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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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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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日常工作制度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 日常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中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秩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 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宇
副组长:王 涛 黎 明 廖 毅
成 员:卢 兵 毛 骏 文艺筑 赵 爽 龙 腾 张智纯 黄柳明 陈 坤 李树元 张显友 李覃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景区“打非治违”日常工作。
三、 整治重点
按照公司安排,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以道路交通、漂流安全、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五个重点领域为重
点整治对象,其他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四、 重点内容
1、 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
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2、 护航员无证上岗,工作中未穿戴安全帽、救生衣;漂流
艇未经过专业机构检验合格;河道水深、险处未设置安全警示牌。
3、 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
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 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
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 特种设备。非法制造安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旅游
观光车、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流动作业起重机械和小型锅炉未办理登记的;特种设备特别是压力管道未开展定期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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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日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第二篇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一是调度会议制度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由质安部办公室建立调度会议制度,听取各分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调度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包括两种组织形式:一是全体会议,质安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工区代表出席会议;二是基层调度会议,质安部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工区,听取有关情况,实地查看相关记录,全面深入调查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是信息通报制度
一是建立“打非”专项行动信息专刊,总结、宣传各工区工作开展情况,反映“打非”工作成果。专刊原则上每周一次。二是做好报表的统计上报。每两周统计分析各工区统计报表,重点分析各工区的打击成果,并在全标范围内进行通报,希望各工区及时向质安部办公室反馈“打非”工作情况,我们将及时刊发,并向管理处、总监办报告。
三是举报投诉分析制度
每周统计分析举报投诉受理、办理情况,重点分析群众反映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难点问题、突出问题。
四是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制定全市“打非”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抽查、媒体曝光等形式,查处和曝光一批非法窝点,增强打击实效。
五是考核制度
将本次“打非”专项行动,纳入对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认真收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方案制定、信息上报、联合执法、新闻宣传等,作为考评依据。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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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一是调度会议制度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由院委会建立会议制度,听取成员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包括两种组织形式:一是全体会议,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基层调度会议,院委会组织领导小组,深入各村卫生室,听取有关情况,实地查看相关记录,全面深入调查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是信息通报制度
一是建立“打非”专项行动信息宣传栏,LED、总结、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反映“打非”工作成果。
二是做好报表的统计上报。每月统计分析辖区及科室统计报表,重点分析“打非”存在问题,并在每月例会上进行通报,希望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反馈“打非”工作情况,我们将及时上报。
四是举报投诉分析制度
每周统计分析举报投诉受理、办理情况,重点分析群众反映的非法、违法医疗、经营、突出问题。
五是协同xx卫生监督所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制定全市“打非”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抽查、群众举报等形式,查处非法游医广告,村级私立临时诊疗场所、增强打击实效。
六是考核制度
将本次“打非”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收集各科室、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方案制定、信息上报、协同联合执法等,作为考评依据。
七本制度即日实施(2015年7月28日)
窑店中心卫生院
2015年7月28日
“打非治违”制度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第四篇
葛城街道办事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
为确保葛城街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落实贯彻《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办发[2012]7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葛城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全监督科,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彭迁顺任办公室主任。
二、 联席会议制度
由街道安监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参加,依托安全联席会议平台,建立“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制度。
(一)月度联络员例会。由安监办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打非治违”联席会议联络员例会,街道辖区相关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相关单位通报上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3.安排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下一步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
1.葛城街道安监办通报上季度打非治违工作进展;
2.汇报上季度打非治违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研究 下一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宣传培训制度
(一)各村、社区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培训,在电视台、网络、报刊发布信息每月累计不得少于2条;
(二)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外宣传,累计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刊发信息不得少于10条;
(三)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形式,对相关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进行打非治违行动专题培训;
四、督查通报制度【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一)由安监办牵头,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对村、社区“打非治违”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每月一次;
(二)由安监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交叉督查,每季度一次;
五、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1.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本周“打非治违”工作统计报安
监办。
2.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非治违”工作自查报安监办。
3.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非治违”工作统计报安监办。
4.及时向县安委会报送工作信息、简报,每月不得于2条;
5.按照县安委会要求及时报送其他有关信息。
六、考核奖惩制度
葛城街道办事处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第五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
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打非治违工作制度】
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
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xx
副组长: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成 员:惺惺惜惺惺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
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
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2012]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