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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5    阅读:

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0月25日全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年底前,尤其是“十八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排查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年底前,尤其是“十八大”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由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二、时间和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省《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五项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如实填写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4日至12月10日)。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2月1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12月11日至12月20日)。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督导检查事件另行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第四阶段:完善迎查(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和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查漏补缺,夯实整改措施,确保12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做好迎接市督导组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三、内容及重点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假劣酒专项整治和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区域性、特色食品产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整治。

(一)突出特点,严查重点食品。重点加强酒类、肉类、乳制品、禽蛋、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瞄准区域特色产业,严查重点部位。根据我区食品特色产业结构及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梳理情况,重点加强中小餐馆、季节性餐饮大排档、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幼儿园周边小餐桌和接送站等重点部位和特色区域性食品的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四、职责及分工

(一)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区农业局负责。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区所有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牲畜贩运经纪人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运西质监分局负责。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从原料进厂拿到产品出场生产全过程逐企业进行彻查,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处臵到位: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由区工商局负责。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和农村大集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由区食药监局负责。保障全区餐饮消费和保健食品安全,集中开展餐饮消费和保健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业厨房操作间、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情况,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病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伪劣食用油、不合格散装油、地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篇

白旄镇中心小学2014年度开展两节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沭教安字《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的通知》[2013]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当前正逢食品监管体制改革,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我校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层层抓落实,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在县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成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孙运盛任组长。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根据检查重点和任务目标,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品进货渠道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两节”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认真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数据。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作用,加强社会监

督和群众参与。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要强化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白旄镇中心小学

2014年1月3日

食品大检查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三篇

郑城镇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平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切实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时间及对象

此次大检查的时间为2012年4月28---5月4日,检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分工

本次大检查以 为组长, 为副组长,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中学、工作区、水利站、旅游办、农林办、畜牧兽医站等单位为成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大检查分组及分工如下(工作区负责排查本辖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康建民为办公室主任。

(一)第一组:兽医站牵头,农林办、水利站配合。检查定点屠宰场、农业生产、种植基地、农产品市场。检查屠宰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健全和落实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制度、是否检测瘦肉精情况、出场肉品是否经品质检验、是否经过检疫、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及病死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看农业生产基地是否使用禁用的高毒农药、是否使用添加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饲料原料、禽畜养殖、水产品养殖中是否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存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是否建立溯源制度等。

(二)第二组:工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重点检查生产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出厂食品批批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产品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如实记录出厂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第三组:工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检查经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以郑城村、魏庄村的主要干道食品经营户为重点,检查添加剂批发和零售经营户证照情况、进销货票据保存情况、销售的添加剂的标签情况,乳粉经营户进销货票据保存情况;检查大型超市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检查集贸市场肉类经营户,对上市肉类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是注水肉等重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销售

“染色馒头”、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第四组:由安监站牵头,旅游办、学校配合。检查餐馆酒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餐饮单位,曾子山旅游景区周边的饭店、等重点区域公共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台账和溯源制度,采购的食品和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存放、餐具清洗消毒、冷藏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的行为,是否有加工染色馒头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行为。检查公共场所提供食品的情况,包括住宿宾馆、网吧、提供的食品,检查其提供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是否存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是否保存采购食品的进货票据,酒水服务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要重点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五)第五组:卫生院牵头,安监站配合。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对保健食品专营、兼营店、各大连锁零售药店、性保健食品及成人用品店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是否索证索票、各种记录台账以及出厂检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随意更改功能、宣称具有治疗作用,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号是否存在冒用文号及虚假文号违法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检查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本次食品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抽调足够的监督执法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对所管辖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根据当前我镇食品安全实际情况,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尤其注重检查添加剂、明胶使用情况、乳粉经营情况、地沟油整治情况。

(三)加强通报,形成合力。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予以查处。

(四)5月4日上午各检查组把本组的开展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工作区负责把本辖区内各村:涉食单位统计表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与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四篇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查。按照食品市场准入要求,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坚决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责任单位:工商所、企业办

2、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检查。重点查处镇域范围内各大型超市、综合批发部、农贸市场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工商所、企业办、畜牧站

3、对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对镇域范围内餐馆、茶楼等餐饮场所卫生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责任单位:工商所、中心卫生院、畜牧站【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4、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对镇域范围内学校食堂卫生检查。责任单位:工商所、中心学校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犯罪分子。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摸薄弱环节,在8月18日前,组织力量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领导小组将于8月19日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物安全隐患;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乡镇形象。

3、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运用多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镇政府设立食品安全投诉电话,要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村、进社区、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五篇

武功县食品药品安全

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咸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大力整治食品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和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力争做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孔 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智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安

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李国鹏 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农林局、质监局、水利局、工商局、粮食局、商务办、食药局、畜牧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盐业公司等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智美同志兼任。

三、 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活动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及制品、辣椒及辣椒制品、酒类、保健食品、药品以及国庆节、中秋节群众消费热点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县城社区、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制售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公安部门“打四黑除四害”,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坚决防止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

(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食用农产品环节(由农林局牵头)

农林局负责: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

畜牧局负责: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工商局负责: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

粮食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质监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的食品重新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

工商局负责: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

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

4、餐饮服务环节(由食药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食药局、教育局、住建局负责: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示范店创建及量化分级开展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集中清洗企业的监管。

(二)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1、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

质监局负责: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工商局负责: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2、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

质监局负责: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

工商局负责: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

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

环保局负责:完善餐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度。

3、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由食药局牵头)

食药局负责: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整治“绿剑行动”,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工商局负责: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

4、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由商务办牵头)

商务办负责:牵头建立打击私屠滥宰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出一处,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严格加强对屠宰行业的准入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认真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确保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公安局负责: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

2016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食安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县食安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全县上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之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和消费维权,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22日。

四、宣传内容

(一)紧扣宣传周活动主题,加强宣传贯彻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业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养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着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

(五)突出抓好食品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各校要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堂、小卖部、营养餐的从业及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使依法、规范经营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堂、小卖部、营养餐从业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促进食堂、小卖部、营养餐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不断提高。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准确、全面地报道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形势和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充分报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宣传形式

1.举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校要在宣传周活动启动之际,组织举行本校的学校食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动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争当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志愿者;号召校园商家根据自身实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启动仪式前后可因地制宜安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等活动。

2.在校园媒体上开设学校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等校园信息平台上开辟《食品安全知多少》、《食品安全小常识》等专题节目、专栏报道,通过食堂消费体验、小记者采访、专家点评等媒体表现手法,展现食品安全领域热点解析、谣言破解、热门常识等多元话题,建立食品安全正面宣传长效阵地。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要悬挂、张贴主题标语、海报,指导学校师生员工树立健康、节约的饮食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3.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师生、家长、社会人士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成效,提升消费信心。

4.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以校内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专题展览、组织咨询、印发科普读物、参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5.开设专家讲座活动。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等讲座。为合法的社会公益组织进入校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供帮助。

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和广大师生对家庭、社区、社会的联动影响效应,组织学校志愿者利用休息日深入村社、街道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

7.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对学校伙食工作从业者、校内小卖部经营者等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加强专项培训,完善管理措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8.开展“校园商家承诺活动”,号召校内商家发起诚信倡议,签署经营承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9.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在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联系乡(镇)卫生院食品监管员组成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一次检查。一查校园内餐饮、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二查校园内食堂、小卖部等饮食场所是否规范;三查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是否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重大意义,由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前抓,要按照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校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主题,增强宣传实效,要注意提高宣传周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把握广大公众的兴趣习惯,采用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突出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树立敢于创新的宣传周活动风格,积极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要注意把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要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

  •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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