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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6    阅读: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第一篇

城关镇马村小学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规定》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张兴安校长为组长,寸忍利主任、王新梅、刘继科教研组长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张兴安

成 员:寸忍利、王新梅、刘继科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于10月14日,通过教师会组织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

相关信息。

通过学生大会告诫学生与家长坚决抵制任何个人或组织举办的有偿补课,并进行大胆举报。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在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

要求全体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自查自纠。

围绕“六个严禁”,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督查,如教师阶段性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去社区调查摸底,确保无违反《规定》的现象。

四、建立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本校举报电话为7256073和电子邮箱ma6073@163.com,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活动将纳入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参加或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我校专项整治小组将做严格把关,对于违反规定的老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

城关镇马村小学

2015.10.13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的规定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第二篇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

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有偿家教的界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

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的。

4.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职教师的范围

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三、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1.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3.禁止在职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不得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生源,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

四、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扣发3个月或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或不得发放;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3.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经查实一年内有两起以上(含两起)有偿家教或者发现有偿家教行为未及时按规定处理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校长年度考核也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健全禁止有偿家教工作责任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禁止有偿家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面典型,探索建立教育、预防和惩治相

结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并不定期对其主管的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进行随机检查。

2.学校是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禁止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校长、中层干部和在职教师应层层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条款,建立“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各校要深入开展“三关心”行动,校长要在工余时间,不定期地走访教师家庭。

3.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4.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积极配合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禁止有偿家教工作。

六、投诉和举报方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偿家教”或“补课”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属实的,按照本规定予以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0556-5513823 5514248

************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分解表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第三篇

何桥镇朱楼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分解表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第四篇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 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 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大孤家中心小学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

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 家长
在职教师到机构补课 第五篇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 家长“不补不放心”

今年国庆假期7天,扬州和其他城市一样,满城皆是游客,人多,车多,一片繁忙景象。而该市还有另一片繁忙的景象,那是学生忙补课,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忙于到学校老师家补课,忙于到社会商业培训机构补课。对此,陪读的家长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叹言:现在孩子“苦”的同时,直呼太贵了,开支吃不消。

“我小孩今年初三,在一所中学就读,每学年学费近1万,三年下来,正常上课期间、寒暑假等到学校老师家及社会商业培训机构补课等加起来要10多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他的小孩成绩还可以,今天在他们老师家补课,一个半小时,花费要200元,有近20个小孩在补课。

“我们家长也不想补课,花那么多钱,孩子也累,但没办法,他们班上成绩好的或者不好的同学都在补,你不补就会落后。”这名家长还告诉记者,不补不行,“不来上补课,有的题目就不会做。”

另外一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他小孩上学,每年学费很少,但孩子的学习成绩一般,几乎每门课都要补,每年的花费也同样不在少数,“不补怎么办,不能眼睁睁地看到别人孩子都在补课吧”。

国庆假期7天,记者在扬州东南西北的美琪、锦苑、月亮圆、宝带等多个小区都能看到,这些开课的老师有公办中学,也有民办中学的,补课的孩子,有成绩好的,也有成绩不好的。一些家长或骑电动车或开车在小区等候即将补课下课的孩子,这些家长为了孩子都不愿说什么。而小区的物业人员称,政府该管管了,平时小孩在学校难道老师课上不讲课吗?非要到老师家里来吗?另据一名家长反映说,正常上课期间,他们每周到老师家补课一至二次,假期多点。成绩不好的小孩也补,一位家长说,这是为了心里平衡,不让孩子埋怨。家长们称,“不补不放心”。

老师为什么要在家开课?一名小区物业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利益对老师的诱惑太大了,一个名校的老师假期一天三个时段补课,每个时段20个学生,每个学生200元,该名老师可以收获12000元。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国家教育部门和各地教育部门都已经发文,明令禁止而且还出台了处罚规定,可以说,“有偿补课”的坏处和主管部门的态度毋庸置疑,清清楚楚。今年扬州教育局发文称,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通报批评、调整教学岗位、撤销荣誉称号、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等处理,并追究对师德建设监督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学校领导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大师德考核力度,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就在今年9月,扬州教育部门对高邮一名老师进行了处罚,教育部门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师会上作检查,学校停发当事人半年福利费和地方津贴,当事人三年内不得评优,申报高一级职称。

但为什么还不能禁止“有偿补课”?从在扬州的调查来看,教育部门处罚“治标不治本”。现在的“补课”依然是不少的老师,尤其是名校老师的生财之道。教育部门处罚对他们来说,太轻了,没有威慑力。说的直接点,这些在家开课的老师,可以不要学校的工资,但他们要保住“某某是某某学校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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