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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宣传语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6    阅读:

“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的宣传口号
金融知识宣传语 第一篇

1. 宣传普及靠大家,金融知识进万家;

2. 心贴心的服务,手握手的承诺

3. 服务有起点,满意无终点

个人贷款:

1. 清清楚楚贷款,明明白白消费

2. 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

3. 珍惜个人信用记录,合理使用个人贷款

信用卡:1.安全用卡,理性消费,精明理财,美好生活

2.个人信用要珍惜,避免套现和逾期

3.信用卡不是摇钱树,刷卡消费要适度

借记卡:1.安全用卡不转借,支付密码勿外泄

2.账务变动需留意,刷卡金额要核对

3.注意信息保护,维护用卡安全

银行理财:1.理财产品细甄选,合理配置降风险

2.正确树立理财观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3.理财非储蓄,风险兼收益;别人做介绍,自己拿主意

4.理财产品有风险,认真阅读慎重选

电子银行:

1. 安全使用网银,谨防网络诈骗

2. 密码操作勿泄露,不明网站勿登录

3. 不明信息勿轻信,网上支付要谨慎

自助银行:

1. 操作多一份留心,资金多一份安心

2. 设备存取多观察,小心偷窥和尾随

3. 吞卡吞钞需警惕,拨打热线人勿离

4. 前观后看捂密码,插口验机留凭条

代销业务:

1. 产品介绍要看清,谨防误导和误听

2. 风险牢记于心,投资量力而行

3. 依据个人风险偏好,合理选择代销产品

4. 看清风险提示,谨慎投资决策

防范非法集资:

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3.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负。

金融知识宣传手册
金融知识宣传语 第二篇

金融知识宣传手册

前 言

在今天的社会,大家都有切身感受,金融网络差不多覆盖了社会的每个角落,金融服务无处不在。金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金融的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公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又是金融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金融知识宣传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得到长足发展,金融在经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增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走入千家万户。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大大增强,金融知识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公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要求,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未来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不利于公民理性投资和享受现代金融服务所带来的便利。例如,公民对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接受能力较低,一些先进的金融工具如银行卡等难以推广使用;个人信用观念淡薄,消费信贷等具有巨大市场潜力和方便群众生活的个人金融服务产品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群众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力较差,非理性投资行为比较普遍,容易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现实生活中,群众因缺乏金融知识、风险意识不强而遭受损失的例子俯拾即是。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的沈太福非法集资案,使得众多非理性投资者遭受惨重损失。最近出现的手机短信诈骗事件,更是提醒我们金融风险无处不在。

编辑金融知识宣传手册,是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全民金融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提高百姓的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部分 央行职能名词介绍

[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

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宏观调控部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职责,都直接间接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央银行不仅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同时,也是百姓的银行。

[县支行职能]

在新形势下,县支行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的宣传、传导和信息反馈,做好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日常管理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2、推进辖内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支付结算与账户管理,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做好国库业务和国库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人民币管理、发行库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监测当地货币流通情况;推进县域和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使县域和农村充分共享现代金融服务。【金融知识宣传语】

3、监测辖内金融运行情况,分析评估辖内金融风险,配合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内金融稳定。

4、努力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金融发展,加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运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及和谐社会建设。

5、根据授权,履行外汇管理职责。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采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求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方针和策略的总称,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我国现阶段执行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求总量适当、结构合理、汇率稳定、传导畅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再贷款、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金融稳定]

金融是指有关货币、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总称。金融稳定是指金融运行的一种状态,在该状态下,金融作为资金媒介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金融业本身也能保持有序、稳定、协调的发展,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保持协调关系。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主要有: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必要时救助高风险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部门共享监管信息,采取各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协调监管政策和措施。

[金融监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新《中国人民银行法》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调整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将中国人民银行对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转换为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

职能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职责依法保留必要的金融监督管理权力。即直接检查权,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9种行为直接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建议检查权,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特定检查权,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人民币管理与反假]

人民币是我国目前流通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依法办理发行基金、金银和其它有价证券的保管、调运,负责损伤、残损人民币的兑换和销毁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是反假货币工作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培训和货币真伪的鉴定及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制贩假币的犯罪活动。

禁止下列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故意毁损人民币;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反洗钱]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为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积极推动出台《反洗钱法》,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体系;成立了反洗钱局,负责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组建了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等共同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遇有以下情况,社会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洗钱犯罪线索;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协助洗钱行为;金融机构不履行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随意泄露反洗钱信息资料等。

[信贷征信管理]

征信在本质上就是信用信息服务。“征信”的“征”可理解为“征集”,“信”可理解为“信用”,指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为了满足从事放贷等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客户信用信息的需要,依法采集、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活动。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管理信贷征信业是人民银行履行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经国务院批准中编办“三定”方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是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外汇的收支、买卖、汇率、结算、市场等实施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是我国外汇管理的实施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与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并称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大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涉及金融服务的业务主要有货币发行(现钞供应)、经理国库、支付结算和清算服务等。 [支付清算]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清算是指各种支付结算行为最终的资金交割。支付结算是商业银行为社会提供的一项基础性服务,包括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清算是人民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资金清算服务。人民银行对支付清算的管理职责包括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清算系统、协调清算事项和提供清算服务。居民个人如有汇兑、定期借记(代付水、电费等)、定期贷记(代发工资等)、借记卡等转账结算以及投资、理财需求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经理国库]

经理国库是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的重要职责。国库是指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机构,是国家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资金是维持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财力保证。人民银行国库机构主要负责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监督管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退付,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国债]

国债是以各国中央政府(或代表中央政府的财政部)为债务人,以国家财政承担还本付息为前提条件,通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行为。反映了国家与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式国债是指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主要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及社会其他投资者发行的储蓄性国债。其主要优点:一是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好;二是变现灵活,流动性好;三是利息免税。此外,凭证式国债是记名国债,如不慎遗失,可到原购买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第二部分 金融知识介绍

反洗钱知识

1.洗钱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称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2.洗钱的过程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复杂的金融交易洗钱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方法。洗钱行为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金融机构;二是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饰;三是归并

阶段,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

3.洗钱的危害

洗钱犯罪会对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一是使犯罪活动得以实现经济目的,并通过轻松掠夺的金钱,实现犯罪的恶性膨胀和恶性循环,破坏社会稳定;二是扭曲了社会资源配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动摇社会信用,对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四是干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五是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助长和滋生腐败;六是使社会财富大量流失。

4.洗钱的手法

洗钱的手法包括现金走私、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设立外资公司、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购买保险、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公司和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等多种手法。

5.反洗钱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监控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6.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反洗钱义务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应履行四项义务:一是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二是了解客户义务;三是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四是保存记录义务。

7.社会公众与反洗钱

反洗钱工作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公众应该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可以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1)有关通过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的线索;(2)金融机构不履行反洗钱义务;(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协助洗钱行为;(4)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随意泄露反洗钱信息资料等。

8.哪些行为构成“洗钱罪”,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这样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金融知识宣传总结
金融知识宣传语 第三篇

2014金融知识宣传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我行积极组织员工开展一系列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金融知识宣传语】

一 宣传前准备

1、成立宣传小组,成员如下:

负责人:姚瑞(营业部主任)

成 员:姬智雄、周燕、许璐、单博、李妮

2、印制宣传页,内容包括:“假币”收缴知识、银行卡使用知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知识等。

3、制作宣传条幅“普及金融知识,惠及百姓生活,共建和谐金融。

二、活动地点

【金融知识宣传语】

本次宣传活动分两组:一组为定点宣传,地点设在广场支行,二组为流动宣传小组,前往人流较为集中地地区进行宣传。

三、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2:00

2014年9月12日下午14:30—16:00

四、活动过程

1、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人群众讲解金融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政策法规的了解。

2、营业部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宣传金融政策法规

3、通过与社区的联合活动使金融政策法规更好的落实到人民群众中去。

五、宣传成果

此次活动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政策法规的认识能力,也让人们了解到金融消费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通过金融政策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同时也让我们银行人员更进一步了解金融知识,大家认为普及金融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这次活动提升了我行的社会形象。今后我们还将再接再历努力去认真宣传普及金融政策法规。

金融知识进万家”服务宣传月活动
金融知识宣传语 第四篇

【金融知识宣传语】

大连农商银行2014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大连农商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履职领域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国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印发<2014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大银监发[2014]41号)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立足大连农商银行金融职能,结合地域实际,积极探索金融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二、工作机制和责任部门

由于金融知识宣传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洪良

成 员:黄新林、宫晓霞、税秀清、鞠传敏、孙治军、李国建、刘作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

日常工作,包括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活动月期间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活动信息等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29日)。一是将银监局“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月活动方案转发各支行,组织辖内员工搞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传达银监会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精神,部署活动安排,准确把握活动要求。二是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并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三是制订本行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二)宣传阶段(8月30日-9月30日)。

1、活动启动当日。

启动日当天所有网点通过电子显示屏、条幅、拱门等载体,对金融知识和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安排专人进行金融知识讲解,开展活动宣传,扩大参与面,提高影响力。

2、持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支行要在营业网点内通过发放统一宣传资料,展示活动宣传标语,宣讲银行业务常识等方式,持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金融知识宣传语】

3、考虑我行网点县域居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贸市场、集市、田间地头进行宣传,扩大活动普及面及影响力。各宣传机构要及时向总行报送活动专报(附带图

片、视频等)。

4、整合相关资源,加强宣传报道。

(1)我行于2013年在官方网站上开辟了“金融知识宣传月”专栏,今年将继续发布防范非法集资等风险提示内容,进行日常金融知识普及。

(2)积极配合银监局做好弱势群体金融消费者调研工作,特别是农村网点扩大问卷调查范围,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关注弱势群体需求。

(三)活动总结阶段(9月10日,10月5日)。根据银监局文件要求,请各支行于9月10前报送8月30日开展的大型宣传主题活动简报等相关资料,10月5日将活动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总行综合管理部。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召开网点动员大会,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网点、每位员工。

(二)正确引导、掌握主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高度关注、掌握社会舆论动向和社会动态,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情况。

(三)及时总结,增强效果。各支行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工作,认真撰写活动报告(附带图片、视频等)。

长期以来,大连农商银行始终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此次方案也是大连农商银行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体现,加强了银行业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大连农商银行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提升了金融消费者对该行产品和服务的认识及理解,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总结
金融知识宣传语 第五篇

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

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普及公众的金融知识,提高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提升金融运用技能,构件和谐金融关系,9月份,我行认真贯彻执行银监局、省分行、市分行倡导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组织全员参与,开展以“多一份金融了解,多一份财富保障”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取得一定的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行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月采取的措施

1、加强宣传月的组织领导。为落实“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由总行统一部署,总行业务条线和相关管理部门及支行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组织开展主题为“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宣传的公众教育服务活动。

2、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为扩大我行防范金融风险知识的宣传扩面,让我县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的普及,我行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我行围绕防范金融风险的主旨,在全行网点利用LED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我行营业大厅内液晶电视播放短片,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投资理财等内容;三是由总行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我县乐天玛特门前,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向我县社会公众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投资理财、非法集资和电话诈骗进等内容,在提升我县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3、结合我行“123”工程,加强对农户宣传力度。我行将本次活动和“123”工程相结合,我行各网点按照“123”工程进度安排,在进村入户、进商入铺、进园入企的过程中,对照“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通过我行印制的宣传折页和宣传画对农户着重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和如何防范电话诈骗,加强了我县农户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提升了金融素质,获得了广大农户的好评。

二、我行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月取得的成效

1、提升了我行社会声誉。“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的开展,促进了金融知识进一步普及,提升了我县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拓宽了我行金融业务等产品的营销渠道,树立了我行品牌和良好形象,获得了我县广大百姓的广泛赞誉。

2、加强了我县防范金融风险水平。通过本次活动的有效开展,全面提升了我县公众金融安全意识,提高了公众金融知识水平,积极引导客户熟练运用银行金融服务,增强了消费者信心,为社会公众营造了一种懂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同时我行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公众的金融需求,这对于我行在下一阶段为公众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的金融知识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促进了我行创新能力。通过本次与客户近距离的接触,进一步了解到客户对金融服务新的需求,针对客户需求,我行将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创新经营模式,在贷款投放上以普

惠型贷款方式满足新农业经济发展下农业、农村、农民的贷款有效需求,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水利建设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下经营情况好、市场前景优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升了我行在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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