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9    阅读:

篇一: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1

吴公交【2011】x号

关于印发《公司预防重特大

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上级关于道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及前阶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8.22”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为契机,以进一步深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重点,按照“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的要求,迅速动员和部署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频率,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前阶段道路运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

环节,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综合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重点

【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结合前阶段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1、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头的排查掌控,有效落实监控和整改措施。

3、进一步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应急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应预案急体系。

四、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从8月下旬到10月上旬、主要划分4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9月4日)

制定公司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 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化和拓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措施,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9月5日至9月20日)

公司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前阶段隐患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一登记,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3、督察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公司部门核查前阶段的隐患排查整治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实处,届时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察。

【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4、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上旬)

公司各部门要对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请公司各部门将书面总结于10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机务部。【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五、工作措施

1、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人员准入关,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梳理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做好人、车的重点掌控,才能从源头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GPS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落实监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平台使用和制度落实情况,确保车辆不停、监控不止,并认真做好运行轨迹记录。加强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责任落实、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

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对公司车辆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对驾驶员进

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突出对新驾驶员和不稳定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所有公交车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摸检查,对安装和有效使用监控系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公司在组织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车辆设施、现场管理、文明驾驶、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以及绩效评定等方面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公司管理安全水平。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责任追究,突出安全预防,确保公司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可能影响到公司安全生产的所有问题要认真对待。开展一次针对公司公交车辆和驾驶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摸检查驾驶员的从业资质及车辆的年审保养情况。加强职能与生产一线部门的配合沟通,深入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布控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加以整改。通过公司已有的GPS短信信息平台,及时将各种恶劣天气、警示、提示信息发送到每一辆公交车上。加强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车辆、驾驶人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专人管理,限期整改,对少数情绪不稳定和事故多发及存在思想问题驾驶员进行一对一的安全

再教育,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对待,限时监督整改。有效降低公交车辆的事故发生频率,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水平,不断营造公司安全生产氛围。

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横幅、上路上线、上车上线,教育培训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务求实效。要将加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措施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加以规范,将其固化为标准、制度。坚持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篇二: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方正县富强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事故明显反弹,连续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不得有丝毫懈怠,尤其是现在高温期和主汛期,要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县政府、县交通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公司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通过全线

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苗头,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经理吴英雷任组长,魏清华任指导员,沈冲为副组长,其他职工为成员。

四、整治重点

(一)场内整治

1、灭火器全盘检查是否过期,监控设备是否到位有效。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整治

2、公司加油设备没有取得资格,必须全部拆除,油罐移出库房,拆除加油机。

(二)车载安全设备检查

1.车辆是否及时维修保养,严禁病车上路。

2、车辆配备的三角木、灭火器、安全锤、车载视频监控设备是否有效必须全盘清查。

(三)车辆动态监测

1、车辆超速、违规驾驶等。

2、不规范进站、开关门、上下客等

3、驾驶员拒载、驾驶不带驾驶照或驾照过期的。

五、方法步骤

(一)检查方式【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本次活动采取线路驾驶员自查、生产股检查和公司领导小组督查进行。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台账。

(二)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30日,时间为二个多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6月2日—26日,要按照县局的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行业交通运输行业行动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清理阶段。6月2日—7月30日,按照行动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并分类建档,报送至县交通局。

3.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7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采取边排查边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局将对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行政问责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县局派出督查组到各单位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暗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夯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保障安全,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查处取缔模式,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方正县富强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十日

篇三:公交企业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2016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平昌县“2.27”重特大道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有效整治存量农村低速汽车(亦称农用运输车,指农村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运输型农村低速汽车)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低速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全县辖区运营的农村低速汽车数量,按部门职能职责分别建立县、乡(镇)动态监管台账;进一步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在农村低速汽车监管上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县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农村低速汽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强化联合执法,实现清理移交一批、强制报废一批、依法取缔一批,逐步消化农村低速汽车存量,确保数量只减不增,对新增数量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工作重点

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重点整治农村低速汽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限、使用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抽调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2月10日-8月31日,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效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统一认识,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调查摸底,查清2016年12月31日前本地上户办证农村低速汽车基本情况,建好管理台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3月25日前,将调查摸底台账、县农业局将存量农村低速汽车管理台账分别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8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机)、公安(交警)、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按照整治要求,6月10日前,达到公安(交警)部门移交条件的,由农业(农机)部门清理移交一批;7月10日前,达到农业(农机)部门强制报废条件的,由农业(农机)部门强制报废一批;8月10日前,路面行驶的存量农村低速汽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农业(农机)部门依法取缔一批,公安(交警)部门监管的农村低速汽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取缔一批。同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四)巩固成效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总结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

五、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三包”(年检包监管、培训包督促、安全包提醒)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交管办、安办、农机站等部门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对辖区农村低速汽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完善辖区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台帐,从源头上有效监管农村低速汽车安全运行。

(二)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农业(农机)、交通、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严查农村低速汽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使用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报废的报废,该拘留的拘留,特别是对超限超载和擅自拼、改装农村低速汽车的,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三)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发牌发证工作。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45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农村低速汽车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与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符合移交条件的,农业(农机)部门要全部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必须接收;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农业(农机)部门实行存量监管,按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逐步实现清理移交一批、强制报废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确保存量农村低速汽车数量只减不增。工商和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检验技术机构和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拼装、组装农村低速汽车行为,加大对非法销售“三无”农村低速汽车的依法查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拒乘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赶集日集中开展宣传,采取张贴通告、印发“致农村低速汽车驾驶人公开信”、标语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严重违法及不服从管理的行为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和县公安、交运、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督查期间,发现新增、新办农村低速汽车牌(证)照等行为的,要及时将督促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