检查形式要做到不断创新。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到综合检查、季节检查、突击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相结合,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一盯到底,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和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县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各部门、车间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多发期这一特殊性,第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位

关于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开展检查方案 第二篇

关于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各部门:

根据岭南集团《关于开展经济合同大检查的通知》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酒店对外经济业务活动的运作,提高经济合同的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经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酒店决定,在上半年与集团同步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酒店成立经济合同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合同专项检查的组织、指导、实施工作。

组长:方中东(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副组长:张宁辉(副总经理)、刘东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沙浪淘(财务总监)、胡琳(总经办主任、公关经理)、韦星南(党工团办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江文超(工程总监)、雷晓红(物业总监)、方瑞界(饮食总监助理)、梁恩文(采购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韦星南兼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的范围

检查的范围为各类经济合同,重点是检查购销合同、物业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等。

三、检查的内容

(一)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方面

1.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经常性经济行为,如OEM对外合作、物业出租、销售、采购等是否制定有相应的合同规范;

2.制度是否符合经济交往和内部管理的需要;

3.制度是否标准化和流程化;

4.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合同签订方面

1.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经济事项往来是否及时签订了书面合同。

2.合同签订是否符合集团发展战略、是否具有经济性,如是否存在商标许可违背集团品牌管理规划等情况。

3.合同主体方面

(1)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和信用;

(2)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营业资质,近期审计报告、银行存款、保函等财务状况证明,相应生产流通许可证。

(3)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是否公平、公开、公正,符合

招标条件的,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合同相对方,合同实际签署相对方是否与中标单位一致。

4.合同内容是否完善

(1)合同是否包含以下主要条款:合同双方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条款;

(2)合同条款的设置是否明细周全,具体可行,如OEM合作合同中,原材料的提供及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是否明确,OEM产品的生产设备、工艺、质量、规格、检验、验收等有关的标准是否写进合同;

(3)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项或漏洞,承需整改的,重点包括物业“低租长约”合同等;

(4)合同救济条款的设置是否恰当,如违约金约定能否有效降低合同相对方违约的风险,能否弥补我方的损失,合同争议管辖法院的选择是否对我方明显不利;

(5)合同措辞是否准确、严谨,有无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等存在歧义的词语。

5.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开展检查方案】

(1)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对等;

(2)格式合同、店堂告示中是否出现显失公允或霸王条款。

6.合同价款方面

(1)合同金额的确定是否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约价格是否以中标价格为依据;

(2)合同款项的收付是否及时、足额。

7.涉及商业秘密的,是否有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8.涉及知识产权的,是否有对只是产权权属作出明确界定,是否有对只是产权的保护条款。

9.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

(1)是否按规定使用了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检查方案】

是否按规定办理里备案手续;

(2)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

(3)是否存在黑白合同的情况;

(4)合同签订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5)是否按规定程序用章和签字。【开展检查方案】

(三)合同管理方面

1.是否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及落实隐患整改。

2.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是否到位。当合同相对方出现预期违约现象时,是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当合同相对方出现实际违约情况时,是否及时采取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

3.对合同缔结、履行、解除和终止过程中存在的失职行为是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4.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降低质量标准、未经集体决策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用的情况;

5.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完善。

(四)合同纠纷方面

1.是否存在因合同约定不明引起的合同纠纷;

2.是否存在因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引起的合同纠纷;

3.是否存在其他因合同管理不完善引起的合同纠纷。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大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2月下旬—3月中旬)。各部门要对照检查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针对查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并做好整改。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纪检监察室。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2012年3月下旬—5月上旬)。在各部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将由酒店经济合同检查小组牵头,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复查整改阶段(2012年5月中旬—6月上旬)。各部门要对自查和酒店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及时堵塞漏洞。

2016年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共2篇)
开展检查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为统一部署全区2016年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结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建有尾矿库的企业和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注重保障环境安全特别是饮用水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

(二)非煤矿山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继续抓好采石场等非煤矿山的管理和整顿工作,深入到采石场、石灰窑等,进一步加强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检查其他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7月15日)。根据区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情况、联络员名单等报送市局。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至9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将大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要结合区政府部署的检查和督查,或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交叉督查、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辖区内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对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每月10日前向局环境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度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局环境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局,并做好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督察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阶段(9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要于9月5日前向局环境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境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和《2016年环境安全大检查汇总表》(附件4的表1、表2、表3)。局环境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2日前汇总上报市局。

四、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不断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置各类事故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安全;要将大检查纳入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乡镇(街道)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合理确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备精干力量,扎实完成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对存在问题的督查督办。各部门、各单位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各项工作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未开展大检查或检查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有利于大检查的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做好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布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2篇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辐射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全,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全综合检查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应落实核与辐射全监管“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指导精神,进一步深化辐射全管理,全面消除辐射全隐患。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掌握我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现状,清除辐射全隐患;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全意识,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提升我区辐射全管理能力。为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家辐射全法律法规,打下坚实基础。

各部门应落实核与辐射全监管“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指导精神,进一步深化辐射全管理,全面消除辐射全隐患。

二、检查范围

对全区工业、医疗等领域使用(含收贮)Ⅴ类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其它Ⅰ、Ⅱ、Ⅲ、Ⅳ类放射源和Ⅰ、Ⅱ类射线装置由上级环保部们统一部署。

三、组织方案

为确保全区核技术利用辐射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辐射全领导小组)。

四、检查内容

彻底排查核技术应用单位,不留死角,提高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固有全性。对经监测,防护设施外辐射剂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责令停止辐射工作。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应实施强制退役,彻底消除辐射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核技术应用单位存放有废旧放射源的,责令其交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贮存。废旧放射源使用单位不得借口收贮费用等问题,拖延送贮。无主放射源和破产、停产、特困企事业单位放射源的收贮费用可向省环保厅申请减免。

1.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行为,杜绝无辐射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超越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从事辐射工作,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拆分审批、久拖不验”行为。在化工、压力容器制造、勘探、矿山开采、乡镇和社区医院等可能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一次全行业普查,进一步核查放射源、射线装置底数,要求各单位填报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账,杜绝无证运行情况,保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发证率的“两个100%”。没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账应进行零申报。应责令无许可证、许可证超期和超范围,仍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立即停止辐射工作,办理辐射全许可证。

2.提升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全管理水平,增强守法的自觉性。认真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全管理记录,对没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账以及年度评估报告的单位,应提出整改要求。继续开展辐射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全意识,促进辐射工作人员档案建立,逐步完成人员培训以及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3.大力推进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继续摸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底数,采取培训等方式宣传配备辐射环境监测设备的必要性,全面推进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开展辐射监测。

4.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全管理系统,规范辐射全监管程序,提升辐射全管理能力。

五、检查进度排

此次专项行动拟分四个阶段:

1.部署准备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做好综合检查的资料、培训等部署准备工作。制定并印发全区综合检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召开全区综合检查工作会议,排部署综合检查工作;印发综合检查用表格。

2.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6月1日-7月15日,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利用1个半月的时间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针对各核技术应用单位自查情况逐一进行检查。我局应全面清查本辖区核技术应用单位现状,根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结合近期新建项目,对造纸、制版、化工、乡镇和社区医院等行业逐家要求申报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情况,没有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要求其零申报。对使用、生产、销售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查发现的辐射全隐患,各执法监察人员须明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要立即上报综合办。对辖区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做出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履行了法律法规、基本履行法律法规、未履行法律法规四类。评价细则另行通知。

区环保局将在7月10日前上报现场检查报告。

3.督查总结阶段。2016年8月1日-10月31日,区环保局将对核技术应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于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区环保局将依照有关程序报市环保局并根据有关法律并予以处罚。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同时将对区环保局分组交叉督查综合检查情况,采取单位抽查,资料审查和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价,确保本次检查效果。

此次综合检查是也对我区环保部门辐射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一次考验。各部门应团结协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统一行动。

2016司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3篇
开展检查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央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省、市、区也陆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区统一安排,从2016年6月至9月底,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范围:

此次集中检查的范围为:各科室、处、所、中心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各科室、处、所、中心履职情况

是否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省、市、区会议精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效开展。

(二)各科室、处、所、中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办公环境是否安全;防汛防盗防火防暑硬件设施是否齐全;水电线路是否老化;从业人员是否参加相关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各科室、处、所、中心都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公布。

(二)检查督导。区司法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制定具体方案,加以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对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以生。

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处、所、中心要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和“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以下简称“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总体安排,我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三心一区”和“四个”宏伟目标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重要抓手。通过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提质增效优中快进”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来,提升素质,推动思想解放,激情跨越,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解放思想、激情跨越,加快‘三心一区’和‘四个’建设”为主题,在局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举办辅导报告、座谈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带头,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同时,主动面向基层党员搞好十八大精神传达宣讲,要与结对社区积极开展共建联学活动,积极指导基层开展学习。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及公益视频广告征集活动,扮靓我局文化走廊,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好“建功黄金期,展现新作为”劳动竞赛活动。

(二)抓作风。积极参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端正文风会风。充分发挥党代表、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基层工作日志记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项目制管理、方案化操作”工作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抓好立项项目的分类管理、分层指导工作,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做好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抓好决策落实督查、专项督查、项目督查、舆论督查、目标督查、作风督查。将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与完成全区、全市目标任务情况挂钩,做到同步考核,评比表彰抓落实促实干的责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抓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庸、懒、散、软、奢”行为,把违反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加大服务工作品牌创建力度。将现有工作品牌分为成熟品牌、在建品牌和培育品牌,实行分层管理。做好2016—2016年工作品牌认定工作。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推介基层党组织特色创新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做好支部(总支)换届工作,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工作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31日前)。组织认真学习省、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内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在我局迅速掀起“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狠抓落实。我局“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先进个人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推介,予以表彰。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自我教育管理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筑精神高地,全面提升我区社会道德水平,为建设“三个中心”、“四个”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好道德讲堂

我局重点要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关联度高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全年开展4期道德讲堂,在发挥作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二)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行业推开,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人大评议”等活动为抓手,增强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力争使教育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俗读本、文艺作品、论坛讲座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风尚。

(三)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动,反对铺张浪费。在参与文明城创建和维护过程中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开展“网络文明”行动

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现象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在网络环境中文明素质和减少不文明现象为目标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志愿传播活动,引导人们不信谣传谣,为我区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仅要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更要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不要拉大旗,做过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实施步骤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

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传发动及问题梳理。按照区文明委要求,制定下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科室、所、处、中心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9月)

各科室、所、处、中心要开门纳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12月)

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鲜活事例,加强评论引导,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部署,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纠政风行风,建设廉洁司法、诚信司法相结合。各科室、所、处、中心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社区网格员和宣传栏的作用,加大教育力度。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要把此次专项活动纳入社会管理,加大重大公共政策得到的影响评估,确保工作常态化、成果长效化。健全机制,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要把专项活动和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立功受奖重要依据。

2016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开展检查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样式见附件1),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

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16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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